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昌黎縣鄉土志 · 氏族

縣中大姓如齊、高、張、宋、韓、趙,皆歷年久遠,族姓繁衍。除齊氏為唐常山齊浣 (1) 之後,韓氏為唐南陽韓愈之後,皆遷自外郡,余以累經兵亂,多不可考矣。至於明永樂初由山後 (2) 撥入之大族如劉、董等姓,亦所在恆有。 【注釋】 (1)齊浣:定州義豐(今安國)人,晉武侯齊琰之後。唐聖歷初以制科及進士第。開元初用為給事中、中書舍人。十二年(725)出為汴州刺史,開河入淮。二十五年遷潤州刺史,開伊婁河。天寶五載(746)用為平陽太守,卒於郡,年七十二。肅宗時,增禮部尚書。 (2)山後:遼代山後有雲、應、朔、蔚、奉聖五州,轄區在太行山北段以西及軍都山西北。《明太宗實錄》記載:「永樂元年八月己巳,定罪囚於北京為民種田例。其餘有罪俱免,免杖編成里甲,並妻、子發北京、永平等府州縣為民種田。禮部議奏:山東、山西、陝西、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編成里甲……上悉從之。」「永樂元年十一月戊戌,諭世子曰:朕念北京兵變以來,人民流亡,田地荒蕪,故法司所論有罪之人,曲垂寬宥,悉發北京境內屯種。意望數年之後,可以助給邊儲,省饋運之勞,且使有罪者亦得保全。」 【附錄】 道光二十七年《續修趙氏家譜》(節選) 重修趙氏家譜序 趙蘭友 (1) 觀察,余同年也。甲辰(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由淮海乞病來京,晨夕相追陪。每逢談次,輒拳拳以重修家譜為念。逾年,出家譜,囑余為之序。時又與蘭友相憂結為姻親,何敢辭?因披閱舊譜,見諸公前序,知握台 (2) 太年伯肇修是譜,不援華胄,致蹈墓拜汾陽之誚,務求徵實,以盡世守宗祊之心,用意已良厚矣。至追溯趙姓所由始,惟楊公之序為最詳。吾固知趙氏素為望族也,維代遠派分,莫可稽考。而蘭友之先世由日照而昌黎,後由昌黎而義州 (3) ,子孫之綿延已歷十有八世矣。尊卑有序,昭穆 (4) 秩然。夫一父之子,傳之數世,漸至無服 (5) 。至傳之數十世,漸如途人,其所去者遠也。至推而上之,則同親其所系者一也。蘭友存繼逑之懷,於百餘年後而續修之,以慰先人之志,誠無愧尊祖敬宗、敦親睦族之義也。且俾世之子孫知先疇之未遠,舊德之未湮,得有所感發而興起,抑何存心之深且遠哉?查舊譜,乃昌黎毅發及義州握台二公所肇成,握台公即蘭友之祖父也。並聞現與蘭友同修新譜者系昌黎桂林,又毅發公之嫡孫也。祖創於前,孫述於後,相去百年,世繼其美。而蘭友服官中外,所歷有聲。桂林公六子孫繁衍,家世平康,何莫非尊祖敬宗敦親睦族之報。後之觀是譜者,孝弟之心,有不油然而生者哉?則家聲日上賢哲,挺生可於此操券而斷之。是為序。 道光二十五年歲次乙巳春月 賜進士第、翰林院編修、禮部尚書年姻愚弟祝慶蕃拜撰 【作者簡介】 祝慶藩,字晉甫、晉庭,號蘅畦,河南固始人。嘉慶十九年甲戌科榜眼,授編修。歷任內閣侍讀學士、左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吏部、戶部侍郎、都御史、施授禮部尚書。 【注釋】 (1)趙蘭友:趙廷熙,字竹卿,號文恬,一號蘭友,義州人,住錦縣。恩貢生、候選教諭趙汝楷第三子。嘉慶六年舉人,十六年進士。以中書用。甲戌,隨蹕木蘭。乙亥,扈蹕灤陽,升起居注主政,調戶部主政,充方略館分校、國史館校閱。丙子,兼充玉蝶館協辦纂修。丁母憂,起復後改揚州府同知,署揚州府知府,補淮安府知府,旋升淮海道,加布政使銜。卒年八十餘(民國《錦縣誌略》)。道光十三年七月經江蘇巡撫林則徐奏請,以揚州總捕同知署理鎮江府知府。道光十六年十月,經林則徐奏請,兼署揚州府知府。道光十八年五月調補江蘇淮安府知府。道光二十四年四月於淮海道任上因病乞休。觀察,清代對道員的別稱。民國《奉天通志》記載:「趙廷熙,字蘭友,義州人。父汝楷,恩貢生,候選教諭。廷熙,嘉慶辛酉舉人,辛未進士,以中書用。甲戌,隨蹕木蘭。乙亥,扈蹕灤陽,調戶部主政,充方略館分校,國史館校閱。丙子,兼充玉蝶館協纂修。出為揚州府同知,署揚州府知府,補淮安府知府。旋升淮海道。告歸,卒,年八十餘。家甚貧,父死時至無以為棺,賴母氏摒擋釵珥,事乃辦,親友有助賻者不受也。子鴻吉,字迪齋,貴州候補直隸州,捐修錦縣考棚及凌川書院。鴻吉子祖模,孫良弼,並邑庠生。次子鴻儀,字心泉,以廩貢捐主事,分戶部,有《石琴鐵硯軒詩稿》。鴻儀子祖蔭,邑庠生,以教習知縣歿王事。孫宗延以難蔭官吉林同知。」 (2)握台:趙瑜,字握台,遼寧義州民籍,居錦縣。雍正十三年舉人。據民國 20年《義縣誌·氏族》記載:「趙氏,義州常足社十甲,民籍。世居城南團山子,現居義縣及錦縣城內。一世文,至九世維正。」「瑜,字握台,雍正乙卯舉人,原任直隸鹽山縣知縣,現任長蘆廣積庫批驗鹽引廳海豐越支蘆鹽運同知。」民國 10 年《錦縣誌略》記載:「趙氏,始遷奉天,一世名維正、二世名雲步,皆以子孫貴誥贈文林郎。三世瑜,雍正乙卯科舉人,歷任直隸鹽山縣知縣、長蘆廣積庫批驗鹽引廳海豐越支蘆鹽運同知。四世汝桂,乾隆己卯科舉人,盛京覺羅學教習,歷任甘肅金縣知縣,貴州清鎮縣知縣;汝楷,乾隆乙酉科恩貢,候選訓導。子廷熙,嘉慶辛未科進士,由內閣中書改同知,官至淮海兵備道。」 (3)義州:今遼寧義縣。遼置宜州,金天德三年(1151)改為義州。民國 2 年(1913)改為義縣。明永樂年間趙氏由山東日照遷至直隸昌黎,清康熙年間又從昌黎前往遼東義州,世居城南團山子。後又遷居義州城內及錦州。 (4)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對宗廟或墓地的輩次排列規則和次序。二世、四世、六世,位於始祖之左方,稱「昭」;三世、五世、七世,位於始祖之右方,稱「穆」。此指家族中的輩分關係。 (5)服:封建社會中自高祖至玄孫男系後裔及其配偶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稱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序 山左趙氏實維望族,始徙居於昌黎,繼分支於義州。溯其譜系,至今十八傳而瓜瓞 (1) 之綿延,雲仍 (2) 之蔚起。雖本支百世者,無以過之,何其盛哉?有自來也。甲辰夏,蘭友同年乞假寓春明時,與一二老友杯酒話舊。嘗稱述其先人之德,輒不禁垂涕交頤 (3) ,如在左右。居數月,促裝歸林下。逾年,喆嗣 (4) 迪齋刺史 (5) 奉其續修家譜來,問序於余。余觀舊譜序中記載綦詳,並今時祝蘅畦宗伯已為撰續修序,故無待余之贅述矣。余獨佩友蘭友之才與學,所以能光前,而裕後者為不可及也。蘭友幼而失怙 (6) ,太夫人手授書,英年成進士,官薇省 (7) 有名。遊歷農曹,出為司馬。擢淮海觀察,河流順軌,鹺務肅清,勳業燜如,中外咸仰。而蘭友性恬適,急流勇退,引疾歸田。夫豈等軒冕 (8) 於泥途哉?蓋其至性肫篤 (9) ,恍恍於水源木本之思而外至之顯榮,漠然無所動於中也。觀斯譜之輯,可以知蘭友之質行矣。《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記》曰:「有其舉之,莫敢廢也。」祖宗創造維艱,傳之又久,年湮代遠,子若孫弗克,肯構肯堂而使泯沒而無征者,何可勝道?今趙氏派分三支,地之相去千有餘里,而子姓皆班班可考。聚若一家族,非譜系所輯,有以聯之歟?蘭友膺顯仕,文章治績卓然可傳。而其族人不能敦孝弟,重力田,弗替家聲,則皆其祖上之積累啟之也。異日族愈繁,傳愈遠,雖殊鄉異井,得考其家乘,秩然不紊,以毋忘世業,則皆蘭友之克繩祖武( 10 )致之也。吾固知趙氏之寖昌而寖熾,正未有艾也,因不辭而為之序。 道光二十七年仲夏之月 賜進士出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年愚弟卓秉田拜撰 【作者簡介】 卓秉恬(1782 ~ 1855),字靜遠、靜波,號海帆,四川華陽(今成都)人。嘉慶七年壬戌科進士,授翰林院檢討。歷任山東道監察御史、吏科給事中、工科掌印給事中、鴻臚寺少卿、順天府府丞、奉天府府丞、太僕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太僕寺卿、太常寺卿等職。道光十四年由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十八年任兵部尚書,歷戶部、吏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協辦大學士。二十四年拜文淵閣大學士;三十年晉武英殿大學士。咸豐五年,卒於任,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注釋】 (1)瓜瓞(dié):《詩·大雅·緜》:「緜緜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朱熹《集傳》:「大曰瓜,小曰瓞。瓜之近本初生常小,其蔓不絕,至末而後大也。」喻子孫繁衍,相繼不絕。 (2)雲仍:同「雲礽」,遠孫之意。 (3)垂涕交頤:也作「涕泗交頤」。眼淚鼻涕流滿臉頰。形容哀慟哭泣。 (4)喆嗣:對他人兒子的尊稱。 (5)迪齋刺史:趙鴻吉,字迪齋,趙廷熙長子,以任子官貴州,以直隸州候補回籍辦理地方公務。刺史,知州的代稱。 (6)失怙(hù):喪父。 (7)薇省:即唐、宋「中書省」之雅稱,明改之為承宣布政使司,長官稱布政使,管理民政與財政。 (8)軒冕:古時大夫以上官員的車乘和冕服。借指官位爵祿。 (9)肫(zhūn):懇切,真摯。 (10)克繩祖武:比喻能夠繼承祖先的功業。 序 世之膺高爵、享厚祿者,往往薰心於勢利之場,而於尊祖敬宗之義缺焉。弗講即老而致仕 (1) ,猶且輕去其鄉祖宗邱墓,置若罔聞。亦或退歸林下,必將買負郭之田 (2) ,開別墅之圃,以為優遊頤養。而鄉里同井一本之誼,視如途人。此所以名家望族不數世而失其傳,顯宦豪富不數傳而斬其澤也,則譜系之輯所關,豈淺鮮哉?寅伯蘭友先生以名進士為淮海觀察,政聲所訖,安瀾普慶,年未七十而引疾歸。方其將歸也,喆嗣君迪齋、心泉昆季 (3) ,以同譜老友咸聚京華。遂購屋於琉璃廠 (4) 之西偏為佚老計。迨先生至,居數月,慨然命駕挈眷返錦州,與二三父老桑麻 (5) 話舊,恂恂若子弟。偕昌黎族兄桂林以續修家譜為急務,蓋其志篤於宗祊,而情切於報本,非慮夫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 (6) ,而欲焜耀 (7) 鄰里也。今夫善始,尤貴善終,莫為之創。雖盛而弗傳,莫為之述。雖傳而弗永,楮墨 (8) 無不朽之時,而祖宗無不祧之勢,所望者子孫賢耳。然則能紹先人之業者,必能繼先人之志者也;能聰聽祖考之遺訓者,必能垂裕後昆之貽謀者也。歲丁未,迪齋將之官黔中,以續成家譜急付梓,並促浚綴言簡端。浚與迪齋、心泉交最久且深,而因以知先生行誼之朴誠,學養之深邃,有非當世搢紳所能及者。夫人而忘本,則雖文章、經濟燦然,可觀而熾者,謂其學無根柢。已,今觀斯譜序,昭穆別長幼,遠近尊卑,秩然不紊。親睦之道,既洽繼述之義,斯隆於以世濟其美,永守罔替。則豈獨為後嗣法,亦抑可為有位風矣。異日迪齋、心泉棣鄂 (9) 輝映,而且諸孫鳳毛( 10 )蔚起,犀角群標,咸克繩其祖武,是又可操券而償者。至如譜中徵實闕疑,厘然各當,則諸序已詳,毋俟贅述云爾。 賜進士出身、奉直大夫、戶部陝西司主事加一級愚侄翁學浚拜手謹序 【作者簡介】 翁學浚,浙江餘姚人,道光十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升郎中。 【注釋】 (1)致仕:古代官員正常退休叫做「致仕」。 (2)負郭之田:指近郊良田。 (3)心泉昆季:趙鴻儀,字心泉,趙廷熙次子也。以廩貢捐主事,分戶部。工詩文,有《蝴蝶詩三十韻》行世。昆季,兄弟也,長為昆,幼為季。 (4)琉璃廠:琉璃廠大街位於北京和平門外,著名的文化街。清代各地來京參加科舉考試的舉人大多集中住在這一帶,出售書籍和筆墨紙硯的店鋪較多,形成了較濃的文化氛圍。 (5)桑麻:泛指農事。 (6)衣錦夜行:夜裡穿著錦繡衣服走路。比喻不能在人前顯示榮華富貴。 (7)焜(kūn)燿:光彩奪目。 (8)楮墨(chǔ mò ):紙與墨。借指詩文或書畫。 (9)棣鄂:亦作棣萼、棣華,比喻兄弟。《詩·小雅·常棣》:「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晉書·孝友傳序》:「夫天倫之重,共氣分形,心睽則葉顇荊枝,性合則華承棣萼。」後因以喻兄弟。 (10)鳳毛:鳳凰的羽毛,比喻人子孫有才似其父輩者。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容止》:「王敬倫風姿似父,作侍中,加授桓公公服,從大門入。桓公望之,曰:『大奴固自有鳳毛。』」余嘉錫箋疏:「南朝人通稱人子才似其父者為鳳毛。」 趙氏家譜序 先世積德累仁,天厚其報,傳之子孫,綿綿延延,以嗣以續,寢昌寢熾。如河之出崑崙 (1) ,江之出岷山 (2) ,經數千百里而支分派別,浸溉無窮。無他,其源盛也。顧導江河者必溯其源,而食雀德者不求其本,則尊祖敬宗之義缺焉。是固仁人孝子之所惕然靡寧者也。余乙卯(雍正十三年,1735)同年友盛京 (3) 義州趙君握台性純而學富,居常敦本力行孝友之稱,人無間言。余自丙辰(乾隆元年,1736)通籍 (4) 後官系師弗獲,從握台游。戊辰(乾隆十三年,1748)夏末,司長營轉運,而握台適典廣積庫 (5) 。因得晨夕相接,粹然玉節 (6) ,無和無愧。儒者詢及家世,知其先自山左遷於昌黎、遷於義州已十四世,子孫繁衍,代有偉人,為義巨族。惟歷世久遠,滄桑變更,十四世以上宗譜散失,莫可追考。握台時以為恨,而後念十四世以下雲仍相繼,系牒未明,今之聚族而處者,尚於親疏遠近、長幼尊卑之分有茫然莫辨者。更傳之數世,支益繁而派更遠。疇昭疇穆,疇大宗而疇小宗,當更無自勾稽 (7) ,豈所以衍宗功而綿祖德乎?爰是與其群季中涵 (8) 、顯屏 (9) 輩索之碑碣,征之族老,咨謀諮詢,是究是圖。積有年,所輯為家譜一書,其間考世序,詳名諱,記事實,述官爵,信者傳信,謬者存疑。一開卷而千支萬派,了如指掌,燦前列眉彬彬乎。以良史( 10 )之才而成家乘,蓋誠善也。乃握台之意尚有歉焉,曰十四世以上莫可追考也,余以為不然。支收族者,務從其厚,作譜者必核其真。近世士大夫托影希風,誇張前烈,乃至胄援費宰,墓於汾陽。既貽戚於先靈,徒見嗤於有識,於義何取?握台之譜,下既詳於十四世矣。由是推先世,雖名字先[失]傳,行實無援,莫然祖宗積德累仁之厚致至於今,嗣續昌熾,乃如此也。《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固信而可征矣。《記》曰:「明德之後,必有達人。公侯之裔,必復其妃。」余將於趙氏觀其盛世。是為序。 時 乾隆十四年仲冬之望 賜進士出身長蘆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敕管鹽法道事加三級年眷弟嘉定葉昱挺書於清惠堂 【作者簡介】 葉昱,字炳南,號東壺,江蘇嘉定人。乾隆元年進士,授戶部四川司主事,遷貴州司員外郎,升陝西四郎中,出為長蘆鹽運使。 【注釋】 (1)崑崙:崑崙山,古代傳說中黃河的發源地。《山海經》曰:「崑崙之丘……河水出焉」。河,指黃河。 (2)岷山:位於甘肅省西南、四川省北部,長江的發源地之一。 (3)盛京:明天啟五年(1625)清太祖努爾哈赤把都城從遼陽遷到瀋陽。天聰八年(1634)清太宗皇太極改稱瀋陽為「盛京」。 (4)通籍:謂記名於門籍,可以進出宮門。比喻做官。 (5)廣積庫:明官庫名,屬工部,掌貯存硫黃、硝石,為內庫之一。廣積庫大使,官階正九品。 (6)玉節:玉制的符節。古代天子、王侯的使者持以為憑。指持節赴任的官員。 (7)勾稽:猶考核,查考核算。 (8)中涵:趙毅發,字中涵,歲貢生,任奉天府開原縣訓導。 (9)顯屏:趙琚,字顯屏。 (10)良史:優秀的史官。指能秉筆直書、記事信而有徵者。 趙氏家譜序 世系之有譜,如崑崙之水,綿延千萬里,而支分派流,洞若觀火。夫尊祖敬宗之義,大宗小宗之辨,序昭序穆之別,非譜而何以燎[了]如指掌也乎?趙君握台,予乙卯同門友也。孝友無間,於鄉黨忠厚盛稱。於吾輩常恨世遠年湮,譜牒失傳,難以稽考。念自山左而昌黎,自昌黎而義州,十有四世,猶可搜采遺牒。諮詢族老,願捐薄俸,勒成一譜,授之梓人,命予作序。予雖譾陋 (1) ,愧辱斯文,然敦睦之行,有心共賞。今日握台之苦心,即後世子孫之幸事,敢以鄙俚 (2) 自諉哉?是為序。 時 大清乾隆十四年十二月榖旦候選知縣宛平王國梁題於燕台書舍 【注釋】 (1)譾陋(jiǎn lòu):淺陋、淺薄之意。 (2)鄙俚(bǐ lǐ):粗野,庸俗。 趙氏家譜序 握台公趙君瑜者,雍正乙卯科舉人也,以知縣管長蘆庫務,居官廉潔,上邀卓薦。余忝同年館於其署,每於食息之際,見其唏噓浩嘆,若甚不慊然者。詢之,知為家譜自其祖輩被焚失傳,及今弗修,後益無考,責將誰屬歟?而又乏金幣,延高明設館纂輯。乃於公務之暇與其嫡堂弟庠生琚字顯屏、族兄毅發字中涵、族侄人龍字乘六者,察墓側碑碣,系其九世祖元黻公舉人與龍光公庠生。敬請禮部正郎榆關佘一元 (1) 撰文,鐫諸貞珉,以志不朽。於是將碑碣所載由八世祖晉字公廩生、心白公庠生,以及凡有諱字、行例者,一一詳註,復訪合族之不及詳載者,務為條分縷晰。俾長江巨海悉能歸源於枝,萬葉皆知有本。如是者年余,纂修成帙,問序於予。予不禁為握台公戚,且不禁為握台公喜。戚其自始祖以來尚多缺略,不足以盡報本追遠之思。喜其由八世而下悉能記載,庶稍以慰仁人孝子之心。然而握台公終不慊然也,日[曰]瑜九世祖靜亭公,自昌黎遷於奉天錦州府,住居義州,迄今已五世矣,由奉天而溯昌黎不難記憶。瑜始祖諱文者自山東移居昌黎,由昌黎而溯山東,實不知其所自始也,而謂瑜能已乎?余於是不揣固陋,遠稽歷代,知趙氏顓帝伯益 (2) 後也,系出嬴氏,祖居天水郡。至造父事周穆王 (3) ,以功封趙城 (4) ,賜姓趙,姓實自此始。迨秦並六國,其子孫散處四方,最為蕃昌。雖十室之邑,亦有其姓。以故或為世卿,或為諸侯,或為鼎甲 (5) ,或為名宦,遙遙華胄,俱不贅述。至住居山東者,遍考《史記》,惟後唐趙犨 (6) 仕梁為忠武節度使,系山東青州人,與明萬曆戊戌(二十六年,1598 年)趙秉忠 (7) 字季卿者系山東益都人。