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句記箋難 · 法華文句記箋難卷第三
赤城沙門有嚴箋。
疏?:
枯化切。應作髂。腰骨也。又苦瓦切。
褫,脫衣貌。
褫又恥止切。易訟卦云:或錫之以[般/車]帶,終朝三褫之。王肅云:褫,解也。
命根下,並觀心釋。
如前疏釋受胎之微形中云:一念心起,即為未來作業。業即胎,胎業無窮。記云:此名觀心,但隨便耳。但云從心即名觀心,其實此中仍帶事釋,今亦爾耳。
疏不援。
援音院,援也。謂骨節不相援接。
經椽梠
梠者,桷也,謂椽端連歸木也。
七慢
俱舍分別惑品疏云:若不分別,但以心高,名慢。由生起差別故,成七種慢:二、過慢,三、過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下慢,七、邪慢。所言慢者,於下計自勝,或與等計自同,如此分別,起心自高,名慢。於等計自勝,名過慢。上品計自勝,名過過慢。於五取陰,分別計我及我所,名我慢。未至勝德,計自己得,名增上慢。於多量勝,計自小量劣,名下慢。實自無德,計自有德,名邪慢。(已上正文)若今記中,石崇、崔、盧等,檢新舊兩疏,並無此說。斯是記主借事,以此顯耳。然又俱舍七慢,與今少別。若我慢、過慢、邪慢、增上慢,彼此名同。余者,彼只雲慢,今雲大慢。若憍慢者,俱舍無名。此因文殊問經憍名而來也。或開對二憍,聰明憍對俱舍過過慢,行善憍對俱舍下慢。初文盛壯憍與我慢,亦應雲名異義同。
尚未謝於崔盧。
孔氏志怪云:漢盧充,范陽人,住家西四十里,有崔少府女墓。充因獵逐獐,忽見朱門官舍,有人迎充,見崔云:近得公尊府君書,為君娶吾小女,故相邀耳。將書示充,乃充亡父手札。崔乃命女妝飾,於東廂引充,相見成禮,留三日。臨別,謂充曰:君婦有娠矣,生男則當留之。仍贈充衣衾,令車送充。充至家,經三年。三月,臨水戲,忽見水上有二犢車,乍沉乍浮,既達於岸。充視車中,見崔氏與三歲兒共載其別車,即崔少府女也。抱男還充,及詩一首,金碗一枚,俄而不見。及兒長成後,歷任數郡。今記主以歷郡為貴。
蝍蛆
上音即,下子魚切。食蛇蟲也。爾雅云:疾藜,蝍蛆。郭璞注云:形似蝗,大腹長角,能食蛇腦。
守宮
顏師古注漢書云:守宮,蟲名,與蝘蜒一類耳。術家云:以器養之,食以丹沙,滿七斤,搗治萬杵,以點女人體,終身不滅。若有房室之事,則滅矣。言可以防閒淫逸,故謂之守宮。
在澤為蝘蜒。
玉篇云:在壁名蝘蜓,在草名蜥蜴。若爾,澤應作它,以在它之壁故也。
於樹倒懸。
尾長五尺,以鼻仰故。雨則倒懸,畏水入鼻故。
毒螫
音釋:蟲行毒也。
野干
野,通作躬。子虛賦云:騰遠射干。注云:其形似猿,能善緣木。
鈍中利。
見思兩惑,若自分利鈍,則見利思鈍。若見惑十使自分利鈍者,如止觀釋五鈍云:是己法者愛,非己法者瞋,我解他不解生慢,不識苦集為痴,猶豫不決為疑。輔行第九釋云:問:八十八使中,初果所斷,既為見惑,何故此中有五十二思?答:此思依見,見為根本。但斷於見,根壞條枯。若迷事思,此中不攝。故云是己法愛,即指五見為己法也。故今疏中將十使中貪等五見為鈍,是此意。
同類因相似。
俱舍疏云:是同類法,同類法為同類因。如善五陰,於善五陰為同類因;有染污,有無記,於無記亦爾。色是無記,於五陰中,四陰非色,為同類因。
自部地。
舊疏釋云:自部有五種:見苦所斷,乃至修道所滅。地有九種:欲界,一、四定,四、無色。此中見苦所滅法,於見苦所滅法中為同類因,非於余法。乃至修道所滅法亦爾。若彼欲界法,於欲界法為同類因。初定地,乃至第四定地,於餘地亦爾。言自部者,部亦類義。有自部惑,有他部惑。如斷欲惑,不斷色惑,但名斷自部惑。又云:於自地中,但緣自部隨眠。如見苦所滅惑等,不緣餘部。(已上舊疏)新疏云:見苦、見集、見滅、見道,及修所斷惑,名為五部。三界各五,成十五部。苦、欲界,望色、無色界。欲名自部,色、無色界名他部。(已上新疏)俱舍五部,只是見、恩兩惑。
前生
疏云:何者為同類因?前已生善根,於後生善根,及與彼相應法,於自部、自界,由同類因成因。如此,若過去於過去、現在,若過去、現在於未來,應說如此。疏文甚廣,在舊疏第四,須者撿取。
欲界定。
粗住細住之後,或一兩日,或一兩月,心在定中,覺身如雲如影,定法持心而心不動。然而有身心之相,未有支林功德,是欲界定相。
未來定
從欲界定後,泯然虛豁,不見欲界定中身首、衣服、床鋪,猶如虛空,冏冏安隱。身是事障,事障未來,障去身空,未來得發,是未到定相。
六行觀
厭下苦粗障,欣上勝妙出。言苦粗等者,欲界飢濁寒熱刀杖故苦,三十六物臭穢故粗,山河石壁故障也。上界禪定樂故勝,身如鏡像無質礙故妙,又有神通石壁非障故出。此說出次第禪門。
計有義等。
並因果不亡也。
或俱斷常。
計斷者,長阿含云:或計我身,從父母生,終歸磨滅;或計欲界諸天,具足斷滅;或計色界,乃至四空處,具足斷滅,此名斷見。若常見者,計一切眾生,現在涅槃;或計五欲自恣得涅槃;或計初、二、三、四禪得涅槃,此等併名常見。
上文云:今此三界。
上應作下。
故前後文。
前指長者譬初,後指信解品初也。是則優歸長者,劣乃屬生。
故不雲多。
若證中已即能下,應且約近成,不可而雲多番成也,若曰數數唱滅,非近出義也。
準例可知。
欲界為界,五陰為舍。
欲界中不分利鈍。
只雲四面,一時火起。
默然第六
初禪、二禪有五支林功德,謂覺、觀、喜、樂、一心,則默然當第六也。若二禪與三禪各但四支林功德,則默然當第五。
性障未除。
定中不見床榻臥具,是性障除也;若見有床榻等因,不得入初禪者,名為性障。
惡獸敢時,方名為盡。
色喻惡獸,得色界禪,性障乃盡。
此中例之,不別(句絕)分出。
無色界中,分外再出蜈蚣。
雖無蜈蚣。
色界但云惡獸毒蟲,而非無蜈蚣之瞋也。
理須分別。
上界無瞋,約現行也;若瞋通三界者,約種子也。聲聞所斷,通惑瞋重;菩薩所斷,別惑瞋輕。
生彼細想。
十種細煩惱:一、識受,二、識想,三、法行,四、意觸,五、法思,六、欲入出定,七、法解脫,八、念三昧,九、心如法住,十、慧根、慧力。
義之如遣。
信解品中釋即遣傍人云:初約教者,理即法身,智即報身,由智故說智為能遣。所依者理,能遣如臣,所依如王,所遣者教,故理正教傍。此中是用下文之意,正當智為能遣,而以起教為所遣也。
亦具二釋,思之可知。
昔略發大心,名為稚小,後流浪生死,為無知此事也。又理性未有莊嚴功德,名為稚小,唯有即法性之無明此理也。
滅止妙離
諸蘊盡故滅,三災息故止,無八苦故妙,無生死故離。
疏:初一行超頌,第四、釋大車。
應雲釋大車之由,文略由字。
不許作四濁釋
舊云:四濁障除如四達,更除一濁如露?。
行具一切法。
如布施一法,施者名檀,慳名破戒,施名持戒,割截無瞋名忍,施而亡倦名進,冤親等施心無散亂名禪,施心詣理入如實際名智。餘五度亦爾,名互嚴也。慳者,苦集也。檀能破慳,是斷苦集。檀體照明,道也。檀達彼岸,滅也。又十二因緣是顛倒法,檀能度之,即無明滅乃至老死滅。又慳是六道因,施是四聖因,既攝千界、百界、三千性相一切諸法,而無所不攝。
亦可互論。
藏約六度,論菩薩行,能破六道,到於彼岸,故寬。庫約勝義根,取境如狹;若約調伏諸根,滿足六度,具足諸法,或庫寬藏狹。
疏上,合等賜有五:
五中但不合釋等心,今頌中又不頌等心與釋等心。
無合釋等心。
以長行偈頌,各有開合,似難見故為圖。長行(一等心章)(初合第四有車之由)長行(二等車章)(二合第五廣等心)(三廣大車)(三合第一等心章)開譬(四大車由)(四合第二等車)合譬(五廣等心)(五合廣大車)(六釋廣等心)偈頌(初頌有車之由)(初合大車章門)偈頌(二頌廣大車)(二合等心章門)開譬(三頌等心章門)(三合正廣大車)合譬(四頌等車章門)(四合有車之由)
華纓
喻四攝神通以悅物。
以妙冠粗。
首楞嚴定,冠於事禪。
一行
如性德境名自行實,余乘名自行權。
一法
如心佛生,各具十界,各佛名實,各九名權。
經具足一劫。
謂五無間也,以彼獄壽一增減劫故。此與俱舍同。若慈恩大師云:一劫者,一中劫也,命極至此。展轉者,如般若經說:謗大乘者,此方地獄壞,生於東方,如是展轉,遍至十方,獄盡還生此中地獄。故今說如是展轉。已上慈恩義。
疏:煩惱為如來種,此取境界性。
彼經云:煩惱之儔,為如來種。儔者,類義。經列有身為種,無明愛為種,貪恚痴為種,顛倒為種,五蓋為種,六入、七識處、八邪、九惱、十不善、六十二見等為種。此並指煩惱境界,以為了因種。
信解品此品畢。藥草喻品並第七記。
利根正見,有信有解。
見真理者,名為正見。有信解者,准俱舍,初果鈍根信行人者,若入修道,名為信解;若初果利根法行人者,若入修道,名為見得。然此信解,在小乘耳。
若法執中見等,聲聞領時,合入七地。
見等,疊向見得與信解也。法執及七地之言,稍似難見。有人云:此舉通教況斥三藏也。以三藏但空生執,未空法執,此有門意也。若通教者,雖生、法同時,若以斷見破生執,得生空,在八人見地;斷思破法執,得法空,在已辦地,已辦第七地也。如何猶在三藏初信心?此況斥之意,銷文雖通,義終迂闊,今恐文誤。七或是初,謂領時合入初地,初地即初住也,以記文自雲今經已入初住故也。讀者更詳之。
及述五佛,言略意廣。
述者,經云:佛以種種緣,譬喻巧言說,其心安如海,我聞疑網斷。佛說過去世,無量滅度佛,安住方便中,亦皆說是法。現在未來佛,其數無有量,亦以諸方便,演說如是法。如今者世尊,從生及出家,得道轉法輪,亦以方便說。
說有法、譬,即前通、別。
初周別名法說,通則具三,謂喻及因緣也;中周別名譬說,通亦具三,謂法及因緣也;下周別名因緣,通亦具三,謂法及譬。
豌豆
用涅槃經語,彼經云:譬如豌豆乾時,刺終不入。豌豆者,即今所種,粒圓作倉黃色,似梧桐大,食者甚美。僧祇律中,轂數凡一十七種,此其一也。
十六心名修道。
此乃薩婆多師義也。諸師但云是見道耳。初見理故,名為見道。更加功者,是二果向,將涉修道也。當知初果一位,得見修名。
亦應具對五味四教。
鹿苑用析空為慧命,顯為藏人;方等用體空為慧命,密為通人。
十六、行對三空
輔行云:空三昧者,以諸法從因緣生,無作故空。此三昧緣若下二行,謂空、無我也。無相三昧者,無男女一異等相,緣滅下四行。無作三昧者,知一切法無相,都無所作,不作三有之業,緣於十行,謂苦下苦、無常二行,集、道下各四行。
平等意趣。
攝論四意趣之一也。
門有入義
經云:門有二義,謂入義、出義。若三界五陰為舍,由迷色心,即入它之門。
進退等中
下疏云:止領二乘,不道人、天,是退所不及;菩薩名上草、小樹、大樹,而復不領,是進所不及;乃至橫、豎,皆領所不及。
