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札記 · 「社會賢達」錢牧齋

吳晗 《讀史札記》
就錢牧齋對明初史料的貢獻說,我是很推崇這個學者的。二十年前讀他的《初學集》《有學集》《國初群雄事略》《太祖實錄辨證》諸書,覺得他的學力見解,實在比王弇州(世貞)、朱國禎高。同時也搜集了有關他個人的許多史料,如張漢儒控告他和瞿式耜的呈文、《牧齋遺事》《虞山妖異志》《閣訟記略》《錢氏家變錄》《牧齋年譜》《河東君殉家難事實》(以上均見《虞陽說苑甲編》)、《紀錢牧齋遺事》(《痛史》本)、《錢氏家變錄》(《荊駝逸史》本)、瞿式耜《瞿忠宣公集》、文秉《烈皇小識》、計六奇《明季北略》,以及《明史·周延儒傳》《溫體仁傳》《馬士英傳》《瞿式耜傳》有關他的記載,和張漢儒呈文的另一印本(刊《文藝雜誌》八期)。因為《明史》里不收這個作清朝官的兩朝領袖,《清史稿》列他在《文苑傳》,極簡略。當時就想替此人寫點什麼。記不得那時候因為什麼耽誤了,一晃蕩便是二十年。 最近又把從前所看過的史料重讀一遍,深感過去看法之錯誤。因為第一他的史學方面成就實在有限,他有機會在內閣讀到《昭示奸黨錄》《清教錄》一類秘本,他有錢能花一千二百兩銀子買一部宋本《漢書》,以及收藏類似俞本《皇明紀事錄》之類的秘笈,有絳雲樓那樣收藏精博的私人圖書館,從而作點考據工作,實在沒有什麼了不起;第二這個人的人品實在差得很,年輕時是浪子,中年是熱衷的政客,晚年是投清的漢奸,居鄉時是土豪劣紳,在朝是貪官污吏,一生翻翻覆覆,沒有立場,沒有民族氣節,除了想作官以外,從沒有想到別的。他的一點兒成就、虛名、享受,全盤建立在對人民剝削的基礎上,是一個道地的完全的小人、壞人。 可是,三百年前,他的名氣真大,東林巨子,文壇領袖,斯文宗主,而且還是幕後政治的牽線人物。只是做官的日子短,在野的年代長,以他當時的聲名而論,倒是個「社會賢達」也。 我正在研究歷史上的士大夫、官僚、紳士、地主這類人,錢牧齋恰好具備這些資格,而且還是「社會賢達」,因此把舊材料利用一下,寫出這個人,並非毫無意義,而且也了卻多年來的心愿,是為記。 一 定論 牧齋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明白自己的大節有虧,常時嘴裡說的是一套,紙上寫的是一套,做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套。師友們轟轟烈烈成為一代完人,只有他醉心於功名利祿,出賣了人格靈魂,出賣了民族國家,到頭來變成「藥渣」,「秋風起,團扇捐」,被新主人一腳踢開,活著對不起人民,死去也羞見當年師友,老年的情懷實實在在是淒楚的、寂寞的、幽怨的,百無聊賴,只好皈依空門,靠念經禮佛來排遣、懺悔。排遣往年的過錯,懺悔一生的罪惡。有時候也不免自怨自艾一番,例如《有學集》卷一《次韻茂之戊子秋重晤有感之作》: 殘生猶在訝經過,執手只應喚奈何!近日理頭梳齒少,頻年洗面淚痕多。神爭六博其如我,天醉投壺且任他。嘆息題詩垂句後,重將老眼向關河。 《再次茂之他字韻》: 覆杯池畔忍重過,欲哭其如淚盡何?故鬼視今真恨晚,餘生較死不爭多!陶輪世界寧關我?針孔光陰莫羨他!遲暮將離無別語,好將白髮喻觀河。 戊子是明永曆二年,清順治五年(1648),這年他六十七歲了,為了被控和明朝故老鬧「反清」,被羈押在南京,案情嚴重。想想一輩子居高官,享大名,四年前已經六十四歲了,還不顧名節,首倡投降之議,花了一筆大本錢,滿以為新朝一定大用,不料還是作禮部侍郎,二十年前早已作過的官。官小倒也罷了,還被奚落,被哂笑,實在受不了,只好告病回籍。如今又吃這官司,說是為明朝呢,說不上,為清朝呢,更說不上,於是見了人只好喚奈何了,要哭也沒有眼淚了,活著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了。順治十八年(1661)八十歲大壽,族弟錢君鴻要發起替他徵集慶壽詩文,他苦口辭謝說: 少竊虛譽,長塵華貫,榮進敗名,艱危苟免,無一事可及生人,無一言可書冊府,瀕死不死,偷生得生。絳縣之吏,不記其年,杏壇之杖,久懸其脛。此天地間之不祥人,雄虺之所愁遺,鵂鶹之所接席者也,人亦有言,臣猶知之,而況於君乎?(《有學集》卷三九《與族弟君鴻論求免慶壽詩文書》) 這一段話每一個字都是真實的、確當的。他的一生定論「榮進敗名,艱危苟免」,他一生的言行是「無一事可及生人,無一言可書冊府」,明亡而「瀕死不死」,降清而「偷生得生」,真是一個為人民所共棄的不祥人,該以杖扣其脛的老怪物。所謂人亦有言,如順治三年(1646)在北京碰釘子謝病南歸,有無名氏題詩虎丘石上《贈錢牧齋宗伯南歸》: 入洛紛紛興太濃,蓴鱸此日又相逢;黑頭已是羞江總,青史何曾用蔡邕?昔去幸寬沉白馬,今歸應悔賣盧龍,最憐攀折章台柳,撩亂秋風問阿儂。[84] 如《虞山行》: 一朝鐵騎橫江來,熒惑入斗天門開,群公蒲伏迎狼纛,元臣拜舞下鸞台。掛冠帶笠薰風裡,耳後生風色先喜,牛渚方蒙青蓋塵,更向龍井釣龍子。名主前席拂朱纓,左拍宗伯右忻城,平吳利得逢雙俊,投漢何曾有少卿。靡靡北道歲雲暮,朔風吹出蚩尤霧,趨朝且脫尚書履,洛中那得司空座。回首先朝一夢中,黃扉久閉沙堤空,終朝褫帶嗟何及,掛颿歸去及秋風。……吁嗟盛名古難成,子魚佐命褚淵生,生前莫飲烏程酒,死來休見石頭城!死生恩怨同蕉鹿,空向興亡恨失足,詩卷終當覆酒杯,山邱何用嗟華屋。(節引自《痛史》本《紀錢牧齋遺事》) 「牛渚方蒙青蓋塵」指福王被虜,「更向龍井釣龍子」指牧齋作書誘降在杭州的潞王。「左拍宗伯右忻城」指文班以牧齋為首,武班以忻城伯趙之龍為首迎降清軍。「黃扉久閉沙堤空」,指北上後不得大用,失意而反。和這句相發明的,還有一首《虞山竹枝詞》: 十載黃扉事渺茫,重瞻天闕望恩光,鳳凰池上無人問,依舊當年老侍郎。 《牧齋遺事》記一故事,說一天牧齋去游虎丘,穿一件小領大袖的衣眼,有人揖問,「這衣服是什麼式樣?」牧齋窘了,只好說:「小領遵時王之制,大袖乃不忘先朝。」這人連忙改容說:「哦,您真是兩朝領袖咧!失敬失敬。」 死後,他所迎降的清朝皇家對他的看法,乾隆三十四年(1769)六月上諭:「錢謙益本一有才無行之人,在前明時身躋仕。及本朝定鼎之初,率先投順,洊陟列卿,大節有虧,實不足齒於人類。朕從前序沈德潛所選《國朝詩別裁集》,曾明斥錢謙益等之非,黜其詩不錄,實為千古綱常名教之大關。彼時未經見其全集,尚以為其詩自在,聽之可也。