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句纂要 · 妙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三

為霖道霈 《法華經文句纂要》
隋章安尊者 灌頂 結集 陳隋天台 智者大師 說 唐荊溪尊者 湛然 述記 閩鼓山私淑比丘道霈纂要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妙法蓮華經譬喻品第三 釋譬喻品。先總釋。譬者。比況也。喻者。曉訓也。托此譬彼。寄淺訓深。前品廣明五佛長行偈頌。上根利智。圓聞獲悟。中下之流。抱迷未遣。大悲不已。巧智無邊。動樹訓風。舉扇類月。使其悟解。故言譬喻。 別釋者。以世法。比出世法。因於曾有。聞未會有。踴躍歡喜。如經。世間父子。譬出世師弟(世界悉)。又以世生法。比出世生法。使蒙佛音教。不失大乘。如經。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珍元之具(為人悉。世生法者。即三車也。故云珍玩。出世生法。三乘法。引歸一乘。故云不失)。又以世滅。比出世滅。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如經。我為其父。應拔其苦難。令免燒煮(對治悉。世滅法者。三界業火。滅報身。喻引實相火。滅無明也)。又以世不生不滅。比出世不生不滅。令其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如經。乘是寶乘。直至道場。當知佛以一音。說於譬喻。巧令中下。得四悉檀益。故言譬喻品也(第一義悉。世不生滅者。即大車也。父之本有故不生。至處不壞。故不滅。出世不生不滅者。性德本有故不生。修德果常。故不滅。以信解中。聞譬歡喜等。是故四悉。俱譬父子。然前之三悉。寄以施權。第一義悉。方約顯實。當知三悉。即第一義之弄引也)。 約教解者。佛意本贊佛乘。為物不堪。尋念先佛。大悲方便。趣於鹿苑。稱讚三車。二乘以中下自濟。恩不及人。菩薩駕牛。運他出火。故名摩訶薩。此三藏教中譬喻也。 ○又三人同畏燒煮。聲聞如獐。直去不回。緣覺如鹿母。並馳立顧。菩薩如大象。身捍刀箭。全群而出。涅槃雲。兔。馬。象。此通教中譬喻也。 ○又三乘發心近。緣理淺。智慧弱。斷通惑。不能盡邊到底。非波羅蜜。菩薩發心久達。理深智強。斷別惑。窮源盡性。大品雲。二乘如螢火。菩薩如日光。此別教中譬喻也。 ○又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信受。入如來慧。如斯之人。易可化度。不令如來。生於疲苦。如華嚴中即事而真。不須譬喻。為未入者。四十餘年。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今日王城。決定說大乘。普令一切。開示悟入佛之智慧。不令一人。獨得滅度。如今如始(法華即華嚴)。如始如今(華嚴即法華)。無二無別。上根利智。聞即能解。不令如來。生於疲苦。亦不須譬喻。秪為中下。動執生疑。躊躇岐道。故須今日大車譬喻而得利益。是名圓教中譬喻也。 (僭補曰。華嚴即事而真。法華世相常住。同明佛慧。但化儀有始終之異。恐惑者不了。故大師自會雲。如今如始。如始如今。無二無別。如是。則華嚴法華。為如來一朝大化之始終關鍵。究竟平等。故後文雲。若華嚴中能受。不俟鹿苑。開一為三。後代有於二經分優劣者。不唯不明佛心。抑亦不明智者之心也)。 本跡觀心例可解。不復記(本跡譬。具釋名中本跡蓮華三喻。觀心譬者。空如白牛。假如具度。中如車體。及至三一圓融。是圓觀心也先申品目竟)。 △次釋經文。前品法說有五段。一法說。二領解。三述成。四授記。五四眾歡喜。法說一段始竟四猶未了以前品文多。寄於譬喻品題之後耳。 ○今初第二身子領解段。領其所聞。述其所解。長行隨與解合說。偈中領與解各陳。故言領解段。文有二。初經家敘。二身子自陳。初為二。初內解。 爾時舍利弗。踴躍歡喜。 內解在心名喜。喜動於形名踴躍。從妙佛。聞妙法。得妙解。若值一喜。尚復欣忭。況三喜具足。寧不踴躍。文雲。今從世尊。聞此法音。心懷踴躍。內外和合。致此歡喜。即世界釋也。又改小學大。棄貧事草庵。受富豪家業。文雲。今日乃知真是佛子。是故歡喜。此為人釋也。又憂悔雙遣。疑難並除。內外妨障。廓然大朗。文雲。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是故歡喜。此對治釋也。又佛子所應得者。皆已得之。文雲。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此第一義釋也。本跡釋者。身子久成佛。號金龍陀。跡助釋迦。為右面智慧弟子。始從外道。拔邪歸正。示乳味歡喜。利益凡夫。次示酪味歡喜。利益賢聖。次示生酥熟酥歡喜。利益菩薩。今作醍醐。入佛知見歡喜。利益學佛道者。如此等歡喜。皆跡所為也。 △二外儀。 即起合掌。瞻仰尊顏。 敘外儀者。即起合掌。名身領解。昔權實為二。如掌不合。今解權即實。如二掌合。向佛者。昔權非佛因。實非佛果。今解權即實。成大圓因。因必趣果。故言合掌向佛。瞻仰尊顏者。表其解實。實即佛境。非方便法。瞻仰尊顏。無餘思念。表開佛知見。意解於實。亦即解權。身領於權。亦解於實。互舉一邊。 △二身子自陳。文為二。初長行。二偈頌。初文為三。一標三喜章。二釋。三結成。 今初。 而白佛言。今從世尊聞此法音。心懷踴躍。得未曾有。 今從世尊。標我身見佛身。故名身喜。聞此法音。依。於佛口。聞而歡喜。故言口喜。得未曾有。是我意解佛意。故名意喜。是標三喜也。 △第二釋者。提昔之失。顯今之得。有三。初明昔不見佛失。 所以者何(至)失於如來無量知見。 昔佛為菩薩授記。我不預斯事。見佛義遠。既不見佛。故無身喜。聞如是法者。若日照高山時。密有聞義。顯如聾啞。不得道聞如是法也。只是方等教中。聞大乘實慧。與今不殊。故言聞如是法也。受記者。亦是方等中。與菩薩記。二乘不預斯事。甚自感傷。思益淨名中。聞褒大折小。內疑而外鄙。名為感傷。失一切知見者。失佛眼之見。失佛智之知也。 △二明昔不聞法失。 世尊。我常獨處山林樹下(至)是我等咎非世尊也。 良以身處山林。心執小道。則不聞法。故無口喜。我常獨處者。思過之所也。同入法性者。正出其過。執所入之一理。疑於三教之能門。一理既同。而我失知見。三教既異。而菩薩受莂。受莂則如來有偏。所以成過。今述此失。故言悔過。是我等咎者。由我迷權。何關理教。由我惑實。何關佛偏。追述昔非。仰謝如來。是為引過自歸也(僭補曰。同入法性者。華嚴經雲。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偈前二句。明二乘同入法性。後二句。明二乘保證偏真。不得無礙智。從空出假。淨佛國土。教化眾生。圓滿菩提也。身子至此。始知自悔引咎耳)。 △三明意無解之失。 所以者何(至)終日竟夜每自克責。 良以不待說所因。則無實解。又不識方便。故無權解。解無故。故無意喜。昔失既彰。今得自顯。不待說所因者。自責不解實也。不解方便者。自責不解權也。所因二義。一不受待對於前(華嚴)。二不停待於後(法華)。初照高山。明三諦之慧。是得佛因。以此待對於我。而我不受。失之於前(釋不受華嚴)。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我不停待於此(釋不待法華)。兩楹問。匆匆取小不解實權(僭補曰。初聞佛法。遇便信受。思惟取證者。是身子自述其過。謂中途取證。猶如豌豆。收之太早也。維摩詰經雲。若見無為入正位者。不能復發菩提心。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濕淤泥。乃生此華。如是。見無為法入正位者。終不能生於佛法。煩惱泥中。乃有眾生。起佛法耳。何者。以此是學位。非證位也。華嚴第八不動地菩薩證無生忍。以此菩薩。本願力故。諸佛世尊。親現其前。三加七勸。與無量起智門。若諸佛不與此菩薩起智門者。彼時即入究竟涅槃。棄捨一切利眾生業。以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門故。於一念頃。所生智業。從初發心。乃至第七地所修諸行。百分不及一。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分不及一等。政與此同。但華嚴圓頓。鹿苑三藏異耳)。 △第三結成三喜二。先結。 而今從佛聞所未聞未曾有法(至)快得安隱。 從佛。結身喜。聞法。結口喜。斷諸疑悔。結意喜也。 △二成。 今日乃知真是佛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 乃知真是佛子。是近佛。結身成也。從佛口生。結口成也。從法化生。是結意成。如此消文。文盡理彰也。(初長行竟)。 △二偈頌。有二十五行半。為三。一標三喜。二釋三喜。三結成。 今初一行。頌標三喜。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聞是法音。得所未曾有。心懷大歡喜。疑網皆已除。 舉我聞。兼得佛。謂親從佛聞也。 △第二二十二行。頌釋三喜。又為三。今初一行半。頌見佛喜。 昔來蒙佛教(至)聞亦除憂惱。 長行明失知見。頌中明不失大乘。上論失論遠頌論近論得。互現耳。 △第二有十一行。頌上不聞法。又為二。初九行。頌上身遠故不聞。 我處於山谷(至)令眾至道場。 我常於日夜者。生死為夜。涅槃為日。為生死中有涅槃。為生死外有耶。若得悟時。二疑雙遣。又生死涅槃俱為夜。此疑得除名為日。日出時。二疑雙遣。又世人二種。一草創學大。二習小入大。捔其事相。直入者劣。例如從阿毗曇中入者勝。菩薩亦應爾。於華嚴中入者。化道應弱。五味洮汰入者勝。 △第二兩行。頌著邪保證。故不聞法。邪見是凡人著。