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嗣紀要 · 妊娠聚積附:鬼胎
凡七論三方。
《六元正紀大論》帝曰:婦人身重,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王太僕云:故有堅大瘕,痛甚不堪,則治以破積愈痛之藥,是謂不救必死,盡死救之,蓋存其大也,雖服毒不死也,上無殞言母必全,下無殞言子亦不死也。
又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河間云:藥之性味,本以治疾,誠能處以中庸,與疾適當,且如半而止之,亦何疑於攻治哉?
《要略》云:婦人宿有症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者,為症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症不去故也,當下其症,桂枝茯苓丸主之:桂枝 茯苓 丹皮 桃仁去皮尖,炒 芍藥各等分上五味,為細末,煉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如不止,加至三丸,溫水下。
《脈經》云:設令宮中人,若寡婦無夫,曾夜夢寐,交通邪氣,或懷久作瘕,急當治下。斬鬼丹,治婦人鬼胎如抱瓮:吳茱萸 川烏頭 白姜蠶炒 秦艽 柴胡 巴戟去心 巴豆不去油 芫花各一兩。上為末,蜜丸,梧桐子大,每服七丸,蜜酒吞,取去惡物,即愈。寸口脈洪而澀,洪則為氣,澀則為血,氣動丹田,其形即溫,澀在於下,胎冷若冰,陽氣活胎,陰氣必凝,故必陰陽,其下必僵,假令陽經,畜血若杯(陰為死血,陽為畜血)。
問:婦人雙胎,其一獨死,其一獨生,醫其生,下其死者,其病則愈。然後竟免軀,何脈以別之?師曰:寸口脈衛氣平和,榮氣緩舒,陽施陰化,精盛有餘,陰陽俱盛,故知雙胎。今少陰微緊,血則濁凝,經養不周,胎則偏大,少腹冷滿,膝臏疼痛,腰重起難,此為血理。若不早去,害母失胎,宜芎歸湯:川芎 當歸各等分。為末,每服三五錢,加蘇葉數莖,酒水合煎。死者即下,生者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