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 · 譯 者 注 釋

1.費希特在《現時代的根本特點》里把人類歷史的邏輯進程劃分為五個先後必經的時期:1.無須進行強制,不必付出辛勞,人與人的關係只依靠合理本能加以安排的時期;2.合理本能已經變弱,只表現於少數出類拔萃的人身上,被他們變為一種對大家有強制作用的外在權威的時期;3.直接擺脫專斷的權威,間接擺脫合理本能和任何形態的理性的統治的時期,叫做惡貫滿盈的狀態;4.採取科學形態的理性逐漸傳遍於人類,理性及其規律在清晰的意識中得到把握的時期;5.通過完善的技藝,按照理性的規律,人類的一切關係得到調整和安排的時期。他在這個演講系列裡認為,當時的世界歷史處於第三個時期。過了三年以後,根據拿破崙不斷征服歐洲其他主要國家的現實,尤其是普魯士國家的慘敗,費希特認為,這個發展階段已經在德國完全結束。因此,他把考察德國如何進入第四個發展階段的《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稱為《現時代的根本特點》的續篇。 2.《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的排印方式是:講完一講就立即送審一講,獲准一講就立即排印一講。由於書刊檢查官扣壓第一講的講稿,費希特在開排第二講時不得不暫且假定第一講將占48個頁碼;但在後來第一講獲准付印時,他發現它占不了這麼多頁碼;於是,他不得不再從其他論著中摘錄一些段落,把現在出現的空當填補起來,而這些段落分別出自《論馬基雅維里》(載柯尼斯堡《維斯塔·科學與藝術之友雜誌》,第1卷,1807年6月)和《關於愛國主義與其對立面》(未發表的兩次談話錄,第一次談話脫稿於柏林1806年7月,第二次談話脫稿於柯尼斯堡1807年7月),都以爭取寫作自由和出版自由為目的。 3.這裡摘錄的兩段文字出自《維斯塔》第1卷,第80—81頁;見《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9卷,第274—275頁。 4.這裡摘錄的四段文字出自《維斯塔》第1卷,第29—35頁;見《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9卷,第232—234頁。 5.這裡摘錄的一段文字出自費希特給打算出版的《關於愛國主義與其對立面》所寫的前言,見《費希特全集》,第Ⅱ輯第9卷,第396頁。他在這裡加的順序號Ⅲ是多餘的,因為這部談話錄並不是《論馬基雅維里》的一個部分。 6.費希特在12月13日作過第一講以後,立即將講稿交柏林高等宗教監理會審查。該會成員諾爾特教授當日通讀了全文,在他認為有問題的地方畫了紅線,並摘抄出一些打算要求修改的段落。他在審查報告中說,「書商賴默爾先生——我可以認為這是得到舍費主席先生閣下的批准的——將費希特教授先生今天所作的以『緒論』為題的第一講送我審查。我本人參加了這一講的報告會,並再次不帶任何偏見地通讀了這一講。我坦率地承認,儘管作者先生是從一種哲學立場考察他的研究對象的,但他無論在涉及普魯士政府的地方,還是在暗指法國政府的地方,兩者都講得很明了、很醒目,使我當然不無理由地擔心,無條件地簽發印刷許可證,將會帶來令人不快的麻煩。我這麼承認以後,就可以不太擔心自己匆忙作出評論了。為了證明我的主張,我摘抄了一些用紅筆在邊上標出的段落,並且同時呈交出來,看是否可以要求作者先生現在還不必逐講付印,而是在演講結束以後,將全書呈交審查,這樣就可以更全面地評價全書的傾向,也可以從前後論斷的關聯中對一些論斷作出溫和的解釋。」(入柏林《普魯士國家秘密文化檔案》;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80—81頁。)該會另外三個成員也審查了第一講。弗·薩克和漢斯坦認為這一講是談政治的,不屬於應審的神學書籍的範圍。黑克爾表示同意諾爾特的意見。該會主席舍費據此決定給第一講拒發印刷許可證,並於12月16日將拒發的理由通知費希特。1808年2月14日第九講通過了審查,費希特認為全書的傾向已經講明,因而要求賴默爾再次送審第一講。舍費接受賴默爾的送審,讓諾爾特、黑克爾與弗·薩克重審第一講。