保證是二乘著。俱不聞法。 我本著邪見(至)得至於滅度。 △第三九行半。頌上心得妙解喜。 而今乃自覺(至)謂是魔所為。 上明不待所因。不解方便。頌中明得所因。又解方便。聞當作佛。是所因。聞五佛道同。是解方便。互顯一邊。五佛章。即是領文也(二釋三喜竟)。 △第三二行半。頌上結成。 聞佛柔軟音(至)教化諸菩薩。 (第二領解段竟)。 △第三述成段。上身子自陳得悟。今如來述解非虛。文有三。一昔曾教大。二中忘取小。三還為說大。所以引昔曾教。述其見佛之緣。若中忘取小。述其憂悔聞法之緣。還為說大。述其悟解不虛。成上三意也。 今初。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我以方便引導汝故生我法中。 無上道者。十住毗婆沙論。有七無上。兩重釋之。初釋者。一身無上。謂相好。二受持無上。謂自利利他。三具足無上。謂命見戒。四智慧無上。謂四無礙。五不思議無上。謂六波羅蜜。六解脫無上。能壞二障。七行無上。謂聖行梵行。次釋者。謂身無上。名大丈夫。受持無上。名大慈悲。具足無上。名到彼岸。智無上。名一切智。不思議無上。名阿羅訶。解脫無上。名大涅槃。行無上。名三藐三佛陀。菩薩瓔珞十三雲。道當清淨。穢濁非道。道當一心。多想非道。道當知足。多欲非道。道當恭敬。憍慢非道。道當檢意。放逸非道。道當顯曜。自隱非道。道當連屬。無行非道。道當覺悟。愚惑非道。道當教化。矜吝非道。道近善友。習惡非道。如是等種種明無上道。今經以圓通為無上道。若偏若次。皆他經所論(今經以圓通為無上道者。即是圓無上家之道。名無上道。一一無上。皆具諸道之無上也。若偏若次者。偏是藏通。次是別教也)。長夜隨我受學者。昔雖大化。未破無明。惑闇心中。隨佛受學。了因雖遠。猶尚不滅。況今真悟寧虛。故舉曾教。述見佛不謬也(昔雖大化等者。界內無明。亦未曾破。故云惑暗。若初心圓修。縱未破見思。所聞一句。納種在識。永劫不失。以暗望明。暗尚非謬。真悟寧慮。惑暗者。指六根已前。六根雖即未破無明。似位不退。且名不暗)。我以方便。生我法中者。此義有兩牽。若昔以大化。今生大解。此屬初意。若令免惡道。權以小引。此是第二意。 △二中忘取小。 舍利弗。我昔教汝志願佛道(至)而便自謂已得滅度。 從我昔教汝志願佛道。汝今悉忘者。自有中途廢大習小。名中途悉忘。而便自謂已得滅度。亦是而今悉忘。由汝忘大願。即習小。致有憂悔。而得聞法不虛也。 △三還為說大。 我今還欲令汝憶念(至)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我今還欲令汝憶念本願。即是述其得解不虛。先施權教。成其中途小善。後顯真實。遂其本願大心也(第三述成段竟)。 △第四授記段。前自陳佛印竟。是故與記。若得大解。自知得佛。何俟須記。記有四意。一昔未記二乘。而今須記。二中下未悟。以記勉勵之。三令聞者結緣。四滿其本願。是故記也。有長行偈頌。長行為十。一時節。 舍利弗。汝於未來世。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劫。 △二行因。 供養若干千萬億佛。奉持正法。具足菩薩所行之道。 △三得果。 當得作佛號曰華光如來(至)天人師佛世尊。 釋十號甚多。且記一種。無虛妄。名如來。良福田。名應供。知法界。名正遍知。具三明。名明行足。不還來。名善逝。知眾生國土。名世間解。無與等。名無上士。調他心。名丈夫。為眾生眼。名天人師。知三聚。名為佛(一正定聚。二邪定聚。三不定聚)具十號。名婆伽婆(此雲世尊)。 △四國土。 國名離垢(至)其傍各有七寶行樹常有華果。 △五說法。 華光如來(至)以本願故說三乘法。 會義雲。准同釋迦。故云亦以。舍利弗下。釋疑也。疑曰。如上所明。佛出五濁。事不獲已。方便說三。今華光佛土。清淨若此。胡亦以三乘化耶。釋曰。以本願故。本願者。據大悲空藏經雲。舍利弗曾於六十劫行菩薩道。因婆羅門乞眼退時。願成佛日。開三乘法也。又極樂國土彌陀。亦以三乘施化。良由悲願深重。攝取帶業往生之人。非藉三乘。不能漸入。大約凡聖同居土中。不論是淨是穢。施三者多。純一者少也。 △六劫名。 其劫名大寶莊嚴(至)其國中以菩薩為大寶故。 △七眾數。 彼諸菩薩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充滿其國。 △八壽量。 舍利弗華光佛壽(至)其國人民壽八小劫。 △九補處。 華光如來(至)其佛國土亦復如是。 △十法住久近。 舍利弗是華光佛滅度之後(至)亦三十二小劫。 大論四十八雲。舍利弗正法三十二小劫者。三災飢病刀滅眾生者。名小劫。又直是時節名小劫。如說法華經六十小劫。亦是時節數耳。非三災滅外物為小劫也(初長行竟)。 △二偈頌。有十一行半。為二。初十行。頌上九意。略不頌補處。長有供養舍利。後一行半結嘆。初一行超頌得果。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舍利弗來世。成佛普智尊。號名曰華光。當度無量眾。 △第二一行追頌行因。 供養無數佛。具足菩薩行。十力等功德。證於無上道。 十力等者。即指佛果。方名為力。初住分得。名為功德。所言等者。非唯供佛。兼淨土行。或可由得十力功德分故。成初住記。若引大論菩薩有十種力分者。此明入住菩薩。具足十力因耳。 △第三半行。超頌劫名。 過無量劫已。劫名大寶嚴。 △第四一行半。頌國淨。 世界名離垢(至)常有華果實。 △第五一行半。頌菩薩眾數。 彼國諸菩薩(至)善學菩薩道。 △第六半行。頌說法。 如是等大士。華光佛所化。 △第七二行。頌壽量。 佛為王子時(至)壽命八小劫。 △第八一行半。頌法住久近。 佛滅度之後(至)像法三十二。 △第九半行供養舍利。 舍利廣流布。天人普供養。 △第二一行半結嘆。 華光佛所為(至)宜應自欣慶。 宜應自欣慶者。成初入歡喜位之解也。初住能百佛世界作佛。行地倍是(第四授記段竟)。 △第五四眾領解段。有長行偈頌。長行三。初經家敘眾喜。 爾時四部眾(至)心大歡喜踴躍無量。 △次陳供養。 各各脫身所著上衣(至)雨眾天華。 雲各各脫衣等者。通語四眾八部。言上衣者。即出家二眾大衣也。若論三衣。俱不可舍。以西方法。多但三衣。如大品中。三百比丘。聞般若已。皆以僧伽黎而用供養。論中或雲。亡相為法。或雲當日更得。經雲而自迴轉者。表聞身子得記。法性自然而轉。因果依正。自他悉轉。 △三正領解二。初領開權。 而作是言。佛昔于波羅奈。初轉法輪。 △次領顯實。 今乃復轉無上最大法輪。 經言最大法輪者。最。是今經圓中開也。大。是人等四種妙也(四一)。或境等十(十妙)。或佛等三(二軌)。妙法之輪。名妙法輪。此略對初後。不述中間方等般若。具如玄文(初長行竟)。 △二偈頌。有六行半。為二。初二行。頌上開權顯實。 爾時諸天子。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昔于波羅奈(至)少有能信者。 △後四行半。自述得解。隨喜回向。 我等從昔來(至)盡回向佛道。 我等亦如是者。如身子之領解。如身子被述成。如身子得記也。問。迦葉善吉。諸大聲聞尚未得解。四眾何人。而先獲悟。答。四眾天人。亦具三品。上根同身子。中下可知。又解。身子迦葉。並是權行。中下未開。故迦葉滿願。示同不解。淨名雲。眾生未愈。菩薩亦未愈也(法說周竟僭補曰。譬喻品題。應立在此。譯師立前者。所謂調卷是也)。 △第二大段。為中根譬說周。文有四品。此一品正是譬喻開三顯一。信解。明四大弟子等中根得解。藥草。如來述成。授記與決。此四番皆約譬說。下三品皆約因緣。陳如明系珠緣而領解。阿難引空王緣而獲記。又例法說。應有中根四眾歡喜。而今無者。一謂經家存略。二例前後可知。後文在法師品中(云云)。 譬說文為二。一請。二答。請為三。一自述無疑。二述同輩有惑。三普為四眾。自述如文。同輩是同行。四眾是化境。今新運大悲。則普為請。 今初自述。 爾時舍利弗(至)得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二述同輩。 是諸千二百心自在者(至)皆墮疑惑。 佛常教化下。執昔三教(三乘)也。而今於世尊前下。執昔一理也。昔說三是究竟。今又說一是真實。矛盾致迷。故言皆墮疑惑。 △三為四眾普請。 善哉世尊。願為四眾。說其因緣。令離疑悔。 因緣者。前三後一之因緣也(第一請竟)。 △第二佛答。文為二。一發起。二譬喻。發起為二。一抑。二引(抑令憤勇。引令速進)。 今初抑。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是諸所說皆為化菩薩故。 我先不言下。指上明權。皆為菩提。指上顯實。皆為化菩薩。無有二乘。若權若實。皆入佛道。無住涅槃。上已明言。云何執教。迷闇不解。如此責是抑也。 △二引。復立譬喻。發明前義以引接之。 然舍利弗(至)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 然舍利弗今當下。是引接安慰。前斥既切。恐鄙懟自沉。今許其譬喻。更明此義。若能解者。猶稱智也。(第一發起竟)。 △二正譬說。有長行偈頌。長行有開譬。合譬。開譬為二。一總。二別。總譬。譬釋迦章中今我亦如是兩行偈。略頌上開權顯實。為此總譬作。本。別譬。譬釋迦章中我以佛眼觀見下。四十一行半偈。廣頌上開權顯實六意。為此別譬作本。總譬有六。一長者。二舍宅。三一門。四五百人。五火起。六三十子。長者譬於我。即釋迦一化之主也。舍宅。譬上處所。安隱對上三界不定隱也。一門。譬上宣示佛道門也。五百人。譬上五道眾生也。火起。譬上對不安隱法。五濁八苦也。三十子。譬上知眾生性慾。三乘行人也。初長者譬有三。一名行。二位號。三德業。 今初。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 名如賓。行如主。行有親疏。名有近遠。故舉處所。以顯名行也。封疆為國最遠。宰治為邑居中。聚落是鄰閭最近。