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句輔正記 ·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六(輔妙樂記)

吳興永定寺釋沙門道暹述 釋信解品 將釋此品,先對古人以辯同異。今家釋信解品,通權通實,通偏通圓,通凡通聖。通近則領五時,通遠則探領法身之地。先識諸意,入文自融。 初四句者,此正破題,下注四句是慈恩所立。 鈍根正見者,即盤特也。 利根邪見者,如長爪邪見,若鹿苑等。為外道邪見者,此則不可。若引涅槃中迦葉自敘:我等自此之前,皆名邪見。稍欲相似,除此之外,皆不可也。三、四准知。 若法執者,此且縱他釋也。何者?聲聞昔已斷見修訖,若開權己,應斷法執;若斷法執,應入七地。由他釋云:疑除名信,迷破名解。除破既深,故當今責。言法執者:一者、俱生,二、分別。俱生者,無始時來,虛妄薰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名曰俱生。又有二: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斷,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分別有二: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中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二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他意云:聲聞人至今,法華無此見故,即能信解,故今破之。若無法執,應入七地,如何始入初信心耶?他又云:若初心菩薩,經已更一阿僧祇行菩薩行。二乘不爾,發心已後,但用邊際定力持入,變易不同菩薩慈恩。又有四句,凡夫信而未解,十地證而已信,地前趣入由信而解,一闡提皆不信不解。破曰:若第三句為今品名,二乘回心始在初信,尚未入住,況復乃至初地九地耶?當知即屬信而無解,何能釋成今品目耶?又吉藏法師云:信解之名,有離有合。離者有三義:一、疑除稱信,執破名解。疑是猶預之名,信是決定之旨。聲聞猶預權實,踟躕一三,此疑既息,故稱為信。新信三是權,信一為實。執破名解者,解是解悟為義。既執三為實有,則封一為實無。此執既除,故稱為解。解三是無,悟一為有。餘二義廣。 一所從異者,故圓鏡云:一生信處異。身子從疑生信,故云欲以問世尊,為失為不失。此疑決所以生信,中下根人從執生信,四十餘年執小,究竟破故,所以生信。以身子利根故生疑,以餘人鈍根故有執。 安隔二蘇者破,意者二乘已經二蘇,如何身子猶疑,迦葉尚執耶?此將見思疑執以破。 二、廣略異者,身子述解則略,中根陳悟則廣。謂身子但領法說,此中領解五時及探等。 三、近遠異者,身子近序現世,迦葉遠陳往昔;近則鹿苑三教,遠則昔化已來。 四、通別異者,身子別序自身,迦葉通陳四眾。 第五、不論者,上但序三乘,今具述五乘。 六、歡喜異者,身子昔憂今喜;迦葉等昔不懷憂,但今非意,忽得大寶故喜。 七、一、四不同者,七約人異,上根領解唯一,中根述悟則四。 有引婆娑者。問:毗婆娑云:一切聲聞為三品:上根身子,中根目連,余諸聲聞並是下根。今此中根,何為有四?答:悟小有三種,不得此齊;解大,何妨四人齊駕? 疏云:又人天善為一往者,彼以初說提謂經為人天教。又轉教為一往者,彼判般若方等前教,以般若為一往。十地常教化者,彼謂信解之時,已入初地,故已在十地中,所蒙訓化,悉為隨遂。金剛心者,瓔珞經云:等覺位中,有一人名金剛慧幢,行過十地,住大寂定,一切佛法,皆現在前,入佛行所,坐佛道場。 結僧那者,此雲弘誓,指發心時也。 綺綬者,朝服帶也。[王*坴],圓頭玉也。璋,方玉也。 先標初後者,夫一往非本,壞是初也;畢竟是宗,極後也。 第二、第三者,人天及二乘也。 為何所名者,若以轉教為一往,轉教前有四含,為名何等? 及悟有淺深者,如前菩薩位行深絕,諸新小菩薩不敢領解,證今文中二乘,但齊已自領耳。 疏云:如來說法既久者,意云:昔於鹿苑已證於空,在於方等般若聞佛說法,令修菩薩行願,心無怖取,但念本空,故云疲懈等。 