諾爾特的意見是:或者敦促作者對所提到的段落加以修改,以緩和措辭,或者不發印刷許可證。黑克爾與弗·薩克仍堅持初審的意見。舍費於2月26日答覆費希特,說明不能簽發印刷許可證的理由。費希特寫信求助於普魯士王國大臣拜梅,這位大臣要他等到普魯士政府從柯尼斯堡返回柏林以後。(《費希特全集》,第Ⅲ輯第6卷,第233頁)在這種情況下,他對所提到的段落作了修改。諾爾特在3月31日的鑑定意見中說,「費希特教授先生的第一講現在已經有若干修改,它們表明作者的努力不會被誤解,因此,我認為現在可以給它簽發印刷許可證。」(《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34—135頁)舍費最後於4月1日在鑑定意見上籤了字。 7.費希特原來寫的和說的都不是「在某個地方」,而是在「普魯士國家」。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18頁與121頁以下;《費希特著作評論集》,第4卷,第283頁。 8.暗指拿破崙帝國對德意志民族的侵略。 9.當時的狀況是:十六個南部和西部德意志君主公開背叛帝國,在1806年7月12日接受拿破崙的指使,成立萊茵同盟;在拿破崙的壓力下,弗蘭茨二世皇帝於1806年8月6日宣布「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結束;耶拿大戰後,普魯士宮廷逃往柯尼斯堡,普魯士王國喪失了易北河以西的全部領土和原先在波蘭占有的地盤,普魯士軍隊被限定到四萬二千人,同時普魯士還必須按時向法國交付高額戰爭賠款。 10.例如,費希特在1807年7月29日寫給他的妻子的信里說:「我們這次未走上帝指明的道路;我曾相信,德意志民族必定會 保存下來;但是你瞧,它現在已經被遺忘了。」(《費希特全集》,第Ⅲ輯第6卷,第154頁。) 11.從這句話開始往下,諾爾特摘抄了三段打算要求修改的文字。摘抄的文字入柏林《普魯士國家秘密文化檔案》,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22頁。 12.在諾爾特摘抄的段落中,這裡的原文是語義明確的「國家」(der Staat),而不是語義含糊的「共同體」(das gemeine Wesen)。 13.諾爾特摘抄的第三段文字至此結束。 14.從這句話開始往下,諾爾特又摘抄了兩個段落,它們同樣入柏林《普魯士國家秘密文化檔案》;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22頁。 15.在諾爾特摘抄的第四段里,最後一句話的原文為:「正是由於這些紐帶被切斷,國家就崩潰了。」 16.諾爾特摘抄的第五段,即最後一段文字到此結束。 17.費希特的這個改造德意志民族的思想,早在他1799年所寫的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弗蘭茨二世的書信草稿中就已經形成。這個草稿發表於《作為體系的先驗哲學》(漢堡1989年)第313—320頁。 18.費希特把他在12月20日作過的第二講同樣於當日送交柏林高等宗教監理會。諾爾特在當天寫出上報的審查意見,其中說,「我在所附的費希特闡述民族教育的一般原理的第二講里,沒有發現什麼可以拒絕給它簽發印刷許可證的東西」。(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86頁)該會主席舍費於12月23日在審查報告上籤了字,於是第二講的印刷就未再遇到阻礙。 19.這個看法可能是受了雅可比的影響,因為雅可比在其《關於斯賓諾莎的學說》(布雷斯勞1785年)第183頁上說過:「施皮爾茨亞人與布利斯人較之波斯人,並不想更加輕而易舉地得到什麼思維與推理的嫻熟技巧。他們也未曾訴諸他們的理智、他們的精密判斷,而是僅僅訴諸各種物,訴諸他們對這些物的偏愛。他們在這裡也不炫耀他們的美德;他們只了解他們的心儀、他們的情感。他們沒有任何哲學,或者說,他們的哲學只是歷史知識。」 20.裴斯泰洛齊批評了這種機械地問答、死背硬記的教學方式,見《格特魯德是如何教育她的孩子們的》(伯爾尼與蘇黎世1810年)第73頁以下。