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蕻良細說紅樓夢 · 寶玉新釋
過去,評《紅樓夢》的人,常常因為書中寫有寶玉「參禪」和「續莊」(續《南華經》文字)的章節,便想從這些地方尋繹出曹雪芹的思想繼承的關係來。從而得出結論,認為曹雪芹解決人生問題的答案,不外求得解脫。而且這種解脫的途徑,也是沿著釋迦或者莊周的道路來走的。
我們現在就曹雪芹的思想和莊周思想的關係,試作初步探索,看是否真的如此?
主張曹雪芹經歷了種種繁華,重重苦痛,而想求得解脫,最有代表性的,應屬王國維。
我們都知道:老子說過:「人之大患,在我有身。」莊子曾說過:「大塊載我以行,勞我以生。」王國維便照這些詞句的字面作了解釋,說出自己的看法道:「憂患與勞苦之與生相對待也久矣。夫生者,人人之所欲;憂患與勞苦者,人人之所惡也。」(王國維:《紅樓夢評論》第一章:人生及美術之概論)從這王國維把生和憂患勞苦相對立起來。人慾生,而不欲苦,但是憂患和勞苦是無法擺脫的。人所欲者達不到,人所不欲的苦痛,卻不能擺脫掉。王國維以此作自己的出發點。
王國維把「欲」作為生活的本質,再闡述欲是永遠得不到滿足的。欲是由於不足而生的,不足就是苦痛本身。即使一欲得以滿足,但是另外的欲又要求滿足,還是得不到最後滿足。因之,所謂的「究竟慰藉」是永遠得不到的。即使真的所有的欲都得到滿足了,再沒有可欲的對象了,這時厭倦之情便會乘機而來。人活在世上,就像背負著重擔的人一樣,總是開脫不掉苦痛和煩惱。這樣,人生就和鐘擺一樣,擺動在苦痛和倦厭之間。
照他的說法,人世生活的性質,可以用下列公式表出:
欲(生活本質)——多而無厭
償(人人各遂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
苦痛(究竟之慰藉終不可得)
人生不過是在「欲」和「償」之間奔波角逐,無法求得「究竟慰藉」,安頓快樂,得到的永遠是苦痛。
王國維也曾看到政治和科學是人慾的積極的成果。他說:「故科學上之成功,雖若層樓傑觀,高嚴鉅麗,然其基址則築乎生活之欲之上,與政治上之系統立於生活之欲之上無所異,然則吾人理論與實際之二方面,皆生活之欲之結果也。」
這是他的觀點裡的一線火花,是值得稱讚的。但這個火花很快就熄滅了,他把臉偏了過去。他並不認為政治與科學,或是理論與實際,可以解決人生的苦痛,他認為解決人類生活苦痛的,應該別有良藥,就是要用美術來作升華劑。
「使吾人超然於利害之外,而忘物與我之關係,此時也,吾人之心無希望,無恐怖,非復欲之我,而但知之我也」。從而去「欲」存「知」,因而得到解脫。他沒有說明這種解決是暫時的,還是永久的,只是說他認為美術才能稱得起「其物非實物」。正因為它是物又非實物,才能擔負起使「因其物之與己無關係,而超然於利害之外」。
隨即他又認為「美術之為物,欲者不觀,觀者不欲,而藝術之美所以優於自然之美者,全存於使人易忘物我之關係也」。
因此,他的意思就是:人在美術中既可得到對物的享受,因為它畢竟不是實物,因而不造成負擔,使人不為物所累,遂使人忘掉物與我的利害關係了。
王國維這裡說的美術,是廣義的,是泛指藝術之美來說的。在抒發他個人對於美學的看法之後,王國維便宣稱:美術中以詩歌、戲曲、小說為其頂點,因為它們的目的是在寫人生。從這些作品裡,王國維發現一絕大著作,這就是《紅樓夢》。
原來被王國維拍案叫絕的《紅樓夢》,是因為它的作者,在解決「欲」和「苦痛」的問題上,頗合我心。在王國維心目中,曹雪芹是做得最為透徹的,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地步。由於這個原故,接著,他便引用了《紅樓夢》開卷第一回大荒山下寶玉的來歷一段文字,並由此發出議論說:
「此可知生活之欲之先人生而存在,而人生不過此欲之發現也。此可知吾人之墮落由吾人之所欲,而意志自由之罪惡也。夫頑鈍者既不幸而為此石矣,又幸而不見用,則何不游於廣莫之野,無何有之鄉,以自適其適,而必欲入此憂患勞苦之世界,不可謂非此石之大誤也。由此一念之誤,而遂造出十九年之歷史與百二十回之事實,與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何與?」
接著,王國維又引用百十七回寶玉和和尚問答的一段談話加以分析。他認為所謂「自己的底里未知」,是未知他的生活乃是自己的一念之誤所致,這是由於自己的一念之誤而造成的。待到聽了和尚的話,才知這不幸的生活根源是自己的欲,要做到拒絕這欲和由欲而產生的苦痛,也由不得自己,因此便有「還玉」的話頭來。所謂玉者,不過是生活之欲的代表而已。它被攜入紅塵,並非是一僧一道所為,其實還是頑石本身自造的。後來引登彼岸,也絕不是一僧一道的力量所做的,也是頑石自己決心去欲的結果。難道唯獨寶玉一人是這樣嗎?不是的,人類之墮落與解脫,亦視其有此意志與否而已。
姑不論這段八十回以後的文字,是否可以代表曹雪芹的思想。我們只想從這兒能看出來王國維是怎樣藉以表述自己的思想的。接著他又告訴我們說,男女之欲更強於飲食之欲。為什麼呢?因為前者是無盡的,後者是有限的,前者是形而上的,後者是形而下的。又比如所說生活之於苦痛,二者是一而非二,而苦痛的程度與主張生活之欲的程度為正比。所以前者的痛苦尤倍蓰於後者的苦痛。而《紅樓夢》一書,實在是揭示了這種生活、這種苦痛,乃是由於人的自造,又揭示給我們解脫的途徑,不可不求諸自己。
基於上述的論點,王國維進一步認為生和苦痛是對立的,同時又是不可分割的,因為苦是和生俱來的。而苦又永遠得不到「究竟慰藉」。因為人生下來就有欲,欲又是無窮無盡的,因此欲是一切罪惡之源。而人們的墮落,正是由於人有所欲,人的意志自由所造成的罪惡啊!他便把曹雪芹引為同調,用他這一套見解去套《紅樓夢》。
王國維解釋「玉」是「欲」的代表,是很有見地的。但他對《紅樓夢》的論斷卻是毫無是處。他的這種論斷正好落入主張「原罪」的宗教教義的泥坑裡去。而這種先天的原罪,又隨著意志自由不斷擴大,因之,要想解決人類之墮落與解脫,也非得由意志來決定不可。剛好和主張意志自由的寶玉正唱反調,和清朝末葉的一批理學家所宣揚的:滄海泛濫,人慾橫流,洪水滔滔,末日來臨,得要歸心向善,去欲存真等等說教,倒唱了一個調子。現在僅就王國維提出的對「欲」和「苦痛」這對矛盾的解決方法來考察一下,就不難看出王國維的觀點和曹雪芹的思想距離該有多麼遠,橫在他們之間的鴻溝又有多麼深。
王國維提出解決「欲」和「苦痛」的辦法,和曹雪芹貌既不合,神亦乖離。他對於人類解脫苦痛的途徑是:
「解脫之道,存於出世,而不存於自殺。出世者,拒絕一切生活之欲也。彼知生活之無所逃於苦痛,而求入於無生之域,當其終也,恆干雖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滿於現在之生活,而求主張之於異日,則死於此者固不得不復生於彼,而苦海之流又將與生活之欲而無窮。」
試看王國維竟而導致出這樣的結論來:
要「求入於無生之域,當其終也,恆干雖存,固已形如槁木,心同死灰矣」。「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則雖出世而無與於解脫,苟無此欲,則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
這才真叫十足的還向荒唐演大荒哩!原來王國維大歌大頌的解脫之道,一再強調存於出世,而不存於自殺。現在又承認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雖然他舉的例子是鴛鴦之死,但對人生作全面的考查中,得出這樣的論斷,又強加到對《紅樓夢》贊語裡面,問題就不那麼簡單了。
我們不禁要問,就算在曹雪芹原稿中真的寫寶玉出家了,寶玉果真會得到「解脫」嗎?誰都會作同樣的回答:「沒有。」連王國維自己也都不能自圓其說,何況連王國維覺得釋迦和耶穌也還未必求得「解脫」呢!
