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四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三重明釋迦。前總明中。既已明矣。故言重也。分文為四。初開權顯實。 舍利弗。我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而為說法。舍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文有三意。我今下。開權顯實。如此一句。為實施權。一切一句。廢權立實。我今等者。謂施開廢三。同乎十方三世諸佛。故云我今亦復如是。知諸下。觀機也。隨其下說法也。欲即樂欲。以其眾生。或樂欲於有。或樂欲於空。或樂欲於中。各各不同。故言種種。此欲樂。乃是現因。然此現因。由於宿種。故云深心所著。著即貪著。謂現因有此種種樂欲者。由於宿種。有種種貪著故也。宿著於有。故今樂有。乃至宿著於中。故今樂中也。如來以不思議化他權智。照知眾生現因則有種種之樂欲。宿種則有種種之貪著也。既觀機已。則因機以設教。以教而逗機。故即隨其本性。還以種種方便。而為說法也。性即習性。言本性者。謂本所習性也。宿既著有。今復樂有。則其性習於有。而不可改。乃至宿既著中。今復樂中。則其性習於中。亦不可改。眾生之樂欲。貪著。及以習性。既有種種。故如來說法。則還以種種因緣。種種譬喻。種種言辭。種種方便力。而為其說也。方便亦有種種者。按上嘆釋迦權智之文可知。彼既釋迦權。此亦釋迦權。自應同耳。其因緣等義。如彼所釋。亦可知習有之眾生。則以有之因緣譬喻言辭方便。為說有法。乃至隨其習中之眾生。則以中之因緣譬喻言辭作方便力。而為說中法。然此所說。皆是方便。向不說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則以開其權。既已開權。實即自顯。故以開權。文兼顯實也。皆為得一佛乘者。即為實施權也。如此二字。指上所開之權。原為所施之權。而此施權。原為佛乘之實。故云皆為得一佛乘。言一切種智者。即廢權立實也。此一句。應連上皆為得三字看。蓋上三字。義本貫乎此句。謂皆為得一佛乘。皆為得一切種智故也。唯一佛乘之知見。一切種智故。則無有若二若三。以及余乘。實立而權廢矣。所以是廢權立實也。 △二申明方便三。初標意。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 謂四十年前。所說方便。及以今日所說真實。既皆是金口所宣。何不為兩存。故釋雲。十方世界。尚無二乘。何況有三。既無二三。則唯一實。所以廢其權。而立實也。 △二示相三。初標。 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 言諸佛等者。謂既唯一佛乘之實。無有二三。何不直說一乘耶。故釋雲。諸佛本欲說一實乘。緣在五濁惡世。眾生之機。有所不契。乃先且說三乘之權。以調熟之後。乃說於一乘實相。而度脫之。使從權而歸實。故曰諸佛(云云)。 △二列。 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 劫濁者。梵語劫波。此雲時分。時本無濁。由煩惱等四。聚在一時。故亦成濁。乃大小三災。一時感召。即煩惱等四為體。自無體也。煩惱濁者。即貪瞋痴慢。思惑為體。以貪等四。皆是昏煩之法。能惱亂行者心神。故名煩惱濁也。眾生濁者。但是假名而已。亦無自體。由於見命煩惱三濁。故亦成濁。以由集因感此果報之身。致遭惡名穢稱。故名眾生濁也。見濁者。見以分別為義。此即五利使為體。以由五使皆能濁亂身心。故名見濁也。命濁者。一期色心連持為命。以其摧年減壽。暮死朝生。故亦是濁。此以見及煩惱二濁為體。感為命濁也。 △三釋。 如是舍利弗。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妒。成就諸不善根故。 如是二字。總牒上五濁也。亦即五濁之體。劫濁亂時等。是出四濁聚在一時。成於劫濁之相也。謂眾生。既為見及煩惱所感。則其心不清淨而垢。根不輕利而重。於己之物。則心心不欲與人名慳。於他之物。則念念欲得於己名貪。又且於能則嫉。於賢則妒。以是諸不善根。悉皆成就。由此四濁聚在一時。故成於劫濁。此約四濁成於劫濁而釋也。若別對五濁而釋者。劫濁亂時。釋上劫濁。眾生垢重。釋上眾生濁。慳貪二字。釋上煩惱濁。嫉妒二字。釋上見濁。成就諸不善根。釋上命濁也。 △三結顯。 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此明諸佛開權。即以顯實之意也。謂諸佛出世。本欲直說一乘。以由濁世眾生機宜不契。故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之為三。故曰諸佛(云云)。於一佛乘二句。若常途而解。謂從一佛乘。分說為三。此是權也。還收三乘。歸一佛乘。此是實也。然畢竟何以而一佛乘。說之為三。三乘還可收歸於一也。良繇一佛乘。全以十法界。而為其體。雖有高下不同。而總唯一佛乘所具。若夫聲聞緣覺。以及菩薩。乃十法界之少分耳。由眾生聞一佛乘不契。故於一佛乘所具中。分別說為三乘。如欲逗聲聞機。則說一佛乘所具之聲聞乘。乃至欲逗菩薩機。則說一佛乘所具之菩薩乘。既三乘全於一佛乘中。分別說出。故還可收歸三乘於一佛乘也。 △三敦逼令信二。初揀非弟子。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 此自謂等。非增上慢未證為證者。乃是實證羅漢支佛也。彼雖實證。然諸佛出世。但化菩薩。而無二乘。故二乘人。自謂為二乘。非佛說有二乘也。故曰自謂(云云)。以其自謂為二乘故。則如來但化菩薩大事因緣之事。亦不聞知。故曰不聞(云云)。若聞知如來但化菩薩者。是人便可名佛弟子。既不聞不知。則非佛弟子矣。故曰此非佛弟子。既其非佛弟子。即所得羅漢支佛。亦非矣。故曰非阿羅漢(云云)。 △二斥為上慢四。初正斥。 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 是諸等。承上文自謂羅漢支佛者。及非佛弟子等。