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在人間 · 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

印順 《佛在人間》
道德,不獨是佛法所有的。世界的各宗教,各民族,各時代,都有他的道德,不過佛教的道德觀,在一般共通的基礎上,更有他獨到的特質而已。所以,現在想從一般的道德,說到佛化的道德。 人類(進一步到一切眾生)能和樂共存,互助合作,實現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理想,道德是顯得極其重要的。如忽視道德,則家庭、國家、國際,都會混亂不堪。從前釋迦佛出世時,印度傳統的婆羅門教,失去了權威,而新起的思想界,就有懷疑道德、否定道德的。他們大抵依據機械的、唯物的觀點,覺到世間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沒有善與惡,也沒有從善惡而引起的苦樂果報。他們破壞了道德的軌律,破壞舊道德的軌律,破壞舊的而不能凝成新的宗教,新的道德。然而世間不能沒有是非,不能不分別善惡邪正,故釋尊呵斥那些抹煞道德的為「邪見」人,為引導人類墮入惡趣者。釋尊的大覺而創立佛教,就是重新肯定道德價值的宗教。所以真正的學佛,就是從一般的道德實踐起,進步到最圓滿的道德生活的完成。 一 道德與不道德 說到道德,就有不道德。道德與不道德,佛法中稱為善與惡。這二者,不能從物質的觀念中得來,所以唯物論的人生觀,等於從根否定了善惡的意義。道德與不道德,大概的說,是人類以上的文明產物,從有意識的實踐中表現出來。善與惡,依什麼作標準?怎樣是善的?怎樣是惡的?從事相來說,可有二義。一、從將來的結果來說:人們的起心動念,說話作事,如因此而引起將來的良好果報,就是善。如這樣做去,會得到將來的不良後果,就是惡。二、從當前所對的人事說:不問什麼事,如對他人有利益,叫做善;否則就是惡。依此而分析起來,可以有四種:假使這樣做,自己與他人都能得好處,這當然是善的。如自己吃虧而他人能得利益,這也是善的,而且極有意義。如自他都無利益,都受損害,這當然是惡的。如自己雖得利益,而他人卻受到損害,這不能不說是惡的。上面二種解說,善惡的判斷是一致的。因為,現在所作而於他有利的,即使現在自己有損,而將來一定會感受樂果,所以是善。反之,即使現在自己沾些便宜,將來也會招受大苦,所以是惡。如深一層說,佛法就稱善與惡為「法與非法」。依中國話說,即合理與不合理。凡契合於正理的,是法,是善。不合理的,是非法,是惡。違理與非法的,一定會引起他人的損害,是惡。反之,合於法理的,一定會於人有益,所以是善。善與惡的簡單分別,大略如此。 二 最一般的道德與道德律 什麼是一般的道德?不是佛教所獨有的,是各宗教,各民族,各時代所可能共有的道德。在這一般的道德中,最根本的,或可說是道德的根本,為一切道德行為所不可離的。如離開了這,雖也多少有其價值,但是微不足道,或可說不成其為道德的——這就是最一般的道德。釋迦佛出世前後,印度的宗教界,編集有「法經」、「法論」(法即是道德),近於中國的禮。在這些道德法規中,以慈悲不殺為最一般的道德。這不只是印度人,或是某一階級的道德,而是一切人類所應有的道德。出現於印度的佛教,也以「慈悲為本」,而看作首要的、根本的道德。慈與悲,佛法中小小有差別。