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論·情志論 · 第二部分
我那時在德國,尚未結束的戰爭使我去了那裡。我剛從皇帝的加冕儀式上返回部隊,冬天開始了,把我留在了那裡的一個居民區里。既沒有一個可以使我寬心的談話對象,也沒有任何讓我關心和動心的事情,於是我就整天待在一隻「爐子」(有火爐的房間)里,悠閒地訓練我的思想。其中的第一個想法便是,我注意到,由許多部分組成、經由眾多師傅之手的工程,常常不像僅由一位師傅經手的工程那樣完美。由此,我們就會看到,由一位建築師設計並完成的樓房,一般來講,要比由好幾位建築師東拼西湊、用以前用於其他目的的舊牆建起來的樓房漂亮整齊許多。因此,這些起初只是小鎮的舊城,隨著時光的流逝,變成了大城市。它們通常都極不對稱,沒有工程師按其喜好在平原上規劃出的整齊廣場。而且因為東一塊、西一塊,人們在其他城市建築上,會找到同樣多或更多的藝術;因為那些建築排列有序,這兒一座高大的,那兒一座小巧的,使街道變得蜿蜒曲折,上下起伏。人們會說,更像是天工,而非某些人的意願成就了如此安排。假如想到在任何年代,都有些官員負責將私宅用於公共需要,因為是改造別人的工程,所以就極難做出極完美的東西。由此,我設想那些曾處於半野蠻狀態、一點點進入文明狀態、只由於犯罪和爭吵才逐漸制定出其法律的人民,不可能跟那些從聚集的那一刻起,就尊重由某個謹慎的立法者制定的憲法的人民同樣文明。這就如同在真正的宗教國度,上帝是唯一的法令制定者,當然無可比擬地比在其他任何國度都管理得好。說到人間之事,我想如果說斯巴達以前曾經那樣繁榮昌盛的話,那絕不是因為每一條法律都很完善,因為其中有許多條款頗為怪異,甚至有悖於社會規範,而僅僅是因為它們只由一個人制定,統統致力於同一個目的。因此,我認為書上的學問,至少是那些其道理僅是可能的、沒有任何證明的、一點點由許多人的意見構成發展起來的學問,根本不可能像由一個有理性的人自然做出來的簡單推理那樣接近真理。我還認為,當涉及有關事情時,因為我們在成人前都曾是孩子,長期受我們自己的欲望和家庭教師的支配,兩者之間又常常相互矛盾,都不能給我們提供最好的建議,所以我們的判斷,幾乎不可能像一出生就完全習慣運用理性,而且只聽從理性的情況下所做出的判斷那樣純粹,那樣可靠。
確實,我們根本見不到人們將一座城市的所有房屋都推倒,只是為了以另一種方式重新建造並使街道更漂亮;但也有許多人將他們的舊屋拆掉,為的是重建。有時是因為他們不得不如此做,因為那些房子地基不那麼牢固,有可能自己塌掉。由此例子,我堅信,一個人改革國家的企圖或許根本是不可能的,改變一切,從基礎開始,推翻以重建,甚至改革學科本身,或學校里已有的教學秩序也許不可能。但對於直至目前我真誠接受的所有意見,我只能一次將其全部除去,以隨後放上更好的,或待我將它們調至理性水平後,放上同樣的。我確信,比起只建築在老的地基上,或只是依賴那些我年輕時從不去問真假而接受的原則來說,藉此方法,我會更好地指導我的生活。因為儘管這樣做有種種困難,但它們卻根本不是無方可解,亦不可與重新改造涉及公眾的哪怕一點東西的困難相比。一旦推倒,這些大傢伙就很難豎起來,或僅僅動搖之後,它們也很難穩住,其坍塌極為猛烈。其次,對於其缺陷,假如它們有的話,就如它們之間若只有一個差別,就足以證明許多中都有一樣,使用或許早已將之緩和,甚至不經意間已避免或修正了許多。而這一點,人就是再謹慎也做不到。最後,比起其變化,這些缺陷幾乎總是可以忍受的。這就如同盤旋在山間的道路,因常有人行走,慢慢變得如此一體,如此銜接,最好還是沿著它們走,莫要直著走,莫在石頭上攀登,或直抵懸崖之下。
