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生活論 · 第五章 服飾面面觀
有一位青年作家①,他的哲學頭腦能夠賦予時尚方面最輕浮的問題以嚴肅的面貌,我們從他那裡獲得一個思想,可以表述成如下一句格言:
四十
服飾是社會的表象。
①本文在《時尚》雜誌發表時,此句寫作「青年作家奧日先生」。奧日是《時尚》雜誌撰稿人,曾發表文章說:「服飾是一切時代的社會表象。」
這句格言總結了我們的全部理論,並且將我們的理論纖毫不遺地包容進去,弄得我們已經沒有什麼新東西可說,只能對這句深刻的格言加以適當的闡發。
一位學者,或者風雅社會的一位人士,倘若他想研究一個國家不同時代的服裝,那麼他就是準備寫這個國家最生動,也是從全民族範圍講最真實的歷史。介紹法蘭克人的長髮、修士的光頂圓箍發、農奴的平短髮、波波康布①的假髮、貴族的發粉、一七九〇年的提圖斯式髮型②,這豈不就是講述我國的幾次大變革麼?研究翹頭皮鞋、化緣錢袋、風帽、裝飾結、裙箍、裙撐、手套、面具、天鵝絨等東西的來歷,這就等於引時髦學家進入洋洋灑灑的法律文本組成的可怕迷宮,等於帶他到歷史的戰場上,在那裡,文明戰勝了野蠻的中世紀帶給歐洲的粗陋習俗。教會曾經將穿套褲的神甫趕出大門,後來又將不穿套褲的神甫趕出大門。博韋的教堂司鐸戴假髮,曾令巴黎法院忙活了半個世紀③。這些事情,表面上看起來區區不足道,實際上卻反映了一定的觀念,或者一定的利益。在腳上也罷,在身上也罷,在頭上也罷,反正你總可以看見,人們借服裝的某一部分,或者表現社會進步,或者表現體制倒退,或者表現激烈鬥爭。今天,鞋子宣告一種特權;明天,風帽,軟帽或者禮帽又標誌著一場革命。你有繡品抑或披肩,我有緞帶抑或草編裝飾,反正都代表一個政黨。於是乎別人便可以知道你是不是十字軍,新教徒,吉斯黨④,神聖聯盟⑤,貝恩人派⑥,或者投石黨⑦。
①波波康布,諾迪耶小說《波希米亞國王及其七座城堡的故事》中的人物,通布克土的國王。
②模仿古羅馬皇帝提圖斯雕像的一種髮型,前後剪得一樣短。
③一六八五年,法國博韋大教堂教務會曾譴責博韋的一名司鐸戴假髮做彌撒。巴爾扎克可能指此事,但此事實際上與巴黎法院無關。
④吉斯公爵(1519—1563),法國王后瑪麗·斯圖亞特(弗朗索瓦二世妻)的舅父,曾與其兄弟一道把特朝政,是天主教聯盟的首領,殘酷迫害新教徒。
⑤即十六世紀法國的天主教聯盟,主張嚴厲鎮壓新教徒,擁戴吉斯公爵第三,反對納瓦爾國王入主巴黎。
⑥貝恩人,即後來入主巴黎,成為亨利四世的納瓦爾國王。因為他是貝恩省人,在宗教戰爭中被稱為「貝恩人」。
⑦十七世紀法國發生兩次反對中央集權的騷亂,一次由大貴族發動,一次由法院發動,史稱「投石黨」運動。
您有一頂綠帽子?……您是一位無幸福可言的人。
您的外衣上沒有勳章,卻有一個黃圈?靠邊站吧,基督教國家的賤民!……猶太佬,宵禁時間一到就滾回你的窩吧,不然的話就罰你的款。
啊哈,姑娘,你有金手鐲,有令人絕倒的項鍊,還有如你火熱的雙眸一般閃閃發光的耳墜?……當心!萬一警察發現了你,他就會逮住你,把你扔進班房,因為你這副穿戴在城裡遊蕩,滿城的人都被你的玉體弄得神魂顛倒,竄街竄巷地尋你,大老頭子見到你,眼珠子都放出光來,鼓囊囊的錢袋便被你掏個乾淨!……您有一雙白皙的手?……那你聽到「雅克大叔萬歲!大老爺罪該萬死」的吶喊一定感到喉頭髮緊。
您有一枚聖安德烈十字架?……大搖大擺進巴黎吧,無畏約翰在巴黎稱王呢①。
您佩戴著三色標記?……快溜!……您在馬賽小命難保,因為滑鐵盧最後幾聲炮響,轟出來的是死亡和波旁舊家族。
