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 · 一百七十七 蘇州織造李煦奏代理鹽差所得餘銀盡歸曹(禺頁)補帑摺

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臣李煦跪奏: 竊我萬歲如天如地之仁,軫念曹寅身後錢糧,特命臣代理鹽差一年,將所得餘銀盡歸曹寅之子曹(禺頁),清完所欠錢糧。如此弘慈,真亘古之所未有也。今臣於十月十二日已完代理一差之事,謹遵旨意,不敢自圖已私,凡一應餘銀,臣眼同兩淮商人,親交曹(禺頁)。而計所得之銀,共五十八萬六千兩零。內解江、蘇二織造錢糧二十一萬兩,解江、蘇二織造買辦修理機房自備船隻水腳錢糧共五千兩,解江寧織造衙門備辦誥命神帛養匠錢糧一萬二千兩零,代商人完欠歸收運庫二十三萬兩,又解補江寧織造衙門虧欠九萬二千兩零,共五十四萬九千兩零。臣俱眼同曹(禺頁)解補清完訖,尚餘銀三萬六千餘兩,俱曹(禺頁)收受。 竊念曹寅、曹(禺頁)父子,仰荷聖主格外洪恩,上以彌補錢糧,下以保全妻子。不特曹寅感泣地下,曹(禺頁)母子頂戴生全,臣與曹寅親戚共事,見其仰荷隆恩,善全身後,臣寤寐之間,時為感激涕零也。 臣代理已畢,曹(禺頁)補帑已完,理合具摺奏聞,伏乞睿鑒。臣煦臨奏不勝悚惶感戴之至。 朱批:知道了。 [宮中.李煦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