二公與山東趙氏為最著,或其分派流支歟。而握台公以茂才榮擢,一旦宦遊其地,仍於政余而采輯之。上溯其所自出,以竟家乘之緒,是又善念天從之徵也。今則昌黎、義州之裔藹然,秩脈分之而敘無不分,合之而情無不合。有以聯族誼者,即有以綿祖祀,握台公報本追遠之意,仁人孝子之心,亦可以稍慰矣。是為序。 揀選知縣乙卯科舉人楊淋熏頓首拜撰 【注釋】 (1)佘一元:山海衛人,清順治四年進士,任禮部儀制司郎中。 (2)(4)顓帝伯益:顓帝即顓頊,上古「五帝」之一,號高陽氏。相傳為黃帝之孫、昌意之子,生於若水,居於帝丘。十歲佐少昊,二十登帝位。在位七十八年。《尚書》稱益,《史記》稱大費、柏翳,又稱伯翳,《世本》、《漢書》稱化益、伯益。「少昊之後伯益也」《國語·鄭語》。亦名伯翳、柏翳、柏益、伯鷖、大費,皋陶之子。伯益佐禹平治水土。 (3)周穆王:姬姓,名滿,昭王之子,周王朝第五位帝王。 (4)趙城:隋置縣,位於山西省南部,治今趙城鎮。 (5)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 (6)趙犨(824 ~ 889):甘肅天水人。初為牙校。會昌年間,昭義節度使劉稹作亂,趙犨隨父出征,斬獲甚眾,因功受封為忠武軍馬步都虞侯。黃巢攻陷長安後,唐僖宗逃奔蜀中,趙犨任陳州刺史,大敗黃巢。中和三年,加封為檢校兵部尚書、右僕射。中和四年,與朱全忠合攻黃巢大營,黃巢大敗,重圍遂解。中和五年八月,任蔡州節度使。文德元年,因功加檢校司徒,授浙西節度使。龍紀元年三月,又以平黃巢、秦宗權之功,加平章事,充忠武軍節度使。 (7)趙秉忠(1573 ~ 1626):字季卿,青州府益都縣(今山東省青州市)鄭母村人。萬曆二十六年狀元,歷任翰林院修撰、侍讀學士、禮部侍郎、禮部尚書等職。 九世祖維正府君遷居義州邑南團山小引 公賦性堅剛,教家嚴飭,尊賢禮士,愛親敬友,里人咸雅重之。於康熙三十二年因族世繁衍、居址維艱,隨擇樂利之鄉,不憚遷徙之勞,於茲義州城南團山堡而卜其居焉。元配一室,誕育五人,同氣連枝,隨心所適。 孫瑜謹識 家譜凡例 十六條 續增五條 ——譜序冠諸首篇,以見纂修之意,亦願後世之續修者庶幾知有所考也。 ——世圖一遵歐、蘇公,取法《史記》年表。以世為經,以人為緯,橫列五代,使五代有服之親燦然在目,以支派先後排列,明宗法也。 ——世圖依世次、按門次書諱某字某號某,行幾、職銜、事實,曰娶,曰繼,曰再生子某某,本身無出而書繼某某,享壽幾數,合葬某處,去家幾里許。其有不書者闕疑,俟其自補也。 ——族中有遷居於外立家成業者,止於始遷者之下書曰遷居某處。而子孫因之,不必重書也。 ——男子未成人而夭者曰殤,不列世傳,止於生某名下系一「殤」字。無子不立繼者書「缺」,終身無配者書「未娶」,示其實也。 ——族中果同一氣,雖流失衰微,亦不可棄。如非世系,即富貴炫顯,亦不可扳援強合,以冒誣罔之皋也。 ——無子立繼,遵法斷屬應斷,應斷則擇愛於諸子中,蓋通其情於法外也。必於所斷名下書系過長、過次、行數於生父名下,亦書其名,則加「出繼」二字。仍不許昭穆失序以亂家法,養異姓以亂宗支,亦不得出繼外姓以為後世婚姻之亂也。 ——子孫為釋道 (1) 流,為下賤者,不列世圖,不排行第。但於其父所生下略一見之可耳。 ——子孫有為非法、玷辱宗先及訓戒不悛者,聞眾告祖。即已入譜排行,一併削之,必俟其改行從善始復。示戒也,存恕也。 ——妻無子、妾有子,必書妾某氏所出。或繼娶有子,亦書某氏所出。妾子長嫡子幼,須別長幼之分,為子無嫡庶 (2) 也。 ——妻或有因夫亡而改嫁者,其夫之下止書「配」字,仍系一「改」字以存其名。不書某氏者,以其義絕也。或有生子者,仍於其生某之下書曰某氏出,以子不得絕母也。 ——墳塋系體魄歸依之所,生卒之下須詳載某處某山或葬或附葬,例得明書,俾有考也。 ——修家譜宜一世有一世之諱。按諱後列定某字某號,行第幾,合族大書排行,分西、中、東三支,以見本源之義,以明長幼之分。吾族先世行第不無錯出,難以考證,今姑仍之。其名犯祖諱者改之,或字號諱名雷同者准前改後。亦不許以僧道、獸類為名也。 ——族中子孫有捐資樂助修理先塋,並願續修家譜者,宜詳載事實,於本名之下一以彰義舉,一以風化後人也。 ——本身無出而撫養外姓者,終不得為嗣。蓋接續宗祧,務需一脈相承。若以他姓而強為一脈則謬矣。今雖有列入譜內者,仍註明曰系撫某姓之子,俟後歸宗從權也,昭實也。 ——譜中娶氏、生卒等款,亦多缺略,願將現在之娶氏生卒年月自行添注,其再生者各立草冊登記,以備續者彙輯之便也。 以上舊譜凡例十六條情理周備,足為後人法。今悉遵遺規續修,以昭慎重。謹又擬增五條附錄於後: ——舊譜各序皆冠諸卷首。今遵先人遺緒敬謹續修,僅將祝公所撰新序一篇冠諸首篇,以明續修新譜之意。其餘所添新序仍列諸舊譜各序之後,以備後人考核。 ——修譜原例:宜一世有一世之諱。按諱後列定某字某號行第,合族大書排行,以明長幼之分。惟族大人眾,歷世又經百年,名字不無犯重者,勢難遍行更改,今姑存之。至十七世,有以「萬」字、「清」字排行起雙名者,余俱以立人傍起單名,尚不甚參差。當知會各族眾十七世者,悉照前數字排行。至十八世以下者,今擬定「敬」、「承」、「先」、「緒」四字,亦即知會各族眾以後,各按輩次皆用此四字作排行起名,庶長幼之分可傳永久矣。 ——原例所載,族中子孫有捐資樂助修理先塋,並願續修家譜者,宜詳載事實,以彰義舉,而風后人。現在莊坨有三老侄及族眾皆踴躍捐助,願續修新譜。即遵照舊例,詳載事實,於本名之下,以為後人觀感。 ——此次新譜,同族者查明已俱行敘入。尚多遷移遠處者,各族眾須備草本隨查隨注,增入新譜,則將來續修更易矣。 ——初修家譜板片俱多失落。自此次續修之後,所有板片宜交昌黎永寶侄收藏,勿至殘缺,以便再行續修。 續修板片原議存留,以便再行續修。但刊刻之後板片過薄,尤極零碎,不堪再用,存之無益。且上載祖宗諱字,恐後人不知慎藏,反蹈不敬之愆。因於始祖塋前焚之。謹此登明。 【注釋】 (1)釋道:佛教和道教的簡稱。 (2)嫡庶:指嫡子與庶子,指正妻及姬妾所生子女。 始遷原流引 余趙氏素稱望族也,先世居日照之濤雒場,代遠派分,莫可稽。至諱文府君,因明成祖掃除金亂,乃從軍功北上而隸籍於昌黎,則為北遷之始祖,於是卜居得邑東南七十里許之莊坨。其地屏山距海,基趾平原,可田可居。其俗勤耕課讀,素習朴茂,可啟後,可開先。爰定謀創業,開畔結廬,教養生息於其間。至於今歷世十餘,歷年數百,繼繼承承保世滋大。觀子孫之綿瓞,皆祖宗之積德昌後也。獲井裡之熙恬,皆祖宗之締造維艱也。幸青藍之濟美,皆祖宗之培植甚深也。餘生也晚,先世譜牒之遺雖未及見,而始遷原流猶得所考,聊草綴以示後人知開創有自雲。 乾隆十四年歲次己巳秋重陽節前三日十一世孫瑜謹識 纂修家譜序 蓋家譜者,所以尊祖先而聯族屬也。修之者,懼其久而失傳、忘所自出也。如枝幹崢嶸,必植其根而後千花萬葉於焉。以榮祖父,吾本也。兄弟其枝幹,子孫其花葉乎?乃自鼻祖以至耳孫,愈遠愈分,愈分愈岐,則枝幹之中復生枝幹,花葉無不暢茂而蕃盛矣。然其氣脈所通,雖有萬殊,實由一本,人惟不知本也,不惟尊卑無等,長幼失序,甚至骨月如路人。故凡知尊尊親親之義者,莫不加意於譜焉。吾趙氏先世因譜牒失傳,遂湮沒而無考。惟知諱文府君於明永樂時由山東遷昌黎之莊坨,乃以為始祖也。迄今十有四傳,歷世既遠,派衍愈紛。雖代起有人,而蔓延散處亦多隆替不齊,非有譜以紀之,將散處者,無所統後起者,無所稽而流寓歸宗者,竟不知其為誰矣。予竊為此慮焉。夫始祖以忠厚肇家,列祖以潛德啟後。故今之嫺耕耨、奉詩書、聚族而處者不下千人,孰非同父之子,一祖之孫,忍聽其不知宗德之由傳而昭穆之莫辨乎?爰會族眾搜遺冊,摩斷碣,考其分合源流之自,匯編成帙。自一世以至於十四世,居址行次、生娶卒葬盡加考訂,信者傳而疑者闕焉。捐薄俸而授之梓,以永其緒。俾後之觀是譜者得知某祖某宗所肇基者何在,某支某派所排列者何世,一本宗支之繁,厘然在目。各興敬祖睦族之思,盡尊尊親親之義。食舊德而創新猷,則予有厚望矣。 十一世孫瑜纂修序 昌黎縣家譜序 嘗聞家之有譜,猶國之有史,所以察世系、明尊卑之不可越,而長幼之不容紊也。是以古昔巨族咸賴家譜以輯之,其後世子孫雖代遠人湮,而支分派衍,無不洞然。我趙氏家譜自毅祖時被焚失傳,迄今不過百年,子孫之賢者尚察其宗派,究其字諱。其愚者並不知宗派之何居,名諱之何字。兼之戶大人眾,散處不一,有睹面而不相識者,有識面而不知名者,有通名而不知行輩者。甚至伯叔同字、弟兄同名,麻亂絲棼,弊難悉數。余竊悼之志焉未逮,適族弟孝廉諱瑜者囑余共襄厥事,猗歟休哉,誠盛舉也。於是就塋墓中有碑記者,查明注載。無碑記者,亦必訪聞的確,然後援筆而書。其餘則曰某代、某祖失傳,某世、某人待質,而子姓亦爰是而序列焉。推之若干支,萬派溯之,實朝宗于海者也。嗣後代代相仍,使一本九族之親有萬殊,一本之致庶氏系明而尊卑定,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無斁倫犯齒之為也歟。 十一世孫貢生毅發謹識 始祖文府君墓誌引 墓者,窀穸 (1) 為穴,而祖宗魂魄是憑、是依也。自始祖逝世以後,為之卜塋於莊北,擇地東、西五十弓 (2) 4,南、北六十四弓,以山為屏,以海為距,以河路為襟帶。又有脈自乾馴行至巽,入首為之回龍,顧祖洵吉地也。爰取丙山壬向 (3) 而歸葬焉,厥後二世興祖乃取壬山丙向附葬於西,後世因之。旺祖仍取丙山王[壬]向,附葬於中,後世因之。其法俱名曰領孫昭穆葬。遞至三世讓祖附葬於東,遂分為三支矣。歷七世,後人益繁,地益狹。遷葬者有之,而附葬者仍多焉。其每歲於清明節合族諸孫畢集先塋,公備牲醴 (4) 明虔致祭。至今歷歷不替者,誠吾族之盛舉也。子[予]甚嘉之,竊深慕之。至塋中善後事宜,尚待將來。所有祖遺綱鋪一處,坐落海濱,每年收租若干,以備修理先塋之需。亦未始非一大助也,豈曰小補之哉? 十一世孫瑜謹識 【注釋】 (1)窀穸(zhūn xī):亦作「窀夕」。埋葬,墓穴。 (2)弓:丈量土地的計量單位,一弓為五尺、三百六十弓為一里。 (3)丙山壬向:指所在的山向是丙山壬向。 (4)牲醴(lǐ):指祭祀用的犧牲和甜酒。 昌黎邑南趙氏先塋碑碣 余昔於庚辰(崇禎十三年,1640 年)、辛巳(崇禎十四年,1641 年)間,值憲副范公 (1) 設館榆關,選郡屬多士而日課之,以予主盟於其中,時元黻趙君諱天錫亦與焉。晨夕筆硯之暇,與予言其家譜,予因得詳其所由起。聞其先有始祖諱文者,自山左移居昌黎,擇風土之美,得邑之東南七十里村名莊坨,愛其俗醇而地厚,遂家焉。勤儉歷身,耕讀啟後,書香相繼,代多傑出,以至近日戶族益蕃,而文學漸興,游橋門黌舍之間者聯袂接踵矣。迨者字公封殖益厚,德望益隆,而子孫多秀傑之彥。至於元黻之尊人心白博學強記,萃拔芹藻 (2) ,而未酬厥志丈夫。子長公龍光,亦博士也;次即元黻君,於順治辛卯(八年,1651 年)科列於賢書 (3) ,殆金華殿 (4) 中侶也。不意歲值庚子(順治十七年,1660 年)赴召玉樓 (5) ,屈指於今已歷二稔,每一念及未嘗不痛惜而流連也。時值秋杪,其伯氏龍光奉父命詣予而言曰:「吾族自始祖十餘世,然以親盡而情疏,水源木本,忘所自來者有矣。予父子慮之,為之明其一本九族之義。渙者萃之,離者合之。均其徭役,恤其困苦。而族始知親,猶思無以供牲醴也。於是約族聚會,祭享有資,余日微哉。所謂孝思不匱,永錫爾類者也。此皆和氣熏蒸,世其用昌乎?自此以後,務聯大宗而綿世德,勿因小忿而廢懿親。光其先,裕其後,善其始,慎其終,始不愧於先人者也。」龍光躍然而起,再拜而請曰:「是吾志也,立譜成文,鐫之貞珉,豎於墓側以志不朽雲。」 大清康熙二年歲次癸卯上浣之吉 賜進士第奉政大夫禮部儀制清吏司郎中榆關佘一元撰文 【注釋】 (1)范公:范志完,河南虞城人,崇禎四年進士,崇禎十二年任山石道副使,十四年十一月超擢山西巡撫。十五年二月任兵部右侍郎、薊遼督師。十六年十一月被誅。 (2)芹藻:比喻貢士或才學之士。 (3)列賢書:指禮部會試中式,舉進士。 (4)金華殿:漢成帝聽鄭寬中、張禹講《尚書》、《論語》的地方。借指內廷。 (5)赴召玉樓:唐代詩人李賀將死,晝見緋衣人傳玉帝詔令,謂「帝成白玉樓,文召君為記」,隨卒。後稱文人早死。 趙氏世傳引 立傳所以表實績也,我始祖所傳已十有四世,衍生子孫將及千丁,雖有貴賤之不同,貧富之不等,而字號、爵秩、室嗣、生卒以及嘉言懿行,遇有可知者,非臚列而詳著之。久而俱泯,後世子孫將何所征,以繼箕裘哉?是以按世分支,按支分行,橫列五代,並取實績之所知者,一一援筆而書之。其始末詳略皆實行所在,亦從無矯誣粉飾於其間也。有如左雲。 十一世孫瑜謹識 續趙氏世傳引 吾族世系已按支分派,敘列於前。今遵祖遺規,由始祖按世分支,按支分行,將字號、爵秩、室嗣、生卒以及事實之可知者,臚列而詳著之,其無可考者闕之。不敢矯誣粉飾於其間,以備後世子孫徵實焉。 十三世孫廷熙謹識 續修家譜序 古者受姓、受氏,以旌有功,故名家望族舉郡國自表而譜系興焉。所以推敘昭穆,使百代不得相亂。我祖握台府君創修家乘,不敢妄附屬籍,亦不輕聯通譜,蓋慎之又慎也。無從溯遙遙之華胄,詎得錄悠悠之世胙?然搜采遺牒,詰詢族老,就始祖之老塋暨二、三世祖之昭穆,溯查至十四世。同根異派,秩敘分明,分東、西、中為三大支。昔五代裴氏自晉魏以來,世為名族。居燕者,號東眷。居涼者,號西眷。居河東者,號中眷。吾族分東、西、中天然三大支,亦恰與古人契合。繼至今已歷十八世矣。族愈繁,人愈眾,若不續為增輯,愈遠愈難。誠如蘇洵 (1) 之族譜引云:「親盡無服則途人矣。」是誰之罪歟?夫事莫難於創,今特繼而述之耳。使聽其殘缺,俾先人創修之深意泯沒無聞,則獲戾滋重。幸吾祖展親睦族,肇修已既十有四世。雖殊鄉異井,而長幼尊卑皆得考其世次。茲仍按舊譜遺規,逐戶推敘。查明者增入,其遷徙無可考者存查。與桂林族兄續成新譜,以求勿墜先緒,敢雲繼志述事乎? 十三世孫廷熙謹序 【注釋】 (1)蘇洵:字明允,號老泉,眉州眉山人。北宋文學家,與其子蘇軾、蘇轍合稱「三蘇」,「唐宋八大家」之一。 續修家譜序 余趙氏舊有譜,被焚失傳於乾隆十四年,吾祖中涵公與族祖握台公乃復纂修而輯成之。溯源於山左日照,開基於莊坨,遷居於昌黎城,分徙於遼東郡。墓誌有圖,世系可考,其於尊祖敬宗之義,不詳且備歟。雖然,自乾隆十四年迄今,又將百餘年矣。十四世者,綿延而為十八世矣。則族眾愈繁而難稽,則遷徙愈遠而無征。不急為修輯,將睹面不相識幾何,而不視為路人耶?余有志而未逮,適淮海觀察蘭友三弟以修譜事函商於余,千里迢迢,心心相印。此繼志述事之孝心,敬宗收族之義舉,為吾蘭友弟有之矣。遂囑莊坨永榮、永珠、永修三老侄稽核,經費又遣堂侄振宗、吾子永寶近考於鄉邑,遠查於關外。莫不咨訪搜羅,有戶必登,有名必記。閱數月,而始蕆事。宗有大小,世有昭穆,會聚成圖,寄之錦州蘭友三弟,復詳加考證。仍寄於余,余喜不自勝。喜其續修成,庶可以上承先烈,而下起來茲也。至其荒略不可考稽之而無據者,則缺而勿濫。嗟夫!嘗觀當世士大夫之家,或以貴而驕其族,或以富而遺其宗。甚至仕宦以官為家,水源木本之思,闕而不講。吾蘭友弟既登甲第而光我族,復聯支派而合同宗,其賢於世俗何如耶?昔範文正 (1) 以義田 (2) 瞻給族人,千古以為美談,是亦此志也夫。爰為之序,其顛末如左。 十三世孫桂林謹識 【注釋】 (1)範文正:范仲淹,字希文,吳縣(今江蘇蘇州木瀆)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軍事家。宋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卒,諡文正。 (2)義田:泛稱為贍養族人或貧困者而置的田產。宋錢公輔《義田記》:「范文正公方貴顯時,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 九世祖維正府君遷居義州邑南團山小引 公賦性堅剛,教家嚴飭,尊賢禮士,愛親敬友,里人咸雅重之。於康熙三十二年因族世繁衍、居址維艱,隨擇樂利之鄉,不憚遷徙之勞,於茲義州城南團山堡而卜其居焉。元配一室,誕育五人,同氣連枝,隨心所適。 孫瑜謹識 十一世祖握台府君居錦邑嗣立新塋墓誌引 禮重拜掃,所以示子孫不忘祖也。余趙氏自始祖由山左遷昌邑,譜牒失傳,以上無可考。故考自昌邑祖塋,始吾祖握台府君與族祖中涵公詳查墓側碑記,諮詢族老,得悉始遷昌邑,卜居 (1) 莊坨,聚族而處,以耕讀傳家。歷數世,子孫蕃盛,遂成巨族。逮九世祖靜亭府君由昌邑遷奉天,居義州團山堡。逝世即卜宅兆於堡東乾山巽向,是為義州老塋。子孫綿延,及今已十有六世矣。至吾祖官直隸,解組 (2) 回籍,因族人生齒日繁,團山舊居不敷,遷居於錦州城北之前三屯。迨府君逝世,擇地於范家屯側,亦得乾山巽向而永安焉。嗣熙之伯父母暨熙之父母皆遵昌邑祖塋舊制,按領孫昭穆附葬於左右,是為錦邑新塋。惟地勢稍狹,無力修治。熙於通籍後閒會多年,時以為憾。至道光十九年,官江南,節縮廉俸,令長子鴻吉回錦,買墓前田,栽樹,建坊。暨義州老塋並加修理。庶皆芻牧樵採之可禁。至於瞻壽藏而思久遠,按譜牒而溯本源,惟在後世子孫守之勿替矣。 十三世孫廷熙謹識 【注釋】 (1)卜居:以占卜選擇居處。 (2)解組:解下印綬,謂辭去官職。組,印綬。 十一世祖中涵府君居昌邑嗣立新塋墓誌引 自昔重佳城 (1) 之選,理誠有之而不盡然。蓋地靈亦由人傑而已。余趙氏始祖由山左遷居昌邑莊坨,歷數世,子孫蕃盛,居址狹隘。九世祖元黻 (2) 府君遂遷居昌邑東街。府君順治辛卯科(八年,1651)舉人,揀選知縣。遂不仕之節,安貧樂道,足跡不入公門。逝世,仍歸葬莊坨老塋。崇祀鄉賢祠,詳見邑志。迨十世祖五修府君歲貢生未仕。康熙丙申(五十五年,1716),歲大飢,煮粥濟貧兩月有餘,鄉黨稱德焉。逝世亦歸葬莊坨老塋。至吾伯祖樹駿府君歲貢生,久於科場,郡多從學者。著有文藝行世。逝世卜葬於邑之西山東毗,立有碑誌。吾祖中涵府君以歲貢生任奉天開原縣訓導,蒞任未半載,凡聖殿祭器與明倫堂 (3) 、衙署、住宅,皆自捐俸修理。逾年饑饉,百姓嗷嗷待哺。奉憲台監糶倉米。彼時縣令掣肘,吾祖不忍民之餓殍,力勸之。開倉賑貸,邑民賴以生活。解組之日,闔邑紳士及鋪商、農民胥攀轅 (4) ,祖餞 (5) 三日,始送出城,則教澤之入人者深也。逝世,擇地於平坡山,東、西長六十七弓,南、北闊四十弓,得癸山丁向而立為新塋。迄今數世矣。家道泰昌,書香克繼,豈非列祖之功德有以佑我後人,而地因以顯其靈哉?惟望後嗣子孫振家聲以光泉壤,隆祀典以報本源,務敬承祖宗之為傑人而已,其勿僅以地靈為足恃也。是為志。 十三世孫桂林謹識 【注釋】 (1)佳城:祖塋。 (2)元黻:趙天錫,清順治八年辛卯科舉人。 (3)明倫堂:舊時各地孔廟的大殿稱明倫堂,泛指學堂、講經堂,即今之課堂。 (4)攀轅:攀轅扣馬,拉住車轅牽住馬匹,形容熱情挽留,不肯放行。 (5)祖餞:餞行。 十一世祖握台府君世居錦縣小引 公行二,字握台,號素庵。由雍正乙卯(十三年,1735)科舉人揀選長蘆廣積庫大使,以卓薦升天津府鹽山縣知縣。居官清正,愛民如子,有古廉吏風。公貌極魁偉,須連鬢,長可及腹,一時同寅有美髯公之稱。於乾隆十八年解組,二十年回籍。因生齒日繁,團山舊宅僅敷長門居止,爰卜居於錦邑城北之前三屯。家傳孝友,雍睦如春,書香一脈,佑啟後人。 十三世孫廷熙謹識 趙氏世系引 系者,脈絡分明,條縷井井,猶川之流也。川流之源,各有所始。源流既別,則尊卑攸序、親疏攸分時,歲之祀,燕享 (1) 之,常自秩秩然,其不紊矣。我趙氏凡十四世,一脈之傳,歷歷可考。爰合九世繪系,以明九族 (2) 之義,分三支列系。俾為子孫者,各明宗派,知有所統也。《語》曰:積厚德者,流光遠設。非祖功宗德,何以振振繩繩繁衍若此哉?凡我趙氏子孫,考世系而思世德,則報本追遠之誠,自不容已矣。 十一世孫舉人瑜謹識 【注釋】 (1)燕享:亦作「燕饗」。以酒食祭神,泛指以酒食款待人。 (2)九族: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 始祖 諱文,字含章,諱號闇然,行二。永樂年間由山東青州府日照縣遷居永平府昌黎縣東南七十里許莊坨莊。歸葬於莊後,志丙山壬向。配李氏。生興、旺。 二世 西支 諱興,字盛之行一。附葬祖塋,志壬山丙向。為長門。配 生遜。 二世 中支 諱旺,字相時。行二。附葬祖塋。志丙山壬向。為二門。配宋氏。生景、讓。 三世 諱遜,字謙公。單傳。配 生琪、玜、玶 諱景,字仰斗。行一。配張氏。生英。 諱讓,字益三。行二。墓誌丙山壬向。二門,又分為一支。配 生芬。 四世 諱琪。行一。配 生昇、昌、晟、暠。 諱玜。行二。配 生日禺。 諱玶。行三。配 生日直。 諱英,字俊生。單傳。配李氏,繼金氏。生昱、暹、輅、昶、輿。 諱芬。單傳。配 生晧、曦、日侖。 五世 諱昇。行一。配 生延嗣。 諱昌。行二。配 生延泰。 諱晟。行三。配 生延慶。 諱暠。行四。配 生延禧。 諱日禺。單傳。配 生延祜。 諱日直。單傳。配 生延礽。 諱昰字一直。行一。配 生琳。 諱暹,字恆升。行二。配陳氏。生鐸。 諱輅。行三。配 生瓚、瑞。 諱昶。行四。配 生鍾。諱輿。行五。配 生鈐。 諱晧。行一。配 生體乾。 諱曦。行二。配 生體元、體道、體行。 諱日侖。行三。配 生體健。 家譜後跋 曩者先祖志修家譜未及而逝,瑜雖記憶年尚幼。迨瑜父仝、叔阿閣公、端霄公並族眾又復經營,瑜年二十矣。後事延未逮,越七年而先君即世。瑜時值其艱,一無所就。然當春霜秋露之際,益深水源木本之思。今蒙祖庇,倖叨鄉薦,仕隸閒曹。因與諸兄弟侄輩共勷此舉,敢謂繼志述事哉!亦聊以使吾族昌黎、奉天之裔不忘所自出也。若夫遠追旁紹,則考據未詳疑信,不敢以妄參後之子孫。苟能上有以溯始祖之由,傳下有以聯族姓之繁衍,代代而增輯之,是又竟予未竟之緒,先人或稍慰於九京也夫! 十一世孫瑜謹跋 續修家譜後跋 家譜之作也,所以示尊祖敬宗之義,聯一本九族之誼。而尤以啟發後人俾有所觀感而克承先緒也。熙曩讀先祖握台府君修譜後跋,敬悉先高曾祖父因家譜失傳,志欲創修而未逮,維時府君甫逾弱冠,又值其艱。每當春露秋霜之際,時深水源木本之思。迨雍正乙卯登賢書,得就鹽大使,以卓薦升知縣。公餘之暇,手自編紀。時有族叔中涵公於昌黎相助編查,以成盛事,分給族中家各一本,行輩昭然,而序中諄諄垂示,屬望於後人者甚深。迄今百餘年矣,必須續修以慰先人之志。熙於通籍後官京師,力不能辦。嗣叨祖宗庇蔭,外放淮楊,洊升府道,祿入稍豐。幾番屬子侄輩編查,迄未就緒,因函商於昌黎仔臣、春颿兩族兄,遣族侄振宗逐處查訪編成草本,時熙已以老病引退矣。回籍後,春颿兄遣子永寶出關來見,出父書雲,現有莊坨三老侄及族眾奮興爭欲勷續新譜。閱之,不勝心感,亦可見祖宗之庇蔭者深且遠也。因就草本詳加考訂,其錯誤者改正之,遺漏者添注之,其遷移無可考者仍照舊譜存之,以備續查。至有後人聯宗為舊譜中所無者概不敢增入,以徵實也。惟族大人眾散處者不知凡幾,若再逐處編查,必須曠以時日。乘熙與春颿兄在時乎不可失,過此以往愈遠愈難。是又在後世子孫有志者觀感而興起,俾先緒勿墜則幸甚。 道光二十六年又五月望日十三世孫廷熙謹跋 光緒二十三年《昌黎縣韓氏家譜》(節選) 韓文公家譜序 予少讀韓昌黎《諫佛骨表》、《原道》、《原性》諸文,未嘗不慨然興嘆曰:「此載道之文也。」文不軌道,無以垂遠,此昌黎之文所以獨有千古也。東坡 (1) 云:「文起八代之衰,道濟一時之溺。」良有以也。夫及予筮仕武部,濫膺軍旅之命,駐節於五峰之陽。其地海闊天空,山靈水秀,雄標清節,凜凜千秋;其邑為昌黎,乃文公之故里也。《詩》 (2) 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昔讀昌黎文,想見其為人;今親拜山斗祠,觀文公廟堂,瞻禮其遺像,蓋低回留之,不能去雲,乃訪其雲礽 (3) 。斯文之淵源,猶有存者乎?有邑生韓祚昌、韓學賢,率子侄韓法祖、韓養性謁予於公餘,進公文集並家傳 (4) ,叩之,乃奉祀嫡派也。予益欣欣然,如空谷足音焉。盥讀 (5) 之,益知公之功業、文章足以名世,即足以世家,學士、大夫無不仰之如泰山、北斗者,非以公之文足以載道,能佐佑《六經》 (6) ,浩然而獨存者乎?使異端辟而正學崇實,大有功於名教也!爰重新其祠,俾二生司香火,世守禋祀 (7) ,榮光俎豆 (8) ,且並書簡端,以志景仰之私雲。 崇禎癸未(十六年,1643 年)仲夏之吉,欽命督師總率關、遼兼制昌、薊、通、保、登、津等處軍務、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都 (9) 御史中州范志浣[完]謹撰。 【注釋】 (1)東坡:蘇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北宋著名文學家。撰有《潮州韓文公廟碑》。 (2)《詩》:即《詩經》。 (3)雲礽:亦作「雲仍」,遠孫。 (4)家傳:記載父兄及先祖事跡的傳記。 (5)盥讀:洗手後恭恭敬敬地閱讀。 (6)《六經》:《詩經》、《尚書》、《儀禮》、《樂經》、《周易》、《春秋》。 (7)禋祀:祭祀祖先。 (8)俎豆:祭祀的禮器。 (9)都:衍字。 敘 左氏 (1) 云:「先王因生賜姓,胙 (2) 之土而命之氏。」當時諸侯、卿、大夫以國為氏,以食邑為氏者恆多,故古國有世臣,家有宗法。而太史公 (3) 作史,人各立傳,其有爵而罔替者,特名之曰「世家」,夫亦猶左氏之遺意也。吾邑之韓氏,系分於姬,其先代居潁川及安定武安,捍衛漢魏間,名臣、哲士代不乏人。然猶人以姓貴,自公高祖以上徙居北平之昌黎,數傳後文公崛起,扶正道,辟邪說,《原道》一篇,《佛骨》一表,直與《孟子》七篇相表里,儼然太山高而北斗燦矣,韓又以文公而貴焉。長慶四年,公以疾免吏部侍郎,歸居河南,俾其孫綰守昌黎祖墓。至宋元豐元[七]年,封公昌黎伯爵,建祠於邑闤闠 (4) 中,復為其後者一人,元亨世奉公祀。明洪武四年(1371),遷建公祠於邑中東北隅,予公十九代孫夔授錦衣千戶俸,以奉公祀。後百有餘歲,山永督師範公 (5) 給公二十八代孫法祖正祀儒士,付札世襲。夫公生於昌黎,遷江表,卒河南,一生文章記序,凡有自稱處,諱前必冠「昌黎」二字,是公未能一日忘昌黎也。宋元豐元[七]年以「昌黎」封公,有以哉。公神棲昌黎,歷數百載,子孫實繁,而宗子法祖恐後世失序,出其舊譜修之令遠,而足征宗法,世系彰彰井井。聚族之人,奉公之祀,撫蒼柏,瞻喬松,韓氏之家風又未嘗不人以姓貴矣!雖然,為韓後者,紹明祖業,勵志聖賢,務以人貴,如公之在唐者,雖由此千百世,如一日也可。 時 崇禎十四年歲次辛巳小春之吉旦,邑舉人賈重隆拜手謹識。 【作者簡介】 賈重隆,昌黎縣人,崇禎九年丙子科舉人,任直隸隆平知縣。 【注釋】 (1)左氏:春秋末年左丘明,相傳注釋孔子《春秋》而成《左氏春秋》,簡稱《左傳》。 (2)胙(zuò):古代祭祀時供的肉。《說文》:「胙,祭福肉也。」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用五色土築壇,一方一色,分封某方的諸侯,就用白茅包取某方的土,連同祭肉授給他,稱作胙土分茅。 (3)太史公:指司馬遷,字子長,西漢夏陽人。漢武帝時,司馬遷之父司馬談為太史令,元封元年去世,三年後司馬遷子承父業,繼為太史令,完成《史記》。 (4)闤闠(huán huì):街市。闤,市區。 (5)范公:指山石道、督師範志完。 昌黎縣韓氏家譜序 韓氏舊譜歷序當 (1) 、秀 (2) 、休 (3) 、滉 (4) 諸人,然世遠無稽,未敢知其信否。今按韓氏之族,以昌黎伯顯譜,韓氏者當以昌黎伯為鼻祖,然昌黎伯尚非鼻祖也。先有祖諱尋,由潁川徙昌黎,積德累仁,子孫昌大。元[玄]孫 (5) 茂仕後魏為尚書令,茂生均,為定州刺史。均生晙,為雅州都督。晙之孫叡素為桂州長史。叡素生仲卿,即昌黎伯之父也,仕至河南鄧州刺史,有德政,民立祠祀之。仲卿生子四:長曰會,次曰介;會應唐代宗廣德元年鄉舉,歷官起居舍人;介為率府參軍。季曰愈,即昌黎伯也,年十八,應德宗興元元年鄉薦,貞元十年登進士第,官至吏部侍郎,卒贈禮部尚書,諡曰文;而文章節義不能殫述,即《原道》一篇,《佛骨》一表,而千秋百世學士、人臣之師表,在是矣!故人仰之為泰山北斗。至宋元豐元[七]年,詔封公為昌黎伯。言及昌黎,便知為文公之故里也;言及文公,便知為昌黎之先賢也,是文公與昌黎相為終始矣。會祖之孫湘,登唐穆宗長慶三年第,愈祖之子昶登長慶四年第。昶子長曰綰,登唐懿宗咸通四年第;次曰袞,登咸通七年第,科名累世,可雲盛矣。然自仲卿祖刺鄧州,卒於官,還柩不果,而會祖等之支流,因有家於鄧州河陽者,宋元豐間封愈祖為昌黎伯,命愈九世孫元亨奉祀於昌黎,世爵博士 (6) ,其子孫之在昌黎者,自是綿延不絕。元亨七世孫琅仕於元皇慶六[元]年,與鐵呵爾不睦,被讒陷害,幾至滅族,幸有子全隱匿得免。至大明洪武四年,復建愈祖祠於昌黎,全之曾孫夔蒙兵部題奏,授錦衣郎,月加上倉米二石。永樂二年又加以錦衣千戶俸,供丁六名。至夔孫奎,俸始除,供丁減人,文復弱。至夔六世孫禹雨、霖,以及相祖等,以耕讀起家,名列膠庠,禹雨祖曾孫祚昌游泮,昌之族弟撝謙繼焉,昌之堂孫殯又繼焉。幸哉,愈祖以來之書香復浸浸有起色矣。崇禎辛巳(十四年,1640 年),山海司憲范公諱志完者,過昌黎,瞻拜祠像,念奉祀之典久廢,因面山永撫院朱公諱國棟 (7) ,題請奉祀,以昌之子法祖為奉祀正儒士,而山斗之 (8) 靈有如月重閏而星重輝矣。後世使祖功宗德歷久彌彰,是在子孫之自勵云爾。 大明崇禎十五年歲次壬午仲秋吉旦第五次重訂家譜於寶善堂。 【注釋】 (1)韓當:字義公,遼西令支(今河北遷安)人,三國時期吳國將領。 (2)韓秀:字白武。歷位尚書郎,轉給事中,參征南慕容白曜軍事。後為平東將軍、青州刺史。卒,子務襲爵。 (3)韓休:字良士,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授桃林丞。又舉賢良方正科,授左補闕,判主爵員外郎。歷司封員外郎、起居郎、中書舍人,遷禮部侍郎,兼知制誥。開元十二年出為虢州刺史。除工部侍郎、仍知制誥。遷尚書右丞。開元二十一年三月,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十二月,轉工部尚書。二十四年,遷太子少師,封宜陽縣子。二十七年卒,諡文忠。 (4)韓滉:字太沖,長安人。貞元初,官檢校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工書法,草書得張旭筆法。作《五牛圖》和《文苑圖》並存於世。 (5)元孫茂:玄孫,避康熙皇帝玄燁之名諱,改玄為元。韓茂,甘肅安定安武人,南北朝時北魏著名將領。茂臂力過人,尤精騎射。從魏明元帝征伐丁零翟猛部有功,拜官虎賁中郎將。後從魏道武帝出兵攻打夏國,征戰平涼等地,以善射聞名軍中,遷侍輦郎、強弩將軍,封為九門侯。拜官散騎常侍、殿中尚書、封爵安定公。魏文成帝時,遷尚書令、侍中、征南大將軍。 (6)博士:古代學官名。六國時有博士,秦因之。漢文帝置一經博士,武帝時置五經博士,職責是教授、課試,或奉使、議政。晉置國子博士。唐有太學博士、太常博士、太醫博士、律學博士、書學博士、算學博士等,皆教授官。明清仍之。 (7)山永撫院朱公諱國棟:朱國棟,字符培,號西崑,陝西富平人。天啟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遷刑科都給事中。崇禎十一年任山(山海關)永(永平府)巡撫。崇禎十五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巡撫山東,卒於任。 (8)山斗:泰山、北斗的合稱。猶言泰斗。比喻為世人所欽仰的人。指韓愈。 序 古之君子,每不忘其自始,匪特不忘其自始之人,並不忘其自始之地,紀其人所以篤先世之親,紀其地所以傳後世之信,木本水源之思,愨 (1) 如也。予髫而入塾,比少長,讀昌黎韓文公集,每見公詩文中顯名處,必冠以「昌黎」云云,未嘗不愾嘆遐慕,以為異日者,誠得親履右北平之地,拜公之祠宇,交公之後裔,因以穆然想見公之為人,庶幾高山景行,不徒托之空願也。洎丙戌(康熙四十五年,1706 年)通籍預館選,始晤公二十九世孫珣於都門。珣,號東山,文章氣誼雅不忝公之門風,又與予為南北齊年友,故結契良深,竊用自快雲。丁酉(康熙五十六年,1717 年),予奉命視學畿輔,間歲以校士至永平,試士甫竣,即親詣昌黎拜公祠,東山乃率其族人士來謁予,予以為囊者之愾嘆遐慕幸不虛,則益用自快焉。既東山出其宗譜,囑予訂正。予獨怪世之論者,謂公之始出昌黎無可確據,又引以昌黎名縣始自金,源為疑。予按昌黎韓氏,其始祖為漢之弓高莊[壯]侯 (2) ,班《書表》謂其地在營陵,今永平皆營州舊地;又考《永平府志》云:今昌黎縣即漢之昌黎。宿宿訓守,准今衛制。而昌黎志亦云:邑西南五里為文公先世葬地,舊有石坊,今廢。然土阜若邱山者一一尚存,或謂即莊[壯]侯藏魄處,是知弓高之封即在昌黎之地。公之每自稱「昌黎」,「昌黎」雲者,誠不忘其自始之人,因不忘其自始之地。而《舊唐書》公本《傳》及李習之作公《行狀》,俱以公為昌黎人,亦孰非本公之志而傳信者哉?若李太白作公父《武昌令去思碑》則雲「南陽人」;皇甫持正作公《神道碑》則雲上世嘗居南陽。《新唐書》因以公為鄧州南陽人,不知太白、持正之所謂南陽,即《左氏傳》晉啟南陽者是也,其地為今懷慶之修武,在唐為河陽,《新唐書》誤為荊州之南陽,遂以鄧州冠之也。且韓氏自莊[壯]侯後固嘗屢遷矣,或居潁川,或徙安定武安,或徙九門,特不傳徙居河陽者屬何代、何人?太白、持正之碑,皆據其所建占籍者書之,而要其始終之為昌黎,固無可疑者也,不然宋元豐中封公為昌黎伯,建祠邑治,明洪武中重建公祠,予奉祀夔俸千戶,兩朝之褒封典祀,豈皆漫無考據,貽後世以失之也,誣之議哉?今閱其譜,自莊[壯]侯以迄今,茲千九百年之間,世系不紊,宗法秩然,予因嘆公不忘乎昌黎之始,今東山輩又以不忘乎公者,益不忘乎昌黎之始,木本水源之思曠先後如一轍也。而予既幸拜公祠宇,又幸交公後裔,不且因讀韓氏宗譜,益以想見公之為人而高山景行者,信不徒托虛願哉!因為疏其宗次梗概,與夫地名同異,以釋世疑,歸之東山,俾韓氏子子孫孫世守之。 時 康熙五十七年歲舍戊戌且月榖旦,京畿督學使者、翰林院侍讀、吳門後學癯庵吳士玉拜手撰。 【作者簡介】 吳士玉,字荊山,長洲(今蘇州)人。康熙四十五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升贊善,歷侍講、侍讀,康熙五十六年二月提督順天學政。雍正元年二月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充經筵講官,入直南書房。雍正二年,主江西鄉試,教習庶吉士。晉戶部右侍郎,調工部,歷禮、刑、吏三部侍郎。雍正十年十月升都察院左都御史,雍正十一年二月進禮部尚書。諡「文恪」。 【注釋】 (1)愨(què):誠實,謹慎。 (2)莊[壯]侯:即韓頹當,韓王信(非淮陰侯韓信)次子。高祖十一年春,韓王信與韓太子投奔匈奴,至頹當城(今內蒙古察哈爾右翼後旗西北),生子曰頹當。孝文帝十六年,韓頹當率眾歸漢,封頹當為弓高侯。弓高,縣名,在今河北阜城縣南。漢景帝時,平吳楚功最,卒,諡曰壯。 文公世家 韓本姬姓,始氏以國。漢弓高侯頹當迄裔孫、後漢隴西太守尋,俱世居潁川。尋生司空稜,其後徙安定武安,至後魏,有常山太守、武安成侯耆寓居九門。耆生尚書令、征南大將軍安定桓王茂;茂生備,又生定州刺史、安定康公均,徙居昌黎,因家焉,蓋為昌黎韓氏之始祖也。均生雅州都督晙,晙生唐曹州司馬仁泰,仁泰生桂州長史叡素,叡素生秘書郎、贈尚書左僕射仲卿,又生少卿,又生禮部郎中雲卿,又生揚州錄事參軍、遷涇陽令紳卿。仲卿生三子:長曰會,起居舍人;仲曰介,率府參軍;季曰愈,登進士第,官至吏部侍郎,贈禮部尚書,諡曰文,追封昌黎伯,從祀孔子廟,娶盧氏,生子昶,登進士第。 宗子世表 二代 昶,登長慶四年進士第。 三代 綰,登咸通四年進士第。 四代 襄,官員外郎。 五代 簡敬,官博士。 六代 健。 七代 棟隆。 八代 宗聖。 九代 元亨,宋元豐元[七]年詔封文公為昌黎伯,子孫世爵博士。 十代 崇古,博士。 十一代 達,博士。 十二代 維新,博士。 十三代 淳,博士。 十四代 昭先。 十五代 琅,仕於元。 十六代 全。 十七代 佐。 十八代 敔。 十九代 夔,明洪武四[六]年詔復建文公祠於昌黎,授夔錦衣郎奉祀。 二十代 宗,奉祀。 二十一代 奎,奉祀。 二十二代 敬。 二十三代 福才。 二十四代 禹雨。 二十五代 相,增廣生。 二十六代 庭桂。 二十七代 祚昌,增廣生,范公題請,予法祖奉祀正儒士,世襲主奉祀。 二十八代 法祖,正祀儒士,考授序班。 二十九代 珣,正祀儒士,中康熙乙酉(四十四年,1705)舉人,官江西吉水知縣。琇,珣弟,因兄子幼襲正祀儒士。 三十代 煟,襲正祀儒士奉祀。 三十一代 晟,襲正祀儒士奉祀。 三十二代 世臣,襲正祀儒士奉祀。 三十三代 振先,敕授修職郎,晉贈奉直大夫,廣寧縣訓導,捐昇州同加鹽提舉銜,道光科甲辰(二十四年,1844)舉人,奉祀正儒士。 三十四代 恩逢,奉祀正儒士。 三十五代 錦榮,奉祀正儒士。 三十六代 寶琳,奉祀正儒士。 文公墓誌並銘 皇甫湜 長慶四年(824 年)八月,昌黎韓先生既以疾免吏部侍郎,書諭湜曰:「死能令我躬所以不隨世磨滅者惟子,以為囑。」其年十二月丙子(初二日),遂薨。明年正月,其孤昶,使奉功緒之錄,繼訃以至。三月癸酉,葬河南河陽,乃哭而敘銘其墓,其詳將揭之於《神道碑》雲。 