疏備輪諸道
備輪之言,下該三惡。經雲五十餘年,疏釋謂是五道,而記雲不墮三惡者何?今恐退大之後,隨福厚薄,有墯、不墯之異故也。以退大人多是名字,故下記云:為論兔難,須淨六根。准理,退者多在五品前。(已上正文。)
七種眾生
師子吼品中文也。今引本經合喻來此,使文旨可了。經云:如恆河邊有七種人,或為洗浴恐怖盜賦,或為采華則入河中。下合譬云:有七種人畏煩惱賦,發意欲度生死大河。
第一人者,入水則沒。
喻出家者,剃髮,身披法服;既出家已,親近惡友,隨順其教,聽受邪法,沒生死河,名一闡提等。
第二人者,出已復沒。
發意欲度生死大河,斷善根故,沒不能出。所言出者,親近善友則得信心,修習淨戒,受持讀誦;以根鈍故,復遇惡友,不習身、戒、心、慧,聽受邪法,斷諸善根,沒生死河等。
第三人者。
發意欲度,生死大河,斷善根故,於中沉沒。親近善友,得名為出。信於如來,是一切智人,常恆不變,為眾生故,說無上道。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非滅,法僧亦爾。以根利故,堅住信慧,心無退轉,故記雲是內凡人也。
第四人者。
從河而出,觀瞻四方,出入河中,大略同上二三(云云)。此第四人,以根利故,堅信慧,心不退轉。四方者,四沙門果。
第五人者。
以信心故,受持讀誦書寫解說十二部經,為眾生故,廣宣流布,心無退轉,即便前進。前進者,辟支佛也。雖能自度,不及眾生,是名為去。
第六人者。
從河出已,即便前進,遂到淺處,即住不去。不去者,所謂菩薩欲為度脫諸眾生故,住觀煩惱。
第七人者。
出河前進;既前進已,得到彼岸,登大高山,離諸怖畏,多受安樂。善男子,彼岸者,喻於如來;受安樂者,喻佛常住;登高山者,喻大涅槃。
他方准此。
他方亦指方便為余,如今娑婆之所指也。
下舍
下舍對子,故喻慈悲,今家舍依涅槃,為佛實慧所託。
勝兼兩處
方便同居名兩也。下疏文雲昔華嚴、大品未曾說此,聲聞本是大乘之子,記雲昔教顯露未說,是則前立勝應之義,義兼兩處是也。
習方便者
斥古謂生方便者無性
從本立名
若論出界,必須四果,若至四果,只名羅漢,豈又更存須陀等名?言從本者,蓋超人也。以從須陀洹,頓斷九地思惑,不歷二三果,從此出界,故云須陀洹人八萬劫。若至斯陀含,頓斷上八地思,不歷三果,從此出界,故云斯陀含六萬劫。那含准此,義亦可了。是則前三果出界者,超人也;至四果出界者,次人也。問:若爾,超者利根,次者鈍根,何故超者劫長,次者劫短?答:劫長短者,乃敦逼權說耳。豈有五人至彼土已,一例四果,而更分長短劫耶?此難非矣。
不雲別者。
不雲通菩薩與二乘別者,以斷惑是同,只言二乘,自該菩薩也。或恐寫誤,應雲不別雲者,更詳。
禪生百八
法界次第云:若十八空,自然明了。以此空慧,照諸禪定。種種法門,無染無著。諸禪定者,有漏無漏,觀練熏修等。百八者,首楞嚴三昧、寶印三昧、師子游步三昧等。是諸三昧,皆從達禪生。
智定各有自佗。
因名止觀,果名智定。取自行照真名自,化他照俗名他。前文中雲行藏、理藏、自行,此行理名充,化他名溢。又寶智滿名充,權智用名溢。
如布衣所使。
如漢高祖起於布衣,布衣者,賤服也。今以布衣喻前三教,佛所使者,三教之權法也。若開權已,三佛即圓佛,是亦三教體外即體內,是故得雲共至貴位。
出入之名,亦更互得。
不二而二,即寂而照,照體本寂,是人也。二而不二,即照而寂,寂體本照,是出
二三、開合
釋簽云:幻有即俗,空即是真,不空是中。但觀名中空,合在何諦?若合在俗,即如別教,名含真入俗;若合入真,如別圓入通,名含中入真。又說者,有事理論,開合真中,屬理中受真名;有中邊論,開合真俗,屬邊真受俗稱也。
以二對二
不二是自行之實,二是化他之權。
並現所居。
並皆顯現,在方便土。
以為臣佐。
圓四十心,同佛覆實,助引僮僕,俱入圓中。
何關法身菩薩?
乃是指二乘耳。
以現說當。
以父子相失之譬說,當於法華相值事。
舉生領熟
舉相失之機生,領相值之根熟。
前一行實
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等。
後一行權
我以智慧力,知眾生性慾等。
況開六義。
安隱處不安隱處,安隱法不安隱法。種種對不種種,
自佗破已。
夫發心者,若因佛故發,他生計也;非因佛故發,自生計也。心、佛、道交發者,共也,無因可知。
見生奪鈍。
見執起時,修惑且伏,乃是鈍修,為見所奪。
從定名諦,從慧名境。
又云:以止緣於諦,則一諦而三諦;以觀觀於境,則一境而三境。記釋云:止為能緣,諦為所系,諦境名異,本是一法。又止觀云:一心三止,見不思議諦;一心三觀,知不思議境。
依正具如,分別功德。
經云:於虛空中,天鼓自鳴,又雨千種天衣,垂諸瓔珞,遍九方等,此依報也。有諸菩薩,乃至一生,當得阿耨菩提等,此正報也。
寶塔
依報則三變土由,正報則分身佛集,及接諸大眾,皆在虛空。
神力
依報者,於時十方世界通達無礙如一佛土。正報者,諸佛彈指及謦咳聲遍十方界。
十方之言
五佛章中多云:十方諸佛,法亦如是。
十、妙引諸
證境妙者,文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智妙者,文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乃至利益妙者,須臾聞之,即得菩提。何得謂法華不明常
空無所有等言,諸法實相之說。
空照所有,安樂行文。諸法實相,方便品文。疏釋寶相互融,似用華嚴涉入之意。空無所有,疏文不消。
見佛常在等人,此土不毀等事,堂閣種種莊嚴,眾生種種遊樂。
常在等者,分別功德並壽量品文也。人者,則四信弟子五品人也。此土不毀者,唯玄文銷云:即本時三土也。若大火所燒之時,此土安隱。荊溪云:華嚴盡未來際,即是此經常在。靈山堂閣等者,經云:園林諸堂閣,種種寶莊嚴,寶樹多華果,眾生所遊樂。跡門多用華嚴文中意。
孔目
孔者,眾也,謂眾數之名目也。如三周七喻,並敘一代施權之意,蓋但算數耳。
行頭
行,音衛。如大商將財令他人四方作估者,名為行頭。
疏:稟方便者,乃至為民。
指藏、通,並是圓所用法耳。
指前四重。
出入息利四番釋
前唯在果等。
前方便土,佛之自他,而在果也。今吏民執拂,拂去惑塵,以文勢相連,故云今通因。
東西馳走
東西走戲
進退二種
於諸欲染貪著深,故謂息化則退也,若雲無機則進也。今依彼第二釋,故云不頌息化。
從親以說
法身為中為正
夜摩天自在品。
升夜摩天品第十九,又夜摩中偈贊品第二十,而新經無自在天品,或恐誤宮中二字作自在,或出舊經。
化菩薩答:
彼經乃是香積佛答,今乃雲化菩薩耳。
勞謙
彼經之言也。勞謙者,易謙卦云: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屈己先人,自畢為勞耳。
疏:不應兜率。
若約齊教,始在道樹,知無大機,雲不應者,鑒小照大,其亦久矣。
半滿不同古釋
菩提流支,以鹿苑為半,般若至涅槃為滿。
隨於形色以釋。
十力等隨,三教佛釋。
橫十七句
一、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二、深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具足功德眾生來生其國。三、大乘心,四、布施,五、戒,六、忍,乃至第十七、十善。言橫者,疏釋云:直心等四教,菩薩皆悉修之,故名為橫。又一一菩薩備修十七句,故名為橫。
豎十三句
一、隨其直心,則能發行;二、隨其發行,則得深心;三、隨其深心,則意調伏;乃至第十三、隨其心淨,則一切功德淨。言豎者,疏雲直心是圓教中八直道,得此直心,能具萬行,故名發行。直心是解,發行是行,解行相資,到清涼池,故名為豎等。
並開中間。
開恐是闕字耳。以法、喻二文,各闕二味。法說寢大施小之後,不雲二蘇文意便至法華正直舍方便;譬說舍機用車之後,亦不雲二蘇即至法華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以此校之,是闕非開。
大小四意
大四者:一、免難,二、索車,三、等賜大車,四、得車歡喜。小四者:一、以三車擬宜,二、知子先心,三、歡三車,四、適子所願。
法身地。
有遠有近。釋簽云:法身地者,自本地真因初地已來,遠鑒今日乃至未來大小眾機,故云我本行菩薩道等,此指遠也。此前記云:法身本意者,若望十方無時不應,今准此方未設化前,乃至久遠未結緣來,併名法身地,此指近也。
及化佗等三。
化佗權實。自行權實。自行化佗權實
判命所屬
命應作今。
自行之語,似於自他。
自他者,即第三雙也。乃是自行權實合為實,化他權實合為權。若今疏中自行權實之智皆名為己者,似同第三自行權實合為實。若爾,何名開合?因釋云:俱有權實,故雙言之。若或疏中只雲自行權實之智皆名為己,此名第二句,則其義已顯。只由更有一句相連,雲如來化他權實之照皆名為權,故煩釋雲似同第三。
准理合雙。
應云:照自行若權若實為己,照化他若權若實為他,以常途第三、一雙如是也。今疏中雖是第三語,似第二自行,蓋由文雲照實為己也。又何意語同第二自行?故釋云:為對化他,乃成第三自行化他也。
自行,亦指化佗為佗。
疏中化他權實之照,皆名為他。此則自行相對中之權實也。次雲亦指為他者,疏中照權為他之文也。此探領之兩他也。
雖稟小化。
雖稟者,蓋由經中他日已下,洎乎一代五味之化,並是探領法身之地,久遠照機,當施大小之化。
應重雲自方顯第三
應云:探領自自他之權,方乃義足。則成化他第一,自行第二,自他第三。
並是對法身為他。
探領中,聖人自等,並非二乘所有。
他即二乘所用。
疏中化他之照名他,又照權為他,並是二乘所用。向非二乘事者,疏中自行權實之智名己,及照實為己,並是法身地事,故向文雲非耳。
三佗
齊教領中一他,及探領中雲化佗,權實之照名他,又照權之他,共有三他。
如釋簽引成論。
成論云:如經雲善來比丘,隨順我法,我則觀喜,此似有貪;如語調達汝是痴人,食人涕唾,此似有瞋;自言我是人中師子,此似有慢等。
但有七緣。
嘗檢興起行經,而有孫陀利謗,唯無乞食一緣耳。具有十惱,而與大論文相出沒少異。或恐所引經本各別,今依經略箋,不復如經中前後次第,但依此次耳。
六年苦行
昔有太史子名火鬘,與護喜共相友善,護喜勸令親近迦葉如來。火鬘曰:此禿道人有何道哉?因罵佛作禿道人故,今生將欲成道故,六年苦行受諸辛勤償其報耳!