希望他人得到快樂,幫助他人得到快樂,這是慈心慈行。希望他離去苦痛,幫助他解除苦痛,這是悲心悲行。一般人的慈悲,雖與佛法所說的大慈悲,不完全相合,但這是深度與闊度的不同,論性質還是共通的。一切的道德心行,都以此為本。 我們學佛的,首先要受皈依。皈依的願文說:「從今時乃至命終,護生。」進而受戒,先要受持不殺生戒。護生與不殺生,便是慈悲心行的實踐。佛教的一切德行,都是不能離開慈悲不殺的。從佛法看來,眾生的生命延續,雖說是苦痛的根源,但又沒有不貪戀生存。因為眾生所有相對的喜樂,都以生存為先決條件,所以苦痛充滿的眾生,為了愛好不徹底的世樂,都怕自己(一期)生命的毀滅。眾生沒有不是愛生惡死的、厭苦求樂的,佛法的護生與不殺生,以及大乘佛教的不肉食,都契合於眾生的共欲,合情合理的,所以是道德的。這種最一般的道德,在中國文化主流的儒家中,就是仁。德行雖是很多的,如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等,但仁是最根本的,向來都以仁為德行的核心。此外,如老子所說的三寶中有慈,墨子說兼愛,以及基督教的愛,都無非慈悲的別名。大家都把一切德行歸納到仁、愛、慈,這可見印度文化中說慈悲為最一般的道德,實在非常確切。因此,道德的基石是仁慈,是「與樂」、「拔苦」。現在有些人,提倡階級的愛、階級的道德。事實上,從仇恨鬥爭的基礎出發,使全人類普遍陷於鬥爭殘殺的恐怖中,這那裡是道德!從不道德——仇恨鬥爭的動機出發,無論怎麼說,那樣做,只是增長人類的苦痛。不但毀滅別人,自己也被毀滅,實是抹煞道德的偽道德。 為什麼仁、慈、愛是道德的根本,是最一般的道德律?我們知道:道德是表現於自他關係上的,而仁就是人與人間的合理關係,發為應有的合理行為。佛法說有「自通之法」,這是從自己要怎樣,推知他人也要怎樣。這是「以己(心)度他心」,就是儒家絜矩的恕道。依自通之法來說:我要解除苦痛,他也同我一樣,那麼我不應增加他人的苦痛,而且應幫助解除他。我要有喜樂,他人也一樣的要有喜樂,那麼我不能奪去他人的福樂,更應該協助獲得他。自己要去愚痴,要得智慧,要身體健康,人格健全,都應使他人和我一樣。這樣的以己心度他心,即是慈悲與一切德行的源泉。耶穌說:「你要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我要人待我好,所以我也要待人好。雖近於自通之法,然在自他關係上,還是從為了自己出發。佛法說:我希望如此,可見他人也是希望如此的,所以應該對他人如此,這只是對人的同情,並無功利觀念。儒家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與佛法的精神,更為相合! 眾生的生命,是心色和集,又是自他增上,彼此依存,苦樂相關的。人與人(眾生)間有這樣的關切,所以損害他是不合理的;自他既是相依而存的,害他即等於害己。反過來說:幫助他減少痛苦,也就等於減少自己的痛苦,這當然是合理——善。這利他而後能自利,損他等於損己的道理,一般人不一定清楚地了解,或者還會反對而不願信受道德的法則。可是我們從無始以來,生生不已的活動,不能不受這自他相依,苦樂相關的法則所影響。所以在不離自他依存的生活中,雖沒有人教導,也會自覺到自他間的同一性,引發他人的需要,與我一樣的意念。見人受苦而生悲惻心,見人得利而生歡喜心,每從無意間流露出道德意識的自覺。這種道德意識,或稱良心,良知,什麼人都是多少有的。