隨後他又提出生生主義來,但他馬上就又對它失去信心,簡單地認為「所謂最大多數之最大福祉者,亦僅歸於倫理學之夢想而已」。就在這句話中,把他在哲學領域中所產生的困惑,輕而易舉地就「解脫」掉了。一個踉蹌跌進叔本華的套褲里去,從而發出感嘆聲來。王國維感嘆的聲音,又和「原罪」、「求罰」、「懺悔」、「解脫」這一串基督教義中的老腔舊調沒有什麼區別了。同時,他還把莊周鼓吹的「槁木死灰」復活起來,強加給曹雪芹,使它在曹雪芹身上得到續命的機會。王國維說: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美術之務,在描寫人生之苦痛與其解脫之道,而使吾儕馮生之徒,於此桎梏之世界中,離此生活之欲之爭鬥,而得其暫時之平和,此一切美術之目的也。」「若《紅樓夢》之寫寶玉,又豈有以異於彼乎?彼於纏陷最深之中而已伏解脫之種子,故聽《寄生草》之曲而悟立足之境,讀《胠篋》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
從此,王國維就認定「焚花散麝」真正是寶玉的思想實質。寶玉在纏陷最深的遭遇時,尋找出路中取得的答案是:「焚花散麝」,並且從而伏下了後來「解脫」的種子。
王國維從《紅樓夢》二十二回這段寶玉續莊的筆墨里,就把曹雪芹的思想和莊周的思想銜接起來了。而這穿針引線的人正是寶玉。因為寶玉在《胠篋篇》後,模仿莊周的風格,說了一些相類似的話語,也就是那段有名的文字:「焚花散麝,而閨閣始人含其勸矣;戕寶釵之仙姿,灰黛玉之靈竅,喪減情意,而閨閣之美惡始相類矣。彼含其勸,則無參商之虞矣;戕其仙姿,無戀愛之心矣;灰其靈竅,無才思之情矣。彼釵、玉、花、麝者,皆張其羅而邃其穴,所以迷惑纏陷天下者也。」(庚辰本)
這段續寫莊子文字,除了詞藻稍嫌華麗外,遣字造句,思想感情,幾乎和莊子無一不合。把它和《紅樓夢》引子對看,更覺可以粘合起來。因此,把曹雪芹派在莊周門下求得解脫,自是順理成章的事,作為定案,也是再容易不過的了。
但是,天下事不能只看表面文章。
事實上:「曹雪芹筆下的寶玉,並沒有以續《胠篋》之篇,作焚花散麝之想……」
這裡並不是有意故弄玄虛,大作翻案文章。寶玉無焚花散麝之想的話是和曹雪芹同時代的人說的。他說這話,還在距我們二百年前哩。它就寫在脂庚本的二十二回的夾批中。
我們知道,「抄本」《紅樓夢》里,常有「眉批」或「夾評」,有的署名,有的沒有署名。沒有署名的,人們大都籠統地把它算在脂硯齋的名下。但是,也有人認為,其中也有曹雪芹自批自評的部分。這一段,不知是什麼人批的。批註是這樣的:
……前文無心雲,看南華經,不過(與)襲人等(著)惱時,無聊之甚,偶以釋悶耳。殊不知用於今日大解悟大覺迷之功甚矣。市徒見此,必云:前日看的是外篇《胠篋》,如何今日又知若許篇,然則彼只曾看外篇數語乎?想其理,自然默默看過幾篇。適至外篇,故偶觸其機,方續之也。若雲只看了那幾句便續,則寶玉彼時之心是有意續莊子,並非釋悶時偶續之也。且更有見前所續,則曰續的不通,更可笑矣。試思寶玉雖愚,豈有安心立意與莊叟爭衡哉?且寶玉有生以來,此身此心為諸女兒應酬不暇,眼前多少現有意之事,尚無暇去作,豈忽然要分心於腐言糟粕之中哉?可知除閨閣之外,並無一事是寶玉立意作出來的。大則天地陰陽,小則功名榮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隨分觸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當作有心,謬矣!只看大觀園題詠之文,已算平生得意之句,得意之事矣,然亦總不見再吟一句,再題一事,據此可見矣。然後可知前夜是無心順手拈了一本庄子在手,且酒興醮醮,芳愁默默,順手不計工拙,草草一續也。若使順手拈一本近時鼓詞,或如《鍾無艷赴會》、《齊太子走國》等草野風邪之傳,必亦續之矣。觀者試看此批,然後謂余不謬。所以可恨者,彼夜卻不曾拈了《山門》一出傳奇,若使《山門》在案,彼時捻著,又不知於《寄生草》後,續出何等超凡入聖大覺大悟諸語錄來。
這段批語,不能只當作一般文字看。這位批註者是很了解曹雪芹的思想實質的。幫助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曹雪芹真正的思想到底是些什麼樣兒。
批語有幾層意思:
第一,批註認為《莊子》是腐言糟粕之文。這不但是發前人之所未發,而且不僅是批註者的意思,也是代表曹雪芹的本意的。這樣一來,便使王國維的論點整個給掀翻了。
第二,批註認為,寶玉有生以來,此身此心,為諸女兒應接不暇。除閨閣之外,並無一事是寶玉立意想作的。大則天地陰陽,小則功名榮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隨分觸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當作有心,謬矣!毫無疑問,他替寶玉說出了心裡話。這和茗煙說寶玉願下世脫生一個女兒一樣說到點子上了。
第三,大觀園題詠,總算得上是寶玉平生得意之事吧?但今後未聞再吟一句,再題一事,早已丟到九霄雲外去了。後來從莊周到皇妃,全不在曹雪芹眼中心裡。
第四,續莊文是隨手拈來,如果恰巧看的是鼓詞,便會續幾句鼓詞兒的,並非立意一定要續什麼《南華經》。如果那天碰巧是在看《山門》一折,一定會有超凡入聖的語錄續了出來。
通過上面幾點,使我們清楚地看到,批註者是對曹雪芹深深了解的!因為只有他才能排除「市徒」的眼目,看到寶玉為女兒粉身碎骨,應酬不暇,才真正是寶玉平生的正經大事。除這個之外,大則天地陰陽,小則功名榮枯,全不在寶玉眼中意中。這「天地陰陽」四字,其實也包括皇帝老子在內,因為只有皇帝這份「大」,才能襯出功名榮枯這份「小」呢!