此乃通中之別者,四悉理合,通對信解,文中別對為人者,但是通中之別耳。 若昔密入者,二乘昔若密已入於初住,令聞譬喻灼然顯入二住已上。 冥成別人者,應云:至方等時,冥成通人。言冥成者,情中亦未自知,唯佛能知。 經云:即從座起者,謂四大弟子,已聞法譬二說,開示悟入,契於究竟空理。空理是座,於此空理,無所染著,故言起也。以常安於空理,理本無起,愍眾生故,承機利益,故云起也。又中道本寂,非起非不起,而能起能不起,無起之起,起即實相,亦起眾生實相,故云起也。此約三諦,釋從座起也。 整衣服者,正助之行,常冥中境,無二邊偏,故云整也。 偏袒等者,有俗袒、道袒、權袒、實袒。俗袒者,外國以袒為敬,此方以袒為慢。然古有儒,假先生肉袒,謝於張儀,露兩脾也。道袒者,弟子事師,供役便易也,故袒右覆左。權袒者,權化易行,故袒權覆實。此釋他經,今經應言袒實覆權。覆權昔二權顯,今絕待一,實常理正,當機利物,便易得亘,故言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者,日既右轉,隨順世間,以右著地,即世界悉。日是陽精,表智慧,導眾行,即為人悉。文殊問經云:右是正道,左是邪道,用正去邪,此對治悉。膝表於行,地表於理,以行契理,故膝著地,即第一義悉。此意通解他經,今經膝即常行,地即常理,以常行到常理,第一義悉也。 一心合掌者,此方以抑手為恭,外國以合掌為敬。手本二邊,今合為一,表專至一心,一心相當,以表敬也。合法者,昔權實不合,而今方合,權實不二,事理契合,雲一心合掌也。 曲躬恭敬者,謂戾曲之身,今領同佛法身,故云恭敬。 瞻仰尊顏者,以下註上謂之仰,表萬善圓因歸萬德圓果也。 昔迷義旨者,昔迷小乘涅槃之旨,謂為究竟真諦。 十六、行對三空者,俱舍頌云: 空謂空非我,無相謂滅四,無願謂餘十。 諦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三脫門。 釋曰:空謂空非我者,空三摩地謂空非我相應等持。空即空我所,非我空其我,故二行相俱得名空。 無相謂滅,四者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諦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定緣無相得名無相。 無願謂餘十諦行相相應者,無願三摩地,謂緣余諦十種行相相應等持。言餘十諦者,謂余苦諦非常苦相,集諦下四集因生緣,道諦下四道如行出,此名余諦十種行相。非常與苦及集諦因,此二諦相可厭患故,道諦如船筏必應舍故,故緣彼諦得願名。不願樂故名為無願,謂此超過現前所對苦集道諦可厭舍故,於苦諦下空非我行相非所厭舍,以與涅槃相相似故。 此通淨、無漏者,此等持名通二種,謂淨及無漏,世間、出世間別故。 無漏三脫門者,唯無漏名三解脫門,能與解脫涅槃為入門故。依瑜伽論,空解惡門,八智所接,謂法智苦集滅道及出世間盡無生智也;無願解脫門,六智所接,謂法類苦集盡無生智也;無相解脫門,五智所盡接,法類滅盡無生智也。 疏云:咨發者,咨謂咨啟,發謂披解也。 彌陀、釋迦二佛既殊者。問:既雲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今何故云二佛異耶?答:據彼彼三,身體遍實,不可分別,體等悉圓。據從初發心,自以慈悲薰於己身法性,三身圓滿,此則不同。何者?如一室中燃十盞燈,若光遍邊,其體不別;若各照邊,體復不一。若其一者,一燈滅時,余燈應滅;余既不滅,驗知不同。亦如十人同起貪心,貪於一物,據貪心體,俱無形相,其實是同。若一人貪息,餘人不息,則成不同。是則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佛身亦爾,常同常異,由自薰故,致令取土接生各各不同。是故不可用平等意趣,他佛即是我佛,故云殊也。 消,經事闕者,古人若將彌陀合今長者,則成機感,不成以經文無彌陀之言。 不動而往者,古人迷於舍那不動寂場,而游化鹿苑矣。 自矜者,自矜曰賢,只是彼此未曾自雲我能助彼,彼能助我,稱機適會, 疏云:非結緣己界者,應言非住本結大緣己界也。 尚非己界者,以方便土中,有破無明入實報土義,故云尚非。 思種種門者,謂思五乘、七方便門不同也。 