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史 · 志卷第十七 高麗史六十三

鄭麟趾 《高麗史》
正憲大夫工曹判書集賢殿大提學知經筵春秋館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鄭麟趾奉敎修。 禮五。 吉禮小祀。 風師雨師雷神靈星[久雨則 祭國門]。 ○風師壇高三尺廣二十三步四出陛燎壇在內 之外二十步丙地廣五尺戶方二尺開上南出。 在國城東北令昌門外立春後丑日祀之。 祝版稱'高麗國王臣王某敢明告。' 牲牢豕一。 雨師及雷神同壇。 高三尺四出陛。 燎壇在內 之外二十步丙地廣五尺方二尺開上南出。 在國城內西南月山立夏後申日 祀之。 祝版稱'高麗國王臣王某敢明告。' 牲牢豕各一。 靈星壇高三尺周八步四尺四出陛。 燎壇在內 之外二十步丙地廣五尺戶方二尺開上南出。 立秋後辰日祀之。 祝版稱'高麗國王臣王某敢明告。' 牲牢豕一。 祀儀。 前祀三日應行事執事官散齋二日一日於正寢一日於本司致齋一日於祀所。 前祀一日郊社令太官令先到祀所郊社令帥其屬掃除壇之上下內外積柴於燎壇上太官令具牲牢及辦饌具。 守宮設祀官行事執事次於祀所。 奉禮設祀官以下行事位於壇東陛之南西向北上設奉禮位於祀官西南贊者在南差退俱西向。 未後一刻郊社令設神位板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莞設祝板於神座之右加 上設幣 於樽 之所設樽 於壇上東南藉以席設洗於南陛東南北向 在洗東 在洗西南肆 實以巾爵。 太官令帥宰人割牲遂烹牲。 祀日丑前五刻太官令入實饌左八 以右為上為三行。 第一行形 魚 ; 第二行榛實幹棗栗黃; 第三行鹿脯菱仁 仁。 右八豆以左為上為三行。 第一行芹菹 菹; 第二行菁菹 菹葵菹; 第三行  魚 鹿 。 俎一載牲體。  二在左實以稻*梁{粱};  二在右實以黍稷。 良 令入實樽 太樽二著樽二山 二太樽二一實明水一實醴齊著樽二一實明水一實 齊山 二一實玄酒一實淸酒。 丑前七刻祀官各服其服就門外位。 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再拜。 贊引引祝史齋郞入當壇南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奉禮曰: "再拜!" 贊者承傳祝史以下皆再拜訖祝史升自東陛立於樽所。 謁者引祀官以下入就位立定奉禮曰: "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訖謁者引獻官詣洗位。 齋郞以 取爵授獻官獻官洗爵訖齋郞以 受爵詣陛授祝史祝史受置樽所。 謁者引獻官升詣神位前北向立。 祝史以幣授獻官獻官受幣北向 奠於神座前 伏興再拜詣樽所。 祝史去 獻官酌醴齊詣神位前北向 奠爵 伏興。 祝史持祝板詣神座右 讀祝文訖獻官再拜。 二獻三獻酌 齊如初儀訖祝史以爵酌福酒進獻官之右西向立獻官再拜 祭酒飮卒爵祝史受虛爵復於 獻官 伏興再拜謁者引復位。 祝史進徹豆興奉禮曰: "賜祚!" 眾官再拜飮福者不拜。 贊者引獻官就望燎位南向立。 祝史詣神座前取幣祝板齋郞以俎載牲體黍稷飯爵酒降壇詣燎壇上燔之。 火燎半柴奉禮曰: "禮畢。" 謁者贊引各引祀官以次出。 祝史齋郞俱復執事位。 奉禮曰: "再拜!" 祝史以下皆再拜贊引引出。 太官令帥其屬收徹禮饌乃退。 祭國門儀。 前祭三日諸祭官散齋二日一日於正寢一日於本司致齋一日於祭所前祭一日郊社令掃除祭所太官丞先具酒脯 。 其日質明郊社丞帥其屬設神座皆內向設酒樽於神座之左設 洗及 於酒樽之左俱內向並實以巾爵。 奉禮設獻官位於洗位之左右向執事者於其後皆以近神為上。 郊社丞與良 之屬入實酒樽太官令監設饌物。 獻官以下俱就位立定謁者贊: "拜!" 獻官以下皆再拜。 祝史與執樽   者各就位。 