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三大部補註 · 天台三大部補註卷第十四

止觀輔行 永嘉沙門釋從義撰 輔行云:中生、上流各三種,如釋簽引。 准俱舍論,總為九種,謂三各分三,即中、生、上流也。有行、無行,生色界已,方般涅槃,並生般攝。言中三者,謂速、非速、經久,如迸火星。以喻三義,思之可知。並於中陰論速等也。生有三者:一、生,約速立;二、有行,約非速立;三、無行,約經久立。並生色界已,論速等也。上流三者:一、全超,約速立;二、半超,約非速立;三、遍沒,約經久立。從色初至色末,始終有此三人不同。如是三九,由業、惑、根三種之異。言業異者,造順現業,成中般故;造順生業,成生般故;造順後業,成上流故。言惑三者,下品之惑,成中般故;中品之惑,成生般故;上品之惑,成上流故。言根別者,上根中般,中根生般,下根上流。雜毗曇云:阿那含者,或五、或七及八。五謂中生、有行、無行、上流;七謂更於中般開三,如迸火星。喻八者,謂五上加現般、無色般及不定般。釋簽雖引不定般名,學人亦鮮解其義者。余讀婆沙,始見其說。大婆沙云:亦有不定般涅槃者,或於欲界而般涅槃,或於色界而般涅槃,或無色界而般涅槃。複次,彼即攝在七不還中。若在欲界,即名現般;若在色界,即五不還;若在無色,即無色般。此生造業,即此生熟,名順現業;此生造業,第二生熟,名順生業;此生造業,第三生後,次第而熟,名順後業。 五停四念,略知玄文及釋簽。 如常所說,既無大異,故今不引。 初十二有八。 初地行十事:一者、深心堅固,是不可得故;二者、於一切眾生中等心,眾生不可得故;三者、舍心與人,受人不可得故;四者、近善知識,亦不自高;五者、求法,一切法不可得故;六者、常出家,家不可得故;七者、愛樂佛身,相好不可得故;八者、演出法教,諸法分別不可得故;九者、破憍慢法,生慧不可得故;十者、實語,諸語不可得故。二地常念八法:一、戒清淨,二、知恩報恩,三、住忍辱,四、受歡喜,五、不舍眾生,六、入大悲心,七、信師恭敬咨受,八、勤求諸波羅蜜。 三五四有十。 三地中行五法:一、多學問無厭足,二、淨法施亦不自高,三、莊嚴佛土亦不自高,四、受世間勤苦不以為厭,五、住慚愧處。住四地中不舍十法:一、不舍阿練若,二、少欲知足,三、不舍頭陀功德,四、不舍戒不取戒相,五、穢惡諸欲,六、厭世間心,七、舍一切所有,八、不沒心,九、不生二識處,十、不惜一切物。 五十二六六 五地中遠離十二法:一、遠離白衣,二、遠離比丘尼,三、遠離慳惜他家,四、遠離無益談說,五、遠離瞋恚,六、遠離自大,七、遠離懱人,八、遠離十不善道,九、遠離大慢,十、遠離自用,十一、遠離顛倒,十二、遠離淫怒痴。六地中具足六法,所謂六種波羅蜜也。 七。二十八。五。 七地中不著二十法:一不著我,二不著眾生,三不著壽命,四不著眾數乃至知者見者,五不著斷見,六不著常見,七不應作相,八不應作因見,九不著名色,十不著五眾,十一不著十八界,十二不著十二入,十三不著三界,十四不作著處,十五不作所期所處,十六不作依處,十七不著依佛見,十八不著依法見,十九不著依僧見,二十不著依戒見。八地中具足五法,順入眾生心,遊戲諸神通,觀諸佛國,如所見佛國自在莊嚴其國,如實觀佛身自莊嚴佛身。 九十、二十佛。 九地中具足十二法,愛無邊世界所度之分;菩薩得如所願,知諸天、龍、夜叉、乾闥婆語而為說法,處胎成就、生成就、家成就、姓成就、眷屬成就、出生成就、出家成就、莊嚴佛樹成就、一切諸善功德成滿,具足十地;菩薩當知,如佛 大品忍名,亦復如是。 大論云:問:聲聞、支佛是小乘,菩薩是大乘,云何言二乘智斷,是菩薩無生忍?答:所緣同,如、法性、實際亦同,利鈍智慧為異耳! 初聞三諦,但得初果。 若准大集經,馬星比丘為舍利弗說法云:法從緣生,通達是因。因緣滅故,即是寂靜。世間即苦,苦因名集。若修八正,世間集滅。時舍利弗乃說偈云:我聞比丘說四諦,即得過於三惡道。是則經論不同,蓋隨機有異耳。又下文雲羅什入天竺者,什在罽賓時,王乃日日以鵝臘一雙、粳面各三斗、蘇六升、大僧五人、沙彌十人而供給之。今文只雲沙彌五人耳。 加被: 金剛論云:於菩薩身,佛與功德智慧之力,故云加被。菩薩既爾,二乘准知。 昆勒 此雲篋藏,有三百二十萬言,佛在世時,大迦旃延之所造也。佛滅度後,人壽轉減,憶識力少,不能廣誦,諸得道人,撰為三十八萬四千言。若人入昆勒門,論議無窮,其中乃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 惡口車匿,依梵法治,乃至離有無等。 經音義云:車匿,本是守馬奴之名也。揵陟,馬名也。車匿自恃王種出家,如來在世之時,輕諸比丘不遵眾法僧法事,時生輕笑言:如似落葉,旋風所吹,聚在一處,何所評論乎?佛去世後,猶自不改。佛預說云:令作其梵壇法治之。謂默擯也。以梵天中治罪之法,別立一壇,其犯罪者,令入此壇,諸梵不得與其語言。今亦如是,故曰梵壇。大論云:迦旃延經,說觀集諦,則無無見;說觀滅諦,則無有見。此則名為離有無見而得悟也。然此雙亦雙非,二論未至此方,但大論中標指其名耳。又前文云:縱有誠教,雲聲聞人但得生空,且讓菩薩與奪。言之者,入楞伽經云:二乘證人無我,未證法無我。又地持云:二乘無漏人無我智,為煩惱障淨智;佛菩薩法無我智,為智障淨智。 求那䟦摩至四十六行偈。 求那䟦摩,此雲功德鎧。四十六行偈者,偈有三十六行,今雲四十六行,恐誤。或別有出,玄簽補註曾已引之。訶黎䟦摩,此雲師子鎧也。 逆次逢勝觀,然燈寶髻佛。 優婆塞戒經云:我於初釋迦佛所發心,於寶頂佛所滿初僧祇,於然燈佛所滿第二僧祇,於迦葉佛所滿第三僧祇。此與俱舍論不同者,法苑中和會云:若正滿,為言在於勝觀;若滿已,為語在於迦葉。是則經論不同,各有其致也。 其超九劫。 其一百劫,但九十一,斯由超於九劫故也。涅槃經云:超十二劫。章安釋云:根緣不同,佛為增減說之。 擋 應作黨字。 聞大涅槃有無上道等,如釋簽。 玄義引經:菩薩若聞大般涅槃,聞已生信,作是思惟:諸佛世尊,有無上道,有大正法,大眾正行,從此立行。若聞大涅槃,即是信果,亦是信滅;有無上道已去,是信顯果之行;無上道,是信慧;有大正法,是信定;大眾正行,是信戒。乃至廣說,具如彼文。釋簽隨釋,其義可知,不煩引也。 ?: 苦夫切。粗糠也。 孟浪 莊子云:夫子以為孟浪之言,而我以為妙道之行也。孟,武黨切。浪,如字,亦力盪切。孟浪,猶漫瀾,無所趣舍之謂也。又是不精要之貌也,亦是率略之義也。 筈筈。 古活切。受弦之處,名為筈也。 不同有部,計於罪性,從現入過。 雜心、毗曇、俱舍、正理等論,皆悉說雲業入過去。故正理云:諸有為法,差別作用,未已生位,名為未來;此才已生,名為現在;此若已息,名為過去。又引下文雲今我病者,非真非有等者,此是彼經中觀調伏之文。今止觀中自引彼經,當作醫王,是入中慰喻,故不須引非真非有等文也。又下文引莊子云古之得志等者,彼云:軒冕在身,非性命也。物之儻來,寄也。寄之,其來不可圉,其去不可止。故不為軒冕肆志,不為窮約趨俗。意外忽來,謂之儻也。鄭弘漁父者,漢太尉鄭弘,嘗採薪,得一遺箭。頃有人覓見弘,還問何所欲。弘識其神人也,曰:常患若耶溪載薪為難,願旦南風,暮北風。後果然也。漁父者,或雲范蠡也。父音甫。莊子有漁父篇。 若遺教三昧經,因羅旬喻比丘乞食不得,佛令分僧五部,以驗僧福,與滅後五部,名同事別。 羅旬喻經云:時五部僧每出分衛,而羅旬喻所在之部,以空缽還,佛敕比丘分以施之,如是非一。目連念曰:是比丘僧自不得食,餘人何故悉皆空還?我若共行,猶有所得。佛知其意,與身子俱,使目連與羅旬喻俱,各分為一部。佛告目連:我所在處,汝不得往。目連即與羅旬喻俱行,適欲所至,即便見佛及以身子而在其門。如是經歷過百億國,遂不得食。以羅旬喻維衛佛時,慳不布施,故於今日所在之處,輒不得食。若遺教三昧經下卷中云:佛在世時,眾僧唯著死人雜衣,因羅旬喻分衛空還。佛知其宿行,使眾僧分律為五部,服色亦五種,令其日隨一部中行,遂制儀則,各舉所長,名其服色。曇無德部,通達理味,開導利益,應著赤色衣。薩婆多部,博通敏達,導以法化,應著皂色衣。迦葉遺部,精勤勇快,攝護眾生,應著木蘭色衣。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幽玄,應著青色衣。摩訶僧祇部,勤學眾經,敷說義理,應著黃色衣。自爾之後,便大得食。准此部,乃同滅後薩婆多等五部之律,更請詳之。 曇無德 律主名也。法名。四分大集經云: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解義,顛倒宣說,以顛倒說故。覆隱法藏。人名曇摩鞠多,此雲法密。經雲覆隱,即是密義;亦云法藏,藏即密義。 薩婆多 此雲一切有。此部所計三世,有實三性,悉得受戒,法名十誦。經云:而復讀誦書寫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內外破壞外道,善能論議,說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問難,皆能答對,名薩婆多。 彌沙塞 經云: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名彌沙塞。彌沙塞,此雲不著有無觀法,名五分。 婆粗富羅 經云:皆說有我,不說空相,猶如小兒,名婆粗富羅。婆粗富羅,此雲犢子。上古有仙,染犢生子,此從種姓,以立其名。此部計我,非即是蘊,亦不離蘊,而有實我。其律部文,未至此方。 迦葉遺 經云:說無有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名迦葉遺。迦葉遺,此雲重空觀。數論:外道執有實我,受用塵境,名為受者。轉猶舍也,故喻死屍,法名解脫。此有戒本,相同五分。 僧祇: 經云:廣博遍覽五部經書,名摩訶僧祇。摩訶僧祇,此雲大眾。此有律本,首疏云:總別有六部,僧祇是總,前五是別。此僧祇部,行解虛通,不生偏執,遍順五見,以通行故,故知是總。應知僧祇與大眾部不同之相。僧祇,即上座部也。謂畢缽羅窟內,迦葉等上座與五百無疑解脫羅漢結集,名為上座部也。大眾部,謂於時大眾,諸學、無學數百千人,不得預於迦葉上座。五百數者,乃於窟外更相謂曰:如來在世,同一師學,法王寂滅,揀異我曹。欲報佛恩,當集法藏。於是凡聖咸會,愚智畢萃,結集修多羅、毗奈耶、阿毗曇,並雜集藏及禁咒等,別為五藏。而此結集,凡聖同會,因而謂之大眾部也。故此大眾在於窟外,迦葉大眾在於窟內。所以僧祇翻為大眾,與大眾部區以別矣。南山戒疏云:其相有四:一者,二部。如四分中,初結集時,選五百人,即是窟內迦葉上座部也。余不在數,名為大眾,即窟外部也。所謂上座、大眾,創分結集之場也。故文殊問經雲根本二部,即此故也。二者,五部。即如今文前所列注五部是也。