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 · 二

格雷厄姆 《第三人》
一個英國公民只需揣上五個他被禁止在海外使用的英鎊,便依然可以在世界各處暢行無阻,而羅洛·馬丁斯若沒有接到萊姆從國際難民辦事處給他發來的邀請,則無法獲准進入奧地利,因為那時的奧地利還是算作占領區的。萊姆向馬丁斯提議,他可以把照顧難民的事寫成書。儘管這並非馬丁斯的寫作興趣所在,他倒也答應了下來。這可以讓他度個假,在都柏林的事件和阿姆斯特丹的另一次事件後他迫切想要度個假。他總是想要把女人當成「事件」給打發掉,那都是些他毫無主觀意願卻自己找上門來的事情,是保險經紀們眼中的「不可抗力」。他剛到維也納的時候一臉憔悴,時不時地會回頭張望,一度令我起了疑心,後來才知道他在擔心為數大概六個之中的某一個女人會出其不意地現身。他模模糊糊地跟我說他最近把喝過的酒都給弄混了——這也只是把自己的境遇換了個說法而已。 羅洛·馬丁斯的主業是用巴克·德克斯特的筆名寫寫廉價的平裝本西部小說。書倒是出了不少,但稿費寥寥。若非萊姆向他開出條件,在他抵達之後會用某筆說不清道不明的宣傳基金來支付他的花銷,他原本負擔不起維也納之行。據他說,萊姆還會為他提供軍用代幣券——這是唯一在英國的旅館和俱樂部里流通的貨幣,面額從一便士起往上都有。所以,馬丁斯就是帶著正正好好五個無法使用的英鎊來到維也納的。 馬丁斯從倫敦動身後,飛機在法蘭克福落地逗留了一個小時,其間發生了一樁怪事。當時他正在美國餐廳里吃漢堡(一家厚道的航空公司向旅客們提供了價值六毛五分的食物餐券),這時一個他從二十英尺 [7] 之外就能看出來是記者的傢伙來到了他的桌子跟前。 「您是德克斯特先生?」那人開口問道。 「對。」馬丁斯答應著,放鬆了心中的戒備。 「您比照片上看著年輕啊。」那人說,「願意隨便說點什麼嗎?我是當地駐軍辦的報紙的人。我們想了解一下您對法蘭克福的印象。」 「可我十分鐘前才剛降落。」 「好吧,」那人隨即又換了個問題,「那你對美國小說有什麼想法?」 「我不讀美國小說。」 「果然是以尖酸刻薄的幽默而聞名。」記者說罷,朝一個灰白頭髮的小個子男人指了指,那人牙齒突出,正在小口小口地啃一小塊麵包,「那邊那個,你說他是不是凱里啊?」 「不認識,哪個凱里?」 「當然是J.G.凱里啦。」 「從來沒聽說過。」 「你們這些小說家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我來就是要採訪他。」說完他就起身走了。馬丁斯看著他穿過房間來到那個有名的凱里跟前,後者給了他一個報紙頭版上那種做作的笑容,放下了手中的麵包。馬丁斯並不是那個記者的採訪目標,但他還是不由得有點自得——之前還從來沒人稱他作小說家呢。這份覺得自己還有點身份的自得感覺彌補了萊姆沒到機場來接他的失落。自己沒別人有身份總不如自己比別人有身份那樣覺著舒服——這種可有可無的感覺令他心中有點小小的刺痛。他站在公共汽車門邊,望著雪花紛紛揚揚地落下,那麼輕,那麼軟,令那些建築廢墟間的大雪堆有種永恆的感覺,好像它們不是由這一點一點的飄落堆積起來的,而是如同在永久雪線以上的地區那般從來就有的。 在公共汽車的終點阿斯托里亞旅館萊姆沒有來接他,也沒留下口信——只有一個他從來沒聽說過的叫克拉賓的人給他留了一條含義隱晦的信息:「我們在明天的飛機上等你。請逗留原地,別走遠。旅館房間已訂。」但羅洛·馬丁斯不是那種會待在原地的人。要是你待在旅館大堂的話,那麼要不了多久就會有事件發生。某人會把他喝過的酒給弄混,我仿佛可以聽到馬丁斯對我說「我已經受夠這些事件了。不能再發生了」,然後一頭扎入到這些事件中最嚴重的一起中去。