太官丞出詣饌所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復位。 太官丞引饌入祝史 迎設於神座前訖。 太官丞以下還本位。 謁者引獻官詣洗位 手洗爵詣樽所酌酒進神座前 奠爵 伏興少退向神座 祝史持板進神座之右 讀祝文訖。 獻官再拜祝史 奠版於  伏興還樽所亞終獻如初獻儀但不讀祝文。 三獻訖祝史以爵酌福酒立於獻官之右獻官再拜受爵 祭酒三祭於地遂飮卒爵再拜訖。 謁者引還本位祝史進 徹豆 伏興還樽所祝史與執樽   者俱復位。 謁者贊: "拜!" 獻官以下皆再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禮畢。" 遂引獻官以下出。 祝板燔於齋所。 若雨止報祠用少牢。靖宗五年正月辛丑祭雨師非時日也。 馬祖。 ○馬祖壇廣九步高三尺四出陛。  二十五步。 燎壇在神壇丙地廣五尺戶方二尺開上南出。 仲春擇吉祀之。 祝版稱'高麗國王謹遣某官姓名敬祭。' 牲牢豕一。 祀儀。 前祀三日諸預祀之官散齋二日一日於正寢一日於本司無本司者宿尙書省。 致齋一日於祀所。 前祀一日守宮設祀官次於齋坊。 郊社令積柴於燎壇上。 太官令具小牢之饌。 祀日未明二刻太史郊社令升設馬祖天駟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莞。 奉禮設獻官位於壇東南執事位又於東南俱西向北上。 設奉禮位於獻官西南贊者二人在南差退。 又設奉禮讚者位於燎壇東北俱西向北上。 設望燎位於燎壇北南向郊社令設酒尊於壇上東南隅北向。 設洗位於壇下東南北向。 設幣 於尊所未明一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郊社良 令入實酒尊及幣。 質明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贊引引祝史齋郞與執尊   者入當壇南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奉禮曰: "再拜!" 贊者承傳祝史以下俱再拜祝史升自東陛詣尊所。 謁者引獻官以下入就位立定奉禮曰: "再拜!" 在位者俱再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復位太官令出詣饌所祝史 取幣於 興立於尊所。 謁者引獻官升自南陛詣神座前北向立祝史奉幣東向授獻官。 獻官受幣進北向 奠於神座 伏興少退再拜。 謁者引獻官還本位。 太官令引饌入自南陛升祝史迎引於壇上設於神座前訖太官令降復位祝史還尊所。 謁者引獻官詣洗位 手洗爵訖謁者引獻官升自南陛詣酒尊所酌酒祝史贊酌。 獻官進神座前北向 奠爵 伏興少退北向立。 祝史持祝板進神座之右東向 讀祝文訖興獻官再拜。 祝史奠板於  伏興還尊所。 亞終獻如初獻儀。 三獻訖祝史以爵酌福酒進獻官之右西向立獻官再拜受爵 祭酒遂飮卒爵。 祝史進受虛爵復於 。 獻官 伏興祝史以俎進 神座前 肉以授獻官獻官 受以授齋郞獻官再拜。 謁者引獻官降自南陛還本位祝史進 徹豆 伏興還尊所。 奉禮曰: "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 已飮福受 者不拜。 謁者引獻官就望燎位南向立。 奉禮又帥贊者退立於燎壇東北。 祝史進神座前 取制幣祝版爵酒又以俎載牲體黍稷飯興降自南陛當燎壇東南行自南陛登燎壇以幣酒祝版饌物置柴上訖。 奉禮曰: "可燎。" 東西各二人以炬投壇上。 火半柴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禮畢。" 遂引獻官以下出。 奉禮帥贊者還本位贊引引祝史以下俱復執事位立定。 奉禮曰: "再拜!" 祝史以下皆再拜。 贊引引出。 先牧馬社馬步。 ○先牧馬社馬步壇各廣九步高三尺四出陛。   二十五步。  坎皆在神壇之壬地南出陛。 方深取足容物。 享日先牧仲夏馬社仲秋馬步仲冬 擇吉。 神位各設於壇上北方南向席皆以莞。 祝版稱'高麗國王謹遣某官姓名敬祭。' 牲牢各豕一。 享儀。 前享三日應享之官散齋二日一日於正寢一日於本司。 無本司者宿尙書省。 致齋一日於享所。 前享一日郊社令掃除壇之內外。 太官令具少牢之饌。 享日未明二刻太史令郊社令設神座奉禮設獻官位於壇東南執事位於獻官東南俱西向北上。 設奉禮位於獻官西南贊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北上。 郊社令設酒 於壇上東南隅北向。 設洗位於壇下東南北向。 未明一刻享官以下各服其服。 郊社良 令入實酒尊及幣。 質明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再拜贊引引祝史與執尊   者入當壇南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奉禮曰: "再拜!" 贊者承傳祝史以下俱再拜。 祝史升自東陛立於尊所。 謁者引獻官以下入就位立定。 奉禮曰: "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 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復位。 太官令出詣饌所祝史 取幣於 興立於尊所。 謁者引獻官升自南陛詣神座前北向立祝史奉幣東向授獻官。 獻官受幣進 奠於神座。  伏興少退北向再拜謁者引獻官還本位。 太官令引饌升自南陛祝史迎設於神座前訖。 太官令降復位祝史還尊所。 謁者引獻官詣洗位 手洗爵訖謁者引獻官升自南陛詣酒尊所酌酒。 祝史贊酌。 獻官進神座前 奠爵 伏興少退北向立祝史持版進神座右東向 讀祝文訖。 獻官再拜祝史 奠版於  伏興還尊所。 亞終獻如初獻之儀。 三獻訖祝史以爵酌福酒進獻官之右西向立獻官再拜受爵 祭酒遂飮卒爵。 祝史進受虛爵復於 。 獻官 伏興祝史以俎進 神座前 肉以授獻官。 獻官 受以授齋郞獻官再拜。 謁者引獻官降自南陛還本位祝史進 徹豆 伏興還尊所。 奉禮曰: "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已飮福受 者不拜。 謁者引獻官就望 位北向立奉禮帥贊者就 坎西南東向立。 祝史進神座前 取幣爵酒又以俎載牲體黍稷飯興降自南陛以幣酒饌置於坎訖。 奉禮曰: "可 。" 東西各二人 土半坎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禮畢。" 遂引獻官以下出。 奉禮帥贊者還本位贊引引祝史以下俱復執事位立定。 奉禮曰: "再拜!" 祝史以下皆再拜贊引引出。 其祝版燔於齋坊。 司寒。 ○司寒孟冬及立春藏 春分開 享之。 神位設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莞。 祝版稱'高麗國王謹遣某官姓名敬祭。' 牲牢豕一。 祭儀。 前祭三日諸享官散齋二日一日於正寢一日於本司。 無本司者宿尙書省。 致齋一日於享所。 前享一日郊社令掃除享所。 守宮陳設如常。 享日未明太官丞具少牢之饌。 郊社令帥其屬設酒樽於神座東南設洗位於壇東南北向。 上林令設桃弧棘矢於 室戶內之右祭訖遂留之。 奉禮設上林令位於神座東南執事者位又於東南俱重行西向北上。 質明上林令以下各服其服。 郊社良 令入實酒尊太官丞監設饌物。 贊引引祝史與執尊   者先入立於神座前北向俱再拜訖各就位。 贊引引上林令及執事者俱入就位立定。 贊: "拜!" 上林令以下皆再拜。 太官丞出詣饌所贊引進上林令之左白: "有司謹具請行事。" 退復位。 太官丞引饌入祝史迎引於壇上設於神座前訖。 