然不唯非佛弟子等而已。又是增上慢人。故曰是諸(云云)。不復志求菩提者。以其不知如來但化菩薩故也。 △二釋明。 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不信此法者。蓋羅漢等法。乃如來方便之說。唯一佛乘。乃如來真實之談。前既信如來方便。既已得羅漢。今豈不信如來真實之談一乘之法。故曰若有實得阿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則知實得羅漢。必能信也。若不信者。乃彼自謂為羅漢。而實非羅漢。乃是增上慢也。 △三姑縱。 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 除佛等者。意謂不信此法。便是上慢。則今日法華已去。凡是二乘。皆是上慢耶。故且為之縱雲。除佛滅後現前無佛。許其不信此法。不成上慢。故曰除佛(云云)。謂所以者何。佛滅後不信此者。不成上慢。以其佛滅度後。如是之經。信受者難。是故不信。許其不成上慢。故曰佛滅後(云云)。 △四釋疑。 若遇余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或疑雲。既佛滅後。不信此者。不成上慢。此人終是小乘。而不得開顯耶。故釋曰。若遇余佛。便得決了。開佛知見。故曰若遇(云云)。既得決了。唯一佛乘。尚得證入。何況信也。此從上若我弟子文中來至此。名敦逼令信者。無他。初則揀其不聞知如來但化菩薩事。則非佛弗子等。次則言其不信此法。則成上慢。三則縱許不成上慢。乃在佛滅已後。四則不唯滅後不成上慢。終於方便有餘土中。遇佛而得決了。以其二乘生界外。故四依菩薩。亦名余佛。以其弘通妙經。亦能決了彼二乘故。此重重敦厚追逼。令其必信。故言敦逼令信。是則二乘於法華。無不開顯者矣。所以唯識之惑。不得不破也。 △四誡無虛妄。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謂何以須信解佛語。蓋佛語無虛。故曰諸佛(云云)。無虛妄者。若實若權。皆無虛妄。既無虛妄。故當一心信解受持也。無有餘乘二句。謂權實相即。實既無虛。權亦無虛也。 △二偈頌四。初頌退席。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比丘比丘尼。有懷增上慢。優婆塞我慢。優婆夷不信。如是四眾等。其數有五千。不自見其過。於戒有缺漏。護惜其瑕疵。是小智已出。眾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斯人鮮福德。不堪受是法。 此不先頌許說。而頌退席者。以三止。原為四眾未退。今已退而許說。則退席依文。宜先頌也。初有懷者。懷即私心自謂之義。優婆塞我慢者。身雖近佛。心猶染俗故也。優婆夷不信者。非謂不信三寶。乃不信女身當體便可作佛也。佛威德故去者。蓋五千已去。皆是如來大悲之威。大慈之德。使其去也。乃係折攝二門。若五千人不退。而聞廣說。則必不信。生謗墮苦。如來以大悲之威。使之而去。此乃折伏之門也。五千已得聞略開顯。一乘圓種。已納在懷。得為未來度脫因緣。若不退而聞廣說。未免生謗以致墮苦。失於得度之緣。故如來以大悲之德。加之令去。此如來攝受之門也。余皆可見。 △二頌在會。 此眾無枝葉。唯有諸真實。 △三頌許說。 舍利弗善聽。 △四頌正說三。初從此去。頌總明諸佛。二從過去無數劫下。頌別明三世。三今我亦如是下。頌重明釋迦。初又四。初頌開權顯實。二十方佛土中一行三句。頌為實施權。三諸佛出於世三行三句。頌廢權立實。四若人信歸下十六行。頌勸信不虛。初又二。初明諸佛開權。二我設是方便下。明釋迦顯實。初為二。初開權。 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而為眾生說。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或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並祇夜。優波提舍經。 諸佛所得法。即得實智。無量方便力。即得權智。而為下。明欲以所得之權實。為眾生演說。而先鑒機。佛悉下。明既鑒機已。乃因機而設教也。昔不言此是方便。今既言是方便。則開權也。 △二出意。 鈍根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 鈍根等者。謂諸佛最初。先設方便。由於眾生樂小法。故曰鈍根(云云)。言非但樂於小法。而猶貪著世間五欲之樂。故有生死也。又其以樂小法故。於諸佛所有深微玄妙之道。則不能行。故曰於諸(云云)。蓋深妙之道。即佛之知見也。以其著生死故。而為眾苦之所惱亂。為其不能行深妙道。及眾苦惱亂故。且先為說小乘涅槃。而引導之。故曰為是說涅槃。然諸佛之意。本在於大。以鈍根樂小。故設方便。而力便之體。全即真實。則開權之意明矣。 △二明釋迦顯實。又二。初敘意。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 此敘顯實之意。以由所設方便。本欲眾生入佛之知見。昔不言者。時未至故。今既時至。是故說之。故曰我設(云云)。決定說大乘者。昔日所說。九部權法。乃隨順眾生。元非如來本意。如來本意。唯在一實。故曰我此(云云)。小乘權宜既施。一乘佛道得說。所以說此妙法華經。開昔之權。顯今之實。故曰以故說是經。敘顯實之意如此。 △二正顯三。初約別教顯。 有佛子心淨。柔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 心淨等者。別教無有二乘。獨菩薩法。菩薩紹如來大乘家業。故稱佛子。然其初心。但觀清淨真如。又不能即煩惱生死。為是菩提涅槃。須此九界。證佛一乘。所謂緣理斷九。良繇是也。故稱心淨。圓教一修一切俱修。一斷一切俱斷。故非柔軟。別則須先修空。以斷見思。次乃修假。以斷塵沙。後方修中。以斷無明。不能一修斷一切修斷。故稱柔軟。若藏通二教。則是鈍而非利。圓則是利而非鈍。今別教望前稱利。望後亦稱鈍。故曰亦利根。行深妙道者。於無量劫中。歷事無量諸佛。而行恆沙法門。以其能橫豎兩番。為深而且妙。