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中的群眾 · 名詞解釋[1]
囤積者(Accapareur)
囤積居奇者(大都指實際和被認為的糧食囤積者)。
革命軍(Armée révolutionaire)
1793年秋天在各中心地區成立的民兵,一般認為由可靠的無套褲黨人組成。成立革命軍的主要目的在於強迫農業生產者以其產品供應巴黎和其他城市。1794年春「艾貝爾派」傾覆後,革命軍旋即因喪失信譽而被解散。
指券(Assignat)
革命政府發行的,1791年夏季以後通用的紙幣。
祖國之壇(Autel de la Patrie)
建立在馬爾斯教場中央、獻給祖國的市民祭壇。
關卡(Barrièrs)
革命爆發前不久由總包稅人圍繞巴黎城設立的稅卡。
資產階級(Bourgeoisie)
這裡作為一般名詞使用,多少和「都市中等階級」——銀行家、股票經紀人、商人、大製造商和各種專門職業者——同義。
嗜血鬼(Buveur de sang)
共和國第二年熱月後泛指雅各賓派和專指羅伯斯庇爾派的誣衊性名稱。這類誣衊性名稱還有「恐怖分子」或「九月兇手」等。
陳情表(Cahiers de doléances)
由特別召開的城鄉居民和三個等級的代表大會起草的陳述各種不滿的文件,是為1789年的三級會議準備的。
馬爾斯教場(Champ de Mars)
位於河東岸(今埃菲爾鐵塔所在地),原為本城主要的軍事檢閱場。革命時期是市民用以慶祝節日和舉行盛會(例如7月14日的結盟節和主宰節)的中心,也是群眾起草請願書的中心(例如1791年7月16—17日和1792年8月6日)。
民政委員會(Comité civil)
區級的政治或行政委員會。
革命委員會(Comité révolutionnaire)
原為監察委員會,熱月後改為行政區委員會。屬於區的地方性委員會,負責警務和內部安全。
檢查囤積委員(Commissaires aux accaparement)
各區任命的官員,負責保證在本地貫徹最高限價法,並調查關於囤積食物和飲料的控告。
治安委員會(Committee of General Security)
政府的兩個主要委員會之一,共和國第二年成為雅各賓專政掌握政權的機關,特別負責警務和內部安全。
公安委員會(Committee of Public Safety)
共和國第二年兩個主要政府委員會中更為重要的一個,既管內政又負責外交,它在警務和司法方面的權力和治安委員會重疊。
公社(Commune)
這一個充滿傳統和革命含義的名稱,指攻克巴士底後出現的巴黎本地政府。熱月事變後不久消失,在1848和1871年又重新(短期地)出現。
貴族陰謀(Complot aristocratique)
宮廷派在1789年夏季,企圖陳兵威嚇巴黎,解散新成立的國民議會,當時群眾就稱這種企圖為「貴族陰謀」。後來,對於其他真實的或被懷疑的反革命陰謀,也應用了這一名稱。
君主立憲派(Constitutional Monarchists)
「英國派」(他們贊成國王有絕對否決權和議會中有第二院)在十月「騷動」中被擊敗和崩潰後,國民(和制憲)議會中出現了新的多數,這裡的「君主立憲派」一詞即隨便應用在他們身上的名稱。他們在議會中的領袖是巴那夫、杜波爾和拉默兄弟,在巴黎政權機關中是貝野和拉斐德。
哥德利埃俱樂郡(Cordeliers Club)
革命時期巴黎兩大俱樂部中更加「平民化」的俱樂部,設在左岸的法國劇院區,收取的會費比雅各賓俱樂部還要低,一般採取的都是比較進步的政策(例如在1791年7月和1794年春)。該俱樂部最有名的領袖是丹敦、馬拉、艾貝爾和隆撒。
反革命分子(Counter-revolutionary)
在本書中使用時的意義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指在任何革命階段中反對革命的人。
宮廷派(Court Party)
本書中使用的這一名詞,具體說來,專指1789年夏季以亞多瓦伯爵為首的集團,就比較廣泛的意義而言,指1792年8月以前各時期受國王和王后信任的人以及在報刊上和議會中支持王室的人。