長者名行。遍此三處。近不見其細陋。遠但挹其高風。口無擇言。身無擇行。意無擇法。名行相稱。真實大人。 內合如來三業隨智慧行。稱機施化。名稱普聞。德周法界也。又國邑聚落。皆如來果德。實報土為國。有餘土為邑。同居土為聚落。從本垂跡。攝跡反本。名行相稱。無賓主之異。彪炳洋溢。遍三土也。 △二位號。 有大長者。 位號為三。一世長者。二出世長者。三引經帖文。世長者備十德。一姓貴。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嘆。十下歸。姓則三皇五帝之裔。左貂右插之家。位則輔弼丞相。鹽梅阿衡。富則銅陵金谷。豐饒侈靡。威則嚴霜隆重。不肅而成。智則胸如武庫。權奇超拔。年則蒼蒼稜稜。物儀所伏。行則白圭無玷。所行如言。禮則節度庠序。世所式瞻。上則一人所敬。下則四海所歸。十德具。名大長者。 ○二出世長者。如來。性則從真如實際中生。位則功成道著。十號無極。富則法財萬德。悉皆具滿。威則十力雄猛。降魔制外。智則一心三智。無不通達。年則早成正覺。久遠若斯。行則三業隨智。運動無失。禮則具佛威儀。心如大海。上則十方諸佛所共稱譽。下則七種方便而來依止。是名出世佛大長者。 ○三以十德帖經。義足而闕一文國邑聚落。有大長者。三處稱譽為大。豈非姓貴。長者。豈非位高。衰邁。豈非耆老。財富無量。豈非豐足。多有田宅。即分略周瞻。豈非智深。多有僮僕。豈非勢大。其家廣大。豈非德行師之。唯有一門。豈非禮節。訓人一路。多諸人眾。即下人所歸。但闕上人所敬一文。今以大字兼之。大人所知。故稱大也。 △三嘆德業。 其年衰邁。財富無量。多有田宅。及諸僮僕。 德業有內外。內則智略。外則貲財。年高。博達古今。譬佛智德衰邁。根志純熟。譬佛斷德。財富。譬外德。無量。總譬萬德也。田宅。別譬也。田能養命。譬禪定資般若。宅可棲身。譬實境為智所託。略則十八空門廣則無量空門。若論福德。無行而不修。若論智慧。無境而不照。故云多有田宅也。僮僕者。給侍使人。譬方便知見。皆已具足。和光六道。曲順萬機。即實智之僮僕也(一長者譬竟)。 △二舍宅。 其家廣大。 眾生穴穴。宅於三界。如來應化。統而家之。故言廣大也。 △三一門者。譬上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也。 唯有一門。 光宅雲曰。三界雖曠。九十雖多。論於出要。唯是佛教。故言一門(九十者。文語從略。即九十六也。九十六者。眾路也。若欲出宅。唯有一門。九十六道。雖各謂道真。如交橫馳走。經雲。唯有一道是正。余者悉邪)。今明若單理為門。理無通塞。何門之謂。單教為門。得經者眾。何意不出。今取理為教所詮。文雲。以佛教門。出三界苦。得涅槃證。門又二。宅門。車門。宅者。生死也。門者。出要路也。此方便教之詮也。車者。大乘法也。門者。圓教之詮也。若宅門是車門。初三車救子。亦應即是等賜大車。若所出門。非所入門。驗車宅異也(宅是。所出車是所入。宅門是所出之路。車門是所入之路)。 △四五百人者。譬上眾生。即五道也。 多諸人眾。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 △五火起。譬上安隱。對不安隱法。五濁也。有二。先出所燒之宅相。譬六道果報。次明能燒之火。譬八苦五濁。 今初。 堂閣朽故。牆壁隤落。柱根腐敗。梁棟傾危。 堂譬欲界。閣譬色無色界。牆壁譬四大。隤落譬減損。傾危譬遷變。柱根譬命。梁棟譬意識。腐敗譬危殆不久。欲令易解。作觀釋之。堂譬身之下分。閣譬頭等上分。牆壁譬皮肉。隤落譬老朽。柱根譬兩足。腐敗譬無常。梁棟譬脊骨。傾危譬大期。周障屈曲。譬大小腸。又雲譬心。 △次明能燒之火。 周匝俱時。欻然火起。焚燒舍宅。 周匝者。八苦遍在四大四生。故言周匝。並皆無常。故云俱時。欻然。譬本無今有。本無此苦。無明故有。 △六三十子譬。 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三十。在此宅中。 上知眾生性慾。曾習佛法。天性相關。則子義成。性慾有異。若十。是菩薩子。二十。中乘子。三十。小乘子。此機俱得出宅。故名為子。無此機。是五百人。或者支佛。或小乘攝。出沒不同。皆言十者。悉有十智之性。故云。內有智性。但無如實智性耳。上譬本二偈。先頌實。後頌權。今總譬中。大意亦然(言十智者。謂世智。他心智。菩。集。滅。道智。法。比智。盡。無生智。略如玄文妙智中說總譬六義竟)。 △第二別譬。更為四。初長者見火譬。譬上佛眼觀見五濁。四行偈為本。二舍幾用車譬。譬上釋迦為五濁寢大施小。始坐道場下十七行半偈為本。三等賜諸子大車譬。譬上釋迦示真實相。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六行偈為本。四長者無虛妄譬。譬上我為諸法王二行半偈為本。就初見火。其文有四。其意但三。一能見。譬上我以佛眼觀見也。 長者見。 △二所見。譬上所見六道眾生也。 是大火。從四面起。 眾生身受心法。即宅之四邊。從此四邊。起淨樂等四倒。則八苦之火。眾苦皆集。若知身不淨。苦。無常等。即煩惱火滅。 △三驚怖。譬上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也。 即大驚怖。而作是念(至)安隱得出。 即大驚怖者。念其退大善故驚。憂其將起重惡故怖。驚即對慈。念其無樂。怖即對悲。憂其有苦。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者。即是釋成驚怖慈悲之義。雖是未盡之辭。明佛以智慧力。能尋正教。見所詮諦。不為五濁八苦所危。故名安。四倒暴風所不能動。故名隱。蕭然累外。故名得出。而眾生不爾。為火所燒。如來慈悲。猶為憂火所熾。故言雖也。 經言所燒之門者。今問。教為門者。此教為燒。為不燒。救雲。教門不燒。佛教為門。能通所燒之人。所通之人被燒。則能通門名燒。如門內人死。名門為衰。門實不衰。 又問。若爾。教是常住。非有為法。若不爾。何故不燒。今解不爾。夫門有件有空。非件無以標門。非空無以通致。件可灰燼。空不可燒。教有能詮所詮。若非能詮。無以為教。若非所詮。何以得出。能詮可是無常。所詮非復無常。得教下所詮。故名安隱得出。能詮磨滅。故言所燒之門。不從所燒之門。何由安隱得出。藉於言教。契於所詮。大經雲。因無常故。而果是常。如此釋者。如經於所燒之門也。 若小乘無常教門。此從所燒門出。若大乘常住教門。文字即解脫者。此教即理。體達燒無燒而安隱得出。若就如來權智。即是從所燒門出。若就實智。體於所燒。安隱得出。故先作衣裓几案出之不得。後以無常出之。即此意也。 △四廣前所見之火。還是釋成驚怖之意。 而諸子等於火宅內(至)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此總明眾生無知。於火宅內。樂著嬉戲者。著見名嬉。著愛名戲。又耽湎四見名嬉。唐喪其功名戲。著愛亦爾。耽湎五塵名嬉。空無所獲名戲。空生徒死。而無厭離。如彼兒戲也。不覺不知者。都不言有火。名不覺。不解火是熱法。名不知。既不知火熱。不畏傷身。名不驚。不慮斷命。故不怖。眾生全不覺五陰八苦。不知四倒三毒。既不識惑。云何憂慮惑侵法身。傷于慧命。如是不覺於苦。不知於集。不驚傷道。不怖失滅。以不聞四諦教。則無聞慧。名不覺。不得思慧。名不知。不得見解。名不覺。不得思惟解。名不知。見諦即驚悟。思惟即厭怖。又不覺現在苦。不知未來苦。故下文雲。現受眾苦。後受地獄等苦。即此義。逼身者。前五識身也。心者。第六意識心王也。以六七八三識。以心為根。故第六識。亦得稱心。謂身為八苦所逼。而心不厭患也。心不厭患者。不厭無常之苦。不患煩惱之集也。無求出意者。不修道求滅也。今謂火宅本譬五濁。嬉譬見濁。戲譬煩惱濁。不覺不知不驚不怖。譬眾生濁。火來逼身。苦痛切已。譬命濁。心不厭患。無求出意。譬劫濁。此與五濁相當(第一長者見火譬竟)。 △第二舍幾用車譬。譬上寢大施小。上譬本我始坐道場下十七行半偈。分二。初六行半。用大擬不得。後尋念過去佛下十一行偈。用小擬得。初用大擬不得為二。初用勸門擬宜。二用誡門擬宜。就勸誡各三。一擬宜。二不受。三放舍。勸門三者。一譬上念用大乘勸門。於三七日。思惟是事。二明諸子不受。譬上無機。眾生諸根鈍。云何而可度。三放舍。譬上無機息化。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 今初。 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至)若以几案從捨出之。 身手等者。引下合譬雲。但以神力。及智慧力。以釋此譬。身譬神通荷負。手譬智慧提拔。依三昧斷德。則有神通。依智慧智德。則有說法。智斷之力。能成法身。此之智斷。還從勸誡兩門入。勸即為人悉檀。誡即對治悉檀。此二悉檀。為第一義悉檀而作方便。如來初欲勸門擬宜眾生。令眾善奉行。成就十力無畏。一切種智。而眾生不堪。次欲以誡門擬宜。令諸惡莫作。證大涅槃。而眾生不堪。無機息化。故知念用大乘。秪是勸誡兩悉檀定慧智斷耳(四教善惡。各有勸誡。今約圓說)。故上文雲。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即其義也。前嘆長者其年衰邁。即譬智斷。智斷即是身手力也。衣裓几案者。三藏法師雲。衣裓是外國。盛華之器。貢上貴人用此貯之。今取合譬文。若我但以神力。及智慧力。贊如來知見力無所畏者。眾生不能以此得度。神力即是身。慧力即是手。如前說。知見譬衣裓。無畏譬幾。十力譬案。如來以神通發動此三法。以智慧宣說此三法。無機息化。 (僭補曰。衣械几案。約事。是避火出宅之具。約法。是一乘實相法門。身手有力。約事。能用衣械几案之人。約法。即如來神力智慧。所以不用者。以一乘法門。微妙難知。故言狹小。謂難出也。又諸子幼稚無知。戀著嬉處。不肯出。故舍之。用三車誘引。稱機得宜也)。 △二明諸子不受。譬上無機。 復更思惟是舍唯有一門(至)戀著戲處。 