這就是為什麼,我完全不贊同那些頭腦混亂且憂心忡忡的人,他們既非生來就背負使命,亦非受命運安排來管理公眾事務,卻老想著什麼新改革。假如本書中有一絲一毫這樣的瘋狂,我會因它的出版而懊悔不已。在我努力改造我自己的思想之前,在建築屬於我自己的地基之前,決不會擴展我的計劃。若我的書讓我還滿意,此處即其範例,但我卻並非因此而勸人模仿我;那些享有最多上帝恩寵的人,或許會有更高的意願。但我怕此意願已是太過狂妄,又怎敢奢望更多。決心擺脫以前真誠接受的所有意見,並非一個每人都應追隨的榜樣;世界幾乎只由兩種人組成,這一榜樣對他們根本不合適。那些認為自己比實際更聰明的人,既禁不住要發表他們的意見,又沒有足夠的耐心依次引導其思想:由此,如果他們一旦可以自由懷疑其接受的原則,並離開大道,那麼他們將永遠不會沿著正確的小道筆直走,而會終生迷失方向;然後,那些有足夠的理性或足夠謙虛,使其斷定自己不如教導他們的人那樣能夠區分真假的人,當然會更滿足於附和別人的意見,而不是自己去尋求更好的。
對我自己而言,假如我只有過一位先生,或假如我根本不知道那些最有學問的人之間一直都有的分歧的話,我也許會屬於後一部分人。可是從上中學起,我就知道了某些哲學家的那些無法想像、難以置信的奇談怪論;然後,在旅行中,我也認識到,所有那些跟我們意見相反的人,並不因此是未開化的或野蠻之人。他們中的許多人,有著跟我們同樣多,甚至更多的理性;我也同樣注意到了,同一個人,同樣的智力,他若是自孩提起就一直由法國人或德國人撫養,跟一個一直同食人族生活在一起的人相比,會有多麼大的不同;還有,我們的服裝樣式,同一樣東西,十年前曾讓我們喜歡,十年後我們或許還喜歡,可現在怎麼就讓我們覺得荒誕不經呢?這當然是習慣和榜樣左右著我們,遠勝於任何確定的知識;然而,對於那些需要稍微費力才能發現的真理來說,大多數人的意見並不能說明什麼,因為由整個民族發現的真理,當然看起來要比由一個人發現的可靠得多:我不能選擇那些意見看起來應該高於其他人意見的人,我不得不自己去探索。
但就如一個獨自在黑暗中走路的人,我決心慢慢走,並儘可能在任何事情上都謹小慎微。如果說我確實慢如蝸牛,可至少沒跌倒。我甚至從不曾打算完全丟棄以前那些未經理性指引而溜進我思想里的任何觀念,我甚至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去制訂當時正寫作的著作的計劃,去尋求真正的方法,以達到對我的精神或許能勝任的所有東西的認識。
我年輕時,曾學過些哲學裡的邏輯學、數學裡的幾何分析與代數,三種看起來應該給我的計劃貢獻過某種東西的藝術或科學。然而仔細研究它們,我發現邏輯,其三段論及其大部分理論,都更在於向別人解釋已知的東西,或正如呂勒 [2] 的藝術,在於不加判斷地敘述人們不知道的東西,而不是教授這些東西。而且儘管它的確包含了許多特別真、特別好的概念,但其中依然混雜著很多其他或有害或多餘的概念,以致若將它們分離,簡直就跟從一塊尚未加工的大理石中抽出一個黛安娜 [3] 或密涅瓦 [4] 一樣難。其次,對於古代人的分析,現代人的代數來說,除了它們只用於極為抽象的東西,並且看起來毫無用處之外,前者總是如此局限於對圖形的考察,以致不能不使用理性而不損害想像;在後者中,人們又那麼容易屈從於某些規則和某些數字,造出這麼個混亂而晦澀的藝術,不但不培育理性,反而阻礙之。這些使我想到應尋求另外某種方法,既包含這三者的優點,又無其缺點。既然過多的法律經常會為邪惡提供藉口,那麼當它們為數極少,且被嚴格遵守時,一個國家就會被管理得很好。因此,與其用這麼多邏輯概念,我相信只用下列四個就足矣,只要我每次都決心嚴格遵守之。
第一是絕不接受任何東西為真,只有當我確定它是如此時,才接受它:也就是說,小心避免匆忙和成見,在我的判斷中,只贊同清晰明白地呈現給我的精神且我沒有任何機會懷疑的東西。