不過有些人,為物慾——色情、名譽、利養權勢等所迷覆,道德意識的自覺,不容易顯發,專門為私為己,損他害己。甚至見他失利而幸災樂禍,見他得利而嫉妒障礙。然而窮凶極惡的,在某種環境下,也會良心發現,感到自己的罪惡而痛哭流涕的。 無始來不離自他依存而引發的,根源於仁慈的道德意識,不但是人人所共有的,而且是一切道德所不能離的。例如孝養父母,雖說是天經地義,然如為了奉養,從掠奪、貪枉、欺騙而得來財物,也不能說是善的,不能不說是非法——惡的。因為獲得財物時,對人失去了道德——慈悲的緣故。所以說到道德的心行,應該重視這最一般的道德意識。 三 道德的變與不變 部分人的看法,道德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百世俟諸聖人而不惑」,似乎一毫變動不得。另一些人,卻以為道德是依經濟及社會情況的變動而變動,並無一成不變的。這雖都有部分的意義,而實是:慈悲為道德的普遍軌律,無可變動;而表現於實際的德行,有著種種性,有著變動性,雖然內容還是有著一貫性的。 這可以分三點來說:一、表現於自他的社會關係時,如對家庭、區域、國家、世界,由於應對各社會層的不同關係,所表現的德行,也就多少不同,如《善生經》說:父子、夫婦、師弟等間,彼此都有應守的德目。依一般說:如家庭的孝道,是無可疑的應有德行。但在社會或國家的立場,就有「移孝作忠」,或「大義滅親」的德行,而不能拘守家庭的孝道。這是為了(大社會層)大的利益,就不能不犧牲(小社會層)小利。不過,道德不是法律,重於自發自覺的操持;可以啟發誘導,而不能強人所難,硬性的要別人如此。否則,不免有人要假藉「為公忘私」、「全大舍小」的美名,強迫人類作違反人倫、國誼的罪行,陷人類於大苦痛,恰好是違反慈悲,殘酷而無同情的惡行。 二、表現於時間的前後關係時,由於社會情況有著某種變動,道德的措施,也就會多少不同。如家天下時代的忠君,到民國便不同。又如男女間應守的德行,從母性中心時代,到現今的一夫一妻制,貞操的含義,有著多少不同的。但這決不是道德無標準,忠貞永遠是人類應有的美德,僅因時而表現不同,或從不完全而演進到更完全而已! 三、表現於根機的淺深關係時,同一社會、同一時代,而由於個人的根性,德行會多少變化。如佛法中,人乘法只要不邪淫,就是持不淫戒;而聲聞乘的出家者,卻完全遮禁。同是一樣的戒,如不殺、不盜等,小乘要止,大乘中有可作的。在小乘中,不那樣做是持戒,大乘中可能認為犯戒,要這樣才算持戒。表面看來,大小乘的德行相反,其實不過由於發心不同,目標不同,對於戒德的運用,小小差別。而對於某一德目的尊重,某一德行的信守,始終是一致的。 總之,道德的根源在慈悲,這是不可能變動的;沒有慈悲,即是不道德或非道德的。從此而表現於自他間多方面的合理關係,有孝弟忠信等不同德目。這些,可因時,因地,因對象,因志趣而不同,但這些德行,永遠是人類相互依存所應有的準則。古人說:「盜亦有道。」大盜的劫掠殘害,當然是不道德的。但大盜的能成大盜,至少在對於部屬間,必有他的合理關係,這才能團集而成為大盜。如完全背棄了自他間的應有關係,大盜也是不能成就的。這說明了有人類,有社會,人與人間的應有德行,永遠不可能背棄的。所以,我們鼓勵人類尊重道德,實踐道德,要從道德的根本去啟發他,激發人類的慈悲,去實現於一切事行。如忽略根本,只知拘守陳跡,死執教條,那不但不能契合道德的真意,反而會引起對於道德的誤解,甚而障礙了道德的開展。 