今閱其所著《初學集》《有學集》,荒誕悖謬,其中詆毀本朝之處,不一而足。夫錢謙益果終為明朝守死不變,即以筆墨騰謗,尚在情理之中。而伊既然本朝臣僕,豈得復以從前狂吠之語,列入集中,其意不過欲藉此以掩其失節之羞,尤為可鄙可恥!錢謙益業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書籍悖理犯義,豈可聽其流傳,必當早為銷毀。」於是二集成為禁書。第二年弘曆又題《初學集》:「平生談節義,兩姓事君王,進退都無據,文章那有光?真堪覆瓮酒,屢見詠香囊,末路逃禪去,原為孟八郎。」四十一年又詔:「錢謙益反側卑鄙,應入《國史貳臣傳》,尤宜據事直書,以示傳信。」四十三年二月又諭:「錢謙益素行不端,及明祚既移,率先歸命。乃敢於詩文陰行詆毀,是為進退無據,非復人類。若與洪承疇等同列《貳臣傳》,不示差等,又何以昭彰癉?錢謙益應列入乙編,俾斧鉞凜然,合於春秋之義焉。(《清史列傳·貳臣傳》乙編)」其實這些話是有些冤枉的。《初學集》是牧齋在前明的作品,刊行於崇禎十六年(癸未,1643),確是有好些罵清高宗先人的話。《有學集》是降清以後的結集,對清朝祖先便不敢「奴」長「奴」短了。以牧齋在明朝的作品來責備作清朝卿貳的錢謙益,當然不公道。不過,說他「進退失據,非復人類」,倒是定論。 牧齋對明朝失節,出賣祖國,出賣人民,「更一錢不值何須說!」在清朝呢,名列《貳臣傳》,而且還是乙編,比洪承疇之類更下一等。活著含羞,死後受辱,這是投機分子應有的結局。 二 榮進敗名 牧齋名謙益,字受之,晚年號蒙叟,亦自稱東澗老人,江蘇常熟人。生於明神宗萬曆十年,死於清聖祖康熙三年(1582-1664),年八十三歲。 牧齋一生的經歷,十七歲(明神宗萬曆二十六年,1598)進學,二十五歲中舉,二十九歲中探花,授翰林院編修,以父喪丁憂。三十九歲還朝。四十歲(熹宗天啟元年,1621)作浙江主考,升右春坊中允。四十一歲以浙闈關節案告病回籍。四十三歲以諭德充經筵日講官。四十四歲升詹事府少詹事,以東林黨案削籍家屆。四十七歲(思宗崇禎元年)補詹事府詹事,轉禮部右侍郎兼贛林侍讀學士,廷推枚卜,是候補宰相名單上的第二名,被溫體仁攻訐革職,四十八歲後開始閒居。五十六歲被邑人張漢儒告訐為土豪惡紳,被逮北上下獄。五十七歲獄解南歸。六十歲納妾柳如是。六十四歲明福王立於南京,改元弘光,謙益官禮部尚書兼宮保,清兵進軍江南,牧齋以文班首臣迎降,隨例北行。六十五歲作清朝的內秘書院學士兼禮部侍郎,充《明史》副總裁。六月告病南歸。六十七歲以黃毓祺案被逮到南京下獄。六十八歲獄解歸里。八十三歲死。 牧齋二十歲左右在東南一帶便有文名,和東林領袖顧憲成、允成兄弟交遊。點探花以後,葉向高是前輩,孫承宗、王圖是座主,高攀龍、左光斗、楊漣、周順昌、姚希孟、黃道周、文震孟、鹿善繼諸名流是僚友,瞿式耜是門生,程嘉燧、李流芳諸人是文酒之友,聲氣震動一世。到東林諸領袖先後被殺之後,「流俗相尊作黨魁」,儼然是鄉國重望了,張漢儒告訐案解後,「洛中之冠帶,汝南之車騎,蜀郡之好事,鄠杜之諸生,聞聲造門,希風枉駕,履舄交錯,舟船填咽,邑屋闃其無人,空山為之成市」。成為斯文宗主,一代大師,青年人的泰山北斗,社會上第一號的賢達。六十四歲作了兩朝領袖之後,聲名驟落,做官不得意,做人不像人,「人亦有言」,成天過被哂笑辱罵的日子,再也不談氣節骨格,縮在文人的圈子裡,寫墓銘、壽序弄錢,覥覥覥覥一直到死。 這個人的一生,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最確當,「榮進敗名」,一句話,不顧國家民族的利益,光想作大官,利祿薰心,壞了名節,毀了自己。 天巧星浪子錢謙益 牧齋前半生是東林中佼佼的人物,反東林的閹黨阮大鋮造《點將錄》,獻給魏忠賢,黑名單上的重要人物有天罡星托塔天王李三才、及時雨葉向高、天巧星浪子錢謙益、聖手書生文震孟、霹靂火惠世揚、鼓上蚤汪文言、大刀楊漣、智多星繆昌期等三十六人。地煞星神機軍師顧大章、青面獸左光斗、金眼彪魏大中、旱地忽律游士任等共七十二人。崔呈秀開的另一黑名單《天鑒錄》上也赫然有錢謙益的名字(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天啟五年楊漣左光斗諸人被魏忠賢殺害,牧齋也牽連被削籍回里。官雖作不成,名氣反而更大,朝野都把他當作東林黨魁,他也以此自許,如《初學集》卷六《十一月初六日召對文華殿旋奉嚴旨革職待罪感恩述事》二十首之一: 破帽青衫又一回,當筵舞袖任他猜,平生自分為人役,流俗相尊作黨魁。 如《有學集》卷一六《范勛卿文集序》: 余庚戌通籍,出吾師耀州王文肅公(名圖,閹黨盧承欽所作《點將錄》,和高攀龍並列的東林副帥,此外曹於汴、湯兆京、史記事、魏大中等謂之先鋒,丁元薦、沈正宗、李朴等謂之敢死軍人,孫丕揚、鄒元標謂之土木魔神)之門……余則繼耀州之後,目為黨魁,飲章錄牒,逾冬逮系,受鉤黨之禍。……入甘陵之部,刊元祐之碑,除名削跡,終老而不相貸貰。 可是他一生的行徑,卻是道地的「浪子」,閹黨雖然比他更滅絕人性,寡廉鮮恥,給他的這個綽號倒還中肯,恰如其人的品格身份。 浙闈關節 牧齋雖是東林黨人,可是還沒有進身就和宦官勾搭。萬曆三十八年殿試後自以為文名滿天下,兼之又有內線,狀元是拿穩了。發榜的前一晚,已經得到宮中小太監的密報,說是狀元已成定局,司禮監太監和其他宮廷權要都派人送帖子來道喜,京中親朋故舊絡繹戶外,牧齋喜極樂極。不料到天亮榜發,牧齋竟是第三名探花,狀元是歸安人韓敬,這一跟斗摔得真慘,兩人從此結下仇。原來韓敬也有內線,早攀上宮中最有勢力的大太監,發榜時拿韓敬換了牧齋。牧齋還以為他的老闆只此一家,以致上了一回大當(《虞陽說苑》本《牧齋遺事》)。 韓敬作了官,牧齋不服氣,使一點手段,在三年京察時,把韓敬革職。 韓敬是浙江人,是反對東林的浙黨黨人。丟官後恨極,也處心積慮圖謀報復。黨爭和私人怨恨從此糾纏不清。 嘉宗天啟元年(1621)牧齋奉命作浙江主考官。韓敬和秀水沈德符計議,冒用牧齋的名義,出賣關節,很多人都上了當。名士錢千秋也被說動了,用兩千兩銀子買「一朝平步上青天」的暗號,在每篇文章的結尾嵌入一字。榜發千秋果然考取了。韓敬、沈德符使的人分贓不均,把賣關節的事情嚷開了,韓敬也派人上北京大宣傳一氣,又聯絡禮科給事中顧其仁磨勘原卷,找出證據,具疏彈劾。事情鬧大,剛好錢千秋已到北京淮備會試,牧齋一問果然有真憑實據,急得無法,只好自己上疏檢舉。