服裝這東西,倘若它不是實實在在的整個人,不是包括政治觀點、生活記錄在內的那個深奧莫測的人,那它怎麼會始終是一個人身上最說明問題的表征呢?時至今日,服裝學已經快要成為加爾與拉瓦特②創立的學說的一個分支了。儘管這年月大家服裝的款式相差無幾,但是觀察家還是很容易從人群中,從會場中,從劇院裡,從大街上辨認出誰是沼澤區的人,誰是聖日耳曼區的人,誰是拉丁區的人,誰是昂丹大道的人③;分辨出工人與業主,消費者與生產者,律師與軍官,動口的人與動手的人。
①無畏約翰(1371—1419),勃艮第公爵,與路易·奧爾良爭奪王位,引發勃艮第與阿馬涅克的戰爭。他曾於一四一一年十月入巴黎,後被逐,一四一九年遭暗殺。聖安德烈十字架是勃艮第人在戰爭中使用的標誌。無畏約翰入巴黎時,連市內教堂的聖像都掛上了聖安德烈十字架。
②加爾(1758—1828),德國醫生,創立顱相學。拉瓦特(1741—1801),瑞士作家、神學家,創立面相學。
③沼澤區,見本卷第8頁注①。聖日耳曼區為貴族區。拉丁區為學府區,窮困文人多住此區。昂丹大道多銀行。
心理學家能夠從服裝上看出誰生活優裕,誰在勞作,誰窮困潦倒,分辨的速度未見得慢於軍隊總監從軍服上辨別不同的軍團。
在那邊放上一個衣帽架,掛幾件衣服上去!……好。除非你是那種平時散步時呆頭呆腦眼大無光的人,不然你看到這件衣服,你就能從磨損的袖筒,從背後平平的深痕,猜出這位是坐辦公室的。他在捏鼻煙時,要不就是無聊發困想休息一下時,身體緊緊靠在椅背上,便留下這道印子。衣兜里揣著記事本,撐得鼓鼓囊囊,那是買賣人。褲兜綻線了,那是東遊西逛的人,因為他整天把手插在褲兜里。衣兜老是大張口,打哈欠似的,仿佛在抱怨抽不到平日不可或缺的香菸,那是小店東。凡此種種,足夠你飽一番眼福。總而言之,領口乾不乾淨,有沒有沾上香粉,有沒有蹭上髮蠟,有沒有磨損;鈕扣新不新;還有燕尾服挺括下垂的後裾,硬邦邦的新襯子,這些東西都是絕不會出錯的標記,說明人的職業、風俗、習慣。你瞧,嶄新的衣服是公子哥兒的,埃爾伯夫產的呢衣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的,短禮服是場外經紀人的,釘著拋光金鈕扣的燕尾服是落伍的里昂人的,油膩膩的斯賓塞外套是小氣鬼的!……所以,布律邁爾視服飾為風雅生活的極至。這真是金玉良言,因為服裝控制著輿論,決定著輿論,它至尊至上……或曰這是我們的不幸,可是,世界就是這個樣子。在服裝方面,笨蛋不少,傻事也就始終少不了。因此,下面這個思想無疑應該成為一條格言:
四十一
裝束上疏忽大意是一種道德的自殺。
服裝固然全面地代表一個男人,它更全面地代表一個女人。一件首飾略有瑕疵,會把一位大家素不相識的公爵夫人貶到社會底層的地位上去。
我們對構成服裝學的重要問題進行了整體思考,注意到某些原則具有普遍性。這些原則涉及所有國家;既與女人的服裝有關,又與男人的服裝有關。此外,我們還認為,制定服裝法則,必須遵循穿衣著裝的順序。有幾個事實決定整體狀況。人穿衣在先,說話做事在後;同樣的道理,人沐浴在先,穿衣在後。本章便以認真的觀察為基礎,將服裝學的內容按下列順序分節論述:
第一節,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服裝原則。
第二節,論整潔與服裝的關係。
第三節,論男裝。
第四節,論女裝。
第五節,論服裝的演變、全章小結。
第一節 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服飾原則
有一種人,裝束同打短工的相仿,每日裡胡亂披著同一件衣服,而且總是髒乎乎,臭哄哄的。這種人同那些到了大世面里卻什麼也瞧不見,咽氣時好象根本就沒活過,既昧於佳肴的價值,又黯於女人的滋味,既不會講好話,也不會講呆話的大笨蛋一樣,多得數不勝數。「上帝啊,請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①說到讓這些人附庸風雅,他們能懂得作為我們全部學問基礎的這些格言麼?