四 道德的三增上 增上,是依的意思。我們依此三者,可以使我們的德行,進展為更完善、更崇高的。對於道德,這三者都是有力的增上緣;但必須三者並重,而不偏於一邊才好。什麼是三增上?一、自增上,自是自己。二、法增上,法是真理或軌律。三、世間增上,世間是輿論及公認的意見。要遵行完善的德行,不能不顧到這三者。這與我國古說的「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有點相近。 一、自增上:即時常喚起自尊心。尊重自己,不甘下流。對自己所作的,勇於負責;對一切應做的事,由自己來擔當。聲聞乘說:人人有解脫分。大乘說:人人有佛性。確信自己有為善,成賢成聖,成佛作祖的可能,「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不願自暴自棄,努力向上,沒有不能做到的。尊重自己,擴展自心的德行,負起自救救他的重任。尊重自己不甘下流,便是促進道德的主要力量。二、法增上:要循著真理而行,不能與他相違背。前面說過:善行名法,惡行即非法。凡契合緣起事理的心行,是道德,我們不能不順此而前進。三、世間增上:大家以為這樣是合理的,這樣是聖賢或善人所稱嘆的,我就應這樣做。尊重社會的公共意志,接受社會的善意批評,這才能成一個合乎人情的善人。例如從事政治,受到外來的批評,不肯反省,自以為然;甚或「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這必然走向惡行。尊重輿論,就會修正自己的偏失,走向光明的坦途。 三增上,是人類道德向上增進的基石。不但不能缺,就是偏在那一邊,也會發生偏弊的。如過分尊重自己,每覺得自己的超勝;什麼真理,人情,容易放在一邊。這即使動機良善,也會漸漸地走向不道德的路,自害害人。如過於尊重真理,可能會冷酷而不順人情。專顧世間,容易背棄真理。因為世間的意見,不一定對,真理並不以多數為標準。所以,我們要持行完善的德行,走向出世圓正的道德,決不能離此三者,而應從協調中不斷向上。佛法的二乘,重於理智,對世間利濟眾生事業,不免冷淡些。這雖不是不道德,而到底不夠完善。大乘圓滿的菩薩道,三增上並重,這才能完成究竟圓滿的佛德。 五 佛化的道德在般若 上來所講的,大抵與世間所說的相通,還不能表顯佛法的特色。佛法能完成究竟圓滿的德行,他的特質何在?佛化道德的特質在般若。 梵語般若,華語為智慧。但此所說的智慧,意義極深,指通達我法空性的真慧,不是一般智慧所可比擬的,所以《大智度論》說:「般若甚深,智不足稱。」為什麼說佛化的道德在般若?這可從不道德說起。不道德的惡行,從什麼而發生?是由於煩惱而來的。一切煩惱,以薩迦耶見——我見為本。一般世間的一切動作,都從我見而流出。做壞事,固然由於我見的策動;即使是做善事,也還是不離我見。一般人為著自身利益,遵行道德的生活,看來是潔身自好,為眾服務,為社會國家謀利益,其實還是為自己的,離不了我見的力量。 為了滿足個己的(我家、我國等)願望,如損他而作不道德的事,固然要不得。就是行善——像布施、持戒,如覺得我能修行,我比他好,我救了他,也還是和我見糾纏在一起。從私我的情見出發,即使高揚著為人類為社會的旗幟,也是不理想的。因為從私我的情見出發,好事非我來做不可;救人救世,也非我(我們)不可。我才能行善,我才能救國救世界,你不行。這種兩賢相嫉,大抵是為了這個。依佛化的道德看來,這是不徹底不完善的。