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律 · 督捕

陳元龍 《妒律》
凡夫入妾室,慮主母之嗔,因而逃入妻所,妻遂閉之不令出戶。擬坐以窩隱逃人律,杖一百,流徙尚陽堡。 判曰:桃源有路,本期接引漁郎。梅子多酸,未便相延洞口。效紅拂之宵征,非得已也。反文君之私奔,意何為乎?爾乃冥心已會,故托於李上蔡逐客之書。妙諦全窺,竟不學魯男子閉戶之美。汝既有意於窩逃,吾將按例而問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