疏云:尚有殘福者,初發大心時,具有福慧,猶退大後,受人天報,貶之言殘。 故未復初者,只是由保世樂未復初大。 善惡兩途者,昔大善為善,退大已後,邪求為惡,是則大善冥薰,邪惡顯被。邪求雖惡,由擊大悲,故云薰被。 終於十界至機者,今且置通從別,別取佛界圓機,以消此品。 諦觀四方者,涅槃疏云:於觀方人體凡有五人:一、頂法,二、忍法,三、世第一法,四、苦法忍至十五心人,五、初果至第十六心。以此五人皆觀四諦,併名觀方。然前燸法亦觀四方,且從得住立觀方義,頂法已上方受其名。又師子吼品明恆河、生死河中七人,以生死河亘於變易,唯佛得度,余悉河中。所以外凡窮惡闡提,次將立而,故為二人。內凡有四方便同為一者,雖復優劣俱未發真,聖人為四,聲聞不侵習,支佛侵習,菩薩侵習,後化眾生㐼習氣。本文無盡即是四果為一,故觀四方以譬四果為四人,合支佛、菩薩、佛為第七人。此涅槃河專在分段,通於四人,即小乘七人也。 有信故出者,以發心故名出。 不修故沒者,退本善心流轉,故名沒也。入已沒者,入即入生死也。 淺處即住者,煩惱漸盡,名為淺處。 大悲對子更近者,且對同居有緣之類,故云更近。故云至國城等,約子所至;止國城等,約父所住。 經先來者,先字去聲呼,則以今古相望,其義則遠;若平聲呼,則以前後相望,其義則近。 疏云:求機不會者,才子背父,父即思子,雖思未會,故云不得。 經中止者,中字若平聲呼者,即是居二土之間為中;若去聲呼者,即是住於方便土。此所中當思子機,今從去聲呼也。 同居人類未熟者,此明往日大通佛所結緣之人,且在同居成熟之人,大小二善並皆未熟。 思此同居得子便者,一、二土鄰近故,二、上化下便故,三、垂應取機便故,居方便土而為中止。 豈不然耶者,以諸子退大之後,其父亦曾垂形六道,調熟其子,故云也。 須從勝說者,亦從取二乘機說,且置於六道機緣,又垂於八相,亦名勝也。 疏云:住此涅槃者,住此有餘涅槃土有起應,又從劣起勝,亦名無餘涅槃。 問:向答問者,問意者,由前答文,將此中城對斷惡涅槃,將下文舍對慈悲竟,至今何以將城對有餘涅槃?又雲處此為家,而起於應,何以與前不同耶?答:如記。 二舍者,只是家對實境,舍對子機,名為二舍。 自他中間者,實報為自,同居為他也。 國為居民者,為生取土,故云居民。長者住此,故云安主。 家本養性者,一者以慈悲養於自性,二者慈悲冥薰眾生,養眾生之性令堪與大,所以處此而起兩應。 勝兼兩處者,方便、娑婆二處,大機所感,其身無二,故云兩處。 劣唯鹿苑者,五人生方便土,小執雖未全除,至彼並發大心,所以不假現於劣應。 始末雙明者,一結大為始,小機為末;又華嚴為始,鹿苑為末;又鹿苑為始,法華為末。若消疏文,初義為正。 多迷其教者,破法相宗也。又他人判八、六、四、二得須陀洹已,更經八萬,方得羅漢,始發大心,餘三亦爾。他人又破今家云:此人出界,住在何處?經爾許劫?太是可笑。故今破之,全迷經旨。 若以四人者,只是藏、通兩教二乘為四人耳。此則貶於他人所立,以他人不許取三果人斷惑盡生界外,名為菩薩,但取兩教二乘及通菩薩為五人耳。今意云:通菩薩在於界內,已睹勝應,不假於彼,方得菩薩之名。若五人生彼,對於勝應名菩薩,於義則便。若雲通菩薩者,其義不便。何者?界內已名菩薩,至彼理應增進,發於別、圓菩薩之心,豈應更守當教菩薩之道?故云豈應守舊。 具足六度者,謂一度皆具五度也。 即余助行者,謂三教道品,助無作道品正行也。 如布衣所使者,喻同體權施,悉皆一也。 事理不二者,自行為理,化他為事。 疏云:就位為語下,約位釋也,前文是約因緣釋也。 望實望正者,只此三教全成體,內權望同體實,助行望於正行,權及助行,俱名賤役。 疏云:即空折空者,通教菩薩,化遍用體,折二觀故。 疏云:二而不二是入者,初從自行因果至入中等也。 約二諦說者,真俗合為,俗中為真也。 還用向之三二等者,化他但須真俗,自行則在真中,故云也。 對權義立者,謂將此二而不二等,通於三教以釋,亦應義通,於理無失,義已兼接,故不分對。 猶資佛本者,一、化功歸佛,名資佛本;二、化功歸於菩薩,增進後位法身,名為資本。後釋為正。 冥資於正者,本結太緣,名之為正。 疏云:苦境為機者,只此苦境,在如來大悲之內,即是苦機,冥扣大悲,名為到耳。 並現所居者,大小涅槃也。 化物名殊者,大小涅槃名殊耳。 二義雙成者,窮子初得小涅槃,後得大涅槃,故云收亦先後。 