大集經云:五部雖異,不妨諸佛法界涅槃。三者,十八部。如古來三藏流傳云:五部初分,二百年後。何者是耶?謂薩婆多中分出四部,即婆差、法上、賢胄、六成也。迦葉遺分出二部:一、僧迦提,二、淺摩提也。彌沙塞中分出一,即中間見也。四百年後,僧祇部中分出六部:一、遺蹟,二、沙彌,三、施設,四、毗陀,五、施羅,六、上施羅也。唯曇無德部不分。已上本末共成十八部,即窟內部中出也。若依文殊問經下卷分別部品云:根本二部:一、摩訶僧祇部,二、體毗履部。初僧祇部分別有七:一、執語言,二、世間語言,三、高拘梨柯,四、多聞,五、只底舸,六、東山,七、北山部也。二、體毗履部分別有十一:一、一切語言,二、雪山,三、犢子,四、法勝,五、賢部,六、一切所貴,七、芿部,八、大不可乘,九、法護,十、迦葉毗,十一、修妒路句。已上本末成二十部。此約窟之內外而共論也。四、五百部。智論云:佛滅度後,五百異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等。又復應知,二十部相與文殊問經大同。如宗輪論說:第二百年,大眾部中流出三部:一、假說部,二、說出世部,三、雞?部。假說部者,真諦師云:此部執世出世法無有實體,但一假名,名假說也。說出世者,此部明世間法從顛倒生,皆是虛妄,故非實有,悉是假名。出世之法,不從倒起,有道果二空境是真實,二空智亦真實。真實境能生真實智,真實智能通真實境,故是實有,名出世也。雞?者,上古有仙,染雞生子,今是其族,故以為號。文殊問經云:是律主姓也。次第二百年,從大眾部又出一部,名得多聞部。以部主學通三藏,深悟佛旨,故云多聞也。次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為說部。基法師云:此部所說世法,有假有實故也。次第二百年滿,有一外道出家者,舍邪歸正,名為大天,非是造逆罪之大天也。於大眾部出家受戒,多聞精進,居制多山。與彼部僧重詳五事,因緣乖諍,遂分為三部:一、制多山部。制多山者,此雲靈廟,謂初生、成道、轉法輪、入涅槃,四處皆有靈廟供養故也。二、西山住部。居制多山西,名西山住也。三、北山住部。在制多山北,名北山住也。本末別說,合成九部也。所言造逆之大天者,佛涅槃後百有餘年,摩竭提國王號無憂,統攝贍部,化洽人神。於時佛法,大眾遂破。言大天者,其未出家,犯三逆罪,謂殺父、殺母、殺阿羅漢。造三逆已,深生憂悔,欲求滅罪。適逢窟外結集大眾部僧,既不知其犯逆,便與出家。受具之後,以聰明故,為無憂王之所宗敬。後與上座乖諍大天,謂戒經中若滅諍,依多人語。時上座部,耆德雖多,人數甚少;大眾黨內,耆德雖少,而人極多。王以大天為是,所以二部抗行也。二、上座部者,至三百年初,迦多衍尼子於上座出家,盛弘一味法,少弘經律。既乖部旨,遂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此自有二:一、有為三世,二、無為離世。即虛空、擇滅、非擇滅,其體皆有,名一切有。亦名說因部,謂此部立義,廣出所因也。此部所執前五部中十誦為宗也。二、上座部轉名雪山部。上座弟子本弘經教,說因部起,多弘對法。既閒義理,故伏上座。上座部弱,於是移入雪山避之,故依住處而為名也。次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犢子部,執前五部中婆粗富羅部為宗也。次第三百年,從犢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有法可上,名法上部也。二、賢胄部,部主名也。胄者,苗裔之義也。此是阿羅漢之苗裔,故名賢胄也。三、正量部,權衡刊定,名之為量。量無邪謬,名為正也。即律明了論之所宗也。四、密山林部,部主所居山林,蓊鬱繁密故也。次第三百年,從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部主昔作國王,化洽地上人庶,後舍於王,出家修通,從本為名,名化地部,執前五部中彌沙塞部為宗也。次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或名法密,亦云法護。而此羅漢是目連弟子,目連滅後,法護習師所說為五藏:一經藏,二律藏,三論藏,四咒藏,五菩薩藏。化地部中有同立,其所立藏者,別為一部,名法護部,執前五部中四分部為宗也。次第三百年末,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飲光部。上古有仙人,身光極盛,飲弊餘光,令不現故。今此部主,是彼之苗裔,執前五部中解脫部為宗也。次第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經量部。此部唯依經為此量,不依律及對法,凡所解義,以經為證,是故名為經量部也。本末別成十一部,並前大眾九部,合為二十部也。上座部中,雖分十一部異,每一部中,皆含五部宗。計其中一切有部,偏執薩婆多為宗;化地部,偏執彌沙塞五分為宗;犢子部,偏執婆粗富羅為宗;飲光部,偏執迦葉遺部為宗;法藏部,偏執四分曇無德為宗。此二十部,因而須知,淺識之流,無謂煩而不要者也。 又與提謂對義少別。 准光明文句引提,謂經以五經對五戒云:不殺對尚書,不盜對春秋,不淫對禮,不妄語對詩,不飲酒對易。又對十善,殺、盜、淫是身三,妄語攝口四,飲酒攝意三。俗不能護口,略制一不妄語耳。故云束十善,即是五戒也。矜字音蓮。 獶! 字正作獿,乃刀切,獼猴也。言舞者如獼猴戲耳,亂男女尊卑也。文出禮記樂記篇中。又雲端冕者,鄭氏注云:端,玄衣也。言古樂者,先王之正樂也。子夏云: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衛音趨數煩志,齊音敖僻喬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疹 之忍切,非也。字應作疢,恥刃切。 撙節 曲禮云:君子恭敬撙節。撙猶趨也。趨者,就也。恭敬趨就,有其節制也。 劓 魚器切。割鼻也。 剕 符沸切。刖足也。刖,音月。 墨 刻其顙而涅之也。顙,額也。墨,亦云黥。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為瘡,以墨塞瘡孔,令變色也。 宮 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也。 大辟 死刑也,辟罪也,大罪則死也。尚書呂刑篇:明此五刑,唐、虞已來皆有之矣,上古何時而起此乎? 五明 有內五明,有外五明。外五明者:一、聲明,二、醫方明,三、工巧明,四、咒術明,五、符印明。內五明者:前四明名,名與外同,第五因明。又有說云:前三同外,四是因明,五是內明。略釋義者:釋詁訓字,詮目流別,謂聲明也;枝術機關,陰陽曆數,謂工巧明也;禁咒閑邪,藥石針艾,謂醫方明也;考定邪正,研覆真偽,謂因明也;究暢五乘因果妙理,謂內明也。 五神 禪波羅蜜云:五神,五識之異名耳,即識神也。良以父母交會時,身分精血,識托其間,爾時身命心三具足,識在其間,即有五識之性也。 六藝 禮、樂、射、御、書、數,名為六藝也。周禮大司徒之職云:以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矣。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也;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也;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也。禮,五禮之義也;樂,六樂之歌舞也;射,五射之法也;御,五御之節也;書,六書之品也;數,九數之計也。又下文云:苦、集不同。集,諦也。苦家之集,名為苦集者,此文恐誤。何者?以止觀中但云知一切眾生見思煩惱集不同,是知集文無苦字故也。恐記主誤認惱字為苦字,便作苦集而解之耳。又下文雲專遊學者,誤也。傳云:一名敷遊學。徐士注云:敷音孚。又云:心解分劑者,傳云:心識分銖也。扁鵲,越醫者,史記云:勃海郡鄭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時為人舍長,舍客長桑君傳禁方與扁鵲。楊子法言云:扁鵲,盧人也。注云:太山盧人也。注八十一難經序云:與軒轅時扁鵲相類,因號扁鵲也。曾家於盧國,乃為盧人耳。儜字女耕切,困弱也。 乃至今家所引像法決疑、妙勝定等,意亦如是。 安法師二教論云:法行經者,無有人翻,雖入疑科,未傷弘旨。像法決疑經一卷、乳光經一卷、初教經一卷、九十六道經一卷、清淨法行經一卷、妙勝定經一卷、淨土三昧經三卷、提謂經、占察經等,舊錄或謂疑偽,至唐已來,或刊為正,斯皆人情自去取耳。如占察經,大唐天后朝萬歲元年,敕佛授記寺沙門明佺等刊定,編入正經。清淨法行經、妙勝定經,舊錄謂之偽妄,大周刊定,附入正經。淨土三昧經,大周錄中,編之入藏。以此驗之,故知人情有去取也。又復諸師撰錄,存沒去取,各自不同,皆此之類矣。又止觀云:移風易俗者。漢書云:凡人含五常之性,而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無常,隨君上之情慾,故謂之俗。又左傳云:上有好之者,此謂之風焉;下有甚之者,此謂之俗焉。又輔行下文云:身大多習六度者。論云:五度耳。無翅無方便智者。論云:無兩翅,無般若,及無方便耳。閹字平聲,男無勢精閉者。若作上聲,即官人閉門者也。閹者,閽也。官即閹官也。 遍尋法華已前諸教,實無二乘作佛之文,及明如來久成之說。 清涼觀師,元學天台宗教於荊溪之門。後因僻解,背我天台,明他賢首。及依賢首五教之說,自撰疏記,申華嚴經,乃立華嚴。亦明二乘授記作佛,亦明如來久成正覺。具如玄簽補註之中,委彈斯謬。若讀義例喻凝顯正之文,須知玄簽補註之說,亦在義例纂要之中。略示端由,學者知之。 止觀云:圓教十信,六根淨時,即遍見聞十法界事。若是入空,尚無一物。既言六根互用,即是入假位也。 此文炳著,其猶日月,奈何有目而不視之?止觀義例消釋文義第五例云:以一例諸,如教證二道及一心具法,不同世人取著一念等部內唯有一文說之。以此一文而均上下,使處處文義通徹昭然。今亦例爾,豈獨此中?且今文云:若是入空,尚無一物,豈可入中,相相宛然?況下文云:但觀空智,能令不空,於一心中點示萬行,即發法眼,遍知藥病,故名假觀。況上文云:若入空觀,尚無一法,何有諸法?況前不思議境文云:當知第一義中,一法不可得,況三千法?世諦中,一心尚具無量法,況三千耶?以至諸文,准斯可識。是則圓頓空中無物,亡泯寂滅,妙假本具,十界三千,萬象森然,非獨此中一文而已。