經刑部審訊的結果,假冒名義出賣關節的兩人枷號發煙瘴充軍,錢千秋革去舉人充軍,牧齋和房官確不知情,以失察罰俸三月,奉旨依擬。這個科場大案,因為牧齋腳力大,就此結束。(文秉《烈皇小識》卷二,《虞陽說苑》本《閣訟記略》,馮舒《虞山妖亂志》卷中) 枚卜之爭 明代後期大學士(宰輔)的任用,由吏部尚書領銜,會合廷臣公推,開一張名單,由皇帝點用,叫作枚卜。 崇禎元年十一月,大學士劉鴻訓罷,思宗詔廷臣舉行會推枚卜大典。 牧齋是庚戌進士,在東林有重名,會推列名是沒有問題的。唯一的勁敵是同官宜興周延儒,延儒是萬曆四十一年的會元狀元,名輩雖然較後,可是不久前曾和思宗談過話,很投機,如也在會推單上列名,周的被點可能要比錢大。烏程溫體仁官禮部尚書,雖然是萬曆二十六年進士,但是名低望輕,根本挨不上,倒不必顧慮。 周延儒事先布置,勾結外戚鄭養性和東廠唐之徵,勢在必得。 牧齋方面,有門生戶科給事中瞿式耜、吏科都給事中章允儒在奔走,瞿式耜尤其出力,聯絡好廷臣,會推單上十一名,第一名成基命,第二名錢謙益,釜底抽薪,周延儒連提名的資格都被取消了,根本說不上圈定。 明思宗性格多疑,正在奇怪怎麼會不列周延儒的時候,周延儒的反攻也正在展開,使人散布流言,街巷紛紛傳說,這次會推全由錢謙益的黨羽操縱,思宗也聽見了。溫體仁摸清楚情勢,上《蓋世神奸疏》,彈劾謙益浙闈舊案,說他是蓋世神奸,不宜濫入枚卜。思宗召集雙方在文華殿面訊,溫體仁是有準備的,盛氣質詢,說話流利,牧齋正在打點作宰相的興頭上,斜刺里挨這一棍,摸不清情況,說不出話,官司便輸定了。第二天有旨:「錢謙益關節有據,受賄是實。今又濫入枚卜之列,有黨可知。祖法凜在,膚不能私,著革了職,九卿科道從公依律會議具奏,不得徇私黨比,以自取罪責。」後來錢千秋案雖然由原審人員一致堅持原來的判決,牧齋止於失察,不再深問。可是大學士是被搞掉,不但作不了大學士,連原官也丟了,革職回籍聽勘。 崇禎二年十二月周延儒入閣,三年六月溫體仁入閣。兩個死對頭接連當權,牧齋一直閒了十六年,再也不得登朝,只好在鄉間作「社會賢達」,干土豪劣紳武斷鄉曲的勾當。這一次牧齋吃虧的原因:一內線未走好,二被溫體仁一口咬定是結黨把持,作皇帝的最怕最恨臣下結黨,而牧齋恰是結黨有據,硬擠周延儒。又吃虧在錢千秋的案子確是有關節。一跤摔倒,再也起不來了。(《明史》卷三〇八《周延儒傳》《溫體仁傳》,卷二八〇《瞿式耜傳》;《烈皇小識》卷二;《閣訟記略》;《虞山妖亂志》中) 貪惡獸宦 明代鄉紳作惡於民間,是人民最感痛苦的一害。 崇禎十年(1637)常熟人張漢儒到北京告御狀,告鄉紳錢謙益、瞿式耜:「不畏明論,不懼清議,吸人膏血,啖國正供,把持朝政,濁亂官評,生殺之權不操之朝廷而操之兩奸,賦稅之柄不操之朝廷而操之兩奸,致令蹙額窮困之民欲控之府縣,而府縣之賢否,兩奸且操之,何也?撫按皆其門生故舊也。欲控之司道,而司道之黜陟,兩奸且操之,何也?滿朝皆其私黨羽翼也。以至被害者無門控訴,銜冤者無地伸冤。」又告發他們:「倚恃東林,把持黨局,喜怒操人才進退之權,賄賂控江南生死之柄,倫常掃地,虐焰熏天。」開列罪款,一共是五十八款,如侵占地方錢糧,勒索地方大戶,強占官地營造市房,霸占湖利強要漁船網戶納常例,私和人命,逼奸良人妻女,出賣生員,霸占鹽利,通番走私,占奪故家寶玩財貨,毒殺和毆殺平民,占奪田宅等等,計贓三四百萬。例如: 一、惡錢謙益、瞿式耜每遇撫按、提學、司道、知府、推官、知縣要緊衙門結交,必先托心腹,推用其門生故舊,宣言考選可以力包,以致關說事情,動以千萬,靈應如神,詐有不遂者無不立致之死,小民之冤無處申訴,富家之禍無地可容。 一、惡錢謙益、瞿式耜見本縣有東西兩湖華盪華匯(《文藝雜誌》本作昆城湖、華盪灘),關係民間水利,霸截立樁,上書「禮部右堂錢府」、「戶科瞿衙」字樣,漁船網戶俱納常例,佃田小民投獻常規,每歲詐銀七百餘兩,二十年來計共詐銀一萬四千餘兩,地方切齒,通縣公憤。 一,惡錢謙益自賣舉人錢千秋之後,手段愈辣,凡文宗處說進學者,每名必要銀五百兩,幫廩者每名銀三百兩,科舉遺才者要銀二百兩,自家誇口三黨之前曰,我的分上,如蘇州閶門貝家的藥,貨真物精,比別人的明明貴些,只落得發去必有應驗。 一、惡錢謙益乘媚閹黨崔呈秀心愛顧大章家羊脂白玉漢杯,著名一棒雪,價值千金,謙益謀取到手,又造金壺二把,一齊饋送,求免追贓提問,通邑誹笑證。 一、惡錢謙益見刑部郎中趙元度兩世科甲,好積古書文畫,價值二萬餘金,後乘身故,罄搶四十八櫥古書歸家。 這個告發人張漢儒,牧齋自撰的《丁丑獄志》稱為奸人,《明史》上也稱為常熟奸民。在封建時代,以平民告發大官,其「奸」可知。不過根據馮舒的《海虞妖亂志》,所記牧齋的穢史確有幾件是可以和「奸」民的控詞互證的。馮舒是牧齋同縣人,被這場官司捲入,鬧得幾乎不可開交,而且是牧齋這方面的人,牧齋和瞿式耜還為他分辯過。他的話應該有史料價值。他說: 錢尚書令(殺人犯)翁源德出三千金造塔(贖罪),源德事既敗,塔亦終不就。已而錢尚書必欲成之。凡邑中有公事擬罪者,必罰其貲助塔事,黠士敝民請乞不饜,亦具辭請修塔,不肖縉紳有所攘奪者,公以塔為名,而私實自利。即壽考令終著,亦或借端興詞,以造塔為詐局,邑中謂塔為大屍親,頗稱怨苦。錢尚書亦因是藉藉不理人口,謗亦由是起。 他詳細記出牧齋曾由族人錢斗之手,敲詐族人錢裔肅: 裔肅諸弟又以憲副(錢岱)故妓人納之尚書,裔肅不得己,亦獻焉。凡什器之貴重者,錢斗輩指名索取,以為尚書歡。 張漢儒告發於下,大學士溫體仁主持於上,地方大官如巡撫張國維是牧齋的門生,巡按御史路振飛是後輩,也掩飾不了,牧齋和瞿式耜被逮到京拘訊。 官司又眼見得要輸了,牧齋自辯二疏,只辨得錢千秋一案,其他各款只咬定是溫體仁主使,說他和張漢儒一鼻孔出氣。背地裡乞援於司禮監太監曹化淳,因為牧齋往年曾替曹化淳的上司司禮太監王安作過碑文,這門路就走通了。又用賄賂使撫寧侯朱國弼參奏溫體仁欺君誤國,內外夾攻,轉退為進,要翻轉這案子。 這時候錦衣衛指揮使是溫體仁的人,照理溫體仁這著棋是贏定了。不料他走錯了一步,在思宗前告發錢謙益和曹化淳的勾結情形,得罪了曹化淳,情勢立刻倒過來了,錦衣衛指揮使換了牧齋的朋友,東廠專找溫體仁的錯,張漢儒枷死,溫體仁也接著罷相。第二年秋天牧齋和瞿式耜才出獄。 張漢儒控訴鄉紳作惡,一到北京變了質,溫體仁用作報復政敵的手段。溫體仁得罪了曹化淳,官司又變了質,鄉紳作惡的事一字不提,告發人成為「奸」民被處死。牧齋靠內監的庇佑,不但官司沒有事,連劣紳惡紳的身份也連帶去掉了。