實非圓教之深妙也。明別教之機如此。為此下。明為別機開權。說此大乘妙經而顯實也。 △二約通教顯。 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為說大乘。 言深心者。以通教人。能體達所念之佛。能念之心。皆悉即空。藏則但能見空。不見不空。通能兼見不空。則比藏為深。以此念佛。故言深心也。修持淨戒故一句。是明其外身。上略言念佛。此略言修戒。既念佛。必念法念僧。而三寶同念。既修戒。必修定修慧。而三學同修。二各舉初。以該後耳。明通教之機如此。此等下。明為通機開權。說此大乘妙經。而顯實也。此等聞得佛二句。以其不但知得一念相應慧。斷殘習之佛。若能聞得虛空為座之佛。不唯喜。乃大喜矣。不唯心喜。乃身亦喜矣。故曰此等(云云)。佛知彼心行一句。是結上一行也。知彼心。是結深心念佛。知彼行。是結修持淨戒也。 △三約藏教顯。 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初一句。舉藏教之機。三藏正化二乘。故初言聲聞。旁化菩薩。故次言菩薩。聞我下。明為藏機。說大乘妙經。而顯其實也。上之通別。皆約能說。故有為此及故為之語。今就所說。故云聞我等也。聞所說法者。即聞今經權實不二之妙法也。或聞全部。或聞一卷。或聞一品。乃至或聞四句之一偈。故曰乃至(云云)。蓋雖所聞有多少不同。皆得成佛無疑也。此中有人難雲。既聞一偈。皆得成佛。今現前聞經者。何不成佛也。殊不知成佛無疑之語。乃是開顯之語。蓋彼三乘。自不知能成圓佛。今聞法華以開顯之。令其亦知圓佛也。然既知已。自當依佛起行。而後得成。豈一聞之時。不待修習。便成佛耶。若一聞便成。但名字即佛。了今現前聞經者。若即依解起行。不久自得證入。縱未能即修即證。已納種在懷。將來成佛。有何疑哉。所以下文雲。聞一句一偈。一念隨喜者。皆成佛耳。 △二頌為實施權。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說佛智慧故。 假名引導。即是施權。說佛智慧。即是為實。為欲說佛慧之實。故先施三乘之權。此諸佛設化之儀式同也。 △三頌廢權立實。 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 初二句。是立實。次三句。是廢權。皆可見。佛自下。出立實之意。謂如來自既住於大乘。得於大乘。還以所住所得。而度眾生。令其亦住佛所住。得佛所得。定慧莊嚴。即佛之所住所得耳。故曰佛自(云云)。自證下一行半。出廢權之意。謂自證大乘。而以小度生。未免墮於慳矣。然佛度生。先破其慳。自慳未免。何能度生。是以不可。所以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則廢權之意明矣。 △四頌勸信不虛三。初正勸信。二若我下。舉五濁。三我有下。結不虛。初又二。初舉心色勸。 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亦無貪嫉意。斷諸法中惡。故佛於十方。而獨無所畏。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初一行。舉心勸。次一行。舉色勸。若心若色。悉皆殊勝。以表其所說之法不虛也。信信受。歸歸仰。如來既不欺誑。又無貪嫉。何以一佛乘。本來是實。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實。則似乎有欺。所說三乘。本來是權。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權。則似乎有誑。又四十年前。不為二乘說大。則似乎於大法有貪。但為說小法。則似乎於二乘有嫉。而不知所以如是者。總由時未至。機未熟故也。到今日法華會上。時既至。機既熟。不妨明言昔日所說之三乘是權。今日所說之一乘是實。則知如來似欺誑。實不欺誑也。又開昔之小。全即今日之大。則知如來似有貪嫉。實無貪嫉也。是宜眾生之信歸乎佛也。然如來不唯如是而已。於諸法中所有之惡。皆能斷之。以如來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故云斷諸法中惡。是則內心清淨。於十方世界。自無怯弱。而有威可畏矣。言我以相嚴身者。即三十二相。相相無邊。以為莊嚴也。光明者。不唯相嚴而已。亦且相相有無量光。光光有無量明。以是相嚴光明。照臨世間。則一切世間。莫不尊敬矣。故曰無量眾所尊也。既為無量眾之所尊。還為無量眾。說實相印。實相印者。印以楷定不易為義。如世間之印信也。蓋實相。乃佛佛道同。而一切天人魔外。所不能變易。故稱印也。若但言於有。則為空之所破。但言於空。則為有之所破。但言於中。則為二邊之所破。皆不得名之為印。而實相。則非空。非假。非中。即空假。故非中。即假中。故非空。即空中。故非假。此則非空。而還即乎空。一空一切俱空。乃至非中。而還即乎中。一中一切俱中。為諸佛之所秉持。而魔小不能變易者。故言實相印也。上來舉內心。內心清淨。於十方界而無畏。舉外色。外色光嚴。為三世之所尊。更所說者。乃實相印。既不可易。豈有虛妄。所以約此為勸信也。 △二舉誓願勸。 舍利弗當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如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本誓願者。即指本昔最初發心時。所立之誓願也。心之所發名願。願之所期曰誓。即是欲度無邊之眾生。乃至欲成無上之佛道等。為誓願也。一切眾即九界眾生也。如我無異者。欲令九界眾生。亦如我所發。誓願斷煩惱。乃至成無上佛道也。如我等者。謂本昔欲度眾生。而眾生已度。乃至本昔欲成佛道。而佛道已成。故言如我(云云)。如是則知今日所說。乃稱本昔誓願而說。豈有虛妄而不可信也哉。所以結雲。化一切(云云)。然勸信者。欲其信於諸佛所說。唯一佛乘。而無餘乘。故初舉色心勸。所以結雲。為說實相印。印既實相。則相相皆真。豈一乘外更有餘乘之虛而不可信乎。次舉誓願勸。則結雲。皆令入佛道。入皆佛道。則法法俱實。豈一乘外更有餘乘之虛而不可信乎。所以約此二番勸信。疑無不斷也哉。 △二舉五濁三。初標意。 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 謂既唯一乘。而欲令眾生。皆入佛道。則何不直說一乘。而先說三乘耶。故意雲。若我等(云云)。我遇眾生。如世之人。彼從南來。此從北去。終不得遇。若南從北來。而北從南去。則必相遇。今諸佛是極聖。眾生是下凡。云何相遇。總由諸佛。以無緣大悲。遍緣法界一切眾生。而眾生則為諸佛大悲之所緣。猶如磁石吸鐵。法爾如然。是故云遇。此即悲苦相遇也。但此眾生。不能皆是。有智之人。若直說大。而有智者。固能信受。若無智者。則必錯亂。而迷惑矣。既錯亂迷惑。何能受教。所以不直說於大。則知五濁世中。先為說小之意。明矣。錯亂者。以小為究竟。不信唯一佛乘。乃小大錯亂也。迷迷於小。惑惑於大。迷小不能舍。惑大不能受。所以不受教耳。 △二示相。 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堅著於五欲。痴愛故生惱。以諸欲因緣。墜墮三惡道。輪迴六趣中。備受諸苦毒。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深著虛妄法。堅受不可舍。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於千萬億劫。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 初一行。示煩惱濁相。我知者。即是以化他權智。而照了也。善本者。即佛乘也。於五欲境。無所明了曰痴。於五欲境。生諸染著曰愛。由此痴愛。致生昏煩惱亂。故曰生惱也。二以諸下一行。示眾生濁相。諸欲者。即五欲也。五欲為因。三毒為緣。於順情五欲。則生於貪。於違情五欲。則生於瞋。於中平五欲。則生於痴。以此因緣。還招苦果。而墮惡道也。由於貪故。則墮地獄。由於瞋故。則墮餓鬼。由於痴故。則墮畜生。故曰以諸(云云)。三途罪畢。得生人天。人天造罪。還墮三途。從於三界六道中。頭出頭沒。如車之輪而不息。似環之回而無窮。故云輪迴也。六趣者。若在地獄道。則有刀山劍樹。鑊湯爐炭。乃至一日一夜。八萬四千生死之苦。餓鬼道。其咽如針之細。其腹如海之大。咽既如是細。腹既如是大。縱使時刻飲而食之。尚不能止饑渴。況經百千億劫。不聞漿水之名。畜生道。披毛帶角。負債含冤。總言之。若羽族毛族。及鱗甲之族。或喪身於刀砧。或殞命於湯火。此三途之苦報。為何如哉。至若修羅。於天鬥戰。不勝等苦。人中有生老病死等苦。天上則有五衰相現等苦。故云備受諸苦毒也。三受胎下一行。示命濁相。言受胎者。即父母己三因緣和合。為受胎也。微形者。連持色心。以為命根。即凝私也。世世增長。即胎中五位。薄德少福者。無功德莊嚴。為薄德。無出世法財。為少福也。眾苦逼迫者。即是摧年減壽。朝生暮死等也。入邪下二行。示見濁相。五於千下一行。示劫濁相也。 △三結顯。 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 是故二字。承上五濁相而言。長行中。用如是二字。其意同也。謂諸佛所說。本唯一乘。以由五濁眾生。機宜不契。是故先施三乘之權。故云我為設方便等也。然雖先設小乘涅槃。乃非真滅。如諸法寂滅。乃真滅也。故曰我雖(云云)。言非真滅者。小乘涅槃。以其所破之惑。但是見思。所出生死。但是分段。故非究竟真滅也。如何是真滅。故即雲。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諸法者。有世間法。有出世法。有凡夫法。有聖人法。如是諸法。若以情見觀之。則以世間法為遷移。出世法為不動。凡夫法為流轉。聖人法為常住。皆不名寂滅相也。若克就其法體論之。不獨出世法是不動。即世間法。亦復全體不動。不獨聖人法常住。即凡夫法。亦復全體常住。故言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也。此寂滅相。即是理妙。若依此寂滅妙理。而起乎寂滅妙行。則能成於寂滅妙果。故云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也。若得作佛。則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是乃真滅也。則知若堪聞諸法寂滅相之一乘者。固不必先說三乘。但五濁眾生。機宜不契。不得不說也。然雖說三。意在一乘。所以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也。 △三結不虛。 我有方便力。開示三乘法。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今此諸大眾。皆應除疑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初二句。明釋迦開權。次二句。明諸佛顯實。此亦文互顯耳。釋迦開權。所以顯實。諸佛顯實。亦必開權。皆說一乘句。言其究竟也。後一行。正明不虛。言今此諸大眾。即指在會一切也。意謂。我既先以方便而開三乘。而諸佛亦必先開三。則說權不虛。可知矣。諸佛既皆說一乘道。我亦必當說一乘道。則說實不虛。亦可知矣。如是就釋迦之不虛。論諸佛之不虛。皆可知矣。故應除疑。就諸佛之不虛。論釋迦之不虛。益可知矣。亦應除疑。故示大眾曰。皆應除疑。然畢竟應除疑者無他。以諸佛之語。既皆無異。則一乘外。更無有二乘。而諸佛所說。為真實不虛矣。此疑惑之所以應除也。 △二頌別明三世為三。初二十七行半。頌過去。二六行半。頌未來。三四行半。頌現在。初二。初頌略開顯。 過去無數劫。無量滅度佛。百千萬億種。其數不可量。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是諸世尊等。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 初二行是開權。言百千億等者。蓋過去滅度之佛。既有無量。則有無量百千之名號。有無量百千之國土等。如是差別之數。固有不可得而測者。故曰百千(云云)。後一行。頌顯實可知。 △二頌廣開顯二。初總標。 又諸大聖主。