唯有一門而復狹小。門義如上說。今更明。一謂一理。一道清淨(華嚴經雲。文殊法常爾。法王唯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門謂正教。通於所通。以理純無雜。故言一。即理能通。故言門。微妙難知。故言狹小。教者。十方諦求。更無餘乘。唯一佛乘。故言一。此教能通故言門。此教微妙。凡夫不知出處。是不知權。不知入處。是不知實。二乘因聞。少知出要。永不知入。菩薩雖自知出。亦不知入。奪七方便。皆不知入出。上文雲。若但贊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以教自通。將談無機。故言狹小。然上根圓因自修。行大直道。無留難故。故名為一。善行菩薩道。直至道場。故名為門。但以妙行難行。方便無機。故言狹小耳。明二萬億佛所。教無上道。大乘善根微弱名幼稚。若聞大乘。乃生謗毀。名未有所識也。戀著戲處者。前明善弱。此明惡強。即是因時深著見愛。果時深著依正。欲界著六塵。色界著禪味。無色界著定。上文雲。眾生諸根鈍。著樂痴所盲。不堪聞大乘也。 △三放舍。指此二句為放舍善誘也。 或當墮落。為火所燒。 墮落有二。一者幼稚。憶本戲處。故墮落。二都無識。執物不堅。故墮落。一譬著五欲。墮在三途。二譬善弱無識。謗毀大乘亦墮落三途。故放舍也(初用勸門竟)。 △第二用誡有三一用大乘誡門怖之令出。 我當為說怖畏之事(至)具告諸子汝等速出。 對治之相。如大品中說。四念是摩訶衍。以不可得故。異於小乘也。既著戲處。故說怖事。令得免五濁火。燒五陰舍。宜應舍離。若久住著。必斷善根。故云。無令為火之所燒害。 △二不肯信受。 父雖憐愍善言誘諭(至)何者為舍云何為失。 不驚不畏者。不生聞思。如上說。不識八苦五濁能燒善根。如不知火。不識陰界入法。是諸苦器。如不識舍。不知喪失法身之由。如不知何者為失。 △三放舍。指此二句為放舍也。 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 背明向暗如東西。生死住還速疾如馳走。於中起見愛如戲。雖用大乘勸誡二門。擬之不受。故言視父而已(第一舍幾竟)。 △第二用車譬。譬上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下十一行偈。用小擬得。上文有四。今譬亦四。一者擬宜三車譬。譬上尋念過去佛。亦作三乘化也。二者父知先心所好譬。譬上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三者嘆三車譬。譬上正施三乘。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四者適子所願譬。譬上受行悟入。是名轉法輪也。 今初。 爾時長者即作是念(至)令諸子等得免斯害。 大乘化功為父命。眾生大善為子命。大善若盡。即子命斷。子命斷。則化功亦廢。即父命斷。前言苦痛切已。猶是未死。今雲必為所焚。即有死義也。上文於所燒之門。安隱得出。今雲若不時出。必為所燒。此義云何。前得出者。即是法身出。今言若不時出。即是應身同疾。眾生有善。與應身時出。眾生善斷。不與應身時出。即是俱為所焚也。今欲應身擬宜。令其時出。從我今當設方便。欲設權也。 △二父知先心所好譬。 父知諸子先心(至)情必樂著。 其昔曾習小。是知先心。性慾不同。是知各有所好。又知眾生昔曾習大。習大未濃。是為大弱。如舍利弗六心中退。厭老病死。故以小接。是為小強。本曾習大。名知先心。中厭老死。名各有所好(六心退者。准瓔珞意。身子於十住第六心。因婆羅門乞眼。退菩提心。是為大弱。證阿羅漢果。是為小強也)。 △三嘆三車希有譬。譬上三轉法輪。謂勸。示。證。 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一勸轉)。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二示轉)。汝等於此火宅。宜速出來。隨汝所欲。皆當與汝(三證轉)。 示應居初。隨經次第。先勸後示。亦應無失。證中皆與之言。正當己證。亦令他證。故名為與。淨名經雲。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 △第四適子所願譬。譬上受行悟入。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 爾時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至)爭出火宅。 前偈本略。今譬事廣。廣明修因至果。依六句解義。(言前偈本略者。譬本但云。是名轉法輪等也。廣明至六句者。賢合為四。見修為二。賢所以合者。四念法同。故為一。暖頂同退。故為一。忍不出觀。故為一。世第一無上。故自為一。見修道異。故各為一。廣如俱舍賢聖品中。此但略明)一適願者。四念機教相稱。此聞慧也。勇銳者。即是思慧。思心動慮。正勤方便也。 二互相推排者。推四真理。排伏見惑。邪正未決。名為互相。此入修慧。屬暖頂位也。三競者。競取勝理也。此是忍法位。競取勝理。初觀三十二諦。競趣真道。後縮觀趣苦法忍也(忍法位。初觀三十二諦者。上下各有十六行相。上下合論。故三十二。欲界苦諦下。觀苦空無常無我。集諦下。觀集因緣生。滅諦下。觀滅盡妙離。道諦下。觀道正跡乘。共十六諦。上二界同一定地。共一四諦。亦觀十六諦。是為上下共觀三十二諦也。其觀法在忍位中。有下中上三忍不同。下忍初觀欲界四諦。修十六行。又類。觀上二界四諦。修十六行。共三十二行。名下忍位。中忍所觀三界上下八諦三十二行。與下忍同。但其中有減緣減行之別。所謂減緣必減行。減行未必減緣。行即十六行。緣是所緣四諦之境也。共有七周減緣。二十四周減行。名中忍位。唯留欲界一行。並所緣苦諦。名上忍位。故云縮觀苦諦。趣苦法忍是也。略如四教儀集注。廣如玄文釋簽)。四共者。是世第一法位。同觀一諦(苦諦)。與苦法忍四觀不別也。 五馳走者。入見道十五心。速疾見理(入見道十五心速疾見理者。世第一後心。苦忍真智。於八諦下。發八忍八智。總十六心。有門以十五心名見道。為初果。至十六心去。是修道。二三果位也)。譬上便有涅槃音。見道之中。分得涅槃也。 六爭出者。思惟道也。爭出三界。成無學果。斷思惟盡。方出火宅。即譬上偈。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也。 觀心解者。中道正觀。直觀實相。心法相稱名適所願。境無邊故。觀亦無邊。名勇。境研心利。名銳。心境相研。名互相推排。心王心數。緣境速疾。名競共馳走。遍歷一切陰界入等。無非實相。名為出火宅也(第二舍幾用車譬竟)。 △第三等賜諸子大車譬。譬上顯真實相。此文為四。一父見子免難歡喜譬。譬上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至今我喜無畏兩行一句偈為本。二諸子索車譬。譬上大乘機發。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皆來至我所兩行偈為本。三等賜諸子大車譬。譬上於諸菩薩中。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三句為本。四諸子得車歡喜譬。譬上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一偈為本。上法說中。先明機發。次說障除。佛喜無畏。今譬中先明免難。後明索車。若具足論。應作四句。有先障除。後機發。如四大聲聞等。於三藏中障除。大品末。法華初。大機始發。二障未除。大乘機發。如華嚴中及法華中諸凡夫眾。得入佛慧者。余兩句如上說(上說者。自有障即除。機即發。如說無量義時。證二乘果。大機即發。自有障未除。大乘機未發。如五千退席者)。方便品明佛喜。無畏。此中諸子歡喜。以子喜故。其父亦喜。共成一意。 今初父見子免難歡喜譬。 是時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至)歡喜踴躍。 就免難中具二義。謂免難。歡喜。若子未免難。父則憂念。若得離火。心即泰然。故免難歡喜。得為一譬。以子歡喜。其父亦喜。得譬佛喜也。四衢道中者。正譬四諦。四諦觀異。名為四衢。四諦同會見諦。如交路頭。見惑雖除。思惟猶在。不名露地。三界思盡。名露地。住果不進。故云而坐。不為見思所局。故云泰然。生滅度安隱想。故言歡喜也。 △第二諸子索車譬。 時諸子等各白父言(至)願時賜與。 後偈雲。願賜我等三種寶車。文無索字。義者。依此請辭。明索車耳。譬上大乘機發。會義雲。三車以譬三乘果位。為求三乘果。所以出三界。既出三界已。實無三乘果證可得。而又方等彈訶。般若淘汰。今經彰言。方便非實。所以殷勤三請。名為索車。指昔所許三權。正是請今一實。故名大乘機發也。須知在方等時。屢被挫折。不知所云。便有機索。至般若時。轉教付財。但自未知得與不得。便有情索。今法華會。發言三請。更加口索也。 △第三等賜大車譬。有二。一標兩章門。二廣兩章問。 今初標。 舍利弗。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 各賜諸子者。標等子也。等一大車者。標等車也。何者。以子等故。則心等。譬一切眾生等有佛性。佛性同故。等是子也。第二車等者。以法等故。無非佛法。譬一切法。皆摩訶衍。摩訶衍同故。等是大車。而言各賜者。各隨本習四諦。六度。無量諸法。各於舊習。開示真實。舊習不同。故言各。皆摩訶衍。故言大車(而言下。卻以子等釋車等疑。既雲車等。何以各賜。昔習不同。諸位不一。至此所說。無非一乘。何以故。若一人不遍。不名子等。且雲本習。應遍諸法。一物不與。不名賜等。所以色心。逆順。依正。行理。因果。自他。解惑。小大。慧福。故知等賜。秪是開彼三乘六道。無非一如。故一一如。