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太平天國誥諭之一。太平天國運動領袖楊秀清(約1820~1856)、蕭朝貴(約1820~1852)於1852年(太平天國壬子二年)在永安聯合頒布。後收入《太平天國文選》。該誥諭突出反滿民族革命,歷數清王朝對漢族人民的剝削與奴役,「凡有水旱,略不憐恤,坐視其餓莩流離,暴露如莽。」「縱貪官污吏,布滿天下,使削民脂膏。士女皆哭泣道路,是欲我中國人之貧窮也。官以賄得,刑以錢免,富兒當權,豪傑絕望。」滿漢官僚地主勾結,把人民逼入絕境。「凡有起義興復中國者,動誣以謀反大逆,夷其九族。」太平天國「創建義旗,掃除妖孽,廓清中夏,」推翻清朝。漢族人民應當速拜上帝,共擊清軍,「務期肅清胡氛,同享太平之樂。」該誥諭是太平天國的重要政治綱領之一,對於激勵人民群眾的反清起義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