知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言又者。已上略頌諸佛開顯一番。今更廣頌。故言又也。知乃化他權智。即照了也。天人一句。具標五乘。天人是別舉二乘。群生類。是總攝三乘也。深心所欲。即樂欲五乘法也。更以異方便者。更之一字。對上略頌而言。上言演說諸法相。乃是約能詮教。此言助顯第一義。乃是約所詮理也。以異方便。即是開權。顯第一義。即是顯實。有人云。異方便者。對正而言。所說三乘。乃是正方便。更說人天。乃是異方便也。今言五乘。同是所開之權。何分正異之別。蓋推其異義有二。一則別異之異。二則隔異之異。別異者。五乘各別不同。而皆屬方便。故言異方便。隔異者。若未開顯。則五乘與實相。隔別不同。但是實相之方便。而不能全即實相。故言異方便也。言助顯者。若依第一義。以實相之理。發實相妙觀。而照第一義理。如是境觀相研。而得顯於第一義。乃是正顯。今則不以境觀。相研而顯。但開五乘。即顯實相。故言助顯也。 △二別示二。初二十二行。約緣因明開顯。二於諸過去一行。約了因明開顯。初又三。初約菩薩。 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禪智等。種種修福慧。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 修福慧者。以六度分之。前五是福。後一是慧。然有三教之不同。或修有相福慧。或修無相福慧。或修相無相福慧。故言種種也。此是開權。皆已成佛道者。即是顯實也。如上種種所修。若不開顯。則修於有相者。但成三藏菩薩之道。修於無相者。但成通教菩薩之道。修於相無相者。但成歷別菩薩之道。皆不能成無上佛道。由過去諸佛。一番開顯。故能使彼皆成無上佛道也。 △二約二乘。 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軟心。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 善軟心者。以二乘人。能觀諦緣。發真無漏。則比人天善矣。但斷見思。而不能斷無明。比之菩薩。則軟矣。如是下二句。正明開顯。以未開顯。則觀四諦十二因緣。但成藏通兩教二乘。由彼諸佛一番開顯。即其所觀生滅無生四諦十二因緣。而是不思議無作四諦十二因緣。不須改轉。全成圓因。故言皆成佛道。如下文雲。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是也。 △三約人天三。初明起塔。 諸佛滅度已。供養舍利者。起萬億種塔。金銀及玻璃。硨磲與碼瑙。玫瑰琉璃珠。清淨廣嚴飾。莊校於諸塔。或有起石廟。栴檀及沉水。木樒並余材。磚瓦泥土等。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 此文義。有敬心散心。初三行半明天。乃至下二句明人。如是下二句。約開顯意。以明皆成佛道。言舍利者梵語。華言靈骨。亦云堅固。若世間凡夫。念念唯起於貪瞋痴。而通身為三毒之所流注凝結。故其所有之骨。終於敗朽。不得堅固。若諸佛聖人。則心心修於戒定智慧。而全體為三學之所流注凝結。故其所有之骨。最為靈明。而且堅固。所以名舍利也。言清淨嚴飾者。不必約能達三輪體空為釋。但銀錢工料。一無所苟。即是清淨。然深約三輪體空釋亦得。開顯中。皆已成佛者。若不開顯。則敬心而起塔廟。但成天乘之因。散心而起塔廟。但成人乘之因。若一開顯。即人天乘。而是佛乘。故敬心散心。皆是成佛之因。蓋人天乘。及以佛乘。本是同一實相。而若不為開顯。則凡夫不知人天之因。全即實相。若為開顯。則了知人天全即實相。故能以人天因。而成於佛道也。 △二明造像。 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已成佛道。或以七寶成。鍮鉐赤白銅。白鑞及鉛錫。鐵木及與泥。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彩畫作佛像。百福莊嚴相。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筆。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 初四行。明天業。有雜像寶像畫像不同。開顯可知。次乃至下一行。明人業。如是一行半。約開顯。言但化諸菩薩者。謂彼自既成佛。而復化他也。 △三明供養三。初意業。 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幡蓋。敬心而供養。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供養於畫像。漸見無數佛。 此下三業中。亦皆有敬心散心。初一行。明色塵。次一行半。明聲塵。色塵中。華香幡蓋者。華以表因。因必克果。以華供養。乃表行人現前修因。當克如來之果也。以香供者。香則清遠潛通。乃表行人潛通果德也。以幡供者。幡有動轉之義。乃錶轉生死成涅槃。轉煩惱成菩提也。以蓋供者。蓋有覆護之義。乃表如來以無緣大慈。覆護於我及一切眾生也。然此一華一香。乃至一舉手一稱名。皆成佛道者。蓋以一華與香。全體即是法界實相妙行故。不為之興供則已。若能興供。雖一華香之小。不為小。法界實相之大。不為大。以由法法俱真。相相皆實。莫非是性德具者。全性起修。全修即性。是故無論敬心散心。天業人業。而皆成佛之因也。然此廣約過去明開顯。無他。所謂寄之空言。不若驗之實事。故以過去已成者言也。若現在及夫未來。猶未顯著。故例此可見。果能如是種種供養者。雖未顯著。又可知也。 △二身業。 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廣度無數眾。入無餘涅槃。如薪盡火滅。 △三口業。 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 △二約了因明開顯。 於諸過去佛。在世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已成佛道。 聞是法者。或有聞於有相之法。或有聞於無相之法。