如何學者略不經懷?莫是智者不知妙理本具三千,謗於空中無物無相,是外道斷見,成幻有頑空乎?章安云:心空而常假,故有百界千如;雖假而常空,百界千如寂而無相。空假常中,無空假相,雖無二相,不失雙照。莫是章安濫傳祖訓,妄雲假有百界,空無千如,成斷無之空,非不思議乎?荊溪云:遮故法爾空中,照故三千恆具。相似位成,六根遍照,照分十界,各具灼然。豈六根淨人,謂十定十分真,垂跡十界亦然,乃至果成,等彼百界。故知具一切法,即是於假。別教已還,尚不識具,況識空中?以至雲乃達理具,即空即中等。莫是荊溪謬撰記文,誤雲具即是假,三千俱照,遮故空中,亡泯十界,成分別之見,非圓妙之解乎?若以向來所引智者章安、荊溪格言為真,則四明雲三諦皆有百界千如,誠虛妄矣。況四明謂事理體用,三身四土,皆存相貌。世人聽聲,展轉相習,乃謂四明善繼荊溪、毗陵大筆,真得天台智者法味。倚此自高,陵他未解,殊不精究智者章安、荊溪教文。其間不肖之流,或聞空中無物,往往掩耳不欲聽之,自類無知,朋扇阿黨。嗚呼哀哉!正教委地,耶徒充盛矣。 輔行云:文列五句,但成四句。 今之止觀,全依記文改定之說,則令記文於茲無用。是故應存止觀舊文,方見記文改定有用,斯皆校勘者之謬也。 自化十胡,何關五印。 鐵門之左,皆曰胡鄉。胡凡有十,故云十胡。其五印土,周九萬餘里,三垂大海,北背雪山,北廣南狹,形如半月,其間自有七十餘國,定知胡鄉非五印矣。或云:蔥嶺已東,有六精胡國。琳法師按:地理志、山海經、西域傳,言西胡者,但是蔥嶺已來三十六國,不關天竺佛生之地。又云:旦末、小苑等八國,並是蔥嶺已東漢域胡國,計去長安不過萬里也。言十胡者,斯恐文勢且與五印為對耳。更請詳之。余嘗讀彼化胡經,其第一卷說化罽賓胡王等,又說至王舍城等,其第二卷說至俱薩羅國降伏外道等,其第三卷說至維衛城化胡王等,其第四卷說化罽賓胡王兄弟七人等,其第五卷說化胡王經十二年等,以至第六卷已去,今不煩引。儘是王浮輩等,偷盜釋教,潛自安排,偽撰制立,所以首尾料亂,次第乖各,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縱彼偽言化胡,何關五印土耶?良以佛生中印,不在胡鄉,道流王浮,不別方土,妄述虛造,其過大矣。具如下藏、甄正等論,委悉破之,學釋教者,不得不讀而辨之也。以至於今,黃巾道流,虛說偽立,其事非一。哀哉眾生,邪見滋甚,自陷陷他,罪流長劫,有智觀之,誠堪憐愍。若乃道家西升經者,此是關令尹喜記錄老子,與己談論,由是立為西升記也。後人虛妄,輒改記字為經字, 變釋為羊如釋簽。 釋簽第四云:大經三十五:諸外道等白波斯匿王言:大王,不應輕懱如是大士。大王,是月增減,誰之所作?大海鹹味,摩羅延山,誰之所作?豈非我等婆羅門耶?大王,不聞阿竭多仙十二年中,恆河之水停在耳中耶?瞿曇仙人作大神變,十二年中變作釋身,並令釋身作羝羊身,作千女根在釋身上。耆免仙人一日之中飲大海水,令大地干耶?婆藪仙人為自在天作三目耶?羅羅仙人變迦毗羅城為鹵土耶?婆羅門中有如是等大力諸仙,云何輕懱如是大仙耶?此方古人,張楷能作五里之霧,欒巴亦善吐雲,陶淵明等皆有術數,蓋小小耳。若比西方外道,天懸地殊也。 萊茯 爾雅云:葖,蘆萉。郭璞云:萉宜為菔,蘆菔,蕪菁屬,紫華大根,俗呼雹葖。葖,他忽切。蘆,力何切。萉,蒲北切。蘆菔字或作萊茯字,學者不知,乃以來伏音呼之,令人可笑。所言大經如來性品者,誤也,文在第三十卷師子吼品耳。又下文引大經十八者,亦誤也,文在第八如來性品耳。今檢所引大經之文,上下文中尚多差誤,所引諸經,今或未檢,後人更尋。?字亦作逃字,與逃字同,徒刀切。上事曰王者,曰字須作白字。 五兵 周禮:司兵掌五兵。注云:五兵者,弋、殳、戟、酋矛、夷矛。此即車之五兵也。若步卒五兵,則無夷矛而有弓矢。 堤 都奚切。 被服赤色,謂呼是血。 此有三解:一云:十二年前,未制壞色,故純著赤。二云:五部不同。十誦:一衣三點,五分、四分三隨著。一謂青泥木蘭,木蘭赤色。三云:三色衣中,一衣即用三色點之,如大豆許。而諸弟子並著點衣,遙望猶赤,所以謂呼是血也。南山云:余於蜀部,親見木蘭樹,皮赤黑色,鮮明,可以為染,微有香氣,亦有用作香者。又云:青黑木蘭,青謂銅青,黑謂雜泥等。 葵藿隨日,芭蕉因雷。 葵藿無心,而隨日東西;芭蕉無耳,而聞雷出華。物類相感,其事多矣。葵藿,菜也,常傾葉向日,不令日照其根故也。南方有紅葉芭蕉,殘皆綠色,每一雷鳴,其長如抽,無雷卷葉,長甚遲耳。經舉六譬者:一磁石;二薪火;三葵日;四蕉雷;五阿叔樹,女人摩觸,乃有華出,樹本無心,亦無覺觸;六如橘得屍,其果滋多,橘樹無心,亦無覺觸;七者石榴,亦例橘說。除磁石外,自有六譬。 彌勒蒙佛授一生記等。 言一生者,但取當生閻浮也。大論亦云:三生,此生兜率,當生閻浮。先約三世折雲等者,淨名訶折,先約生門,正訶三藏菩薩。是故經云: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次約無生門,即訶通、別、圓三教菩薩。訶圓教者,訶其執語,生順道愛見故。又訶四教菩薩皆有生、無生,即是生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也。三藏菩薩雖未斷惑,豈不知有真諦之理是無生耶?約無生門訶中,文自有二:一、約無生理,二、約無生行。三教無生理,二種不同。通教偏真理,別圓中道理。圓人初心及五品弟子起希望心,入真無生,故須訶之。圓尚訶之,豈況通、別?是故經云:若以無生得受記者,無生即是正位,於正位中亦無受記得三菩提。此即約無生理訶也。經中次云:為從如生得受記耶?為從如滅得受記耶?等,即是約無生行訶之。今雲以如聖而訶等者,誤也。經中有並者,約無生行,文自有四:一、雙定,二、雙破,三、雙並,四、雙結。初雙定者,即是經云:為從如生得受記耶?等,亦約通、別、圓三教釋之。次雙破者,即是經云:若以如生得受記者,如無有生?等,亦約三教釋之。三雙並者,即是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眾聖賢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等,亦約三教釋之。初通教者,眾生是假人,假人如與彌勒如,一如無二。若眾生如,不得受記,彌勒亦然,何得獨記彌勒?一切法通情、無情,今但以無情替於眾生,句句悉同,須類說之。何者?無情之法,佛不授記,故大經云:若尼拘陀樹能修戒、定、慧,我亦授三菩提記。以其無心修道,故不與記,故以為並異有情也。眾聖賢,即藏、通二乘賢聖,皆悉是如,與彌勒如,一如無二。此亦例前,自法華前,二乘賢聖皆無受記,故以為並。已上三並,即順並也。四、約彌勒如,反並前三。此有三重,謂並前三番二,皆雲一如無二。記、不記等,此約通教。若約別、圓,皆作四並,准通可知。經云:若彌勒得受記者,一切眾生亦應受記。所以者何?夫如者,不二不異者,此即結並之文也。但約眾生文略,不出一切法、眾聖賢等,例眾生可知也。問:不二不異何別?答:二但論其體別,異則辨相不同也。經云:若彌勒得三菩提者,一切眾生亦應得等,即第四雙結文也。初約破智德釋,次約破斷德釋,亦約三教釋之。經云:是故彌勒無以此法誘諸天子等,即結過彈訶也。文有三:初、正結過;二、勸舍見;三、解釋。尋文可知。隨要略明二十五句等者,初雲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乃至第二十五微妙是菩提,諸法難知故。說是法時,二百天子得無生忍。言不退轉行者,四教各有三不退轉,彌勒沒實用權,為諸天說,故為所訶。其中或有聞彌勒說圓,不得正意,因聞訶彌勒,即得入也。已上並用經疏大意以注之耳。請以此意以申今文,乃可得知大士善巧。 钁 居縛切。 斸。 竹足切。研也。 龜甲白羊角 大論明破金剛因緣云:若著龜骨上,以山羊角打之,即破也。 足故。 足字恐誤,應雲是故。 大經十四云:見有二種。 文在第十五卷耳。又下文雲借彼發跡之語,以成閒權之文者,止觀所引,乃是藥草喻品偈文,不是本中發跡之語。然妙玄中六重本跡,第五實權本跡,亦引藥草是我方便,諸佛亦然,釋簽亦謂引於本文,是則釋簽及以今文,皆恐誤也。 較 音角,略也。 九州 爾雅云:兩河間曰冀州。注云:自東河至西河。河南曰豫州。注云:自南河至漢。河西曰雝州。注云:自西河至黑水。漢南曰荊洲。注云:自漢南至衡山之陽。江南曰揚洲。注云:自江南至海、濟。河間曰兗洲。注曰:自河東至濟。濟東曰徐洲。注云:自濟東至海。燕曰幽洲。注云:自易水至北狄。齊曰營洲。注云:自岱東至海。 九夷等 爾雅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注云:九夷在東,八狄在北,七戎在西,六蠻在南,次四荒者。 觚竹等四 爾雅云:觚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注云:觚竹在北,北戶在南,西王母在西,日下在東,皆四方昏荒之國。次四極者,九夷等四。次四荒者,言四極者,東至於泰遠,西至於邠國,南至於濮鉛,北至於祝栗,謂之四極,皆四方極遠之國。邠音彬。濮音卜。觚音孤。新舊之竹交生而不相見,謂之孤竹。其竹三年方生一筍,及筍成竹,竹母死矣。 上分有五: 文但列四,欠一無色染也,傳寫脫落耳。色染、無色染,一向唯上。掉、慢、無明,雖復通下,不能牽下,故云上分。色、無色界在欲之上,故得上名。貪雖通上,不是唯上。嗔一唯下,不通於上。身見、戒取、疑,遍攝一切見、惑,雖復通上,而能牽下,故云下分。欲界在於色、無色下,故得下名。故云由二不超欲,由三復還下。是以縱斷貪等,至無所有,由身見等,還來欲界。 若執權論等。 此片慈恩所宗三無二有之說,專計唯識權論等文,一向趣寂,永無成佛,以為定準。而不知經生滅度想,於彼得聞首楞嚴中定性二乘,皆獲一乘寂滅場地。點此二文,可袪情滯。教部若諳,權實乃顯。如前文句補註中辨。 釀 女亮切。 酵 古孝切。酒酵也。 慘 七感也。 觜: 即委切。 阻壞 阻字恐訛,應雲沮沮,慈呂切,又將預切。 具如第一卷,料簡有無。 一字,恐誤也。前不思議境釋十如中,乃明之耳。古本止觀,即第五卷也。又下文雲了因不即,不離於識等者,恐誤也。應云:了因不即,不離識想;緣因不即,不離受行及我。故止觀云:轉色成法身,法身常樂;轉識想成般若,般若即淨;轉受行成解脫,解脫即我。又依念處,轉識成常,轉受成樂,轉想行成我,轉色成淨。又下文雲譬及合文,並闕如意等者,若依淨名疏,乃云:念處為種子,正勤為生長,如意為牙生,五根如莖,五力如枝葉,七覺為華,八正為果。又下文雲淳謂淳樸,亦漬也,沃也者,漬字恐誤,應作清字,沃有柔也。 儢。 音呂,訓拒,心不欲為也。今雲心不力者,恐訛略也。 止觀云:或對,或轉,或兼,或第一義。 記文已辨,今更具明。