費希特在此發揮了他的教育思想。 21.這裡說的是拉丁文。 22.這裡說的是希臘文。 23.費希特在12月27日所作的第三講又在書刊檢查官那裡遇到了麻煩,不過這一次是由於他們難以理解它的內容。諾爾特在寫給舍費的報告中說,「我已經盡我的所能,鑽研過所附的費希特這篇整個來說含糊不清的第三講的意思,我認為讓它付印不會令人生疑,何況我考慮到,關於以前就宗教問題發表過類似言論的著作,已經給這位作者簽發了印刷許可證。我現在只能指望,再請我們監理會中一位神職人員先生對這一講發表意見,這在尊敬的主席先生看來會覺得是適當的,因為我自己在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上可能出錯」。(《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98頁)於是,根據舍費的要求,薩克與黑克爾又對第三講進行複審。薩克的鑑定意見是:「對我來說,費希特先生的哲理太高深,完全無法讓人領會。我不理解他,所以無法對他作出評論。但我以為,可以給這一講簽發印刷許可證,因為對於很多其他令人生厭的,但每個人都比較易於理解的奇談怪論,過去並未拒絕簽發印刷許可證。」(同上)黑克爾也說,「我同樣認為,無疑可以給費希特的這篇著作簽發印刷許可證,因為它難以讓人理解,完全不可能對它的讀者的宗教情感和道德信念產生什麼有害的影響。」(同上書,第99頁)舍費於12月29日據此作出了准予付印的決定。 24.暗指謝林《哲學與宗教》(圖賓根1804年)第58頁:「絕對者是唯一實在者,有限事物則不是實在的,因此,它的根據不可能在於它或它的基質對實在性的分有,這種分有應該出自絕對者;它的根據只能在於與絕對者的分離、脫離。」 25.即《現時代的根本特點》。關於人類在塵世的真正使命,參看《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8卷,第201頁;關於自由發展的第二個主要階段取代不自由發展的第一個主要階段,參看該書第198—201頁和第206—207頁。 26.這一段文字是費希特對《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問世以來批判哲學的成就與不足所作的一個評論。 27.《舊約全書》,「以西結書」,第37章第1—10段。 28.對於費希特1808年1月3日所作的第四講,諾爾特在當日寫的鑑定意見是:「我在第四講里沒有發現什麼可以拒絕給它簽發印刷許可證的東西。」舍費於1月5日在鑑定意見書上籤了字。(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03頁) 29.在耶拿時期,費希特就研究過語言學問題,見《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3卷第91—127頁,第Ⅱ輯第4卷第158—181頁;在柏林時期,他又研究了語言學問題,見第Ⅱ輯第10卷第371—430頁與第431—448頁。 30.Idee來源於古希臘文eidos,就像德語中的Gesicht一樣,最初表示由感官把握的感性東西,後來經過演變,表示由心靈把握的超感性東西。 31.《聖經全書》,馬丁·路德德文譯本,經薩克森選帝侯恩准,由維滕堡漢斯·盧夫特(Hans Luffte,1495—1584)刊印於1534年;這類說法出自該書「但以理書」第1章第17段以下。 32.費希特在半年前就已經在其《論馬基雅維里》中說:一向盛行的「時代哲學變得非常平庸、病態和貧乏,它所提供的最大財富是某種博愛、自由和平等」;「自法國革命以來,關於人權、關於人人自由和生而平等的學說雖然是一切社會制度的永恆的和不可動搖的基礎,但是,人們僅僅依靠對這些學說的理解,既不能建立也不能管理一個國家。」(《費希特全集》,第Ⅰ輯第9卷,第245頁。) 33.對於費希特1月10日所作的第五講,諾爾特雖然在審查意見中說「決不能給它拒發印刷許可證」,但仍然指出,「就像在原稿第8頁、第13頁與第26頁用鉛筆畫出來的那些地方表明的,它有對於法國語言和文學的激烈詆毀。」