以此為臣佐等者,意雲如來何故不向臣佐說於僮僕是己子者,良由臣佐亦具覆實從權,護於僮僕,故不說耳。 對此蔽彼者,只是此土未堪說諸聲聞本是大乘佛子,彼土亦未說耳。又此未說聲聞是佛子,彼不說向菩薩小之。 中途調熟者,失中途圓乘調熟也。 並對彼此者,悔恨二字,父子皆具二義。 權實皆然者,只是權實俱得記,皆為引機。 以現說當者,我若得子,則現財物,當有所付,即當也。 舉生領熟者,謂舉昔日之生,領委業付財之熟,故云我若得子,委付財物等。 始末者,權始實末。 劣應化道始終者,始自道樹劣應之始,終於勝應付財之終。 自他破已者,此中具錄被文第二釋,先立四句,破四性已,方雲不思議,感應道交而論發心故。 有三文者,上法譬中本有三譬,今合三為二者,合第三驚入在第二父見子中,是故但成二譬而已。 修推理弱者明鈍,使凡夫但隨附理貧等而不推理,如此之人,亦未成機感。 見生奪鈍者,明利使凡夫。由邪推理,修惑不起,如此之人,得成機感。 從一至一者,從一道至一道也。又是從一見生一見,又從一實而退取於小,後釋為正故。 有轉至之理者,謂由世善趣出世圓乘之理。 從退從末者,從退故有大機,從末故有小機,故云雙扣。 二邊並偏者,二乘屬左邊、右邊,謂三藏菩薩等。 疏云:大機始發者,謂機道始成,冥扣於應,故名為發。 二、俱未合者,以二乘人在華嚴時,大小兩機俱未會入。 疏云:圓報法身者,他受用報也。 尚得名為作師子吼者,如佛說一句法,身子七日七夜作師子吼,說不能盡。 從定名諦者,只是從止名諦,從觀名境。境之與諦,眼目殊稱;定之與慧,左右異名。並約寂照所依體同而作此說,故止觀第三文也。 從所名能者,即是無生境家之定慧,又是能發定慧家之無生境也。 疏云:剎利對七地已下者,古人意云:剎利姓從婆羅門中出,故以剎利對七地已還。 先譬後法者,父子譬也,機應法也,體用法也,著脫譬也。 不曉部類者,他人不曉一代,兼但對帶,法華獨顯。 結會始終者,今經專會始歸終耳。 疏雲即等覺離垢菩薩者,瓔珞經明此菩薩等覺諸佛二諦界外,非有非無,常行中道,於佛名菩薩,於下地諸菩薩名佛。何以故?是菩薩以大變力,住壽萬劫,化現成佛威儀,進止一法,同現佛神通,似佛非佛,常住本境。(已上釋等覺名。)又入金剛三昧,一相無相,寂滅無為,名無垢地。 疏雲剎利九地已下者,亦以生在佛家而譬剎利。不論第十地菩薩者,合在等覺位中,以其同入大寂忍,故同學化,同具一切功德,悉能一切示一切形相(云云)。 疏云:居士富而不貴者,准瓔珞經,十住菩薩常住八萬四千般若波羅蜜,一切法門皆習受行,住空性位,心生一切功德。爾後諸位展轉倍增,乃至十向,學一切法第一義諦,中道無相,於一切法皆一相照,稱之為富。然未入地,未能紹菩薩位,入聖種姓中,故云不貴。 依正具如分別功德者,一品如終品初長行偈頌,乃至品末則為見佛常在耆闍崛山,共大菩薩、諸聲聞眾圍繞說法等,寶塔在空三變土田等。神力一品始終品初,乃至俱共彈指等,並是正報。分別功德品云:又見此娑婆世界,其地琉璃等,所散之華從十方來,遍覆此間諸佛之上,於時十方世界通達無礙,如一佛土等。即是依報融即之相也。 總如玄文者,妙雖有十,亦不出於事理,依正法也。 此經空無處有者,如安樂行品雲觀一切法空無處有性等,是其文也。 算數孔目者,此經開權顯實,以此二法收一切法,猶如孔目。 無譬事理者,前譬實為理,今譬權為事。 外同為顯於內者,為實施權,意在於實也。 如第二釋者,從亦是定水灑散心地以下是也。 疏云:接律儀者,瓔珞經云:律儀,戒謂十波羅蜜,接善謂八萬四千法門,接生謂慈、悲、喜、舍,化眾生及令得安樂。又律是遮止,儀是形儀,能正形止身口諸惡,故稱為戒。又律儀者,法戒儀則,規矩行人,令入聖道。大士誓心,不過止惡興善。若不動身口,即是止惡發戒;防動不動,即是律儀。律儀對斷一切惡訖,至等覺最後一品無明。 接善法者,於律儀上起大菩提心,始從彈指乃至等覺,最後所得寂照定慧法門,皆名善法。 饒益有情者,於前善法上,起大慈悲喜舍心,令一切眾生,斷一切惡,得一切善,善即佛道果也。下化眾生,修萬善法門,上歸佛果。又取榮勵眾善,依六度門,稱接善法。起心兼物,依四弘門,稱接生(云云)。首楞嚴者,名健相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 始末受化者,結大緣為始,中間小起及今鹿苑施小俱為末,又法華為末。