太官丞還本位。 贊引引上林令詣洗位 手洗爵詣酒尊所。 上林令酌酒進神座前北向 奠爵 伏興少退北向立。 祝史持版進神座之右東向 讀祝文訖興上林令再拜祝史 奠版於  伏興還尊所。 亞終獻如上儀。 祝史以爵酌福酒進上林令之右西向立上林令再拜受爵 祭酒遂飮卒爵。 祝史進受虛爵復於 。 上林令 伏興再拜贊引引還本位。 祝史進 徹豆 伏興還尊所。 祝史與執尊   者俱復位。 贊引贊: "拜!" 上林令以下皆再拜。 贊引進上林令之左白: "禮畢。" 贊引引上林令以下出。 其祝版焚於齋所。 諸州縣文宣王廟。 ○釋奠儀。齋戒。 前享三日三獻官[牧都護知州府郡事則使以下相次為三獻官若防禦鎭使縣令鎭將監務三獻官不備則兼攝行事]及諸預享之官散齋二日致齋一日。 散齋皆於正寢。 致齋三獻官於廳事預享官各於本司。 散齋理事如故唯不弔喪問疾不作樂不判署刑殺文書不行刑罰不經穢惡。 致齋唯享事得行其餘悉斷助敎及生徒皆淸齋一宿於學館若有樂工則亦淸齋一宿於享所。 陳設[行事附]。 前享二日本司掃除廟之內外又為 坎於堂之壬地方深取足容物。 設三獻官次於門外隨地之宜。 前享一日 後本司帥其屬守門。 設三獻位於東階東南每等異位俱西向。 設掌事位於三獻官東南西向。 設助敎位於西階西南當掌事位生徒位於助敎之後俱東向北上設贊唱者位於三獻官西南西向北上。 助敎以文師差充若無文師則以敎授生徒者代之。 本司掌醴者以學院吏贊禮讚唱者以禮院吏亦閒習禮文者為之。 設望 位於堂之東北當 坎西向贊唱者位於 坎東北南向東上。 祭器之數先聖神座前  各二 實稻粱在左粱在稻前 實黍稷在右稷在黍前並居前 八在左為二行右上。 第一行石鹽乾魚干棗栗黃第二行榛仁菱仁 仁鹿脯豆八在右為二行左上。 第一行    菁 鹿 第二行芹     魚 。 俎一在 豆*閒載豕牲又豆一實毛血在俎前。 木爵三在 豆南每爵有 。  二一實明水一實醴齊在神座東南西上加勺。 幣 設於  所幣以白長丈八尺。 祝 設於神座右先師座亦如之。  在神座之左北上。 又設從享位各 二在左一實栗黃一實鹿脯。 豆二在右一實菁 一實鹿 俎一在 豆*閒載豕牲。   各一在 豆*閒並居前 實稷 實黍。 爵三在 豆南每爵有  四分左右二實明水二實醴齊。 又設洗於東階之東 水在洗東加勺 在洗西南肆 實以巾爵。 享日未明烹牲於廚。 祝以豆一取毛血。 夙興掌饌者實祭器。 質明諸享官及生徒各服其服。 本司帥掌事者入實尊 及幣祝版各 於 。 贊唱者先入就位祝二人與執尊  洗者入立於庭重行北向西上立定。 贊唱者曰: "再拜!" 祝以下皆再拜。 執尊  洗者各就位。 祝升自東階行掃除訖各立於尊所。 三獻官將至助敎生徒併入就位。 三獻官至門外次改服出次贊禮者引三獻官以下諸享官以次入就位立定贊唱者曰: "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 贊禮者進初獻官之左北向白: "請行事。" 退復位。 本司帥執饌者奉饌陳於門外。 贊禮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先聖神座前北向立。 祝 取幣東向授初獻官初獻官北向 奠於先聖神座 伏興少退再拜訖又詣先師配座前東向立。 祝以幣北向授初獻官初獻官東向 奠於先師座 伏興少退再拜訖贊禮者引降復位。 本司引饌入升自東階祝迎引於階上各設於神座前。 設訖本司與執饌者降出祝還尊所。 贊禮者引初獻官詣 洗 手洗手洗爵拭爵訖升自東階詣先聖酒尊所執尊者去 獻官酌醴齊詣先聖神座前北向 奠訖 伏興少退立。 祝持祝版進神座之右東向 讀訖初獻官再拜祝 奠版於 興還尊所。 初獻官又詣先師尊所執尊者去 獻官酌醴齊詣先師配座前東向 奠爵 伏興以次詣左右從享位酌獻訖詣配座前東向立[東西 分獻。]。 祝持祝版進配座之左北向 讀訖初獻官再拜。 祝 奠版於 興還尊所。 