雖則非今文之正意,亦可因此顯於博知。故禪門云:方便有五不善:一覺觀,二貪慾,三嗔恚,四愚痴,五惡業。此五一一各有三種。初之三者:一明利心覺觀,二半明半昏心中覺觀,三一向昏迷心中覺觀。第二三者:一外貪慾,二內外貪慾,三遍一切處貪慾。第三三者:一非理嗔,二順理瞋,三諍論瞋。第四三者:一計斷常,二計有無,三計世性。第五三者:一昏沉闇弊障,二惡念思惟障,三境界逼迫障。治此五三,自有六意:一者對治,二者轉治,三者不轉治,四者兼治,五者兼轉兼不轉治,六者非對非轉非兼治。對治者,則是藥病境觀,相對而治也。轉治者,此自有三:一者病轉法亦轉,二者病不轉而法轉。且初義者,如貪慾心,不淨治之,治之既成,厭惡前境,便生瞋恚,應以慈心而治瞋恚,此謂病轉法亦轉也。第二義者,只是貪慾,則轉前來不淨觀法,而修慈觀以治貪境,此謂病不轉而法轉也。慈治瞋者,梵網戒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既是父母,則當愛念,豈更於中生貪慾耶?不轉治者,亦有二意:一者病不轉法亦不轉,二者病轉法不轉。且初義者,如貪慾病,不淨治之,若也不息,不須改觀,但應作其膿爛等想,治之自去。第二義者,如治貪慾而生瞋恚,但於不淨增其觀想,瞋恚自除。兼治者,如有貪慾,復有瞋恚,當以不淨慈心共治。兼轉、兼不轉治者,此義亦如轉治及不轉治也。非對、非轉、非兼治者,即第一義理也。言境界逼迫障者,修定之時,身或卒痛,見諸外境無頭手足,衣裳破壞,或陷入於地,或火來燒身,或見高崖而復墮落,如是等障逼迫行人。惡念思惟障者,念欲作其十惡、四重、還家等事。昏沉闇蔽障者,無記昏昧,無所知別。計世性者,作是念言:由有微塵即有實法,有實法故乃有四大,有四大故乃有假名眾生世間。因此思念,專行邪道。計有無者,我及陰等有邪?無邪?如是乃至非有非無。計斷常者,過去諸法為滅有邪?現在諸法不滅有乎?推尋三世,若滅即斷,不滅乃常。諍論嗔者,著己之法謂是,在他之法言非,由茲不順而生惱覺。順理嗔者,外人來惱爾乃生瞋,亦如淨土有正三毒。非理嗔者,他不來惱而自生嗔。遍一切處貪慾者,愛著內外塵緣境界,於一切處皆生貪愛。內外貪慾者,緣外男女身相,復緣內身形貌。外貪慾者,若是男子即緣女人,若是女人乃緣男子。一向昏迷覺觀者,雖心昏昧而似睡眠,昏昏之中切切攀緣。半明半昏覺觀者,明則攀緣,昏乃無記,今此但是相半而已。明利心中覺觀者,都不見諸善法,但只了了攀緣。 輔行宗教有無,具如法華、維摩玄文所破。 自古至今,皆作是說。故今濫禪愚叢,謂宗門無說,直截便了,教家但是見說而已。嗚呼哀哉!謬之甚矣。華嚴經云:譬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不能了。何得謂之但是見說耶?且如濫禪之家,何曾不以言說耶?直饒舉手提拂,未免有為之過,何得妄認有說無說,以分宗教不同耶?今家破云:教是能詮,宗是所詮,宗必有教,教必有宗,是故宗教不可孤。然宗若無教,如何得知所詮之真耶?又下文云:次引入經者,入字誤也,當為大字。又云:入不二邊者,應雲不入二邊也。又云:飴虎者,飴字當為飼字也,飴字與之切。又云:殺身成人者,人字當為仁字,文出論語中。又止觀云:輸皮者,輸者盡也, 無明保養 賢愚經謂無明寶象。 因篤 因字恐誤,應雲困篤。 抒 神與切。 拓 都蓋切。亦他蠟切。手打也。拹,拓也。經中作擉字。測角切。亦作斫字。 穭 音呂。 有人自謂有漏為足等。 論云:如說攝心能生實智,有人但得禪定,謂之為足。是故佛言:此非足也。應依此定更求勝法,謂盡諸漏,故說為依。 起八聖種,心生厭離。 論云:如病、如癰、如箭,痛惱無常、苦、空、無我,是為八聖種也。 問:七想即七依耶? 論云:問:佛何故說七依名七想定耶?故有此雲也。 如撰擇長者緣。 下文作選字,准經是撰字,或經本不同也。華手經云:有七藏處,謂風藏、生藏、熟藏、冷藏、熱藏、見藏、欲藏。是諸藏中,欲藏最牢,依於涕、唾、脅、胃、?尿。爾時,會中有一居士,名曰撰擇。撰擇有妻,其名妙色,面貌端正。撰擇居士深生愛著,聞佛所說,即白佛言:莫作是說,貪慾之心起於?尿。何以故?我妻端嚴,無諸臭穢。佛知居士貪垢情深,即時化作端正婦人,狀女妙色,來入眾中。居士見已,而問之曰:汝何以來?其婦答云:聽佛說法。居士即牽自坐衣上。佛以神力,令其婦人糞污其衣,使此居士不堪臭處,以手掩鼻。時䟦難陀語居士曰:何故掩鼻?居士答曰:是處臭穢。佛以神力,令此婦人便棄糞穢,污居士衣。時䟦難陀又語居士:且觀汝妻所為臭穢。居士答云:我妻淨潔,身無諸穢,我意謂汝為此臭穢。䟦難陀言:汝無慚愧,誰名字汝為居士耶?即便牽出。居士於時乃生厭心,明見女人多諸不淨,欲求出家。佛言:善來!即時居士袈裟在身,鬚髮自落。佛為說法,成須陀洹。 空界空故,食得出入。 婆沙毗曇云:問:空與空界何別?答:空者,非色空界。是色空者,不可見空界。可見空者,無對空界。有對空者,無為空界。有為空界謂色邊,色謂造色,如眼空、耳空、鼻空、口空等。 具如玄文境妙中說。 若以貪心殺生,彼相應愚是無明,相應思是行,相應心是識,起有作業,必有名色、六入等。如是諸法生是生,諸法變是老,諸法壞是死。 廝。 息移切。役使也,養也。 浹 子協切。洽也。 臊鰺: 二皆蘇遭切。 肪 府良切。 ?: 蘇干切。 准於有部,立以得得,乃至云:故有部中,業入過去,得至未來,身死得謝。 大婆沙云:此中得言,欲顯何義?謂獲、成就。云何知然?施設論說:得者何謂?謂獲、成就。獲者何謂?謂得、成就。成就何謂?所謂獲、得。得、獲、成就,聲雖有異,而義無殊。所得法類,有十一種。欲界有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界有三,除其不善。無色界中,亦復如是,及無漏法。欲界善、不善、無覆無記,各具五蘊。有覆無記,唯有四蘊。色界中三,各具五蘊。無色界三,各唯四蘊。無漏法具五蘊,及擇滅、非擇滅,除虛空、無為,非所得收。問:得、非得,此二何別?答:得通有漏、無漏,非得唯有漏。又得通善、不善、無記,非得唯無記。成論空門,業至未來。毗曇有門,業入過去。順正理論云:一切有宗,自古諸師,相承差別,有四不同。一、尊者法救,作如是說:由類不同,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形雖有殊,而體無別。如乳變為酪時,舍味勢等,非舍顯色。如是諸法,行於世時,從未來至現在,從現在入過去,唯捨得類,非捨得體。諸有為法,差別作用,未已生位,名為未來;此才已生,名為現在;此若息已,名為過去。二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由相有別,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過去止與過去相合,而不名為離現未相;如人正染一妻室時,於余女人,不名離染。三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位不同,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至位位中,作異異說;由位有別,非體有異。猶如運籌,置一名一,置百名百,置千名千。四尊者覺天,作如是說:由待有別,三世有異。彼謂諸法,行於世時,前後相待,立名有異;非體非類,非相有殊。如一女人,待前待後,如其次第,名女名母;如是諸法,行於世時,待於現未,名為過去;待於過現,名為未來;待於過未,名為現在。故毗曇人說:三世是有,過去善法不滅,得繩所系;未來雖未有,時至則起;現在善法,成就在心,故皆是有。 作無作得,但與形俱。 准多論中,無作有八:一、作俱無作,如作善惡二業,與作方便齊生;二、形俱無作,如善惡律儀,形滅戒失;三、事在無作,如施物不壞,無作常隨僧坊、塔像、橋井等物,功德常生。除三因緣:一、前事毀破,二、此人若死,三、若起邪見。無此三者,事在常有,惡緣同之。四、從用無作,如著施衣,入諸禪定,則令施主得無量福。惡緣弓刀,例此可知。五、異緣無作,如身造口業,發口無作;口造身業,發身無作。六、助緣無作,如殺人、盜,隨命斷處,教者得罪。七、要期無作,亦名願無作,如人發願、作會、作衣等施,無作常生。八、隨心無作,有定慧心,無作當生,亦名心俱。 故俱舍論,不相應行有十四種。 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無想,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命,八生,九住,十異,十一滅,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消釋其義,略如卷初。俱舍論云:如是諸法,心不相應,非色等性,行蘊所收。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得有二種,一者未得已失今獲,二者得已不失。成就非得,與此相違。得與非得,相翻而立。三世法得,各有三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現未亦然。如是現未,各有三得。又善不善無記三得,又三界系得,又無系無漏之四得,許得展轉更相成故。以法生時,並其自體,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得,第三得得。謂相續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及與得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是故此中,無無窮過。如是若善若染污法,一一自體,初生起時,並其自體,三法俱起。第二剎那,六法俱起,謂三法得,及三得得。第三剎那,十八俱起,謂於第一剎那,第二剎那,所生諸法,有九法得,及九得得。如是諸得,後後漸增。一切過未煩惱,及隨煩惱,並生得善。剎那剎那,相應俱有,無始無終,生死輪轉,有無邊得。且一有情,生死相續,剎那剎那,起無邊得。如是一切有情相續,一一各別,剎那剎那,無量無邊,諸得俱起。一有情得,虛空不容,況第二等耶。 若經部宗,得既是假,但云意與身口和合成業。 成論云:得者,諸法成就,為眾生有。得眾生成就現在五陰,名為得。又過去世中,善不善業,未受果報眾生,成就是法。又云:罪福等業,皆假名有。所以者何?殺生等罪,離殺等福,皆非實有。問:何謂假名?答:因諸陰有所分別,如因五陰說有人,因色香味觸說有瓶等。故曇無德人說,則二世無。過去實法,善滅故無,但有假名,得報不失。未來未有故無,現在善法成就在心,故是有也。又俱舍云:如是成就,唯假非實。毗婆沙說:實而非假。