無不遍攝遍具遍入。一切眾生。誰無四方道場之分。誰不理有大車具度。待時待緣。是故爾耳。故至今日。方雲各賜)。 △二廣兩章門。有二。一廣車。二廣心。廣車又二。一廣車體。二釋有車之由。敘車體中三。先敘高廣。次明白牛。後明儐從。 今初。 其車高廣眾寶莊校(至)安置丹枕。 假名車有高廣相。譬如來知見深遠。橫周法界之邊際。豎徹三諦之源底。故言高廣也。眾寶莊校者。譬萬行修飾也。周匝欄楯者。譬總持。持萬善。遮眾惡。四面懸鈴者。譬四辯下化也。張設幰蓋者。譬四無量。眾德之中。慈悲最高。普覆一切也。珍奇雜寶而嚴飾之者。真實萬善。嚴此慈悲。大經雲。慈若具足十力無畏。名如來慈。慈中行布施等。寶繩交絡者。譬四弘誓。堅固大慈心也。垂諸華纓者。譬四攝神通。悅動眾生。亦譬七覺妙鬘也。重敷婉筵者。譬觀練熏修。一切諸禪。重沓柔軟也。安置丹枕者。若車外枕。車若駕運。隨所到處。須此支昂。譬即動而靜。即靜而動。若車內枕者。休息身首。譬一行三昧。息一切智。一切行也。丹。赤光。譬無分別法也。 △次明白牛。 駕以白牛膚色充潔(至)其疾如風。 駕以白牛者。譬無漏般若。能導諦緣度一切萬行。到薩婆若。白是色本。即與本淨無漏相應。體具萬德如膚充。煩惱不染如色潔。又四念處為白牛。四正勤中二世善滿如膚充。二世惡盡如色潔。四如意足。稱行者心。如形體姝好。筋譬五根。住立能生義也。力譬五力。摧伏干用義也。行步平正。以譬定慧均等。又譬七覺調平。其疾如風者。八正道中行。速疾到薩婆若。 △後明儐從。 又多僕從而侍衛之。 僕從者。譬方便波羅蜜能屈曲隨人。給侍使令。眾魔外道。二乘小行。皆隨方便智用。故淨名雲。皆吾侍也。又果地神通。運役隨意。即僕從也。 △二釋有車之由。 所以者何。是大長者。財富無量。種種諸藏。悉皆充溢。 由如來果地福慧圓滿。名財富無量。種種諸藏充溢者。行藏。理藏。一切法趣檀屍。忍等。是趣不過者。是約行為如來藏。一切法趣陰入界根塵等。是趣不過。即是約理明如來藏。自行此行理名充。化他名溢。實智滿名充。權智滿名溢。入中道名充。雙照故名溢。非但藏多。又皆充溢。何法不是摩訶衍。故大乘法財無量也(一廣車等竟)。 △二廣心等。文二。一廣心。二釋。 今初。 而作是念我財物無極(至)各各與之不宜差別。 廣心等者。財富無量。是子無偏。是故心等。若富而非子。是子而貧。則不得等。今七寶大車。其數無量。若教若行。皆摩訶衍。即財多也。各各與之。不宜差別者。不移本習。而示真實。如身子於智慧開佛知見。具一切佛法。目連於禪定開佛知見。具一切佛法。餘人例爾。又方等般若。念處正勤。根力覺道。種種異名。皆開示實相。歷一切法。亦復如是。故言無量也。 △二釋。 所以者何。以我此物。周給一國。猶尚不匱。何況諸子。 初釋財多。尚周一國。況復諸子。譬大圓因。遍該善惡。況佛知見耶。次釋子等者。非子尚充。況是子耶。譬佛無緣者尚度。況有緣子耶。 (二廣心等竟)。 △第四諸子得車歡喜譬。譬上受行悟入也。 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 本求羊鹿水牛。期出分段。今得白牛。盡於變易。過本所望。豈不歡喜。 (僭補曰。棗柏李長者頌雲。一切眾生金色界。白淨無垢智無壞。智珠自在內衣中。只欲長貧住門外。廣大寶乘住四衢。文殊引導普賢扶。肥壯白牛甚多力。一念遍游無卷舒。如是寶乘不能入。但樂勤苦門前立。不覺自身常住中。遺上恆言我不及)。 (第三等賜大車譬竟)。 △第四長者無虛譬。譬法王不妄。文三。一問。二答。三述嘆。 今初。 舍利弗於汝意云何(至)寧有虛妄不。 佛問者。本但許三。而今與一。非虛妄不。欲令身子領實。故以虛妄問之。 △第二答。為二。一免難不虛。二不乖本心不虛。各為三。今初免難不虛。三一標。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至)全其軀命非為虛妄。 △二釋。 何以故。若全身命。便為已得玩好之具。 釋者。命重身輕。全身免火。已得大寶。濟於重命。豈應有虛(全於小乘五分法身。入空慧命。則為已得昔來所玩。況於火宅方便濟苦。本在大耶)。 △三結況。 況複方便。於彼火宅而拔濟之。 結免八苦之火。全五分之身。已是大寶。況二萬億佛所。大乘慧命。圓因成就。佛知見開。寧是虛妄。 △第二不乖本心三。一標。 世尊。若是長者。乃至不與最小一車。猶不虛妄。 初標不乖本心章。本知無三。意令不謗。不謗者。已不乖本心(不乖本心意者。此述長者本意。若小若大。俱有本心。大本為本。小本非本。許小不與。尚無所乖。況更與大。寧乖本意。如許少財。與少非妄。況與大位。得過於昔。寧乖本心。信知如來本非小化。所以財但免於分段之貧。位則超於二死之賤。二義兼備。何乖之有)。 △二釋。 何以故是長者先作是意(至)以是因緣無虛妄也。 本知無小。意令不毀。既無毀因。不墮惡果。不與小車。不乖本意。 △三結況。 何況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 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其子。等與大車。過本所望。是故不虛。結前章雲。方便拔濟。譬於斷德神通之力。結後章雲。財富無量。譬於智德辯說之力。前是子等故不虛。後是財等故不虛。 △第三述嘆。 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 有二善哉者。述其二不虛也。問。佛何不自說不虛。答佛許三與一。自說為難。身子說不虛。取信為易。 (第四長者無虛妄譬竟)。 (第一開譬竟)。 △第二合譬。合上總別二譬。先合總譬中有六。今文皆合。小不次第。今初第一。合上第一長者。名行位號德業等。故云如來亦復如是。 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至)具足方便智慧波羅蜜。 無量德號。略舉十義。如上說。一切世間。將處所以定名行。上雲國邑聚落。今合直雲一切世間。通指同居。有餘。實報。自體。皆是佛妙色妙心果報之處。而遍應彼三處也。於諸怖畏等。合上嘆內外德。內是年高衰邁。識達則多。譬如來智斷。於諸怖畏。無明永盡。合上衰邁。顯斷德也。成就無量知見。合其年高。顯智德也。力無畏等。合上外德。財富無量也。神力者。深修禪定。能得神通。合上田也。智慧力。智必照境。如身之託處。合上宅也。具足方便波羅蜜合上諸僕從也。 △二合上五百人。上雲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安隱即慈悲也。 大慈大悲。常無懈倦。恆求善事。利益一切。 慈悲是施化之本。一切是五道。恆為慈悲所被。合上五百人也。 △三合上其家。以慈悲故。而生三界火宅。 而生三界。朽故火宅。 △四合上第六眾生有緣。親者前度。合上三十子。有三乘根欲也。 為度眾生。 △五合上安隱。對不安隱法。欻然火起。 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愚痴闇蔽。三毒之火。 △六合上第三一門。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也。 教化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教能詮理。尋理起行。即得菩提。故知教理共用。合上唯有一門譬也。若講說。令前後可解。一一須提方便品譬本。來勘合之。後去例爾(合總譬六段竟)。 △第二合別譬。別譬有四。初合見火譬。二合舍幾用車譬。三合等賜大車譬。四合無虛妄譬。初合見火譬有四。一合上我以佛眼觀見。 見。 今以一見字。合上第一能見之眼。即是如來寂照智眼能見也。 △二合上所見之火。從四面起。 諸眾生為生老病死(至)如是等種種諸苦。 此中明八苦為火。四苦如文。貪著追求。求不得苦。後受地獄。天上人間。是五陰苦。愛離怨會如文。此之八苦。從四倒四面起也。 △三合上所見火。譬諸子不覺不知。 眾生沒在其中(至)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不觀苦集故不厭。不觀道滅。故不求解脫。雖遭大苦不以為患。合上心不厭患。無求出意也。 △四合上起驚怖。 舍利弗佛見此已(至)令其遊戲。 第四合上第三起驚怖。我雖能於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意也。應拔其苦難者。即大悲之力。與無量樂者。即大慈之力也(一合長者見火譬竟)。 △第二合上舍幾用車譬二。先合舍幾。次合用車。今初舍幾。上文有勸誡。今但合勸。不合誡。以勸善即誡惡。誡惡即勸善。上勸文有三。謂擬宜。無機。息化。 今初。 舍利弗如來復作是念(至)眾生不能以是得度。 擬宜有身手衣裓等。但以神力者。合上身力。智慧力者。合上手力也。贊如來知見。合衣裓也。力無所畏。合几案也。若佛初出。即用此擬。眾生不能以此得度也。 △二無機不受勸。 所以者何是諸眾生(至)何由能解佛之智慧。 正由五濁障重。未免生死等火。大乘微妙。不能得入。故言何由能解佛之智慧。此一句。即合上唯有一門而復狹小也。 △三合上放舍。無機息化。不然。或當墮落。為火所燒也。此文無放舍語。而息化意甚分明也。息化文二。先牒前後三譬帖合。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然後各與珍寶大車。 牒前一譬。正帖合息化。牒後兩譬。傍成息化也。雖復身手有力而不用之。此牒前身手救子不得譬。以合如來亦寢大化也。 但以殷勤下。牒施三之譬也。 就然後各與下。牒第三等賜大車譬也。 △二正合息化。 如來亦復如是。雖有力無所畏。而不用之。 此十六字。正合息化(一合舍幾譬竟)。 △第二合用車救得譬。上文有四。此中亦四。第一合上擬宜三車也。 但以智慧方便。於三界火宅。拔濟眾生。 △二合上知子先心也。 