孫陀利謗
昔有淫女名曰鹿相,時有博戲人名曰淨眼,因於樹下與相娛樂。是時,淨眼見鹿相衣服珍妙,乃殺之,取衣而去,是故今生受謗。
金鏘
佛一日乞食至里中,見有破剅木,長一尺二寸,出在佛邊。佛知是宿緣,踴身虛空,乃至梵天,鏘亦隨至。佛從天下,鏘亦隨下。於是世尊展足,鏘從足入等(云云)。宿緣者,無數劫前,有二賈客,各帶五百啇人,入海采寶。後水災忽至,其第二賈客,曾治舡訖,所將商侶,即便上舡。其第一賈客,索未有舡,便與第二賈客爭舡,而以鐵矛䂎第一賈客足,便即命終。第二客,佛是也。
馬麥
往劫有國王,名曰槃頭,請毗婆葉如來入宮供養。時,有比丘名曰彌勒,以病不行,即為請食,因過梵至山。其梵至山王見食香美,便即妒害曰:此禿沙門只應食馬麥耳!王諸僮侍皆云:此等師王應食馬麥。以是殘報佛及五百,此丘食馬麥九十日。
琉璃殺釋
昔過去世,轂貴饑饉時,羅閱城外村中有池,是時人民捕魚食之。是此池中而有兩魚,一名為䴸,二名多舌,自相語曰:我不相犯,橫被見殺,願我後世當應報此。爾時,羅閱林中采魚人者,今釋種是;其䴸魚者,毗樓勒王是;多舌魚者,今毗樓勒王相師惡舌者是。
乞食空缽
經中無文。智論云:佛於舍衛受歲竟,到婆羅門城,持缽乞食。時國王乃出制限,令國人不得與佛食。是時民眾並皆閉門,於是如來空缽出城。時一老使人持破瓦器,盛潘淀汁,出門棄之,語佛曰:今此弊食,須者可取。
旃遮女謗
昔世有二比丘,一名無勝,一名常歡喜。國有長者,妻名善端。是二比丘,往來其家。其無勝比丘,斷諸漏盡,具六神通。其長者妻,以四事供養,生殷重心。若供養常歡喜者,心即微薄。於是常歡喜,便生嫉妒,謗無勝者與善端通,而以恩愛受供養耳(云云)。常歡喜者,佛是也。善端者,旃遮女是。帶盂起腹,來至我前曰:汝前與我通,使我有身。今當臨月,事須蘇油。帝釋扇佛,化為一鼠,齧於盂帶,盂忽墯地。
調達推山
昔有長者,名須檀子,名須摩提。其父命終,有異母弟,名修耶舍。須提念言:若異母弟在者,所有財產,當須共分。即便設計,往耆闍山,有所論議。共至山已,即推置崖底,以石槌之,即便命終。時須檀者,淨飯王是;須摩提者,佛是;修耶舍者,提婆達多是。
寒風索衣
興起行不出他經,未檢。
雙樹背痛
昔羅閱祇國大節聚會,有二力士:一、剎帝利,二、婆羅門。時共相撲,婆羅門謂剎帝利曰:卿莫撲我,我與卿財。其剎帝利摩為屈伏,二人俱受王賞。其婆羅門無報恩意,如是至三都不報功。後又相仆,剎帝利以右手捺頭,左手捉腰,兩足蹴之,挫折腰骨如折甘蔗。剎帝利者佛是,婆羅門者調達是也。然經中雖無乞食不得及寒風索衣兩惱,而更有五百羅漢被謗,併骨節煩痛,具則是十,除羅漢是亦具九。
七覺在八正前。
止觀第七云:云何八正在七覺前?此應三句分別:一、三十七品皆是有漏,二、皆無漏,三、亦有漏亦無漏。如大論云:正得初善有漏五陰。善有漏五陰,即是暖法之前,尚於八正云何修耶?初從師受法,繫心憶念,名念處;為求此法,勤而行之,名正勤;一心中修,名如意足(云云)。當知道品皆是有漏(云云)。婆沙云:若修八正在七覺後,亦得是有漏,亦得是無漏。何以故?依八正入見道,即是亦無漏。又亦漏亦無漏,即是對位意。輔行釋云:世第一前,亦是有漏;見道已去,亦是無漏。
是老死,誰老死,
阿含云:十二因緣,從無明至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誰老死?皆生邪見,乃至無明亦復如是。若說無誰老死,當知虛妄,是名生空;若說無是老死,當知虛妄,是名法空。
大經中大乘治門,乃至用常。
大經云:有優婆塞,受持五戒,威儀具足,名曰威德無垢稱王。深樂觀察諸對治門,所謂苦樂、常無常、淨不淨、我無我、實不實等,常樂觀察如是等法對治之門(云云)。下記文云:既是無垢稱王所用,亦不近也。
是五力位。
對位,道品也。暖位正勤,頂位神足,忍位五根,世第一位五力,故云耳。
疏:入修慧暖位。
暖本思慧,修入頂忍,今雲入修者,多是入修位方便。
大論斥權
論云:首楞嚴經中,有未發心與記,有適發心與記,他人盡知之,云何二阿僧祇不知作佛(云云)?言不知者,乃權說之,故論斥之。
非謂全無。
若迦旃延及諸佛所計,雲三藏菩薩不斷結,為大論所斥者,灼然是權也。若據阿含,三藏菩薩不妨自有實行者。
豈以會二。
古人謂法華只會二乘
進退二釋
彼引大論大鵬之喻,如大鵬鶵,從一須彌至一順彌,若身墜地名死苦,若未至地名死等。若至地者,謂四果更不發心名為死;若未至地者,謂初二三果有發心不發心之,故曰進退。
無復前後。
若論前後,須雲苦法忍、苦法智,乃至道比忍、道比智。
餘三遍攝一切見惑。
消三百由旬,用五下分為一百者,但取貪、瞋二分耳。若身見等三,本是見惑也,以俱舍五下分是見、思、舍說故。前疏中銷二十年中,以五下分、五上分惑合譬,是斷思者是。
廣如俱舍。
頌曰:由二不超欲由三復還下攝門根故三或不欲發趣迷道及疑道能障趣解脫故唯說斷三。疏釋云:一、身見,二、戒禁,三、疑,四、貪慾,五、瞋。此五在欲界,故名下分。由二不超欲,由三復還下者,由貪、瞋二不超欲界,設有能超,上生有頂。由身見等三還生欲界,故說貪、瞋如守獄卒,身見等三如防邏人。有說:言下分者,謂下有情,即異生也;及取下界,謂欲界也。前三能障超下有情,後二能令不超欲界,故五皆得順下分名。問:如諸預流斷六煩惱,云何經說但斷三結?答:此有二師:第一釋者,頌曰:攝根門故三。言攝門者,謂身見在一門,即苦門也;戒禁、取在二門,謂苦、道門也;疑通四門,謂四諦門也。說斷三種,攝彼三門,故說斷三。已說斷六。言攝根者,謂邊見依身見轉,見取依禁戒取轉,邪見依疑轉,故說斷三種,攝彼三根,故說斷三。已說斷六(云云)。五、上分者,頌曰:順上分亦五色無色二貪掉舉慢無明。釋曰:一、色貪,二、無色貪,三、色、無色掉舉,四、色、無色慢,五、色、無色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起上界,故名上分。以貪過最重,故兩界別論。(已上正文)若五名義,新疏不釋。今記雲染,彼頌雲貪,染即貪也。無明是色、無色痴,慢是得禪者高舉,掉是者出禪者尋伺。
斷少思惑
此乃外道得禪者能斷,是名伏為斷,非約斷論斷也。以必無先斷思,後斷見者。
第四五合為一段
前開科為五:一、舍父逃逝下,名父子相失譬;二、父子相見譬;三、傍追二誘譬;四、從心相體信下,委知家業譬。此非領上近遠,乃追取方等、大品意耳。五、付家業譬,即法華也。又第四、第五共為一付財譬(云云)。今此中意者,以二誘是鹿苑中意,若合第四入在第五者,則大科中無方等、般若文也。
索車文促。
鹿苑免難之後,即便索車,而經中不別,雲方等、般若,機情之異,故云文促。
受行悟入。
前記云:機會即受,隨聞轉觀即暖,法去名行,至世第一名悟,初果名入。以小例大,亦應可知。
疏:隔凡成聖。
隔應作革,謂改革也。
現瑞表彰各別
今經六瑞,俱表開權。彼經瑞者,世尊二月十五日告滅,疏云:是表法也。二月仲春,仲者中也,即表中道。又十五日月滿之時,此表圓常也。又佛集眾,一以聲,二以光,洎至十方大眾集已,世尊收聲與光,皆從口入,則表息照三障。是故人天哭云:聖慧日光,從今永滅。此又表無常也。
領解近遠跡乖
今經探領法身地垂化之意,彼經只領五時一代之事,如雲從牛出乳,乃至從熟蘇出醍醐。
述成被根不等。
今經三根各有領解,而如來各有述成,彼經無此。
付囑有下有此。
今經付囑下方,自有六萬恆河沙菩薩,各帶六萬恆沙眷屬等,於下方空中住,彼經只此土流通耳。
佛定已起,不得說者。
說應作證。若如來從三昧起,而多寶不得來此證者,集經者何不先安品於未起定前,況復疏雲多寶來證?
民有多少?
民則機也,如華嚴教二民多,鹿苑教一民少,餘部准說。
資產所出
或諦理為資產,行位為所出。或修行為資產,聖位為所出。
具有二義。
玄文云:若作寂場之華嚴,此非次第。今依法性論,純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般若,二、法華,三、涅槃。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又華嚴時節,長昔小機,不入如聾;今聞般若,即能得入。
補處豈多。
無前三教之補處也。
鹿苑之後,說戒善耶。
除見思糞,正在鹿苑。自此之後,若都為出世者,何十二年中,為無事戒,只說六句戒經,十二年後,廣制戒法?持戒者生天,如何都判出世?