如是二途,皆為善說,不違理故,我所宗故。大婆沙中,引譬喻者,作如是云:諸有情類,不離彼法,說名成就。此無實體,但是觀待分別假立。如五指合,名之為拳,離即非拳,故非實有。如是有情,不離彼法,說名成就,離即不成就,故體非實有。問:彼何故立此論耶?答:依契經故。如契經說:有轉輪王成就七寶。若此成就是實有者,應成就他身及非有情數。謂彼輪王若成就輪寶,則法壞亦是有情數法,亦是非有情數法。故知成就非實有也。為止彼宗,顯成就體是實有故。若成就體非實有者,便違經說。如諸有學成就八支,漏盡羅漢成就十支。然有成就過去、未來及不成就,故知實有。俱舍論別申修多羅,明了論別申毗尼、婆沙,諸毗曇別申佛世毗曇。是則婆沙說得成就,名為實有。經部所談得獲成就,假名非實。俱舍論中假名、實有,其二不偏。又瑜伽云:複次云何得獲成就?謂若略說生緣、攝受、增盛之因,說名為得。由此道理,得是假有。百法論疏亦作是說:獲成就者,名之為得。 又復,業名通於方便、根本、後起,今對根本立以業名。 俱舍論云:且不善中,最初殺業,如屠羊者,將行殺時,先發殺心,從床而起,執持價直,趣賣羊廛,酬價捉取,牽還養飲,將入屠坊,手執刀杖,若打若刺,命未終時,如是名為殺生加行,加行即是方便故也。故雜心云:方便根本焉。隨此表業,彼正命終。此剎那頃,表無表業,是為殺生根本業道。此剎那後,殺無表業,隨轉不絕,名殺後起。及於後時,剝截治洗,若稱若賣,或煮或食,述贊其美,表業剎那,如是亦名殺生後起。殺生既然,盜、淫、妄等,亦皆準知。不善既然,善業例爾。 若大乘中,藏識盛持,以至來世, 喻伽引解深密經云: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卵胎濕化,身分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故。顯識論說:阿賴耶識,亦名本識,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故;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棲故;亦名藏識,一切種子隱伏之處故。又阿賴耶八識,此名藏識,以能盛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明。 現生後等 順現、順生、順後等也。此生造業,即此生受,名為順現;此生造業,第二生受,名為順生;此生造業,第三生後,次第而受,名為順後。 溘 苦合切。 應作諺子。 子字誤,應作字。 顏氏家訓往往引之。 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學優才贍,為書七卷,有二十篇,號為顏氏家訓焉,蓋欲訓諸子孫耳。其二十篇中,第二教子篇引諺語云: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言。又勉學第八篇引諺語云:積財千萬,不如薄伎在身。伎之易習而可貴者,無過讀書也。第十歸心篇云:三世之事,信而有徴,家業歸心,勿輕慢也。其間妙旨,具諸經論,不復於此少能贊述,但懼汝曹猶未牢固,略重勸誘爾。原夫四塵五陰,剖析形有,六舟三駕,運載群生,萬行歸空,千門入善,辯才智慧,豈徒七經百氏之博哉?明非堯舜周孔所及矣。於是廣釋俗之謗毀,具在彼文,今不煩引。第二十終制篇云:今年老疾,儻然奄忽,沐浴而已。其內典功德,隨力所為,若報罔極之恩,霜露之悲,有時齋供,乃盡忠信,不辱其親,所望於汝也。顏氏大崇吾教,所以因而引之。 如救頭然,如前記引。 前文可尋。然字有兩說:一者語助,一者火然。譬如男女有火燒頭,救令速滅,此即火之燒然義也。野干救頭,此即然是語助辭也。 祇求。 亦可作只,章移切,專也。 呦。 音幽。 茹 人恕切。 很。 胡懇切。 囹圄。 上令音,下語音,周時獄名也。 更六百劫以小起。 尋經未見此文。若准文句雲六百劫,記雲恐誤,應雲六十劫,聲聞六十劫,支佛百劫。以彼例此,其可然乎?若准優婆塞戒經云:舍利弗等於六萬劫中求菩提道,所以退者,以其未得解脫分法。雖然,猶勝聲聞利根故。 螫 施只切。蟲行毒也。 成何羅漢 何應作阿? 具如華嚴十種六根。 一、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六、明眼,七、無礙眼,八、普眼,九、出生死眼,十、智眼。此是十眼。十耳者,初是聞讚嘆聲,乃至第十聞十方世界一切音聲。十種鼻者,初是聞穢氣觀察不臭,乃至第十聞一切佛智境界香不斷菩薩所行。十種舌者,初是分別解說一切眾生無盡行舌,乃至第十悉令眾生至涅槃舌。十種身者,初是人身,乃至第十無漏法身。十種意者,初是上首意,乃至第十深入定意。又下文解二乘除入雲除者舍也,入者解也等者,若准禪波羅蜜云:若因勝處斷煩惱盡,則知虛妄陰入皆滅,爾時勝處變名八除入也。 止觀云:凡十一法。 應雲十二法,此存舊也。 前兩道品,教門明因,相業相果,小勝輪王,故非奇特。譬如得銅,不能照面,雖俱得真,無法界像。後兩道品,是修相法,故法華云:法身具相。若證中道,即具此相,譬如得鏡,萬像必形。 前兩得真無法界像,不見心性本具三千,如太虛空絕於眾色,亦如頗梨珠不能雨寶,故舉得銅不能照面,即是空理不具於有。後兩得中即能具相,故舉得鏡萬像必形,亦是如意珠雨寶無盡,以彰中道實相妙空,具於即假諸法妙有。所以文句及妙玄中,並以微妙淨法身對於法身,具相三十二對於應身。應身豈非妙有之用?法身豈非中道之體?體必具用,豈非真空本具妙有?如明鏡現像,現像豈非妙假?鏡明豈非般若?鏡體豈非法身?派之雖合,會之彌分,是故真空與夫妙有,炳然不濫矣。四明不曉,乃謂三諦即空假中,三身四土,相相宛然,何由能解中道明鏡本無諸相乎?若乃無相而論相者,自是真空本具妙有耳,可不思乎? 無量壽觀云:彌陀八萬四千相好,薩遮華嚴相,為大相海好,為小相海等。及輔行云:法身現相等。 四明云:止觀輔行,以法華三十二相,觀經八萬四千相,華嚴藏塵相,對斥藏通相非奇特,以驗三經所談相海,皆是尊特。以由圓人知全法界作三十二,及以八萬,並藏塵相,故三品相,皆可稱海,悉名尊特。今謂不然,止觀自斥藏通相好,無中道之本,名非奇特,反顯別圓有中道之本,名為奇特。例如文句,約空座為誡云:不得見卑小,而忘其尊嚴。記云:身是有相,理為妙空,依空亡相等。皆是指於中道妙空之理,非相無形,以為尊嚴奇特耳。非謂即丈六之劣,是尊特之勝,名尊嚴奇特也。以丈六之劣,及尊特之勝,大小尊卑雖殊,皆是有相,不是依空亡相故也。無以名同,令法一概,必以理簡,令義甄分,不其然乎?又下文釋禪定境中,深解相海,但是色身相好無邊,名之為海,非謂報身不思議海。若謂三品皆可稱海,悉名尊特,荊溪何故簡色身相海,非報身相海耶?故知分段色身,與法性報身,既皆即理,其體是同。故以海之深廣無邊,以喻即理深廣無際耳。即理深廣,如海雖同,即事從用,不可參濫。故簡色身相海,不同報身相海也。報身不思議相海者,坐蓮華台,藏塵相海也。色身相海者,分段生身丈六三十二相,即理名海也。亦兼同居淨土彌陀勝應生身六十萬億由旬八萬四千相,即理名海也。以分段生身,但有即理名海,而無變易法性尊特藏塵相海。若即理,若即事,理事體用,並皆周遍,名為相海也。若將色身相好即理無邊之海,而立丈六分齊,即無分齊,將何以明報身不思議相海耶。故知不可才聞相海之言,便謂皆是尊特。若謂圓人知全法界作三十二,及以八萬藏塵相等,何必一向皆稱尊特。若俱尊特,何故謂之體同用殊。體同豈非皆是法界,用殊豈非勝劣炳然。若不爾者,法華師弟,豈非法界全體而作,何故謂之身俱卑劣,俱隱寂忍瓔珞之服,而耐生法弊垢之衣。若依四明所立之義,應須改雲,法華師弟,身俱是勝,俱隱生法拙弊垢衣,而顯寂忍瓔珞珍玩。莫是文句及記,明法華師弟,是著垢衣之劣。妙玄釋簽,明開垢衣內身,即瓔珞長者是。吾祖雲開,智者雲著,毗陵雲勝,荊溪雲劣。勝劣不同,開著有異,成天殊之謗乎。且觀經疏雲,智與體冥,能起大用,身非身等,勝劣炳然。何得謂之全法界作三十二相,八萬藏塵,皆是尊特。二用宛然,八術具足,何得偏從尊特而說。豈丈六之劣,非全法界之用乎。 棘援 雨元切。接也,引也。又王眷切。 輔行云:名通義圓,名別義圓。 經云:我等今者,真阿羅漢。此名與通藏同,而義在於圓。如五十二位,名與別同,而義趣圓妙。言十義者,一簡名義,二明位數,三明斷伏,乃至第十明位始終。然妙玄第四明通教位,先明三乘共十地位,次簡名別義通。此復為二:初就三乘共位中,菩薩別立忍名而義通;二用別教名,名別義通。今止觀所指,恐是此耳,更請詳之。又雲此科正謂者,謂字當作為字也。又前文雲朱正色、紫間色者,五方正色,謂東方木青,南方火赤,西方金白,北方水黑,中央土黃。五方間色,謂綠、紅、碧、紫、騮黃,此由五行相剋而成。如青是東方正,綠是東方間,東為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黃,並以所克為間,故綠色青黃也。赤是南方正,紅是南方間,南為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故紅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間,西為金,金色白,金克木,木色青,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間,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故紫色赤黑也。黃是中央正,騮黃是中央間,中央土,土色黃,土克水,水色黑,故騮黃色黃黑也。又雲百劫三生等,如文句補註中示。峙直里切。峻也。涇字平聲。頒布還切。布也。?蘇果切。?,小貌。拔擲猶取與也。婉於阮切。順也。 能所適然。 適,應作釋,莊子註疏云:怡悅之貌。 亹亹 無匪切。美也,勉也。又文中子注中云:亹亹,循環不絕之貌。 蔥嶺已西,並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 蔥嶺據於贍部洲中,南接雪山,北至熱海,東漸烏鎩,西極波斯,縱廣結固,各數千里。冬夏積雪,冰嚴崖隒,過半已下,多出山蔥,故名蔥嶺。昔時人云:蔥嶺停雪,即雪山也。奘法師云:今親目驗,知非雪山。雪山乃居蔥嶺已南,東西亘海,南望平野,北達叢山,方為蔥嶺。隒,魚險切。鎩,所界、所黠二切。又復應知,山崖蔥翠,名為蔥嶺。鐵門左者,從此土至姑臧,姑臧至燉煌,燉煌至高昌,高昌至鐵門,凡經一十六國。其鐵門者,即鐵門關也。漢之西屏,入山五百里,傍無異路,一道南出,險絕人物,左右石壁,聳立千仞,色相如鐵,因以名焉。見漢門扉,一豎一臥,外鐵里木,加懸諸鈴,必掩此關,實唯天固。南出斯門,土田溫沃,華果榮茂,其地名為都貨羅焉。