(《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04頁)薩克的意見是:「就我讀過和理解的這篇手稿而言,我沒有發現其中有什麼根據書報檢查敕令不得付梓的東西」;黑克爾也表示,「我無疑同意這個鑑定意見。」(同上)舍費於1月12日據此簽發了印刷許可證。 34.費希特的這一論述,是針對謝林在其《關於科學研究方法的演講》(圖賓根1803年,第8頁以下)中提出的質問而發的。 35.從上下文看,諾爾特在原稿第8頁用鉛筆畫過的地方大致是從這裡開始的。 36.這裡涉及的是赫爾德的《知性與經驗·對純粹理性批判所作的元批判》(萊比錫1799年)。費希特在他於《文匯報》(1801年1月24日)上發表的通報里,已經對這本書作出了反應,批評了赫爾德對康德哲學的攻擊。見《六年以來》,入《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7卷,第157頁以下。 37.這裡說的是讓·巴·波·莫里哀的著名代表作《偽君子》。 38.從上下文看,諾爾特在原稿第13頁用鉛筆畫過的地方大致是從這裡開始的。 39.這裡是原書第83頁與第84頁交界處,費希特在本講結束後,給此處插入一個說明。 40.從上下文看,諾爾特在原稿第26頁用鉛筆畫過的地方大致是從這裡開始的。 41.提坦(Titanen),希臘神話中天神和地神的子女們及其後裔,共12名;大多反對主神宙斯,戰敗後被囚禁於冥界。 42.賀拉斯《歌集》,第3卷,第4首,第53—58段。 43.提福俄斯(Typhoeus),希臘神話中一個有一百個蛇頭噴火的怪物,地震被認為是他造成的。 44.彌瑪斯(Mimas),希臘神話中的巨人之一,為宙斯所殺。 45.波耳費里翁(Porphyrion),希臘神話中的巨人之一,為宙斯和赫剌克勒斯所殺。 46.洛托斯(Rhoetus),希臘神話中的馬人,在庇里托俄斯婚筵中為底瑪斯所殺。 47.恩刻拉多斯(Enceladus),希臘神話中的巨人之一,被雅典娜用西西里島壓住。 48.帕拉斯(Pallas),希臘神話中的巨人之一,被雅典娜打死。 49.費希特1月16日所作的第六講在送審時沒有遇到問題。 50.這裡說的是路德於1520年8月在維滕堡發表其《致信奉基督教的德意志貴族書》。 51.薩克森選帝侯智者弗利德里希三世(Friedrich Ⅲ,der Weise 1463—1525)致力於改革,1502年建立維滕堡大學;雖對路德的學說持觀望態度,但在羅馬教皇利奧十世下令懲辦路德時保護了路德。 52.這裡說的是路德於1520年冬季在維滕堡發表的著作《論基督徒的自由》。 53.這裡說的是萊布尼茨以其《人類理智新論》(1765年)對洛克的《人類理智論》(1757年)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批駁。 54.這是對康德《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的巨大貢獻的頌揚。 55.康德在《未來形上學導論》(1783年)里說,「我坦率地承認,正是休謨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教條主義的迷夢,並且在我對思辨哲學的研究上給我指出來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向。」(見中譯本,北京1982年,第9頁) 56.費希特對法國革命的結果的評論。 57.給這個思想提供了一個典範的是費希特家中所藏的約·馮·米勒《瑞士聯邦史》(卷一,萊比錫1806年)。 58.費希特1月23日所作的第七講在送審時沒有遇到問題。 59.在這裡,費希特按照古代高地德語,把Deutsch(德意志)解釋為dem Volk eigen(民族特有的);在本書第十二講中,他又給這個解釋作了明確的概括。這是當時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例如,約·克·阿德隆編的《高地德語字典》(維也納1808年)第I卷第1472欄:「卓越的語言學家都主張deutsch是從古代的Thiod、Volk演繹來的。」 60.這裡暗指雅可比來信中暴露的觀點:「真的,我的親愛的費希特,如果您或隨便什麼人想把基督教稱為這樣一種思想,而我已把這種思想與那種被我寫為虛無主義的唯心主義對立起來,這將不會使我心中不快。」