爾前皆是機中論於相失相見,來至鹿苑方乃顯露受於小化,大機顯遂唯在法華。 疏云:非人天處及者,以小機流轉在人天中,故云非也。 既入五塵者,五塵俱是煩惱及見二濁,此二是總接得餘三,故但云五塵耳。 疏雲我常思念者,此述施小之意,故云常思等。 於勸開誡者,譬說勸門中為三譬,譬上法說勸門三境,還只於此勸門開出誡門三耳。 義當因果者,經文但舉於因,故云稱怨。大喚疏中加於苦痛,苦痛是果,謂大喚必苦痛,是故疏中作因果兩申也。 疏云:內既無機者,且從退大後說。 令起貪慾者,菩薩入假同他,示有三毒。 必墮下二釋者,墮三途及溺無明地二釋也。 疏云:小去大遠者,近大在華嚴,極大在法華。 強之言釋成前句者,不須此人句也。 說有理之教者,謂說於詮真理之教也。 疏云:開小逗機者,只是開大出小,以逗小機。 疏雲更俟後期者,且暫施小終,令至於法華大,故云後期。 不彰其實者,此明隨自意開權之實未說也。 二起無別者,疏釋二起俱從小善生以說也。 納法既重者,已聞法、譬二周,開權顯實,俱領在心,故云重也。 即之與密者,上文即遣傍人忽追將還,即顯追也;今雲密遣,即當覆實用權也。 雖在小論者,婆娑論中但說菩薩百劫修相,不雲二乘故也。 如諸童子者,是釋種中童子,經中無此語;論是佛滅後所集,故得雲皆是菩薩。 疏云:小教明理紆隱者,歷位次第而入,名為紆隱。 且雲伏耳者,以六行有漏,對出世無漏,故云且也。然欣厭修,但斷思惑者,如來且順物情而已。 橫十七句者,彼經始從直心,終至十善,總有十七。淨土法門,並無淺深,故名為橫。次從隨其直心,則能發行,乃至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十三法門,由前起後,傳傳相須,遍前十七,故名為豎也。 非關行具者,便斥他人也。他云:二乘雖得開入初住,由行未具,故得記已,經若干劫,方得作佛。今意不爾,但是與物結緣,非謂其行未具。 疏云:時二使人等者,領火宅中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等,方便品中作是思惟時下六行半明有機。 疏雲具陳等者,領火宅中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等,方便品中思惟是事已下一行半,正施方便。 疏雲窮子先取等者,領上火宅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等,方便品中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下一行,受行悟入。 疏云:始見因緣者,先小後大之因緣也。 疏云:日者,時也者,謂是他時也。亦智也者,他時用智也。依法身下,釋上也。 依教所有者,法說施小,譬說三車,即己所有也。 探向道樹寂場之前者,道樹為小化始,寂場為大化始。又應知探領並異相失相見,及以傍追二誘三節文意。何者?相失等三,並領勝劣二身施化。今之探領,專領結緣之後,未居中止之前。佛則息化歸本,居寂光土而照子機,亦亘脫大著小,故云於窗牖中遙見子身等。所以今日探領法身之時,施化之意。故玄文第十判教初大意中云:初即頓與,乃至拂之以權跡,顯之以實本。如是等意,皆法身地寂而常照,非始道樹逗大逗小。佛智照機,其來久矣。據此而推,知探領在三節之前明矣。是故記云:但指法譬,能見之眼,即法身也。 言他日者,文中有於三他探中,二他並是如來同體之權擬於二乘,二乘爾時雖稟齊教體外之權,不測同體之他故也。又齊教中則以二乘所得體外之權為自望於如來法身體內之權,二乘名此為他,故云非化身用事為他,所以三他俱屬如來體內權智。何者?齊中則以二乘不領體內之權,此於二乘而得他名;探中則以如來用昔同體之權擬於二乘,二乘不測,則於如來而得他名。 二乘於彼至小化者,稟於齊教體外之化,名為小化也。 於佛二自者。意云:於佛二自,但是對佛同體之權而得自名,故云皆指也。此釋語隱,須依今消,即是如來用同體權擬二乘人,於其不受,故得他名。 他即二乘所用者,意雲二乘於如未同體之權,已得少分,故云所用。雖得少分,不測全是如來同體之權,所以於佛名之為他。二他不同,結上二所三他也。於佛用二他為一他,齊教望佛得一他為一,故但成二。 明處仍狹者,明只是偏空,以空偏故,名之為狹。 琉璃殺釋者,如來爾時頭痛,即是惱也。 