未改小途。
執羅漢果,而無希取一餐之意,是不游大逕也。
從二使來是密。
都將法華判為密教,非矣。
教作即是探領文。
此文即是適願也。雖不合探領中適願,取上文齊教中除糞適願兼之,以由兩適願是同故。
故便言之。
前見相中雲此或是王,今此中有長者號,以長者如王,次便言之。
旁論授記
入法界品,未見彰灼有授記語,但諸知識勸發菩薩心,故得雲旁。
券約
券音勸。釋名云:券,綣也。相約束繾[糸*(券-刀+力)],為恨中央破別之刻數。此用鐵作刻記物數也。今國家賜功臣,用此為誓,名為鐵券者是。
隨修隨賞
住前加功名修,八相作佛名賞。
已辨異竟。
前文雲若住二乘位中,轉教名二十年,二十語同,各有所以。
疏:上合有二。
長行合中有二:初我等以三苦故至迷惑無知,合兩門無機;次知樂小法,合放舍。
疏無不舍及通泰。
長行中有下劣之心,亦未能舍,並漸有通泰。
經:諸法空寂。
陰界入法,悉滅無餘。
無生無滅
真理清淨,了無去來。
無大無小
理性元同,無三乘異。
名為習果。
以無牽生,不名報果。玄文云:類如二乘之人,無漏法起,酬於習因,得是習果也。無漏損生,非牽生義,故不論報。
經得其果報
此即報果也。玄文云:朗然大覺無上菩提,名為習果。報果者,即大般涅槃,涅槃即報果也。
別被是填願中終。
中應作之。
疏:五戒、十善,冷水灑面至遮貪慾熱恩。
章安今文以貪慾入三惡為皆,向人天為面,至次文得一日價,除見思寒熱,方是涅槃。若前長行中疏云:知有小善,宜以灰斷理水,除見思熱。今得醒悟,至四真諦,方名為面。問:章安以入三惡為皆,人天為面,大師以人天為背,涅槃為面,兩背有殊,二面甚異,所以者何?答:此乃迭論背面耳,不可以兩背名同,而謂二面義一。或約大乘釋之,以證真為背,入中為面,有何不可?但經文次第,當小化之首,未合言之。況復前記文云:有向涅槃機,故名為面。非謂灑彼涅槃名面。若然,向涅槃機,尚在人天。
物不答施於天地,子不謝生於父母。
此二句本出魏志,劉引用之。魏有臣僚,受曹操祿重,欲收吳、蜀,以報國恩,遂拜出師表云:物不答施於天地,子不謝於父母。可以力報,難用筆陳。
藥草喻品
顛倒功德
論云:對治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以求世間中諸煩惱染,熾然而求人天有漏果報,為說火宅喻。今消顛倒功德者,只是五戒、十善及禪定等,不出三毒、四倒。
謂與如來乘等。
如云:我等同入法性。
大乘上慢人。
論云:大乘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如是顛倒,為說雲雨譬。今消大乘人者,是三教菩薩也,於小起慢耳。
取非大乘。
論云:有功德人增上慢心,聞佛說大乘法而取,非大乘說輪王治。今消有功德人者,入位二乘。
無功德人
論云:無寶功德增上慢人,於第一乘不曾修習諸善根本,聞第一乘,心中不取,說醫師治。今消無功德者,未入位人。
理似不成。
七、喻只是喻施權開權。天親論主所用法喻,似如參差,故記主次文,示其大旨也。
不指大車邊。
大車者,中周顯實之本意也。若火宅,但是三界聖人取機處耳。
正用領付之意。
窮子更有父子相失追誘等譬,今論主且指般若、法華領付意也。
今品雲出生者。
他見一地所生,便謂是從一出多之權也。
一、不知同
一地所生,一雨所潤。
二、不知異
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生無生慧
生,謂三藏生滅之慧。
藥草在今藥之草。
或欠一字,應雲名藥之草;或多於三字,應雲藥草在今,故名藥草。
言通意別。
語草木是言通,潤中草是意別。
言別意通。
別言二乘,通開一切。
述其不及。
經云:如來有無量功德,乃至雲汝等說不盡。
及以復宗。
經云: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
扶蔬
蔬應作疏,或作疏。
暐曄
上羽鬼切,下域輒切。
亦合證。
合應作引,謂指我等今者真是聲聞引證文也。
利益妙後
彼云:因緣所生法即空,是中、上草、小樹、樹等益;即假,是大樹益;即中,是一實事益。
四藥治見
彼文四藥者,即四念處也。前三教念處是權法,治見;圓教念處是實法,治見。若治思惑者,四藥亦三權一實,准說可知。
權法少分
前疏科經為四:一、又以他日是取意,領先以權智久欲凝宜;二、見子憔悴,是領久知方便是其玩好;三、脫妙著粗,領久知歡三車;四、親教子作,是領久知適願受行悟入。當知權法有四,若教作者,但四中之少分耳。又經中語諸作人,是道品七科法也。語諸作人,是四念處,亦七科之一耳,非少是何?
具如前釋。他日。
前文雲化他權實之照名他,又照權為他,引此以證法也。
引論破小
慈恩引唯識論,證二乘以無佛性。
前釋尚總。
兩處領權,兩處領實。
大意同前。
本跡同前,本為智地,跡為草木;觀心亦同前引,即空是中上草等。
示迦葉之遍領。
迦葉如,餘八法界亦如也。次雲遍領一,攝一切者是也。下記中又云:迦葉領已,即攝一切。以圓對遍,即領教初阿後荼,遍領無別。
驗領有窮。
語未及他。
十界各各自有因果。
各具因果性,雖名為橫,今辨七方便,具了因種,聞圓辨起,故名為橫。下記中云:一人身中尚具於十,況不具七?一人既爾,多人亦然。
七人各七。
七者、所具法也。如聲聞具緣覺、菩薩法,如下有上機之類;若菩薩具緣覺、聲聞法者,如上有下機之類也。先後相望者,聲聞本法為先,具菩薩法為後;菩薩亦本法為先,具聲聞法為後。餘五各具,及先後亦爾。此亦名豎也。若七人各一,謂聲聞小,菩薩大,亦名為豎。此七單論。
七人傳入,七人入實。
傳:入則自淺之深,入實則舍。凡入中,或舍偏入中。下文雲人有橫豎者,深淺則豎,入實則橫是也。
具對諸法。
一、總名諸法,二、五乘,七、善,三、五時,及佛能被之法,故名諸也。以諸法中各對一實,一實即一地也,一地總貫下文之一實,故云耳。
疏:攘彼受此。
攘,汝陽切。以手御物曰攘。又揎袂出臂曰攘。今謂推去彼而受此。
初有人。
初字似誤寫在此。
其理不成。
經意本以一地譬一實理,古人繆以賴耶中含藏種子用譬一地,故云其理不成。
對五陰世間
初有人之初字,合安於此句之上,雲初對五陰等。
而謝俗子。
謝者,不可及義。
如玄文釋法中。
彼引經云:淨名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華嚴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謂心、佛生三是差也,心、佛生一是無差也。
橫豎例知
即空故豎,即假故橫。雙照空假,而橫而豎。雙非空假,非橫非豎。
關中唯遠。
生公見經中聚砂成佛道,便謂聚砂不受人天之近報,即遠達佛道,非矣。
中越三人
藏教緣覺及通教二乘
一者,善體。
七方便善,體是性故。
體性具存
權即體內三千實性。
各對諸乘
四倒:三道障人天,六蔽障菩薩,四住障二乘,五住障別圓人。
一藥一病,具對十界。
阿伽陀藥,有空、假、中;所病理惑,亦三惑異;藥病豎對,十界可識。
習因報果,二義各別。
山川本喻報果,古用譬習因,非矣。
疏:約心論法。
法謂法塵也。故記中約所緣以辨,心本是一,因緣六塵,遂成六識;若約法論心者,若無六塵,遂無六識。
洿字。
本是哀都切,今記主為合用窊字,遂作烏華切,下注字並烏華切。
涇。渭。㶚。滻。澧。澇
並如字。
與彼陰入,不即不離。
涅槃經中,五陰神我,謂之六法。以六法與正緣,了不即不離。輔行云:不即故非,不離故是,理具故是,本迷故非。
間糅
下女救切,如今家第六義,他移在第一,又將山川溪谷中之土地合在三千中,明此是雜糅。
經一切智地
釋論問曰:一切智、一切種智何異?答:有人言:無差別。有人言:總相是一切智,別相是一切種智;因是一切智,果是一切種智;略說一切智,廣說一切種智。
陰廣質大
圓佛中道之質大,妙應十方而陰廣。
陰狹質微
權佛證真而質微,但應六凡而陰狹。
無電無雷之雨。
藏通二佛所說之法
無雨之雲
下疏中雲應身不說法,如須扇多及多寶佛,以此雲不含潤故。
不須用華嚴中六天四域。
彼經婆竭羅龍王降雨,六天四域形色不同,他化如天香華,化樂如詹卜,兜率如摩尼寶,夜摩如幢蓋,忉利如如意珠,四天王如甘膳,北俱盧如瓔珞,東勝身及西牛貨並如薝蔔,南洲清淨水,彼喻菩薩中道無作妙用。
只借阿含為譬。
但用經律異相,電、師、斗及五事,無雨為譬則已。
從所顯能
草木是所,雲雨是能。草木既異,雲雨亦別。
以心所當之。
十心數中,有定慧二。
習報因等。
諸論,謂毗曇與成論等也。論云:今生煩惱起名習因,成業即報因;後生煩惱名習果,若痛名報果。若出世因果者,如二乘人無漏法起,酬於習因,得是習果;但無漏非牽生法,故無報果。
彼六蔽度。
止觀云:檀發相者,若於坐禪中,忽見福田勝境、三寶形像等,皆是報果發相。次都不見諸相,但心中郁然,欲行惠施,供養三寶,皆是習因發相,乃是戒忍等(云云)。次六蔽者,若見三寶、師僧、父母形像憔悴,或裸袒,或寺宇空荒,並是慳蔽果報相等。
三達
宿命達過去,天眼達未來,漏盡達現在。
疏:或時但合為五譬。
將第三合在世界土地密雲譬中。
疏差別,配如上說。
如山譬菩薩五陰,谷譬人之五陰等。
放光照地獄
大品云:如來放光,照地獄眾生苦惱,生齊六天。又玄文中云:苦除是果益,生天是因益。
說方等經
即婆藪仙事。
以此為例。
有漏、無漏、苦與樂,例合無差別譬。一相一味,雙合一地一雨;所謂下,雙釋一地一雨。其有眾生下,合草木差別二:初、合眾生不知;二、所以者何者,舉能知人。一相一味下,無差別意,合一地一雨;其有眾生下,差別意,合上草木。所以者何下,釋成兩意。
開合多少
今此中境三、因三、果三,乃是約位豎辨。若約豎論橫者,境是法身中三,因是般若中三,果是解脫中三。開為修六,性三則多;合為修二,性一則少。
本有三道:
簽云:清濁雖即由緣,而濁成本有。指要云:從來未悟,故濁成本有。
並由迷中實相。
果地依正融通,並由眾生理本。
疏:但不次第。
理應合地畢便釋地,今卻雙合雙釋。
釋簽第七
彼云:無明之與法性,遍應眾緣。
起住二門
有人謂:住是真如門,起是生滅。又有云:住性起修,是修性門。今恐起門指前佛種從緣起。疏釋云:無明為緣,則有眾生起;正教為緣,則有正覺起。此起通染、淨也。住門指前是法性、法位。疏釋云:緣有染、淨,同以濕性為波,故皆以如為位;同以波為顯性,故皆以如為相。此住亦通染、淨。今此銷釋,亦曲辨也。或後來見起、住二門別有所出,則當去此。
疏句句例作差無差。
且如解脫者,有差無差。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無差即差也。七種方便,皆是一性,此差即無差也。乃至一離對七離,一滅對七滅,說差無差等。
通論理教,具有三法。
一相則理性三法,一味則教談三法。若以吾亦不久自住其中,合雲至於三德,而雲至種智者,從智取境故。
此三從別。
類種中,低頭舉手緣因種,三乘解心了因種,有心作佛正因種,望彼性種三因體同,顯今類種三因從別。
若爾,般若、解脫等。
此唯問性、類二法身也。疑云:若般若、解脫,有性有類,二義不同,斯亦可見。未審性種法身,與類種法身,為同為異?