或有聞於相無相之法。一經開顯。皆是圓教。得成佛道。則知聞法。乃一乘了因種矣。故科雲了因。又可是法即指法華。如前文雲。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此即聞說法華為開顯。亦即聞法華。為了因種。其義更顯矣。 △二頌未來三。初頌開權顯實。二頌為實施權。三頌廢權立實。初二。初正明。 未來諸世尊。其數無有量。是諸如來等。亦方便說法。一切諸如來。以無量方便。度脫諸眾生。入佛無漏智。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初一行半開權。次一行顯實。次言無漏智者。即是一切種智。以其不漏落於二邊也。亦不漏落於中道。故稱無漏智也。若有等者。謂任其是人天。是二乘。是菩薩。聞於法華而開顯。無不成於佛道也。 △二出意。 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 意謂。諸佛雖說於權。後必開權以顯實者。無他。總由諸佛誓願。自既成佛。還欲一切同得佛道故也。乃是眾生。秪堪先說權耳。故曰諸佛(云云)。 △二頌為實施權二。初正明。 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 無數句。即施權。其實句。為實也。 △二出意。 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知法常無性者。謂諸佛能以權實不二之妙智。了知世間出世間。一切諸法。常自空寂。本來無性。無何等性。所謂諸法無自性。無他性。無自他共性。無自他離性。不但無於四性。並無性之無。亦復無也。何者。以諸法從本來。自性相皆空故也。如現前介爾一念心起。即便具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此三千。不從自性生。亦不從他性共性離性生。故此無性。如來究竟了知。所以知法常無性。然此無性之法。乃是一切眾生之佛種。而此佛種。須藉因緣得起。如世之谷種。須藉水土因緣。才得發起。佛種亦然。須藉教行因緣。方能發起也。以由佛種從緣得起。是故諸佛為諸眾生。說一乘之教。令其依教起行。即得起於種種也。則知諸佛出世本意。元欲發起佛種。欲起佛種。必須一乘之教。以為其緣。故凡有所施之權。皆為一實。故云佛種等也。 △三頌廢權立實。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 是法者。即指上知法常無性法字而言也。謂有世間法。出世間法。聖人法。凡夫法。清淨法。染污法。有漏法。無漏法。如是諸法。雖則千差萬別種種不同。而皆當體全即實相。莫不住於真如法位之中。所謂唯一真如實相。故言是法住法位也。世間相常住者。相有世間生相。有世間住相。有世間異相。有世間滅相。常住者。常即不生不滅。住即無去無來。若諸法不住於法位。則無論世間相非常住。即出世間相亦非常住。今皆既住真如法位。則無論出世間相是常住。即世間相亦常住。何者。以一切法。若以情見觀之。則有生住異滅之相。若以真如法位論之。則悉皆實相。無有一法不真。無有一相非實。故即生相。而實不生。乃至即滅相。而實不滅也。良繇法位是常住。故諸法住於法位。亦復常住。所以世間相常住也。總而言之。是法住法位。唯是諸法實相而已。世間相常住。亦復是諸法實相而已。此法位常住。諸佛於是得道之場。已能證知。自既知已。還須導人。但機不契。故方便說。既雲方便。乃即權是實。則實立也。既即權是實。實外無權。則權廢矣。故名廢權立實也。 △三頌現在三。初頌開權顯實。 天人所供養。現在十方佛。其數如恆沙。出現於世間。安隱眾生故。亦說如是法。 如是法者。即權法也。以其眾生樂小。先施權法。以安隱之。亦之一字。對上過未而言。謂施權佛佛同耳。此約權而釋也。若約權實並釋。如是法者。即權實法也。眾生樂小。施三權法。而安隱之。眾生機熟。說一實法。而安隱之。初句所安隱。次句能安隱。以此權實之法。安隱大小之機。則三世皆然。故云亦說也。 △二頌為實施權。 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知第一寂滅者。謂諸佛以自行實智。了知諸法。悉皆實相。非三乘九界七種方便。故言第一。諸法之體。本來自寂。不復更寂。本來是滅。不復更滅。故言寂滅也。余可知。 △三頌廢權立實。 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 知之一字。即化他權智。為照了也。諸行。是外身之所行。心念。是內心之所念也。過去等三句。釋明上之諸行及心念也。此是知機。以種種下。正明說法也。既言方便說者。則權自廢矣。權若廢。而實自立也。 △三頌重明釋迦二。初頌略開顯。 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我以智慧力。知眾生性慾。方便說諸法。皆令得歡喜。 頌重明釋迦有二。此略頌開顯。次舍利弗下。廣頌開顯。有此廣略二番者。不無其意。蓋如來預知法說。唯是上根得悟。中下猶迷。還須喻說。然喻乃由法而立。法則須喻而明。方得法喻相成。而無不齊也。若不明法者。因喻而得解。既得解喻。自知法矣。故此中略頌。為下喻說中總譬作本。下廣頌。為下喻說中別譬作本也。初略又二。初一行是顯實。次一行是開權。初中種種者。即是權也。佛道者。即是實也。既言種種法顯示於佛道。則所顯之實。乃即權而實也。次中智慧者。即是實也。諸法者。即是權也。既言以智慧力而說諸法。則所開之權。乃即實而權也。皆令歡喜者。由方便而顯真實。無明若破。中道即顯。便得登歡喜地之初住位。故云皆令歡喜。則知此句。即開佛知見之異名也。以開佛知見。對十住故。本文大意如此。若為下譬本而言。兩行中。我之一字。為下長者譬之本。安隱。為下火宅譬之本。以安隱對不安隱也。眾生。為下五百人譬之本。種種。為下一門譬之本。知眾生性慾。為下三十子譬之本也。 △二頌廣開顯四。初舍利弗去。至大悲心。頌申明方便。次我始去。至亦當作佛。頌開權顯實。三如三世去。至優曇華。頌嘆法希有。四汝等下。至卷盡。頌勸信不虛。初又二。初示相。 舍利弗當知。