先生韓(諱)愈,字退之,後魏安定桓王茂六代孫。祖朝散大夫桂州長史諱叡素,父秘書郎贈尚書左僕射諱仲卿。先生七歲好學,言出成文。及冠,恣為書以傳聖人之道,人始未信。既發不掩,聲震業光,眾方驚爆而萃排之。乘危將顛,不懈益彰[張],卒大信於天下。先生之作,無圓無方,至是歸工。抉經之心,執聖之權,尚友作者,跋邪觝異,以扶孔氏,存皇之極。知與罪,非我計。茹古涵今,無有端涯,渾渾灝灝,不可窺校。及其酣放,豪曲快字,凌紙怪發,鯨鏗舂麗,驚耀天下。然而栗密竊眇,章妥句適,精能之至,入神出天。嗚呼極矣,後人無以加之矣。姬氏以來,一人而已矣。 始先生以進士三十有一仕歷官。其為御史、尚書郎、中書舍人,前後三貶,皆以疏陳治事、廷議不隨為罪。常惋佛氏法潰聖人之堤,乃倡[唱]而築之。及為刑部侍郎,遂章言憲宗迎佛骨非是,任為身恥,震怒天顏,先生處之安然,就貶八千裏海上。嗚呼!古所謂「非苟知之,亦允蹈之」者耶!吳元濟反,吏、兵久屯無功,國涸將疑,眾懼洶洶。先生以右庶子兼御史中丞行軍司馬,宰相軍出潼關,請先生乘遽至汴,感說都統,師乘遂和,卒擒元濟。王庭湊反,圍牛元翼於深,救兵十萬,望不敢前,詔擇庭臣往諭,眾慄縮,先生勇行。元稹 (1) 言於上曰:「韓愈可惜。」穆宗悔,馳詔無徑入,先生曰:「止君之仁,死臣之義。」遂至賊營,麾其眾責之,賊恇汗伏地,乃出元翼。《春秋》美臧孫辰告糴於齊,以為急病,校其難易,孰為宜褒?嗚呼先生,真古所謂大臣者耶!還拜京兆尹,斂禁軍,帖旱糴,齾 (2) 倖臣之鋒。再為吏部侍郎。薨年五十七,贈禮部尚書。 先生與人洞朗軒闢,不施戟級。族姻友舊不自立者,必待我然後衣食嫁娶喪葬。平居雖寢食,未嘗去書,怠以為枕,飧以飴口,講評孜孜,以磨諸生。恐不貌美,游以詼諧嘯歌,使皆醉義忘歸。嗚呼!可謂樂易君子,巨人長者矣。夫人高平郡君范陽盧氏,孤前進士昶,婿左拾遺李漢、集賢校理樊宗懿,次女許嫁陳氏,三女未笄 (3) 。銘曰: 惟天有道,在我先生。萬頸胥言,坐廟坐行。令望絕邪,痌此四方。惟聖有文,乖微歲千。先生起之,焯後於前。纊義滂仁,耿照充天。有如先生,而合亘年。按我章書,經紀大環。吟不時施,昌極後昆。噫嘻永歸,奈知之悲。 【作者簡介】 皇甫湜,唐代散文家。字持正,睦州新安(今浙江建德淳安)人。十多歲時就漫遊各地,投梁肅,謁杜佑;後又結交顧況,師從韓愈,還求見江西觀察使李巽,作書獻文,希圖薦舉,未成。唐德宗貞元十八年(802),湜在長安參加進士科考試,不第。他廣為交遊,與白居易、李翱、劉敦質等人往來。 【注釋】 (1)元稹:字微之,別字威明,唐洛陽人。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樂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並稱「元白」。 (2)齾(yà):缺齒。(器物)缺損。 (3)笄:指女子十五歲成年。亦特指成年之禮。《公羊傳·僖公九年》:「字而笄之。」《國語·鄭語》:「既笄而孕。」註:「女十五而笄。」 先代遺蹟 韓氏祖墓 (1) :城西南五里,文公高祖以上之葬地。 韓文公祠 (2) :宋元豐七年(1084)建,明洪武四年重建於城東北隅。 韓昌黎書院:靜安社南,舊刻有符讀書詩。符,文公子小字。 蓮花池:靜安堡南,即公書院處。 夷齊讀書處石刻:在城西書院山,系公遺筆。 西五峰韓文公祠:城北十五里,督師範公志完建。 【注釋】 (1)韓氏祖墓:明景泰七年《寰宇通志·墳墓》記載:「韓氏祖墳,在昌黎縣西五里。唐韓愈高祖以上之葬地。愈之先本昌黎人,自其曾祖泰任曹州司馬,因家河陽,而祖墳尚在於此。」天順五年《大明一統志·墳墓》記載:「韓氏祖墳,在昌黎縣西五里。唐韓愈高祖以上之葬地。愈之先本昌黎人,自其曾祖泰任曹州司馬,因家河陽,而子孫不復在此。」弘治十四年《永平府志·冢墓》記載:「韓氏祖墳:在昌黎縣西五里,唐韓愈高祖以上皆葬於此地。自其曾祖泰任曹州司馬,而子孫遂家河陽雲。」 (2)韓文公祠:韓愈後裔播及於昌黎,故昌黎縣建有韓文公祠,但創建年代不詳,大約建於元末。明崇禎十四年昌黎舉人賈重隆《昌黎縣韓氏家譜·敘》云:「至宋元豐元[七]年,封公昌黎伯爵,建祠於邑闤闠中。」《家譜》所云「宋元豐七年建」,其說有待考證。宋封韓愈為昌黎伯,而其時今昌黎之地置廣寧縣並營州鄰海軍,屬遼地。《宋史·神宗本紀》記載:「元豐七年五月壬戌,以孟軻配食文宣王,封荀匡、揚雄、韓愈為伯,並從祀。」遼能否以宋所封之昌黎伯在遼地建祠有待探討。清康熙十八年續修《永平府志·先賢·韓文公傳》記載:「及宋元豐七年,封公為昌黎伯。迨元末而今之昌黎有祠。」斯言信矣。昌黎縣韓文公祠原在縣治東北,明洪武初重修時改建縣治西北。重修時間一說洪武四年。明嘉靖間內閣首輔大學士翟鑾《重修韓文公祠堂記》云:「昌黎縣治之東北隅,故有文公祠宇在焉。我太祖高皇帝龍飛四年建也。」賈重隆《昌黎縣韓氏家譜·敘》云:「明洪武四年,遷建公祠於邑中東北隅。」一說洪武六年。弘治十四年《永平府志·祠廟》記載:「韓文公祠,在昌黎縣治北二百步。洪武六年縣丞李良因舊址重建。」一說洪武中。天順五年《大明一統志》記載:「韓昌黎祠,在昌黎縣治西北。唐韓愈其先昌黎人,愈歷官吏部侍郎,其文章佐《六經》,學者仰之。卒諡文。後封昌黎伯。本朝洪武中建祠祀焉。」《明太祖高皇帝實錄》記載:「洪武六年九月己亥朔。庚戌,詔禁四六文辭。先是上命翰林儒臣,擇唐宋名儒表箋可為法者,翰林諸臣以柳宗元《代柳公綽謝表》及韓愈《賀雨表》進。上命中書省臣錄二表,頒為天下式,因諭郡臣曰:唐虞三代典謨訓誥之辭質實不華,誠可為千萬世法。漢魏之間,猶為近古。晉宋以降,文體日衰,駢儷綺靡而古法蕩然矣。唐宋之時,名儒輩出,雖欲變之而卒未能盡變。近代制誥章表之類,仍蹈舊習,朕常厭其雕琢,殊異古體,且使事實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告諭臣下之辭,務從簡古。」昌黎韓文公祠重修年代應以洪武六年為確。 家之有譜,所以志祖宗之名而知所諱,昭親疏之等而不相淆也。韓氏世居昌黎,自唐以來世有譜系。迄明崇禎間,文公二十八代孫法祖蒙范、朱二公題請,以之為奉祀正儒士。是時本村韓氏共四支,法祖一支徙城中奉祀,其三支尚住本村,故板本譜系,城、村各藏一編,俾子孫世守之。以後村中韓氏多務農業,所藏之譜不知自何年遺失;而城中之譜,有法祖五代孫世臣自少游幕於晉,將譜攜去數十年不歸,方懼韓氏譜系或至湮滅。先君子諱煜,字顯公,嗜書史,嘗以舊譜遺失為恨,偶在同村田氏檢閱故冊,得板印破書一卷,紙墨漫漶,字跡尚依稀可認,乃韓氏譜也。吾父見之,如逢至寶,欲攜以歸,而田氏系農家,不知譜之在,已無用靳之。吾父以錢米相購,始得攜歸,嘗語不肖曰:「此本殘破,難垂久遠,宜謀所以永之。」今先君子棄世已十餘載矣,舊本殘破,倘不急加整理,或再致湮沒,不惟後人失所考據,不且使吾父之苦心竟成虛擲耶。歲壬申(嘉慶十七年,1812),世臣自晉歸,余詢及舊譜,伊言舊本尚存,但篇帙殘缺,不復為完本矣。余聞而滋懼,竊計向非吾父購譜田氏,則譜無存,即存於城者,近已殘缺,其勝於不存,亦無幾。爰將村中舊版本盥手敬謄,並近代之昭穆,填序於後,是在此後之子孫善為繼耳。 大清嘉慶十八年歲在癸酉仲春榖旦,文公三十一代孫、增廣生啟心重修。 聞自奎祖以下不知何代分為四支,長門即祚昌一支。因長門奉祀,故舊譜只載長門一支,而余支不及悉載。今余欲續村中之譜,五世以前之名皆不得知,惟五世德金以下尚能知之,故續譜自德金祖一輩始,且余為第二支,其餘第三支、第四支,即五世以下,余亦不盡知,是固無庸附會也。 韓啟心謹識 余自入塾,嗜閱書、史,讀《諫佛骨》一表,而《綱目》贊曰:「唐興,承五代剖分,王政不綱,文弊質窮,鼃 (1) 俚混並。天下已定,治荒剔蠹,熏釀涵浸,殆百餘年,其後文章稍稍可述。」至貞元、元和間,韓愈遂以《六經》之文為諸儒倡,障堤末流,反刓 (2) 以朴,鏟偽以真,粹然一去於正,其道自比孟軻 (3) ,以荀況 (4) 、揚雄 (5) 為未醇,寧不信然?至進諫陳某,排難恤孤,矯拂媮末 (6) ,皇皇於仁義,可謂篤道君子矣。自晉迄隋,佛老顯行,聖道不斷如帶。諸儒倚天下正議,助為怪神。愈獨喟然引聖,爭四海之惑。昔孟軻拒楊墨 (7) ,去孔子 (8) 才二百年;愈排二家,乃去千餘歲,撥亂反正功與齊而力倍之,所以過況、雄為不少矣。自愈沒,其學盛行,學者仰之如泰山、北斗雲。《文藝傳》敘曰: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無慮三變,自高祖以迄大曆、正元間,美才輩出,嚅嚌 (9) 道真,涵泳聖涯( 10 ),於是韓愈倡之,皇甫湜、李翱( 11 )等和之,排逐百家,法度森嚴,抵轢( 12 )晉魏,上軋漢周,唐之文宛然為一王法,此其極也。至宣慰王庭湊( 13 )一事,綱目發明,雲韓愈宣慰之行,殆與真卿無異。觀其詰責庭湊之辭,簡嚴切直,至今凜凜猶有生氣。合之《原道》、《原性》諸文,講明仁義,闡發聖道,未嘗不嘆。予祖文公,辟異端,崇正學,而繼孔孟之傳,以紹往聖之統者,誠千百世一人已也。所以宋封公伯,宗子世爵博士,明建公祠,宗子世襲奉祀,庶酬先賢之心,以繼先賢之派。然代遠年湮,支派不無遺失,宗繁族大,譜系宜屢重修。嘉慶十八年癸酉,余堂曾祖啟心曾為重訂,迄今百有餘歲,倘不再加重修,篇帙或又有殘缺,宗次亦或又有失序矣,世系宗法何以彰彰井井哉!故余奉本生嚴命,仍依舊譜,盥手敬謄,並填序後代之昭穆,願此後之子孫紹明祖業,彌彰祖德,世守罔替也可。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孟夏榖旦,文公三十四代孫、邑庠生連仲重修。 【注釋】 (1)鼃(wā):古同「蛙」。《說文解字》:「【黽部】鼃,蝦蟇也。從圭聲。【注】古文蛙,同鼃。」 (2)刓(wán):雕琢。《楚辭·懷沙》:「刓方以為圓兮。」 (3)孟軻:字子輿,戰國時魯國思想家、教育家。著有《孟子》一書。有「亞聖」之稱,與孔子合稱為「孔孟」。 (4)荀況:字卿,戰國末趙國猗氏(今山西安澤)人。著名思想家、文學家、政治家。曾三次出任齊國稷下學宮祭酒,後為楚蘭陵(今山東蘭陵)令。 (5)揚雄:字子云,西漢蜀郡成都(今四川成都郫縣友愛鎮)人,西漢著名學者、辭賦家、語言學家。 (6)媮(tōu)末:指鄙薄衰敗的風俗。媮,同「偷」。 (7)楊墨:戰國時楊朱與墨翟的並稱。 (8)孔子:孔丘,字仲尼,春秋時期魯國人。古代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編撰了我國第一部編年體史書《春秋》。 (9)嚅嚌(rú jì):謂吟誦,品味。 (10)涵泳:深入領會。 (11)李翱:字習之,唐朝文學家、哲學家。唐德宗貞元年間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 (12)抵轢(lì):猶觸犯。 (13)王庭湊:回紇阿布思部落人,唐成德軍節度使。長慶元年(821),原魏博節度使田弘正(盧龍人)為成德軍節度使,都知兵馬使王庭湊趁機煽動成德軍叛亂,殺死田弘正與屬員三百餘人,逼迫監軍宦官宋惟澄上表朝廷,請封為成德軍節度使,同時派兵襲殺冀州刺史王進岌。唐朝任命深州刺史牛元翼為深冀節度使,以殿中侍御史溫造為起居舍人,充鎮州四面諸軍宣慰使,以裴度為幽鎮兩道招撫使,出軍討伐。王庭湊出兵圍深州、貝州,新任魏博節度使田布率軍三萬攻擊成德叛軍,長慶二年(822)王庭湊包圍深州,牛元翼困急,朝廷只得任命王庭湊為成德軍節度使。太和八年(834)十一月,病死後叛亂方定。 予祖文公系唐代宗大曆三年戊申生於鄧州南陽,即河南懷慶修武縣,秦名南陽。今有南陽城在縣東北三十里,韓氏世家於此孟縣有別墅,俗呼韓莊。其自稱昌黎者,以系出昌黎。此系宣統三年辛亥,予游閩中,隨方朴侄宦遊興化,遇有韓甫晉者,伊亦有譜,予閱之,因志焉,以俟考。 連仲 譜系 (無功名或舊志、家譜不涉及者,不備載) 二十三代 福才 二十四代 禹雨 庠生 二十五代 (禹雨子) 相 增廣生 二十六代(相子) 庭桂 二十七代(庭桂子) 祚昌 增廣生,奉祀正儒士 祚昌一脈支系: 二十八代 法祖 奉祀生 二十九代 珣 正祀儒士,康熙乙酉舉人,官江西吉水縣知縣 琇 奉祀生 三十代 煟 奉祀生 囗囗(失名)一脈支系(二支長門) 二十八代 可才 二十九代 國偐 過子,鄉耆,妻梁氏 三十代 寀 過子,妻丁氏、王氏、王氏 三十一代 廷玉 字君璽,妻董氏 三十二代 鉁 字重時,妻郭氏 銖 字聚千,妻喬氏 鐸 字聲宏,妻楊氏 鑰 字音囗 三十三代(鐸子) 凌岳 字峰尊,道光囗囗九月廿日子時生人,妻陳氏 凌宸 字雲章,道光十五年乙未九月廿五日生人,妻周氏 凌蒼 字勝清,降 凌蒼 字勝清,恩賞從九品,妻劉氏,道光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生人,光緒三十一年乙巳十二月二十五日丑時卒,葬於莊東南,墓立艮山坤向 三十四代(凌蒼子) 連仲 字唱臚,降,妻劉氏,同治四年乙丑五月十一日丑時生,光緒卅一年乙巳十一月初一日酉時卒 德金一脈支系(二支三門) 二十八代 可舉 妻才氏 二十九代(可舉子) 國英 降 三十代(國英子) 焜 誥封榮祿大夫,妻高氏、高氏 煜 妻趙氏 三十一代(焜子) 廷選 誥封資政大夫,妻趙氏、楊氏,誥封二品夫人 (1) (煜子) 啟心 增廣生,妻趙氏 三十二代(廷選子) 欽 誥封資政大夫 鏴 (啟心子) 桂芳 庠生 桂一 三十三代(欽子) 超 貴州巡撫 培元 貢生 三十四代(青雲子) 升東 監生 (超生子、培元過子) 暄東特授同知 三十五代(暄東子) 方炳 庠生,國子監典簿 方朴 興化知府 方坦 方堉 【注釋】 (1)夫人:明清時期,朝廷對一、二品官員之母、妻之封號。 超,字寓仲,號南溪。誥授資政大夫,晉授榮祿大夫,予諡果靖,欽命二品頂戴,署理貴州巡撫,賞戴花翎武勇巴拉圖 (1) 。歷任貴州糧儲道,欽命幫辦貴州剿匪事務,賞加布政使銜,賞加按察使銜,記名簡放道員、石阡府知府,賞加道銜,特用知府,特用同知直隸州,特用知縣,軍功遇缺,即選直隸州州判。歷署貴州按察使司按察使,分巡貴東兵備道、思州知府、清江廳通判、獨山州知州、三角屯州同;歷充總辦貴州軍需總局事務,奏辦貴州下游軍務。在籍奉旨督辦永平府屬團練 (2) 。道光甲午科副榜。貴州府奉旨立祠。 【注釋】 (1)武勇巴拉圖:武勇巴圖魯。「巴圖魯」乃滿語baturu的譯音。清代對勇士的封號。初用滿語冠於巴圖魯之上,如青巴圖魯,古英巴圖魯之類,是為清字勇號;後來加用漢字,如武勇巴圖魯,壯勇巴圖魯之類,是為漢字勇號。 (2)團練:清朝時期的地方民兵制度。 方朴 (1) ,字芝軒。大清宣統三年特授任福建興化府知府,遊歷東洋學監獄事,辦理湖北槍碼場事務,充當廣東文巡捕 (2) ,差候補知縣,任洸水場大使。 【注釋】 (1)方朴:韓方朴,韓愈 35 世孫、貴州巡撫韓超孫、韓連仲侄。宣統二年任興化府知府。辛亥革命後,11 月 12 日,莆田革命黨人黃緗、萬雲程等,在興化府宣布起義。知府韓方朴見大勢已去,無心抵抗,便同隨從躲入美教會逃命。 (2)文巡捕:清制,凡總督、巡撫二衙,例有文武巡捕二班,如後來之副官,文巡捕司接進謁下屬之名帖,武巡捕司督、撫出衙時之警衛隊者,二職官至低微,但與督、撫最接近。 德銀一脈支系(四門) 二十八代 可遴妻李氏 二十九代(可遴子) 國俊 妻趙氏 三十代(國俊子) 邃 妻李氏 三十一代(邃子) 廷芳 三十二代(廷芳子) 銑 誥封奉直大夫,妻齊氏,誥封孺人 三十三代(銑子) 振先 字曉山,廣寧縣訓導,道光甲辰(二十四年,1844)舉人,奉祀生,妻于氏、田氏 光祖 字述庵,特授理問,妻黃氏、丁氏 三十四代(振先子) 恩逢 過子,字晉墀,奉祀儒生,妻李氏、李氏 清末《昌黎縣孔氏族人支譜黌門戶》(節選) 祖居山東兗州府曲阜縣 五十八代 公高,子一:彥祥 五十九代 彥祥,子一:承宣 六十代 承宣,子一:宏戎 六十一代 宏戎,子一:聞寬 六十二代 聞寬,自順治年間貿易永平府昌黎縣雙坨莊居住,叄社孔四甲。子一:貞院 民國 2 年《高氏世譜》(節選) 高氏世譜原序 宇臣公、彥臣公兄弟來居於昌黎橋頭莊,與滄州一支共應役於燕京。其原籍家譜失傳,惟口傳乃山後劉武周 (1) 人也。考山後地名,在山西近旁處,劉武周系唐太宗時番將,武周雖沒,其所部屬之人,想必猶生聚於此焉。因歷宋、元、明,尚呼為劉武周人也。明初,有高鏞 (2) 由進士仕至禮部尚書。建文朝燕王破南京,鏞義不屈,罵不絕口而死,燕王怒,將鏞族八百餘家盡徙於燕之東北濱海處,我始祖或其戶族矣。夫二公冢前有一大冢,有明堂石,相傳是一空冢,供銅牌位二座,疑係二公之父母或早亡於原籍,因始立塋地,故葬銅牌位於此。二公大約是永樂年間人也,傳至肖武公不過一兩輩,世代名序無可考,惟自肖武公始有世紀焉。再考文廟泮池西北,有弘治年間石碑,造有高聰名。夫聰公與智公為弘治時人也。肖武公、見公皆天順、成化時人也。春公、廷現公約在嘉靖、隆慶間。宗字行,光字行,皆生於嘉、隆,而長於萬曆、天啟、崇禎也。按老墳大,從東分,肖武公應葬西邊,後遷銀柳樹墳。是以老墳西半空地,傳疑也。嗚呼!其量十世則食十世之報,吾祖食報十世有餘,而子孫愈加蕃盛。其間雖有貧富,要以富者為先疇之。不忘雖有貴賤,要以貴者為家聲之不墜,富不求其奇富。惟世世不失本務,是即真富貴,不求其奇貴。惟代代不失書香,是即真貴也。況世有富者能周恤乎貧,即可使闔族皆不貧也。世有貴者能覆庇乎賤,即可使闔族皆不賤也。雖然,一父之子,而分舜象一族之人,豈無良枯?亦在子孫之各自勉勵耳,未可全恃祖功宗德也。 時 康熙九年歲次庚戌三月望日十一世孫培書於面奎堂 【作者簡介】 高培,清初歲貢生,康熙三十三年進士、臨淮知縣高天挺父。贈文林郎、臨淮縣知縣。康熙十三年應知縣王曰翼之請,編纂《昌黎縣誌》。 【注釋】 (1)劉武周:河間景城人。父匡,徙家馬邑。驍勇善射,交通豪俠。因去家入洛陽,為太僕楊義臣帳內。隋煬帝大業十年間,應募東征高麗,以軍功授建節校尉。還家,為鷹揚府校尉。隋煬帝大業十三年(617),殺死馬邑太守王仁恭,開倉賑貧,得兵萬餘人,引突厥騎兵,屢敗隋軍,襲破樓煩郡,進取汾陽宮,攻陷定襄,返馬邑。突厥冊封為「定楊可汗」。自稱皇帝,攻克雁門。唐武德二年(619)侵併州(治所晉陽),破榆次,陷平遙,占介州(今山西介休),大敗唐軍,攻占晉陽。十月,連下晉州、絳州(今山西新絳)、龍門(今山西河津)、澮州(今山西翼城)。武德二年十一月,秦王李世民率軍征討,擊敗劉武周,劉武周北投突厥,被殺死。所謂劉武周人,即劉武周部將。 (2)高鏞:查《明史·七卿年表》,洪武、建文、永樂年間禮部尚書並無此人。洪武三十一年八月,陳迪任禮部尚書。