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二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三疑念序。分二。初彌勒疑。二大眾疑。初又三。初疑六瑞。 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今者世尊。現神變相。以何因緣。而有此瑞。 神變相者。變為變動。即六瑞外彰也。此瑞相由於如來。內之天心神力所變。故言神。又此瑞相。一切大眾。以及彌勒。皆所莫測。故言神也。 △二疑問誰。 今佛世尊。入於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當以問誰。誰能答者。 謂此瑞相。必非無因。若佛不入於定。則當問佛。今入三昧。則此不思議所現之相。當以問誰。而得決了何因何緣也。 △三疑文殊。 復作此念。是文殊師利法王之子。已曾親近供養過去。無量諸佛。必應見此希有之相。我今當問。 法王子者。如來得大自在。乃諸法之王。故稱法王。文殊能克紹其大乘家業。故云法王子也。 △二大眾疑。又二。初疑瑞相。 爾時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咸作此念。是佛光明神通之相。 言光明神通者。光明是別舉放光一瑞。神通是總指餘五瑞也。又准此中之文。則似無疑文殊。若據下彌勒之問雲。四眾欣仰。瞻仁及我。瞻仁欲是仁答。及我欲是我問。不唯有疑念文殊。亦且有疑念彌勒。疑文殊者。謂文殊是法王子。必應見此希有之相。今應當答。疑彌勒者。謂文殊雖應答。然須待問而後可答。今彌勒是補處之尊。自應當問也。 △二疑問誰。 今當問誰。 謂佛光明神通之相。非無因而有。若佛不入定。則當問之於佛。今佛既入於定。當問之於誰矣。 △四問答序。分二。初彌勒發問。二文殊酬答。初又二。初長行總問。 爾時彌勒菩薩。欲自決疑。又觀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眾會之心。而問文殊師利言。以何因緣。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悉見彼佛。國界莊嚴。 以何因緣等者。乃總問兩土之瑞。放光下。乃別舉兩土之瑞也。光明照於東方者。乃舉此土第六放光瑞。舉其後後。攝其前前。故但云放光等也。言悉見彼佛者。乃舉佛以攝三乘六趣故。則彼十界具矣。國界莊嚴者。是舉彼土。五時法化。然彼佛國界。本自莊嚴。今為白毫光照。乃愈莊嚴矣。又國界莊嚴者。即復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也。故下偈雲。又見佛子。造諸塔廟。無數恆沙。嚴飾國界。又雲。為供舍利。嚴飾塔廟。國界自然。殊特妙好。則知國界莊嚴。即見以佛舍利。起七寶塔也。舉涅槃。以攝前四時。故但云國界莊嚴。而彌勒二三語句。具問兩土之瑞。可謂巧於發問者也。問。彌勒之問。還不知而問。既為補處。何故不知。若言是知。何故又問。答。彌勒知亦應問。不知亦應問。彌勒雖是補處。然猶有一分生相無明未斷。而此瑞相。乃如來妙覺果人之所變現。等覺與妙覺。猶如隔羅望月。而不知宜矣。故文雲。欲自決疑。既言欲自決疑。乃不知亦應問也。又彌勒既補釋迦。則當來不久。亦欲說此妙法華經。豈今法華序中瑞相。有未知者。然自雖知。而四眾咸皆未知。若補處不為發問。誰為其發問。此乃為眾而問。故下偈雲。願決眾疑。既言願決眾疑。乃知亦應問也。余如疏解。 △二重頌別問。具乎多意。如疏所明。今分文為二。初正問。即文殊去。二結請。即佛放一光去。初二。初頌此土瑞。 於是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以偈問曰。 文殊師利。導師何故。眉間白毫。大光普照。雨曼陀羅。曼殊沙華。栴檀香風。悅可眾心。以是因緣。地皆嚴淨。而此世界。六種震動。時四部眾。咸皆歡喜。身意快然。得未曾有。 有人云。此頌中六瑞。但有四種。無說法入定。長香風地淨。是有盈縮也。今謂雨華等之四瑞。由說法入定而有。既舉其四。自攝餘二。故說法入定。未嘗有縮。又有導師二字。即是說法入定也。以其能說法入定。乃稱導師耳。然風本無香。由華而香。地本不淨。亦由華而淨。則雖明香風地淨。但是雨華之瑞。故香風地淨。未常有盈。初言導師者。導有引導開導二義。引導者。謂引邪以歸正。引小以歸大。引偏以歸圓也。開導者。開即開示。謂欲引邪歸正。必開示其邪正。言此是邪。言此是正。令其開迷發悟。而得改邪入正也。乃至欲引偏歸圓。則開示其偏圓。言此是偏。此是圓。令得從偏入圓也。具此二義。故稱導師。次眉間下二句。是超頌放光。雨曼下六句。追頌雨華。而此下二句。頌動地。時四下四句。頌眾喜。初何故二字。乃直貫下耳。 △二頌他土瑞。又二。初頌十種法界。 眉間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皆如金色。從阿鼻獄。上至有頂。諸世界中。六道眾生。生死所趣。善惡業緣。受報好醜。於此悉見。 初中但舉六凡。以該四聖也。言萬八千土皆如金色者。非秪如黃金之色而已。蓋如來眉間所放之光。全體是中道不思議智。則所照之土。全體是中道不思議境。今以智光。照乎理境。則一究竟一切究竟。一自在一切自在。一清淨一切清淨。故言皆如金色也。善惡業緣等者。善有不殺等十。各為上中下三品。惡有殺盜等十。亦各上中下三品。善之上品。感天之好報。乃至下品。感修羅之好報。若對人天。猶丑而非好也。以其心存嫉妒等故。惡之上品。感地獄之丑報。乃至下品。感畜生之丑報。應細推之。三惡等報明其丑。三善等狀明其好。故因果業緣之善惡。受報之好醜也。 △二頌五時法化。分二。初頌前二時。二頌後三時。初又二。初華嚴。 又睹諸佛。聖主師子。演說經典。微妙第一。其聲清淨。出柔軟音。教諸菩薩。無數億萬。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各於世界。講說正法。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生。 又睹者。謂光中所照。萬八千士。不獨見十種法界。更能見五時法化。故言又睹也。諸佛者有二義。一是說華嚴。千丈盧舍之報身。報必具乎法應。則一身之中三身圓備。故言諸佛。二是光中所照。萬八千土。所有諸佛也。聖主師子者。聖中之主。人中師子也。如世之師子。乃百獸中主。師子若出。百獸潛藏。師子若吼。百獸腦裂。故如來出世。魔障隱蔽。如來說法。邪法破壞。猶如世間之師子。故稱聖主師子也。聖主之義。微細推之。與弘傳序中。釋大聖之義同。此舉其能說之佛。演說經典。乃正舉其所說之法也。經典者。即華嚴圓滿修多羅也。演說者。由華嚴所詮。秪是法界一理。從一法界理。演之而為事法界。演之而為理法界。演之而為事理無礙法界。演之而為事事無礙法界。故言演說經典也。微妙第一者。既是圓滿修多羅。圓而無偏。滿而無缺。故言微妙。時居最初。又是頓部。故言第一耳。其聲下二句。是明其說法之音聲。教諸下二句。是明其所被之根機。音聲而雲清淨柔軟者。若言如來有六十四種梵音。中間離穢濁者為清淨。不剛強者為柔軟。此乃一往耳。若克實推之。當知華嚴兼別明圓。