(《明史》卷二八〇《瞿式耜傳》;馮舒《虞山妖亂志》;《虞陽說苑》本《張漢儒疏稿》;《文藝雜誌》本《常熟縣民張漢儒控錢謙益瞿式耜呈詞》;《初學集》卷二五《丁丑獄志》,卷八七《微臣束身就系輔臣蜚語橫加謹平心剖質仰祈聖明洞鑒疏》) 三 艱危苟免 崇禎十七年三月明思宗自殺的消息傳到南方,南京的文武臣僚亂成一團。吵的不是如何出兵,如何復仇,而是如何找一個皇帝,重建封建統治政權。 當時避難到南京附近的有兩個親王,一是潞王,一是福王。論族屬親疏行輩福王當立,論人品潞王有潞佛子的名氣,好說話,容易駕馭。可是福王有問題,萬曆年間為了老福王鬧的妖書、梃擊、移宮三案,東林是反對老福王的,福王如立,很可能追怨三案,又引起新的黨爭,不得安穩。立潞王,不但政治上不會出岔子,還可立大功。牧齋先和潞王接了頭,首倡立潞王之議,南京大臣兵部侍郎呂大器、右都御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都贊成,雷祚、周鑣也為璐王大做宣傳。這些人有的是東林,有的是准東林,一句話,東林系的士大夫全支持潞王作皇帝。 反東林的閹黨著了慌,尤其是阮大鋮,出盡全力,和實力派廬鳳督師馬士英,操江誠意伯劉孔昭,總兵高傑、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結合,高級軍人全擁護福王,南京的議論還沒有決定,馬士英已經統軍擁福王到南京了。文官們沒辦法,只好向福王勸進,在南京建立了小朝廷,維護這一小部分人的利益。 潞王和福王皇帝地位的爭奪,也就是幕後人錢牧齋和阮大鋮的鬥爭。錢牧齋輸了,馬士英入閣,東林領袖史可法外出督師,阮大鋮起用,從兵部右侍郎進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巡閱江防,紅得發紫。 大鋮用事後,第一件事是起用閹黨,第二件事是對東林報復。他好容易熬了十幾年,受盡了「清流」的笑罵,今天才能出這口氣,造出十八羅漢五十三參的名目,要把東林一網打盡。雷縯祚、周鑣首先被殺,南京城中充滿了恐怖空氣,逃的逃,躲的躲,弄得人心惶惶。 牧齋一見福王登位,知道情形不妙,立刻轉舵,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上疏稱頌馬士英功德,士英樂了,援引牧齋作禮部尚書。一不作二不休,牧齋索性舉薦閹黨,還上疏替阮大鋮呼冤,大鋮由之起用。可是阮大鋮還是不肯解憾,黑名單上仍舊有牧齋名字。牧齋無法,只好再求馬士英保護,戰戰兢兢,倖免無事。(《明史》卷三〇八《馬士英傳》) 弘光元年五月,清軍進軍江南,牧齋率文班諸臣迎降。南京其他大員送清豫王的禮物動不動就值萬兩銀子,牧齋要表示自己的廉潔,送的禮最薄,這份禮單照抄如下: 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臣錢謙益百叩首謹啟上貢 計:開鎏金壺一具法琅銀壺一具蟠龍玉杯一進宋制玉杯一進天鹿犀杯一進夔龍犀杯一進葵花犀杯一進芙蓉犀杯一進法琅鼎杯一進文玉鼎杯一進法琅鶴杯一對銀鑲鶴杯一對宣德宮扇十柄真金川扇十柄弋陽金扇十柄戈奇金扇十柄百子宮扇十柄真金杭扇十柄真金蘇扇四十柄銀鑲象箸十雙 順治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臣錢謙益 據目見的人說,牧齋親自捧帖入府,叩首階下,向豫王陳說,豫王很高興,接待得不錯。(《說苑》本《牧齋遺事》) 不但第一個迎降,牧齋還派人到蘇州大貼告示說:「大兵東下,百萬生靈,盡為齏粉,招諭之舉,未知闔郡士民,以為是乎非乎?便乎不便乎?有智者能辨之矣。如果能盡忠殉節,不聽招諭,亦非我之所能強也。聊以一片苦心與士民共白之而已。」又寫信給常熟知縣曹元芳勸降:「主公蒙塵五日後,大兵始至,秋毫無犯,市不易肆。卻恐有舟師入越,則吳中未免先受其鋒。保境安民之舉,不可以不早也。犧牲玉帛待於境上,以待強者而庇民焉,古之人行之矣。幸門下早決之。想督台自有主持。亡國之臣,求死不得,邑中怨家必攘臂而魚肉之矣,恐亦非便計也,如何?」(《趙水部雜誌》)在主俘國破的時候,他不但為敵作倀,招降父母之邦,還念念不忘他家鄉那份產業,這封信活畫出賣國賊那副嘴臉。 所說「求死不得」是鬼話,他自己曾告訴人,當時寵妾柳如是勸他殉國,他遲疑不肯,柳如是發急,以身作則,奮身自沉,被侍兒抱住。他何曾求過死?連小老婆勸他死也不肯,怎麼會「不得」!(顧芩《河東君傳》,案顧雲美也是牧齋的友人,牧齋曾為撰《雲陽草堂記》,見《有學集》卷二六) 牧齋降清後,一意要為清朝立功,時潞王寄居杭州,牧齋又寄書誘降,騙說只要歸順,就可保住爵土。浙江巡撫張秉貞得信,要挾潞王出降,潞王合家被俘北上(《說苑》本《牧齋遺事》)。牧齋自以為大功既就,而且聲名滿天下,這次入閣該不成問題了,興沖沖揚鞭北上,左等右等,等到順治三年正月,才發表作禮部侍郎管秘書院事,充修《明史》副總裁,不禁大失所望。苦苦挨了半年,又被劾奪職回籍閒住,榮進了一輩子,狀元巴不到,閣老爬不上,落得身敗名裂,「昔去幸寬沉白馬,今歸應悔賣盧龍」!(《說苑》和《痛史》本《牧齋遺事》) 牧齋到底悔了沒有呢?這頭不著巴那頭,清朝不要,再投明朝,《順治東華錄》記: 五年四月辛卯,鳳陽巡撫陳之龍奏:自金逆(聲桓)之叛,沿海一帶與舟山之寇,止隔一水。故密差中軍各將稽察奸細,擒到偽總督黃毓祺,搜獲銅鑄偽關防一顆,反詩一本,供出江北富黨薛繼周等,江南王覺生、錢謙益、許念元等,見在密咨拿緝。得旨:黃毓祺著正法,其……錢謙益等馬國柱嚴飭該管官訪拿。 據《貳臣傳·乙編》牧齋這次吃官司也是被人告密的,告密人叫盛名儒: 以錢謙益曾留黃毓祺宿其家,且許助資招兵。詔總督馬國柱逮訊。謙益至江寧,訴辯:「此前供職內院,邀沐恩榮,圖報不遑。況年已七十,奄奄余息,動履借人扶掖,豈有他念。」哀吁問官乞開脫。會首告謙益從逆之盛名儒逃匿不赴質,毓祺病死獄中。乃以毓祺與謙益素不相識定讞。馬國柱因疏言:「謙益以內院大臣歸老山林,子侄三人新列科目,榮幸已極,必不喪心負恩。」於是得釋歸。 這次獄事,一直到順治六年春才告結束。同年七月十五日,同縣瞿式耜的家人派家童到桂林去看永曆帝的桂林留守牧齋的門生瞿式耜。牧齋腳踏兩頭船,帶一封密信給他,九月十六日到達,這封密信被節引在式耜的《報中興機會事疏》中(《瞿忠宣公集》卷五),牧齋指陳當前軍事形勢,列出全著要著急著。