贊禮者引初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祝各以爵酌福酒合 一爵一祝持爵進初獻官之左北向立初獻官再拜受爵 祭酒 酒奠爵 伏興。 祝各持俎進 神座前 肉共置一俎上又以 取稷黍飯共置一 以次授初獻官每受以授執饌者取爵遂飮卒爵。 祝進受虛爵復於 初獻官興再拜贊禮者引降復位贊禮者引亞獻官詣 洗 手洗爵升獻並如初獻之儀訖贊禮者引亞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祝各以爵酌福酒合置一爵一祝持爵進亞獻官之左北向立亞獻官再拜受爵 祭酒遂飮卒爵。 祝進受虛爵復於 亞獻官興再拜。 贊禮者引亞獻官降復位。 初亞獻將畢贊禮者引終獻官詣洗升獻如亞獻之儀訖降復位。 祝各進神座前 徹豆興還尊所。 贊唱者曰: "賜 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已受福者不拜送神贊唱者曰: "眾官再拜!" 在位者皆再拜。 贊禮者進獻官之左白: "請望 。" 引就望 位西向立。 贊唱者轉就 坎東北位。 初在位者將拜祝各以 進神座前 取幣降自西階就 坎以幣 於坎訖贊唱者曰: "可 。" 坎東西各二人 土半坎贊禮者白: "禮畢。" 遂引初獻官以下諸享官以次出。 祝與執尊  洗者俱復庭下位北向立。 贊唱者曰: "再拜!" 祝以下俱再拜訖出。 祝版燔於齋坊。 大夫士庶人祭禮。 ○文宗二年七月壬寅制: "大小官吏四仲時祭給暇二日。" 恭讓王二年二月判: 大夫以上祭三世六品以上祭二世七品以下至於庶人止祭父母 立家廟朔望必奠出入必告。 四仲之月必享食新必薦忌日必祭。 當忌日不許騎馬出門接對賓客其俗節上墳許從舊俗。 時享日期一二品每仲月上旬三四五六品仲旬七品以下至於庶人季旬。 八月庚申朔頒行士大夫家祭儀。 四仲月祭曾祖考 祖考 考 三代嫡長子孫主祭眾子孫親伯叔父及子孫堂伯叔祖及子孫 於主祭家與祭與祭者之祖考不得與享此祭者則別作神主各於其家奉祀。 嫡長子孫無後次嫡子孫之長者主祭。 主祭者秩卑眾子孫內有秩高者祭品從秩高者祖考秩卑主祭者秩高祭品從主祭者之秩。 主人初獻主婦亞獻眾兄弟終獻。 主婦有故眾兄弟代之。 三獻人各致齋一日其餘宗族散齋。 主祭子孫奉神主別居遠地其眾子孫以俗祭儀祭於其室。 若神主在主祭家主祭者因事遠出則次嫡子孫就其家行祭如常儀。 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 之用紙錢無神主。 妻先夫亡者亦同有子孫則以紙錢祭於其家。 除四仲月正祭外如正朝端午中秋宜獻時食奠酒不用祝文。 如祖考忌日只祭祖考及祖 祖 忌日只祭祖 。 不必 舉仍請神主出中堂饗祭余位忌日同。 祭品隨時損益不必視時祭儀。 外祖父母及妻父母無主祭者當於正朝端午中秋及各忌日用俗祭儀祭之。 行禮儀式一依朱文公家禮隨宜損益。 一品至二品設蔬果各五 肉二   各一器羹飯各二器匙 盞各二。 三品至六品設蔬菜三 果二   魚肉各一器。 七品至庶人在官者菜二 果一 魚肉各一器羹飯盞匙  同。 兩位共一卓右宗子祭法。 自今中外遵守以成禮俗其中有人情事勢不便者不必拘宗法。 其見存族長奉神主主祠其餘嫡眾子孫 於其家與祭眾子孫所生父母各作神主祭於其家致齋如常儀。 三年六月己巳命申行家廟之制。 雜祀。 ○穆宗十一年十月改 祭為壓兵祭。 顯宗二年二月以丹兵至長湍風雲暴作紺岳神祠若有旌旗士馬丹兵懼不敢前。 令所司修報祀。 三年十二月作西京木覓祠神象。 七月大醮於球庭國家故事往往遍祭天地及境內山川於闕庭謂之醮。 十六年五月以海陽道定安縣再進珊瑚樹升南海神祀典。 靖宗元年五月甲辰祈晴於川上每水旱祭百神於松岳溪上號曰川上祭。 五年二月壬午祀老人星於南郊。 九年九月壬申親醮於球庭。 十二年六月己未親醮本命星宿於內殿。 文宗二年二月己丑行壓兵祭於西京北郊。 七月己未親醮北斗於內殿。 五年四月戊申親醮於球庭。 十二月戊子制: "大雪之候雪不盈尺宜令諏日祈雪於川上。" 