《費希特全集》,第Ⅲ輯第3卷,第223頁。 61.這裡暗指霍布斯以來的社會契約論觀點。 62.這裡暗指馬基雅維里《君主論》。費希特在1807—1808年研究了此書,他寫出的評論見諸《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9卷,第226頁以下。 63.費希特當時在國家的本質與職能問題上已經開始從形式方面吸取柏拉圖的理念論;參看《關於學者的本質》第一講與第八講和《現時代的根本特點》第十講至第十一講。 64.在1804年柏林知識學演講中,見《費希特全集》,第Ⅱ輯第7卷第359頁和第8卷第5頁與第300頁;在第I輯第8卷第196頁:「只有這樣一種觀點才堪稱哲學觀點,這種觀點把經驗的現有多樣性歸結為一個共同原理的統一性,然後用這種統一性詳盡地說明和推導那種多樣性。」 65.費希特於1808年1月31日所作的第八講在送審後又遇到了麻煩。諾爾特在當日寫的審查意見中說,「在第八講的最後六頁上出現一些段落,它們在當前的情況下使我不得不指望我的一位同事先生再對它們加以審核,就它們是否可以付印,供廣大讀者了解,表示自己的意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11頁)弗·薩克在2月1日寫的鑑定意見中說,「不管費希特先生在第八講里的論證是否有根據,我沒有從中發現什麼根據書刊檢查敕令不能予以付梓的東西。但是,像最後幾頁上出現的那些對德國現狀的暗示,是否在政治上明智,是否會依然毫無實效,而不給作者惹起麻煩,這卻是另一個問題。一位法國書刊檢查官如果從另一角度認為這篇手稿值得讀懂,則起碼難以給它簽發出版許可證。」(同上書,第111—112頁)舍費在2月3日與高等教會監理會其他成員討論過這篇講稿以後,於2月4日將它呈交直屬維和委員會約·奧·薩克主席和該會成員卡·格·馮·勞默爾(K.G.von Raumer,1783—1865),詢問它是否會在政治上引起疑問。在未得到回答以前,諾爾特於2月7日審查了費希特當日作過的第九講,在鑑定意見中認為:「如果像我希望的那樣,國王直屬維和委員會沒有發現什麼不能印刷第八講的東西,那麼,也就不可給當前的第九講——在這一講里,只有第5頁、第7頁與第25頁上用鉛筆畫出的段落可能讓某個外邦的權威認為不對頭——拒發印刷許可證。」(同上書,第113頁)2月8日,舍費收到直屬維和委員會的肯定答覆以後,給第八講與第九講同時簽發了印刷許可證。約·奧·薩克向普魯士國王弗利德里希·威廉三世報告說,「費希特教授繼續在此間作報告,向他的時代傳播振奮和喚醒民族主義的強烈言辭。」(同上書,第115頁) 66.這個思想早先出現於柏拉圖《高爾吉亞篇》493a:「我們的身體是一個墳墓,住在其中的靈魂的性質是搖擺不定的。」 67.賀拉斯《流浪藝人詩歌集》,第3卷第2首;西塞羅《司祭集》,第1卷第57節。 68.阿米尼烏斯(Arminius,公元前18—公元19),徹路西部族首領澤基穆爾之子,10歲赴羅馬學武藝,曾經作為軍團副將參加羅馬帝國皇帝提比略對日耳曼尼亞的征討,以卓著戰功獲得羅馬公民權和騎士頭銜;公元7年返回家鄉,成為羅馬帝國的反對者,公元9年大敗羅馬人,殲敵三個軍團,公元16年頂住了羅馬發動的全面進攻,公元17年與馬科曼尼國王進行戰鬥,勝利以後,被他人殺害。 69.塔西佗《編年史》記載了阿米尼烏斯和日耳曼的其他首領讓他們的部族記住:「或者是繼續保持自己的自由,或者是被奴役而死,在這之外難道還有別的道路可走麼?」(見中譯本,北京1997年,上卷,第78—79頁) 70.見法國弗·馬·伏爾泰的悲劇作品《宗教狂熱或穆罕默德》(1740年),它於1742年上演時遭禁。 71.由此往下是諾爾特在審查時用鉛筆畫出的六個段落。 72.見《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5章第39段與第40段。 73.約·海·裴斯泰洛齊(J.H.Pestalozzi,1746—1827),瑞士教育家,深受盧梭關心民眾的思想的影響,獻身於民眾教育事業,在教育史上建樹卓著,費希特在蘇黎世時期即與他建立友誼。 74.