還報告清軍將領動態,和可能反正的武裝部隊。式耜的案語說: 臣同邑舊禮臣錢謙益寄臣手書一通,累數百言,絕不道及寒溫家常字句,唯有忠驅義感,溢於楮墨之間。蓋謙益身在虜中,未嘗須臾不念本朝,而規畫形勢,了如指掌,綽有成算。 有了這件文字,加上瞿留守的證明,萬一明朝恢復天下,看在地下工作的份上,大學士的座位,這一回總該坐得上去了吧? 一年後,清軍攻下桂林,瞿式耜不屈,慷慨赴義。清人修《明史》,大傳的最後一位,便是牧齋早年的門生瞿式耜。這師生二人,在民族興亡,國家存滅的嚴重關頭,一個經不住考驗,作了兩朝領袖,名教罪人。一個通過考驗,成了明朝的孤臣孽子,忠臣烈士。牧齋地下有知,怕也沒面目見到這位高足吧! (原發表於《中國建設》第六卷第五期,一九四八年八月) [1]於虛乙主和於虛出為同一名之異譯,即阿哈出。據1462年滿住上朝鮮書契「永樂二十年太宗皇帝諭父於虛乙主曰」語,似於虛乙主為滿住之父,然阿哈出子釋家奴,於虛出子亦名時家奴,釋家奴即時家奴,阿哈出當即為於虛出,則書契所言當為祖父之略詞,或為譯文之誤也。據《實錄》滿住原住奉吉古城,於虛出則住鳳州。考鳳州為元開元路。開元在元魏稱勿吉,吉,即奉吉之轉音。《世宗實錄》二十一年九月節日使李思儉《聞見事目》記明廷斥滿住等有「今爾等又要般回鳳州牧豬地面居住」之語,則鳳州亦即勿吉,即奉吉古城,亦即元開元路。原為阿哈出釋家奴父子所住地,至滿住始被逼徙地也。至於虛出時家奴二名上冠以金之稱號,則建州自稱為金之遺民,冠以金者表其為金後裔或即以金為姓,用於部落中以明其出於貴族,其對明廷則固仍用賜姓也。《實錄》記阿哈出事與李滿住恰相銜接,無一事及於釋家奴,似是釋家奴早死,滿住即相繼祖領部,或釋家奴無能,部人不附而以其子統部也。 [2]弓之加茂,事跡但一見,達罕則《實錄》記其事跡極多。弓之加茂於1469年左右襲職,正在明成化三年役後。達罕則至1482年始見於《實錄》,同為李豆里子,李滿住孫,名字無相同處,當未必是同一人。且弓之加茂曾遣使朝鮮修好,1483年達罕子入朝,朝鮮人謂「乃翁都督未嘗通款」,則弓之加茂與達罕為兄弟相承甚明。 [3]這一篇《神道碑銘》是王家請李鴻章寫的,李鴻章又請方宗誠代筆。所以文中述說用李鴻章的口氣。除收入《柏堂集》外,此文又見繆荃孫編《續碑傳集》卷一一。 [4]《清史稿》卷二〇:「咸豐三年五月戊申始制銀鈔。」按銀鈔即官票,亦即銀票。 [5]按據羅爾綱先生所藏寶鈔,旁八字為「天下通行,均平出入」。《清史稿》所記誤。 [6]《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一五〇一)兵部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 [7]《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一五〇一)兵部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 [8]按《明史·職官志》五:「計天下內外衛,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 [9]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 [10]《明史》卷六八《輿服志》四:「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鎮朔平蠻諸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葉篆文。洪武中嘗用上公佩將軍印,後以公侯伯及都眘充總兵官,名曰掛印將軍。有事征伐,則命總兵佩印以往,旋師則上所佩印於朝。」卷七六《職官志》五:「其總兵掛印稱將軍者,雲南曰征南將軍,大同曰征西前將軍,湖廣曰平蠻將軍,兩廣曰征蠻將軍,遼東曰征虜前將軍,宣府曰鎮朔將軍,甘肅曰平羌將軍,寧夏曰征西將軍,交阯曰副將軍,延綏曰鎮西將軍(諸印洪熙元年制頒)。其在薊鎮、貴州、湖廣、四川及儧運淮安者,不得稱將軍桂印。」 [11]《明史》卷一四五《張玉傳》:「洪熙初,帝嘗謂英國公輔:『有兄弟可加恩者乎?』輔頓首言:『輗、軏蒙上恩,借近侍,然皆奢侈,獨從兄侍郎信賢可使也。』帝召見信曰:『是英國公兄耶?』趣武冠冠之,改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時去開國未遠,武階重故也。」 [12]敖英《東谷贅言》下:「我國初都督府軍數,太僕寺馬數,有禁不許人知。」 [13]陳衍《槎上老舌》:「祖制五府軍外人不得預聞,唯掌印都督司其籍。前兵部尚書鄺埜向恭順侯吳某索名冊稽考,吳按例上聞,鄺惶懼疏謝。」《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先是,京師立神機營,南京亦增設,與大小二教場同練軍士,常操不息,風雨方免。有逃籍者,憲宗命南給事御史時至二場點閱。成國公朱儀及太監安寧不便,詭言軍機密務,御史詰問名數非宜。帝為罪御史,仍令守備參贊官閱視,著為令。」 [14]《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暘《請實軍伍疏》,「天下衛所官軍原額二百七十餘萬。」 [15]《大明會典》卷一二九至一三〇各鎮分例。 [16]《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癸酉,詔兵部凡以罪謫充軍者,名為恩軍。」 [17]陸容《菽園雜記》八:「本朝軍伍皆謫發罪人充之,使子孫世世執役,謂之長生軍。」 [18]黃佐《雙槐歲鈔》四:「齊(泰)、黃(子澄)奸惡九族外親姻連亦皆編伍,有遍一縣連蔓盡而及他邦者,人最苦之。」 [19]《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1380)五月乙未,詔曰:軍民已有定籍。敢有以民為軍,亂籍以擾吾民者禁止之。」 [20]宋濂《宋學士文集》補遺三《棣州高氏先瑩石表辭》:「北兵戍南土者,宗族給其衣費,謂之封樁錢。」這名稱到明代也仍沿用。 [21]《明史》卷二三《潘塤傳》:「故事每軍一,佐以余丁三。」 [22]《明史》卷二〇五《李遂傳》:「嘉靖三十九年(1560)江北河池營卒以千戶吳欽革其幫丁,驅而縛之竿。