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指掌疏
佛典註疏。清雍正三年至乾隆十一年(1725—1746)通理撰。七卷。是後秦鳩摩羅什譯《妙法蓮華經》的注釋書。疏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為「科文」,一卷,提示《法華》全經綱目。第二部分為「懸示」,一卷,以十門總述《法華》經義,即: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能被教義、四所披機宜、五體性淺深、六宗趣通別、七部類品會、八疏序通經、九總釋名題、十別解文義。第三部分為正文,七卷,正釋《法華》經文。先釋「名題」,包括經名、譯者。次則別解文義,將經文二十八品分為序、正宗和流通三分。疏文先舉原文,再依文釋意。第四部分稱「法華指掌疏事義」,一卷,即將「懸示」和「別解文義」中所出成語、典故、事類等再予單列解釋。此書不見於國內諸藏。今見載於日本《卐字續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