則有別有圓。今言聲清淨者。乃是說別教之聲。言柔軟音者。乃是說圓教之音。蓋華嚴為權機。則說別教。而就別所明。必須斷煩惱而證菩提。斷生死而證涅槃。離二邊以顯中道。離九界而顯佛界。所謂緣理斷九。唯詮清淨真如。故說教之聲。亦隨之而清淨也。為實機則說圓教。而圓教所明。不須斷煩惱。而證菩提。即煩惱便是菩提。不須離生死。而證涅槃。即生死便是涅槃。即二邊便是中道。即九界便是佛界。既其當體全是。則不須翻破。此乃最為柔和者。最為軟順者。所以說教之聲。亦隨之而柔軟也。教諸菩薩等者。若總就所照而言。則有萬八千土之菩薩。故言諸菩薩無數億萬。若單就一土而言。則有別圓兩教之菩薩。即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龍八部等。故言諸菩薩無數億萬也。梵音等二句。謂華嚴所詮。豎則徹於三諦之表。橫則窮乎法界之邊。故所有之梵音。既其深而且妙。如是深妙之音。自然令人身心可悅。而樂為聽聞者。故言梵音深妙令人樂聞也。又可梵音深妙。是結上所明之聲也。清淨故深。柔軟故妙。令人樂聞。是結上所被之機也。人即兩教菩薩。別之權機。則樂聞清淨之深音。圓之實機。則樂聞柔軟之妙音也。各於世界者。萬八千土。莫不皆然也。講說正法者。明說圓也。即不偏之謂。法有三種。三法皆圓。故言正法。言三法者。一是心法。二是佛法。三是生法。此之三法。若各各差別。則是偏而非正。華嚴明三無差別者。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既無差別。則正而無有偏。故名正法。種種下明說別也。若在佛意。唯欲說圓直令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但機有權。還當為說歷別行布之法。而後歸之於圓。故言種種因緣也。以無量喻照明佛法者。如來雖為權機。說於別教。究竟直指歸元。在於圓故。說無量之喻。照明佛之正法。如世欲破於暗。須假燈炬照明。今佛說法。亦復如是。用別以照明乎圓。使得開示悟入。故云以無量喻(云云)。則知又睹二句。是舉能說。舍那之主也。演說二句。是舉所說。華嚴之部也。其聲二句。是結上所明之聲也。各於下六句。是明其部內所有之教。演說正法是圓。種種無量是別也。又可前二行半。就一佛一土說。次一行半。就一一佛。一一土說。有雲後之六句。應分屬阿含。雖似有理。第正法佛法。難就權乘說耳。 △二阿含三。初明聲聞。 若人遭苦。厭老病死。為說涅槃。盡諸苦際。 遭苦者。苦有因果不同。苦因即八十八使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苦果即三界二十五有。生死之果報也。厭老病死者。由遭於苦。故生厭離也。苦有八種。今略舉其三。故言老病死也。人云老時。則精氣衰微。諸根暗塞等。故老是苦。四大不調。即有於病。地大不調。即有沉滯之病。水大不調。即有壅腫之病。火大不調。即有煩燥之病。風大不調。即有振掉之病。若有於病。則坐臥不安。百節疼痛。故病是苦。人若死時。則風刀解體。及悶絕等。故死是苦也。為說涅槃者。涅槃有二。謂有餘無餘也。但斷子縛。果縛猶存。名有餘。灰身泯智。子縛果盡。名無餘。此就小乘說。若約大乘。唯佛所證。乃無餘耳。盡諸苦際者。其人既遭苦。而厭生死。則必志求涅槃。今乃為其說於涅槃。則逗其機宜。自然依之修習。所有八十八品之見惑。八十一品之思惑苦因。三界二十五有生死之苦果。從是而能淨盡除滅。故云盡諸苦際也。 △二明緣覺。 若人有福。曾供養佛。志求勝法。為說緣覺。 聲聞三生修福。緣覺百劫修福。故云有福。言勝法者。緣覺之法。比聲聞而勝也。聲聞之法。但斷正使。不能侵習。緣覺更侵習氣。故言勝也。 △三明菩薩。 若有佛子。修種種行。求無上慧。為說淨道。 言佛子者。指六度菩薩。自利利他。堪紹如來家業。不同二乘之自利。故稱佛子。修種種行。即三藏中。事六度也。無上慧者。即三藏佛。所有之一切智也。淨道者。三藏所詮。全是生滅。菩提煩惱。更互相傾。須破煩惱而得菩提。斷生死而有涅槃。故言淨道也。 △二頌後三時二。初結前生後。二次第陳問。初又二。初結前。 文殊師利。我住於此。見聞若斯。 我住於此者。住於此土靈山法會也。見聞若斯者。見聞彼萬八千土也。如上華嚴之諸佛菩薩。阿含之三乘聖眾。為見華嚴之演說經典等。阿含之為說涅槃等。故云若斯者。總指前二時中。所見所聞。耳。 △二生後。 及千億事。如是眾多。今當略說。 及千等者。謂不獨如上見聞而已。更有千億億事。故云及千億事。此千億眾而且多。乃重言之。故云如是眾多。不能一一盡舉。但當略而說之。故云今當略說。則知下去所明。皆為略說耳。 △二次第陳問。分二。初總問。 我見彼土。恆沙菩薩。種種因緣。而求佛道。 恆沙菩薩者。以後三時。有四教菩薩故也。六蔽為因。六度為緣。四教不同。故言種種。求佛道者。指四教菩薩也。 △二別問。初十五行。乃次第問六度。次十五行半。乃不次第問六度。三有七行。乃問如來涅槃。有雲次第者。是事六度。不次第者。是理六度。有雲雖有次第與不次第。亦無別意。但是因其光中所見而問。此皆無的據。今言初之次第。是問方等。次之不次第。是問般若。後之涅槃。是問涅槃。三時之相。宛然在之。不得作余解也。文分三。初次第問方等。二不次第問般若。三問如來涅槃。初又六。初問檀。 或有行施。金銀珊瑚。真珠摩尼。硨磲碼瑙。金剛諸珍。奴婢車乘。寶飾輦輿。歡喜布施。回向佛道。願得是乘。三界第一。諸佛所嘆。或有菩薩。駟馬寶車。欄楯華蓋。軒飾布施。復有菩薩。身肉手足。及妻子施。求無上道。又見菩薩。頭目身體。欣樂施與。求佛智慧。 金銀等。是舍財。身肉等。是捨身。妻子是外身。手足是內身。次頭目等。是捨命。若舍手足。未必喪命。若舍頭目。命亦喪矣。然諸佛設教。必欲行施者。總由眾生自從一念迷昧已來。自己之物。念念不欲與人。是謂之慳。他人之物。心心欲得於己。此謂之貪。以此慳貪。乃生死根本。若不破此慳貪。則生死何由得出。是以諸佛。教之行施。不但舍財。更於捨身及捨命也。無他。總欲其破慳貪。出生死。是故教其舍財。欲其得出世之法財。教其捨身。欲其得出世之法身。教其捨命。欲其得出世之慧命。所謂舍不堅而得堅固者是也。彼諸菩薩。能知如來設教之意。所以若財若身若命。或歡喜而布施。或欣樂而施與。回向則向於佛道。志求則求於佛道。使諸佛設教之意。得以不虛。自然稱合佛心。故以為諸佛所嘆也。上來捨身舍財捨命。乃光中所見也。現前有可捨身與命者。無他。此系大菩薩所行。吾佛欲人領會。身之與命尚舍。況身命外之財乎。若能舍財。自當得法財。若能捨身捨命。自當得法身慧命。故亦大菩薩行也。 △二問屍。 文殊師利。我見諸王。往詣佛所。問無上道。便舍樂土。宮殿臣妾。剃除鬚髮。而被法服。 言諸王者。必有餘人。若舉其王。自該得臣民等。故但言王也。樂土是所依者。宮殿是所居者。臣妾是所御者。此皆難捨者。而能舍之。則其易舍者。可知矣。既皆舍而除鬚髮。被法服。所謂三衣覆體。嚴淨毗尼。故是屍也。又總論不出三聚。初往詣二句。是攝善法戒。次便舍二句。是攝眾生戒。次剃除二句。是攝律儀戒。 △三問忍。 或見菩薩。而作比丘。獨處閒靜。樂誦經典。 閒靜者。離眾務為閒。無熱鬧為靜也。 △四問進。 又見菩薩。勇猛精進。入於深山。思惟佛道。 無怯弱為勇猛。無閒雜為精進。深山不同塵寰市井。自無擾害。內心易為安靜。所以得思惟佛道也。 △五問禪。 