縱千餘里,廣三千餘里,東歫蔥嶺,西接波斯,南大雪山,北據鐵門,縛芻大河,中境西流。其姑臧者,屬隴右道,城號姑臧。後魏溫子升涼州歌曰:遠望武威郡,遙望姑臧城。燉煌,郡名也,大也,盛也。高昌,壁也。地形高敞,人物昌盛,故以名焉。漢書、史記皆雲漢與胡兵戰,豈以胡鄉濫為印度梵種耶?胡本雜戎之地,梵唯真聖之都。雪山以南,三方歫海,周輪九萬,厥名大夏。金剛輪者,地之中心。凡聖大王,同居此土,若處邊鄙,地為之傾。此方中嶽,亦號中華,且據軒轅,局談中表。故河圖云:崑崙東南方五千里,號曰神洲,亦稱赤縣。爾雅云:河出崑崙,述其本也。禹頁云:導河積右,傳其末也。漢書云:張騫尋河至身毒國者,通其遠途,未窮其實也。依佛經云:四河本源,香山所出,分流四海,知始終也。俗雲崑崙者,經謂香山。尋今行者,河從雪山。但雪山、香山重沓,叢雜難分,冬夏積雪,路非人往。故郭璞云:河源靈府,出於天柱是也。今詳諸說,天柱其必地心,地心高則四河分注,斯一正也。神州乃崑崙東南,明知方維自別,斯二正也。天夏背山面海,神洲東南海曲,西此無聞,斯三正也。凡聖大王,治必地心,此方未聞,斯四正也。此土黃帝神遊華胥,王邵等解,即大夏國。李?、周穆,皆登侖侖,朋知超勝,賢聖同往,斯五正也。胡本山北,由來歸漢,今屬突厥,不肆華胥。天地初辟,未有人物,色有梵王,降生此土,仍傳本習,書語於人。是則天語、天書,唯居大夏,自余胡國,所有書語,互各不同。此土書本,但圖鳥跡,方言雅鄭,代別不同,豈比華胥,楷定常古。 今僧常儀等。 南山律師撰六時禮、晨朝禮中,前之四悔出十住婆沙,願文出大經,今略引之。懺悔偈云: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我今悉於前,發露悔諸惡。余有二偈,今不具引。勸請偈云:十方諸如來,現今成道者,我請轉法輪,安樂諸眾生。余有一偈,今不具引。隨喜偈云:所有布施福,持戒修禪行。乃至云:無量人天福,眾等皆隨喜。回向偈云:我所作福業,一切皆和合,為度眾生故,正回向佛道。發願偈云: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乃至云:了了見佛性,猶如文殊等。又下文云:若如是等長悔之文,亦五悔義足。初如是下,即懺悔也者,即初夜禮文也。此出決定毗尼經,今略引之。如是等一切世間諸佛世尊常住在世,願諸世尊慈哀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從無始生死已來所作眾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乃至五逆、十惡等罪障,今皆懺悔。次今諸佛下,即回向也者,經云:諸佛世尊當證知我,當憶念我,我復於諸佛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於餘生,曾行布施,或守淨戒,乃至施與畜生一摶之食,乃至所有善根,悉皆回向菩提。三世諸佛所作回向,我亦如是回向。次眾罪去一偈,即重舉懺悔,略例餘三者,經云:眾罪皆懺悔,諸福盡隨喜,及請佛功德,願成無上智。次一偈,重舉世尊以為歸敬者,經云:去來現在佛,於眾生最勝,無量功德海,歸依合掌禮。已上五悔之文,並出決定毗尼經,故委引之。 毒鼓譬 章安云:人譬佛,毒藥譬今教,塗鼓譬著教。又云:人譬此經,雖無心欲聞,遇時聞者,必能斷惑。文句記云:鼓者,平等法身;毒者,無緣慈悲;打者,發起眾;聞者,當機眾;死者,無明破。今世惑破近死,來世惑破遠死。又下文云:願數不同,部異見別,不須和會者,無量壽經四十八願,阿彌陀經二十四願,恐只是一經,翻譯異耳。故無量壽經是康僧鎧譯,阿彌陀經是吳支謙譯,又無量清淨平等覺經是漢支婁迦讖譯,此三經皆在王舍耆山說之。 四十八願。二十四願。歷事別願。十大願 其文甚廣,備錄誠難,須自尋經,乃知其說。 是明有所斷。 明字恐誤,應雲名也。 四、擇是南嶽願文 南嶽願文後云:世間所有道俗,殷勤請講供養者,乃至強勸請令講經。此等道俗,皆非善知識,是惡知識。何以故?皆是惡魔所使。初即假殷勤,似有好心,後即計生忿恕。善惡二魔,俱非好事。從今已後,不應信此。所有學士,亦應如是。皆不可信,如怨詐親。苦哉!苦哉!不可思議。諸王剎利,皆亦如是。擇!擇!擇!擇! 捍垎 禮記中作捍格。捍,胡半切。教不能勝其情慾也。故禮記學記篇云:太學之法,禁於未發之謂。豫發然後,則禁捍格而不勝;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注云:未發,情慾未生,謂年十五時也。轟轟者,車聲也。呼宏切。蠍胡葛切。桑蟲也。?當故切。推吐雷切。確苦角切。靳固也。堆都回切。落也。莊子云:名者,實之賓也。莊、挍兩字並去聲。呼幰虛偃切。以帛張於車上也。埤符支切。釘丁定切。鑷尼輒切。 似塵識,三無性, 似塵非實故也。一切法界所有瓶、衣、車、乘等,皆是無分別識也。分別識者,即是識識也。分別色者,如言光明,即是智慧也。無分別色者,即是法界四大所成等也。三無性者,三無性論云:一切諸法,不出三性:一、分別性,二、依他性,三、真實性。約此三性,說三無性。無分別故,名無相性;無依他故,名無生性;無真實故,名無性性。分別性者,名言所顯諸法自性,即似塵識。依他性者,依因依緣,顯法自性,即亂識分,依因內根,緣內塵起。真實性者,謂法如如。如法如者,即是分別、依他兩性。如如即是兩性無有,以無體故,廣在彼文。又下文引普賢觀,漸以心眼見東方佛等者,誤也。應引經云:耳漸漸聞障外聲,眼漸漸見障外事,鼻漸漸聞障外香。故止觀云:若漸見障外也。此即內凡十信耳。後見十方者,即初住分證也。經云:行者即見東方一切無量世界,地平如掌,十方世界,亦復如是。引普賢觀,既有真似,引常不輕,亦乃如然。記中所引,即是相似。經中下文又云:說此經典,故得是常。眼清淨,耳、鼻、舌、身、意諸根清淨,即分證也。 傅說 上富音,下悅音。 鹽梅 鹽,咸也。梅,醋也。羹須咸醋以和之,故茲雲耳。 幬 直由切。 折。 旨熱切。 屢北 章懷太子注後漢列傳云:人好陽而惡陰,北方幽陰之地,故軍敗者皆曰北也。史記樂書云:北者,敗也。而近代音北為背者,非也。 懋 莫候切。 覡 胡狄切。男師曰覡者,誤也。應雲男曰巫,女曰覡。陰神者,女覡崇於陰也。若准周禮,中男女皆謂之巫也。又下文雲踦區者,若單作區字,即屈曲也。崎嶇者,山路不平也。 柈。 薄宮切。正作槃。 咆 薄交切。 強梁 大明度經音云:強梁者,自大之貌。 漣漪 上力延切,下於離切。 蠕 而兗切。 ?: 五刀切。 髻 渠脂切。 湉 徒兼切。 駃。 應作駛,山吏切。又嵬字,五非切者,非字誤也,當為罪字。又下文雲非但已境者,已字當為已鶚字。字,五各切。婿字,蘇計切。眺字,他吊切。今雲土調切者,調字去聲呼故。判凡小住於第一、第二句等者,若依經文,應如止觀所列次第,以分第一、第二句等。故淨名云:有疾菩薩,應如是調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復不住不調伏心。所以者何?若住不調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調伏心,是聲聞法。是故菩薩不當住於調伏、不調伏心,離此二法,是菩薩行。今從凡夫、小乘、菩薩次第,以分四句。故以凡夫為第一,小乘為第二,菩薩為第三、第四句也。佷字,俗正作很字,胡懇切。戾字,從犬出戶下者,即戾者身曲也。今雲如大者,如字當為從字。若作㑦字,俗也,正作戾字耳。若作悷字,即?悷多惡也,又悲吟也。總結前文四句,復成住第二句失。故云不調者,應雲住第一句失也。更詳之。居是言者,應雲居土也。義雲暗實不來者,應雲義雲暗來,暗實不來也,文脫暗來兩字耳。及三假中無明、法性者,假字當作修字,即第三修中觀破無明。文有三番:一、無明,二、法性,三、真緣也。上下文中,字有訛脫,不復具示,准此知之。 剎那連縛,分位遠續。 俱舍顯宗等論,皆作是說。此中剎那,謂因與果,俱時行世。如經中說:眼與色為緣,生於眼識等。又說眼色為緣生痴,痴即無明,痴者希求,即名為愛,愛者所發表,即為業。有餘師說:一剎那中,具十二支,實有俱起。如貪俱起,發業心中,痴謂無明,思即是行,於諸境事,了別名識,識具三蘊,總稱名色,有色諸根,說為六處,識相應處名觸,識相應受名受,貪即是愛,與此相應諸纏名取,所發身語二業名有,如是諸法起名生,熟變名老,滅壞名死。連縛者,謂同類因果,無間相續而起。如經中說:無明為因,生於貪染。分位者,謂三生中,十二五蘊,無間相續。佛依分位,說諸緣起者,支支中皆具五蘊,何緣但立無明等名?以諸位中,無明等勝,就勝立名。謂若位中,無明最勝,此位五蘊,總名無明,乃至位中,老死最勝,此位五蘊,總名老死,故體雖總,名別無失。如是前位五蘊為緣,總能引生後位五蘊。遠續者,謂前後際,有順後受,及不定受,業煩惱故,無始輪轉,即此懸遠相續無始。順後受等者,即順現順生順後定不定業,如上諸文,備引俱舍。又下文云:第四四句中,凡言理者,即是雙非者,乃至雲下之三句,皆應雲理者。若據止觀,只是初句,雲非出非不出,名為理耳。其餘三句,但是於事也。 缽健提 前第一記,補註已辨。 弦 胡田切。正作弦。 痹 卑利切。 痿 於危切。 瘠 才亦切。 皅 普巴切。正作葩字。 凹 烏狹切,亦烏交切。 症。 知陵切。 眩懊。 上音玄,亦通去聲。下烏到切。 疼 徒冬切。 胞 補交、匹交二切。 㿇,㿇。 私習、詞汁二切。 ?: 詩音 ?: 正作?。丑凶切。土精在地下也。 溜 力救切。 癖 匹辟切。 背瘠 瘠字應作脊,資昔切。 痁癖 上始廉切。 [目*(自/(犀-屍-牛)/十)] 胡老切。 句芒 上古侯切。 恂 相倫切。 系。 胡計切。 膂 力舉切。 瘇。 正作?,時隴切。 瞼 居奄切。若作臉。力減切。 癭 於頸切。 輾。 知演切。 ?: 北教切。 殉。 辭峻切。 針 巨淹切。又之林切。 癊。 于禁切。 德像 像應作象。 高麗 麗,呂支切,東夷國名也。 窠 苦禾切。 壁畫蛇影,入酒杯中。 晉書:樂廣,字彥輔。有賓親久闊不復來,廣詣問其故,客曰:前在座蒙賜酒,見杯中有蛇,甚惡之,既飲之而疾。廣曰:於時河南廳壁上有角弓,角弓邊漆?作蛇,杯中即蛇影也。廣重置酒於故,客乃解,患即除。 噦 乙月切。逆氣也。止觀中作咽字。 無名指 第四指也。 釿 居欣切。又宜引切。 郢 以整切。楚地名也。 彪 甫休切。 恇。 去王切。 瓟 薄交切。 搒 薄庚切。 苦集諦下十一,遍使,名遍因。 苦下,五見及疑無明。集下,邪見、見取、無明、疑。此之十一遍,為五部作因,名遍因也。故見苦所斷無明使有十種,七種是一切遍,三種非一切遍。見集所斷無明有七種,四種是一切遍,三種非一切遍。此准俱舍、婆沙所說。俱舍又云:一、能作因,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也,但由無障許一切法。