諸教諸界
四教十界,各辨性類,難為具陳。若四教辨,略如記。
達分即為二解脫種。
達分者,前五記云:涅槃名解脫,所修善根不住生死,名之為達。聲聞三生、支佛百劫解脫之分,名為達分,即有餘、無餘二脫也。
隱顯並別
三德在纏名隱,出纏名顯,三皆在性則並,二從修有則別,前已具箋。
相體性三,既通始末。
種通性類,既遍十界,則相等三法,合具事理。且如四惡趣:相者,則遠表不如意處;體者,摧折粗惡色心;性者,黑分自性,難可改變,乃至佛相即菩提相,緣因為相也;體者,自性清淨心,正因為體;性者,智願不失,了因為性也。此取玄文,約十界事以辨。若約理者,相、體、性三,只是三德,始自地獄,末至妙覺,互融互攝,如來能知。
亦應例知。
亦可以性類寄相等以說,謂性相、類相、性體、類體、性性、類性。
不必一念。
約事且辨果隔,一念且辨因通。
或約三諦。
俗諦則差,真諦無差,中諦非差非無差也。若約十界者,九法界差,佛果無差,十界性同非差非無差。
對界為境,多少不同。
四教明界,如止觀中,藏、通七、八,別、圓九、十。又藏、通菩薩,或六,或七,或八、九、十。未斷惑故六,入空故七、八,弘誓故九,果滿故十。果頭無人,一切俱九;以實形權,一切七、八;開權顯實,一切俱十。今以三慧寄界以說,大略七、八為少,九、十為多,應說出之。
觀體巧拙
巧拙從喻。大論云:譬如用針藥,名為拙度;用咒術者,名為巧度。亦如二度:若用草筏,名為拙度;用方舟者,名為巧度。
念等即能聞等。
以何法念即能聞?何法思即能思?何法修即能修?當知以所聞為因,念等及能聞以為所緣。
三境
所聞所思所修
境必從體得名
因智故境。
體必從境立稱
因境故智。
防自陀計
不因體故境,不因境故體,自生也。因體故境,因境故體,他生也。體境相資,共生也。非相資者,無因生也。
及成所為。
分證體名
有無量名。
涅槃經云:猶如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作,亦名無為,歸依、窟宅、光明等。
如云:多諸名字。
大經云:解脫亦爾,多諸名字,遂說百句解脫。
光宅諸文,皆破三祇。
如玄義引光宅,謂狹下短是也,雲菩薩伏惑,未出三界是位下,只伏四住是短等。
事理遍收。
事謂草水,理謂地雨。
疏:不如長行開,譬如合次第。
長行開合參差,偈文開合齊整。
新經乃至,尚非自報。
斥唐譯華嚴,不善梵音。謂若以遮那便同為一音,則遮那是報也。而不知遮那翻為遍一切處是法耳。況他受用,尚非自受,豈可報是法身。
地上清涼
清涼本是果報益耳,如地獄八熱得涼風之類是也。若疏中除九十八種熱惱,合是中草益,故記主指六根除見思熱,與清涼同,故云亦且。
百穀
楊泉云:黍、稷、麻、豆、麥,是為五穀。每谷各二十種,是為百穀。
進退兩解
三藏菩薩上草名進,若木義可例於草,分上、中、下,是則小木者,三藏菩薩也。
棄舊經論
三藏菩薩,四階成道,出婆沙。通教十地,三乘共行,出大品。五十二位,出瓔珞。四十一位,出華嚴。舊譯菩薩四種不同,近人混為一。
不可二木,唯在三祇。
本喻通別菩薩耳,用斥迷教者。
通別二解
三草二木則別,木開為三則通。
邊際定力
俱舍云:遍順至究竟,謂從欲界入初禪,次第至有頂,復從有頂入無所有處,得邊際名,具如前已箋。
論釋義不正耳
唯識論,天親造。若言令分段身,延至變易,或弘論師及譯論師釋義不當,非天親?。
住四位身。
若雲三位,則合人、天;若開人、天,並通、別菩薩,則四位。
餘三已有彰灼明文。
人天雲漸次修行,通教雲求無上乘,別教雲度諸眾生,皆不雲最後身。
通別增長
在昔調熟通增長,今經開權別增長。
亦隨諸教,二種雲雨。
三教:果佛及因菩薩
五百羅漢有七菩薩見解以不?
婆沙論:乃五百羅漢所造。七菩薩者,本業瓔珞經:佛告文殊、普賢、法慧功德林、金剛幢、金剛藏、善財童子:汝見是眾中敬首菩薩,問三觀法界,諸佛自性清淨道,一菩薩所修三觀法門不?
瑜伽尚別
亦不可小乘位行而判釋之。
開譬頌初已云:汝等,迦葉!
汝等迦葉,本是長行,復宗文也,記雲偈初耳。
先以日月譬,用歡佛智。
經云:譬如日月光明照於世間,若作善若作不善,若高處若下處,若香若臭,諸處平等光照無偏。如是迦葉,如來應正遍知一切智智心之光明,於諸五道趣眾生受生之中,如其信解大乘、緣覺乘、聲聞乘中,為說正法平等而轉,如來智慧亦無增減。
佛以瓦器譬之。
譬如瓦器等和土泥而用作器,或有盛沙糖器,或盛酥器,或盛乳酪器,或盛惡糞器,泥亦無異而物著其中,隨所受量器則種種別異施設。如是,迦葉,此唯一乘所謂大乘,無有二乘及以三乘慧命。
若覺體等。
若覺諸法體等涅槃,彼亦唯一乘,無有二三。
說生盲喻
譬如生盲作如是言:無有好惡等色可見,亦無有日月星辰可見。時,有良醫見彼生盲發於悲愍,詣雪山頂觀察採藥,或令盲者咀嚼,或為針刺,或與火灸,或以藥物相和飲食和而與之。時,彼生盲以方便相應故,即時得眼見日月等。
譬諸凡夫。
生盲者,即是六趣流轉中住所有眾生等(云云)。經中又喻,彼生盲人,雖得眼開,未斷渴愛,無五神通。若得神通,具諸功德。五通淨眼者,即是菩薩。如盲得眼,即是聲聞、緣覺乘。上所箋注,並是略取笈多添品法華中文,及至重頌,文旨大同。然經中先大乘,次二乘,與記少異。
授記品(此品畢持品並第八記)
業似先違。
昔得無漏業,而不稟大化,
事似先違。
四攝同事故,外現是聲聞。
須除。通釋:
先違後順,三乘皆然,內秘菩薩,方是別意。
由不退位至不退行
淨名疏云:見理方是不退位也。住理不動,能生眾善,喻之如地。因中得理,有向果之義,故云行也。若三藏菩薩不退者,三祇行行入暖、頂、忍,即不退轉地。若約數論,而以忍法三品分三不退。若旁成論,約四念處為位不退,暖、頂為行不退,忍法為念不退。若通教者,從性地至六地皆位不退,七地為行不退,八地至九地念不退。別、圓可見。以彌勒沒實,用權被訶。
有見須破
能所未忘,名菩提見。思益云:若有人計有得菩提而發願者,如是之人,諸有所作,皆為邪行。金剛般若云:若有我、人、眾生、壽者相,即非菩薩,實無有法發阿耨菩提之心。意云:若有我、人相者,亦是菩提見。
所得記近
藏通二教,但斷通惑盡,而得成佛。
生染著心。
三教菩薩,才得記已,不知教權,各生染著。
為顯衍門。
以圓為衍。
衍門破小,義兼三教。
法華妙席,豈有方便及三教四門可破耶?然既曰開權,須開一代,故對昔以說。
應言現未,但是文略。
經云:我等為沙彌時,各各教化無量百千萬億恆河沙眾生,從我聞法,為阿耨菩提。乃至云:爾時所化眾生者,汝等諸比丘,及我滅後未來世中聲聞弟子是也。此文兼現未。
疏首楞嚴有四種記
密記者,淨名疏云:有菩薩心行未熟,若聞受記,心則放逸也。然又彼經通四教,若發心等三者,彼經云:通等三教,外凡為發心,內凡為現前,八人並見地為無生也。
己知他不知,發心自誓等。
經云:未獲如來四無所畏,發心自誓,未廣及人,亦復未獲善權方便(云云)。自誓者,如佛道無上誓願成之類也。既已自誓,佛則記之,但己自知之耳。今恐於是凡位人也。
眾人盡知己不知。
經云:發心弘普,廣及眾生,得四無所畏;發心曠大,有善權方便,教化眾生。此乃入聖位人也。
皆知者,位在七地。
經云:第七住地,分別空觀,不計眾生有染著想,初發道心,不生此念:我後成佛,度爾所眾生,不度爾所眾生(云云)。此一位人者,如記中所示。
皆不知者,未入七地。
經云:未入七住不退轉地,雖有善權方便,信樂三尊,供養承事諸佛世尊,然未得如來無著之行,未能淨佛國土教眾生(云云),亦在凡位中也。
遠者不覺。
經云:善男子、善女人,受如來決,遠者得決,近者不得。如此人等,彌勒身是。何以故?此善男女等,諸根具足,不舍如來無著之行。是故受決,遠者自覺,近者不覺(云云)。經中云:遠者自覺。疏云:遠者不覺。或恐文誤,或經本異。
近者不覺。
經云:善男子、善女人,受如來決,近者覺知,遠者不見,亦非眾會所能測度。如此等人,在菩薩位,未能演說諸賢聖行,今師子膺菩薩是也。眾相具足,不舍本法,於無相法中,不壞法性,是故受決,近者覺知,遠者不覺(云云)。經疏近遠語異,准知。
近遠俱覺
經云:善男子、善女人,眾行具足,行不思議無量佛事,超生死海,至無為岸。乃至云:遍於十方無量世界,作不思議顯佛功德。今柔順忍菩薩是也。
近遠俱不覺。
經云:善男子、善女人,受如來決,近者不知,遠者不見。如此等人,眾行未具,未得善權方便,雖復去離五欲之中,未能備悉如來法藏,今等行菩薩是也。
化道同故。
隱實示權
此亦不然。
他人據論決定不與,有人救之,謂法華亦與記,此亦繆救,故云不然。
言根敗者,迦葉即其人也。
淨名經:迦葉聞不思議品已,謂舍利弗言:譬如有人,於盲者前,現眾色像,非彼所見。一切聲聞,聞是不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乃至云: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一切聲聞,皆應號泣,聲震大千。
引之不足。
現於身土,誘引眾生,猶尚以為,法門未足。
如,歡喜也。
如應作故。
破菩薩退為小惡
對治中意,似如方等中圓,此亦不然,如向文衍門破小意也。
疏:此中授記,亦用譬喻。
經云:如從飢國來,忽遇大王膳。
經:雖有魔及魔民,皆護佛法。
魔名殺者,今經何故護法?此須權行以釋也。薩遮尼犍經第二云:南天竺國,有大薩遮尼犍子,與八十八千萬尼犍子俱,遊行諸國,教化眾生(云云)。又云:佛告文殊師利:我佛國土,有諸外道尼揵子等,皆是如來住持力故,為欲示現不可思議方便境界。何以故?此諸外道等,皆是住不思議解脫門故,乃至不舍三寶,教化眾生。今經魔等,頗類於此。
化城喻品
非化作故至具眾德。
大般涅槃,體是三德,故非化也;無惑可破,非禦敵也;權實體冥,理性即也;一諦、三諦,具眾德也。然疏從昔合,記出今意。
通方義立。
機應合辨也。若從名說,先從機論,後從能引。
在昔斥奪,但云不堪。