又見離欲。常處空閒。深修禪定。得五神通。又見菩薩。安禪合掌。以千萬偈。贊諸法王。 初一行。是三乘次第禪。次一行。是一乘圓頓禪也。此一往分。若細論之。深修禪定一句是總。以其不止世間禪。及出世間禪。更有出世上上禪。故云深修禪定。是總也。得五神通。與又見等。方分三乘一乘。次第圓頓耳。得五神通者。蓋神通有報得者。有修得者。有證得者。諸天所有之通。乃報得。三乘所有之通。乃修得。如來所有之通。乃證得。今言得五神通。亦非報得。亦非證得。乃修得也。 △六問慧二。初自行。 復見菩薩。智深志固。能問諸佛。聞悉受持。 智深等者。智即能觀之智也。由此菩薩。能以上品寂光。而為所觀之境。此境最為甚深。今以此境。而發乎智。則智亦隨境而深。如函大蓋亦大。故言智深也。然境既極其深。則非堅固之心志。自不能觀。今既能觀。則其所有之心志。自然堅固。而無漏失故言志固也。以其智深。所以能問諸佛。以其志固。所以聞悉受持。何者。蓋無智之人。則不能問。雖有智而不深。亦不能問佛。今不唯能問。而且能問諸佛。則其所有之智。豈不深乎。又無志之人。則不能持。雖有志而不固。亦不能悉持。今不唯能持。而且能悉受持。則其所有之志。豈不固乎。 △二化他。 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講法。欣樂說法。化諸菩薩。破魔兵眾。而擊法鼓。 定慧具足者。非究竟具足。乃分證具足也。由能修於止觀。以止止散。故能得於定。以觀觀昏。故能得于慧。當止之時而昏。還即以觀而觀乎昏。則定中亦具于慧。當觀之時而散。還即以止而止乎散。則慧中亦具於定。由因中止觀均調。故至果上。定慧具足也。欣樂說法者。即以具足定慧之法。為眾說之。無少吝惜。故云欣樂說法也。破魔兵者。梵語魔羅。此雲殺者。以其能害行人法身慧命故。亦云劫者。以其能劫行人功德法財故。然魔兵雖眾。不出強軟二種。強即現為長蛇猛獸神鬼怪異等。令行人生畏懼心。不得止觀現前。軟即現為父母妻子兄弟眷屬等。令行人生愛染心。亦不得止觀現前也。此二種之魔。若來惱亂。菩薩亦無別法為破。只是定慧。全體現前。則不破而自破矣。如何以定慧而破於魔。蓋魔惱人。須乘行人之便。行人心若散亂。魔便乘虛而入。以為作惱。若一心禪定。魔何得便而入。又魔雖作惱。而我禪定現前。尚不見有內之身心可得。而更何有外之強軟二種之魔事乎。所謂以定而破於魔也。如何以慧而破於魔。蓋了達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佛尚不可得。而況有於魔乎。此所謂以慧而破於魔也。擊法鼓者。如諸佛破魔之後。必成道。成道之後。必說法。今菩薩亦然。故言擊法鼓也。次第問方等已竟。 △二不次第問般若。為七。初問禪。 又見菩薩。寂然宴默。天龍恭敬。不以為喜。又見菩薩。處林放光。濟地獄苦。令入佛道。 般若中先問禪者。蓋非禪不智。故先以禪為問也。不以為喜者。非見天龍恭敬。我故不理。而雲不以為喜。乃禪定現前。而天龍恭敬。便了不可得。既不可得。那得為喜。濟地獄苦者。即悲拔於苦。既言地獄。為是最深之苦。最苦者。尚能濟拔。其次者可知。令人佛道者。即慈與於樂。既言佛道。乃是最上之乘。既與最上。而不與人天二乘等。中下之樂。亦可知矣。 △二問進。 又見佛子。未嘗睡眠。經行林中。勤求佛道。 未睡眠者。六識昏迷為睡。四肢放倚為眠。菩薩行於精進。六識不昏迷。四肢不放倚。故言未嘗睡眠也。經行求道。如般舟三昧。九十日中。除住坐臥。余常行者是也。 △三問屍。 又見具戒。威儀無缺。淨如寶珠。以求佛道。 言具戒者。若攝律儀戒。若攝善法戒。若攝眾生戒。皆悉具足也。威儀等者。謂三種之戒。皆悉具足。就其律儀一種而言。圓滿淨潔。而無缺染。猶如寶珠圓淨。而無缺染也。如是具足諸戒。不求人天。不求二乘。不求偏漸菩薩。唯求無上佛道。故言以求佛道也。 △四問忍。 又見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惡罵捶打。皆悉能忍。以求佛道。 忍辱力者。辱是所忍之境。即惡罵捶打也。忍是能忍之心。若但能忍於辱。而猶有能忍所忍。雖明忍辱。不得名力。今外不見有所忍之境。內不見有能忍之心。故言住忍辱力也。 △五又禪。 又見菩薩。離諸戲笑。及痴眷屬。親近智者。一心除亂。攝念山林。億千萬歲。以求佛道。 此二行。重問禪。離諸戲笑者。戲笑令人心生散亂。是故離之。修禪定者。眷屬本當遠離。而況痴者乎。此戲笑及痴眷屬。乃是所離者。若所近者。乃有智也。故云親近智者。所以智者。善能了知種種禪定者也。不但知世間禪。亦能知出世間禪。又能知出世一一禪。是故修禪菩薩。親近者。唯願決之。何禪為淺。何禪為深。何禪是偏。何禪是圓。乃棄於偏淺。修於圓深也。 △六問檀。 或見菩薩。餚膳飲食。百種湯藥。施佛及僧。名衣上服。價值千萬。或無價衣。施佛及僧。千萬億種。栴檀寶舍。眾妙臥具。施佛及僧。清淨園林。華果茂盛。流泉浴池。施佛及僧。如是等施。種種微妙。歡喜無厭。求無上道。 初四行。正明行施。飲食。醫藥。衣服。臥具四事。及舍宅園林等。皆所施也。次一行。明行施意。言種種微妙者。若一往就文而論。如上所施飲食。乃甘美者。衣服乃無價者。園林乃清淨者。故言種種微妙。若克實據義而推。謂行種種施時。皆以般若妙慧運之。內不見有能施者。外不見有能受者。中間亦不見有所施之物。唯一真空實相。故云種種微妙。既能了達。唯一真空實相。自當生大歡喜。而無厭怠也。此亦無他。上欲求極果菩提耳。故云如是(云云)。 △七問慧。 或有菩薩。說寂滅法。種種教詔。無數眾生。 此一行。是文字般若。說寂滅法者。寂滅法乃般若之體。離於四句。絕乎百非。故稱寂滅。既其寂滅。則尚不可以心而思。那可以言而議。然有因緣時。亦得說也。則不妨無說中而有於說。故言說寂滅法也。種種教詔無數眾生者。既有因緣。亦可得說。蓋非一種而已。寂滅般若。本雖一法。由其機不同。故其說亦異。總由般若一會。有通別圓三種之機。或說寂滅法。為無生般若。以教詔通教之機。或說寂滅法。為無量般若。以教詔別教之機。或說寂滅法。為無作般若。以教詔圓教之機。故云種種等也。 或見菩薩。觀諸法性。無有二相。猶如虛空。 此一行。是觀照般若。觀諸法性無有二相者。觀即能觀之智。諸法即所觀之境。以智而照乎境。則全境是智。以境而發乎智。則全智是境。此能所同源。境智一體。故無有二相也。既境外無智。智外無境。無二相可得。若假喻而發明。猶如虛空一般。而虛空之外。無別有虛。空秪一相耳。又一解。謂般若之體。唯一寂滅之相。為化他故。所以說為無生無量無作之不同。然觀諸法之性。元無二相。唯一寂滅而已。猶如虛空無二相。唯一澄寂耳。故云觀諸法等(云云)。 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妙慧。求無上道。 此一行。是實相般若。謂諸法之體。本一實相。而無可著。由迷故實相。故凡夫則念念著有。二乘則念念著空。偏漸菩薩。則念念著中。雖所著之不同。皆名心有所著。佛子能以實相般若。照了諸法。全體實相。自不同凡夫著有。二乘著空。菩薩著中。故言心無所著。言妙慧者。既不同凡夫二乘。菩薩所著。則其所觀之有。乃是妙有。所觀之空。乃是真空。所觀之中。乃是圓中。法法皆妙。相相俱真。舉一有。有即不思議之妙慧。舉一空。空即不思議之妙慧。舉一中。中即不思議之妙慧。妙慧為因。必克妙果。故曰以此(云云)。然般若。