建文三年二月加太子少保。建文四年六月殉難。陳迪,字景道,安徽宣城人。建文初,征為禮部尚書(正二品)。李景隆等數戰敗,迪陳大計。命督運軍儲。已,聞變,趨赴京師。燕王即帝位,召迪責問,抗聲不屈。命與子鳳山、丹山等六人磔於市。幼子珠生五月,乳母潛置溝中,得免。八歲,為怨家所訐。成祖宥其死,戍撫寧。尋徙登州,為蓬萊人。洪武三十一年(1398)五月明太祖朱元璋駕崩,皇太孫朱允炆即位,用太常寺卿黃子澄、齊泰等人計削藩,先後廢黜周王、湘王、齊王、代王、岷王等數位親王,燕王朱棣於建文元年(1399)七月起兵「靖難」。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三日,攻陷應天府,奪取皇位。 敕贈登仕郎春公高府君墓表 賜進士第內翰林國史院學士、教習庶吉士仲生石申頓首拜撰 為先世貽謀,必思克昌厥後,後代紹衣,敢曰無念爾祖?然求其衣冠,接踵仕宦,因仍者豈偶然哉?良由積者深,厥流孔長累者厚。乃基永固,古而然矣。昌邑高門,城南舊族也,始祖世遠莫追,自高氏肖武三傳而至高氏春雁,行五而居三,事實不概考,大要一忠厚長者享壽遐齡至卒,各立封樹於茲。所謂有盛德必坐旺地矣。一衍而廷現、廷錦,雖非邁種,夫亦淑人君子耳。天固於冥冥中默騭其福於子孫,遂令現廷生二子,可謂撞破煙樓 (1) 者也。長子諱宗商,字象溪,莊田世系,書香濟濟,固雲盛矣。次子諱宗說,字龍溪,治產創業,教子課孫,允曰茂哉。且以三考而升山東,再任廣德,即委吏微職也。宣聖不嘗為乎?主簿九品也,三傑不嘗簿關中乎?矧冤犯有釋,不啻張於為廷尉捕蝗,有功何遜魯公?治中牟陰德,傳楊寶活一黃雀,食四世三公之報。老孺人趙氏惜罪人之飢而食以餅,較之活一黃雀者何?如念彼二人陰功,銀管 (2) 述不盡,更仆未易。悉所以子有五而孫不辨,始知以書田貽後,讀字傳家,因相繼而入黌宮者屢屢,惟仲子增廣生諱光啟,號振庭者,為采芹 (3) 肇其基,學古不倦,處事公允,誠英俊之士也。仲婦韓氏樂善不倦,待人慈和,有菩提之心焉,故皆鍾萃於乃郎仙台,貌偉聲宏,特卓不群者也。居富無驕,惟期濟世利物養貴有日,但願名立功成。果爾當新朝應運而興,助餉殺賊,平西王吳 (4) 首薦於皇叔父攝政王 (5) ,急敘有功,奉詔發部中秋大選,爰授山東青州府莒州二守焉。信乎!有志者事竟成也,此特先資耳。待下車筮仕之日,冰壺玉鑒,敬上勤民,將指日飛蟬集冠,必然高遷矣。猗歟盛哉!七世而衣巾,三輩一派,而冠帶兩朝,非所罕覯 (6) 耶?然政不止此也。《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其所由來者漸矣。高氏由春君來漸而富,由龍溪君來漸而貴,厥後讀書漸盛,異日必漸有位至三公 (7) ,門充駟馬 (8) 者,慶不有餘乎?慶之有餘,得之積者然也。仙台躬膺榮貴,不欲沒前人之所積,忠孝兩全矣。謹序。 順治三年新授山東青州府莒州同知、六年再任河南歸德府軍糧督捕通判玄孫二正豎碑 【作者簡介】 石申,字仲生,永平府灤州(今唐山灤縣)人。明末湖廣按察副使石維岳子、清順治帝恪妃父。順治丙戌(三年,1646 年)進士,改庶吉士,視學江南。歷遷學士、經筵,擢吏部左侍郎,以抗中忌奪職。後起補刑部左侍郎,補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卒於雍正十一年三月。贈吏部尚書。有《寶笏堂遺集》。 【注釋】 (1)撞破煙樓:比喻子輩勝過父輩,後人超越前人。煙樓,煙囪。 (2)銀管:喻指史官、國史。梁元帝為湘東王時,好文學,著書常記錄忠臣義士及文章之美者。筆有三品,或金銀雕飾,或用斑竹為管。忠孝全者,用金管書之;德行精粹者,用銀管書之;文章瞻逸者,以斑竹管書之。故湘東之譽,播於江表。 (3)采芹:古時學宮有泮水,入學則可采水中之芹以為菜,故稱入學為采芹﹑入泮。後指考中秀才。 (4)平西王吳:吳三桂,字長伯,遼東錦州人,武舉,錦州總兵吳襄子,以戰功及父蔭授都指揮。崇禎四年八月,後金汗皇太極圍攻大凌河城,父親吳襄赴援逃亡,舅父祖大壽降清,吳襄下獄,擢吳三桂為遼東總兵官,駐紮寧遠(今遼寧興城)。崇禎十七年三月,闖王李自成逼近京師,崇禎皇帝封吳三桂為平西伯,赴京勤王。莊烈帝自縊後,吳三桂率部返回山海關,四月二十一日與李自成大戰,力不支,引清兵入關,次日清攝政王多爾袞參戰,闖王大敗,逃奔北京。 (5)攝政王:多爾袞,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四子,崇德元年四月晉封和碩睿親王。崇德八年後金汗皇太極病死,立福臨為帝,與濟爾哈朗輔政,旋封攝政王。順治元年四月率兵攻占山海關,五月占領北京,十月封叔父攝政王。順治五年十一月封皇父攝政王。 (6)覯(gòu):遇見。《說文》:「覯,遇見也。」 (7)三公:古代最尊顯的三個官職太師、太傅、太保的合稱。《漢書·百官公卿表》:「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公」「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為三公」。 (8)駟馬:同駕一輛車的四匹馬。駟馬之門,能容駟馬高車通過的大門。《逸禮·王度記》:「天子駕六馬,諸侯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借指門庭顯貴。 敘 族譜之所關重矣哉,流長則派別,要皆同出於一源,樹大則枝分,實乃總繫於一本。稱名雖異,姓氏皆同。雖千百世之遠,孰非一氣之相系屬者乎?然不為譜以志之,恐親疏莫辨,世次不分。或隔地異籍,睹面而不相識;或年深日久,口傳亦失其真,甚有子孫不知祖宗為何人者。惟按譜以考之,則了如指掌矣。若夫尊卑長幼秩然,有禮以相接,遠近親疏藹然。有情以相通,子孫之富者周恤乎子孫之貧者,子孫之貴者攜持乎子孫之賤者。而況眾寡強弱不相欺凌,疾病患難互相保護,闔族惇睦,不致乖離,勿使流濁而溷及源泉,勿令枝傷而痛及根本。此又系乎父兄之教戒務嚴,而子弟之相率惟謹,非區區一譜之所能維持者也。 時 雍正七年歲次己酉三月朔六日十二世孫天文、十三世孫宏裁敬書 重修高氏世譜引 粵稽古昔至聖、先賢、忠臣、孝子以及烈士、哲人,身雖暫沒,名實永垂,崇祀廟堂,載在史冊,固無待後人之表揚,而始著聞也。降至士庶之族,或科第著名,佐理聖朝,或行修名立,貽謀子孫。世遠年湮,竟至泯泯無傳,子孫將有不知祖宗為何如人者。且一族中至有聞名不相識,行輩莫能辨,更有命名與祖宗相同而不知,甚至異姓亂宗而無考。種種弊端,殊堪太息。至於外戚之家,人更不察,或隔世有年,或相處者遠。將不知親戚之所自,甚至有新親與古親相舛者,可勝悼哉!是以世家大族有宗譜,以紀家世;長幼不紊,親戚有辨;先人之勛名事功、懿德善行卓卓可考。俾族人窮源溯本,睦族尊親,捧讀之下觸目儆心,念祖宗創業之艱難,思將來守成之不易,紹書香而振家風。端攸賴之,族之有譜。固云:家乘紀世,亦所以廣孝思也。余高氏系昌邑巨族,舊有宗譜,亦不知前代何公。創始惟見有十一世歲進士敕贈文林郎培公原序,想或舊有藁而培公匯集而續編之也。越二世,余從堂兄廩拔貢生履豫公見宗支日蕃,未續者頗多,復虞其久而難察也,重為匯集而再為續編之。承先裕後,洵盛事也。但俱系剿 (1) 本,而祖宗之材器特達、德行超越者未有實錄,配者誰氏、系其某公女未嘗詳載,所以示子孫尊祖敬宗、敦睦故舊之意猶有所未盡。余不揣庸劣,欲考闔族之派衍支分,並行事實錄以及親戚故舊之所由來,詳明注載仍前,匯成一冊,付之梓人刊定精工,永垂不朽。然不知者苦多恐獲遺落之愆,敬撰譜引,遍告族人。令各錄其一支,按式註明,倘有未詳闕備參考,俟冊成之日,請諸族中明公長者,始敢刊定而舉行焉。雖未敢雲善,或亦不失昭示來茲之意云爾。董深山曰:「吾聞之《傳》曰:『先祖有善而弗知曰不明,知而不傳曰不仁。』」宗譜之作蓋可忽乎哉? 時 乾隆二十二年歲次丁丑五月中浣十三世孫履升敬書 【注釋】 (1)剿(chāo)本:抄本。 重修高氏世譜序 余高氏世譜十一世歲貢生敕贈文林郎培公敘於康熙庚戌(九年,1670 年),及今越二世,歷九十年矣。暨余從堂兄廩拔貢生履豫公填續後,迄今又近三十年。祖遠支繁,繼起疊出,苟不承先編續,廢墜之失,凡我同宗與有責焉。余不敏,嘗留意斯譜,欲刊板梓行,永為家乘。苦識淺才疏,一旦未敢置筆。每取別族已刻成譜,再四參酌時亦間附己意。因按世遞敘載其全,並注其詳。一人各占半幅,功名、字號、德行、事實俱載其下,令讀者展卷即知祖宗為何如人、配者誰氏、系某公女,一併詳載,令讀者兼知親戚之所自。仍懼其渙而難察也,另具總錄一冊,始祖而下分兩大支派,瓜瓞累累,系屬分明,令讀者因流知源,即根見枝,支分派衍,無不一見瞭然。庶分注不厭其煩,而合敘不嫌其簡。自乾隆丙子(二十一年,1756 年)歷己卯(乾隆二十四年,1759)積三年譜藁始成,余亟請諸族中明公長者,若余族叔庠生天文公、族兄康熙辛卯(五十年,1711 年)科舉人原任江南寧國府南陵縣知縣宏裁公、雍正癸卯(元年,1723 年)科副榜、現任順天府香河縣教諭其愉公、從堂兄廩貢生履安公、廩拔貢生履豫公、胞兄庠生履正公,皆一時之英,僉許曰可,始敢付之梓人。共刊九十冊,合十部,分頒一族。至刊刻之費,余族叔天文公首倡義舉捐銀三兩,族兄宏裁公捐銀四兩,太學生宏器公捐銀八兩,太學生宏聲公捐銀三兩,再堂兄太學生履豊公捐銀二兩,胞兄履正公捐銀二兩,族侄太學生琮捐銀二兩,其次各捐貲有差,共勷茲盛事。斯舉也,非敢謂羽翼世系,亦兢兢焉。期斯譜之纘承 (1) 於不朽雲。 時 乾隆二十四年歲次己卯十三世孫履升敬書於紹衣堂 【注釋】 (1)纘(zuǎn)承:繼續,繼承。 高氏世譜序 今一姓傳十餘葉 (1) ,繼繼繩繩 (2) ,世濟其美。其雋南宮 (3) 捷秋榜,蜚聲膠序 (4) ,文章爾雅,蔚為國華。其試於官,州郡邑令、秉鐸司訓,坐而言之,起而行之,為朝廷循良吏。士子則效師而砥節礪行,服田力穡,長者稱鄉里,原謹少者無能達陋風。氏族如此,可謂之盛,而皆譜系之修,支分派別。俾先人德澤觸耳目,警心志,引伸勿替所致也。吾於昌黎高氏世譜重修因有感矣。夫人自服屬至無服,等而下之,愈遠而愈疏。溯而上之,愈近而愈親。人本乎祖,宗法立則本重。譜之作,所以教孝。譜之修,孝子順孫之心也。餘生平尚論古人名臣、理學碩士、鴻儒詩文、隱逸,莫不樂考其前代及其後嗣。而時殊事異,紀載崩離,文字殘缺。其子孫不能恢其基緒 (5) ,表章顯揚,甚且怠忽不為念。至於久而無傳,每讀書至此,未嘗不嘆似續之賢不多得。而譜系之修,所關非渺小也。昌黎,本古名封,韓子遺風,餘韻猶未湮沒。余承乏 (6) 茲土,見其山水雄駿奇秀,洪演淪漪,益知必有高門巨族、德行道藝、文採風流之輩出乎其間,既而果得之高氏。公餘之暇,閱其世譜,奕祀 (7) 昌熾,科第詩書,官司政治,卓卓當時於以羨,源遠流長,積厚垂休,誠可謂盛。且世譜越二世而再修,子孫之賢,蓋不可及矣。乃樂為序之,以應邑庠生高履升之請。 時 乾隆二十有四年七月既望文林郎知昌黎縣事黔陽朱嗣發撰 【作者簡介】 朱嗣發,貴州清鎮人,副榜,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年任昌黎縣令。乾隆二十八年增補康熙十四年《昌黎縣誌》。 【注釋】 (1)葉:世代。 (2)繼繼繩繩:前後相承,延續不斷。 (3)南宮:指禮部會試,即進士考試。 (4)膠序:鄉學。 (5)基緒:猶基業。 (6)承乏:繼承空缺的職位。後多用作就任的自謙詞。 (7)奕祀:亦作「奕禩」。世代,代代。 昌黎余高氏於明永樂年自山後徙居昌黎橋頭村,舊譜序鑿鑿有據,自不必借華胄於高辛、高陽等氏也。數傳而後,浸昌浸熾,族愈大,支愈繁,衣冠齊楚,科第綿延,登仕版者無分大吏小僚,皆有惠政,奇績表表。一時較之諸傳治理,譜有過之無不及焉。豈所謂水以川谷而江海盈,木以林叢而棟樑成歟?抑淵源有自本之先世遺訓而然歟?然茲不具論第論吾譜,凡譜之作,所以明水源木本之義也。特敘法不工則混雜難考,厘核不清則真贗莫辨。惟吾高氏舊譜,豎閱之則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秩然而序也。橫閱之則伯而仲,仲而叔,叔而季,井然有條也。關內關外,雖迢遙之路,亦無遺漏之人。義子義孫於兼收之中,亦具分明之筆,其真羽翼,世系有醇而無疵者乎?惟自乾隆二十四年第十三世履升公重修以來,迄今歲星四周矣。前日之未生者,今且游泮矣。前日之無嗣者,今且子又生孫,孫又生子矣。不急為續修,恐遲之又久,遂至有湮沒失傳者。十四世孫兵備道欽加按察司榮祿大夫宮璽、布政司理問職宮璧、邑庠生儒十五世孫江蘇候補知縣舉人人舉、前署南皮縣訓導拔貢生翼垣、科舉人辰登、太學生士淑、邑庠生士卓、歲貢生士效、例封文林郎士凖,惕然慮及於後,向族中議明辦理。規模一仍其舊,資費各視其家。又選才幹之足以協辦事務者,如十六世廩生作柏、附貢生作植、舉人作桂、舉人樹傑、庠生作樞、舉人桂香覃、舉人桂根、十七世庠生維衡諸君,繕寫謄校,勷而成之。蓋不憚寒暑,不惜心血,只期纘承世譜於不墜。而刊刻後頒布各鄉,尚冀每十年各支添續,各支所生每三十年即重修一次。不過一匯集之餘,而譜已新用力少而成功多。豈不善哉?豈不善哉? 時 嘉慶十一年歲次丙寅三月上已日十三世孫其念、十四世孫豹南敬識 序 譜牒重修越今五十年矣,苟不承先填續,恐其久而難察。余等自嘉慶丙寅(十一年,1806 年)逐戶填續續明,欲受梓人依舊刷印,奈家無貲財,不能舉行。此時,有族中明公長者數人,欲成比[此]事,皆苦於無資,延今三載,始剿續總本。然支盛人繁,依舊式注不了者,俱從天字行提起,法本前人,無不一見昭然。惟配氏字號、行事、親戚舊冊未注者,按次注之。無舊冊可注者,姑存錄之。俟族中富貴人念祖功宗德不宜久湮,重修譜牒,刷印部冊,再行實錄,不至有久而失傳之憾,亦不至有渙而難察之憂也。蓋在原籍者無不續之處,亦無不續之人。惟關東只續遼陽南高峰寺、錦州南小白馬石二支,彼四間房、孤山子、蘿華窖等處未續。極量公一支居錦州城內,初到伊處,伊雲姓高,一雲修譜,伊便先見中後所白龍潭,連去二次。初次伊雲不姓高,二次雲姓高,是旗人 (1) ,不是昌黎高氏。查舊譜可薦公一支居中後所白龍潭,問彼處村人,亦云是昌黎高氏。彼獨不認者,何也?前有借修家譜為名而往關東誑錢者,故凡我高氏居關東,一聞修譜,無不疾首蹙額 (2) 擯斥。支吾者自今以後,再有借修譜而往關東誑錢者,斷非我高氏子孫。 時 嘉慶十四年歲次己巳六月朔日十五世孫士淑、士卓,十七世孫維衡敬識 【注釋】 (1)旗人:滿洲人。努爾哈赤統一建州諸部後,建立八旗制度。 (2)蹙額(cù é):不高興或全神貫注時的皺眉頭。 昌黎高姓非余宗支者,外有五六家。姚家莊、兩山、蛤泊、前坨皆余宗支,犁灣河余宗支也。高公高克儉則非矣。城中西街、北街余宗支也。西關高登科、高昇則非矣。不但此也,橋頭村為余高氏始祖卜居之所,現在不下百十餘戶,而亦有楊家莊高容,其子高安福其孫高某者,則非余宗支也。涇渭宜分,真贗莫混。世世子孫,謹慎詳察,所厚望也。 重修世譜其念、豹南等諄囑 原序云:子孫之富者恤乎子孫之貧者,子孫之貴者攜持乎子孫之賤者。又云:凡為人後稍有知識者,當留心譜牒。若然富者不必盡人而周恤也,留心譜牒,不使祖宗之子孫失傳,則其周恤之也,大貴者不必盡人而攜持也,留心譜牒,不使前人之譜系終廢,則其攜持之也深。不又云乎其間雖有貧富,要以富者為先疇之不忘。雖有貴賤,要以貴者為家聲之不墜。故譜牒之責望於富貴,或一二家,或十家八家,共成此事。猗歟休哉!何其盛歟!否則以富而伴乎貧,以貴而伴乎賤,按支斂錢始成此事,則有傷於祖宗之心也。實甚愚等不量庸愚,匯集剿成數部,以俟留心者自取之。夫剿輯雖雲小補,然五十年未續之子孫頗加繁盛,苟不按支註明,其不至失傳者幾何哉?繼自今各支續各支,十年一續,三十年一彙輯,費力少而成功多,庶不至有失傳之虞。至於彙輯刷印尤非貧賤人所能任,其責端攸賴於富貴雲。 時 嘉慶十四年六月朔日十五世孫士淑、士卓,十七世孫維衡敬書 重修世譜自序 余高氏世譜重修者固多次矣,自十一世祖歲進士培公敘於始,厥後如十二世祖庠生天文公、十三世祖舉人宏裁公拔貢履豫公各有所敘,要皆續寫鈔本,僅詳支派名目而已。惟乾隆二十有四年己卯第十三世臣本生高高祖邑庠生諱履升公,推廣譜法,既具總錄,以示統系之相承,複列分注以記祖宗之實行,且刊板梓行,俾各村各支皆有譜本,以備稽考。斯真法良意美之家乘歟!至嘉慶十一年丙子十三世祖其念公、十四世祖豹南公及十五世祖太學生士淑、邑庠生士卓諸公亦復序焉。彼時人才眾盛如游,仕宦之司道、州、縣各治,才列科第之舉、副、恩、拔,各英傑舊續所載翔翔濟濟,何其盛哉!惜歷年過久,鈔本缺殘。先父歲貢生敕贈文林郎諱某公慮譜失修惴惴者,蓋久留意於此矣。奈舌耕 (1) 無暇,心力徒存,欲行而止者再四。及晚年與臣兄弟等言及之,謂平生心意恨未能行者,修世譜事也,語時頗欷歔 (2) 。臣不敏,心遂自任之,孰意搜訪無幾,而先父壽終。嗚呼!臣非能敘譜者也,欲成先父之志也。且非第成先父之志,欲即先父存而先父得親訂之也。噫已矣!雖然,譜藁 (3) 之成,仍遵遺命,具總錄,列分注,在在必仿乎舊式。特遺漏之罪既不能辭,而識淺才疏,安知不有舛謬之?尤甚者,因急以斯藁質諸堂伯兄鴻臚寺序班鼎新公、胞三兄禮部序班增貢生鼎元公暨族侄歲貢生蓬山副舉人懍皜 (4) 、邑庠生世傑諸雋才之講席前,以求較正。僉許曰:「可」。然後付梓刊印,分諸族戶,以為永久存。至刊印之費,合族義捐,並無舊序所云以富伴貧者。故注諸譜而勒諸碑,以示世世勿替云爾。 時 宣統三年歲次辛亥秋七月上浣十八世孫鼎臣重修並序 【注釋】 (1)舌耕:授徒者恃口說以謀生。晉王嘉《拾遺記》卷六《後漢》:「或云:『賈逵非力耕所得,誦經舌倦,世所謂舌耕也。』」後遂指以教書謀生。 (2)欷歔(xī xū):嘆息聲,抽咽聲。 (3)稾:同「稿」。稿子,草稿。 (4)懍皜:高懍皜,字可亭,號南園居士,光緒甲午科貢生(副)。長於書畫、工詩好詞。酷愛家鄉影戲,懂音律,會哼唱影調。主要從事影戲創作,曾為張繩武編寫《殺府逃國》一卷。著有《綠珠墜樓》、《邵玉蘭救夫》、《乾坤帶》、《洞庭湖》等十多部皮影劇戲劇本(影卷)。其劇本生活情趣濃厚,抑惡揚善,愛憎分明,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晚年孤苦潦倒,不失風節,世人多為稱道。民國 23 年(1934)病卒,享年 65 歲。 修譜記事 世譜之不可不勤敘也。甚矣哉!自乾隆念四年己卯余高高祖履升公鐫印以來,越五十年,嘉慶丙寅,有十三世祖其念、十四世祖豹南諸公再為一敘。然鈔本未傳,殘缺已甚。今自乾隆己卯計之相隔一百五十餘年,即自嘉慶丙寅計之亦相隔一百餘年。老者盡逝,少者無聞。兼之農商多而耆儒少,鮮所傳述。