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畫品

黃鉞 · 學術雜記
指中國畫二十四種重要品評標準及繪畫風格特點。也指繪畫的二十四種美的境界, 即氣韻、神妙、高古、蒼潤、沉雄、沖和、淡逸、樸拙、超脫、奇辟、縱橫、淋漓、荒寒、清曠、性靈、圓渾、幽邃、 明淨、健拔、簡潔、精謹、雋爽、空靈、韶秀。二十四種美的境界,既是指的客觀現實的反映, 又指的是畫家主觀的人品、胸次、氣質和情思的表現。《二十四畫品》為清代黃鉞所撰,集中反映出黃鉞的繪畫美學思想, 為中國繪畫的重要品評標準。黃氏強調繪畫作品的情景交融,主客觀的統一,提倡與欣賞「妙在畫外,如音棲弦, 如煙成靄」的「氣韻」一品。認為繪畫的作用在於「消憂」、「藥俗」、「增才」等, 以既傳客觀之神,又抒主觀之情為第一要求。同時注意到景物的基本規律「理」的前提下, 重視所謂「天倪」與「興」對於繪畫美形成的作用。指出多讀書的作用與錘鍊作為創造繪畫美的境界的筆墨技巧的重要, 既不反對師古,又很主張創新。《二十四畫品》為宋代以後重要的畫品之作,《二十四畫品序》雲:「昔者畫繪之事,備於百工, 兩漢以還,精於學士。謝赫姚最, 並事書傳,俱稱畫品。於時山水猶未分宗, 止及像人肖物。鉞塗餘閒,乃仿司空表聖之例,著畫品二十有四篇。 專言林壑理趣。管蠡之見,曾未得其二三,後有作者, 為其前驅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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