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詩集 · 附錄
杜牧卒年考
繆鉞
關於杜牧的年歲,新、舊《唐書》本傳都說他卒年五十,而未言卒於何年。《樊川文集》中作品有數篇自記年歲者,推其生年,當在唐德宗貞元十九年,而《樊川文集》卷十杜牧《自撰墓志銘》,乃得病將死前所作,亦云:「年五十。」所以錢大昕《疑年錄》謂杜牧年五十,生於德宗貞元十九年癸未(803),卒於宣宗大中六年壬申(852)。1940年,我作《杜牧之年譜》,發表於《浙江大學文學院集刊》第一、二兩集中,關於杜牧生卒年,就是用以上的說法。
後來浙江大學中文系同學徐扶明君抄錄岑仲勉先生《李德裕會昌伐叛編集證》(載中山大學《史學專刊》第二卷第一期)中的一段見示,其中考證杜牧卒年與舊說不同,認為《樊川文集》卷十七有《歸融贈左僕射制》,又有《崔璪除刑部尚書蘇滌除左丞崔璵除兵部侍郎等制》,而據《舊唐書·宣宗紀》,歸融之卒在大中七年(853)正月,崔璪諸人除官均在大中七年七月,因此推定杜牧之卒不得早於大中七年七月,如果卒於大中七年,則應當是五十一歲。1956年,我編寫《杜牧詩選》,在寫前言與《杜牧行年簡譜》時,關於杜牧卒年,即改從岑說。
近來我又加以研究,覺得岑先生的說法仍有問題。照一般情況,《舊唐書》諸帝紀中所載各官除授年月,都是根據《實錄》,應當是可信的;但是唐宣宗以後,無有《實錄》,五代時人修《舊唐書》,對於宣宗以後事跡,多方採獲,補苴而成,其中難免疏舛(參看趙翼《廿二史札記》卷十六《舊唐書源委》條及《唐實錄國史凡兩次散失》條),所以我們考訂杜牧卒年時,不能完全相信《舊唐書·宣宗紀》。
今舉一例,可以說明此問題。
杜牧《樊川文集》卷十八有《李訥除浙東觀察使兼御史大夫制》,而《舊唐書·宣宗紀》記李訥除浙東觀察使在大中十年(856)正月。如果完全相信《舊唐書·宣宗紀》,那麼,杜牧卒年不但不應早於大中七年七月,而且到大中十年正月他還仍然健在,能夠撰寫除官制書。但是這是否是事實呢?不是的,因為《舊唐書·宣宗紀》中的記載是錯誤的。吳廷燮《唐方鎮年表考證》引《紹興志》:唐浙東觀察使李訥,大中六年任;又引《嘉泰會稽志》:大中六年八月,李訥自華州刺史授浙東,九年九月貶潮州,而《通鑑》亦記大中九年七月浙東軍亂,逐李訥。因此推斷李訥除浙東觀察使應在大中六年八月,而《舊唐書·宣宗紀》所載「大中十年正月」,是錯誤的。按吳廷燮之說甚確,李訥除浙東觀察使應在大中六年八月,這時杜牧正作中書舍人,所以可以撰寫李訥除官制。
關於杜牧卒年,仍應根據新、舊《唐書》本傳及杜牧《自撰墓志銘》,定為大中六年(十一月之後),即852年,年五十歲。至於《舊唐書·宣宗紀》所載歸融之卒在大中七年正月,崔璪等三人除官在大中七年七月,蓋均有錯誤,似不能據此以懷疑杜牧的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