旬(Décade)
按革命日曆,每月為三十日,每十日為一旬。
(舊)區(Districts)
1789年4月,巴黎劃為60個區以進行選舉。然而,在七月革命以後,它們實際上掌握了地方政府機構的權力,謂之舊區。並且一直保持著這種情況,到1790年5—6月才被48個新區所代替。
忿激派(Enragés)
由雅各·盧、特奧菲累·勒克雷克和讓·華爾勒領導的極端革命集團,他們雖然遭到哥德利埃和雅各賓俱樂部的同聲譴責,在1793年春季、夏季和秋季對於無套褲黨卻有相當影響。
郊區(Faubourgs)
郊區(字面是「郊外」的意思)原來位於舊城城垣之外,到1785年已經被圈到市區以內。本書使用的這一名詞既指以前的一般「郊外」,也專指其中最著名的兩個區——聖安東郊區和聖馬瑟勒郊區。史學家有時用這一名詞表示「工人住宅區」,這是不正確的。
結盟軍(Fédérés)
從外省到巴黎來參加1792年7月14日結盟節的武裝部隊,在本書中,特別指參加進攻圖伊勒里宮的馬賽、布列斯特等地的結盟軍。
斐揚派(Feuillants)
在1791年6月國王出亡瓦雷訥事件發生後,當時掀起了廢黜國王或停止國王職權的運動。一部分保王派代表及新聞記者因抗議這個運動而與雅各賓派決裂,另外成立了自己的俱樂部,他們便被稱為斐揚派。
國民自衛軍(或資產階級民兵)(Garde Nationale,〔milice bourgeoise〕)
最初由巴黎各區在1789年7月成立的公民武裝或民兵。
法蘭西自衛軍(Gardes Francaises)
革命前夕駐防巴黎的保王軍主力。他們雖然在1789年4月累維伊揚暴動中效忠於政府,但在6月已經開始被革命者爭取過來,在7月暴動中一般都站在人民一邊。
無家可歸的人(Gens sans aveu)
即沒有固定住所的人或流浪漢。
吉倫德黨(Girondins)
本來指立法議會中的一群左翼代表,他們在1791年秋冬兩季支持布里索的「革命戰爭」政策,其中許多人(如布里索)都來自吉倫德郡。後來,使用的範圍較為廣泛,凡是反對雅各賓派主體,在政治和社會綱領方面多少相同的人都被稱為吉倫德黨。
青年團(Jeunesse dorée)
羅伯斯庇爾被推翻後,由記者弗累隆組織的反雅各賓派青年團體,他們在共和國第四年葡月支持了保王派的反對國民大會的暴動(見「紈絝子弟」條)。
騷動日(或革命日)(Journée〔Journée révolutionnaire〕)
群眾(一般均由無套褲黨構成)參加的革命鬥爭日。
沼澤派(或平原派)(Marais 〔Plaine〕)
指共和國第二年國民大會中的中間集團,由於他們在熱月9日不支持羅伯斯庇爾,羅伯斯庇爾才被他的敵人孤立和逮捕起來。
最高限價法(Maximum)
最高限價法有二,一是1793年5月頒布的,只限制穀物價格;一是1793年9月頒布的,範圍比以前擴大,幾乎對一切主要必需品都實行了限價,連勞動力也不例外(最高工資法)。
首領(Meneur)
即領導人(經常帶貶義)。
賤民(Menu Peuple)
普通人民:工資勞動者和小有產者(見「無套褲黨」條)。
山嶽黨(Mountain)
以羅伯斯庇爾和丹敦為首的雅各賓派議會代表的名稱,因為他們在1792年9月召開的國民大會中坐在會場高處座席上,故有此名。在吉倫德黨被驅逐後,由他們組成共和國第二年的革命政府。
紈絝子弟(Muscadins)
無套褲黨對於熱月政變後那一時期的資產階級公民和中等階級青年的蔑稱,表示這種人衣衫華麗,行為放蕩。
長袍貴族(Noblesse de robe)
舊制度下有錢的地方長官,他們通過購買或繼承職位,取得了貴族地位。
無固定住所的人(Non-domiciliés)
居住在旅館、公寓或租借家具的房間(出租公寓)中的人,在1793年6月以前,這種人一般都不計入當時的人口調查中,也沒有參政權。
工人(Ouvriers)
在18世紀,這一名詞指用雙手勞動的一切城市居民,而不論他們是小製造者、獨立工匠,還是工資勞動者。
饑荒協定(Pacte de famine)