二、俱有因,如四大種更互為俱有因。三、同類因,謂相似法與相似法,如善與善等。四、相應因,即心、心所是。五、遍行因,即前已生遍行諸法,與後同地染污諸法是。六、異熟因,即諸不善及善有漏。委如論中。 成論但應三因四緣,如玄簽第十。 成論:三因者,生因、習因、依因。生因者,若法生時,能與其因,如業為報因。習因者,如習貪慾,貪慾增長。依因者,如心心數法依色香等。四緣者:一、因緣,具足三因;二、次第緣,心心數法次第而生;三、緣緣,如識生眼識;四、增上緣,諸餘緣也。若俱舍中因緣五性,成論以所作因即增上緣,故不別立。但立報因即生因是,自分因即習因是,共因即依因是。 五部染法。 四諦下,見惑為四,修惑為一,即五也。 且寄中國一法而言。 更有邊方僧少五人受戒,今文未言,是故云耳。 袈裟 此雲染也,從色立名。 涅槃僧。 此雲內衣也。 帔 披義切。 陳留 今陳留,綿也。陳留本鄭邑,後為陳所並,故云陳留也。又雲留,彭城,留、彭屬陳,故云陳留也。 惙 陟劣切。 漸染 漸音尖,染也,漬也。 形俱無作,作俱無作。 如向已引薩婆多文。南山云:所言作者,如陶家輪,動轉之時,名之為作。故雜心云:作者身動,身方便也。言無作者,一發續現,始未恆有,四心三性,不藉緣辨。故雜心云:身動滅已,與余識俱,是法隨生,故云無作。 諫有五,謂諷、順、窺、指、陷。 白虎通云:諫者,間也,更也,是非相間,更其行也。人有五常,故有五諫也。諷者,智也,禍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諷告也。順諫者,仁也,出辭遜順,不逆君心也。窺諫者,禮也,視君顏色不悅而卻,悅則復前,以禮進退也。指諫者,信也,指質其事而諫,信也。陷諫者,義也,惻隱發於中,直言國之害,勵志忘生,為君不避喪身,義也。文出大戴禮。孔子曰:諫有五,吾從諷之。諫事君,進思盡忠,退思補過也。 止觀云:用空明善惡十法。 禪波羅蜜云:一、觸體增減。如動觸發時,或身動手起,腳亦隨然,外人見其兀兀如睡等,名為增也。動初發時,若上若下,未及遍身,即便漸漸滅壞等,名為減也。二、定亂。動觸發時,識心及身,為定所縛,不得自在,或因此故,便入邪定,乃至七日不出,名為定也。動觸發時,心意科亂,攀緣不住,名為亂也。三、空有。觸發之時,都不見身,謂證空定,名為空也。觸發之時,覺身堅鞭,猶如木石,名為有也。四、明暗。明者,觸發之時,見外種種光色,日月星辰。闇者,觸發之時,身心闇瞑,如入闇室。五、憂喜。憂者,觸發之時,其心熱惱,憔悴不悅。喜者,觸發之時,其心大悅,不能自安。六、苦樂。苦者,觸發之時,身心痛惱。樂者,觸發之時,甚大快樂。七、善惡。善者,觸發之時,念外散善,破壞三昧。惡者,觸發之時,無慚愧等,諸噁心生。八、愚智。愚者,觸發之時,心識愚惑。智者,觸發之時,利使知見,破壞三昧。九、縛脫:縛者,觸發之時,五蓋煩惱,覆弊心識;脫者,觸發之時,謂證無相定,得果解脫,生增上慢。十、心強軟:強者,觸發之時,其心剛強,出入不得自在,猶如瓦石,難可回變;軟者,觸發之時,心志軟弱,易可敗壞,猶如軟泥,不堪為器。如此十雙,是明邪法。邪相眾多,且約此十,皆約若過若不及而分別耳。若不別知,心生取著,因此邪僻,得病發狂,是故應須以此驗之。若乃善法十種者:一、觸相如法,二、定相如法,三、空相如法,四、明相如法,五、喜相如法,六、樂相如法,七、善相如法,八、智相如法,九、解脫相如法,十、心調相如法。此十云何名為如法?但與上來二十不善邪法相違,安隱清淨,調和中適,即為如法,名正相也。下禪境中所明邪法,須知此文。 俓,侹。 上古定切,下他定切。莊子逍遙篇云:大有俓侹,不近人情。註疏云:俓侹猶過差也,亦是不韻之貌。又雲直也。 玄文二十五三昧 無垢不退並心樂,歡喜日光及月光,熱焰如幼與不動,難伏悅意青色等,黃色赤色白色俱,種種又乃雙雷音,注雨加以如虛空,照鏡無礙常樂我,對治二十五種有。已上私略為之頌,解釋具在彼玄文, ?:惕。 上都雷切。下吐歷切。 鑽 子丸切。 啾㗫 上子由切。下千結切。又子細切 引大集十二時獸 此中所列,與經稍異。經云:東方蛇、馬、羊,南方猴、雞、犬,西方䐗、鼠、牛,北方師子、兔、龍。 蛟 音交。 蟬 市然切。 鯉 力耳切。 狖 羊就切。 羭貐 上與朱切,下翼乳切。 豺 音柴,正作豺字。 蟹 諧買切。 鱔 市演切。 燕 於見切。 貓 眉朝切。 貉應作[豸*(非-(一*一))]。 爾雅云:貈子,貆。貈音鶴,貆音桓。郭璞注云:雌者名?。今江東呼貉為?。??字亦作㺁,又作?,奴皓切,雌貉也。?字烏郎切,?字疏吏切,貉字亦作貉字。說文云:似狐,善睡獸也。若作莫白切者,即北方獸也。今文中作?字者,准玉篇並韻集中作平表切,亦云似狐,善睡也。今文雲㹟㹬者,玉篇云:㹟字音決,㹬字生仕切。恐今文誤將??字作㹟㹬字耳。貙,虎爪等者,因便引之耳。今文則無貙也。䝟貐及貙,文出爾雅。 䝟 烏點切。亦作猰。 五熱炙身 頭上臨日,四面聚火,以茲五熱,而炙其身。 夏曰嘉平,殷曰清祀。 廣雅云:嘉,善也。平,成也。以歲中萬物成就,而報其功也。清祀者,清潔而祭祀也。依廣雅,則夏曰清祀,殷曰嘉平。依風俗通,則夏曰嘉平,殷曰清祀。未知何者為正乎?碏者,索也。合聚萬物而索享之,以萬物有功於人,故以報其功耳。又雲具如妙玄第四卷初者,此是古本,若今現行,即第三卷末,三藏增數明行,引阿含雲當修一行,謂他物莫取是也。 後釋與文合,與論稍別。 此文恐誤。大論有兩處文:初第十六卷文,如輔行所引;次第四十九卷文,如止觀所引。而輔行但引第十六卷文,乃雲與論稍別者,即是誤也。若引第四十九卷文者,則今止觀與論是同矣。 於五停門各開為三,成十五。 禪波羅蜜,前方便中明其五種:一、覺觀,二、貪慾,三、嗔恚,四、愚痴,五、惡業。此五各三,以成十五。初之三者:一、明利心覺觀,二、半明半昏心覺觀,三、一句昏迷心覺觀。第二三者:一、外貪慾,二、內貪慾,三、遍一切處貪慾。第三三者:一、非理嗔,二、順理嗔,三、諍論嗔。第四三者:一、計斷,第二、計有無,三、計世性。第五三者:一、昏沉闇蔽障,二、惡念思惟障,三、境界逼迫障。治此五三,又有十五,能所具焉。 道,展轉九地。 俱舍頌同類因云:同類因相似,自部地前生,道展轉九地,惟等勝為果,加行生亦然。其餘論釋文句補註第六已引,今且引論,消茲現文。論云:地即九地,欲界一,色無色八,成九。若無漏道,展轉相望,一一皆與九地為因。謂未至定靜慮中間,四本靜慮,三本無色。九地道道,皆互為因。何者?此於諸地,皆如容住,不墮界攝,非諸他愛執為己有。是故九地道,雖他不同,而展轉為因,由同類故。然唯得與等勝為因,非為劣因。 五輪禪 行人修止,制心一處,則發五輪。如淨水無波,則萬象現矣。言五輪者:一、地輪,二、水輪,三、風輪,四、金沙輪,五、金剛輪。此五悉是從喻立號。輪者,轉也。如輪若轉,從此至彼。禪定亦爾,能從下地轉至上地。一、地輪者,地有二義:一、住持不動,二、出生萬物。行人因止,發未到地定,忽然湛心,自覺身心相空,泯然入定。定法持心不動,如地住持故也。因未到地,出生初禪種種功德,如水出生萬物故也。二、水輪者,亦有二義:一、潤漬生長,二、體性柔軟。行人於地輪中,若證水輪,發諸禪定,定水潤心,自覺身中功德增長,名為潤漬。因得定故,身心柔軟,折伏高心,名為柔軟。三、風輪者,風有三義:一、游空無礙,二、鼓動萬物,三、能破壞。行人所發風輪三昧亦爾。若發禪定相似智慧無礙方便,如風游空;得方便道,即能擊發鼓動種種出世善根;又得智慧,雅破一切諸見煩惱。風輪三昧三義如是。四、金沙輪者,金則喻真,沙比無著。行人若發見思真慧,無染著焉。五、金剛輪者,第九無礙道,名金剛輪三昧。喻如金剛,體堅用利,能摧諸物。金剛三昧亦復如是,不為妄惑所侵,而能斷諸結使,成阿羅漢也。 雖有應生之善,必假威神方乃開。 淨名疏云:世有邪見學禪之人,但信心有佛,不信諸佛威神所加。永嘉所謂撥因果者,南山所謂大乘語者,皆其類焉。 躡躡 尼輒切。 勁 居正切。 [朋/心] 或雲香回切,淨也。檢此字未見。若作奣字,烏猛切,六合清朗也。若作煚,俱永切,火光也。作?,古文懼字耳。 囧 俱永切。 瞿沙 此雲妙音,人名也。 ?悷 上力董切,下郎計切。 穬 古猛切。 恬愉 上徒兼切,下羊朱切。 帙 直一切。 ?: 呵各切。 鯖 諸盈切。又倉經切。 薳。 韋委切。 搔擾 上蘇遭切,下而沼切。 鏗 口莖切。 菖蒲。 上尺良切,下薄胡切。 漠 慕各切。 槌撞 上直追切。下直絳切。 篾屑。 經音云:篾屑,應作?。楔,上莫結切,下先結切。不方正也。摩,抹也。亦作[仁-二+(篾-戍+戌)]。偰,淨也。後人更宜詳辨。 猗。 於基切,又於綺切。 䭠: 力冉切。 滅是一剎那,定是久相續。 婆沙六十三:問云:滅定、無想定,有何差別?答曰:名即差別,是名無想定,是名滅盡定。界亦差別,無想定色界,滅定無色界。佛經說: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問:滅定是非想非非想處法,何以言過一切非想非非想?答:雖是彼處法,以寂靜故,言猶如村落阿練若處。俱舍云:無想定、滅盡定差別者,無想為求解脫,以出離想為先也。滅盡定為求靜住,以止息想為先也。又下文引八術等者,第二經中,只言明醫曉八種術,從遠方來。至第九卷菩薩品中,乃雲八術有八。複次,一一皆雲除一闡提。章安云:八術者:一、治身,二、治眼,三、治胎,四、治小兒,五、治瘡,六、治毒,七、治邪,八、知星內合。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病。又云:醫有十種:一、空見外道,二、常見外道,三、斷結外道,四、二乘,五、六度菩薩,六、通教菩薩,七、別教菩薩,八、圓十信,九、圓中心,十、圓後心。請將此文,以定輔行。所引之文, 蹶 居月切。又居衛切。 葩 普巴切。 蓬勃 經音雲,盛貌。 [泳-永+柴][泳-永+柴] 或雲柴駭切,未見正體有此字。 黯 烏減切。黑也。 坼。 丑格切。 臭處 處字去聲。 黮 他感切。黑也。 黵。 丁敢切。汗也。 命朽之時,至無作戒業不滅等。 淨名玄義云:如戒序云:老死至近,佛法欲滅者。佛法湛然,何嘗有滅?而言滅者,約人壽盡,故言滅耳。如九夫未得無漏慧命,未能秉持禁戒,身若無常,戒法即謝。故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五分法身依色身起,色身既死,五分亦滅,即是身內佛法滅耳。若能勤進發真,得道共戒,此則一受不退,常寂然,即有五分法身具足。假令七反人天,雖生惡國,非但不失須陀洹果,此人必得阿羅漢果。是則陰身雖滅,佛法不滅,五分法身而無朽壞,即是佛法久住。若大乘明義,開佛知見,得無方大用,乃住持佛法也。 滂沱 上普郎切,下徒河切。 ??