①語出《新約·路加福音》第22章。
四十二
粗人只知蔽體,闊佬與傻瓜只知裝飾,惟有風雅之士才會穿衣。
四十三
服飾集科學、藝術、習俗、感情於一體。
事實上,一個女人如果活到四十歲年紀還捉摸不出服飾包含高深的學問,那她還算什么女人呢?一件衣裳,倘若你不習慣於穿它,那它就絕對無優雅可言,這一點你能不同意?
難道還有比女工穿宮廷服裝更可笑的事?這世上你能數出成千上萬的信女,成千上萬的男人女人,他們耗費了大量的金錢、布匹、綢緞,採用了最排場最奇妙的新款式,到頭來卻落得一副傻裡傻氣的模樣。由此我們再引出一句格言,它與上面引用的格言同樣真實,即便是老練的多情女子,即便是情場健兒,也應該常常溫習:
四十四
所謂服飾,不僅指衣服,更多地是指穿戴的方式。
所以,光看到布料的形是不夠的,更要緊的是看到布料的神。在外省,甚至在巴黎,許多人碰到服裝新款式,便會犯那位西班牙公爵夫人的錯誤。這位夫人收到一隻精巧的臉盆,式樣很別致。她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終於認定這隻盆按其形狀應該用在餐桌上,於是乎這描金瓷盆便盛著塊菰燜肉放在客人鼻子底下。然而,這件必備的生活用具與清潔的概念卻根本統一不起來。
如今,社會風俗使服裝發生了極大變化,故而已經不存在本源意義上的服裝了。在歐洲,家家戶戶都用呢子做衣服,因為大老爺和小百姓都自發地領悟了這個偉大真理:與其用中世紀或者專制王權時期的寶石點綴衣服,倒不如用細呢子做衣服,同時買幾匹馬。風雅被框到裝束方式這個小天地中,它便依靠在穿著的細節上精益求精。這與其說是化豪華為簡樸,不如說是從簡樸上求豪華……當然囉,還有另外一種風雅,……然而這種風雅充其量不過是服裝上的虛榮。受這種虛榮心驅使,有些女人為了引人注目,用怪裡怪氣的料子做衣服,用鑽石掛鉤代替布襻,在蝴蝶結上加一個發光的環。有些男人則成了時髦的犧牲品。他們一年只有一百路易的收入,住在閣樓里,卻念念不忘緊隨最新時尚。大清早就在襯衣上別上寶石,褲子用金鈕扣,顯眼的單片眼鏡用鏈子墜著,還要上塔巴爾飯莊①吃飯!……巴黎有無數這樣的坦塔羅斯②,他們不知道,或者存心不想知道這樣一句格言:
四十五
服飾絕不應該成為一種奢侈。
①當時一家有名氣的飯館。
②坦塔羅斯,希臘神話中的呂狄亞王,因觸怒眾神,被罰站在河中,上有果枝。低頭喝水則河水下退,抬頭吃果則果枝上升。此處喻追求風雅而不可得者。
許多人,甚至包括一批有思想、有教養、有高尚心靈的人,始終找不到步行服裝與乘車服裝的交叉點!……
在巴黎,觀察家或者行家走在街上和林蔭大道上,見到那些天才的女人,心中的歡喜簡直無法用語言來表達。這些女人將自己的姓氏、血統、財產融合到對服裝的意識中,肉眼凡胎的人從她們身上什麼也看不出來,而藝術家和正在散步的上流人士,則覺得她們簡直就是一首首詩。衣服的色彩與線條搭配得天衣無縫,梳裝打扮達到了極至,透露出聰明的女僕有一雙靈巧的手。女性的巨大魅力之所以能與普通散步者的身分奇妙地融為一體,是因為她們早已反覆試驗過乘車出行所允許的大膽裝束。只有那些視乘坐豪華馬車為家常便飯的角色,才懂得步行時應該如何著裝。