世譜失敘,孰有如此際之?年湮代遠者,橋頭大莊為余高氏之故村。而比戶採訪不能自敘其支派者已過半,所賴胞兄貢生鼎才字德銘、胞弟增生鼎勛字樹銘諸手足,恆以勞力共相分任,且屢示以搜采之法,因而稽神主察墓碑,兼訪諸鄉黨、親戚之大壽人。如是者二年余,而橋頭莊、姜各莊諸處始有頭續焉。雖然,斯譜之敘,族兄鄉飲耆賓秀玉字仰正、胞三兄禮部序班鼎元字仲山、族弟副警董村正 (1) 文錦字麟閣、族侄副舉人懍皜字可亭諸公,首倡大義重修墳墓,建碑植樹,欲永為譜牒,光此則善為提倡於始者也。族兄五品職銜振清字景雲聞譜書刊印,遂慨然出資以相勸。族侄中書科中書國楨字屏卿入錦籍久矣,及聞敘譜更踴躍樂輸巨款,以為刊刻之資,此又善為提倡於終者也。不有分勞以相勸勵者,此譜之敘奚克成?不有始終善為贊襄 (2) 者,此譜雖成奚能刻?危哉!此譜亦幾不能相續耳。難哉!此譜亦僅謂之相續耳。舊序有云:每十年各支添敘各支所生,每三十年即重修一次。善哉!斯言也。恰哉!斯言也。特望後之有志宗譜者,萬不可經年太久,以致墜續難尋焉。斯善矣。 時 宣統三年冬十月中浣十八世孫鼎臣謹識 【注釋】 (1)村正:猶村長。 (2)贊襄:輔助,協助。 重修世譜序 夫國之有史,所以志時代、證古今,卜運氣之污隆,記政治之得失,而非僅為一代囗居臣作傳記也。家之有譜,所以重本源,別支派,念祖宗之艱難,考族類之強弱,而非僅使後世子孫知姓名也。我始祖自山後遷來,卜築於昌黎縣橋頭莊之瀟湘河南,迄今五百有餘年矣。計生齒亦不啻萬之盈數矣。其間之衰而盛,盛而衰,衰而復盛者已難更仆數。其人之農而商,商而士,士而宦者亦指不勝屈也。即如振廷公以寬仁待獄犯,趙安人以餅餌食囚徒,則德厚之遺也。仙台公能助餉殺賊,紱佩公以兵備報國,則勇果之英也。念庵公以文教化黎民,奮齋公以制藝聞海內,則文學之選也。他如某也,廉某也,義某也,忠誠某也,孝友舉凡言行之可以登諸譜牒者略述之,將有掛一漏萬之嫌。歷敘焉,又干詞多語費之忌,而要之皆足以為後世垂典型,俾子孫生觀感也。所以我高氏之族緝緝繩繩,家聲不墜。其上者可以邁種而亢宗,其下者亦不至數典而忘祖。故自順、康之世培公始立譜本,而雍正七年天文公、宏裁公續焉,乾隆念二年履升公又續焉。洎乎光緒末葉吾高氏之族凌夷甚矣。家乘塵鎖已等無書,斷碣苔封幾同沒字。因而牆垣隙壤致來鬼蜮之窺墳塋,幽淪半作妖狐之窟,人攝匪族似草風靡,家有祭田 (1) 如國日蹙。至光緒二十八年,遂有某姓將墳莊報入旗圈一事。嗟嗟,以數百載之墓,慮忽變為他姓,子之血產行路以目且為惻然。矧我子孫能不泣下哉?賴我神明始祖地下有靈,密邇其訓。有族叔秀玉字仰正者於未事之前忽感異夢,見一老丈士服儒冠,審顧而言曰:「頃有大訟將臨,非汝不能任此。」言罷而去。公亦驚寤,以為妖夢之將有不祥也。適時值清明還家祭掃,而丈量旗荒者已雲集墳界矣。公素性質直,老而益壯。遂招集同族數十人操杖而出,向丈地者理論。書差聞直在,我相率散去,而訟事起焉。公與族中人泣涕相誓身任其難,未幾,而族叔仲山、麟閣與皜、胞兄輝樓諸君念祖塋之重,感先生之誠,同時並出相助,各傾家資以充訟費。自縣而府而司道而部院十有餘年,此案始就端緒。皜承先兄之乏,亦因人成事者也。族叔敬銘先生聞而嘆曰:「人各有能有不能,自出家資,蒙風塵,走衙署,為祖宗爭遺墟,此諸君所能也。」遵先君嚴命,勤諮詢,事搜討,為同族修世譜,余亦不敢讓也。緣於橋頭故村中棲身,累月訪求父老,摩想殘碑,夜則即燈下而續遺編,晝則入人家而觀木主。近周一縣之中,遠至千里之外,凡四年而續譜成,較之前敘其詳密殆有過焉。付梓之日,族人爭出資助刻。奉天錦府國楨、屏卿君,余兄行也,立付百餘元。謂吾輩遷居多年,關山遙隔,及身尚能道家鄉故事,越世將不知何許人矣。今觀先生此譜,條分縷析,數百年如在一堂,千餘里依然以本,真吾族之偉人也。噫!公此行非干名譽也,承先人之遺命耳!非事鋪張也,欲吾族之永保耳!使後人克繼先生之志,續而又續,將高氏之裔無論士宦農商、盛衰遐邇,皆能相親相近,如枝葉之庇,根如百川之宗海。俾同族共相團結,異類不敢憑陵,則此譜之有繫於高氏也,豈淺鮮哉? 時 宣統三年歲次辛亥冬十一月上旬十九世孫懍皜敬敘 【注釋】 (1)祭田:古代家族的公共田產,用來祭祀祖先、贍族等。 重修世譜碑文 辛亥(1911 年)二月仲春之吉,高氏世譜告成,立碑祖塋之側。事屬承先而意尤重在啟後也,緣此譜之敘非一人專任焉,則旁搜遠紹,必不能得此精詳。無眾人共成焉,則累續連編,恐未易付諸梨棗 (1) 。蓋修譜者倡於前,必須出資者和於後也。溯高氏立有世譜,始自培公。而十二世祖天文公、十三世祖弘裁公繼之,十三世祖履升公又繼之。厥後其念公、豹南公與士淑、士卓諸公各有所續。但其時半屬抄本,或或敘焉而不詳,或詳焉而不刻。日久缺殘,則雖有家乘,幾同疑史。自茲而下,迄今一百餘年,而修譜無聞焉。余族叔印鼎、臣字敬銘者恐世系之一斷而不復可續也,乃承先人遺命,慨然以重修為己任。近周一方,遠及遼瀋,一鞭一筆,僕僕風塵。晝則隨處諮詢,夜則就燈繕寫。而年久支繁遷徙無定,其間有如斷碑文字,讀之不甚了了。而前後可以意會者,有如交柯亂葉,觀之莫不茫然。而其源一一可尋者,先生皆不辭煩難,細心較查,務使與前譜相接,血脈貫通,而後已今四年矣,而此譜始臻完善。付梓之日,吾族人老者少者、富者貧者,莫不措資相助,踴躍爭先。景雲族叔、屏卿老兄,其提倡無力者也。嗚呼!自乾隆己卯,屈指百數十年,世譜幾無重修之一日矣,而敬銘獨出修之。敬銘修之實無力刊刻也,而眾人同出助之。皜奉諸父老命撰文紀事,不暇為敬銘敘功也,亦無須為助敬銘者頌德也。惟深望百數十年後,更有如敬銘者。其人更有如助敬銘者,其人庶斯譜之永續矣。 十九世孫懍皜撰文 【注釋】 (1)棗梨:謂雕版印刷。舊時多用棗木或梨木雕刻書版,故稱。 第一世 始祖諱字無可考,相傳原籍系山後人,卒葬故土。子宇臣、彥臣兄弟,同徙永平府昌黎縣為沙程社民,居城南橋頭莊。卜兆於莊東南,瘞 (1) 銅牌位二座,葬為父母冢,至今名為老墳。詳原朴序。元配子二人:宇臣、彥臣。 第二世 宇臣始祖長子。越四世失傳,至廷金、廷銀公始有世紀焉。元配 彥臣始祖次子。原序云:自彥臣公至肖武公中無可考。詳觀老墳始祖大冢後左宇臣,冢右彥臣。冢後有餘閒地而無墓址,非以肖武公遷葬銀柳樹墳乎?且宇臣公冢後遞次有冢至廷金公墓,以彼證此,似無可疑者。因系明以紀傳。元配子一人:肖武。 第三世 肖武彥臣公子。若遵原序似應存疑,然世系既明,姑實錄之。葬自莊東南老墳,遷莊西南銀柳樹塋。配室段子一人:見。 第四世 見 肖武公子。葬銀柳樹塋。配室齊子五人:英、俊、智、聰、貞 第五世 英 見公長子。葬銀柳樹塋。配室無嗣。 俊 見公次子。葬銀柳樹塋。配室無嗣。 智 見公三子。葬銀柳樹塋。配室子五人:資、林、春、廣、穩 聰 見公四子。葬銀柳樹塋。配室無嗣。 貞 見公五子。葬銀柳樹塋。配室子一人:學。 【注釋】 (1)瘞(yì):埋物祭地。《呂氏春秋》:「有年瘞土,無年瘞土。」高誘註:「祭土曰瘞。年,谷也。有谷祭土,報其功也。無谷祭土,禳其神也。」漢揚雄《河東賦》:「伊年暮春,將瘞后土。」 世譜附錄序 譜何為而作也?所以正宗支,明世系,祖宗之事實有可考,子孫之家法有所遵而作也。若然,則正宗宜備載,而養子螟蛉 (1) 似無庸贅也。然而注載不詳,不能傳信,適以滋疑。如冒姓高氏名才者,為吾高氏祖收養失迷子,或雲自懷抱時,或雲自兩三歲時,事實固不可考較。凡為螟蛉有本生本宗可依者,名同實異,但不知為某祖所收養耳。乾隆丁丑(二十二年,1757 年),議刻家譜,才之玄孫名履和者捐資勷事,欲附刻而難所系,因撿其先世買產文契,內有六世祖行諱宗海公買房一契,其房即今履和之住址也。又有買地一契,系行四祖房賣與履和祖,內雲賣與堂兄登學為業。據此,房產文契不授他人而授才,則才為宗海公養子繼嗣無疑矣。獨異舊譜不載才,可也,並不載宗海公,豈執筆者有所遺耶?抑以其無子而略之耶?欲問其事,而遺老盡矣。譜牒重修,若仍不載宗海公,若敖之鬼,不其餒乎?況才蒙收養受恩深重,排擯不載,執筆者情有所不忍。因附譜末,別為一支。即以宗海公為始祖,以紀其傳其後之子若孫,以祀以享,庶知仰報厚恩於勿替 (2) 雲。 時 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下浣重修世譜履升書於紹衣齋 【注釋】 (1)螟蛉:比喻義子。《詩經·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贏負之。」寄生蜂蜾蠃常捕捉螟蛉存放在窩裡,在其體內產卵,卵孵化後就拿螟蛉作食物。古人誤認為蜾蠃不產子,餵養螟蛉為子。 (2)勿替:語出《詩經·楚茨》:「勿替引之:替者廢也,引者斂也。」希望下一輩能夠延續祭禮的法度。 查舊譜「宏」字輩名「綺」字不同而音相等者有四:光德公玄孫名宏綺,舊譜注「東去」,子一人,名美成;德公第三子,名宏奇,居錦州蛤蝲河;光輝公玄孫名宏氣,無子,有侄名仰,繼嗣現居橋頭莊;光顯公玄孫名宏器,現居前坨上,子一人,名倬。若虹橋南小高各莊宏綺公養子一人,名雲,不知出於何支,欲載其詳,實難所敘。姑另具一支,以備參考。 時 嘉慶十四年六月望後日第十五世士淑、士卓識 民國 6 年《昌黎張氏家譜》(節選) 我家舊譜向無印本,多出子孫手錄,各記其所。自出上溯至敬祖,再上無考焉。敬祖隸何籍,亦無考,僅注官階。政祖貴祖始,注昌黎赤崖人,考赤崖墳墓僅鸞祖墓有碑記,再上又無考焉。自太和公始自赤崖遷城北街,今古樓北路東,族兄錫玉所居宅,相傳即太和公舊宅也。桃岩公又徙西街路北即錫恩今所居宅也,然皆同葬祖瑩墳墓,仍在赤崖。自健侯公卜葬城北桃花峪,是為我本支近城置墳之始。家世耕讀或出仕,鮮經商者。自殿一公幼應童子試,傷家貧,弱冠棄舉子業,出關始創立各商號,箴四公繼之,漢侯公又繼之,家日裕。遂於光緒初年立墳會 (1) ,修家祠,置祭田,舊譜重修,亦於是時始。先慶軒公 (2) 實總其事,族兄明德 (3) 、紫誥 (4) 分司,搜輯採訪,其可考者亦僅鸞祖後裔而已。因即舊譜所未載者,俱增入之。其事實不合者,如武祖不能誕子嗣,主中饋 (5) ,另行聘娶者,均低元配、繼配一格,示小別也。十七世以上曰氏某,尊乎我也;十八世曰某氏,齊乎我也;十九世以下亦曰某氏,卑乎我也。《世說注》 (6) 引謝氏譜、袁氏譜記女所適,茲不記從蘇氏譜,且避繁也。 謹按舊譜於列祖及族人有官秩、科名及事跡者,詳列於下,茲於名旁加二圈,按世次別立小傳,不復注於下,一以取排列之整齊,一以取書印之便利也。漢代碑陰民與處士 (7) 有別,故《世說注》引魏氏譜,凡無官者稱處士,茲不從惡飾也。蘇氏譜注不仕茲不從,無用注也。其無事績者,不別立傳,避冗也。 謹按舊譜,始祖諱敬,明福建留守司鎮守,福寧衛指揮同知,子孫世襲。查《明史·職官志》,都指揮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二人,從二品。衛指揮使司設官,如京衛品秩並同外衛,各統於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率世官或有流官。則我張氏始祖,有明一代世官,福建留守司,福寧衛指揮同知,毫無疑義。《禮》曰:「別子為祖。」別子者何?始為大夫者也,敬祖,官二品,世鎮南服,蔭及子孫,奉為始,恰合古人宗法,遠宗炎黃,無所取也。 謹按舊譜,政祖、貴祖皆無後,均按宗圖取昌黎宗人承繼。查昌黎與福建福寧衛相距遠甚,其敬祖為昌黎縣人,後官福建歟?抑貴祖本生父系政祖昆弟,由他處遷居昌黎歟?代遠年湮不可考也。 謹按舊譜,武祖即明成祖靖難功臣成陽侯 (8) 。查《明史·列傳》,成陽侯,瀏陽人,無後,爵除。武祖自昌黎承嗣貴祖,當籍隸福建,不宜籍隸瀏陽。且豹祖、熊祖,舊譜未注曰「系武祖嗣子」,與《明史》「無後」語亦不合,且成陽侯在成祖永樂年間,而太和公系武祖曾孫,誕於嘉靖癸卯(二十二年,1543 年),相距百數十年,不應僅傳三世。謹於武祖下注曰「承襲」,不書成陽侯爵諡,殆狄武襄不祖梁公,明太祖不祖朱子意也。 謹按舊譜云:武祖之後再傳有豹祖、熊祖,則豹祖、熊祖似非武祖之子,而為武祖之孫,中間尚有一代諱字失考。惟據另抄本舊譜曰:「豹祖、熊祖系武祖之子。」而覽軒公鄉試朱卷 (9) 稱鸞祖曰「六世」,則武祖確係四世,豹祖、熊祖確係五世,茲謹遵之,非臆測也。 舊譜注「明封成陽侯」則削去之,手錄一冊藏於家族,族人多未之見,即今修譜所據之底本也。今譜之修,東美、懿臣倆兄已提議數年,懿臣取慶軒公手録之譜,又益以數年來親所搜訪手錄之冊,授侄念祖。念祖又益以己所訪輯者,參觀互證,漏者增之,誤者正之,疑者闕之,後生未載者添之。又博征典籍,援引前賢,定取捨。審從趚為例,言若干則弁於首,說明修譜義意。列祖有官階、政績、行誼、著述,足為後人矜式( 10 )者,另傳列後,閱數月手錄成帙,將付油印分給同族,余謹記事之起訖如右,凡我族人稽宗圖,無忘其所自出,讀列傳,當思無恭所生焉,斯可矣。 中華民國六年二月十五日錫恩謹敘 【注釋】 (1)墳會:清明節時全族長幼咸集(婦女除外)同來祭奠,祭畢大宴族人,俗稱吃「墳會」。 (2)慶軒公:張雲亭字也,詳見後。 (3)明德:張廷新字也,詳見後。 (4)紫誥:張廷錫字也,詳見後。 (5)主中饋:指做家務。中饋,家務之事。 (6)處士:古時有德才而隱居不願做官的人。 (7)《世說注》:南朝梁劉孝標對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所作的注釋。 (8)成陽侯:張武,瀏陽西鄉人。曾為燕山右護衛百戶。從燕王朱棣南征北戰,屢建奇功。朱棣攻入應天,奪取帝位之後,論功封為成陽侯。當時封侯者全國僅十三人,而張武名列第一,並派留守北京。永樂元年(1403),張武卒於北京,封潞國公,諡號忠毅。瀏陽西鄉有張武墓,在今棖沖鎮青草龍虎嶺張家坡。《明史·張武傳》記載:「張武,瀏陽人。豁達有勇力,稍涉書史。為燕山右護衛百戶。從成祖起兵,克薊州,取雄縣,戰月漾橋,乘勝抵鄚州。與諸將敗耿炳文於真定。夾河之戰,帥壯士為前鋒,突陣,佯敗走。南軍追之,武還擊,南軍遂潰。攻西水寨,前軍夜失道,南軍來追。武引兵伏要路,擊卻之。戰小河,陳文歿於陣。武帥敢死士自林間突出,與騎兵合,大破南軍,斬首二萬級,溺死無算。累授都督同知。成祖即位,論功封成陽侯,祿千五百石,位次朱能下。是時侯者,陳珪、鄭亨、孟善、火真、顧成、王忠、王聰、徐忠、張信、李遠、郭亮、房寬十三人,武為第一。還守北平。永樂元年十月卒。出內廄馬以賻,贈潞國公,諡忠毅。無子,爵除。」 (9)朱卷:明清兩代科舉考試中,為防考官徇私舞弊,將考生原卷(因用毛筆黑墨書寫而稱墨卷)密封,由他人用朱筆謄寫一遍,送交考官批閱,稱為朱卷。考中後,將本人在科考詩文、閱卷官評語等以及姓名履歷、社會關係等刊印贈人,亦稱朱卷。 (10)矜式:猶楷模。 昌黎張氏家譜例言 謹按古以紀諡系者為牒,故《唐書·藝文志》王氏有家譜,復有家牒,又以紀世次者為圖,故歐陽氏譜所列世系,全為表式,而別署曰圖,然《史記》年表,桓譚 (1) 謂旁行斜上,並效周譜。則譜式本同於表,仍名曰:「譜者,從朔也。」《世說》注所引皆曰某氏譜,未有曰家譜者。近世修譜或曰宗譜,或曰族譜。茲曰家譜者。據隋《經籍志》、唐《藝文志》所載也,題里居者,凖《隋志》京兆韋氏家譜,《唐志》東萊呂氏家譜例也。 謹按古人修譜,有族居記,懼渙也;有瑩[塋]墓圖,懼湮也。茲譜於某支居某處,某祖葬某處,有可考者一一記之,遵古法也。 謹按歐陽氏譜例,有子者注生几子,無子者注於名下,後裔無考者入譜,此例之。善者也,則從之。譜者,一族之公,非一人之私。譜皆書名,臨文不諱也。蘇氏譜於祖父之名加諱字,旁支則否,此例之。不善者也,則不從之。已所自出曰某公,據白氏家狀文也。族之尊者亦曰公,據柳子厚叔父墓版文也。無官者亦曰公,據吳仲山碑文也。格盡別起者,重書一世,明其所承,據歐陽氏譜也。 謹按舊譜,武祖之子熊祖居長,豹祖居次。而承襲指揮同知者,則系豹祖而非熊祖,似當豹祖為兄,即以字義言之,亦宜諱豹者居長,是以仁波公鄉試朱卷稱豹祖曰五世胞伯祖,並注曰「承襲相傳,福建有後。」茲謹遵之。至熊祖何年歸昌黎,不可知也。 謹按列祖之諱本主,或與舊譜不同,知其系更名者則注曰更名某或原名某。不知某字,系原名某字系更名者,則注曰一名某,不知其有無錯誤者則注曰舊譜作某,慎之也。諱無可考則記空方,辭窮也。 謹按舊譜,於一二三四五世祖妣注曰氏趙、氏錢、氏孫、氏李、氏周,與百家姓次序相同,定系修譜者增益,謹刪去之。不知付闕,如《論語》旨也。 謹按修譜牒者,須有世系支派,而後能若網在綱,有條不紊,六世祖弟兄四人,雞,鷂,鵬三祖之後均失考。現居昌黎境內及奉天省族人均系鸞祖之後。鸞祖生五子,謹分為五支,用大字標明,閱斯譜者某系遠族,某系近族,庶易也。 謹按舊譜,多有書小字者,殆以修譜之時,年齡幼稚尚未命名故耳,茲於名字無考或未名者,仍書小字,緣小字系父母所命,不必諱莫如深。《梁書·武帝本紀》書曰「小字練兒」,古人之質也。 謹按入譜之歲,古無正文,庾會終於十九,阮卒,未弱冠。二氏之譜載焉(見《世說》注)。蘇東坡年已二十,老泉乃不列於譜,非所詳也。河間紀氏之譜,定以十六歲從版籍也。茲譜除未娶婦而殤者外,凡生存之人,雖襁褓亦登錄之,既系我張氏子孫,自宜列譜,以垂久遠,不必以年齡限也。 謹按太和公,諱國祥,昌黎北街。族人均出太和公,而十六世均排「國」字,誤也。似宜更名,方為允當,故有改排「永」字者,有改排「廣」字者,有改排「繼」字者,有改排「朝」字者。然鄉黨仍知原名,而不知所更之名。倘譜中志曰永某、廣某、繼某、朝某而不志曰國某,日久將不知系何人。考典午王氏羲獻以下五世排之字,未聞後人非之,故仍志曰國某,記實也。 謹按《世說注》引荀氏家傳曰:巨伯 (2) ,漢桓帝時人也,亦出潁川,未詳其始末,為支派,失傳者入譜之始。我張氏豆軍莊一支,雖有世次,而此支之始祖諱利吉宜系十世,按雞、鷂、鵬、鸞四祖之後,並無利吉之名,是否同族,難於徵實,志於譜末,存疑也,亦即仿荀氏家傳例也。 謹按十二世作楫,系賓祖義子,准《五代史·義兒傳》例,似不宜登入家譜。茲仍登之舊譜,抄傳已久,禮無追改也。十二世連芳祖、十四世嗣奎祖無子,立孫中闕一世,不書,禮有其變事,從其實無所飾也。 中華民國六年二月十五日念祖謹志 【注釋】 (1)桓譚:字君山,沛國相(今安徽濉溪縣西北)人。東漢哲學家、經學家。王莽時任掌樂大夫。劉玄即位,詔拜太中大夫。光武帝時,任議郎給事中。因反對讖緯神學,「極言讖之非經」,被貶為六安郡丞,道中病卒。 (2)巨伯:荀巨伯,東漢桓帝時潁川人。《世說新語》:「荀巨伯遠看友人疾,值胡賊攻郡,友人語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遠來相視,子令吾去,敗義以求生,豈荀巨伯所行邪?