塞風索衣者,大論云: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如來索衣。 即對位者,今文非專對位,道品文相,具相生、相接二義。 疏云:亦是責數者,只是䇿發,令進後位耳。 是老死者,是計五陰實法,誰計宰主假名?應云:無是老死名法空,無誰老死名生空。 疏云:雖不丁壯者,此即有漏神通,亦堪小小助入無漏,名為運役。 如大經至用常者,彼第一經云:其名曰威德,無垢稱王優婆塞、善德優婆塞等而為上首,深樂觀察諸對治門,所謂苦樂、常無常、淨不淨、我無我、實不實,乃至增上非增上,總有十三雙對治法門。諸優婆塞所修,為入非常非無常不二佛性中道也。 疏云:九想者,九通名想者,能轉心轉想,故名為相,所謂能轉淨顛倒想,故一脹想。 ○若觀人死屍,膀脹如韋囊盛風,異於本相,是為脹想。 ○二壞想 ○若觀死屍,風吹日曝,轉大裂壞在地,是為壞想也。 ○三血塗漫想 ○若觀死屍,處處膿血流溢,污穢塗漫,是為血塗漫想。 ○四膿爛想 ○若觀死屍,蟲膿流出,皮肉壞爛,漫施在地,是為膿爛想。 ○五青瘀想 ○若觀死屍,皮肉黃赤,瘀黑青黮,是為青瘀想。 ○六啖想 ○若觀死屍,蟲疽唼食,鳥挑其眼,狐狗咀嚼,虎狼攫裂,是為啖想。 ○七散想 ○若觀死屍,禽獸分裂,身形破散,筋斷骨離,頭手交橫,是為散想。 ○八骨想 ○若觀死屍,皮肉已盡,但見白骨筋連牙,分散狼藉,如貝如珂,是為骨想。 ○九燒想 ○若觀死屍為火所燒,曝裂煙息,薪盡形滅,同於灰土;假令不燒,亦歸磨滅,是為燒想。 ○此觀成時,名得解脫,亦名假想觀。 十想者,能轉計常樂等諸顛倒。等者,想故。前三想為斷見諦惑說,中四想為斷思惟惑說,後三想為無學道者說。是以壞法人修此十相,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聖果。一、無常想。 ○觀一切有為法無常,智慧相應,名無常想。 ○二苦想 ○觀一切有為苦,智慧相應名苦想。 ○三無我想 ○觀一切法無我,智慧相應,名無我想。 ○四食不淨想 ○觀諸飲食不淨,智慧相應,名不淨想。世間飲食,皆從不淨因緣有,如肉從精、血、水道中生等也。 ○五、世間不可樂想 ○觀一切世間不可樂智慧相應,名世間不樂想。眾生、世間、國土皆有過惠,無可樂。 ○六死想 ○觀死,智慧相應名死想。若一期果報無常,為二種死所逐想,出息不保入息。 ○七不淨想 ○觀自他身不淨,智慧相應,名不淨想。若觀此身,內有三十六物,外死惡露常流,從生至死,終無一淨。 ○八斷想 ○觀涅槃斷煩惱,智慧相應名斷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無煩惱者,當斷煩惱證涅槃。 ○九離想 ○觀涅槃生死智慧相應,名離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離生死者,當離生死,證生死,證涅槃。 ○十盡想 ○觀涅槃結使,及生死盡,智慧相應,名盡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及生死永盡,當盡生死業,證涅槃。 ○八背舍等者,等取八勝處十一切處,已如前釋。 疏云:未有智斷者,若入無漏,方得智斷之名,是故忍位未名智斷。 從所造論等者,諸論主所造,自申彼經,弘論之人,謂為真實,故引破之。 進退二釋者,彼止觀中羅漢為死,初果已上名死等苦;又須陀洹已上皆名為死,方便位中名死等苦。以二等苦皆可發故,故須二釋。 疏云:又不須至結者,意令且發大心,然後方斷余結也。 或更依權行者,實人依權人斷結也。 不入方等之文者,此明今文合二為一者,令應上法、譬二文。所以合之,以彼二文無方等、般若之文,復令知上譬短合長,故須細開應於方等、般若,為領家業譬故。以口索對之者,只是對法華口索也。 疏云:心相體信,領上免難者,由於鹿苑已免難故,至方等被彈不謗,則是體信之相。 疏雲並聞大集者,言並聞者,彼座之中,帶小聞大,故云並也。 疏:受折淨名者,五百八千咸陳被呵,皆辭不堪問疾,即其事也。 轉教般若者,如大品中富樓那白佛言:世尊,使須菩提為諸菩薩說般若波羅蜜等是也。 疏:兩經義同者。以齊探二領,領於法、譬二為兩經也。又若聞對者,思盡在於法說,出宅在於譬周,亦是兩經二終。但共為一者。