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貧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深著於五欲。如氂牛愛尾。以貪愛自蔽。盲瞑無所見。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諸邪見。以苦欲舍苦。 初一行。示眾生濁相。我以佛眼觀者。釋迦如來。於法身地中。以無緣大悲。而觀眾生也。若是觀於六道眾生。應是法眼。何言佛眼。此有二義。一舉勝以攝劣。佛眼勝。法眼劣故。所以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二者。如來五眼。一眼中觀。四眼入佛眼。同名佛眼。故不言法眼。而言佛眼也。貧窮無福慧者。非無世間衣食受用之福。及世智辨聰之慧。乃是無出世法財故貧。無功德莊嚴故窮。既其貧窮。故無如來所有之大福德大智慧也。次入生死二句。示命濁相。以其色心連持不斷。所似摧年減壽。朝生暮死。展轉無窮。而諸苦相續不斷也。三深著下一行。示煩惱濁相。如氂牛者。眾生貪愛五欲。致使亡於法身。喪于慧命。猶如氂牛之愛尾。而亡失身命也。四不求下二句。示劫濁相。佛能斷眾生之難斷。破眾生之難破。有大勢力。故稱大勢。不求佛。即不見佛。不求法。即不聞法。既無佛法。唯是四濁。聚在一時。成一劫濁也。五深入下二句。示見濁相。邪見是苦因。而此苦因。必招苦東。計此邪見苦因。還欲舍此苦果。故曰以苦欲舍苦也。 △二出意。 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所以如來本意。欲直說一乘。但為此五濁眾生。機宜不契。故如來以大悲心。而先說方便也。故曰為是(云云)。 △二頌開權顯實二。初我始去。十七行半開權。次舍利弗當知去。六行顯實。初又二。初六行半隱實。次十一行施權。初又二。初四行半。大乘擬宜。次二行無機息化。初又二。初三七思惟。 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痴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 我始等者。若論如來。久遠所證。本中之本。焉有於始。良繇如來自既久證。還以大悲。懷念眾生。欲令同證如來之所證。故垂於本中之跡。及以跡中之跡。不妨於無始而言始也。言我始者。即今日釋迦。一代施化。最初坐道場時也。然有大小。二時不同。如來本一。由機不同。故有大小。若見千丈舍那身。於七寶座。說修多羅。此即大始。若見丈六劣應身。於生草座。說四阿含。此即小始。今言始者。乃大始也。坐道場。而觀樹經行者。既坐於道場已。則當說法度生。若欲說法。必先鑒機。故內心思惟籌量。而觀樹經行也。既坐樹下成道。故觀機還觀其樹。既依其地成道。故觀機還經行其地。此無他如古所謂。報樹地之恩也。所得智慧者。即佛之知見也。不可心思言議。故微妙。非九界三乘所及。故第一也。云何而可度者。正是思惟之謂。非是棄絕之詞。正欲度之。乃不勝躊躇耳。意謂不知如何方法。能令眾生鈍根者得利。乃至痴盲者得明。而得開佛之知見也。 △二諸天請轉。 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並余諸天眾。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 諸天請轉者。既知如來思惟觀機。必當說法。故請如來轉大法輪。而利濟也。 △二無機息化。 我即自思惟。若但贊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 此謂眾生不契大化也。言沒苦者。即是鈍根眾生。著於五欲之樂。而為無明之所盲瞽。故曰沒在苦也。此眾生。必不能信一佛乘法。不信必謗。謗必墮苦。言我寧不說法者。如來說法。本欲眾生得樂。今乃不唯無樂。而反墜苦。不若不說矣。故云我寧不說法等也。 △二施權二。初念同諸佛。二隨順施小。初二。初釋迦正念。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 尋念者。尋即隨也。謂息大化之時。隨即念同諸佛。亦應先施於小。故曰尋念(云云)。 △二諸佛慰喻二。初嘆同。 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第一之導師。得是無上法。隨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 言善哉等者。若直說一乘。則不得名善。若但說三乘。則不名第一。今先說三乘。次說一乘。還會三乘。同入一乘。故言善哉釋迦第一導師也。 △二出意。 小智樂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 △二隨順施小三。初隨順。 舍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無諸佛。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 聖師子者。十方佛是聖中聖。人中師子也。深淨微妙者。以十方佛。證三德為深。斷五住為淨。非九界所知為微。不違實相為妙。所以能慰釋迦。先開權。後顯實。今欲贊其能說之人。不贊其所說之音也。南無者。此雲皈命。亦云救我。亦云敬從。此中唯敬從之義耳。 △二施小。 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 諸法寂滅等者。此法已寂。不復更寂。已滅不復更滅。此真空之相也。尚不可以心思。那可得以語議。故曰諸法(云云)。然有因緣。亦可得說。所以假方便。而為五人。說小乘涅槃也。故曰以方便(云云)。言便有涅槃音者。即是如來說四諦法竟。問陳如雲。汝知否。陳如雲。我已知。汝解否。我已解。故言便有涅槃音也。險如但得初果。此是分證涅槃也。 △三釋疑。 從久遠劫來。贊示涅槃法。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疑如文句釋。言久遠者。蓋昔日十六王子。覆講法華。結緣已後。退大取小。及乎中間相值。