幫丁者操守卒給一丁資往來費也。」 [23]《明史》卷一七七《李秉傳》:「景泰二年(1451)上邊備六事,言:『軍以有妻者為有家,月餉一石,無妻者減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無妻,概以無家論,非義,當一體增給。』從之。」同書卷二〇五《李遂傳》,「舊制南軍有妻者月糧米一石,無者減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銀五錢。」 [24]《明史》卷一八五《吳世忠傳》:「弘治十一年(1498)言:國初設七十二衛,軍士不下百萬。」同書卷八九《兵志》一:「嘉靖二十九年(1550)吏部侍郎王邦瑞攝兵部,因言: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 [25]《明史》卷一八一《李東陽傳》,同書卷一九三《費宏傳》:「太倉無三年之積,而冗食日增,京營無十萬之兵,而赴工不己。」卷一九四《梁材傳》:「嘉靖六年(1527)時修建兩宮七陵,役京軍七萬,大役頻興,役外衛班軍四萬六千人,郭勛藉其不至者,責輸銀雇役,廩食視班軍。」 [26]《明史》卷一八〇《張寧傳》:「景泰七年言:京衛帶俸武職,一衛至二千餘人,通計三萬餘員,歲需銀四十八萬,米三十六萬,他折俸物動經百萬。耗損國儲,莫甚於此。而其間多老弱不嫻騎射之人。」 [27]《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天啟二年(1622)疏言:國初,文職五千四百有奇,武職二萬八千有奇。神祖時,文增至一萬六千餘,武增至八萬二千餘。今不知又增幾倍?」 [28]《明成祖實錄》卷六八:「永樂五年(1407)六月辛卯,御史蔣彥祿言:國家養軍士以備攻戰,暇則教之,急則用之。今各衛所官夤緣為奸,私家役使,倍蓰常數。假借名義以避正差,賄賂潛行,互相蔽隱。」 [29]《明史》卷一七七《年富傳》:「英國公張懋及鄭宏各置莊田於邊境,歲役軍耕種。」 [30]王鏊《王文恪公文集》卷一九《上邊議八事》:「今沿邊之民,終年守障,辛苦萬狀。而上之人又百方誅求,雖有屯田而子粒不得入其口,雖有月糧而升斗不得入其家,雖有賞賜而或不得給,雖有首級而不得為己功。」《明史》卷一八二《劉大夏傳》:「弘治十七年召見大夏於便殿……問軍,對曰:窮與民等。帝曰:居有月糧,出有行糧,何故窮?對曰:其帥侵克過半,安得不窮!」《明英宗實錄》卷一二六:「正統二年十月辛亥,直隸巡按御史李奎奏:沿海諸衛所官旗,多克減軍糧入己,以致軍士艱難,或相聚為盜賊,或興販私監。」 [31]《明史》卷一六四《曹凱傳》:「景泰中擢浙江右參政。時諸衛武職役軍辦納月錢,至四千五百餘人。」同書卷一八〇《汪奎傳》:「成化二十一年言:內外坐營監槍內官增置過多,皆私役軍士,辦月錢,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將亦多私役健丁,行伍唯存老弱。」甚至余軍亦被私役,《明英宗實錄》卷一八六:「正統十四年十二月壬申,兵科給事中劉斌奏:近數十年典兵官員既私役正軍,又私役余丁,甚至計取月錢,糧不全支。是致軍士救饑寒之不暇,尚何操習訓練之務哉!」 [32]《明英宗實錄》卷四六:「正統三年九月丙戌,行在兵部奏:天下都司衛所發冊坐勾逃故軍士一百二十萬有奇。今所清出,十無二、三。未幾又有逃故,難以遽皆停止。」 [33]《籌海圖編》卷一一《實軍伍》,兵部尚書張時徹云:「(衛軍)無妻者輒罷革。」《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軍士應起解者皆僉妻。」 [34]《大明會典》卷一五五《兵部三八·軍政二·冊單》:「凡大造之年,除軍黃總冊照舊攢造外,又造兜底一冊,細開各軍名貫,充調來歷,接補戶丁,務將歷年軍冊底查對明白,毋得脫漏差錯。又別造類姓一冊,不拘都圖衛所,但系同姓者摘出類編。又別造類衛一冊,以各衛隸各省,以各都隸各衛,務在編類詳明,不許混亂。其節年問發永遠新軍亦要附入各冊,前葉先查概縣軍戶總數以遞合圖,以圖合都,以都合縣。不許戶存戶絕,有無勾單,務尋節年故牘,補足前數。每於造冊之年,另造一次,有增無減,有收無除。每縣每冊各造一樣四本,三本存各聞府、州、縣,一本送兵部備照。冊高、闊各止一尺二寸,不許寬大,以致吏書作弊。」按軍黃《明史》及《明史稿·兵志》均作軍貫,今從《會典》。 [35]《明史》卷九二《兵志》清理軍伍。同書卷一三八《陳修傳》:「翟善遷吏部尚書,帝欲除其家戍籍,善曰:『戍卒宜增,豈可以臣破例。』帝益以為賢。」 [36]《明史》卷一四二《陳彥回傳》:「彥回,甫田人。父立誠為歸安丞,被誣論死,彥回謫戍雲南,家人從者多道死,唯彥回與祖母郭在。會赦又弗原,監送者憐而縱之,貧不能歸,依鄉人知縣黃積良。……彥回後擢徽州知府。……當彥回之戍雲南也,其弟彥囦亦戍遼東。至是詔除彥回籍。」按以罪謫戍者,如罪不至全家,經請求得由子弟代役,《明史》卷一四三《高巍傳》:「由太學生試前軍都督府左斷事,……尋以決事不稱旨當罪,減死戍貴州關索嶺。特許弟侄代役,曰旌孝子也。」《周縉傳》:「遣戍興州,有司遂捕縉械送戍所。居數歲,子代還。」 [37]《明史》卷二八一《趙豫傳》,同上《張宗璉傳》:「朝遣李立理江南軍籍,檄宗璉自隨。立受黠軍詞,多逮平民實伍。」吳寬《匏翁家藏集》卷三三《崔巡撫辯誣記》:「宜德初所謂軍政條例始行於天下。御史李立往理蘇、常等府。立既刻薄,濟以蘇倅張徽之凶暴,專欲括民為軍。民有與辯者,徽輒怒曰:『汝欲為鬼耶?抑為軍耶?』一時被誣與死杖下者,多不可勝數,蘇人恨入骨髄。然畏其威,莫敢與抗也。」 [38]顧起元《客座贅語》卷二《勾軍可罷》:「南都各衛軍在衛者,余嘗於送表日見之。尪羸飢疲,色可憐,與老稚不勝衣甲者居大半。平居以壯儀衛、備國容猶不足,脫有事而責其效一臂力,何可得哉!其原繇尺籍,皆系祖軍,死則其子孫或其族人充之,非盲瞽廢疾,未有不編於伍者。又戶絕必清勾,勾軍多不樂輕去其鄉,中道輒逃匿,比至又往往不習水土,而病且死。以故勾軍無虛歲而什伍日虧。且勾軍之害最大,一戶而株累數十戶不止。比勾者至衛所,官衛又以需索困苦之,故不病且死,亦多以苦需索而竄。」 [39]《劉忠宣公集》卷一《乞休疏》中語。 [40]《明史》卷一六五《丁瑄傳》:「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英、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處州知府張佑擊賊眾,擒斬千餘人。」 [41]《明史》卷一六五《葉禎傳》、卷一七七《葉盛傳》:「天順二年巡撫兩廣,時兩廣盜賊蜂起,所至破城殺將,諸將怯不敢戰,殺平民冒功,民相率從賊。」 [42]狼兵和土兵是湖南廣西一帶土司的軍隊,參看《明史》卷三一〇《土司傳》和毛奇齡《蠻司合志》。 [43]《明史》卷一八七《洪鐘傳》:「正德五年,保寧賊起。官兵不敢擊,潛躡賊後,馘良民為功,土兵虐民尤甚,時有謠曰:賊如梳,軍如篦,土兵如鬀。」 [44]《明史》卷一八七《陳金傳》:「正德六年,江西盜起,金以所屬郡兵不足用,奏調廣西狼土兵,累破劇賊,然所用目兵,貪殘嗜殺,剽掠甚於賊,有巨族數百口闔門罹害者。所獲婦女率指為賊屬,載數十艘去。民間謠曰,土賊尤可,土兵殺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為禁。」 [45]蒙古降人和內地的土著蒙古人。 [46]顧炎武《亭林文集》卷六《兵制論》:「正德末始令郡縣選民壯。弘治中制里僉二名若四五名。有調發官給行糧。正德中計丁糧編機兵銀,人歲食至七兩有奇,悉賦之民。此之謂機(兵)快(手)民壯,而兵一增,制一變。又久備益弛,盜發雍豫,蔓延數省,民兵不足用,募新兵,倍其糈,以為長征之軍,而兵再增,制再變。屯衛者曰:『我烏知兵,轉漕耳。守御非吾任也。』故有機壯而屯衛為無用之人。民壯曰:『我烏知兵,給役耳。調發非吾任也。』故有新募而民壯為無用之人。」 [47]《明史》卷一五七《楊鼎傳》:「也先將寇京師,詔行監察御史事募兵兗州。」同書卷一六〇《石瑋傳》:「景帝即位,出募天下義勇。」卷一七五《白圭傳》:「陷土木脫還,景帝命往澤州募兵。」按同書卷一六四《左鼎傳》:「初京師戒嚴,募四方民壯分營訓練,歲久多逃,或赴操不如期。建議編之尺籍。(練)綱等言:『召募之初,激以忠義,許事定罷遣。今展轉輪操,已孤所望。況其逃亡,實迫寒餒,豈可遽著軍籍!邊方多故,倘更召募,誰復應之?』詔即除前令。」此為景泰四年事,距召募入伍時已五年。似乎這次所募的大部分是各地民壯,雖未著錄於中央軍籍,卻已入伍四五年,編營訓練,其性質和後來的兵相同了。至於《楊鼎傳》和《白圭傳》所記的募兵,當即為和軍對稱並行的兵,並非地方的民壯。又募兵須由中央,地方長官不得擅募。《明史》卷一六四記都督李信以擅募被劾可證:「景泰中曹凱擢浙江右參政。鎮守都督李信擅募民為軍,糜餉萬餘石,凱劾奏之。信雖獲宥,諸助信募軍者皆獲罪。」傳中軍當作兵。 [48]《明史》卷二〇五《李遂傳》:「振武營者(南京),兵部尚書張鏊募健兒以御倭,素驕悍(以給餉逾期譁變)。遂奏調振武軍護陵寢,一日散千人。」 [49]《明史》卷一九九《鄭曉傳》:「募鹽徒驍悍者為兵。」 [50]《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朱先募海濱鹽徒自為一軍。」 [51]《明史》卷二一二《俞大猷傳》:「嘉靖四十二年,惠州府參將謝敕與伍端溫七戰失利,以俞家軍至恐之。」 [52]《明史》卷二〇四《翟鵬傳》:「嘉靖二十一年,起鵬宣大總督。……修邊牆……得地萬四千九百餘頃,募軍千五百人,人給五十畝,省倉儲無算。」 [53]《明史》卷二五一《蔣德璟傳》:「文皇帝設京衛七十二,計軍四十萬。畿內八府,軍二十八萬,又有中都,大寧、山東、河南入衛班軍十六萬,春秋入京操演。深得居重馭輕之勢。且自來征討,皆用衛所官軍,嘉靖末始募兵,遂置軍不用,至加派日增,軍民兩困。」 [54]《明史》卷二三七《馮應京傳》:「會遼陽陷,時議募兵,棟如自請行。遂齎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所募兵畏出關,多逃亡。」 [55]《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傳》:「劉國縉主募遼人為兵,所募萬七千人,逃亡過半。」並參閱《熊襄愍公集》卷四《新兵全伍脫逃疏》。 [56]《明史》卷二六四《李夢辰傳》:「崇禎六年冬……累遷本科給事中。復言:『將驕軍悍,鄧玘、張外嘉之兵弒主而叛,曹文詔、艾萬年之兵望賊而奔,尤世威、徐來朝之兵離汎而遁。今者張全昌、趙光遠之兵且倒戈為亂矣。滎澤劫庫殺人,偃師列營對壘,且全昌等會剿豫賊,隨處逗留,及中途兵變,全昌竟東行,光遠始西向。驕抗如此,安可不重治。』帝頗采其言。」 [57]《明史》卷一五七《柴車傳》:「宣德六年,山西巡按御史張勖言:大同屯田多為豪右占據,命車往按得田幾二千頃,還之軍。」卷一七六《商輅傳》:「塞上腴田率為勢豪侵據,輅請核還之軍。」卷一五五《蔣貴傳》:「成化十年,蔣琬上言:大同、宣府諸塞腴田,無慮數十萬,悉為豪右所占。」卷一八六《張泰傳》:「弘治五年泰言:甘州膏腴地,悉為中官武臣所據,仍責軍稅。城北草湖,資戍卒牧馬,今亦被占。」卷二六二《孫傳庭傳》:「崇禎九年……西安四衛舊有屯田二萬四千餘頃,其後田歸豪右,軍盡虛籍。」 [58]侯朝宗《壯悔堂文集》卷四《代司徒公屯田奏議》:「(諸閫帥蔭職以)肥區歸己,而以其瘠磽者移之軍士,久則竄易厥籍,而糧彌不均。於是不得不寄甲於勢要,而欺隱遂多。欺隱多,於是不得不攤稅於佃軍,而包賠愈苦。流病相仍,非朝伊夕。人鮮樂耕,野多曠土,職此之繇。」 [59]《明史》卷二〇八《黎貫傳》,「嘉靖二年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 [60]《明史》卷二〇二《孫應奎傳》:「俺答犯京師後,羽書旁午徵兵餉。應奎乃建議加派,自北方諸府暨廣西、貴州外,其他量地貧富,驟增銀一百十五萬有奇,而蘇州一府乃八萬五千。」 [61]《明史》卷二二四《宋纁傳》:「萬曆十四年遷戶部尚書。言:邊儲大計,最重屯田、鹽策。近諸邊年例銀增至三百六十一萬,視弘治初八倍。」 [62]《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傳》:「萬曆十四年進士……累遷戶科都給事中,上籌劃邊餉議言:諸邊歲例,弘正間止四十三萬,至嘉靖則二百七十餘萬,而今則三百八十餘萬。」 [63]《明史》卷二二〇《王遴傳》:「故事戶部銀專供軍國,不給他用。帝大婚,暫取濟邊銀九萬兩為織造費。