[(大/目)*皮][(大/目)*皮] 上二字盧盍切,皮貌。下二字都臘切,正作[(大/目)*皮]。 鴟 處脂切。 ?: 亦作摑。又作攫。經音雲。檢諸字書。無如此字。若桉字義。應作攫。居碧九縛二切。說文雲。爪持也。或雲。古麥切。掌耳也。 拽挽 上余制切,下晚音。引也。 ?? 於敦切。 貲 子私切。計也,盡也。 ?: 古曲切。皮起也。 膊 亦作腨。市兗切。 臚 力居切。皮臚也。腹前名臚也。 綻 宅莧切。莧,侯諫切。 潰 胡對切。 漬 疾賜切。浸潤也。 拄。 知庚切。 ?: 記中作[害*空],[害*空]正應作[害*空。],許江切,空谷之貌。 煜煜 余立切。火光也,耀也。 爚。爚。 以灼切。光明也。又書藥切。 踝 胡瓦切。 䏶 薄禮切。正作䯗。 臗: 苦昆切。 頷。 胡感切。 腕 烏貫切。 蠱 公屍切。 蟄 直立切。 絓。 胡卦切。 欒 落官切。 欄 落干切。 槐 戶恢切。 陂 彼為切。 粖 莫缽切。 麨 尺沼切。 揵槌 上巨寒切,下音地。此雲所打木也。又揵依字呼槌,或依字,或直利切,並梵音也。 瓨: 下江切。正作釭。 劓 魚器切。 癰 於容切。 栓 山員切。 巢父 父音甫,業忘二字誤也,應作葉妄字。又上文引大經十三不淨等者,文在十四梵行品也。下去文字訛處,或易見者,更不具出也。 擇 羊益切。 稗 傍賣切。 糅 女救切。 隱沒不隱沒。 四卷毗曇云:隱沒者,謂煩惱所覆,亦從諸煩惱生。若不隱沒,准而思之。又下文引大經十四名四等者,文在華嚴第十三耳。 蛙 烏瓜切。正作[十/((巨-匚)@十)/(冗-幾+?)]字,井蛙海若。文出莊子外篇秋水篇第十七。 小、大迦羅 支佛亦有十地:一、昔行具足地,二、自覺甚深十二因緣地,三、覺了法四諦地,四、甚深利智地,五、八聖道地,六、覺了法界虛空界地,七、證寂滅地,八、六通地,九、秘密地,十、習氣漸薄地。聲聞亦有十地:一、受三歸地,二、信地,三、信法地,四、內凡地,五、學信戒地,六、八人地,七、須陀洹地,八、斯陀含地,九、阿那含地,十、阿羅漢地。 第四品云:戒少急。 以第四品是兼行六度,兼行即是沙分,急於戒也。至第五品正行六度,乃是全分,急於戒矣。 自護止作,必無虧點。 自護止持,即不淫等;自護作持,即持衣等。又亦可雲自護作犯,以若不防慎,率爾便犯故也。 眾法作行,或當稍緩。 眾法即眾行之法,作行即作持之行,眾法即是作持之行,如說戒等是也。委如前文引南山隨機羯磨,明但心念法對首心念法、眾法心念法等。故南山判止作云:止持則戒本最為標首,作持則羯磨結其大科,即今所謂自護止作及眾法作行也。文句云:初之二品,順理持於第一義戒,亦是任運持得初篇、二篇之戒。若第四品及第五品經雲持戒者,即第三篇去事中持戒無虧耳。文句記云:初二品人,初心念念常在四種三昧,容於下三眾法少違。言二品者,其實須兼第三品。故今文云:前之三品,非全不持也。若爾,今雲自護止作,豈非任運持初二篇等眾法作行?豈非第三篇去事中眾法少違? 又止持中,雙持雙犯,事必須具。 即戒本止持中,自有止、作二持,及止、作兩犯也。故戒本止持中,止持即不淫等;止持中,作持即禮敬等。若乃翻此,便成兩犯。何者?行淫等即作犯,不禮敬等即止犯。 單持別犯,作中無止,或當未具。 即羯磨作持中,單持別犯,作中無止也。應知單持別犯,即是作中無止,故以作中無止,覆釋單持別犯也。然戒本止持,既乃自有雙持雙犯,而羯磨作持,豈不然乎?如誦戒羯磨,是眾法作持,而先止絕外緣,是作持中有止持。今但有誦戒羯磨,而不先絕外緣,是作持中無止持也。既無止持,翻成別犯,但有作持,故云單持也。言未具者,即有闕也。下文雲或可未具,准此思之。 又止作中,自行從制,事必不廢。 前雲眾法作行,或當稍緩,單持別犯,或當未具,是於制中容有少違。今則一向都不許犯,故云從制,事必不廢。即單持中不可別犯,豈非眾法心念止作?亦應雙持,方合自行,順於制教。須知初文眾法作行,或當稍緩,猶尚寬容;次文謂之單持別犯,或當未具,稍是緊急;至今文中,自行從制,事必不廢,一向不通,微有所犯。 為物從開,或可未具。 理觀尚淺,涉事有妨,是故為物從開未具。此亦約於第三篇去事中從開耳。又為物從開,即經營三寶,導俗化方等未具耳。若雲淫則三時無樂,及忘犯濟物等,是為物從開者,恐非今文之意也。 又理全事闕,名之為寬,故前四品,通名為緩。 理觀若全,容可少闕。第三篇去,事相持戒。以此言之,理觀略無,安有品位?豈可濫同今文乘急戒緩之意?文句記云:若未專於四種三昧,五篇七聚,菩薩重輕,不可微犯,方稱一期。教門大旨,具如止觀持戒清淨中,尚事理雙美,方堪向道,況入道者,令事虧耶? 入第五品,事理不二,眾行別行,若止若作,若性若譏,一切具足。 眾行,即眾法心念。別行,即但心念及對首心念。涅槃經說:菩薩持於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等無差別。如初淫殺,名為性重;下篇所制,名性輕也。如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威儀粗丑,不生俗信,招世譏嫌。 羿 五計切。古之善射者名也。 養由基 養姓 陳那 具雲摩訶陳那迦,此翻大域龍。他宗人云:大則揀小,域即方所,龍能興雨。今此陳那,亦如是也。西域記云:陳那,此翻童授。 二十五諦 涅槃疏明涅槃經及百論二處同異云:此二十五諦,與百論中有同有異。此自有三:一、名異體同。論云:從冥生覺,從覺生我心。此雲從性生大,從大生慢。冥是八萬劫外,冥然不知。性是冥伏,在於八萬劫外,不可得知。覺即是知八萬劫事。大只是能大覺知。慢與我可見。二、名體俱同。即五大、五塵、五情、五業,並心平等。三、名體俱異。論云:神我為主,即是一根。此雲粗染黑者,亦是一根。此則大異。言次火者,應雲次水。或是外計,與正教異。或今文誤,後人詳之。 鐵葉 葉應作鍱,與涉切。 驃 毗召切。 唼。 所狎切,又音匝。 胝 丁尼切。 髡 苦昆切。去發也。此字恐誤。經中作杌字。五忽切。樹無枝也。 飾宗 宋傳云:懷素律師,南陽人也。玄奘三藏西域方回,誓求為師。初尋經論,後專律部。於時鄴郡法礪律師著疏十卷,別是命家。見接素公,知成律匠,研習三載,乃見其瑕。遂嘆云:古人義章,未能盡善。遂發心述四分律記等。素公所述宗薩婆多,故出受體,是無表色。又斥二宗云:相部無知,則大開量中,得自取大小行也。南山犯重,與天神言論,是自言得上人法也。大底素疏謂之新章矣。至開元年中,蒿山賓律師撰飾宗記以解之,對礪舊疏也。 余如釋簽第二。 文在第四,前已引之。 摩蹬伽。 蹬亦作鄧,徒亘切;亦作隥,都鄧切;亦作登摩蹬伽。或雲此翻本性,然經中說女之母是摩蹬耳。准舍頭諫經云:過去有王,名曰摩登,此翻有志。舍頭諫者,即王之太子也,此雲虎耳。 娠 失人切。 應是地異,故星移三座。 准大集經,東方亦從角、亢等七而說,當知大集與此方七星所列全同也。 攘。 應作禳,汝羊切。 奎: 苦圭切。 觜: 即移切。 博蝕 蝕音食。稍稍侵虧,如蟲食草葉然,故云蝕也。漢書云:日月博蝕。韋昭云:氣往迫之,名為博也。 華他 上胡卦切,下音陀。 扁 蒲典切。 韜 土刀切。 ?: 私閻切。 俊 子峻切。 駿 子峻切。 捔 古岳切。正作角,試也。 [口*嶲] 即委切。正作觜。 嘲 陟交切。 非所所因處。 恐多一個所字。 校捅 捅,正作捔。 菽 式竹切。 詖 彼義切。 兩為云乎。 兩字當為雨字。孰降施是降字當為隆字。施字音弛。式氏初負建鼓者莊子云:又奚傑然若負建鼓而求亡子者耶?注云:夫揭仁義以趨道德之鄉,其猶擊鼓而求逃者,無由得也。傑居竭、居謁、巨竭三切。揭其列、其謁二切。傑,用力之貌也。建者,擊也。文出莊子外篇天運第十四。 鱠 古外切。 啀喍 上五佳切,下士佳切。正作?。 嗥! 胡刀切。 ?: 側加切。正作㪥。 掣。 尺折、尺制二切。 桎梏 上之日切,在足名桎;下古沃切,手械也。 抨。 普耕切。亦作烹。 迦羅迦,鎮頭迦, 未見所翻,但須知是甘毒二果也。 薏苡 上於力切,下羊已切。 螝 胡對切。若作蛔,胡恢切。注本草云:常山郡近道處有,多生人家,交址者子最大,彼土呼為?珠。?,音干。馬援大取將還,人以為真珠,若以根煮汁作糜,食之甚香,去螝大效,即薏苡也。 黶 於琰切。 㺐:獠。?:獠。 ?側巧切。與[豸*巢]同。獠張巧切。與獠同。獠亦力道切。 槊 所角切。 穭 力舉切。 ?: 於京切。正作瑛。 爾雅云:龜有十種。 今文所引,頗有訛略,今具錄之。爾雅雲,一神龜,郭璞注云,龜之最神明者。二靈龜,注云,涪陵郡出大龜,甲可以卜,緣中文似玳瑁,俗呼為靈龜。三攝龜,攝字之涉切,注云,小龜也,腹甲曲折解,能自張閉,好食蛇,今文下字誤也。四寶龜,注云,書曰,遺我大寶龜。五文龜,注云,甲有文彩者,河圖雲,靈龜負書冊,甲青文,今文雲,甲有文負河圖,訛略也。六筮龜,注云,常在蓍叢下潛伏,筮音誓,蓍,式之切,蒿屬,筮者以為䇿,蓍生千歲三百莖,易以為數,天子蓍九尺,諸候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也。七山龜,八澤龜,九水龜,十火龜,注云,此皆說龜生之處所也,火龜猶火鼠耳,物有含異氣者,不可以常理推,然亦無所怪也。言玳瑁者,玳,徒戴切,瑁,莫佩切,異物志雲,生南海,背上有鱗,大如扇,有文章,將作器,則煮其鱗,如柔皮也。涪字扶鳩切。 合觀 觀字誤也,當為歡字。本草注云:合歡味甘平無毒,安五藏,利心志,令人歡樂無憂也。樹葉似皂萊槐等,五月發華,紅白色。次文中雲如歡法者,歡字當為觀字。 六芝 青、赤、黃、白、黑、紫,名為六芝也。 萱 呼袁切。 大黃除實 平胃下氣,除痰實也。 當歸止痛。 溫中止痛也。 蚤休等。 蚤,子皓切。黃精,一名重樓,又名兔竹,又名雞格,又名救窮,又名鹿竹。鉤,古候切。鉤吻,一名野葛,言其入口則鉤人喉吻也。野葛,人食其葉皆死,羊食其葉乃肥,物有相伏故也。又下文雲故如三車者,如字當為知字。余尋大部,臨文多壅,訪問學者,亦所不通。於是發意七五年間,遍閱諸文,撰茲補註。其中是非,以俟後德考而辨之。或有一文一義,而能自利利他者,所願同妙法華,流通永永。無量劫來,眾多罪業,憑茲撰述,清淨如空。將來之世,共諸含識,聞妙法華,開佛知見。 天台三大部補註卷第十四(終) 右神智師大部補註一十四卷。師,東嘉人,篤於浮屠氏法象,胥所傳,悉涉獵不?。此書開明法華三昧,視前後訓詁獨詳。蓋東嘉距天台近,其宗旨一氣脈也。頃余讀書精舍,每自謂舉子業煩碎可厭,時並壁僧矻矻誦讀,聲日夜不輟。科目詮次,如繩聯鉤曲,不可以算數計,較舉子業抑又勞焉。今觀此書,析理明白,指事端審,顧有裨於後學多矣。 竺峰圭老與其徒義上人,惜舊本湮滅不可考,捐所得鍾氏施利,再為鏤木,且屬余識其末。余於內典固不能深解,欲以吾儒忘筌一語相與評之。 丙辰季冬中浣芥窟趙時逢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