名雖有三。體止是一。同一不思議妙智。就體。則雲實相。就宗。則雲觀照。就證得起用。則雲文字。不同歷別前後不相攝也。不次第已竟。 △三問如來涅槃二。初總明。 文殊師利。又有菩薩。佛滅度後。供養舍利。 △二別明。 又見佛子。造諸塔廟。無數恆沙。嚴飾國界。寶塔高妙。五千由旬。縱廣正等。二千由旬。一一塔廟。各千幢幡。珠交露幔。寶鈴和鳴。諸天龍神。人及非人。香華伎樂。常以供養。文殊師利。諸佛子等。為供舍利。嚴飾塔廟。國界自然。殊特妙好。如天樹王。其華開敷。 此明供養舍利。又見等。塔相與數也。供佛形像曰廟。供佛舍利曰塔。故云塔廟。寶塔下。塔之量也。一一下。塔之莊嚴也。幢以摧邪豎正為義。故叢林中。或鐵鑄。或石造。取其堅固高聳耳。幡以翻邪入正為義。故供具中。或紗羅。或綾帛。皆可造。取其輕揚動轉耳。諸天下。塔之供養也。文殊下。釋上嚴飾國界也。謂造此恆沙之塔廟。本欲供佛舍利。元無心於嚴飾國界。但國界。有此高妙寶塔。自然嚴飾。而殊特妙好也。若假喻明之。猶如天樹王華開敷。元無心莊嚴於帝釋天宮。但帝釋天宮。有此天樹王華。自然成於莊嚴。而妙好耳。故云文殊(云云)。 △二結請二。初標意。 佛放一光。我及眾會。見此國界。種種殊妙。諸佛神力。智慧希有。放一淨光。照無量國。我等見此。得未曾有。 △二請答。 佛子文殊。願決眾疑。四眾欣仰。瞻仁及我。世尊何故。放斯光明。佛子時答。決疑令喜。何所饒益。演斯光明。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記。示諸佛土。眾寶嚴淨。及見諸佛。此非小緣。文殊當知。四眾龍神。瞻察仁者。為說何等。 佛子文殊者。世間知父莫如子。文殊既為佛子。則能知佛。所以請雲。佛子文殊也。仰瞻等者。謂四眾之仰瞻。及我是欲我彌勒問。故云世尊何故放斯光明。見四眾之瞻仁。是欲文殊仁者答。故請雲。佛子文殊。願決眾疑也。此四句。乃彌勒。出四眾瞻仰之意。何所下。方是為其問耳。演斯光明者。蓋由光明。而見彼土諸佛。演於華嚴。乃至演於涅槃。故言演斯光明也。所得妙法者。即佛知見。長遠壽量。為所得之妙法也。彌勒此云為欲說此者。以下文有法說。喻說。因緣說。乃至長遠壽量等說也。此中云為當授記者。以下文有授上根記。中根記。下根記。乃至授法身等記也。此則知彌勒之問。乃為眾而問。非不知也。文殊當知等者。謂汝文殊。應當了知。四眾龍神。上來瞻仁及我。及我是欲我問。我已問矣。瞻仁是欲汝答。汝應答矣。故云文殊當知。四眾龍神。瞻察仁者。為說何等。為說何等者。謂如來既放斯光明。還是欲說所得妙法耶。還是欲為授記耶。抑亦舍此二途。更有說耶。故云為說何等也。 △二文殊酬答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三。初惟忖。 爾時文殊師利。語彌勒菩薩。摩訶薩。及諸大士。善男子等。如我惟忖。今佛世尊。欲說大法。雨大法雨。吹大法螺。擊大法鼓。演大法義。 長行。疏文分四。今合為三。初爾時下惟忖。與疏同。二諸善下證驗。合疏略廣為一耳。三今見下結判。即疏分明判答也。初爾時者。即彌勒說偈。陳問方畢之時也。語彌勒者。彌勒乃是正發問者。故語也。及諸大士等者。靈山一會。若菩薩。若二乘。若四眾。若天龍。無不生疑。故文殊酬答彌勒。以及諸大士等也。如我惟忖者。惟即思惟。忖即忖度。文殊意謂。彌勒問雲。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記。然我不能決定答之。但可惟古忖今。依稀仿佛而已。故云如我惟忖耳。欲說大法等五句。乃正惟忖也。此五句。須約兩番解釋。初望前現瑞。次約後正宗。望前者。欲說大法一句。是答說法瑞也。欲者。將然未然之謂。此欲字。要貫下四句。意謂我惟今如昔。忖昔如今。世尊現種種瑞。初說無量義經。則知欲說大法矣。何以知之。惟昔佛說無量義。明從一法。出於三乘五教。七種方便。無量諸法。一番表報之後。即便說於大法。還收三乘五教。七種方便。無量諸法。以歸一法。昔佛既爾。今佛亦然。故知今佛既說從一出諸之無量義。還應欲說收諸歸一之大法也。故云欲說大法。次雨大法雨一句。是答雨華瑞也。又忖昔佛。說法入定已。天雨四華。一番表報之後。則有無量菩薩。成於住行向地四十位之圓因。而得滋潤慧命。增長法身。昔佛既爾。今佛亦然。故知今佛說大法。入定之後。天雨四華。還應欲潤而增長也。故云雨大法雨。次吹大法螺一句。是答眾喜瑞也。又忖昔佛。四眾歡喜。一番表報之後。則改三乘為一乘。改九界。歸佛界。昔佛既然。今佛亦爾。今佛四眾歡喜之後。還應欲吹大法螺。令四眾改九界三乘。而歸佛界一乘也。故云吹大法螺。次擊大法鼓一句。是答動地瑞也。我忖昔佛六種動地。一番表報之後。則有菩薩。翻破六位無明。今佛亦六種動地。還應欲擊大法鼓。令一切眾生。翻破六位無明也。故云擊大法鼓。次演大法義一句。是答放光瑞也。我忖昔佛。放眉間光。照萬八千土。一番表報之後。則令諸眾生。得聞無上大法。而使究竟成就。今佛放眉間光。照萬八千土。還應欲演大法義。令一切眾生。鹹得究竟成就也。故云演大法義。就此五句。答前現瑞。唯無入定。然雨華等四瑞。皆由入定而現。則舉其四。自兼入定矣。若約後正宗。釋此五句。初欲說大法一句。是總明成於四十位圓因也。意謂。如我惟忖昔佛。現瑞相之後。即便說於大法。而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成於住行向地四十位之圓因。今世尊。既現於瑞應。亦欲說於一乘圓實之大法。而令一切鹹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成於四十位之圓因也。次雨大下四句。是別明成於四十位圓因也。雨大法雨。是明十住。開佛知見也。蓋雨有潤長之義。若聞妙法。自能開佛知見。從初住至十住。所有慧命。分分潤澤。所有法身。分分增長。故云雨大法雨也。吹大法螺。是明十行。示佛知見也。蓋螺有改轉號令之義。若說大法。則能令眾生示佛知見。則改十住之號。而為十行。故言吹大法螺也。擊大法鼓。是明十向。悟佛知見也。蓋鼓有警䇿之義。若說大法。則能令眾生悟佛知見。警覺䇿進。從於十行。而至十向。故言擊大法鼓也。演大法義。是明十地。入佛知見也。蓋演有明其所以之義。若說大法。則能令眾生入佛知見。而成十地。即破四十品無明。顯四十分三德。比前之住行向為深。故云演大法義也。然惟忖一文。就前約後。兩番消釋。義無不盡。旨無不得者矣。 △二證驗。分二。初總驗。 諸善男子。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放斯光已。即說大法。是故當知。今佛現光。亦復如是。欲令眾生。鹹得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故現斯瑞。 過去等者。謂我上所答。豈無的據。乃於過去諸佛所。曾見之瑞。而作此言。今則援古以實驗之。且先總明。故言我於諸佛(云云)。欲令眾生等者。蓋今佛既如昔佛。欲說大法。何不直為演說。而必先現種種之瑞。方乃說耶。當知所說之法。但可以此聞彼不聞。彼聞此不聞。今乃欲令一切眾生。若彼若此。鹹得聞知難信難解之法。則必須驗其常情。生其樂欲。故先現此種種之瑞也。然以何等法。為難信者。若說三乘是三乘。一乘是一乘。九界是九界。佛界是佛界。此是易信之法。今經則會三乘為一乘。