道德與不道德相雜,想行善而往往誤入惡徑。只要是善事,別人做與我做,同樣的是善事;我應該做,他人能做更好。如非自己行善不可,對他即不能不爭,或者並無多大不同而還是非爭不可,這樣的善行,問題可就大了!這是不能自利利他,不足以救濟世間,不足以證得菩提的。所以,一般的惡行,增長生死,生起苦痛。就是一般的善行,也還在生死中,還是不能脫離苦痛的。由於一般的善行,並無徹底的善行,為善也從自己出發,於是世間的邪見者,懷疑道德,否認有純粹為他的德行。實則,一般的善行,不離自己的情見,就是凡夫行;凡夫本來如此,就凡夫說凡夫,這不能責他怪他,還是應該獎勵他為善。不完善的德行,到底比作惡好得多。凡夫的善行雖如此,而聖者的德行,卻與此不同。 佛化的道德,建立於般若——無我智的磐石;是破除私我,掃蕩執見的特殊智慧。從這種智慧所攝持,所引導的,便與凡夫的德行,截然不同。不再專為自我,為我的家庭,我的廟子,我的故鄉,我的國家而著想,能從整個人類,一切眾生的立場去看一切。這在佛法,稱為緣法界眾生而發心。不但求自己得益,動機在使大家都得到利益。那些說世間都為自己,沒有真實為人道德的懷疑者,若研求佛法,就知道佛法中,確有不為自己的真道德。菩薩為利益眾生而發心,必要從無我智透出。如體悟一切法無我,真慈悲即活躍於內心;私情與愛欲,能當下斷盡。菩薩悟入世間是相依相關的,法法平等不二,這才見眾生樂如己樂,見眾生苦而如親受苦痛一樣。與樂拔苦的慈悲,油然而生,而且是無限的擴展。這樣的慈悲,似乎與儒者的仁,耶教的愛相近,然這是無我的慈悲,實在是大大的不同了。通達無我法性,發大慈悲心,這是真情與聖智協調的統一心境;學佛的最高道德,即從此而發現出來。 學佛,重在祛除私我,但不依方法,還是祛除不了。如遍地的荊棘蔓草,不鋤盡根株,決不能生長嘉穀。我們心中的私慾,也是根深蒂固,非著力的痛下功夫,也不能清淨而完成崇高的德行。所以修持悟入,目的在淨化身心,從此而完成圓滿究竟的德行。不知者以為佛法的修持,與世間與人類無關,這是重大的誤解。要化除我我所見,要依戒、定、慧——三學去修習。如儒家於道德的修養,也有一番功力,防範於起心動念之前,時時照顧,要人致敬,慎獨。然佛法的修持,不但要息心而「制心一處」,還要於一心中,勘破自我,定慧齊修。從染惡根源——我見去鍛煉一番,琢磨淨盡,才能心地發光,顯發為完善的德行。真能做到私我淨盡,般若現前,那就不但了脫生死,而一切行為,無不隨順正法,能真實的度脫有情。佛教所說的一般道德,與其他相通;唯有從般若而流出的無漏德行,才是佛化的不共道德。道德與真理慧渾融,表現出佛化道德的特色。 六 學佛即是道德的實踐 學佛是道德的實踐,這說明了學佛是人人應學,不論男女長幼的。信佛的,到寺里來進香禮佛,持名誦咒,這是對於佛菩薩的崇敬,或請求佛菩薩的加被。真正學佛的不但是信仰,不但是遵行佛教的禮儀,而要信智並重。學佛也不是專重教理,研究一番就算數,而要解行並重。 學佛的主題,不外乎三學——戒、定、慧,或開廣為六度,這都是實踐德行。其中,戒是一般的德行,重在止惡防非。然不單是止,如應作而不作,也是違犯的。能夠持戒,身語的行為,就會合乎法度。不過,外表的行為雖謹持不犯,而還不能將內心的亂念息下。散亂,失念,不正知,這都是使心地蒙昧不明,使我們走向罪過的動力。所以進一步,應當集中精神,專心一境,使內心進入安定而純淨的境地,這就是定。得了定,部分的煩惱降伏了,但要斷除煩惱,非引發無漏慧不可。真慧——二無我慧,是廓清我見、妄執的利器,如熾烈的猛火一樣,燒盡一切的煩惱。