第二是將我所考察的每一個困難,都按要求分成儘可能多的小塊,以更好地解決之。
第三是按照順序引導我的思想,從最簡單的和最容易認識的東西著手,以逐步認識更複雜的:甚至假設在那些彼此間根本就沒有先後順序的東西中有一定的順序。
最後是儘可能詳細、儘可能全面地考察所有東西,以確保無一遺漏。
這些幾何學家通常難以證明的、長長的、極為簡單的理性鏈條,讓我想到所有能夠置於人的認識之下的東西,都是以同樣的方式交替相連的。人們只需做到不把任何不是真的東西當做真的,總是按照正確的順序,依次將它們中的一些從另一些中演繹出來,就不可能有什麼遙遠的東西是人們最後達不到的,亦不可能有什麼藏匿很深的東西是人們不可能發現的。我沒費很大勁去尋找那些需要從它們開始的東西:因為我已經知道要從最簡單和最容易的東西開始了;鑒於在上述那些在科學中尋求真理的人中間,唯有數學家找到了某些證明,換言之,某些確定而明白的論證,我因此而確信他們檢驗過的也正是同樣的證明;儘管我從不指望它們會有任何別的用處,當然除了使我習慣滿足於真理,厭惡錯誤的推理之外。然而我並沒有因此而打算努力學習人們一般稱之為數學的特殊學科:鑒於數學不考慮別的東西,而只關注各種關係或比例,因此它們的對象雖然不一,但卻彼此協調一致,我想最好還是只檢驗這些一般的關係,只假設它們存在於那些使我們的認識變得容易的主題中;甚至根本不去限制它們,以使其之後能更好地運用於它們所適合的所有領域中。隨後,我還注意到,要想認識它們,有時需要分別考察之,而有時僅需要記住即可,或將它們好幾個放在一起理解。我認為,為更好地分別考察,須將它們設想為線,因為找不到比這更簡單、更清晰地呈現給我的思想和感官的方式了;但是為了記住,我要用最短的數字解釋它們;藉此方法,我獲得了幾何分析與代數學的精髓,並用一個改正了另一個的所有缺點。
因此我敢說,只因為我遵循了自己所選擇的如此之少的概念,我非常輕鬆地釐清了這兩門學科涉及的所有問題。我用了兩到三個月的時間檢驗它們,從最簡單和最一般的開始。每一個找到的真理,隨後都成為尋求其他真理的準則。我不僅解決了我之前認為極為困難的許多問題,甚至在那些我之前不曉得通過什麼樣的方法、一直到何處才可能將其解決的問題上,我似乎也能確定其結果了。在此,我也許在您看來不是那麼無用。因為每件東西只能有一個真理,任何找到它的人都會對之能知曉多少就知曉多少:譬如說,一個學算術的兒童,在按照規則做了加法之後,可以確定當涉及他所檢查的總數時,找到了人類智力所能找到的一切。因為最終說來,教導要遵循順序正確、精確列舉所研究對象的所有狀況的方法,以及包含著賦予算術規則確定性的所有東西。
這一方法最終讓我滿意的地方是,通過它,我可以確定運用了我的全部理性,即使不是完美運用,至少盡我可能地運用了;除了我覺得在運用它時,我的思想逐步習慣更清晰、更明白地考察其對象,除了完全不使之屈從於任何特別的材料之外,我同樣還可以將其有效地運用到算術難題之外的其他學科的困難上去。然而並不是因為這個,我才敢檢驗所有學科的。因為它本身與理性教導的順序相反:可是注意到其原理應該全部來自哲學,而在哲學裡,我還根本沒有找到確定的真理,所以我首先還是應該努力在其中建立這些原則;還有,因為這是這世界上最為重要的事情,在其中,匆忙和偏見是最為可怕的東西,我二十三歲時根本就不應該在我還未到更為成熟的年齡之前,在我還未花大量的時間去準備之前,一方面從我的思想中除去此前接受的錯誤觀念,一方面積累許多經驗,使之成為我思考的材料,用我規定的方法練習,以使我越來越確定地完成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