淨名斥雲如龍象蹴踏,非驢所堪等文是也。
是極是化。
實即權。
是極非化。
權即實。
幼稚等文
前疏中云:二萬佛所教無上道,大善微弱,名為幼稚。
信解譬喻,題通意別。
通權通實:信解領四時則權,領家業則實;譬喻語三車則權,與大車則實。是知通說昔權,別顯今實。
藥草化城,題別意別。
說草為藥,語城是化,意在於實。
陳如記。後方領
陳如領解云:世尊,我等常作是念,自謂已得究竟滅度,今乃知之,如無智者,乃至以無價寶珠系衣喻喻。
疏攢䏶
攢,在丸切,恐非義,應作鑽。
疏兩山是二諦
立世阿毗曇云:世尊說有大地獄,名曰黑闇。此中眾生,自舉手,眼不能見。雖復日月具大威神,光明不照。彼邑諸佛出世,大光遍照,因此光明,互得相見。住在鐵圍外邊,名曰界外。是寒地獄,中間狹處,八萬由旬。以彼此世界,名一鐵圍,名曰兩山。用表真俗,修託事觀。
疏請轉滿教
經云:為分別顯示,令得是智慧。與華嚴談佛慧同。
諸轉半教
東方偈云:以大慈悲力,度苦惱眾生。東南方偈云:顯示諸法相,度苦惱眾生。以三藏教初厭苦故,余兩偈意並半教語。
請轉對,半明滿。
經云:擊於大法鼓,而吹大法螺,普雨大法雨。即是方等改號,四教勝進也。
請帶半明滿。
經雲系甘露法鼓,度苦惱眾生諸句,大意同般若。
請廢半明滿。
經云:我等志願如來知見,深心所念,佛自證知。與方便品雲佛之知見是同。
色無色般
色、無色般,雖各有多種,略但三根。且如色般,則生般為上,有行為中,無行為下。又若上流,則全超為上,半超為中,遍沒為下,此色般也。若無色般,准俱舍云:行、無色有四,謂生、有行、無行、上流。若生般乃至無行,義分三根者,准色般以說。若無色天,更分全超、半超、遍沒者,准三根義。
具如玄文七種二諦中說。
說開合意也。玄云:但點法性為真諦,無明為俗諦,於義即足。但人心粗淺,不覺其深,更開拓,則論七種二諦。二二諦更開三種,合二十一種二諦。玄文廣釋,謂但二諦則合,七二諦則開;七二諦則合,二十一諦則開。
應約四教五味,以明開顯。
四種四諦以對四教,如常所明五味者,亦部中教有多少以判粗妙,則三種四諦為粗,醍醐開權,一切俱妙。
疏寶雲經,三乘毗尼。
諦、緣、度各通三乘,如寶雲毗尼律法制身、口,亦通三乘。
具明所以。
六度一法,二乘自行,菩薩化他。
三、脫對三念處
止觀云:性念處是直緣諦理,共念處是事理合修,緣念處是遍緣一切境法。後證果時,成三種解脫羅漢,謂慧俱無疑也。如次以對三念處。
具足事定。
觀練熏修
經第四說法時
如涅槃經云:我初為五比丘輔法輪,次為耶奢富那五比丘,次為郁伽長者五十人,次為頻婆娑羅王無量人,次為優樓頻羅迦葉五百人,次為那提迦葉等五百人,次為舍利弗等二百五十人轉輪。彼佛二三四時,與今佛小同。
十種六根
六根各十,加五眼之上,加智眼、光明眼、出生死眼、無礙眼、一切智眼,成十眼也。餘五例眼,前已箋。
今遇王子。
從昔受稱
六十
聲聞修行凡六十劫,初二十劫在資糧位,第二二十劫在加行位,第三二十劫方入見道位。
百劫
支佛修行凡一百劫,初二十劫聲聞資糧,第二二十劫聲聞加行,第三二十劫緣覺資糧,第四二十劫緣覺加行,第五二十劫方入聖位。
今光明經,一生十地。
最勝王經,生身菩薩,有一生超登十地,既有虎狼等難,故彼經佛說神咒一十篇,每一篇護一地等。
若指他佛,為平等者,
如前古師謂彌陀來此土,著弊垢衣,呼為平等意趣。
橫論土體與教相當
以四教次第對四土,則二二成橫。
豎論約土用教多少
淨名疏云:四教所化,未斷有為,即是凡夫;或斷不盡,即是聖人。為此所化,取於同居淨穢諸土。若四教所化,斷有為盡,為此所化,取有餘土。若別圓二教所化,斷有為盡,見真中道,無為未盡,為此所化,取果報土。若圓教所化,無為將盡,為此所化,取最光土。政此乃以四三二一教,下多上少,用對四土成豎。
見三得法戒。
俱舍疏云:且見道位,見前三諦,於一一諦,各得法、戒二種證淨。證三諦法,緣彼起信,有法證淨;道起之時,無漏戒俱,有戒證淨。
見道兼佛僧。
疏云:道是道諦也。見道諦位,兼得佛、僧。兼言,謂顯亦得於法及戒證淨。佛、無學法,是道諦攝,緣彼起信,名佛證淨。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道諦攝,緣彼起信,名僧證淨。故唯道諦在佛、僧也。見道諦時,若約現行,唯有法、戒二種證淨。言有佛、僧者,約得修說,以於此時修得未來緣佛、僧信,故見道諦具四證淨。
法謂三諦全,菩薩獨覺道,
疏云:此所信法也。謂若集、滅,全名法也。於道諦中,菩薩道及獨覺道名法。以菩薩與獨覺,唯有一人,不成僧義,名為法。聖所受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得。又解云:此明法、戒,通見四諦也。
信戒二為體
疏云:出體也。以所信別,故名有四,實體唯二。三寶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淨,以戒為體,故體但二耳。
四、皆唯無漏
疏云:四種證淨,唯無漏法,以有漏法非證淨故。問:為依何義立證淨名?答:證四諦理,故名為證;正信三寶及妙屍羅,故名為淨;離不信垢,信名為淨;離破戒垢,戒名為淨;由證得淨,立證淨名。此四次第者,信佛如良醫,信法如良藥,信僧如看病者。由信心淨,故發聖戒,是故屍羅說為第四。要具前信,此戒現前,如遇三緣,病方除故。
得法界二。
界應作戒。
前釋應方便譬喻品意。
以此二品,並略二蘇。故方便品云:以方便力故,為比丘說。此阿含也。便即云:於諸菩薩中,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此法華也。譬喻品云:諸子聞說,三車爭出火宅。乃至云:於四衢道中,露地而坐。此鹿苑也。即云:爾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此法華也。
次釋應信解品。
五味具足。
雖有略頌等文。
此釋疑也。既雲三周等文各有長行、偈頌,何故法說於略開中更一長行、偈頌?故釋云:非正開顯,但屬釋迦章中,即推世雄不可量,乃至引之令得出文是。
雖雲先智次教。
疏云:於一切法下,約教明開權顯實;如來觀下,約智明開權顯實。雖有此二,但合在述成中,共為一意。
豈有大乘回向,而齊小乘上忍。
因次以斥慈恩不明位次之非。才聞初地見道,二地修道,便謂地前十住,以齊小乘暖位,十行齊頂,十回向齊忍。而不知論中初地見道,二地修道,妙覺無學道,乃是借三藏淺深名位,以名別教菩薩位耳。
頂法仍退,何能遍游。
十行身通,備知藥病,週遊法界,遍歷五道,具菩薩行,豈齊小乘頂墯位耶?
忍無出觀之文,安能法界回向。
小乘忍位,觀上下八諦,念念相續,無出觀時,豈比回向十方化往,回事向理,普使群生登十地耶?
論中破外破小
本論云:悟者,令外道眾生生覺悟故;入者,令聲聞小果入大菩提故,是皆為一乘故。
七種生死至割二死於荒外
七生死者:一、分段,謂三界果報;二、流來,謂迷真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方便,謂入滅二乘;五、因緣,謂初地已上;六、有後,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今破意者,汝既自立七種生死,釋五百義,何故舍二,而但用方便及以因緣,足於三界為五百耶?如汝所釋,是寶渚之外,更有有後及以無後,舍而不用,故名為割。荒謂八荒,亦四海之外,亦荒服外。已上並輔行文。
疏:但取三種,開為五百。
是開分段為三百足,變易中間以為五百。
合,反出流來。
向皆雖異,真妄同源,故且合論。
疏:六、地與二乘齊功。
記雲共行,又雲非別,知是通菩薩也。且不可以玄文借別名通,用別第六地齊二乘也。然七已辦地,方通惑盡,可齊其功。今言六者,八人見地,同斷見故合。
又以二乘功齊。
以,應作與。
大經三文
下疏云:一、至菩提心,二、至菩提心,三、至大涅槃門。下釋云:菩提心是至因,菩提、涅槃是至果。上智、斷二德。
界內外教,若剉若引。
五人者,三藏界內教也。得記者,圓妙界外教也。涅槃權說,五人剉在席者。法華實談,得記引當機者。
牟尼說法蘊
俱舍云: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彼體語或名,此色行蘊攝。若一概同是俱舍,應攝華嚴九會。
五百阿羅漢
俱舍、婆沙並是五百羅漢所造,亦應是華嚴經中法慧、功德林、金剛幢、金剛藏四菩薩說住行向地同耶?
世品
俱舍世品說成住壞空器世間等,亦應是華嚴藏世界寶莊嚴同耶?
賢聖品
明小乘七賢四聖及小菩薩
定品
明小四禪,乃至邊際定。
智品
明十智等。已上並俱舍品目,用小大不類,以斥一概。
論入不入
開三教權名入,圓道本妙不入。
有依無依,俱行曠路。
煩惱中有菩提,通也,名有依;煩惱無菩提,藏也,名無依。是知兩教二乘,名行曠路。
疏:初業不愚於法。
初業,謂四念處也。在此位時,知諸法空,欲求作佛。
亦借二乘以判別位。
第九云:眾生如牛新生,血乳未別。聲聞、緣覺如酪,菩薩之人如生熟酥,諸佛世尊猶如醍醐。
皆雲初發,即是被接。
彼經云:有菩薩初發心,與薩婆若相應。又云:復有菩薩初發心,即坐道場為如佛。釋簽云:初人元在通教,乃至干慧亦得。義云:與薩婆若相應,若成別圓,縱入初地初住,亦得通為初發心也。乃至別教為遊戲神通者,以存教道,讓證屬圓故也。若入圓教,借使住前,亦得通名坐道場,即是相似觀行為如佛。以此出被接意。
淨名亦爾。
彈訶之時,正當別接。
取小果者,皆知真實。
彼經十仙,一名闍提那,乃至第十須䟦陀羅,各執邪見,佛皆開示,俱為沙門,故經中結益,皆雲得阿羅漢果等。
以文狹故。
不雲二蘇。
若不釋此。
釋:應作識。
但非故惱。
但惱亂之,非下種義。
疏:執三教取理。
三乘教耳。
知見得不?
菩薩得二乘不?