賊既至,謂巨伯曰:大軍至,一郡盡空,汝何男子,而敢獨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寧以我身代友人命。賊相謂曰: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遂班軍而還,一郡並獲全。」 列祖列妣及現存族人小傳 (無功名者不備錄) 始祖 敬 明福建留守司,鎮守福建福寧衛指揮同知。子孫世襲。 二世 政 世襲指揮同知。 三世 貴 世襲指揮同知。 四世 武 世襲指揮同知。 五世 豹 世襲指揮同知。後裔均住福建。 熊 官階失考,由福建遷居昌黎。 六世 鸞 明恩耆壽官。墓在赤崖,有碑可考。遺像在家祠。 七世 昊 河南彰德府林縣典史。 昴 歲貢生,江蘇上元縣主簿,《行樂圖》存家祠。 庶妣氏王(玉如)明封太孺人。崇祀節孝。《昌黎縣誌》云:王氏,上元縣主簿張昴側室,昴卒於任,氏年十九,遺有嫡妻齊氏子國祥甫數歲,氏痛夫亡,攜孤扶櫬還里,苦節自守。族人慾奪其志,自縊至再,七日不飲食,族人知不可奪,乃止。後氏以房屋數間,地數畝盡遺於族人,以避其凌逼,撫祥移居城裡,依嫡氏之姨,賃屋而居,教祥讀書,針黹 (1) 自給。後祥成名,且以貢出仕,有政聲。氏年七十卒。側室以節聞者難,矧子非其出也,而撫孤以守,尤難之難。縣上其事旌表如例。 【注釋】 (1)針黹(zhǐ):指縫紉、刺繡等針線手工。 八世 宗魯 字丹崖。貢生。常州府江陰縣縣丞,授迪功郎。 國祥 字太和。明拔貢生(舊譜誤作歲貢)。歷任豐潤縣訓導、陝西渭源縣知縣。生於嘉靖癸卯(二十二年,1543 年),終於萬曆己未(四十七年,1619 年),壽七十有七。公師事邑侯孟我疆,以理學鳴於時,在西關建孟公祠,置祭田,至今祭享罔替。《昌黎縣誌》云:「張國祥,字太和,幼失怙恃。父昴,上元主簿,歿,遺妾王氏(年十九),砥節苦守。祥長,奉事如禮。師邑侯孟秋,講學力行不倦。後師楊貞復先生啟元,悟羅近溪 (1) 性命宗旨。由明經任豐潤訓導,以身率士,士風丕變。建魁星樓以培風氣,豐庠甲科自此盛焉。升渭源令,蘇驛弊,減雜徭,除奸保良,罷民 (2) 再起。有番里曰南川,不習文教。祥擇其子弟朱際昌,勸課讀書,薦入泮,以鼓吹送歸里中,番人聚觀者塞山野,文教以興。及解綬,囊無長物。惟以琴書自娛,耕讀課子,邑大夫及鄉里推重之,尊為模範。數舉鄉賓,府道舉鄉賢。」並載《永平府志》。由豐潤訓導升渭源令,門生陳大誥繪《送別圖》並作序,其文曰:「今主上鴻明圖理,加意長氏之吏。」謂善教者必善養。於是天官部遂以吾邑司訓張太和老師擢陝西臨洮之渭源令,一時詫為盛美雲。先生,藻[「畿」或「京」]東之昌黎人,以丙午歲(萬曆三十四年,1606 年)振鐸豐庠,甫設臬比,輒進諸士,約之曰:「士先行誼,後文藝。」母[毋]工藻繢 (3) ,以獵聲華餚鞏悅,以急羔雁而於躬修,闕如也。此不佞習聞於孟我疆先生而佩服之終身者,若從子訓為良士,不則躍冶金耳,諸士唯唯,時大誥以既廩,先諸生首拜命,唯謹一秉先生之程度焉。先生無言不行,無行不與,不欲虛糜公家祿。每群諸士,月督課之,自為供饌,六年來如一日也。且凡學宮之有可修舉,如殿堂、門廡,完其未竟之,工泮池璧水,如以磚石之筍,而復創魁樓於巽域,以補風氣之未備。重設啟聖祠、敬一亭,煥然一新,悉捐俸金,鳩工庀材,旌勤抶 (4) 怠,人人兢勸,故每有興作,自不覺其落成之速也。其德化感人類如此。庚戌(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春,督學使首疏薦之。今年春得擢渭源令,非先生躬行實踐、教化宜人,詎能邀此寵錫哉?《語》有之:「(春)樹桃李,秋取其實。」既勤奮,畬必有豐歲。言自藝而自食之,理固然也。吾邑自有司訓以來,分茵席者若而人,從無擢尹者擢尹,自先生始,然則先生之今日,實銓部以酬厥庸夫,豈幸致耶?《語》又云:「影無衰,正植表。」則端矢無枉直,望鵠則樹其所儀的者然也。先生之教豐士,喁喁向風,以文章炳蔚,稱麂東首善矣。茲行其素所志者,以成化渭源之人士,其有不丕變者耶?先生行矣,大誥於先生為門下士,受教之中獨被醇醲徼翼掖,遂獲貢選,亦待次廣文矣。成我之恩,與生我者等,何以報先生乎?則願他日渭源之政成奏最,而再為先生進一觴,以祝華膴 (5) 也。敬繪圖志,別而書之以贈焉。此圖及公遺像均存家祠。公遺稿散佚,僅孟公祠存自撰自書聯一,縣誌載《龍液噴香》題七律一。公始由赤崖遷居昌黎城內,相傳北街路東錫玉公現居房屋即公舊宅,門有「百里侯封」匾額,今已遺失。墓在赤崖。(著有《明經遺文》)。 【注釋】 (1)羅近溪:又名羅汝芳,江西南城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曾任太湖(安徽安慶)知縣、山東刑部主事、寧國(安徽宣城)府知府等。隆慶七年遷雲南副使。萬曆五年辭官。 (2)罷民:疲睏之民。《呂氏春秋·適威》:「驟戰則民罷,驟勝則主驕。以驕主使罷民而國不亡者,天下少矣。」 (3)藻繢:文辭、文采,華麗的辭藻。 (4)抶(chì):笞打,鞭打。 (5)華膴(hū):華貴、華美。 九世 智臨 字愚父,號梅村。明拔貢生,候選推(官)(舊譜七品小京官,誤。緣七品小京官,始於清世宗時,明尚無此官名,故也)。公生於萬曆壬寅(三十年,1602年),卒於崇禎丙子(九年,1636 年),壽卅五。墓赤崖。 莊臨 (字友松),歲貢生。保定府訓導。公精於古文、詩詞。《昌黎縣誌》載公所撰《重修昌黎文廟魁樓碑記》、《重修五峰祠堂殿廳院基碑記》、《游五峰和山左綦孝廉汝舟作》五言排律、《登五峰謁文公祠》五律、《東五峰翠巒亭春雨》七律、《桃花峪》五律。清兵攻昌黎,公曾與守城之事,顧炎武 (1) 《拽梯郎君祠記》收筆云:「張生莊臨親其事者也,故以其言書之」,即謂公也。邑侯王曰翼修輯縣誌,公曾與參訂。孟公祠「父母宗師」匾,公手書也。 【注釋】 (1)顧炎武:字寧人。學者尊稱為亭林先生。漢族,南直隸(清改江南省)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蘇州崑山)人。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史學家、語言學家。顧炎武與黃宗羲、王夫之並稱為明末清初三大儒。 十世 我藉 山東德州州同。 元復 字長仁,號桃岩。順治甲午(十一年,1654 年)科拔貢,康熙丁酉(五十六年,1717 年)科舉人,玉田縣教諭、大名府教授、江南靖江縣知縣。予告文林郎。生於天啟庚申(誤,實萬曆四十八年,1620 年),卒於康熙癸未(四十二年,1703 年,與中舉年份不符,必有一誤),壽八十有四。《昌黎縣誌》云:「張元復,字桃岩。康熙丁酉科舉人。少有志節。初任玉田縣教諭,接諸生以誠,持寸衷以恕。秩滿升大名府教授,繼遷靖江縣知縣。聽訟明允,案無遺牘。慈惠之聲,洋溢遠近。邑濱江,蘆葦課田,愚民貪目前利,爭認為己業。其後水漲隨坍,多有累及子孫者。復力請撫軍奏請開除,民困乃蘇。治靖五年,潔己愛民,勸農課士,興大利、除大奸,不動聲色,事無不濟。致仕歸,焚香哭送者不下數千人。予告文林郎,家居九年,舉鄉飲大賓。壽八十四,無疾而逝。」並載《永平府志》。岳生公所撰行述云:先府君諱元復,字長仁,號桃岩,行一。生於天啟庚申(實萬曆四十八年,1630 年,是年末明熹宗即位)十二月十四日午時。天性孝友,生平不志溫飽,幼孤。自崇禎乙亥年(八年,1635年)先祖父梅村公 (1) 登超選,房師潘公 (2) 尹寧晉,丙子(崇禎九年,1636)謁見,長途為署中,歸至家,病卒。是年,先府君方十七,依叔祖父友松公 (3) 學焉,克自振拔。庚申應縣、府、院考,皆冠軍。時先祖母孫太孺人在堂,喜動顏色,謂鵬程從茲始矣。後三載癸未(崇禎十六年,1643 年),先祖妣捐館舍 (4) ,哀毀骨立,幾不欲生。境愈苦,志愈堅,有聲庠序。甲午(順治十一年,1654 年)中選拔,丁酉(順治十四年,1657 年)登賢書,就外翰篆,任玉田教諭。與諸生接一以誠,凡庠生功名需文請者,即行無留滯,不責報。愛種菊,寒花晚翠,時吟詠不輟。喜游山漱玉,玉人愛敬,至有名其石為夫子,石者家園,悉以佐叔祖父薪水,時繼以祿養生。祖母弟孫昊祖至玉署,一見泣數行下,不能語,少頃乃曰:「吾母不得見,見舅如見母,請留署中。」凡四年,盡志備物,無間晨夕,後因病痢歸,送至家,月余乃逝。臨終猶念甥,厚意不衰。秩滿,升大名,授遷靖江,尹邑人素聞公賢,以手加額曰:「其惠我乎宦情原薄,更不欲以五斗折腰 (5) 。」至任五越[閱]月即告歸。撫軍鄭公為同年友,強留之。未幾,鄭公不祿,宋公繼理,又請歸。宋公再三留,乃止。年十七矣,嗚呼痛哉。方其治靖也,甫下車,有嚴翰者與紳朱正銘訟庭,訊之,翰詞屈,受杖不服,乃造總督傅公告理,檄臬司親審,予虛發回本縣,照律治罪,驗到不加怒杖而釋之,咸服明允。邑沙土薄,常苦旱,遇旱即潔齋制文,有禱立應,歲一省皆旱,撫軍、郡守所祈皆不應,先君有憂色,乃屬邑老而告曰:「上天不惠,雖有司之愆,亦爾百姓不孝友所致,若能滌慮洗心,改過遷善,庶幾有格,予何有焉?」為文告神,許以自新,立壇步禱,凡三日,夜忽雲與雨降,頃刻水深三尺,使吏察之,僅五里許,人以至誠所感也。旱後瘟疫作,即令禁卒掃除,囹圄潔淨。重犯有染疾死者,夜聞鬼哭,吏以告,惻然曰:「囚既伏辜死,魂不得歸,乃哭。」親為釋放文一通,焚獄神廟前,聲遂絕。濱江蘆葦課田,有報升例,百姓認為己業,遂納糧。及銷糧無所出,有累及子孫而無告者,民困久矣。會撫軍清查蘆課錢糧,恐有隱漏也。檄至,遂親歷各團,清丈備陳包累之苦,撫軍咨嗟,久之,曰:「非君不能為此。」言咨部兩次皆嚴駁,仍再請曰:「部臣拘常例,聖天子仁慈愛民,若入告必允。」及奏請,果奉御旨,一概開除,民困乃蘇。有勝郎者殺人置田間,希漏網,報聞擒勝等數人。及訊,勝郎自認誘殺,並無血跡,疑有隱情。因使人伏監門側,夜果有自陳明者被獲,訊之,有謀殺等情詞,連富家孀婦,釋不問,惟恐污人名節,至牽累者眾也,竟以勝郎初供定案。噫!孀婦之得以完名節、保身家者,殆陰受福而不知也。邑治沿距海有出洋船百卅號,皆有獻歲,入可四百餘金,悉令豁免。鎮江戰舡修理,每條應領司庫銀四百兩,到縣不過一半,率以派民吏以請,喟然曰:「朝廷既發帑金,如何又派百姓?」捐俸修葺,不以累民。邑治十團皆有水道江潮灌田,前任鄭公築文星壩,城北三團河道遂壅。民爭水,數千人聚訟於庭,及親往想度,知文星壩障之也,令拆去,諸生力阻,因諭以文星貴通,何以壩為靖。邑六十年甲第無聞執此故耳,竟拆去,百姓歡呼,水遂足。次年,盛公發解聯捷,鄭公、朱公、劉公等相繼科甲,聯綿良由振興文教使然,亦以見數不勝理也。治靖五年,潔己愛民,勸農課士,執法平允,紳士兵民一裁以法,不縱不苛,興大利,除大奸,不動聲色,事以有濟。嗚呼痛哉!惛憒之餘,舉一漏萬,何能盡述?曾記七十有四時,以年邁固請辭官,撫軍諄留不可,以聞奉旨,以原官致仕。宋公重公之掭墓公之學,延入署,令公子執弟子甚恭。邑紳士耆老聞去官,如嬰兒之失慈父,相與叩請撫軍、太守前,宋公曰:「吾豈不欲留爾慈父?奈意決不能挽何,爾自留之情摯,或可回。」乃相與聚哭於縣堂,先府君不為色動,善慰之。邑人知不可挽,遂爭戴進時鮮,門如市。嗚呼痛哉!苟非深人厚澤入人者深,何至心悅誠服,如是之切?擬於十二月十九日旋里,密於十六日早發,文武官躬餞,邑人轉相告,扶老攜幼,塞巷滿途,用車不得行,持香叩首六七里不絕。是夕,次泰與主僕五人,人輓車三輛,行李蕭然。幕友從旁嘆曰:「余隨君久,使少易初心,何至拮据奈爾?」先府君笑曰:「黃金有盡時,少苟且何面目見先人於地下?君知我哉!」客謝曰:「世謂古今人不相及,君豈遜於古人哉?」想歡笑就道。以次年二月上旬至家。家居者又九年,享年八十有四。耳目聰明,步履輕健如少年,未嘗一日釋卷。隱惡揚善,不衒己長,常曰:「君子不愧人以不知,口不言人過,長厚之道也。」嗚呼痛哉!平居素康寧,何以於癸未十二月初四日申時以無疾終耶?嗚呼!天胡為而陰,日胡為而沉,恍兮惚兮!不知所云。公能詩、工書。縣誌載公《東五峰中秋看月》七律一,城隍廟「阜安民社」匾額,桃花山麓圓覺寺第一圓寂和尚磚塔碑文,均公手跡也。公考終後,邑侯丁策送「尚有典型」匾額,現在錫恩公門首懸掛。遺像及行樂圖均存家祠。墓在赤崖。(著有《桃岩老人詩文集》。) 【注釋】 (1)梅村公:即張智臨號也。詳見前。 (2)潘公:潘益達,陝西鳳翔人,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甲七十一名進士,授寧晉縣知縣。 (3)友松公:張莊臨字也。詳見前。 (4)捐館舍:拋棄館舍,即死亡的婉辭。 (5)五斗折腰:晉陶潛剛直不阿,以「不為五斗米折腰」。 十一世 宏 康熙辛酉科(二十年,1681 年)拔貢生。肅寧縣教諭,浙江新昌縣知縣,崇祀名宦。勝亭公、錫恩公及念祖鄉試卷注曰「原任紹興府同知」,均誤。《畿輔通志》云:張宏,字宥涵。康熙壬子(十一年,1672 年)拔貢(科分與家乘不合),授河間府肅寧縣教諭,歷九載。課士有方,才能著績,升浙江新昌知縣,單車赴任。一應鋪設輿蓋儀衛之屬,絕不介意。每曰:「邑民甚苦,吾豈獨甘耶?」先時縣署日費米燭等類,俱發官價,里長賠累,疲於奔命。宏到任毅然除之。甫下車,有謀財害命者,捕凶無蹤跡,宿城隍廟積誠默禱,恍惚夢一神立階下,指曰:「此朱買臣 (1) 也。」寤而思謀死者賣珠客也。朱則為貝,買臣者四人分貝也。遂單騎密訪,果得之,獄以決,人稱神君。新邑田多荒蕪,鄉民以積逋為憂,莫敢墾種。宏遍諭城鄉,令各自開墾,准為世業,免舊欠給以牛種,邑稱樂土焉。在任五載,卒於官。崇祀名宦,邑人公建生祠 (2) 。子四:蕡、夔、著,俱廩膳生,蔚(另有傳),康熙乙酉(四十四年,1705 年)舉人。《永平府志》、《昌黎縣誌》並同。公為元復公族侄,由赤崖遷城內,受元復公教,卒以成名。 【注釋】 (1)朱買臣:字翁子,會稽吳人。家貧好學,入長安,遇同鄉嚴助推薦入朝廷,說《春秋》、《楚辭》,漢武帝甚悅,拜為中大夫。出任會稽太守。與橫海將軍韓說等人平定東越叛亂,因功征為主爵都尉,列於九卿。元狩元年(前 122),受淮南王劉安謀反一案牽連,被免官。不久復任丞相長史。向漢武帝告發御史大夫張湯陰私,張湯懼罪自殺。朱買臣亦被誅於長安。 (2)生祠:舊時指為活人修建的祠堂。 岳生 字呂侯。歲貢生,候選訓導。生於康熙癸卯(二年,1663 年)九月十九日,卒於乾隆甲子(九年,1744 年)二月二十六日,壽八十有二,墓在赤崖。邑侯吳浣安送「碩德鴻儒」匾額,現存錫恩公二門懸掛。 十二世 著 廩貢生。保定府完縣教諭。 蔚 字雲升。康熙乙酉科(四十四年,1705 年)舉人。山東沂水縣知縣。《昌黎縣誌》云:「張蔚,字雲升,宏子,康熙乙酉舉人。居家孝友。為諸生時,即以成就後學為己任,敦實行,不務虛聲。選授沂水令。清介自持,執法平允。有夜以金謁者,蔚惕然曰:『盍為此乎?稍不自謹,大節虧矣。』因力請告休,乃改教諭,授良鄉縣學。崇本抑末,堪為多士楷模。兩載,以病卒於官。」並載《永平府志》。遺像存南街。 十五世 金錫 字純一,號貢南。歲貢生。嘉慶丁卯科(十二年,1807 年)恩賜副榜,戊辰科(十三年,1808 年)恩賜舉人。國子監學正。 煥彩 福建汀州守備。 煥文 四川成都府安籠鎮游擊。 岩曾 原任山東茌平、魚台等縣知縣。 (冠英 咸豐八年武舉人。) 十六世 朝棟 原任王慶坨千總。 朝柱 原任河間府千總。 朝賓 蔭生。涿州營把總。 芝 原任山東新泰縣、河南輝縣知縣。 壽亭 字漢侯。貢生。議敘 (1) 九品職銜,貤封 (2) 中憲大夫,晉贈資政大夫。生於道光元年八月初一日,終於光緒廿二年十二月廿二日,年七十有六。墓在杏樹園。遺像存錫琪公院。趙明經祖昌題云:漢翁表伯孝友人也,年弱冠,讀書甫成,易而服賈,悉心經理,不憚辛勤。閱廿年,貨脂屢中,大業日新,故長次各門稱殷富焉。治家以勤儉為本,處事以公正為心,每旋里必一二日,一至各門諄諄告語,務須量入為出,圖匱於豐時,以勿替先業為戒。其顧全大局之心,有身或不及。知局外咸深欽佩者,尤加意讀書一事,歷年延聘名師訓迪子弟,用是兄弟子侄成名者踵相接。晚歲家居,雖年逾古稀,仍復竭意經營,統籌全局,以期堪對先人,洵可謂任重致遠者矣。告終之日,自知將行,急召子弟來前,囑以後事,示以行期,語畢無疾而逝。殆生有自來,歿有所歸者歟!昌素荷垂青,敬瞻遺像,不揣譾陋,梗概聊陳,若雲表揚萬一,實愧未能也。謹為贊曰:卓哉我公,生而為英。讀書甫就,服賈遠征。生財有道,家業日興。延師課讀,子弟成名。治家勤儉,處事公平。維持家政,人或莫稱。公心坦白,可贊神明。用能逢吉,康健一生。古稀有六,無疾而終。卓哉我公,交贊同聲。公奇行卓節難於盡述。建立家祠一事,尤與古人宗法相合,茲將公所撰家祠碑文錄後,其辭曰:竊惟尊祖敬宗,禮隆有廟,報本追遠,祭貴及時。伊古來士大夫家設祠置祭,所以收族而嚴宗廟者,其舉不甚盛歟!我張氏一門,迄明初聚居邑南赤崖莊,嘉靖年余本支始祖渭源公遷居斯城,至壽已歷九世,其先雖無顯宦達官,而牧令諭訓之選,亦不絕書於譜牒,而斯舉獨闕焉。其時有未遑歟!抑有待於後耶?先叔每念及此,輒為惋惜。至同治間,又以丁口漸繁,恐後有散處之慮,且值壽胞弟勝亭官戶部郎,堂弟熙瑞官郟縣令,遂以立廟置田為己任。無如事方謀始,而年已就衰,於六年春即得肝症不起,彌留之際又諄諄以斯命為囑。當時頗難其地,雖延數年,言猶在耳,事敢忘心?光緒八年秋,購真武廟西隙地一區,雖離祖宅較遠,而與熙瑞弟宅則僅一道之隔,歲時灑掃供獻,亦覺甚便。謀及諸弟,猶以為隘。余因年周甲,勢難再延,乃命弟雲亭鳩工庀材 (3) ,決意興修,越歲而告成。彼時,弟勝(亭)以道員官湖北,(熙)瑞調任茌平,函致相商,頗為踴躍,且先致千金備置祭田。至修廟之資,則余昆弟之所醵也。其制正廟三間,內設三龕。中奉所自出始祖,下則高、曾祖父神位,以次安列。東龕中奉如祖三代,下則高祖以上之祧祖及伯叔、曾祖無嗣之祔也。西龕上為始祖之妣位及以下列祖妣。均序以次,較以陰配陽之義。固有未合,然揆諸男女不同席、不共食之禮,斯亦未為不可耳。況婦未祔,姑更有明文可據歟!無廡,以地隘也。前過庭三間為除歲懸先祖遺像及藏祭器用。又前二門一,大門一,規模視四五官廟。因小,若視七八品,亦偉觀矣。子孫功名如有過前人者,自不妨別立一廟,倘不及前人,亦可因其舊。廟後平房六間為看廟人居住,再後瓦房四間、平房三間,俟有餘資備設家塾。現置祭田,歲得租捌百緡,辦祭葺祠尚可敷衍。至贍貧族、延塾師、給考資諸大端,亦當籌及,而力有未逮,是又不得不緩圖者。茲事當創始,苟非酌立定章,恐日久年深支分派別,嗜其利者任意囂爭,憚其勞者藉辭推諉,弊竇叢生,此固後裔之不材,亦貽謀之未善也。爰與諸弟擬條規若干,勒之臥碑,俾垂久遠。未知果有當於先志否耶,庶後之子孫知所遵守,永傳無替,是則區區之心云爾。