則全三是一。一外無三。開九界成佛界。則全生是佛。佛外無生。此三一圓融。生佛平等之法。乃最為難信者也。言鹹得聞知者。蓋四十年前。未嘗不說。未嘗不聞。未嘗不知。而不得令一切世間咸聞咸知。如華嚴三無差別。阿含無生忍。方等之實相。般若之真空。此皆難信之法。未嘗不說。但華嚴圓人聞知。別人則不聞知。阿含秘密邊聞知。顯露邊則不聞知。方等般若。亦唯圓人聞知。前三教人則不聞知。是則四十年前。雖說難信難聞難知之法。故不名鹹得聞知。今乃欲說圓妙大法。開九界同一佛界。會三乘同一佛乘。則無論其是凡夫是二乘是偏漸。皆欲使其聞知難信難解之法。鹹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此非小可之事。必須驗其常情。增其渴慕。所以見此種種之瑞也。則知現瑞。莫非為佛知見。故前文眾集。表報妙人。現瑞表報妙理。疑念表報妙行。問答表報妙教。所以發起。全以正說為發起。正說。全以發起為正說也。此序正之大旨。不可不知者。 △二別驗。分三。初明最初一佛。二明中二萬佛。三明最後一佛。初又三。初舉時分。 諸善男子。如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 △二出佛號。 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彼佛號日月燈明者。日能照晝。以喻彼佛道種智。能知於有。月能照夜。以喻彼佛一切智。能知於空。燈者。能照日月之所不及。以喻彼佛一切種智。能知於中。以彼如來。三智具足。圓觀圓證。就其德以彰名。故號日月燈明。此別號也。如來者。通號也。應供者。智斷二德。皆悉具足。故應受一切眾生供養也。正遍知者。若但知有不知空。知空不知中。知中不知空有。此不為遍知。但知有而不知空。則所知之有非妙有。不能一有一切有。乃至但知中而不知空有。則所知之中非圓中。不能一中一切中。所以不名正知也。彼如來不但知有。亦知空。不但知中。亦知空有。故為遍知。既三智圓知。則所知之有。乃是妙有。而一有一切有。乃至所知之中。是圓中。而一中一切中。故名正知也。明行足者。明即是慧。行即是福。若有慧無福。慧乃成狂。有福無慧。事不即理。彼如來則福之與慧。悉皆具足。故稱明行足也。善逝世間解為一號。以其能即生死。而到涅槃。故稱善逝。雖到涅槃。而不著涅槃。還入生死。度脫眾生。故稱世間。雖在世間。而不為世間所染。故稱為解也。無上士。無上之道。唯佛獨證。超世出世之士。故名無上士也。調御丈夫者。由如來能說諦緣之法。調凡夫著有之眾生。以歸於空。能說六度之法。調二乘著空之眾生。以歸於有。能說圓頓一乘之法。調偏漸菩薩之眾生。以歸於中。故稱調御丈夫也。天人師者。三界之大師。四生之慈父。梵語佛陀。華言覺也。自覺覺他。覺行滿足。三覺圓。萬德具。故稱佛也。具上九號。世出世之尊崇。故稱世尊也。 △三明說法。又三。初說頓教同。 演說正法。初善中善後善。其義深遠。其語巧妙。純一無雜。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說法中。具明五時。演說正法者。大中至正之法也。若心佛眾生。三有差別。則不得名正。華嚴明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名正法。初善者。謂華嚴能詮之教是善。即圓滿修多羅也。中善者。謂華嚴所詮之理是善。即大總相法界也。後善者。謂華嚴所起之行是善。即不思議普賢行也。教為能詮。故言初。行依理起。故稱後。理為所詮。復是所依。介於教行兩楹之間。故名中。能詮教既圓滿。所詮理即法界。所起行是普賢。故皆是善。有人謂。三善為三乘。不知彼經唯是別圓。那有三乘也。其義下釋成也。義深遠者。是釋成中善。謂所詮之理是善。故其義深遠也。豎則徹於三諦。無能測其底里。故云深。橫則窮於法界。無能盡其邊涯。故言遠。又華嚴所詮之理。具乎二教。別義為深。以次第故。圓義為遠。以圓融故。其語巧妙。是釋成初善。謂由能詮之教是善。故其語巧妙也。言巧妙者。以華嚴雖兼別。其意正在圓。但由純圓。難以信解。故兼別以為助顯。以別為助。故言巧。得顯於圓。故言妙也。純一等者。是釋成後善。謂由所起之行是善。故純一無雜等也。唯一普賢不思議妙行。故言純一。無有漏無漏凡小之行。故言無雜。能破惑謂之清。能顯德謂之白。破惑則惑無不破。若見思。若塵沙。若無明。究竟皆破。顯德則德無不顯。若法身。若般若。若解脫。究竟咸顯。故言具足清白也。又別教之行。乃獨菩薩法。故言純一。圓教之行。則無非佛因。故言無雜。別則須破煩惱而證菩提。斷生死而顯涅槃。故言清。圓則不須翻破。煩惱生死。本來全是菩提涅槃。故言白也。 △二說漸法同。 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 此乃說於阿含三藏。正化二乘。與今佛說漸初同也。 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 此方等般若二時中。具有四教菩薩。故言諸也。六波羅蜜。亦四教不同。藏教。是有相六波羅蜜。通教。是無相六波羅蜜。別教。是亦有相亦無相六波羅蜜。圓教。是非有相非無相六波羅蜜。此與今佛說漸中漸末同矣。 △三會圓教同。 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種智。 此說法華也。言若二乘若菩薩。至此皆開佛知見。得無上菩提。成於一切種智。故云令得(云云)。阿含漸初。方等般若。漸中漸末。及會漸歸頓。只是三乘之文。今約文分。所以為諸聲聞等屬阿含。為諸菩薩等屬二酥。令得阿耨等。乃會歸。只此一文。四味全收。此乃文殊巧說。經家巧集。天台之巧釋耳。 △二明中二萬佛。 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如是二萬佛。皆同一字。號日月燈明。又同一姓。姓頗羅墮。彌勒當知。初佛後佛。皆同一字。名日月燈明。十號具足。所可說法。初中後善。 所可說法等者。謂所有可說之法。無不皆善也。論其法體。本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說稱於機。故言所可說法。同上一佛之華嚴。教行理三。莫不是善。故曰初中後善。若就所可二句。具明三時亦得。若別圓機之因緣。則頓法可說。即稱彼機。而說華嚴。是為初善。若有四教機之因緣。則漸法可說。即稱彼機。而說阿含方等般若。是為中善。若有純圓機之因緣。則非頓非漸之法可說。即稱彼機。而說法華。是為後善。華嚴則時部居先。故言初。法華乃終窮極唱。故言後。三味。則介乎乳及醍醐之兩楹。故稱中。若初中後。莫不稱機。故名善也。 △三明最後一佛。又三。初明已同。 其最後佛。未出家時。有八王子。一名有意。 有人云。昔佛有八子。今佛但一子。云何是同。今言數雖不等。而有子同也。一名有意者。有即妙有。所謂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是也。由此王子。能了達現前介爾一念意識。全體具足。三千性相之妙有。還依之而為圓觀圓照。乃就其德以彰名。即名有意也。 二名善意。 善即六度萬行眾善也。由此王子。即介爾意識。能遍入萬行眾善之門。故名善意也。 三名無量意。 