為說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 △三合上嘆三車希有。上有勸示證。今亦具合。但不次第。先示。 而作是言。汝等莫得樂住三界火宅(苦諦)。勿貪粗弊色聲香味觸也。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集諦)。汝速出三界。當得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滅道二諦)。 合上三車今在門外。汝等於此火宅。宜速出來。三界是示苦諦。勿貪粗弊。乃至生愛等。示其集諦。速出三界。示其滅道。滅道即是示其三界外有智斷三乘之果。故令速出三界。當得三乘。三乘正取滅道為體也。 △二證。 我今為汝保任此事(至)如來以是方便誘進眾生。 第二合上必與證得不虛也。 △三合上嘆車希有。即勸也。 復作是言汝等當知(至)便得無量安隱快樂。 此三乘是諸佛方便。引物儀式。故眾聖所稱。得無生智為自在。得盡智為無系。我生已盡。不受後有。名無所依。所作已辦。梵行已立。名無所求也。無漏根力覺道等者。根。五根。力。五力。覺。七覺支。道。八正道。禪。四禪四空。定。滅受想定。解脫。八解脫。三昧。三三昧。以上法門。通漏無漏。此三乘果法。皆是無漏根力覺道等也。無量安隱快樂者。證真空涅槃。離我見有無等見。諸患永息。故云得無量安樂也。 △四合上適子所願譬。上有真似等四位。今合亦四。但上總今別。三乘各為四。皆引上譬來帖合。 舍利弗若有眾生(至)為求牛車出於火宅。 內有智性者。宿習三乘樂欲。成三乘智性。故佛施三乘之教也。內有智。乃至從佛聞法信受。合上聞父所說玩好之物。適其願故。合上聞慧也。 殷勤精進者。殷勤。合上心各勇銳思慧也。精進。合上第二推排。推是推理。排是排惡。惡去故精。理明故進。合上修慧也。 欲速出下。合上第三競共馳走。 是名聲聞乘。合上第四爭出火宅。 三乘修行。皆有此四。 而辟支佛求自然慧者。辟支是法行人。從他聞法少自推義多。故取譬鹿。鹿不依人。自然者。從十二緣門入。此門本自有之。非佛天人所作。名自然慧。不從他聞。復名自然慧也。 菩薩稱一切智者。不同二乘。乃是佛智。菩薩望此修因。即是大乘兼運之意也(已上合第二舍幾用車譬竟)。 △第三合等賜大車譬。上文有四。一免難。二索車。三等賜。四歡喜。今略不合索車歡喜。但合免難。義兼索車。合等賜。義兼歡喜。今雙牒免難等賜二譬。然後雙合二譬。初雙牒。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等以大車而賜諸子。 如彼長者下。牒免難。自惟財富下。牒等賜。 △次雙合二。先合免難。 如來亦復如是(至)得涅槃樂。 門有入義出義。若三界為宅。五陰為舍。由迷色心而入色心。即是入宅生死之門。若作出者。今言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正是稟藏通二教。教下之理共為門。起三乘聖行。出三界苦。得涅槃樂也。 △次合等賜。上等賜先標二章。次廣二章。後釋出有車之由。今文闕略。小不次第。略分為五。一合上釋有車之由。 如來爾時便作是念(至)力無畏等諸佛法藏。 上雲財富無量。庫藏充溢也。 △二合上廣等心。 是諸眾生皆是我子(至)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上雲我財物無極。不應以下劣小車。今雲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豈非合等心義。 △三合上標等心章門。 是諸眾生。脫三界者。 上雲各賜諸子等也。 △四合上標等車章門。 悉與諸佛禪定解脫等。娛樂之具。 △五正合上廣大車。 皆是一相。一種。聖所稱嘆。能生淨妙第一之樂。 通合上高廣。乃至僕從等。一相。是實相。即法身德。一種。是種智般若。即般若德。能生淨妙之樂。樂即無苦。名解脫德。三德高廣。具足莊嚴。收羅眾德。名摩訶衍。合上大車譬也(第三合等賜諸子大車竟)。 △第四合上不虛譬。上答文有二。一全身命。二不乖本心。今但合不乖本心。兼得全身命。又為三。先牒譬。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無虛妄之咎。 △次合釋不乖本心。 如來亦復如是(至)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 △三合況。合上況出不虛也。 何以故如來有無量智慧(至)分別說三。 即是長者自知財富無量。欲饒益諸子。故許三與一。非是虛也。此釋小異於前。前意為令諸子得出。意不在三。既出不與。亦不虛妄。今明如來出世。本欲說大。但為小智樂著三界。故以方便誘引。既已得出。還與大乘。即稱本心。故言能與眾生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也。若華嚴中能受。即已與竟。不俟鹿苑開一為三。由不能受。故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三由眾生。非佛本意。故用此釋成不乖本心不虛也。前舍利弗問雲。願為四眾。說其因緣。今故答雲。以是不盡能受因緣。分別說三(初長行竟)。 △第二偈頌。有一百六十五行。分為二。前有一百行。頌上長行文中第二譬喻。後有六十五行。廣明通經方法。勸信流通。 上長行有開譬合譬。偈頌亦二。初有六十五行半頌開譬。次有三十四行半頌合譬。 初亦二。初有三十三行頌總譬。次有三十二行半頌別譬。 總頌六意。六意中止頌其四。兼得其二。頌家宅。兼得一門。頌五百人。兼得三十子。 今初一句明長者。 佛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譬如長者。 頌上位號。即兼得名行嘆德。既有長人之德。即知名行。遍為國邑所崇。亦知內外。年德俱高也。內合婆伽婆。即位號。則知具足智斷慈悲萬德也。 △第二三行一句。頌家宅譬。為二。初句頌家宅。 有一大宅。 一大宅者。且指一方三界。故云一。 △二三行廣出宅體。 其宅久故(至)雜穢充遍。 明所燒之相。故知此頌宅體也。三界無始為久。非今所造為故。無常卑鄙名頓弊。 亦云。頭殿。腹堂。背為舍。念念相續無常為高危。 一雲。色界為堂。欲界為舍。不免墮落名高危。 命根支持為柱。過去行業為基陛也。亦云。兩足為柱根。三相所遷名摧朽也。意識綱維。以為梁棟。諸苦所壞如傾斜。亦云。脊骨為梁棟。髂為基陛。衰老之時為頹毀。 牆壁者。一雲。四大為牆壁。皮膚為泥塗。四威儀不正為亂墜。五識不聰。不相主境。為差脫。亦云。牆壁圮坼。如皮膚皴朽。壯色鮮淨。如初泥塗。老色枯悴。如後褫落。發髭朽老。則皆脫落。如覆苫亂墜。筋骨老弱。支節不援。如椽梠差脫。 周障屈曲者。印師雲。三十六物。更相隔障。故云周障。䐗腸盤迴。故云屈曲。非但無常所遷。亦有不淨苦等。故云雜穢充遍也。今雲周障是六識。屈曲是六根。六識緣六根。取境艱關。故言屈曲。六塵遍染六根。故言雜穢充遍。因緣觀心兩番釋(因緣觀心兩釋者。如雲。頭殿。腹堂。即觀心也。如雲。色堂。欲舍等。即因緣也。命根已下文。並觀心也)。 △第三半行頌五百人。 有五百人。止住其中。 譬三乘根性。為五道所攝。兼得三十子譬也。 △第四有二十九行偈。正頌三界火起。 就此分四。初有二十二偈。明地上事。譬欲界火起。次有三偈半。明穴中事。譬色界火起。三有二行半偈。明空中事。譬無色界火起。四有一偈。總結三界。眾難非一。 就欲界火起復為四。初十七偈半。明所燒之類。譬眾生十使。 次有一偈。明火起之由。譬起五濁所由。 三有二行。正明火起之勢。譬正起五濁。 四有一行半。明被燒之相。譬受八苦五濁。 就十七行半為二。初十六行。正明所燒。後一行半總結。 就所燒中又二。初六行。明禽獸被燒。譬五鈍使眾生。後十行。明鬼神被燒。譬五利使眾生。初五鈍使為二。初五行半。明五鈍。二半行結。初分五。初半行譬慢使。 鴟梟雕鷲。烏鵲鳩鴿。 眾生慢使。自舉輕他。如鳥為性。陵高下視。八鳥譬八慢。文殊問經明八憍。今用配八鳥。盛壯憍如鴟。性憍如梟。富憍如雕。自在憍如鷲。壽命憍如烏。聰明憍如鵲。行善憍如鳩。色憍如鴿。陵他為慢。自貴為憍。自愛為貪。愛他為淫。自忿為恚。忿他為瞋。自惑為愚。惑他為痴。 △二半行譬瞋使。 蚖蛇蝮蠍。蜈蚣蚰蜒。 瞋有三。蚖毒盛。不觸而吸。譬非理生瞋。蝮蠍觸則螫。譬執理瞋。蜈蚣譬戲論瞋。世人云。赤頸者是蜈蚣。不赤者是蚰蜒。 △三有二行譬痴使。 守宮百足(至)而集其上。 痴有獨起。相應起。守宮百足等兀然。譬獨頭無明。鼬狸鼷鼠等。譬相應也。諸惡蟲輩下。從痴根本。備起諸結也。明諸使相緣。或緣三界如交橫。起之速疾如馳走。屎尿下一行。明痴。心所著之境。皆無常。苦。無我。不淨。由痴不了。於中計淨等而生染著。故云。?螂諸蟲。而集其上(僭補曰。著男女。是屎尿臭處。不淨計淨。是?螂輥丸)。 △四有二行明貪使。 狐狼野干(至)處處求食。 貪有二種。一有力。二無力。有力者。以威勢取。如狐狼等。無力者。但能從他乞索粗弊。如野乾等。咀嚼下。明貪取境。引物向己如咀嚼。不以道理如踐蹋。貪心取境。或取一城。或取一國。其有齊畔。如嚌齧也。亦云。貪心取境。有用不用。有用而取如咀嚼。不用而取如踐蹋。又少則咀嚼。多則踐蹋也。骨肉狼藉者。積聚五塵。不知止足也。由是群狗。競來搏撮者。此有力貪。搏撮無力之者。謂王威也。飢羸慞惶者。常不知足如飢。求不能得如羸。種種營覓如慞惶。多欲之人。雖富而貧也。愛心貪。貪五塵之肉。見心貪。貪道理之骨。推求知見。遂多所解。即是多骨。須骨之狗。競來撮之。諸見心中。未得正法之食名飢。不能伏斷見名羸。處處求解。名為慞惶。一雲。即是貪人。希求念望也。 △五半譬疑使。 斗諍揸掣。啀喍嗥吠。 猶豫二邊名疑。未決是非雲斗諍。意謂為是名掣。復謂為非名揸。啀喍嗥吠者。發言論決是非之理也(揸者。叉也。謂五指俱取也。掣。牽也。亦云。向前搘。向後掣。啀喍者。喍字亦作齧。張唇露齒也。嗥吠者。出聲大吼也)。 △第二半行。