內心經過慧火的鍛煉,畢竟清淨,這才能內心外身,所行都能合法。慈悲心淨化而增長了,能捨己為人,顯發為圓滿的德行。從這學佛的過程看,學佛不是別的,只是從外表清淨而到內心清淨,從內心淨化而使外表的行為,更完美,更圓滿,學佛實只是道德的實踐。這一完美的實踐過程,雖不能人人都做到,但要做一世間的善人,也得合乎學佛的戒學才得。 佛教與教育 佛教是宗教,但與一般神教,是不相同的。他不只是要你信仰,而更要你修學,所以信佛也稱為「學佛」。佛教是著重修學的,所以尅實的說,佛教是一種教育。佛所教的是什麼?要我們學些什麼?最主要的是:「戒學」、「定學」、「慧學」——「三學」。佛教的「三學」,與一般所說的德育、體育、智育——「三育」,大意相通,這是有人比對研究過的。所以,在學佛的過程中,稱為「學人」;到了修學完成,也就是畢業了,就稱為「無學」。特別是,佛被稱為「天人師」、「導師」;而信佛學佛的,自稱為「佛弟子」。弟子中,有小學的「聲聞弟子」、大學的「菩薩弟子」。依在家出家、男女等來分別,就有優婆塞等「七眾弟子」。可見佛與信眾的關係,是老師與弟子,而不是神教那樣的主人與僕人。我想,說佛教是教育,把「佛教與教育」作為論題來講,是不應該看作牽強附會的! 從廣義來說,「世間一切微妙善語,皆是佛法」,可說一切良善的知識、德性、技能,都總攝於佛的教育範圍內。如從佛陀施教的重心來說,最深徹而圓滿的佛教,應該是「覺」的教育。佛的意義是覺者,是圓滿徹悟宇宙人生的真意義,而到達究極無上者的尊稱。佛的教育,不外乎本著自己圓滿的覺悟內容,適應眾生的根機,來教育大家,引導大家來修學,同登正覺成佛的地步。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如隨俗而用一般的術語來說,那可說佛教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太虛大師說:「仰止唯佛陀,完就在人格;人成佛即成,是名真現實。」成佛就是人格的究竟完成,虛大師是這樣明確的表達了佛教的真意義! 學佛,是向佛學習。佛是我們的最高典範,信解了究竟圓滿的佛德,才能以佛為師而常隨佛學。說到佛德,古來有「大雄大力大慈悲」、「智德恩德斷德」等種種說明。太虛大師總攝為「大悲大智大雄力」,極為精確!分別的來說:一、「大智慧」:佛的智慧(大覺),圓滿通達「如所有性」(不二的平等空性)、「盡所有性」(無限的緣起事相),是窮理盡事的大智。在佛的大智中,含得人生真義的覺悟,與宇宙事理的覺了。不離人生覺證而窮盡一切,所以不同於一般的智識。二、「大慈悲」:佛的慈悲,是平等愛護一切,給予離苦得樂、舍妄契真、轉染成淨的利益。在眾生愚蒙顛倒、障礙自己而還不能受度時,佛也從來不捨棄一人。只要一有可度的因緣,終於會受佛的教化而上進的。所以,佛的悲濟是平等的(「等視眾生猶如一子」)、永恆的(「盡未來際利樂眾生」)、徹底的,不像神教那樣,神是博愛的,又包藏著極端的殘酷因素。三、「大雄力」:大雄是印度宗教共通的最高理想,而唯佛能圓滿的體現。因為佛的大智、大悲窮深極廣,才能顯現為大雄力,如說佛有「十力」、「四無所畏」等。從佛的教法、證法來說:佛的大覺與斷惑清淨,佛說的聖道與障道法,佛是圓滿覺證,而又毫無猶豫的宣說出來。由於四無所畏(四種絕對自信),所以佛被稱為「人中師子」,形容佛的說法為「師子吼」。