一一調停。至於今日。王城開顯。一聞得悟。按彼可見。不爾說。何為久遠也。 △二顯實二。初明大乘機發。 舍利弗當知。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咸以恭敬心。皆來至佛所。曾從諸佛聞。方便所說法。 佛子等者。非指菩薩為佛子。乃指二乘人。一經開顯。即能承紹如來大乘家業。故稱佛子也。 △二明如來演說四。初作念。 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 如來所以出。出之一字。有二義。一是如來出現世間之出。二是如來從三昧起。出定之出也。如來出世出定。所以唯欲說佛知見。今乃正當可說之時。故云如來所以出。所以出者。即出之所以也。 △二揀機。 舍利弗當知。鈍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 鈍根等者。鈍根故智小。著相故憍慢。如斯之人。那堪信受。蓋即指五千退座者也。故前雲是小智已出。及增上慢人退亦佳矣。 △三正說。 今我喜無畏。於諸菩薩中。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喜無畏者。喜者喜此在會之眾。無復枝葉。唯有貞實。無畏者。若小智在座。聞必不信。不信生謗。生謗墮苦。則我有畏。今既退去。故無畏也。舍方便者。即是廢權也。 △四結益。 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疑網除者。謂如來入定放光。現種種瑞。菩薩亦皆有疑。不知是何因緣。如墮於網而不能出。今開三顯一之說。疑既釋。如除網一般。故云疑網除也。菩薩既其疑除。則亦當作佛。羅漢既其作佛。則亦除疑網。文互顯耳。又菩薩言其疑網除。舉其能斷權疑。羅漢言其當作佛。舉其能生實信也。 △三頌嘆法希有二。初頌如是法妙。 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如三世等者。初則為實施權。次乃開權顯實。後則廢權立實。此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設化之儀則法式。故曰如三世(云云)。無分別法者。以法體是妙。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故言無分別法也。 △二頌時乃說之三。初法。 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 總明四難。初二句。明佛出世難。並值佛亦難。所謂諸佛出世。我沉論。我出世時。佛滅度。故值佛是難也。次正使下二句。明說妙法難。如今釋迦雖出於世。而四十年來。或兼或但或對或帶。逗留四十餘年。至於今日。猶然三請三止。才為之說。豈不難乎。次無量下二句。明聞妙法難。法音歷耳。無論迷解。總名聞法。如五千人。如來正當許說。而乃禮佛退去。故聞是妙法亦復難也。次能聽下二句。明聽妙法難。聞已信解。而能受持。名之為聽。如今世尊長行重頌。一一廣明五佛開顯。此但得上根信解。而中下猶迷。故能聽是法者亦復難也。雖雲聞聽皆難。聞不及聽。聽則深於聞也。 △二喻。 譬如優曇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出。 時乃出者。謂是其時。方乃應時。而得出也。故云時時乃一出。此一行偈義。總喻上之四難(云云)。 △三合。 聞法歡喜贊。乃至發一言。則為已供養。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曇華。 合頌此經乃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出世本懷。是故聞之。而發言稱讚。則是以法供養一切佛矣。言過於優曇華者。優曇三千年一現。則定限有於時分。若聞法能贊之人。則不定其時分。而必有者。故言過也。又聞法。是合上第三聞法難。歡喜贊。是合上第四聽法難。聞聽難。過於優曇。值佛說法。其難亦然。舉後攝前。故但言後二難也。 △四頌勸信不虛三。初頌正勸。 汝等勿有疑。我為諸法王。普告諸大眾。但以一乘道。教化諸菩薩。無聲聞弟子。汝等舍利弗。聲聞及菩薩。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秘要。 此頌文有二番。初明能說之人是法王。法王所說。自當信也。次明所說之法是秘要。秘要之法。亦當信也。言秘要者。四十年來。曾未顯說。故言秘。諸佛出世本懷。唯此一事。故言要也。 △二頌敦逼。 以五濁惡世。但樂著諸欲。如是等眾生。終不求佛道。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有慚愧清淨。志求佛道者。當為如是等。廣贊一乘道。 此頌文有三番。初一行。明現在著欲之人。不當為說也。次一行。明未來惡人。亦不當為說也。後一行。明若現若未。有慚愧者。當為廣說。此三番。重重敦逼令信。則知著欲及惡人。自不為說。今既為說。正如來之深心。豈可不生信乎。如若不信。何異於著欲及惡人乎。所以警䇿而敦逼也。慚愧清淨者。若上慢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乃是無慚愧。與不清淨者。若非是上慢。即名有慚愧清淨也。 △三頌結顯。 舍利弗當知。諸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汝等既已知。諸佛世之師。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初一行半結開權。二一行半結顯實。諸佛法如是者。謂法爾先施權也。其不習學者二句。謂其不能了權。乃為實而施也。蓋深體權實相即者。為習學耳。次汝等下結顯實。謂汝等既知諸佛隨宜所說。皆為一實。則無復疑三乘之權。不即一乘之實也。若疑三不即一。則二乘不知自當作佛矣。今既了知全三即一。則自知作佛。而當生大歡喜也。釋方便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