從以上各條都可證明寶玉根本沒有焚花散麝之想。
那麼,現在讓我們也從「欲」來說起。我很同意王國維把「玉」解釋成為「生活之欲」的代表。但是,王國維所作的《紅樓夢》的「欲」的解釋,和曹雪芹所闡明的「欲」的原意,完全反了個個兒。在哲學上對「人慾」的看法,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一種是「欲」「理」合一論,這是唯物主義的實踐觀點。一種是「去欲存理」、「理在事上」,這是唯心主義先驗論的觀點。這裡是不容混淆的。
終曹雪芹一生,正是這兩種思潮展開決戰的階段。用文藝形式來體現這場思想鬥爭,是曹雪芹。也正是他供獻給人類面前的藝術作品《紅樓夢》,成為反映著這兩種思想鬥爭的最壯美的記錄。
在這個貫串一個歷史時代的思想鬥爭中,曹雪芹是站在程朱對立面的偉大的文學家。與此同時,戴震是站在程朱對立面的偉大的哲學家。
至於戴震思想是否和曹雪芹有什麼交流,或者二人是否有什麼過往,這都不在我們談論的範圍之內。我們想說的,是因他們所處的時代背景,生產發展水平,以及他們在生存空間所觸動的矛盾,使他們取得某種「共感」、「共然」的地方。因此,曹雪芹這個偉大的文學家和戴震這個偉大的哲學家,在同時代中取得共同的認識。
我們先看戴震對於「人慾」是怎麼說的。
戴震主張「理存乎欲中」。他對程朱的「去欲存理」的觀點,給以迎頭痛擊。他指出官僚統治者,可以利用他們的主張,以理殺人。可以安心恣意地坐在「理」這個堂而皇之寶座上,任意宰割百姓。
為了戰勝理學,戴震對《孟子字義疏證》作了新的解釋,他一方面借用孟子在統治階級心目中的地位來掩護自己的政治立場,一方面把自己的思想,借對《孟子》疏證的形式,把孟子的某些觀點,加上新的內容,放出新的光彩。這工作的本身,就早已遠遠超出字義「疏證」的範圍了。
戴震認識到「欲」是自然現象,和「性」、「知」一樣,它們都「感而接於物」。這三者都不是先驗的。恰恰相反,是人們對於外界事物接觸而發的。通過感覺,得到認識,它有感於物才產生的。戴震舉出人之所同感、心之所同然的例證,來說明這個問題。他說:「饑寒愁怨,飲食男女,常情隱曲之感,則名之曰人慾」。這個人慾平凡得很,並沒有什麼可惡可怕的地方。在這裡,人慾絕不是什麼原罪,更不是什麼罪惡之源。與此同時,戴震說:「凡事皆有於欲,無欲則無為矣。有欲而後有為,有為而歸於至當不可易之為理,無欲無為,又焉有理?」有欲才有為,有為,也就是實踐。經過實踐,認為是站得住的,我們就叫它作「理」。
這就是對程朱「理在事上」、「理具於心」的論點,作了無情的批判,是對於「去欲」論者的有力駁斥。
戴震堅持他的唯物主義的認識論。通過人的感官作用,作為認識論的出發點。人們是通過了人的感官,接觸到外界事物,才產生感覺的。物各有性,耳、目這些器官不能思維。世界萬象的殊異性,就是萬象的本身的性。心是主思維的器官。能思,是心的性,它並不是什麼離開物質而存在的東西。心是就通過感官所提供的感性認識,綜括為理性思維,而得到正確的判斷和推理,從而掌握了自然的和社會的規律和法則。
戴震認為事物這個過程,是都可認識、都可解釋的。天地、人事,沒有什麼不可說出的奧理的。又說:「物者,事也,語其事不出乎日用飲食而已矣;舍是而言理,非古聖賢所謂理也。」
這就說明事物的道理就在事物之中,事物的發展本身,就是它客觀的法則。
他駁斥那些物外求理的人說:「夫以理為如有物焉,得於天而具於心,未有不以意見當之者也。」持這種認為理是「天上」掉下來的,也就是說「理」是上帝所昭示給下民的。搬弄這一套的,純屬是以個人的主觀意見偷換真理,而隨行他的「意見之偏」。結果必然是作到以「意見殺人」的地步。
至於如何認識真理,戴震說,必須「能辨察事情而准」。因此他主張「體民之情,遂民之欲」。他提出「遂欲」的論點來針對程朱「去欲」的論點。
戴震對於「人倫日用」的重視,是由於他了解到人類通過實踐才積累起知識,上升為理性思維,而又用它來體察生活的。因此,他認為所謂「理」,所謂「義」,正是在於人情和物情上,必定是在人情物情上講「理」講「義」。他把「情」解為「素也,實也」。這是素質的表現。情不是以意為之,情是實的情。情是人物存在的基本,舍此而侈談什麼「理」,必然導致以「理」都是空的、虛的,只能存於心,得於無了。
戴震認為權衡「理」的標準,是「能於事不爽失,使無過情、無不及情」。這樣一來,理就在情事之中,不是天上垂掛著一個天理,來向人們作天罰的。要是我們把曹雪芹原稿中對寶玉和黛玉的判詞「情不情」和「情情」來與戴震的「使無過情,無不及情」對比來說明他倆已取得「共感」和「共然」,我想也許不會有人感到唐突吧?