能詮因果
詮因教,詮果教,有為無為準此。
意亦如向。
唯為果作譬。
經又復無水草
水澄渟以表定,草差別以表慧。二乘無定慧,則三百難過;菩薩無定慧,則五百難過。涅槃經云:無水草者,喻不修習菩提之道是也。
疏九次第,定無渠流。
初禪次第定,乃至滅受想次第定,從一禪至一禪,心心無間,如水在渠,流續不斷,故以為喻。
八解為浴池。
因修八背舍,果證八解脫。大論云:背是淨潔五欲,舍是著心。若發無漏慧,能斷三界結業,即名解脫。今昔欲舍,故以浴池為喻。
五百弟子品。
先標五百。
陳如記後,即受五百記。經雲五百阿羅漢得受記已,從此以標題也。後一行半偈,受七百記,以五百在七百前,故曰先標。
五百是數。
古人更立非數等句
或助單半單滿。
如瓔珞經中,西北方單半者,經云:演說此教,開化一切人。單滿者,經云:使我國土清淨無瑕。此但單半單滿,無復施開。
六度互嚴
彼云:若無互嚴,尚不成密,況復理耶?何者?如檀無戒,不結善道;無忍辱,感報卑陋;無精進,形質尪微;無禪,便成散善;無智,不生無常。猶如富人,餘事並闕。餘五度准說。
乘戒各三品,互相交絡。
持上品戒,則國無女人;持中戒,國集女人而無欲事;持下品戒,於人身中而有欲事。若持上品戒好,聞上品乘,後以人、天身於淨土中唯聞圓實;持上品戒好,聞中乘,後以人、天身於淨土中或聞通別;持上品戒好,聞下品乘,後以人、天身於淨土中聞說。若空中、下二品,乘戒各三,准說。
十類眾生
十善各四,謂自行十善,教他行十善,洎見作隨喜,成四十類。
大小緣別,兩初不同。
身子於大通佛所最初稟大,故今初周先開佛慧。若阿若憍陳如最初稟小,今因緣周,方受記別,故記主雲大通佛所初結大緣。已前歷諸味中,並聞三教,故知陳如稟小為初。
墯落二義
前疏云:一、幼稚憶本戲處,故墯落;二、都無識,執物不牢,故墯落。初譬著五欲墯三塗,二譬善弱謗大墯三塗文。
亦名智寶,有二義。
脫一寶字,應雲亦名智寶。寶有二義:
十種瑩治
二十一云:如摩尼珠,具足十事,能出生一切:一出大海中,二巧匠加治,三檀清沙,四除垢,乃至第十墮意雨寶。
亦唯在穢。
有作穢土消文,且三周結緣之機,又何嘗在穢土耶?今恐穢字誤,只是佛字跡中,指大通為首,上中二周結此。
經七佛
進說云:如儒禮七廟,祖宗有願,故但七耳。又說云:長壽天壽長八萬大劫,若毗婆尸佛至釋迦,才九十一中劫耳。以長壽天皆見,故取言為易。
學無學人記品
如通序中。
疏云:三藏中,十八學人,九種無學人。通教至六地名學,七地名無學。別教中,或就功用、無功用。記釋云:功用、無功用,即約地住前後。今此品三教,學、無學圓機俱發,故得記時,正當圓教功用、無功用,學、無學之位也。
若約觀心者。
若通序疏中觀心者,文云:正觀中道,不緣二邊、中間,即是無學;能如是觀者,是名無學。
法師品
單雲憶持。
信受、念持,開可為二,憶持乃單。
此別論下。
此應作次。
大經分九品
前第四已箋。
如安樂行,初釋四行。
別分自他者,三業修止觀名自行,誓願安樂名化他。又俱通自他,自行修四法,勸他修四法。須四行中修止觀者,疏云:若初心欲修圓行,入濁弘經,為濁所惱,自行不立,亦無化功。
中例可知。
前五、後三既論通、別,後結品名,當知四行亦應知是。
前判通、別,次從通四。
前別者,三業、自行、誓願化、他化也。從通者,修四行者,通名法師品。
故知自他亦有通別。
指前五四三中之自他,而為今二法中之自他。
別論各別
四人自行,一人化他。
通論互通
自軌化他,俱稱法師。
釋出其意。
魔本著有,若諸行人心有所著,則為魔攝。若能了達諸法性空,則魔不得便,謂魔界如、佛界如等。
五行攝一切行
且如戒聖行,則攝大小乘戒。定聖行,則攝大小乘定。慧聖行,則攝四四諦之慧。又天行攝一切理,梵行攝一切慈悲,病行攝一切滅惡,嬰兒行攝一切生善。又攝七科諦境,及七諦智等。
十乘十境,橫豎遍收。
十乘橫豎者,輔行云:如不思議境,窮實相底名豎,包十法界名橫;發心上求名豎,下化名橫,又上求下化名豎;依境發誓名橫,安心徹理名豎;六十四番名橫,破遍惑窮名豎;諸門相望名橫,通至寶所名豎;檢校塞著名橫,道品至後名豎;品品相望為橫,正助至後名豎;法法相望為橫,次位至極名豎;位位遍攝為橫,安忍進後為豎;違順相望為橫,無著入住為豎;離似三法為橫。又總論者,在一一位,十自相望為橫,一一至極,漸深為豎等。十境橫豎者,橫具橫不具,豎具豎不具。例如發四禪至非想是豎具,至不用處是豎不具;發通明等是橫具,發七背是橫不具;又發初禪至四禪是豎具,三禪來是豎不具;又初禪九品是豎具,八品來是豎不具;又一品五支足是橫具,四支來是橫不具。例此可知。輔行釋云:通明背舍名橫法者,以禪望禪名橫。又初禪中有根本味淨等法名橫。言七背舍名橫不具者,滅受想中闕此一故(云云)。欲略說者,初陰入境不論橫豎。次煩惱中利鈍使足名橫具,利鈍中單復訖至無言名豎具。病中四大五藏及鬼魔等名之為橫,相生相刻名之為豎。業中蔽度相對名豎,蔽度彼彼各自相望為橫。魔中三種名橫,先惡後善及墯二乘名豎。見中具起外及佛法名豎,四句四門名橫。慢中謂得諸禪名橫,謂得初果乃至四果名豎。二乘中四諦相望名橫,因緣相望名豎。又四諦中二二相望,及因緣中以智望境亦名為橫。菩薩境中當位自行名之為橫,三教相望名之為豎。
及破遍中,橫豎法門。
豎破遍者,無生一門,遍破一切;若解阿字門,則解一切義。豎破見假、思假,及塵沙、無明等假。橫破者,如中論八不,謂不生不滅、不常不斷等。若深觀不常不斷,即入無生無滅義;若無生門,觀陰、界、入次第、不次第,乃至三障、四魔者;余不滅等七門,亦復如是等破。
即向第三。
疏中第三約諦理起惑,是今文三諦上起惑。
疏:見聲聞畏禪,聞菩薩擯辱。
畏禪者,法師品云:若聲聞人聞是經,驚疑怖畏,當知是為增上慢者。擯辱者,持品云: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乃至云:濁世惡比丘,數數見擯出,念佛告敕故,皆當忍是事。
此中容用別時意趣。
攝論解別時意趣云:譬如一錢為本,收萬錢之利,在他日也。今此中聞一句一偈,與菩提記成佛者,亦在他日耳。
大師誦經觀法
誦經法大略云:夫欲誦經,先觀所坐之座,高廣皆有天龍四眾,然後出聲誦經。觀此四眾,為是寶有?為先從想生?四眾不有,無我能誦,是名空觀。雖無所誦經,而有經捲紙墨之字;雖非內外,不離內外;雖非經卷,不離經卷;從始至終,名不可思議。能作此解,名為三觀一心,乃至於誦經中,滿足六度三因等。
經塗香
般若經音義云:塗香,即濕香也。
音樂,如前料簡中。
釋:若使人作樂中,雲有出家內眾音樂自隨,雲供養者,自思己行與何心俱,只恐供養心微,增其放逸,長他貪慢,敬想難成。
願兼於業
玄文有願生眷屬,業生眷屬。
四法師偈
大論云:多聞辯慧巧言語,美說諸法轉人心,自不如法行不正,譬如雲雷而無雨;乃至多聞有智訥口拙,譬如無雷而小雨;無學無智,如小雲無雷復無雨;多門廣智,能轉人心,行法心正,如大雲雷廣注甘雨等。
疏:不論福田濃瘠。
瘠應作塉,謂薄塉也。若作瘠,乃羸瘦病耳。
八福田
戒疏云:一、佛,二、聖人,三、和尚,四、闍梨,五、僧,六、父,七、母,八、病人。
一念十戒
因緣所生法,即不缺、不破、不穿、不雜也。我說即是空,即是定共、道共也。亦名為假名,即智所贊自在也。亦名中義,即隨定具足也。
從勝立名
從圓釋信
向以人為魚兔等
注家以魚兔喻二乘人也。昔二乘人與生身佛斷惑證真是同,故曰齊功。筌罤喻大乘教也。今持詞句,即是法身舍利,精瑩不朽,故曰等妙。記主斥云:雖詞為筌罤,若不曰開顯,還同阿含。當知持今經者,是同法佛共宿。如其不然,還與丈六生身齊耳。
十七名中。
論云:法華有十七異名,第十二名豎固舍利,余名前文已箋。
約真之緣了等。
約真是修性乍分,即真是修性體一,分時常一,一時常分,故云全性成修。
與前小異,對文別故。
釋方便品。其智慧門,疏云:即是嘆權智也。蓋是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從門入到道中稱寶,道前謂權也。記云:此須以十地為道前,妙覺為道中(云云)。前以十地為道前,今以博地為道前,則使前文十地,是今文道中,故曰小異。
若止觀中,復約四教。
第三云:三藏不詮中道如干土,通教如濕土,別教如泥,圓教詮中道如水。
亦應具問遠近二意。
疏但問遠而不問近,亦應問云:今經何故去佛近?
臧否
下毗鄙切。臧,善也,亦通也。否,塞也。由一除字,便見其智。毛詩云:未知臧否。
未改時文
慧皎法師後改所學歸天台師。
及將破義。
意謂兩真實顯,兩方便除。
算砂
入法界品。南方有國,名曰多聞,有童子,名自在主,有十千童所共圍繞,謂善財言,我昔於文殊童子所,修學書數等法,即得工巧神通,我因此法門故,亦能療治風?消瘦,鬼魅所著,又善別知眾生生善惡,起三乘得道,乃至十方一切世界,廣狹大小,及以名字,一切劫名,一切佛名,一切眾生名,一切業名,一切菩薩名,一切諦名,悉皆了知。
說一切海法門
經云:說大海法,開示佛功德海。乃至云:亦能別知波濤遠近,水色好惡,亦知其舡,鐵木堅脆,機關澀滑,水之大小,風之逆順等。若有眾生,得見我身,聞我法者,令其永不怖生死海,必得入於一切智海,必能消竭諸愛慾海,能以智光明三世海,能盡一切眾生苦海,能淨一切眾生心海等。
赦體遍原
原,免也。原人之情與免罪。
第三,準例。
如以二不二為非二非不二之門,由達二不二通至非二非不二,由非二非不二起於二不二,故二不二為非二非不二門。
更立二句。
三一皆方便為門,及二不二皆權為門。此之二門,通至實否。況一與二不二,已是真實,何得為門。
舉實以引之。
引應作例。
以性顯緣
先修性合辨,次修性各辨。各辨中以緣顯性,文旨可了。若或以性顯緣者,即是以自性即三之一,能顯因緣即三之一,名以一顯一。又以自性即一之三,能顯因緣即一之三,名以三顯三。
以互顯不互。
以三顯一,以一顯三,名為互也。以三顯三,以一顯一,名為不互。
車在門外。
豈可但云從限域出,須乘因車而出?
與前兩釋。
四六兩。釋同雲。門外
疏:皆屬此經,即圓聞慧。
通達四種聞義,結成三諦,權實融通,方是圓聞。
見寶塔品。
疏四支徴。
注知荷反類隔切當取端荷切
四度雲見寶塔
同結,文有四耳。
翻名有無
華梵不同有骨身無骨身之異並世界義
更莚接影。
經中云:更於八方變土,以莚分身佛。
舍利時等。
時,謂十二那衍劫供養舍利,亦經爾許時故等。
證地師非
地師若非是,第一義亦非耶?今但非地師,不非第一義。
化道別故。
報應二身,居土各別,又多寶不說法華,與今佛別。
四、皆屬圓。
第一記云:因緣一釋,若正宗中,咸隨本文,蓋以開權故也。凡四,悉釋於別題,以總一品經意。今文世界,言翻名有無者何?蓋佛意被物,現未兼益故爾。
若十若多
如一百二十番,權實者多。
八、不嘆佛
論中歸敬序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法中第一。
入法方軌
男子女人入室,著衣坐座。
現未師弟因果
現謂八部四眾,未謂滅後聞經,師謂處眾說法,弟謂隨喜聽受,說聽為因,得記為果。
未關湧出
古師謂安樂行去,預為湧出菩薩說,故下記中斥云:豈得下方未出,預雲湧出所行?