又如佛的身、口、意三業,無論獨處或在大眾中,都不會再有過失,所以也不用藏護(顧慮可能錯誤,而注意自己、糾正自己),叫「三不護」。這種盡善盡美的絕對自信,是什麼也不能再動搖的。從佛的慈悲利濟來說:佛有十力,能摧破一切魔邪障礙,完成利濟眾生的大業。佛陀的無量悲願、無限精進,都是大雄的表現。總之,佛的功德是無量而不能盡說的,簡持賅攝,不出於此。如與世間法比對來說,大智慧是最真實的知識,大慈悲是最圓正的道德,大雄力是最偉大的能力;也可說這是究竟圓滿的知識、感情與意志。當然,在佛的功德中,這是即三即一而無礙的。不過從這三方面去說明,容易正確了解佛德的全貌。 我不止說過一次了,學佛就是向這樣的圓滿佛德去修學。學習佛的三德,就是大乘學要的三金剛句——信願,慈悲,智慧。而這三者,又實在就是依據人性本有的三種特勝——「憶念勝」、「梵行勝」、「堅忍勝」,而使之淨化、進化。這不妨再為略說:一、人性是有憶念的特勝(這是最主要的,在梵語中,「人」是依此意而立名),即人從經驗憶持,而能進展到高尚豐富的知識。但人的知識,含有與生俱來的執見,及從社會師友或自己推尋得來的謬誤。所以人的知識,固然有益於人類,而邪惡謬誤的思想,也不斷的引導我們(個人或社會)落入惡化腐化的深淵。這要修學大乘的正智、深智來徹底淨化一番,學成如實的知見才好。二、人性的梵行(是清淨行的意思)勝,即能克制私慾。或控制肉體的情慾,或犧牲私我的利益,而有淨心利他的道德。可是人智淺薄,習俗愚迷,世間也有低級的、甚至似是而非的偽道德。這應學習慈悲,唯有無私無蔽、與樂拔苦的慈悲心行,才有完善的道德可說。三、人性有堅忍強毅的特勝,不但忍受艱苦,百折不回,而且能有「為萬世開太平」的闊大精神。可是,如被應用於思想僻謬、行動錯誤,這一堅忍的毅力,也就成為招引人類苦難的原因了。如學習大乘信願——發菩提心,為佛道、為眾生而確立無窮盡的大信願。那麼,依信而起願欲,依願欲而起精進,即為自覺覺他大力量的根源。所以學佛不是別的,只是依於人性的三特勝,修學佛法的三要門,完成佛陀的三德。佛,即人性的淨化進展到究竟無上的地步。這一由人到佛的完人教育,儒者也略有發明。如《中庸》的三達德——智、仁、勇,即合於佛說人性的三特勝。而修學的三要門,也近於《大學》的三綱。但次第升進、淨化覺化的全部學程,唯有在佛法中,才有明確精嚴的說明。 這種覺化的完人教育,自覺覺他,就是教育自己又教育別人。自教與教人,都不是空虛的知識傳授,而是著重於自覺的、實踐的。教育或者說學習,如作為無關於自己身心的淨化,而僅是學一些知識或者技能來維持生活,滿足物慾的享受,那實在是不成其為教育的。這點,佛教與儒家,都是同一看法。佛教的第一義,是覺悟人生的真意義,使自己從隨波逐浪的迷妄中覺醒過來。唯有自覺,才會源泉渾渾,流露無盡的悲願,勇於向上的精進。 以自覺為重心的佛教,又是實踐的。如教育而離開了實踐,就與佛教的精神不合。所以「義學」(教理的研究、著述)雖是佛教的一大科,但偏重義學或專作學問的研究,在佛教中是不能受到特別尊重的。拿知與行來說吧,佛教是從實踐的立場,來確定知的地位。如修行的八聖道,首先是屬知的正見與正思惟,這是看作修行的項目,而不是修行(道)以外的。佛法的一貫學程,是以知導行,又以行致知。依知而行,如眼目明見,才能舉步前進。而依行致知,如向前走去,才會發現與看清前面的事象。知才能行,行才能知。越知越行,越行越知;在這樣的學程中,達到徹底的正知與如實的修行。如佛被稱為「明行足」,即是到達了知與行的究竟圓滿。