法性之體。充塞法界。是為無量。由此王子。能知介爾一念心中。具足此之法性。故云無量意也。 四名寶意。 諸佛所有功德法財。是謂之寶。由此王子。能於一念因心之中。積集諸佛所有功德法財。故名寶意也。 五名增意。 三德分顯。名之為增。由此王子。能於現前介爾一念之心。以為能觀。亦即此而為所觀。所得三德。分證顯著。就其所顯以彰名。即名增意也。 六名除疑意。 除疑者。除即除斷。疑即疑惑。由此王子。即於一念意識之中。而能圓斷三惑。故名除疑也。 七名響意。 響即如聲之有響。由此王子。能於一念意識之中。內冥乎理。外觀乎機。從是而應機說教。以教逗機。如谷之答響。故名響意也。 八名法意。 法即八萬四千法藏也。由此王子。能於一念意識之中。悉能受持諸佛法藏。故名法意也。 是八王子。威德自在。各領四天下。是諸王子。聞父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悉舍王位。亦隨出家。發大乘意。常修梵行。皆為法師。已於千萬佛所。植諸善本。 有人云。是八王子之名。皆是在俗之稱。那可以法門解釋。殊不知八王子。久已植諸善本。故一出家。便能發大乘意。而為法師。如此。則豈不預知法門。而定以俗為名耶。故皆約法門為釋。言發大乘意者。即發於上求下化四弘誓願也。慈悲喜舍之四無量心。名為梵行。念念時時處處無不行之。故云常修也。 △二明今同二。初現瑞同。二疑念同。初又二。初此土六瑞與今佛同。 是時日月燈明佛。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說是經已。即於大眾中。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普佛世界。六種震動。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及諸小王。轉輪聖王等。是諸大眾。得未曾有。歡喜合掌。一心觀佛。爾時如來。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佛土。靡不周遍。 六瑞義如前釋。今但讀其文。結雲。此是說法瑞也。乃至第六雲。此是放光瑞也。 △二他土六瑞與今佛同。 如今所見。是諸佛土。 如今等者。謂今佛一光東照。萬八千土之中。十種法界。五時法化。靡不顯現。故言如今所見(云云)。 △二疑念同。 彌勒當知。爾時會中。有二十億菩薩。樂欲聽法。是諸菩薩。見此光明。普照佛土。得未曾有。欲知此光。所為因緣。 既生疑念。亦應有問有答。但略之耳。 △三明當同。又三。初顯同。二釋疑。三結會。初分七。初因人同。 時有菩薩。名曰妙光。有八百弟子。 菩薩名妙光者。由此菩薩。能以三智圓照三諦。全智即境。全境即智。境智圓融。不可思議。故名妙光也。有八百弟子一句。乃是伏難。為下釋疑中。作一張本耳。 △二說法同。 是時日月燈明佛。從三昧起。因妙光菩薩。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因妙光等者。即是當機也。然彼佛明菩薩為當機。今佛以聲聞為當機。云何是同。應知彼則妙光。化事已成。故稱菩薩。今則身子。化事未成。故名聲聞。宜知妙光。在法華已前。未嘗不是聲聞。身子在法華已後。亦應得是菩薩也。教菩薩法者。二乘得聞此經。大乘機動。則亦是菩薩耳。佛所護念者。以久默斯要。不務速說也。 △三時節同。 六十小劫。不起於座。時會聽者。亦坐一處。六十小劫。身心不動。聽佛所說。謂如食頃。是時眾中。無有一人。若身若心。而生懈倦。 六十小劫謂如食頃者。總由樂法心切。故能見長為短。心若愁悶。則短時亦見為長也。有人云。彼佛六十小劫。謂如食頃。今佛五十小劫。謂如半日。何以彼多十劫。尚如食頃之短。今少十劫。反如半日之長耶。殊不知促長為短。全由如來之神力。若多促之。則六十劫。亦如食頃。若少促之。則五十劫。亦如半日。未有能促五十劫為半日。而不能促六十劫為食頃也。 △四唱滅同。 日月燈明佛。於六十小劫。說是經已。即於梵魔沙門。婆羅門。及天人阿修羅眾中。而宣此言。如來於今日中夜。當入無餘涅槃。 中夜入涅槃者。如來必從中日而生。中夜而滅。蓋有所表也。諸佛如來。既五住究盡。二死永亡。何得有生有滅。今所以有生有滅者。乃欲化度眾生。故現生滅。實非生滅。所謂生未嘗生。滅未嘗滅耳。今言中日生。中夜滅。蓋中日雖陽盛。後分屬於陰。如來由此而生。表生未嘗生也。中夜雖陰盛。後分屬於陽。如來由此而滅。表滅未嘗滅也。既生未嘗生。滅未嘗滅。雖數數現生。數數現滅。乃是為化眾生。實非有生滅也。 △五授記同。 時有菩薩。名曰德藏。日月燈明佛。即授其記。告諸比丘。是德藏菩薩。次當作佛。號曰淨身。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佛授記已。便於中夜。入無餘涅槃。 菩薩。名德藏者。以能含藏諸佛所有功德法財。故以彰其名也。又自能入三德秘藏。復能化他。同入其中。故名德藏也。然日月燈明佛起定。因妙光說法華經。乃授記德藏者。應知妙光。同乎身子。則說法中。已授記矣。今德藏。乃在唱滅之後。所授且是補處。則知但取授記同而已。非沾於當機一人而論也。言佛號淨身者。淨謂能破眾惑。身謂能聚眾德。以由德藏菩薩。在因之時。惑無不破除。德無不積聚。故果上之號。為淨身也。 △六滅後同。 佛滅度後。 此滅後與下通經。依疏注只作一科。今分為二者。以下偈頌。有分布舍利。起塔求道諸文。固與妙光持經演說。顯判兩節也。故分之。 △七通經同。 妙光菩薩。持妙法蓮華經。滿八十小劫。為人演說。 △二釋疑二。初釋文殊與釋迦疑。 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妙光教化。令其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諸王子。供養無量。百千萬億佛已。皆成佛道。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 疑謂文殊雖雲大智。然居等覺因位。而是弟子。釋迦乃是妙覺。而又是師。云何等覺弟子。能知妙覺師耶。是故釋雲。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乃至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妙光既為八子之師。八子傳傳授記。其最後名然燈。而為釋迦師。逆而推之則釋迦。望妙光。乃九代祖矣。文殊今日。雖為釋迦弟子。推之往昔。元是釋迦之祖。以祖知解。有何疑焉。言妙光教化等者。以八王子。前隨父出家之時。發大乘意。即已發菩提心矣。妙光唯恐其退大取小。故教其所發之心。使不退轉耳。故言令其堅固也。 △二釋彌勒與文殊疑。 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號曰求名。貪著利養。雖復讀誦眾經。而不通利。多所忘失。故號求名。是人亦以種諸善根因緣故。得值無量。百千萬億諸佛。供養恭敬。尊重讚嘆。 疑謂文殊彌勒。同是等覺。何以問必彌勒。而非文殊。答必文殊。而非彌勒。是故釋雲。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號曰求名。