裴斯泰洛齊《格特魯德是如何教育她的孩子們的》,第31頁以下、第34頁、第35頁與第38頁以下。 75.同上書,第187頁:「語言的最終目標顯然是把我們人類從晦暗的直觀引向清晰的概念。」 76.裴斯泰洛齊《母親必讀》,第1冊,蘇黎世、伯爾尼與圖賓根1803年。在這本書里,只有前言出自裴斯泰洛齊之手;正文是由他的助手赫爾曼·克呂西(Hermann Krüsi)寫成的。當然,裴斯泰洛齊本人也認為家庭教育具有重要價值。 77.裴斯泰洛齊《格特魯德是如何教育她的孩子們的》,第119—122頁;這裡談的是他聘請的數學教師約·克·布斯(J.Ch Buss,1776—1855)的報道。 78.同上書,第55頁:「為了把孩子們引向理性,走上獨立思考的道路,我們必須有儘可能多的預防,使他們不要毫無顧慮地誇誇其談,不要習慣於對自己只從表面上了解的事物發表看法。」 79.同上書,第342頁以下。 80.費希特2月14日作過的第十講在送審時沒有遇到問題。 81.《新約全書》,「馬太福音」,第18章第6段。 82.裴斯泰洛齊《格特魯德是如何教育她的孩子們的》,第52頁以下:「我已經在我三十年前的試驗中就此取得了最重要的結果。我當時已經使孩子們在紡織期間達到了一種預計的熟練技巧,而這種技巧是我本人不看操作規程就無法達到的。孩子們必定會完全掌握他們靠學習而從事的手工勞動,因此,他們在勞動之外學到的課程必定在任何情況下都僅僅是對他們已經能做的工作的一種簡單補充。」 83.費希特2月21日作過的第十一講在送審時沒有遇到問題。 84.1807年10月9日普魯士宣布廢除隸農制(Leibeigenschaft)。這裡的臣屬制(Untert nigkeit)應理解為隸農制;同樣,前後文中的臣民亦應理解為隸農。 85.費希特3月6日作過的第十二講在送審時沒有遇到問題。 86.關於費希特的這個解釋,梅林指出,「不難了解,崇高的東西可以變為可笑的,如果不是在一步之中,就是在一世紀之中。」(見「費希特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說」,載《新時代》第26年度第1卷) 87.普魯士官員亞·亨·繆勒(A.H.Müller)在其《關於德國科學與文學的演講》(德勒斯登1806年)里曲學阿世、討好拿破崙,這是費希特對他的言論的批評。 88.索布語(Sorbisch),亦稱汶德語(Wendisch),一種西斯拉夫語言,中世紀時廣泛使用,目前在德國東部仍有大約10萬人操這種少數民族語言。 89.萊布尼茨在其《關於德語的應用和改善的不成熟想法》中寫道:「如若我們的基本核心語言就這麼由於我們疏忽大意而走向毀滅,因而幾乎可能使人遇到任何不妙的事情,這仍然可以說是永久的遺憾和恥辱,因為採用一種異邦語言通常會導致自由的喪失,而給自己戴上一副外來的枷鎖。」費希特是從美茵茨河畔法蘭克福出版的《德意志紀事》(1792年,第12期)讀到這篇著作的。 90.由此往下的三段行文中,費希特用對比和影射的方法說出了自己對拿破崙的看法。 91.費希特於3月13日作過的第十三講在14日就通過了審查。諾爾特的鑑定意見是:「在我看來,我們高等宗教監理會方面也不能給這第十三講拒發印刷許可證。」(《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27頁)但手稿連同印刷許可證不知丟到什麼地方去了。費希特十分惱火,通過賴默爾要求高等宗教監理會仔細查找。查找的結果是:在該會文書室有發出舍費簽署的印刷許可證與手稿的存根,但沒有賴默爾收到批件與手稿的存根。舍費於4月13日正式通知費希特說第十三講手稿業已遺失,並請他重寫。費希特又請賴默爾於4月16日給舍費寫信,說明他堅持要求找回手稿的立場,而且他已無法再有撰寫那一講時的心情,因而重寫的部分必定難以與其他部分統一,其結果就是損害全書的風貌。舍費雖然也責成諾爾特再查找手稿,但拖延甚久,未作答覆。在這種情況下,費希特於5月2日向直屬維和委員會告狀,一方面指出手稿的丟失與重寫給自己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另一方面要求請人審查重寫的手稿。該會很快作出了答覆,一是委託漢斯坦審查重寫的手稿,二是責成高等教會監理會再查找手稿。