所有公議條規開列於左: ——春秋祀主祭,宜由十門內近支推有職分者,如無出仕,例雲舉人視七品,貢生視八品亦可主祭,若止士庶,則擇行輩之長者。 ——後來入廟則以出仕及受封贈者乃得入廟,女亦仿此例以嫡配。 ——祀日仍用俗寒食、七月中元、十月朔,不另擇日者,以祖宗祭享已久或陟降有憑也。 ——每逢祭期,子弟執事宜由長門先為派定傳知,以免貽誤。 ——每逢辦祭,十門輪流,周而復始。如有不在家者,或近支代辦,或即以次挨辦。必先商定一祭牲,正龕宜用豕一、羊一,東、西龕宜各用豕一,帶頭蹄,勿過八十斤,少則補之羊。價以十三吊錢為準,俱用雄者。祭菜作會另十拾叄吊。祭後肉分祝除,視餕餘者多寡給肉外,則遠族按現在與祭者十七戶,各送肉壹斤,給廟丁錢貳百,下剩祝肉若干,則按十門均送。亦每給廟丁錢貳百,仍給廟丁肉二斤。 ——祭器每案宜用籩 (4) 肆、豆 (5) 肆、敦 (6) 貳、鉶 (7) 貳、俎 (8) 壹、爵 (9) 叄。籩置時果,豆置餔饈,俎實牲體,鉶實羹,敦實飯,爵酌元酒列箸,廟外設總香案壹。爐燈爵具望燎餕,余每寒食壹次,余則止,送祝恐地有不便耳。 ——除歲祭無牲,仍十門每送祭菜壹棹,果六盤,飯貳碗。至香、燭、紙、酒、炭,俱長門包辦,宜用香爐包足斤紅燭三對,半斤紅燭貳對,陸支頭紅燭叄斤,捌支頭紅燭貳斤、紙錠壹百掛、燒紙五搭、元酒壹斤、炭拾斤、燈繩釘子隨添。燈節捌支、燭叄斤、陸支燭肆斤、果供叄桌,用錢若干,以廟賬領取。以三十日助看廟壹人,至十七日止,給工錢肆吊,每夜給柴貳個,油錢肆文,亦由廟賬領取。 ——廟中所用經費地租,宜由十門近支公推經營,如有弊端,即為更換。不服者非我子孫,瞻徇情面者,亦非我子孫。 ——每值辦祭,必須舊辦者佐之,以期熟手。 ——廟中修葺,宜祭時十門近支驗明,估工計料再為興工,監工務推任能者,公論所及,同我子孫。想亦必無憚勞。 ——廟中祭田止許外租,不准本族租種,以防疏弊。 ——後如積有餘資,務為近族設立義塾,延師修金以三百吊為準。外擇學行純正者,免誤子弟。不准延本族人,恐情誼難處也。學生每名年給膏火( 10 )錢陸吊至拾伍歲。質純者另改別途。 ——後如積有餘資,十門近支應童子試者,府考給資拾伍吊,院考給資貳拾吊,鄉試給資肆拾吊,會試給資壹百吊。 ——後如積有餘資,近支孤獨孀婦無依者,每名月給米五升,錢貳吊。 ——後如積有餘資,務置繞郭田十數畝,以為族中義冢。 ——後近支子孫如有出仕者,州、縣捐銀叄百兩,教佐捐銀叄拾兩。職分崇者竭力捐資,限到任壹年後送交廟賬,充置田生息公用。 ——後嗣倘有貧寒,祭田亦不准鬻。不遵者,以不孝論。遠族亦得置議控告,所謂人人得而誅之也。 此碑樹於北街家祠。 【注釋】 (1)議敘:清制於考核官吏之後,對成績優良者給以議敘,以示獎勵。議敘之法有二:一加級,二記錄。又由保舉而任用之官亦稱議敘,如議敘知縣。 (2)貤封:清制,官員以自己所得封誥,請求改受遠祖、伯封或外祖父母等,稱貤封。婦女稱貤贈。對於封、贈,是清代政府給予官員的直系親屬一種褒獎的制度,即官員的高、曾、祖、父(含同級的配偶)、妻授予和官員現任官階相匹配的封號。生前給予稱號的稱「封」,死後給予封號的稱「贈」。給予官員本人的榮譽官階稱「授」。五品以上稱「誥封」或「誥贈」,六品以下稱「敕封」。婦女的封號相同。 (3)鳩工庀(pǐ)材:招聚工匠,準備材料。 (4)籩:竹豆。古代用竹編成的食器,形狀如豆,祭祀燕享時用來盛果實、干肉。 (5)豆:盛食器和禮器。作為禮器常與鼎、壺配套使用。 (6)敦(duì):青銅器名,古代用來盛放黍、稷、粱、稻等飯食的器皿,由鼎、簋的形制結合發展而成。 (7)鉶(xíng):古代盛羹的鼎,兩耳三足,有蓋,常用於祭祀。 (8)俎:古代祭祀時放祭品的器物。 (9)爵:最早的酒器,功能上相當於現代的酒杯。 (10)膏火:燈火。比喻夜間工作的費用(多指求學的費用)。膏,燈油。 勝亭 字覽軒,一字德新,號五齋。咸豐壬子(二年,1852 年)科副舉人。天津青縣教諭,戶部貴州郎中,湖北即補道,歷充軍裝局、保甲局總辦。己卯、壬午(光緒五年,1879 年;八年,1882 年)湖北鄉試臨試,著有《唯五齋詩文集》。生於道光丙戌年(六年,1826 年)十月十五日,終於光緒乙酉年(十一年,1885 年)四月十六日,壽六十。遺像存念祖院。墓在杏樹園。孟超公哀啟云:哀啟者先嚴,氣體素稱強健,而性情尤見真誠,幼事先大父母,以孝聞處諸伯叔,以友著待鄉黨親族,以和平忠厚傳聲。凡遇義舉,無不踴躍從事,慷慨樂輸,然自奉極約,入塾讀書,深自刻勵,能敬承繼先大父志,以道光己酉(二十九年,1849 年)入泮。越明年庚戌(道光三十年,1850 年),慘遭先大父之變,喪葬盡禮,必信必誠。至咸豐二年壬子科鄉試中副榜,後選天津青縣教諭。在任六載,培養人才,至今稱極盛。同治元年以郎中觀政農曹。是年十月,遂丁先大母艱,先嚴以供職在京,不曾親視含殮,匍匐回里,唉會愈恆,遂染氣痛之症,歲發一二次。然猶遇事勇為,不辭勞瘁,若修輯邑乘、建造魁星閣諸善舉,皆極力贊成。四年春,奉錦馬逆猖獗,倡辦團練,境賴以安。服闕回京,極蒙上游器重。七年,《玉牒全書》告成,議敘歸本班,先前儘先即選。九年,因前在籍辦理團防出力,奉旨以知府用。十二年,分發湖北,十月到省,天寒路遠,辛苦備嘗,遂至舊病復作,雖月余即愈,而精神漸不如前,病根由此伏矣。十三年,委辦軍裝軍火局務,凡所應備,無缺於供。光緒四年,蒙督憲李、撫憲潘,於鄂省歷年籌辦軍餉及轉運出力各員擇優褒獎案內,奉旨俟補缺,後以道員用。五年,捐免坐補本班領咨,赴部引見。八年,蒙委督查省城街道時,因教匪不靖,晝夜梭巡,不遑啟處不孝,常以元氣未復,宜稍靜養為言,先嚴瞿然,同予自服官以來無可報稱,況省城地大物博,良莠不齊,惟躬自先勞,俾官吏知鎖慎勤,各修厥職,庶宵小斂跡,閭閻無驚,祇求心之安,何計身之勞乎?客冬感冒風寒,宿恙時發時止,然猶不甚介意。詎料今年四月十五日督署衙,參後忽覺宿恙復發,迨回寓,嘔泄數次,胸膈漲滿,延醫診治,進以清節之劑。次晨微有轉機,勉進粥食。不孝竊幸自此漸痊,敦意午後氣喘頓增,延至酉刻,竟棄不孝而溘然長逝矣。嗚呼痛哉!……(下缺)念祖題公遺像云:此先大父覽軒公遺像也。大父中咸豐壬子副榜,選青縣教諭。秩滿,學使以知縣薦,未就,乃由戶部郎,出為郡守,需次湖北。光緒初,朝廷有事新疆,以辦軍裝,功保升道員,嗣加二品銜。居差次十三年,卒於乙酉歲(光緒十一年,1885 年)之孟夏,壽六十。噫!時念祖生甫七年,笑貌儀型,十不一記。惟嘗聞諸先君子焉,大父性孝友,以學行聞於時,方司鐸青縣也,勖諸生倍常課,不以冘散自寬。比粵匪竄津門,與令協力城守,邑賴以無患。在鄂值燈花教匪起時,督辦保甲,晝夜巡防,任其勞者幾兩月,且在官祿養之餘,瞻窮乏無吝色。迄今門生故舊及鄂之大僚尚多,有寄訊於數千里外者,家君之所述如此。念祖常銘刻不忘,歲己亥(光緒二十五年,1899 年)家君棄養於今,歲時拜,想大父之遺範與先考之訓詞,深恐久而漸忘,無以為後人述。愴然執筆勉書數行,明知不能彰先德於萬一,謹以誌哀慕之私衷云爾。 妣氏劉 誥封恭人,晉封夫人。生於道光甲申年(四年,1824 年)正月初六日,終於光緒庚子年(二十六年,1900 年)閏八月十六日,壽七十有七。遺像存念祖院。墓在杏樹園。念祖哀啟云:哀啟者,先祖妣劉夫人,邑處士占魁公女。占魁,世儒業,曾祖後三世皆生員,夫人幼秉家法,穩重寡言笑,年十九來歸先大父觀察公,事曾王考妣,孝睦於諸娣姒間,從觀察公宦京外,迭膺誥封,而治內之儉約恭勤,仍不改其常度也。嘗謂居家無仕宦習氣,乃可以常保。故於教先君子也,不因獨子而姑息為愛,於先母之問視也。惟諄諄於治家教子兩大端,即念祖就傅之初,每放學時必為述古人勤苦事,蓋預防畏難而生厭也。家范俱在,可勝悲哉!而於治家之外,則尤有不可及者。大父司鐸青縣之日,值髪逆竄津門,各屬戒嚴紳富,皆倉皇奔避,同官間有移眷出署者,學署在城外河干,尤當賊衝要。乃大父與令辦城守,而夫人堅坐署中,督婢媼如常,無一毫去志也。後鄂垣燈花教匪起,觀察公方司保甲前數日即訛言有警,避去者紛紛,夫人仍鎮靜從容,與在青縣時無異。且自言曰:「士女死節義,是人生一大幸事。」此語猶在耳也,悲哉!大母今年七十有七矣。自去冬先君子即世,深恐念祖因家務廢學,凡事必躬親指示,勸以節勞,曰:「婦人職也。」閏八月初,忽俄兵自蘆台東發,道我昌黎,舉家謀避之,夫人獨堅持不可,謂家人曰:「死生有命,吾兩遇寇難,皆無患,況儼然國也,無兵與戰,能擾及百姓乎?」吁,何見之明也。念祖終,恐板輿稍驚,終天抱恨,乃百計陳說,始遷邑南之侯里莊。迨十二日,事稍安,輕軒擬返,而是晚已疾作矣,延醫診視,病勢迭增,進藥數劑,迄無神效,至十六日寅時,竟拋一家而溘然長逝矣。……(下缺) 起亭 字振軒。花翎都司銜,候選營千總。公幼習儒業,旋應武試不售,遂無志仕進,經營家務,嚴而有恩,僮僕咸憚敬之。咸豐年間,發逆、捻逆擾亂畿輔,昌黎戒嚴,修城浚池,公督理之。工實費省,士庶咸稱頌之。嗣辦理公務三十餘年井井有條,官紳咸依賴之,生於道光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終於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初十日,壽六十有三。遺像存炳麟公院,墓在城西鳳凰山之陽。 萼亭 字棣軒,廩貢生。原任廣東石橋廠鹽課大使,貤封奉政大夫。生於道光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終於光緒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壽五十有七,遺像存錫璋公院,墓在城東石橋營迤北。 雲亭 字慶軒,增貢生。鴻臚寺序班、中書科中書,誥封中憲大夫,晉封資政大夫。生於道光十七年五月十四日,終於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壽七十。遺像存錫恩公院,墓在東關農神廟迤東。錫恩公哀啟,略云:先嚴居心仁厚,篤於至性,年十四,先祖父立三公棄養,哀泣盡禮如成人,戚友咸器重之。弱冠入邑庠時,先祖母齊太夫人 (1) 在堂年邁多病,值秋,聞親友以家有諸昆,侍奉無缺,勸赴鄉試,謂可以顯揚,博親歡,先嚴泣然曰:「親已哀邁,人子忍一日離乎?」卒不赴試。後先祖母病日增,目漸昏不睹物,先嚴晝夜侍側,刻不少離,衣不解帶者數閱月,迨先祖母棄養,水米不入,形鎖骨立,哀毀逾恆,居喪三年如一日,服闋後,旋以歲試列優等,補增廣生。蒙學使保,以鴻臚寺序班記名,復以捐款助修邑城,議敘中書科中書。光緒初年,先伯父漢侯公議建家祠,命先嚴督工興作,越歲告成。廣置祭田以備春秋祀費,自邑尊王公應煃創建碣陽書院 (2) ,募款生息,以充常年經費。諸紳公舉二伯父董其事,兼司銀錢出入。後二伯父服官於外,先嚴繼之,於時肄業之士漸多,先嚴因為之修葺學舍,廣購書籍,延宿儒主講席,邑之文風丕振,計先後肄業,考課捷南宮者,如劉君鴻逵,閻君廷獻。登賢書者,如苟君志學,張君晉煜、長祿、長植,王君憲章,楊君守敬,陸君鼎勛,齊君守謙,鄒君希孟、國楨,戴君雲峰,宋君大椿,許君鵬翊諸先達皆為邑名士,其餘列膠庠,食廩餼者,尤指不勝屈。後先嚴以書院載籍,雖已畢置,而講性理時務之書尚嫌未備,因復商之邑尊張公諧之,丁公予懃先後購置數千卷,凡寒士家,少藏書者皆許借閱,以為講求實學之。基迨甲午(光緒二十年,1894 年)中東役起,昌黎濱海戒嚴,募勇購械款無可籌,幸書院自先嚴經理慎司出入,歷年積有餘息。邑尊丁公因借書院存款,招募鄉勇,先嚴復自出重資,購軍火器械,以營城守,邑賴以安。乙未歲(光緒二十一年,1895 年)大飢,先嚴首請邑尊駱公孝先,分設四鄉粥廠,並先捐助數百金,斯時城中饑民己盈千累百,借北街崇興寺設立粥廠一,先嚴攜諸紳,每日躬親放給,粥熟必先嘗之,以是司爨,人役不能舞弊。又自出錢逐日在家散給貧民,全活者無算,因是歲飢而不害。壬寅(光緒二十八年,1902 年)、癸卯(光緒二十九年,1903 年)夏秋之交,疾疫大作,無力延醫,購藥者咸束手。先嚴復出資合藥施散,遠近四鄉遘疫者多賴以生,事後有饋物致謝者,咸婉辭卻之。邑廣文李公祖祿卒於學署,身無子息,家無餘財。先嚴為備衣衿,棺殮如禮,後其族人來接欞,問棺殮之費,先嚴舉於我殯之義答之,告以不復取值,族人感謝而去。生平振興文教,保衛梓桑,救災恤貧,急公好義類如此。近年以科舉既停,改建學堂,首捐經費為一邑倡,繼復集資,命子侄輩創建族立兩等學堂,並招外生以廣教育…… (下略)。觀此已知公生平之大凡矣。 【注釋】 (1)太夫人:漢制,列侯之母稱太夫人。後世官吏之母,不論存歿,亦稱太夫人。 (2)碣陽書院:道光二十九年知縣王應煃創辦,清光緒末年改為昌黎縣高等小學堂。 (3)先嚴:對已離世的父親的尊稱。 熙瑞 原諱瑞亭,字符軒。附貢生花翎 (1) ,同知銜。原任河南郟縣,山東樂陵、茌平等縣知縣。大計卓異,東昌府知府程繩武送匾額文曰「考上上」。公生於道光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終於光緒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壽五十有三。遺像存尊祖院,墓在杏樹園。 【附錄】 清同治四年張熙瑞等《郟縣誌》 知縣 張熙瑞,號符軒,直隸昌黎人。同治二年任(至三年)。 十七世 廷新 字明德,鄉耆公敦,睦宗族多識故事,年近九秩,每遇族人有吉凶事,必親慶弔,與族中子弟談往事,津津不倦,聞者多被感悟。 士吉 原名廷駿,河南輝縣縣丞。 廷錫 字紫誥,工文善書。家祠大門聯云:「課讀勸耕四百年家風恪守,累仁德十一世先澤恆留」(缺一字),即公所書也。每歲新正字書門聯云:「為人無取世所好,作事要求心之安。」可想見公之行誼焉。生平以造就人才為己任。登弟子籍者,不下五六百人。現年八十有九,精神矍鑠,恍如三二十歲時也。 炳旭 原諱炳群,字孟超,監生。候選府經歷,誥贈奉政大夫。生於咸豐辛酉年(十一年,1861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終於光緒己亥年(二十五年,1899 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壽三十有九。遺像存念祖院,墓在杏樹園。念祖所撰《家傳》中一段云:「先大父之終於卾垣也。」府君甫逾弱冠,數千里,扶櫬旋里,徒冼執幡,哀毀骨立,既葬,欲行廬墓古禮,先大母劉夫人阻之,曰:「諺有之歿者以入土為安,既安矣,何用廬墓?為且父母一耳,汝廬墓吾心安乎?歿者之安否?其事也隱,存者之安否?其事也顯,汝何去何從乎?」府君乃止。然,每值大風雨必省墓,十數年如一日,有勸府君筮仕者,謝之曰:「吾母春秋高矣,寸草心長春暉,恐短倘一官匏繫不能板輿,迎養是以五斗米易天倫樂也。能不為賢者所非議乎?」劉夫人喜聽歷史及稗官 (2) 所載忠孝節義事,府君每終日演述,博堂上歡。善詩文,工駢體,隨侍鄂垣,時凡先大父,賀上峰節壽四十六,信稿及咨行文件,均出府君手。幕中未嘗設書,啟席旋里,後所交遊者,如趙君玉堂,崔君飫侯,單君建章皆邑名士,門無雜賓。春秋遨遊山水,形諸歌詠,稿成即棄之,從未存以示人。生平未嘗與人爭訟,有以訟事請代干謁官府者,則謝之曰:「今夕止可談風月也。」遇鄉鄰親族急難事,傾嚢相助無吝容。溘逝之日,識與不識咸驚泣,曰:「哲人萎矣。」……(下略)。 【注釋】 (1)花翎:清官員、貴族冠飾。清制,武職五品以上,文職巡撫兼提督銜及派往西北兩路大臣,以孔雀翎為冠飾,綴於冠後,稱花翎,除因軍功賞戴者外,離職即摘除,花翎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別。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 (2)稗官:小官。小說家出於稗官,後因稱野史小說為稗官。《漢書·藝文志》:「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顏師古註:「稗官,小官。如淳曰:『細米為稗,街談巷說,其細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 炳耀 原諱錫璐,字之光。庠生。鴻臚寺序班。生於咸豐三年十一月初十日,終於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八日,壽四十有二。墓在鳳凰山。 炳勛 字樹棠,六品頂戴,原任山東鄒平縣典史。生於咸豐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終於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初五日,壽四十。墓在鳳凰山。 炳堃 原諱錫瑄,字之玉。監生,貤贈奉政大夫。生於咸豐九年十月初十日,終於光緒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壽三十有五。墓在鳳凰山。 炳麟 原名錫琮,字懿臣,增貢生花翎,候選知縣,保升候選直隸州知州。歷充福建海關差務、昌黎縣警務總董、自治預備會會長、戒菸會會長、直隸諮議局議員。現充直隸省議會議員、昌黎自治籌備會會長,鄉里送「見義勇為」匾額。創辦族立兩等小學,直隸提學使盧靖送「傳導文明」匾額。辦理警務出力,直隸布政使崔永安送「勤宣桑梓」匾額。 錫琨 字蘊卿,附生,鴻臚寺序班,現充長凝鎮鹽務支局經理。 錫恩 字仁波,號惠卿,優廩生。光緒丁酉科(二十三年,1897 年)拔貢生。光緒庚子、辛丑(二十六年,1900 年;二十七年,1901 年)併科舉人。花翎員外郎銜內閣中書,農工商部主事。因報効海軍經費,賞給二品封典,貤贈壽亭公。 錫齡 字與九,號延清,廩貢生,鹽提舉銜,山西試用州同,前縣議會議員。現充徐州寧陵兩鹽務局局長。 俊天 丙午科(光緒三十二年,1906 年)武舉。 (振邦 嘉慶二十五年武進士。候選都司。) 十八世 念祖 字芍暉,清優增生。光緒癸卯科(二十九年,1903 年)舉人,同知銜候選知縣。京師法律學校,國立大學校文科兼習法政畢業。遵教育部令,得稱學士。歷充昌黎縣初級師範學堂學董、直隸司法籌備處科長、直隸登記講習所教務主任、直隸法政專門學校農務專門學校教習。著有《讀左識小錄》、《春秋大事表》、補顧《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私法》、《羅馬法》等講義,《知樂齋詩》、《文草言簃》、《詩話言簃》、《雜錄》各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