至是復欲行之,遴執爭。未幾詔取金四千兩為慈寧宮用,遴又力持。皆不納。」卷二二七《萬象春傳》:「皇女生,詔戶部、光祿寺各進銀十萬兩,象春力諫,不聽。」卷二二〇《趙世卿傳》:「福王將婚,進部帑二十七萬,帝猶以為少,……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數十萬。世卿引故事力爭,詔減三之一。世卿復言:陛下大婚止七萬,長公主下嫁止十二萬,乞陛下再裁損,一仿長公主例。帝不得已從之。」卷二四〇《朱國祚傳》:「萬曆二十六年詔旨採辦珠寶二千四百萬,而天下賦稅之額乃止四百萬。」卷二三五《王德完傳》:「今皇長子及諸王冊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萬,而袍服之費復二百七十餘萬。」卷二四一《張問達傳》:「帝方營三殿,采木楚中,計費二百二十萬有奇。」 [64]《明史》卷二三〇《汪若霖傳》:「萬曆三十六年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而外庫蕭然。諸邊軍餉積逋至百餘萬。」 [65]《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傳》:「萬曆二十八年起任工科,極陳國計匱乏,言:近歲寧夏用兵費百八十餘萬;朝鮮之役七百八十餘萬;播州之役二百餘萬。」按畢自嚴所記與此不同,《石隱園藏稿》卷六《清査九邊軍餉疏》:「征哱拜之費用過一百餘萬,兩次征倭之費用過五百九十五萬四千餘兩,征播之費用過一百二十二萬七千餘兩。」 [66]《明史》卷二七五《楊文弱集》卷一,萬曆四十七年九月,《請立兵冊清査遼餉確數稿》:「新兵原食一兩二錢,今遞加至一兩八錢,舊兵原食四錢,今遞加至一兩二錢。新兵遞加,往開元等一兩八錢,往鐵嶺等一兩六錢。舊兵遞加,其上等一兩二錢,中等者八錢。」天啟元年六月《三覆議山東、河北增兵用餉稿》:「定遼西新舊兵例分為五等,一等月給銀二雨,二等月給銀一兩八錢,三等月給銀一兩五錢,四等月給銀一兩二錢,五等月給銀八錢。」 [67]《明史》卷二五六《畢自嚴傳》:「兵部尚書梁廷棟請增天下田賦,自嚴不能止,於是舊增五百二十萬之外,更增百六十五萬有奇,天下益耗矣。」卷二五七《梁廷棟傳》:「畝加九厘之外,再增三厘,於是增賦百六十五萬有奇,海內益怨咨。」按卷二五二《楊嗣昌傳》:「神宗末增賦五百二十萬,崇禎初再增百四十萬。統名遼餉。」作百四十萬,誤。 [68]日人和田清君曾撰《關於明之國號》一文,刊《東洋學報》,滇中無從得此書,未能論列。 [69]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引俞本《皇明紀事錄》,《明史·太祖紀》系稱吳國公事於至正十六年。 [70]此承向覺明先生教。三階教日人矢吹慶輝著有《三階教之研究》。 [71]《北平圖書館刊》九卷六號王重民《金山國墜事零拾》,此亦承向覺明先生教。 [72]《明史》卷一二八《劉基傳》,高岱《鴻猷錄》二《宋事始末》:「諸將議於中書省設御座奉韓林兒,劉基從後踢上所坐胡床曰:『牧豎子耳!奉之何為?』密陳天命所在。上意悟。會陳友諒來入寇,遂議征討,不果奉。」何喬遠《名山藏·天因記》:「龍灣之捷(按陳友涼龍灣之敗,事在至正二十年閏五月,時宋帝在安豐),諸將欲奉小明王為帝,劉基怒不許,陳天命所在。然高帝用其年紀如初。」 [73]按《明史》卷一一一《七卿年表》太祖朝與郁新任戶部尚書同時之禮部尚書為李原名、任亨泰、門克新、鄭沂、陳迪、宋禮、李至剛等,無楊隆名。卷一五〇《郁新傳》:「新,臨淮人」,仕跡亦未嘗履閩。 [74]《經世大典序錄·賦典鈔法》《元史·食貨志·鈔法》《新元史·食貨志·鈔法》並同。疑均有誤,說詳後文《釋錠》。 [75]世祖以後歷朝所鑄錢,如世祖朝之大朝通寶錢,大朝通寶銀錢,至元通寶錢,至元通寶蒙古新字錢。成宗之元貞通寶錢、銀錢、折二錢、蒙古新字折二錢,大德通寶錢、折二錢、蒙古新宇當三錢。仁宗之皇慶元寶錢、銀錢、皇慶通寶錢、延祐元寶錢、延祐三年大昊天寺錢。英宗之至治元寶錢、至治通寶錢。泰定帝之泰定通寶錢、致和元寶錢。文宗之天曆元寶錢、至順元寶錢、至順通寶錢。順帝之元統元寶錢、至元通寶錢、至元戊寅香般錢、普慶寺寶等錢。後二者蓋以備布施佛寺之用,為菩薩供養錢,非民間通用之貨幣也。說詳日人奧平昌洪《東亞泉志》卷一一。 [76]《元史》卷五《世袓紀》。《元朝名臣事略》卷四《平章魯國文貞公神道碑》:「或請加包銀江南,公曰:『包銀出於河朔未平……至憲廟定製戶率賦銀四兩,中統唯聽如數入鈔,實輕其舊之半。』」 [77]參看沙海昂注、馮承鈞譯《馬可波羅行紀》第九十五章《大汗用樹皮所造之紙幣通行全國》 [78]詔文由姚燧草,見《元文類》卷九,其後至正行銅錢詔文語多襲此。 [79]葉子奇《草木子》卷三,權衡《庚申外史》:「至正十年,戶部尚書薛世南、武子春知脫脫有意於興作庶事,建言謂至元鈔法經久當變制,宜為中統交鈔法,交鈔貫文與銅錢子母相權並用。脫脫奏用其言,立寶泉提舉司,鑄至正通寶錢。」 [80]《元史》本《經世大典序錄》,《大典》成於至順二年(1331)。 [81]琉球生入南監,最後一次是嘉靖十七年,二十三年回去的(1538-1544)。《明史·選舉志》作「成化、正德時(1465-1521),琉球生猶有至者」,是錯的。 [82]《明史》卷一三九《錢唐傳》,卷五四《禮志》四,李之藻《領宮禮樂疏》卷二,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五辨錢尚書爭孟子事,北平圖書館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節文·劉三吾孟子節文題辭》:「《孟子》一書,中間詞氣之間抑揚太過者八十五條,其餘一百七十餘條,悉頒之中外校官,俾讀是書者知所本旨。自今八十五條之內,課士不以命題,科舉不以取士,壹以聖賢中正之學為本。」 [83]「非為」是明太祖的口頭和文字上常用術語,含有特別內容,和他常用的「異為」「他為」同義。 [84]此據《痛史》本。《虞陽說苑》本《牧齋遺事》首句作「入洛紛紜意太濃」,"黑頭已是」作「黑頭早已」,「用蔡邕」作「惜蔡邕」,末二句作「可憐折盡章台柳,日暮東風怨阿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