佛的教育,以實踐為本,而實踐又必然是以知為先要的。佛弟子應站穩這一立場,去求得世出世間的智慧。 雖然說佛教重於實踐,不僅是空虛的知識傳授,但在佛學的教化傳習方面,還是不離語言文字的,因為這是師資授受的主要工具。不離語文的學問,從前彌勒菩薩曾總括應該修學的,說「菩薩求法,應於五明處求」。五明,就是大乘佛弟子應該修學的五類學術。五明是:一、聲明:是語言文字學,包括有語言、訓詁、文法、音韻(也通於音樂)等。二、因明:因是原因、理由,這是依已知而求未知、察事辯理的學問。在語言方面,是辯論術;在思想方面,是理則學——邏輯。三、醫方明:這是醫、藥、生理、優生等學問。四、工巧明:這是基於數學,所有的物理科學以及實用的工作技巧。五、內明:上四種為共(外)世間的;佛的教育,是在這共世間學的四明上,進修不共的佛學,所以叫內明。這是佛所宣說的法毘奈耶,也可說純粹佛學。聲明與因明,為自覺覺他的必備學問。聲明是語文學,而因明是思辨的方法。沒有這二種學問,總不免思想混亂、是非不明。不但缺乏教人的能力,就是自以為然的,也未必就是正確的。在西藏,初學佛法,都從聲明、因明入手,因為這是理解聖教的必備工具。我覺得,中國佛教的衰落,至少與聲明、因明的忽略有關。醫方明,是能除身心苦痛而得安樂的;工巧明是利用厚生,增進人類物質幸福的。佛教的救濟世間,那裡局限於口頭宣傳!醫方與工巧,正是菩薩利益眾生的實際學問。善財童子參訪的大善知識中,就有數學家、建築師、醫生、制香師。如大論師龍樹菩薩,就是優越的制香師與煉金師(化學)。在他指導下所建的寺院與洞窟,真是鬼斧神工,被稱為印度佛教的第一建築。這可見佛教的教育,不只是因果、空有、心性,而是五明;正像孔子一樣,不只是侈談性理,而是以六藝教人。不過從來的佛弟子,多少受到小乘思想的薰染,總以為前四是世間法,內明才是出世佛法。不知在大乘佛學中,即世間而出世,世與出世無礙,聲明、因明等,是共世間的出世學,真俗融通,為佛教教育的一科。 佛教的重心,是覺化的完人教育;方法,是實踐教育;傳習的科目,是五明;這都已在上面概略的說到。現在,再從從事教育事業來說:佛教的說法、開示以及著作,或者佛教的文藝、音樂,經典的搜藏、流通、翻譯,這都是教育文化的活動。但作為佛教的教育活動,是不應該局限於此的。在經中,佛陀不斷的讚嘆「法施」。法是真理、德行、良善的學說以及禮俗。換言之,法是合法(合理性)的一切世出世間善法。佛弟子修學此法,又與人為善而宣揚此法,就是法施。法施可分為二類:一、「出世法施」,如內明的弘揚傳授;二、「世間法施」,如聲明、因明等的教授。世間法施,就是世間的一般教育。從前,維摩詰長者,「入諸學塾,誘發童蒙」,便是大乘學者從事一般教育的實例。這不應看作純世間的,在大乘的真俗無礙中,這是大乘的共世間學,為大乘法的一分,為導入大乘的基礎。所以,從事這一般的教育事業,不應看作適應時代、附屬於佛教的,而應作為佛教自身的重要內容而努力! 佛稱這些為「法施」,是最有意義!因為布施是有功德的,努力於世出世法的教化,無論是個人或教團,都是有功德的。但真正的如法布施,是出於與人同樂、為人拔苦的同情,這是無條件的施與,而不是為了果報,或者為了現生的功利。所以從事世出世法的教育,不但不應為自身的名聞利養著想,也不應為教團的擴張著想。為了正法,為了利益人類,而發心勇進的做去。這才是佛教的教育、佛教教育工作者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