結上五鈍使。 其舍恐怖。變狀如是。 (初六行明五鈍使竟)。 △第二有十行。明五利使。為二。初半行。總明利使。 處處皆有。魑魅魍魎。 利使遍緣三界五陰四諦。故言處處皆有。夫鬼神有通有智。禽獸則無。故以利使譬鬼神。鈍使喻蟲獸(魑魅者。物之精也。通俗文雲。山澤之怪。謂之魑也。西京賦雲。山神虎形曰魑。宅神豬頭人形曰魅。魍魎者。木石變怪。玉篇雲水神)。 △二九行半。別明五利使。文為五。初三行譬邪見。 夜叉惡鬼(至)甚可怖畏。 邪見者。夜叉是捷疾鬼。譬邪見撥無因果。人是善報。譬出世因果。不雜煩惱。撥無此理。如食人肉。毒蟲之屬是惡報。如世間因果。雜諸煩惱。撥無此理。如啖毒蟲之屬也。孚乳產生者。世間之法。從自類因。生自類果也。各自藏護者。因能有果名藏。必得不失名護也。又人肉是善。毒蟲是惡。邪見之心。撥無善惡因果事。如啖食也。孚乳產生。總說善惡。並有因果相生之用也。食之既飽者。見心成就也。噁心熾盛者。見心增廣也。斗諍之聲者。內心成就。外彰言教。宣於無因無果之法。能令聞者。墮落三塗。故言怖畏(鳥生曰孚。獸生曰乳。言自類等者。即同類因。得等流果。以子似父。故以喻之)。 △二兩行二句譬戒取。 鳩槃茶鬼(至)怖狗自樂。 戒取者。鳩槃茶。是鬼勝者。如有漏善。能勝諸蟲也。蹲踞土埵者。修十善戒。能生六天。六天是欲界高處。事如土埵也。又外道持戒。能修禪定。初得欲界定。或得未來定。未來定。未脫欲界。欲界之頂。如土埵也。或離一尺二尺者。得色界定。如一尺。得無色處定如二尺。得升上界為往。退墮為返。起見蓋。如縱逸嬉戲。捉狗兩足。一雲。謗無苦因。如捉狗足。撥無苦果。如腳加頸。集本得果。如狗之聲。利見撥言無集。無得苦之理。令其失聲也(鳩槃茶者。可畏鬼也。蹲。虛坐也。踞。實坐也。次捉狗等者。有此一釋。故曰一雲。狗足如因。捉之如謗。捉足撲之。如令絕聲。故云令其失聲。復以狗腳。加於狗頸。謗無苦因之上。復更撥。無苦果。如腳加頸)。 △三一行半譬身見。 復有諸鬼(至)叫呼求食。 身見者。豎入三世計我名長。橫遍五陰計我名大。計我自在。不修善法。即無慚愧。故言裸形。以惡莊嚴。故言黑。無功德資。故言瘦。計我者。不出三界。故言常住其中。計我在心。發言宣說有我之相。故言發大惡聲。冀因此說。望得道果。故言叫呼求食也。 △四半行譬見取。 復有諸鬼。其咽如針。 見取者。咽細命危。而保其壽。非想無常而計涅槃。故言其咽如針(言見取者。非果計果。非想非是涅槃之果。計之為常)。 △五兩行譬邊見。 復有諸鬼(至)叫喚馳走。 邊見者。推我斷常。斷常二邊。如牛頭二角。為身是我為我是身。依我見起邊見。如頭兩角也。計常斷之過。能斷出世善。如食人肉。能斷世善根。如或時啖狗。或時計常。或復計斷。前後迴轉。如頭髮蓬亂。計常即破斷。計斷即破常。如殘害兇險。無有智定食飲自資。如饑渴所逼(初十六行明所燒竟)。 △第二一行半總結。 夜叉餓鬼(至)恐畏無量。 總結欲界煩惱之相。亦是結利鈍眾生之相。並是有漏之心常無道味。故云飢急。窺看牕牖者。明其邪觀空理。慕仰道味。雖復觀察。而滯著心多。不會正理。如窺牕見空。不得無礙也(初十七行半偈譬十使竟)。 △第二一行。明火起之由。譬五濁由起也。 是朽故宅。屬於一人。其人近出。未久之間。 三界是佛化應之處。發心已來。誓願度脫。故云屬於一人。長者在宅。能令慎火。由出去後。諸子無知。故令火起內合。正由如來大通佛時。常化是等。令伏五濁。眾生感盡。如來舍應。此等於後。便起五濁。他土赴緣。非是永去。故言近出。又雲。從得無生已。不生三界。故名出。不久應來。故名近。壽量品雲。數現涅槃。即是出宅意也。 △第三二行正明火起之勢。勢有二種。一者勢分。二者威勢。勢分通至非想。威勢燒無不壞。今當界二勢。亦復如是。 於後舍宅(至)牆壁崩倒。 四面。即是處所。身受心法。等起四倒五濁八苦。故云一時。相續漸增為熾。命根斷為爆。風刀解體為裂。又雲。受苦悲痛呻吟之聲為爆。諸根破壞為裂。氣斷。骨離。筋絕。為摧折墮落。四大解散。為牆壁崩倒也。 △第四一行半。明被燒之相。 諸鬼神等(至)不能自出。 或雲。親屬為鬼神。哭泣為揚聲。今例上。利使以譬神鬼。利使之人。或計斷常。若計常者。謂法定空。已有還無。無即常。計斷之人。謂法定斷。唯此一死。更無復續。皆唱言定說。其事已顯。故云揚聲大叫也。若是鈍使。及諸戒取。本不計斷。今見無常。但生疑怖。不知出離之方。故言慞惶不能自出(初二十二偈頌欲界竟)。 △第二有三行半。明穴中事。譬色界火起。諸部解義。瞋通三界。即此文也。文為四。初一行。明所燒之類。 惡獸毒蟲。藏竄孔穴。毗舍闍鬼。亦住其中。 四禪之定。譬如孔穴也。雖復不及門外敞豁。猶得免於猛炎。入禪定中。猶得免於欲界粗惡也。利使眾生。亦得禪定。如毗舍闍鬼。亦住其中。 △二一句。是火起之由。 薄福德故。 由少福故。近惡遇苦。 △三一句。明火起之勢。 為火所逼。 孔穴之中。雖無猛炎。猶有熱惱。四禪雖無欲界惡。亦有愛味細苦。故言為火所逼。 △四二行明被燒之相。 共相殘害(至)四面充塞。 明利鈍相奪。諸使眾生。得禪是同。所計各異。異故互相是非。如相殘害也。既於禪中起諸見。則不能生無漏定慧。但著默然。如飲血。又著支林。如啖肉。野干是欲界貪。未來定已斷。故言並已前死。亦名食啖。禪定之貪。如大惡獸。能吞欲界貪也。欲界四倒八苦如猛炎。色界四倒八苦如臭煙。亦通身受心法。四大皮肉等。故言四面充塞也(二色界竟)。 △第三二行半偈。明空中事。譬無色界火起。為二。初一行。明所燒之類(明空中事者。前雲藏穴。以譬色界。今乃出穴。故譬無色。言空中者。非謂虛空。既以舍內譬欲。入穴譬色。今以穴外空地為空。譬以無色)。 蜈蚣蚰蜒。毒蛇之類。為火所燒。爭走出穴。 厭色界定。出向無色。厭色粗境。觀無色法。如毒蛇類。火燒出穴。若爾。瞋通三界也。 △次一行半。明所燒之相。 鳩槃茶鬼(至)周障悶走。 若得無色定。必滅下緣。故云隨取而食也。非想最頂。猶尚不免顛倒諸苦。如頭上火然。非想亦有八苦之火。心生異念名生苦。念念不住名老苦。行心擾擾妨定名病苦。退定是死苦。求定不得。是求不得苦。求定不得。必有於障。即怨憎會苦。四陰心。即五盛陰苦。不能即斷有頂種故。頭上火然也。無無漏故。饑渴所惱。猶是輪迴。周障悶走也(三無色界竟)。 △第四一行。總結三界。眾難非一。 其宅如是。甚可怖畏。毒害火災。眾難非一。 (第一總譬竟)。 △第二有三十二行半偈。頌別譬。別譬有四。今頌但三。初有二行半。頌長者見火。第二有十三行。頌舍幾用車。寢大施小譬。第三有十七行。頌等賜大車譬。初頌見火。有三。一能見。二所見。三起驚怖。此中具頌也。 初三句。頌能見人。 是時宅主。在門外立。聞有人言。 上明見。今雲聞。以聞代見也。聞必從他。門外立者。正頌上我雖能於所燒之門安隱得出也。立者。在法身地。常懷大悲。欲救眾生。不處第一義空之座也(不處第一空座者。第一義空。為智理合。與悲同體。今言不住無悲之智。恆居有智之悲。故云不處。故知無緣慈悲。方可與智同體)。 △二一行一句。頌所見之火。 汝諸子等。先因遊戲。來入此宅。稚小無知。歡娛樂著。 問。子本未出。云何因戲來入。答。或曾發心。名出三界。而復退還。名之為入。如人舉足欲出。至門側而反。亦名為出。亦名還入也。又理性本淨。非三界法。因無明故。而起戲論。便有生死。故云。先因遊戲來入也。大善未著為稚小。無明所覆為無知。 △三二句。頌上即大驚怖。而起大悲心。 長者聞已。驚入火宅。 (一長者見火譬竟)。 △第二有十三行。頌舍幾用車。為二。初有五行半。頌上救子不得。上開譬中有勸誡。上合中但合勸。今但頌誡。誡文有三。初四偈半。頌上我當說怖畏擬宜。 方宜救濟(至)況復大火。 方宜者。擬宜大教也。告喻。即是說眾患難。誡教之義(惡鬼毒蟲下。皆患難之事。已如上釋。饑渴惱急者。由無定慧。是故饑渴。已可怖畏。況復更為濁火所燒。如得上界有漏定時。無無漏定。已為小火之所焚燒。況墜下欲。大火所燒。即指饑渴惱急以為此苦。是故應求大乘永離)。 △二三句頌不受誡。 諸子無知。雖聞父誨。猶故樂著。 不受誡。是稚小無知。雖聞父誨。猶故樂著。既無大志。復不習小。大小俱忘。必著三界。 △三一句。正頌無知息化。 嬉戲不已。 指不已一句。頌上視父而已。放舍苦言之義也。 (第三一句。正息化者。見思不已。故息大化。若見思不已。尚有大機。如來於時。亦不吝大。以有小機。且令出濁。先施小耳)。 (初五行半救子不得竟)。 △第二七行半偈。頌上用車。上文有四。一者擬宜三車。二知子先心。三嘆三車希有。四適子所願。今頌中但有三義。略不頌知子先心。 今初三行頌擬宜。 是時長者(至)設諸方便。 初一行。明擬宜意。次一行。用小之由。由著見思。故唯施小。次半行。用小之意。若不用小。則大小並亡。故云將為火害。害故喪身。喪身故失命。次半行。正思用小。故云即便思惟。設諸方便。 △二有三偈。頌勸嘆三車希有。上明勸示證三義。今頌亦三。重頌勸成。有四。初一行頌勸。 告諸子等。我有種種。珍玩之具。妙寶好車。 △二三句頌示。 羊車鹿車。大牛之車。今在門外。 (示轉中雲在門外者。如示四諦。令知出世)。 △三一句又頌勸。 汝等出來。 △四一偈頌證。 吾為汝等。造作此車。隨意所樂。可以遊戲。 △三一行半偈。頌適子所願。 諸子聞說(至)離諸苦難。 今總頌上長行適子所願六句。馳走。頌上見諦。空地。頌上無學也(二舍幾用車譬竟)。 △第三有十七行偈。頌上長行等賜大車譬。文有四。一免難。二索車。三等賜大車。四得車歡喜。 今頌亦四。初五行頌免難歡喜。第二三行。頌索車。第三七行半。頌等賜。第四一行半。頌得車歡喜。 就初五行。頌上諸子免難又二。初一行頌免難。 長者見子。得出火宅。住於四衢。坐師子座。 坐師子座者。有二釋。一雲。諸子坐座。得出三界。故無畏也。二雲。是長者坐座。長者見子免難。即得無畏。初在門外。猶有憂畏。故云立。今得出門。方坐無畏。故方便品雲。今我喜無畏(初在門外者。初子猶在內。是故父立。今子既出。是故安坐。又大機未會。是故云立。小化已周。是故安坐。故知立者冥利。坐者顯益)。 △二四行頌長者歡喜。 而自慶言(至)我今快樂。 (一免難歡喜竟)。 △第二三行頌索車。 爾時諸子(至)惟垂給與。 (二索車竟)。 △第三七行半。頌上等賜大車。有三。初一行超頌釋大車。 長者大富。庫藏眾多。金銀琉璃。硨磲碼瑙。 屋盛稱庫。地盛曰藏。行具一切法名藏。眼耳六根具一切法名庫。 (行具一切法約修。六根具一切法約性。庫藏皆含藏義。亦可互論也)。 △二六行頌廣大車。 以眾寶物(至)而侍衛之。 (經大車中意者。因果所有。總名眾寶。約教修得。義之如造。性修不同。權宜名造。行多子多。故車非一。是故所造。諸而復大。又須示方知。子修名造。以性泯修。造還本有。即車體也。莊校下。即具度也)。 △三二句。頌二章門。結顯等賜之義。 以是妙車。等賜諸子。 上句頌大車章門。下句頌等心章門(三等賜竟)。 △第四一行半。頌得車歡喜。 諸子是時(至)自在無礙。 游於四方者。乘中道慧。橫游四種四門。四種四諦。豎游四十一位。究竟常樂我淨之德。故言嬉戲自在也。 (四得車歡喜竟)。 (已上六十五行半頌開譬竟)。 △第二三十四行半。頌合譬。分二。初四行。頌合總譬。為四。初一行頌合長者。 告舍利弗。我亦如是。眾聖中尊。世間之父。 上半行頌合位號。下半行頌合名行。兼嘆德義。謂七種方便賢聖中尊。九種世間之父。 △次一行。頌合五道義兼三十子。 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深著世樂。無有慧心。 正合五百人。兼三十子。三十子。是緣因子。一切眾生。即是正因子也(經雲。一切眾生皆吾子者。如大經中。一切眾生。無不皆至大般涅槃。子義在因。涅槃在果。大乘宗要。莫逾此二。皆悉雲有)。 △三一行。頌合家宅。兼得一門義。 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 △四一行頌合火起。 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於中初二句總標。次二句釋(初四行合總譬竟)。 △第二三十行半。頌合別譬。又分四。初三偈。合見火譬。上文有三。今合亦三。初一偈。合頌上如來能見。正由寂然閒居。能見五濁諸子也。即合聞有人言。 如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閒居。安處林野。 (經雲寂然等者。在王三昧用智。即是安處故也)。 △二一行半。合頌上所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之所燒煮。 今此三界(至)多諸患難。 △三半偈。合頌上佛見此已。驚入火宅。 唯我一人。能為救護。 (初三偈合見火譬竟)。 △第二四行。頌合舍幾用車譬。為二。初一行。頌合舍幾等。上開譬有三。擬宜。無機。息化。今此一偈。亦有三意。 雖復教詔。而不信受。於諸欲染。貪著深故。 雖復教詔一句。頌擬宜。不信受一句。頌無機。下二句。頌息大化。貪著深故。頌上未免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也。 △二三偈。頌合用車救子得譬。有二。初一行半。合上欲擬宜。及嘆車希有。 以是方便(至)出世間道。 以是方便一句。頌合上但以智慧方便欲擬宜。從為說三乘下一行一句。頌合上嘆三車希有。 △二一行半。頌合第四適子所願。 是諸子等(至)不退菩薩。 上合三乘。各有四句。今則總頌。若心決定者。從苦法忍已上。是真決定。此之一句。總頌三乘馳走之位。後具足下一行。各頌三乘爭出之位也。不退菩薩者。不退義通。正明三藏(第二頌合上舍幾用車竟)。 △第三有八行。頌合第三等賜大車譬。文二。初五行。頌合等賜。後三行。頌合歡喜。初又四。今初一行。頌合等車章門。上文諸佛禪定等。 汝舍利弗。我為眾生。以此譬喻。說一佛乘。 △次一行。是頌合等心章門。上雲。是諸眾生。脫三界者。 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成得佛道。 △三二行正頌合廣大車。上雲皆是一相一種等。 是乘微妙(至)供養禮拜。 △四一行是頌上有車之由。 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及佛余法。 (初五行頌等賜竟)。 △第二三偈。頌合得車歡喜。 得如是乘(至)除佛方便。 初二偈。頌各得大車。日夜者。初得佛知見中道智光如日分。無明在如夜。自得中道智如日。慈悲入生死如夜。常行二法。故言遊戲。三乘之人。同入佛智。故云與諸菩薩。及聲聞眾。又此明自行化他。自獲是乘。故言日夜遊戲。以此化他。故言與諸菩薩。及聲聞眾。能化三乘。同乘寶乘也。 後一偈。結勸信所說一乘。無三因緣。於十方土。審實而求。唯一無二。除佛方便。則不在言耳。他雲菩薩不索車。若不索車。何因乘車歡喜(第三合等賜大車譬八行竟)。 △第四有十五行半。頌合上不虛譬。文為二。初三行半。正頌合不虛章門。第二有十二行。頌合釋不虛。今初頌合不虛章門為三。初一行。先定父子。明本欲與大故。文雲。皆是吾子。理應平等與大也。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皆是吾子。我則是父。 △二一偈。明乃說三乘。意為除障。 汝等累劫。眾苦所燒。我皆濟拔。令出三界。 △三一行半。既已除障。還遂本心。與大乘法。故云今所應作。唯佛智慧也。 我雖先說(至)唯佛智慧。 (第一三行半合頌不虛章門竟)。 △第二有十二行。頌合釋。還釋前三意。初二偈。釋同皆是子。理應平等。第二七偈。釋不能受故。乃說三乘。第三有三偈。釋後若堪能。還與其大。 今初。 若有菩薩(至)皆是菩薩。 若有菩薩者。方便三乘所化眾生。皆是昔日結緣佛子。亦皆同有真如佛性。故云皆是菩薩也。 △二七行。以不受大。故說三乘。此文具足四諦。初二行苦諦。次二行集諦。次一行滅諦。次半行正明道諦。後一行半。明得解脫。但離見思虛妄。明非究竟解脫也。 若人小智(至)名為解脫。 此七行。明小智障重。不即信受一乘。方便說三。接引小智。為說苦諦者。聲聞於三乘中最小。復以苦諦為初門。眾生心喜者。稱其本習則喜。本厭生死。自求涅槃。今聞出離。即會宿習。故歡喜。此中正明有作四諦。但離虛妄者。無明已是不實。通惑附無明起。故呼之為虛妄。有作四諦。但除此惑。名為解脫。脫於分段。未脫變易。故非自在。 △三有三偈釋者。初一行半。以無上道法斥。次一行半。出佛本心。還與其大。 其實未得(至)故現於世。 第三三偈。釋障既除。情根又利。還遂本心。與大乘法。佛本欲與一切解脫。今汝始斷分段。非大涅槃。以其未得一切智。終是未稱本心。故言我意不欲令至滅度。今則還令得無上道。入大涅槃。乃是究竟。稱佛本心。一切解脫。即是無作滅諦。無上道。即是無作道諦。用二諦。破有作苦集。昔欲說此。而此眾生不堪。障既已除。還說此也。佛為法王。於權實法。已得自在。開三權。顯一實。豈當有虛也。 (第四十五行半合不虛譬竟)。 (已上一百行偈。頌長行第二譬喻竟)。 △後六十五行偈中。廣明通經方法。勸信流通。信者。信佛說不說也。勸者。勸可通不可通也。有此二義。故言勸信。文為二。一標兩章。二釋。 今初一行半標。 汝舍利弗(至)勿妄宣傳。 初一行標說不說者。如來說此法印。為利益世間故說也。不說者。四十餘年。未是說時。五千未去。是故不說也。 ○次在所遊方下半行。標可通不可通章者。勿妄宣傳也。惡者強說。令其墮苦。善者不說。誤其失樂。若大悲愍惡。則不為通。若大慈念善。則應為通。是名標可通不可通章也。 △二釋。又為二。初八行。釋可說不可說。次五十五行半。釋可通不可通。 今初。 若有聞者(至)非己智分。 今初八行。明如來利益世間之相也。通論三世利益。別論令二乘入信。阿鞞䟦致。是觀現在益。曾見者。觀過去善為說也。信汝見我者。觀未來善為說也。下文雲。若深信解者。見佛常住靈鷲。即其義也。斯法華經一行。是結上開下。如來觀知三世利益。是故為說。淺智不解。則不為說。此釋如來說不說章也。 (僭補曰。舍利弗以信得入者。信一乘實相。究竟佛慧也。圓十信滿心。即入初住。初發心時。即得菩提。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也。其餘聲聞。信佛語者。以圓住別地已前。依法力薰習。不離教法。故云信佛語故。隨順此經。非己智分也。行者未起圓信。與信位未滿者。未起應令起。未滿應令滿。總由信佛語故。不離聖教量。依法力薰習。至住地已上。始得亡筌。行起解絕也)。 (初八行竟)。 △次五十五行半。釋行人可通不可通章。又二。初三十六行半。明若用大悲門。莫為惡說。若引惡數。必起惡謗。獲惡果報。是故大悲。不可為說。 又舍利弗(至)莫說此經。 斷世間佛種者。淨名以煩惱為如來種。此取境界性也。大品以一切種智學般若。此取了因性為佛種。涅槃用心性理不斷。此取正因性為佛種。今經明小善成佛。此取緣因為佛種。若不信小善成佛。即斷世間佛種也(初三十六行半竟)。 △第二有十九行。釋弘經時。用大慈門。善人應為宣說。令不失樂。夫弘通之要。諧和兩門。令其得所。是善流傳。若不得所。是妄宣傳。文為二。初十七行。有五雙十隻善人之相。可令宣說。後二行。總結應可說也。初三行。過現為一雙。 若有利根(至)乃可為說。 利根是現在。植善是過去。強識是現在。見百千是過去也。 △二兩行半。上下為一雙。 若人精進(至)乃可為說。 修慈是愍下。恭敬是尊上也。 △三有三行。內外為一雙。 又舍利弗(至)乃可為說。 舍惡親善。是外求。持戒如珠。是內護。 △四三行半。自行化他為一雙。 若人無瞋(至)乃可為說。 質直敬佛是自行。譬喻說法是化他。 △五有五行。始終為一雙。 若有比丘(至)乃可為說。 四方求法。請益之始。頂受專修。是歸憑之終(次十七行竟)。 △後兩行總結。 告舍利弗(至)妙法華經。 善信甚多。略舉十相(五雙十隻)。示流通方法。顯慈悲兩門。可通不可通之大要也(譬喻品竟)。 妙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