感謝巴黎這些迷人的天仙,她們叫我們想出了下面兩條公理:
四十六
無論女人壯膽幹什麼事,都以車馬為通行證。
四十七
步行人必須同偏見鬥爭。
進而又有下面一句格言,這條格言要解決的首先是缺乏詩意的步行人的裝束問題:
四十八
刻意追求效果與雜亂無章一樣,屬於低級趣味。
另外,布律邁爾在這方面留下了一句無與倫比的格言,由於全英格蘭都欣然贊同,因此它便成了一條定律:
四十九
如果別人留心看你,你的衣裝肯定不對頭,你肯定是穿得太好,或者太死板,或者太考究。
照這句不朽的名言,每一個行人走在路上都不應該招搖,他的高明之處在於既一般,又特殊,多數人漠然視之,同類人卻能夠發現他。繆拉①曾經被稱為弗朗柯尼王②,由此大家可以想一想上流社會對穿衣過分考究的人態度有多麼嚴厲。繆拉變得連傻瓜都不如。過分考究是一大惡習,比不修邊幅還嚴重。下面這句格言無疑會使愛虛榮的女人不寒而慄:
五十
超越時尚,就會成為笑柄。
①繆拉(1767—1815),拿破崙手下名將,法國元帥,曾被封為那不勒斯王。
②安東尼·弗朗柯尼(1738—1836),系法國著名馬戲演員,所創辦的馬戲團在帝國時期享有盛譽。繆拉獲弗朗柯尼王的稱號,一則由於他騎術高明,二則由於過分講究穿戴。
還有一個最嚴重的錯誤需要我們糾正。虛假的經驗使得不習慣思考與觀察的人把這個錯誤當成了真理。不過在這裡,我們只打算斬釘截鐵並且不多加評論地宣布我們的終審裁決,進一步的討論則留給趣味高雅的婦女和沙龍哲學家們去做。
五十一
服裝好比塗料,不論何物都被襯托得更加鮮明。發明服裝不是為了掩飾身體的缺陷,而是為了充分展示身體的優點。
由此自然得出下列結論:
五十二
超越自然與時尚的要求或希望,而借服裝加以遮蓋、掩飾、突出、誇大的東西,無不被判定為卑劣。
因此,一種時尚,倘以謊言為目標,從本質上講必定曇花一現,而且必定是低級趣味的。
上述諸項原則產生於一種精確的法學,植根於細緻的觀察,求助於對男人和女人自尊心的嚴格度量。照這些原則,很清楚,醜陋的,畸形的,佝僂的,跛足的女人當然應該用優雅的舉止來縮小身體的缺陷,但是倘若她們以為這樣可以引發別人的幻覺,哪怕是以為引發極小的幻覺,那她們就算不得女人。德·拉瓦利埃小姐①是個跛子,但是跛得有風度。許多佝僂的人都懂得用精神力量,用心靈感情瑰麗的色彩彌補缺陷。誰知道到什麼時候女人才能夠明白,一個缺陷會給她們無盡的裨益!……完美的男人或者完美的女人是徹底一無所有的人。
①德·拉瓦利埃小姐(1644—1710),路易十四的寵姬,失寵後當了加爾默羅會修女。
我們用一句格言來總結適用於一切國家的這些基本思想,這句格言無需加以評論:
五十三
破碎是不幸,污點乃罪惡。
[羅芃/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