如是則彌勒。乃為文殊之弟子。為弟子者應問。文殊乃為彌勒之本師。為本師者應答。又何疑焉。言求名等者。非同凡夫貪名求利。謂之貪著名利。乃由其不達遍計本空。依他幻有。唯一圓成實性。故言貪著利養。乃至而不通利也。 △三結會。 彌勒當知。爾時妙光菩薩。豈異人乎。我身是也。求名菩薩。汝身是也。 △五結判文殊酬答。 今見此瑞。與本無異。是故惟忖。今日如來。當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此文殊酬答。須引佛為證者。若直爾自說。無以證驗。其誰肯信。所謂寄之空言。不若驗之實事。故引古為答也。然須廣引二萬佛者。若但引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證同。則人猶未為之重信。謂彼佛雖爾。今佛豈然。故廣引二萬諸佛。無不皆然。乃人能為之信受矣。又彌勒之問。則以光中所見東方萬八千土為問。乃顯橫。與今佛設化同。文殊之答。則以過去無數劫前所見諸佛為答。乃顯豎。與今佛設化同。總之舉橫舉豎。無不皆同。以顯今佛從定而起。必當說於妙法華經。與十方三世諸佛所說。靡不同者。故一問一答。得與正宗之發起也。 △二偈頌。上長行有三。今惟忖略耳。上證驗中。分總別為二。今但頌別。上別有三。最初中間最後。今但頌初後。不頌中間也。分文為二。初頌證驗。二頌結判。初又二。初頌最初一佛。 爾時文殊師利。於大眾中。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無量無數劫。有佛人中尊。號日月燈明。世尊演說法。度無量眾生。無數億菩薩。令入佛智慧。 初二句。頌時分。次二句。頌佛號。世尊一句。頌華嚴也。即演說正法初善等文。度無量一句。頌上為求聲聞支佛者。說四諦因緣。是阿含也。無數一句。頌上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是方等般若。二時也。令入一句。即令得阿耨菩提。成一切種智。若人天。若二乘。若菩薩。皆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此說法華。具有五時也。 △二頌最後一佛三。初頌已同。 佛未出家時。所生八王子。見大聖出家。亦隨修梵行。 言大聖者。即燈明佛也。大聖之義。如弘傳序釋。出家有三義。一剃除鬚髮者。不論形同法同。同是出家相狀。此出世俗家也。二既得出家。依法修持。破見思煩惱。離分段生死。此出三界家也。三依大乘教。而為修習。更破無明煩惱。更離變易生死。直至等覺。一品無明。一分變易。悉皆得離。此出無明家也。彼佛不唯出世俗三界之家。乃出無明之家也。若八王子。雖止出世俗家。據長行中文。發大乘意。亦可謂出無明家也。 △二頌今同二。初頌現瑞同。二頌疑念同。初又二。初頌此土瑞。 時佛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於諸大眾中。而為廣分別。佛說此經已。即於法座上。加趺坐三昧。名無量義處。天雨曼陀華。天鼓自然鳴。諸天龍鬼神。供養人中尊。一切諸佛土。即時大震動。佛放眉間光。現諸希有事。 言分別者。即從於一法中。分出二法三道四果等。無量諸法。故言廣也。 △二頌他土瑞二。初頌見十種法界。二頌見五時法化。初二。初頌六趣凡夫。 此光照東方。萬八千佛土。示一切眾生。生死業報處。有見諸佛土。以眾寶莊嚴。琉璃玻璃色。斯由佛光照。及見諸天人。龍神夜叉眾。乾闥緊那羅。各供養其佛。 各供養者。天人八部。無不供養。故云各。又是萬八千土之多。故言各也。 △二頌佛說三乘。 又見諸如來。自然成佛道。身色如金山。端嚴甚微妙。如淨琉璃中。內現真金像。 言如來者。既舉其主。伴自攝矣。蓋此法身。凡聖平等。生佛一如。眾生則全體在迷。是以不能顯發。諸佛則能證得本有。故云自然成佛道也。身色二句。明如來之報身。報有二種。若自受用報。則以法門為身。而無色像可見。今言身色如金山。乃被十地機。他受用報。即尊特勝應為身也。以巍巍堂堂。相好莊嚴。故言端嚴甚微妙也。如淨琉璃二句。明如來之應身。從於法報。起於應身。無謀變化。應現無方。假喻發明。猶如金像。現於琉璃之中。內外明徹。而無隔礙也。然乃法報為應耳。 △二頌見五時法化。 世尊在大眾。敷演深法義。一一諸佛土。聲聞眾無數。因佛光所照。悉見彼大眾。或有諸比丘。在於山林中。精進持淨戒。猶如護明珠。又見諸菩薩。行施忍辱等。其數如恆沙。斯由佛光照。又見諸菩薩。深入諸禪定。身心寂不動。以求無上道。又見諸菩薩。知法寂滅相。各於其國土。說法求佛道。 初二句。即說華嚴時。初中後善。乃至具足清白梵行之相也。次一一下一行。聲聞無數。即阿含也。三或有下一行。頌方等也。四又見下一行。頌般若也。又可一一等三行。頌阿含。以具有三乘故。又見等二行。頌二酥。以具諸菩薩故。知法寂滅相者。謂以般若妙智。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去不來。不一不異。不斷不常。如是則生滅一如。去來平等。一異斷常。皆不可得。所謂一切諸法。本寂滅相。不復更滅也。 △二頌疑念同。 爾時四部眾。見日月燈佛。現大神通力。其心皆歡喜。各各自相問。是事何因緣。 各各自相問者。非謂四眾八部。發言相問。乃各生疑念推測。為相問耳。若發言問。須是發起眾。唯是一人。如今會之中彌勒也。 △三頌當同。又三。初頌顯同。二頌釋疑。三頌結會。初分七。初頌因人同。 天人所奉尊。適從三昧起。贊妙光菩薩。汝為世間眼。一切所歸信。能奉持法藏。如我所說法。唯汝能證知。世尊既讚嘆。令妙光歡喜。 言適從三昧起者。不前不後。正當其時。謂上來一番現瑞之後。四眾無不生疑動念。則大機已發動也。如來稱彼機動而起。故言適耳。汝為世間眼者。若不知實相妙理。則如盲人無眼。今妙光菩薩。一聞如來所說。自能了知諸法實相。如有眼人矣。又能引導他人。見於實相妙理。豈不為世間之眼乎。唯汝能證知者。若聞佛所說。但知名識字而已。此乃解知。不名證知。今妙光菩薩。聞佛所說法。不但知名識字。更能如說而行。依之證入。故言證知也。令妙光歡喜者。非因佛讚嘆而生歡喜。由前見佛現種種非常之瑞。心生疑念。而猶未決。今佛從定而起。必談非常之法。言我所說法。汝能證知。蓋佛語不虛。我必能知佛所說。故生歡喜也。 △二頌說法同。 說是法華經。 △三頌時節同。 滿六十小劫。不起於此座。所說上妙法。是妙光法師。悉皆能受持。 △四頌唱滅同。 佛說是法華。令眾歡喜已。尋即於是日。告於天人眾。諸法實相義。已為汝等說。我今於中夜。當入於涅槃。 當入涅槃者。若諸法實相之義未說。則出世本懷未暢。大事因緣未明。今既已說。則化事已成。更無所作。是故當入涅槃也。 汝一心精進。當離於放逸。諸佛甚難值。億劫時一遇。 言一心精進者。不二於二。不三於三。唯是一心。精而不雜。進而不退耳。蓋既聞實相妙理。自當依之修習。自當為之流通。故囑令精進也。離於放逸者。如六根對六塵。便起六識。隨逐六塵。名為放逸。今當離此放逸也。諸佛難值二句。是釋囑累。謂令汝精進。又離放逸者。蓋由諸佛難值難遇故也。難值今已值。難遇今已遇。豈得不為精進。而不離放逸乎。 世尊諸子等。聞佛入涅槃。各各懷悲惱。佛滅一何速。聖主法之王。安慰無量眾。我若滅度時。汝等勿憂怖。 