舍費於5月7日向直屬維和委員會復函,說手稿仍未找到,可能是在送交出版社以後丟失的,把責任推給了賴默爾。漢斯坦審查了由直屬維和委員會轉來的第十三講內容通報,認為可以付梓,但對於末尾附的說明,則一直等到費希特將其中措辭激烈的段落刪改以後,才於5月9日讓它也獲得印刷許可證。 92.這裡說的是荷蘭胡果·格勞秀斯建立的海上自由原則,它服務於確保六國在海洋擁有的特權。在英法海上對抗時,法國公使代辦巴歇爾於1806年8月1日傳達給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會議的外交照會說:「陛下〔即拿破崙〕已經聲明,他絕對不把法國的疆界擴展得超過萊茵河。他永遠恪守自己的語言。現在他的唯一要求是能應用天意託付給他的手段,以期解放海洋,賦予貿易以自由,從而確保世界的安寧與幸福。」(文柯普編《萊茵同盟文件》,美茵河畔法蘭克福1808年,第27頁以下。) 93.這裡談的是《鎖閉的商業國》中提出的計劃經濟模式和它遭到的批評。見《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7卷,第47—141頁,以及《費希特著作評論集》(斯圖加特1995年),第3卷,第175—290頁。 94.塔西佗在《歷史》中記載了巴塔維亞起義領袖奇維里斯(Civilis)向羅馬人求和,說當時在這個日耳曼部族的民眾中有這樣一種說法:「我們無論如何不能再把這一多難的戰爭拖下去了;任何一個民族都無法擺脫加到世界上的奴役。」「羅馬人不要我們繳納租稅,只要我們拿出勇氣和人員來。這個條件幾乎同自由差不多了。而且如果我們要選擇我們的主人的話,我們忍受羅馬皇帝的統治較之受日耳曼女人的統治要更光榮一些。」(中譯本,北京1985年,第356頁。) 95.由此往下的兩段文字中,費希特用對比和影射的方法說出了自己對拿破崙的看法。 96.對於費希特3月20日作過的第十四講,諾爾特在3月28日寫出的審查意見中認為,用紅筆標出的段落會引起外國權威的反感,應加以修改。舍費於4月2日給費希特發出便條,要求他以緩和的語氣修改這些段落。費希特於當天就作出答覆說,「在標出的最後兩段,我已經緩和了語氣。但第9頁上的第一段我無法修改。」(《費希特全集》,第Ⅲ輯第6卷,第237頁)諾爾特看過修改以後認為,最令人感到有顧慮的段落已經改變,所以這一講可以付印。弗·薩克依然堅持其過去的立場,認為這類涉及政治的論著不屬於高等教會監理會的審查範圍,而這些被認為有問題的段落並不與宗教牴觸,所以高等教會監理會不應不允許它付印。舍費仍有顧慮,便請示直屬維和委員會主席約·奧·薩克。這位財政大臣覆信說,這篇手稿在總體上仍屬於高等教會監理會審查的範圍,但畫紅線的地方確實令人擔憂,希望作者為了出版全書而修改這些地方。於是,舍費再次要求費希特修改或刪除這些地方。費希特轉向當時正在柏林的普魯士首相亨·弗·卡·施泰因男爵(H.F.K.Freiherr von Stein,1757—1831),尋求支持。不料這位政治家在涉及法國的問題上亦愛莫能助,勸他再作妥協。在這種情況下,費希特於4月11日給舍費回信說,首相認為,「第9頁上帶有附加補充的第一段不動,第20頁第二段可照我壓縮過的那樣付印。」(同上書,第239頁)這樣,舍費才在4月13日簽發了印刷許可證。 97.費希特已經在其《現時代的根本特點》中把當前的時代稱為「惡貫滿盈」的時代。見《費希特全集》,第I輯第8卷,第207頁。 98.謝林在其《對於自然哲學與經過修訂的費希特學說的真正關係的闡述》(圖賓根1806年)中就此回答道:「我們已經向他〔費希特〕證明,是他把原罪的真正本原、自我性確立為哲學的根本(《哲學與宗教》第42頁以下);他現在恰恰把這個時代解釋為惡貫滿盈的時代。」(第9頁) 99.由此往下,到本段為止,根據費希特4月2日信中用「遭殃」(übelgehen)和「交好運」(wohlgehen)談遣辭造句的情況,可以推斷,就是原稿第9頁上他認為無法修改的段落。 100.同樣可以推斷,由此往下的條件從句就是所謂的「附加補充」。(見《同時代人談論中的費希特》,第4卷,第141—142頁)但費希特附加的這句話有違前一句話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