這裡所以要引用戴震的論點,就是想闡明曹雪芹思想不屬於莊周,而是屬於戴震的。道理也很簡單,因為戴震是朱子的對立面,曹雪芹也是朱子的對立面,從而使我們了解到一個問題,這就是王國維所解釋的《紅樓夢》的思想,都和曹雪芹的思想走向相反的方向,而用戴震的「欲」「理」合一的論點來解釋《紅樓夢》的思想,才能和曹雪芹的思想越來越接近。
我們都知道,曹雪芹攻擊程朱的理學,是決不含混的,他絲毫都不掩飾這一點。而在當時,正是康熙雍正把程朱理學以國家政權來推行的時代。用朱子的學說作為思想統治的工具,誰要是不以朱子語錄為準則,也就是不說朱子的話,不按朱子規定的模式去思想,那就是犯罪。
清廷下令刊刻、發行欽定的《性理精義》、《性理大全》、《朱子全書》,把朱熹的《四書集注》,列為天下書院必讀書,把它尊為「學統」。把個朱子牌位抬上聖人的寶座,鼓樂吹打,送到孔廟,列為十哲之一。春秋丁祭,可以享受全牛的祀奉哩!在這個時候,曹雪芹寫出《紅樓夢》來,正是這兩種思想意識領域中鬥爭的產物。
戴震揭露反動統治階級常常以理殺人,「天理」這個好聽的字眼,成為他們的「忍而殘殺之具」。「上以理夷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勝指數」。「理」拿在皇帝老子以及他豢養的老爺們手裡,正如漢代王褒《僮約》那樣,凡是寫在賣身契約上的都是在理的。那個川娃子本來想要求把勞動安排得合「理」一些,誰知一紙契約本身,就代表了無窮無盡剝削的合「理」化。在他懂得這個「理」之後,無怪他的「鼻涕長一尺」了。因為他在此刻才明白:在這張紙攥在老爺手裡的剎那間,他便只有當牛作馬度過一生的份兒了。
《紅樓夢》寫「理」總是操在賈母、賈政、王夫人、薛姨媽、王熙鳳這些人的手裡,《紅樓夢》寫「理」總是操在薛寶釵這些「正人君子」的手裡。這些人正是手中攥著契約和準備攥著契約的人。這是曹雪芹筆底下的《紅樓夢》對家族奴隸製作了最透徹的揭露。正是突出的表現在這個「理」和「欲」的關係上,也就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鬥爭的根本問題上面,而以形象思維取得感人肺腑的效果!
我們在這裡,並不想概括曹雪芹到底在哪幾個方面和理學挑戰。現在要做的,只是解決一個問題:曹雪芹是繼承了莊周的思想,想在槁木死灰中求得解脫嗎?《紅樓夢》的主人公賈寶玉逃出世外,從而得到解脫了嗎?對於這個問題,毫無疑問,通過上面初步考察,使我們不能不持著相反的看法。
寶玉是「欲」「理」合一論點的代表人物。寶釵本人則是先天太極圖的代表人物。她甚至想讓大觀園的姐妹們都以「太極圖」為題,來起詩社,並說限定要用「先」韻。這不是再生動不過的例證嗎?
寶玉的「玉」(正如王國維所說)是代表「欲」的。寶玉,則有「葆欲」的含意。(正和王國維的意思相反)這就是對寶玉的新釋。
1979年12月3日北京
(原載《紅樓夢學刊》,1980年第2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