謂齊探二終,其義同故,共為一終。雖為一終,義未究竟。何者?借使二乘經於方等、般若,但是冥成通別;若於顯露,但斷見思。故使濟探二終,皆至法華,為一大終也。 始四味者,則是今世顯露四味也。褒揚菩薩,貶挫二乘也。 疏云:付財與記者,付財詑譬,與記是法。 己、正佗傍者。菩薩元求佛道,自能進修,望於二乘,則成傍也。 及己難他易者,謂二乘經歷四味,不入於實,菩薩處處開權故也。 約理名別者者,此名一乘,彼名常住;又此經名妙法,彼名涅槃。 彼稱捃拾者,此如大獲,故有不同。 論意者,意恐末代守理而迷事,守實而迷權,故彼經云:汝能問於戒律之義,恣汝所問(云云)。今經低頭舉手,無非佛因,故此不同。 彼無廣記者,無如今經廣明授劫國等相,彼但云汝能知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則得無上菩提等。 說時長短者,此八年,彼從晨朝至於中夜。 談常過未不同者,今經明過去久成塵點,彼經明未來常住不滅。 論譬大陳餘黨者,法華大陳已破,彼經如餘黨不難。 現瑞者,此經雨華動地,表因果六番,放光則表從一出多,收光則表從多歸一。彼經面門放光,但表大般涅槃之教,流至未來,永永不絕。執破者,彼但破三修十仙外道等近執,此經破三乘等,於跡門令生實信,於本門令生遠信,所破近遠二執皆除。 領解者,此經遠領齊探大小之益,彼但通途領於當世近果等。 述成者,彼但述成迦葉得因得果不同故(云云)。汝等善知常無常,及能知如來常存不反,甚為希有等。今經具述二萬佛所常教,以大三草二木,皆依地雨,及大通等事(云云)。 用治者,彼但能治一闡提心不死人,今經則於心死敗種,悉皆與記。 付屬者,此經唯付下方踴出菩薩。何故爾?由法是久成之法,故付久成之人。彼但付於此土菩薩,如雲此大涅槃但付菩薩不付聲聞。 余亦不易者,是須用法華經意,向諸部中辨其同異,於理易明。若只隨彼當部自辨同異,其義不顯。 疏:探領一化者。此領今佛一代五味化也。 疏始終次第等者。此示後人今將涅槃五味譬文來對今經五時之文,文相次第分明,莫過於此。 然子體父者,謂昔為說小,即不虛妄;今為菩薩說大,亦應非謬。此於方等中,聞說大而背昔小也。 父體子者,謂子昔入小,既不違我教,今被彈斥,體信亦應無違。 疏:聞微生信者,但是被斥不謗,名微生信。 疏:大品所明真諦者,內、外二真諦也。界內通理接藏,界外別理接圓,故云已接餘二。 前後二周者,前周廣,後周略也。 意通法華者,只是不二之言,已當與記,故云意通法華。 述佛至此二者,先教次理,佛出世意不過此也。 經漸已者,漸教時終,故名漸已。睿公生起者,今家許此生起次第也。 資產各異者,教行法也。 二、三小王者,二即般若帶二,三即方等對三,當教之理,並是王也。 圓極主弱者,圓未會權,故名為弱。 同沾一化者,法華遍開,圓無強弱,故云同沾。 或歸者,二乘及鈍菩薩,爾前密歸,顯無歸義。 義可比知者,如法華前執小之徒,偏小理教,昔並隨宜,今皆開入,同體圓常,理教無二,如民歸從,王本一綩,故云比知。 言華嚴至玄文者,玄文第十云:而言華嚴海空者,若作寂滅道場之華嚴,此非次第。今依法性論云:鈍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則般若,次則法華,後則涅槃。因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 知之與見者,此中智知佛難思之意,以佛眼見尊特之身,此本非他,故云並是所有。 疏云:三藏中,本心不求者,在鹿苑中,唯求羅漢,本不求大故也。 歸頓不成者,即是漸頓歸法華轉不成。 世、出世一雙者,彼疏云:二者,然漸教中,人、天乘為世間;從除糞已下,到法華出世間。 鹿苑之後,說戒善耶者,意雲既以人天戒善為漸始,今問鹿苑之後,方等、般若之中,為亦說戒善不?若說,何獨鹿苑之前為世間耶? 大小一雙者,三者,然出世中,雇子除糞是小乘,入出無難是大乘。 自他一雙者,然大乘中,付財即化他,領業是自利;初不得財,後必得故,故是自利。 自爾已後者,只是般若已後,未改小途,至法華略開,方改小志。五、顯密。如記,但略教字耳,謂密教、顯教也。 三種者,三種法輪也。彼疏云:䇿此五雙,但為四句:一、頓而非漸,即華嚴經;二、漸而非頓,謂人天二乘教;三、亦頓然斬,謂方等、般若等也,教諸菩薩名亦頓,於二乘人是入法華方便名然漸;四、非頓非漸,謂法華泯上三門,歸於一相。 