群眾認為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兩朝各屆政府施行的政策就是饑荒協定,也就是有意囤積,使市場缺糧,以便抬高價格,造成饑荒。
賣魚婦(Poissarde)
按字面解,就是賣魚的婦女,一般擴大指市場婦女。
巴黎市長(Prévôt des marchands)
革命前巴黎城敕立的政府高級長官,最後一任雅各·德·弗勒塞爾,在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陷落後,被憤怒的群眾殺死。
審訊筆錄(Procès-verbal)
警務委員審訊犯人的正式記錄,切勿與「警察局報告」相混,後者可能是關於「形勢」或輿論情況的報告或記錄。
貴族反叛(Révolte nobiliaire)
1787—1788年巴黎貴族和法院對國王的反叛,它是1789年大革命的「開鑼戲」。
無套褲黨(Sans-culottes)
本書完全按照其社會意義把它當作一個一般的名詞來使用,它包括城鄉小有產者和工資勞動者;就巴黎無套褲黨而言,包括小店主、小商販、工匠、幫工、體力勞動者、流浪漢和城市貧民。當代人往往只把這一名詞用於政治上比較積極的階級,或者擴大到不論來自哪個社會階級的「群眾」領袖身上。史學家時常在這一政治意義上使用這一名詞。
(新)區(Sections)
按照1790年5—6月的市政法,原來分為60個區的巴黎改劃成48個區,以便進行選舉並為一般政治目的服務。
聯誼社團(Sociétés fraternelles)
1790年和1791年成立的早期各激進派俱樂部和社團的名稱,它們是哥德利埃俱樂部的附屬機構或支部。
群眾團體(Sociétés populaires)
泛指1791年夏季以後的地方俱樂部和社團。許多這類社團都是雅各賓俱樂部的支部,但是,由於它們傾向於(至少在巴黎是這樣)宣傳進步觀點和獨立的政策,深為共和國第二年的革命政府所厭惡。許多這樣的社團(尤其是1793年9月9日以後成立的純粹是各區的團體)在艾貝爾傾覆後都被封閉,熱月後被封閉的更多,只有少數幾個殘存到1795年年初。
群眾平價(Taxation populaire)
暴動群眾強迫麵包商、雜貨商等按較低價格出售他們的貨物,謂之「群眾平價」(本書中舉的例子是:1775年5月,1792年1—2月,1793年2月)。
恐怖(Terror)
本書使用的這一名詞主要並非指一種方法,而是指一段時期——從1793年9月到1794年7月,在此期間,雅各賓政府通過軍事、司法和經濟等各種強迫性措施實行專政。
熱月(Thermidor)
革命日曆中包括部分7月和8月的一個月(參看附錄六),在本書中更常用來指羅伯斯庇爾及其最親密同事被推翻的共和國第二年熱月的兩天(9日和10日)。
第三等級(Third Estate 〔Tiers État〕)
按字面是指奉召參加三級會議的三個等級的非「特權」代表,但在本書中使用的意義較為廣泛,指除貴族、上層僧侶或有特權的地方長官以外的一切社會階級——也就是「賤民」和「資產階級」。
巴士底攻克者(Vainqueurs de la Bastille)
可以證明自己曾積極參與攻陷巴士底的800~900人的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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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裡的注釋僅限於一個目的,即對書中某些可能引起混淆或誤解的名詞作一些很粗淺的說明或解釋。讀者如欲了解更全面和更精確的定義,可參看馬里昂:《17世紀和18世紀法國制度辭典》以及布爾森與夏拉梅合著:《法國大革命辭典》(Bourssin and Challamel: Dictionnaire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