禮部奏: "仲冬以來雖無盈尺之雪雨復 然 今節近立春不宜祈雪。" 從之。 七年四月丁酉親醮於球庭。 九年三月壬申宣德鎭新城置城隍神祠賜號崇威春秋致祭。 十年九月己丑祀太一於壽春宮以* {禳}火災。 十四年五月甲午親醮於球庭。 十八年五月己未親醮本命星宿於內殿。 十九年八月戊子朔木火二星失度醮於球庭以禳之。 二十年三月戊午親醮於球庭。 二十五年四月癸酉親醮於球庭。 二十七年二月甲午行天祥祭以禳災變。 五月己酉醮百神於球庭以禳災變。 宣宗二年四月甲申親醮於球庭。 三年十一月壬戌親醮祈雪。 四年正月甲戌親醮於會慶殿。 三月丙子親醮太一於文德殿以祈風雨調順。 五月己卯親醮於會慶殿禱雨。 七月丙辰醮於內庭。 十月乙酉親醮於內庭。 五年三月己酉遣使醮於氈城在鹽州東古祭天壇也。 六年二月辛酉親祀天地山川於球庭。 十年六月甲子親醮於內殿祈谷。 十一年三月丁亥醮於球庭。 肅宗元年五月丙申醮於會慶殿二年五月丁卯醮於會慶殿。 三年二月甲申親醮於球庭。 五月辛酉醮於會慶殿。 五年正月癸巳親醮於球庭。 六月戊午祭五溫神於五部以禳溫疫。 六年二月甲午遣使秩祭于山川。 丙申祭溫神於五部以禳溫疫。 三月丙戌祭五溫神。 四月戊申合祭己卯年幸三角山所過名山大川於開城及楊州。 七年二月丙申命太子醮三界百神於球庭。 十月壬子朔禮部奏: "我國敎化禮義自箕子始而不載祀典。 乞求其墳塋立祠以祭。" 從之。 九年十一月丁亥醮太一祈雪。 十二月甲子祈雪于山川。 十年二月癸丑命太子醮三界靈祗於球庭。 八月甲申遣使祭東明聖帝祠獻衣幣。 睿宗三年五月辛酉王率近侍三品以上醮昊天五方帝於會慶殿。 八月丙戌命有司祀老人星於南壇。 六年二月己亥祀老人星於南壇。 十一年四月丁卯遣使祈雨於上京川上松岳東神諸神廟朴淵及西京木覓東明祠道哲 梯淵。 仁宗元年二月甲午親醮於闕庭。 十二月壬午秩祭山川。 七年三月甲申遣使醮於 州氈城。 明宗十四年五月丙戌以太子無嗣遣使 祭於白馬山。 二十年十月甲申遣使西都祭藝祖廟西都藝祖之所興也。 至今衣冠猶在其廟故後王每於燃燈八關遣大臣致祭。 高宗四十五年四月乙酉親醮三界。 元宗十四年討三別抄於耽羅也無等山神有陰助之驗命春秋致祭。 忠烈王元年六月戊辰遣使於忠淸慶尙全羅東界等道遍祭山川。 二年十月癸亥親醮於康安殿。 三年二月庚申朔親醮於本闕。 五月壬辰以耽羅之役錦城山神有陰助之驗令所在官歲致米五石以奉其祀。 四年二月庚申親醮於本闕。 九月辛卯遣使於平壤享太祖東明木覓廟。 五年三月庚戌親醮於康安殿。 五月丁卯用樂祀竹坂宮新殿鷲瓦。 六年三月戊申親醮三界於本闕。 七年三月甲子以將征日本祭纛於宮南門。 八年三月甲子親醮於本闕。 九年三月甲子親醮三界於本闕。 九月庚申親醮於本闕。 十年三月戊午親醮三界於康安殿。 十月丙午親醮於康安殿。 十一年三月己卯親醮三界於康安殿。 十二年三月丁丑親醮於康安殿。 十三年三月壬辰朔親醮三界於康安殿。 六月己巳將助征乃顏親祭纛於宮門。 十四年二月甲申親醮於康安殿。 十二月丙辰幸九曜堂醮十一曜。 十六年九月庚申將征日本祭纛於壽康宮。 十八年四月癸亥親醮三界於康安殿。 二十一年二月甲辰親醮三界於康安殿。 忠肅王十二年十月令平壤府立箕子祠以祭。 恭愍王五年六月令平壤府修營箕子祠宇以時致祭。 八年十二月丙子以賊起祭中外山川於神廟以求助。 九年三月甲午祭諸道州郡城隍於諸神廟以謝戰捷。 十年十月禱兵捷於群望。 二十年十二月命平壤府修箕子祠宇以時祭之。 辛禑三年七月丙申都評議司言: "往歲玄陵將親討紅賊始立纛每月朔望祭之其弊不細請停罷。" 從之。 四年五月甲戌以時令不和醮太一於福源宮。 五年三月辛未遣使醮摩利山。 甲申命淨事色大醮三界。 六年八月辛未命淨事色醮開福神於闕庭。 十一年三月丙子命醮於球庭及淨事色。 十四年四月丙辰遣使醮助兵六丁。 志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