疏云:小機似像者,由子具於大、小二機,故更約小乘似大以釋。 位淺者,未入真位,五濁全在,故云迷深。 小尚非似位者,既雲年朽,即是已入真位,今何故卻雲似耶? 言三苦者,且約十二因緣分三苦者。初無明至六入五支是行苦,四相遷流義,故華嚴云:從痴至六處是行苦。次觸、受二支是苦苦,謂五根體是行苦,更加觸中苦觸、受中苦受為苦苦,故華嚴云:觸、受苦苦。後愛、取、有、生、老死五支是壞苦,有變壞義,故華嚴云:所余是壞苦。又寶性論云:欲界為苦苦,色界為壞苦,謂樂生、樂住、樂壞名壞苦。無色界為行苦,唯舍、受相應故名行苦,謂苦受生是苦苦,樂受生是壞苦,舍受生是行苦。又欲界有三種生苦;色界有二種生苦,除苦受;無色界有一種生苦,除苦、樂二受。老、死二苦,通三受,遍三界。欲界有發白面皺之老;六天及色界,此老有改異彩?,始則分明,久則歇薄;無色界果報盡時,心有改異,昔時定心堅固,將終定心劣弱,恆欲退墮,故三界皆有終壽。 經云:受諸熱惱者,煩煎色心為熱,迫擾色心為惱。雜集論云:熱惱各三,謂貪、嗔、痴。 無機兼之者,由無大機,故不擬宜。 兼得餘二者,嘆三車得小,擬取價,兼得知先心。 經云:不為分別寶藏者,行藏約修得,若理藏約性德,小志強,大志弱,故未為說二藏,令其得入。而自等者,兼得餘二者,由無布取,兼得不舍下劣,由受命故,漸已通泰。 疏云:毀皆小心者,如大集經云:佛告陀羅尼自在王菩薩言:善男子,若恆河等世界眾生,悉住聲聞、辟支佛乘,欲比菩薩初發心業,百分、千分不可為喻。何以故?二乘之人自為解脫觀煩惱故,二乘之業有邊際故,即是其事。 疏云:不頌不求者,上法說又二:先、明昔稟三故不求,二、明今會一故自得。不求中,有標,有釋。標有三:一、居僧首故,二、俗年邁故,三、證得故。釋亦有三,今皆不頌。 經雲我等今日聞佛音教者,法譬二周法也。昔日雖聞,不能令我究竟斷於別惑,以今異昔,故歡喜也。 非寂光自然者,意有餘實報皆是修成,是故不同寂光自然本有。 即不行也者,且止有餘之土,未進同居故也。不可自行至將至者,佛久已證常住法身,權同二乘,不可於佛自唱言死時將至也。 疏云:根塵至邑者,邑謂同里,此則往還之所,故以涉入譬之。國有對境界畔,故以十八界隔譬之。 經傭轉者,謂小機將生,欲以有漏易於無漏,故云傭債;從一至一,故云展轉。 入法界品傍論授記者,如善財求善知識,每至發一城,知識語善財言:我已先發阿耨菩提心,及唯我知此一法門耳。汝能如是,即時獲得是法等,則是傍論授記之相。 經:強驅使作者,謂強令我行菩薩行入生死中,不能為此,是故驅走。 經:嘿而識之者,知而不言,謂之嘿識。 重牒二門者,謂頌上第二勸誡,合明放舍文也。 經必當見殺者,若相執,則大小慧命俱死也。 經何用衣食者,何用大乘正助法也。 疏云:無非摩訶衍者,如大品中,始自色心,終於種智,一一無非摩訶衍,以嚴法身。 疏:語者,者語只是言教,今依教觀念處。 疏云:上委業有命有受者,上長行從世尊!爾時,長者有疾下,第二、委以家事,為二:一、命知家事,二、受命領知。初為四:一、明時節,二、正命知家事,三、誡令體我心,四、敕無令漏失。今皆不頌。 經凡我所有者,凡,諸也。如上金銀珍寶臣佐吏民僮等,悉付與子。八句者,上文父子相失有八句,父子相見有八句,只此二句接十六句也。 經以諸因緣者,三教因緣,故云種種。 內即惑體者,惑在於內,故內即體也。 經則為已得報佛之恩者,只得羅漢則為已報佛恩,故不更余法也。初不勸進者,法華已前皆名初也。 經柔伏其心者。於方等、般若,彈斥淘汰,柔豈過於此?疏雲昔持至共顯者。七淨昔顯也。 經云:牛頭者,百緣經云:一兩直十萬錢。 疏云:無人受此果報者,小乘教中不說更有生處故也。 疏云:智願不失者,願前弘誓也,智則前如來行也。 疏云:遮醜陋恩者,遮偏空之丑也。 尚未敷榮者,二乘之人,至法華會,中道雙顯,如林蓊鬱,四方敷榮。 物不答施於天地者,謂物雖由天地而生,而不雲報於天地之澤,子又如之。 只緣令我報亡者,意云:只緣如來令聲聞等得於亡報之理,理謂一大涅槃。得此法亡,其恩難報;雖曰難報,報不可亡矣。 經:取相。凡夫者,三乘之人,於法華前,皆名取相。 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