聖主法者。以其欲說妙法。即說妙法。欲示涅槃。便示涅槃。於諸法中得大自在。故稱為王也。 △五頌授記同。 是德藏菩薩。於無漏實相。心已得通達。其次當作佛。號曰為淨身。亦度無量眾。 言無漏實相者。如華嚴雲。諸法實相義。三乘皆得。而不名為佛。當知三乘人。所得實相。乃是有漏。但見其空。而不見不空故也。今無漏實相。即邊邪皆中正。不漏落二邊也。既得無漏實相。心已通達。所謂三德顯。三智滿。故云其次當作佛也。 △六頌滅後同。 佛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分布諸舍利。而起無量塔。比丘比丘尼。其數如恆沙。倍復加精進。以求無上道。 如薪盡火滅者。喻如來之入涅槃。由於機盡。如世之火。由薪而有。薪若一盡。火即隨滅。眾生之機如薪。如來之應如火。機薪若盡。應火應滅。故云如薪盡火滅。倍復加精進者。以由如來唱滅之時。囑其一心精進。今如來既已入滅。則追憶所囑。而心生戀慕。於所說妙法。必得了達。所謂應以滅度而得度者。即滅度之。 △七頌通經同。 是妙光法師。奉持佛法藏。八十小劫中。廣宣法華經。 △二頌釋疑二。初頌釋文殊與釋迦疑。 是諸八王子。妙光所開化。堅固無上道。當見無數佛。供養諸佛已。隨順行大道。相繼得成佛。轉次而授記。最後天中天。號曰然燈佛。諸仙之導師。度脫無量眾。 言天中天者。天是天然自然。樂勝身勝之義。然天有四種不同。謂世間天。生天。淨天。第一義天。世間天者。即國王是。以其所有受用。悉皆自然。故名世間天。生天者。即三界諸天。由修十善以及禪定。方能生彼。受自然樂。故名生天。淨天者。即聲聞緣覺。以其能修諦緣之法。破於見思煩惱。超乎三界生死。得六神通。遊行無礙。故名淨天。第一義天者。即十住已去。法身菩薩。以其依乎中道第一義諦。發乎中道不思議智。還照中道不思議境。一登初住。便能分顯第一義諦。感實報無礙莊嚴之土。故名第一義天。今如來。不但超乎世間之天。乃至超乎第一義天。故云天中天也。言諸仙之導師者。仙以遷變為義。亦有多種。若世間人。能修五通。得諸神力。遷轉自在。名世間仙。聲聞緣覺。能觀真諦。斷三界生。得心自在。名二乘仙。諸大菩薩。分破無明。遊戲神通。分身百界。名菩薩仙。若在如來。則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於諸法中。得大自在。名如來仙。若世間仙。則全未斷惑。二乘仙。則但斷見思。菩薩仙。則無明未盡。皆不名真仙。唯有如來。得名真仙。復能引導世間等仙。以成究竟真仙。故稱諸仙之導師也。 △二頌釋彌勒與文殊疑。 是妙光法師。時有一弟子。心常懷懈怠。貪著於名利。求名利無厭。多游族姓家。棄捨所習誦。廢忘不通利。以是因緣故。號之為求名。亦行眾善業。得見無數佛。供養於諸佛。隨順行大道。具六波羅蜜。今見釋師子。其後當作佛。號名曰彌勒。廣度諸眾生。其數無有量。 隨順行大道者。謂能隨順信從。妙光教化。而行菩薩大乘之道也。 △三頌結會。 彼佛滅度後。懈怠者汝是。妙光法師者。今則我身是。 △二頌結判四。初答名目。 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 言本光瑞如此者。本即本昔。謂本昔放光等瑞之所表報耳。本昔燈明佛。說法入定。一番現瑞之後。則說於大法。收無量以歸一也。又昔佛天雨四華。一番現瑞之後。則雨大法雨。令諸眾生成四十位。圓因也。又昔佛四眾歡喜。一番現瑞之後。則吹大法螺。而改九界三乘。同歸佛界一乘也。又昔佛地六震動。一番現瑞之後。則擊大法鼓。令諸眾生翻破六位無明也。又昔佛放眉間光。一番現瑞之後。則演大法義令諸眾生鹹得究竟成就菩提也。昔佛現瑞之所表報。必說法華經矣。今佛豈不然。以此而知。今佛亦說法華經也。法即法體。華是比喻。是乃結判今經以法喻為名。蓋可知矣。 △二答理體。 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 言是諸佛方便者。謂本昔現瑞。乃是顯實相之方便。蓋何以見得。以佛放斯光瑞。助發實相義故也。實相妙義。由此光顯。豈非實相之方便乎。言助發者。助以對正而言也。若以能觀之智。照乎實相理境。還以實相理境。發乎能觀之智。以智照境。以境發智。境智相冥。顯發實相。此乃正發。非助發也。今但現於種種瑞相。發起實相妙義。故言助發也。又助發者。若直以語言文字之聲教。說於教行人理之四一。令諸眾生。了知諸法實相。亦是正發。非助發也。今不以聲教詮顯。但以形教表報。上根睹之。則能了知實相。故云助發也。上言說法華經。經是能詮之名。今言助發實相義。義即所詮之體。是乃結判今經以實相而為其體。亦可知矣。 △三答宗要。 諸人今當知。合掌一心待。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 言一心待者。待有二義。即停待對待也。停待者。謂如來已現瑞相。不久即欲說於妙法。且少為之停待也。對待者。謂所說者。必是妙法。此乃甚深難解者。若不將己之心。對於如來所說。則佛所說。與亡心。便不相當。又何能為之信受領解。故須合掌一心待也。一心雖有事理不同。此應理一心耳。雨法雨者。法即實相一乘妙法。雨有增長潤澤之義。謂妙法能潤澤慧命。增長法身。猶如世間之雨。故言法雨也。充足求道者。即求於一乘無上之道也。求是修於妙因。若能修因自當克果。是乃結判今經一乘因果為宗。又可知矣。 △四答力用。 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 言疑悔者。疑謂疑惑。悔即悔恨。由三乘人。向聞如來所說法。修之證之。謂究竟矣。今若聞唯一佛乘。則疑如來向說三乘有失也。然我等依之而修。已得證入。豈可謂無三乘哉。既有三乘。則疑如來今之所說一乘為失。此因聞如來今昔說法不同。所以疑惑也。又三乘人。為如來昔日所說。依之而修。各有所得。今說一乘。若依之而修。將無所得。勝於昔乎。然若更有所得。則使前來修於三乘。所有勤苦。乃成虛浪。於此大小兩楹之間不達。所以悔恨也。佛當為除斷者。若有如上之疑。佛今當為之除。如下文雲。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是則本無三乘。由眾生言佛道長遠。生於怯弱。乃不獲已。而權說三乘。雖說三乘。意元在一。故向來說有三乘。亦無有失。今說一乘。乃本來是實。又有何失。此即除其疑也。若有如上之悔。佛今當為之斷。如下文雲。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又雲汝等所行。皆菩薩道。既前之所行。是菩薩道。而當作佛。則今之得聞。固不失。前之所行。亦不虛。此即斷其悔也。疑悔既斷。實信自生。是乃結判今經斷疑生信為用。更可知矣。若論教相。只是分別上之名等四重。不待言而自具矣。是以天台智者大師。釋此經題。用於五重玄義。所謂第一釋名。則以法喻為名。乃至第五判教相。則以醍醐為教相。本出於此。故玄義通說七章中之引證。引此文以證五重耳。文殊初以惟忖。次以證驗。三以結判。使彌勒等疑念頓息。可謂善以問答者矣。已上雖有通別二序不同。總是為一經之由致。由致既彰。正宗宜起。故次即方便品去。說正宗也。釋序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