前已具釋。
如雲般若顯實,與今開權左右義耳。
疏此品下,十一品。
或謂十六是指壽量,今恐是十八耳。古人指在勸發品,儘是身輪本跡。
前從彌勒問來。
前從者,是從序品彌勒問文殊來,至此一十品,盡名口輪,蓋三周開權,悉是說法。
光宅惟忖之例。
釋惟忖中,吹螺等作本跡二門序。
七、聖財聞信乃慚愧
今依淨名疏箋之:聞者,十地聽法,如雲持雨,十方佛法皆能受持;信者,深信堅固,猶若金剛;戒者,十地所得真行,經言唯佛一人具淨戒;定者,首楞嚴等定;進者,念念深入薩婆若海;舍者,常行舍行;慚愧者,慚第一義天,愧佛無上行人。
疏是二萬里。
由旬有十六里、四十里之別,今依四十里計之。
攝法中說。
理惑智行位教
復非所治。
八背舍、八勝處、十一切處,是小定耳。
疏皆不雲是釋迦分身。
謂是分身,於理何??一往應身被於小機,報身談於大法。今經已前,若謂分身,則報應體即;身若相即,小法合融;小法若融,應預開權耶?是故但曰千佛而已。
不必全同僧中法事。
若僧中法事者,先須索欲;若有如法僧事者,憑僧傳欲。至於僧中,意謂送心達僧,以表和合,而免背叛之罪也。故律雲彼須我和,今佛不同此。
塔開表權
開應作閉,謂閉表權,開表實。
八萬之名,不必全大。
彼引薩婆多云:佛為眾生始終說法,以為一藏,如是至八萬。又俱舍云: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此並小乘門也。
提婆達多品
疏:身子厭之。
厭,於琰切。以神通使勞困。
以石山?之。
?:作?。都回切。謂撲物也。亦作埠。
五、並業障攝,約處唯除北,約人除扇、?。
此之三句,是記主取論中語意結為句。論中本云:三州有無間,非余扇?等。?,丑皆切。今引俱舍疏釋云:於北州及余道殺父母者,皆無無間之葉。扇?者,梵語也。新俱舍疏翻為生,是黃門中一。若舊譯俱舍,但云黃門,當知扇?則黃門也。疏又云:除北州,於餘三州,唯女及男造無間業,非扇?等。謂北州人雖殺父母,無無間業,以父母於子少愛念故,子於父母亦慚愧心微,無重恩故,故無無間。
四身一語業
殺父等四是身業,破僧是口業也。
三殺一虛誑
以五事舍羅破和合僧,是虛誑。
一、殺生加行
以如來身不可害,但得殺戒加行罪,無根本罪。
無間一劫熟,隨罪增苦增。
疏云:初一句明時、處,次一句明苦。增一劫熟者,此無間中一劫受苦。隨罪等者,謂由多逆,感地獄中多猛苦具,受二、三、四、五陪重苦。
八比丘分二,以為所破僧,
疏云:破僧有二,謂破轉法輪僧及破羯磨僧。若轉輪僧,唯在佛世也;若羯磨僧,通佛滅後。若破轉法輪者,以有佛故,要須九人,以八比丘分二,四為正眾,四為邪眾,若眾極少,猶須九人。若破羯磨僧者,故須八人,多亦無限,謂一界中僧分二部,別作羯磨,故須八人,過此無限。又破轉法輪,唯瞻部洲;若破羯磨,通餘三洲。
殺住定菩薩。
百劫修,相好人。
奪僧和合緣
僧資具等,已上俱舍頌,並取疏文箋之。
疏:不妄語是檀。
與人實語
不舍於離。
謂離攀緣心,相續不斷故。
六之與十,開合不同。
六、加方便及顯力、智,成十禪開為二禪,有願智開願度,有神通開力度;般若開為二般若,有道種智開方便度,有一切種智開智度。
若校量過恆沙身,
金剛般若云:若以恆沙身命布施,若人於此經中受持四句偈等,其福甚多。
序中橫見。
經云:或有行施。又云:又見菩薩勇猛精進,又見智慧深固,又見未嘗睡眠,又見具戒,又見住忍辱力。
文殊引古
經云:或有諸比丘,精進持淨戒,行施忍辱等,深入諸禪定,知法寂滅相。
過去佛章,六度甚略。
經云: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禪、智等。
三、菩薩行位不語行相
經云: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此三藏菩薩也。又云: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此通菩薩也。又云: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名為大樹。此別菩薩也。此中三教菩薩,不說六度行相。
舉五度為校量本
經云:於八十萬億那由他劫,行五波羅蜜,比前功德,百千萬億分不及其一。前功德者,謂聞壽量。
經果蓏
木生曰果,草生曰蓏。
踝
戶寡切。足骨也。
膞腸
上布兗切應作臑,若作膊,乃是切肉耳。
萬字
本作卍,或作?,今以萬音卍也。以佛胸前作此字。梵語室殊靺瑳,此翻吉祥。海云:或只雲吉祥,乃萬德之所集也,故曰萬。
髂
枯駕切。謂腰骨也。
髖尻
上苦毗切,下徒昆切。尻應作?,正作臀。說文云:髀也。
兩肞
肞,應作?。釵,音頤之傍也。
亦可釋妨,非今文意。
諸經論多雲蓮華化生,若同今經,應例開權耶?
經:廣為眾生說於妙法。
既有三乘之名,是說藏、通;無生忍、不退轉,是說別、圓。仍以四教配入五時同居,明矣。
但是變見,非謂改體。
此與釋論說似相違。論云:幻術之事,是虛誑法。法於草木,誑惑人眼,物實不變。神通不爾,實得變法,使物實變。如地有成水之理,水有成地之義(云云)。學者和融兩說,使其理順。
足指按地等。
經云: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珍寶嚴飾,一切大眾嘆未曾有,而皆自見坐寶蓮華,乃至佛攝神足,世界如故等。
疏:南方緣熟,宜以八相成道。
此土人天,即時遙見成道、轉法輪兩相也。苦餘六相,彼土自當別見矣。
持品
二萬似為人。
二萬菩薩云:惡世眾生,善根轉少,奉命弘經,令物生善故。
八十、似對治
經中云:罵詈毀辱,皆當忍之,以破煩惱。
摩耶!
賢劫經中翻為極妙,瑞應經翻大智母。
豈得下方出未,預雲踴出所行。
古師謂安樂行,是預前為地涌菩薩設也。苦爾安樂行品初,文殊應問等,乃至如記文殊苦問,湧出大眾應問等。
疏:歷五分法身,餘一切道。
雖說定慧而得四事以自養活,而於定慧亦不樂行,乃至三十七道雖說亦不行等。
羅雲之行
密行
空生之德
無諍
審如賓頭盧,知七年失國。
西域優陀延王與賓頭盧少相友善,王每至而賓頭盧不為之迎。左右請王用治法,王曰:事訖已,須吾復往。異日,王復至,賓頭盧念欲不迎,恐王害己,墯於地獄;念欲為迎,慮損王福,失於國位。俄復裁之,失國之重,不甚惡道,起愈不起,宜初愈也。乃送王七步,王駭其無恆。賓頭盧曰:吾前慮王失位也,今將為我害,不獲其慮也。王曰:吾失國幾何?對曰:後七日當亡國七年。
稠禪師進否為王
齊文宣王請稠入鄴,為帝說四念處,帝汗流毛豎。後受菩薩戒,斷酒禁肉,放鷹鸇,斷屠宰。後帝至寺參覲,稠處一小房,不為送迎。有讒稠於帝曰:僧倨傲無敬。帝因怒,自來加害。稠冥知之,至夜,先備牛車往谷口,孤立道側。須臾帝至,怪問其故。稠曰:恐血污伽藍。帝下馬拜伏,乃躬身往寺,稠乃不受。
具五十法。
論中兩節:初一節,具三十四法。初云:一、念不散亂,二、得諸陀羅尼,三、行慈心,四、行悲心,五、自在住五神通,六、具足六度,七、不舍一切智心,八、修習方便智,九、攝取眾生,十、成就眾生,乃至三十四、依法不依人。如是等,名為出家菩薩比丘利益事,應生隨順阿練若法。第二節,具十六法。論云:定王經中,佛為阿難說蘭若比丘住四法:一、遠離在家出家,二、讀誦深經,三、引導眾生使得阿蘭若功德,四、晝夜不離念佛。復有四法:一、乃至彈指頃,於眾生中不生瞋恨心;二、不應一時使睡恨覆心;三、於一念頃,不應生眾生想;四、於一念頃,不應舍菩提心。復有四法:一、常應閒坐,不應聚眾;二、常樂經行;三、常觀諸法無新故想;四、不應離空無想願法。復有四法:一、不行世間禪,而修四無量心;雖修悲心,而不取眾生想;二、雖行慈心,而不緣眾生;雖行喜心,而不貪樂;雖行舍心,而不舍眾生;三、自見身有四聖種行,而不自高卑下他人;四、自行多聞,如所聞行。已上共五十法,既是祖師垂訓之言,因略錄之,以為修蘭若者龜鑑。
十二頭陀,各具十法。
論中頭陀品所出名目,與前第二簽中引輔少異。論云:一、蘭若,二、乞食,三、糞掃衣,四、一坐食,五、常坐,六、食後不非時食,七、但三衣,八、毳衣,九、隨敷坐,十、樹下,十一、空地,十二、死人間。但三衣有十法者:一、三衣外無求,二、無守護苦,三、所畜少,四、所著為足,五、細戒行,六、行來無累,七、身輕便,八、順蘭若行,九、所住無顧惜,十、隨順道行。余各十,廣如論文。
人有五去文
疏中雲人有五,謂身善等,是與忍辱相應。
三、雙善者,准單思之。
左捉右舒,取於淨者,喻口、意善;涼身止渴,喻身、意善;膝跪手憑,喻身、口善。此准喻也。
經: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
罵法有二,謂善、惡也。罵人為佛,輕之甚矣。十謂律云:惡罵法有三:初、面罵者,言汝是除糞人家生等;二、喻罵者,言汝似除糞種等;三、比罵者,言我非除糞種,乃至我非販賣、殺牛羊、跛躄人等。善法罵亦有三種:初、面罵者,言汝是阿練若人,乃至雲汝是汝坐禪人;喻罵者,言汝似坐禪人等罵。例知今經中言汝是佛,為輕慢者,即善罵中面罵也。故安樂行記中雲似善法罵,亦此類也。
疏:一入少分。
法入中有二種法:一、心法,除心王,但取相應諸心數法;二、非心法,即過去、未來色法,及心不相應諸行,並三無為法。今之罵聲,是不相應行所攝,蓋是名句故也。記中,行蘊是五蘊中行蘊,處是十二處法處,界是十八界中法界,皆罵聲少分。
聲界有八:有執受、無執受。
有執受者,論云:心、心所共所執持,名為執受。如苦、樂等,因執痛癢,當知苦、樂是心之所執受,因生三受,故名執受。眼等五根,乃是大種所造,因茲發聲,此名有情也。如爪、發等,並非心及心所等之所執受,名無執受,此非有情也。言聲有八者,謂有執受中,有情名、非有情名,各有可意、不可意;無執受中,有情名、非有情名,亦各有可意、不可意,是故成八也。有詮表者,謂名、句等;無詮表者,謂風、河等。今以記文難曉,又畫為圖云:有執受四有情名,記云:眾生語聲,有二可意,謂贊詠等有詮表,不可意謂訶罵等。有詮表非有情名,有二可意,謂柔軟、彈指等非詮表,不可意謂驚眾、拍手等非詮表。無執受四有情名,有二可意,謂化人、贊詠有詮表,不可意謂化人、訶罵。有詮表非有情名,記云:風、林、河等可意,謂琴、瑟等非詮表,不可意謂爆、擊等非詮表。
余例思之。
有詮中,贊則可意,罵則不可意;若拍手等,雖無贊、罵,亦有可意、不可意,例思可識。
形顯受等。
罵形不罵顯,罵顯不罵形。
法華文句記箋難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