在羅洛·馬丁斯的身上總是存在著矛盾——存在於他那荒唐的受洗名和他那精力旺盛的荷蘭姓之間。羅洛會對所有經過的女人都看上一眼,而馬丁斯則會永遠與她們斷絕關係。我不知道寫下那些西部小說的是這兩位中的哪一個。 萊姆給過馬丁斯自己的地址,而馬丁斯對那個叫克拉賓的人沒有絲毫好奇心。儘管他還沒有把這事跟在法蘭克福發生的對話掛起鉤來,但很顯然他已經犯下了一個錯誤。萊姆曾在信里跟他講過,他可以安排馬丁斯住自己的公寓,那是位於維也納邊緣的一套大房子,是從納粹房東那裡徵用來的。等他到那裡後萊姆可以替他付出租車錢,於是馬丁斯便跳上車,來到了位於第三區(英國占領區)的那棟房子。他讓車子在下面等著,自己爬上了三樓。 人對寂靜的感知實在是很快,哪怕是在維也納這樣一個寂靜的城市,哪怕雪正在持續地下著。馬丁斯還沒爬到二樓就已經確信他不會在這裡找到萊姆,但那種寂靜比純粹的缺失更為深邃——它讓人覺得他在維也納的任何地方都不會找到萊姆,而當他來到三樓,看到把手上方那個黑色絲帶綰成的大結時,更是覺得在這個世上都休想能找到萊姆了。當然,去世的有可能是廚子、管家或是除了哈利·萊姆之外的任何人,但他知道——他覺得自己在離這裡還差著二十級台階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萊姆,那個自從他們在那條有一隻裂了縫的祈禱鐘的陰冷學校走廊里初次相遇,直到現在為止的二十年里他都當英雄一般崇拜的萊姆,已經不在了。馬丁斯沒想錯,沒有全錯。在他摁了六次門鈴後,一個小個子男人面帶慍色地從旁邊的公寓裡探出腦袋,用惱火的語氣告訴他:「沒用的,裡邊沒人了。他死了。」 「萊姆先生?」 「萊姆先生,當然。」 馬丁斯後來跟我說:「剛開始的時候,這話對我毫無意義。它就是一條消息,像《泰晤士報》上所謂的『簡明消息』。我問那人:『什麼時候的事?怎麼回事?』」 「他叫車給撞了。」那個男人說,「上禮拜四。」隨後他又氣咻咻地加了一句,仿佛這真的一點都不關他的事,「他們今天下午給他下葬,你剛跟他們錯過了。」 「他們?」 「對,兩三個朋友和棺材。」 「他難道不是在醫院嗎?」 「送他去醫院已經沒有意義了。他就是在這兒,在自家門口被撞的——當場斃命。車子右邊的擋泥板撞到了他的肩膀,把他像只兔子一樣撞飛了出去。」 那時,馬丁斯告訴我,直到那個男人用了「兔子」那個詞,死了的哈利·萊姆才活了過來,變成了一位拿著槍的少年,他曾拿這把槍向馬丁斯炫耀自己「借東西」的手段。一位在布里克沃斯公地那片長長的沙地洞穴間一躍而起的少年,口中喊道:「開槍啊,你個傻瓜,開槍!那兒。」而被馬丁斯打傷的兔子則一瘸一拐地跑向隱身之所。 「他們要把他葬哪兒?」他問站在樓梯平台上的那個陌生人。 「中央公墓。這天寒地凍的,他們可得費一番力氣呢。」 他想不出辦法來付出租車費,也想不出在維也納到底哪裡能找到一個房間可以叫他憑著那五個花不出去的英鎊住,不過這個問題得往後放放,他先得見到哈利·萊姆最後一面才成。他坐上車直接出城朝著中央公墓所在的郊區(英占區)駛去。要到那裡得穿過俄占區,還得抄一條經過美占區的小路,那裡一眼就能看出是美占區,因為每條街上都能見到賣冰激凌的冷飲店。有軌電車環繞中央公墓高高的圍牆行駛,而在電車軌道的另一邊則有長達一英里的一溜做墓碑的石匠鋪和花店——一長排似乎望不到盡頭的墓碑正在等待著主人,而望不到盡頭的花環則在等待著悼念者。 馬丁斯在趕赴這場與萊姆的最後約會時,還沒意識到這片為皚皚白雪所覆蓋的巨大園區大成什麼樣兒。就仿佛哈利給他留了條口信,「到海德公園來找我」,卻沒有講明白是在阿基里斯雕像和蘭卡斯特門之間哪個具體的地點;墳墓構成了一條條街道,每條街道都標了數字和字母,像一艘巨輪上的輻條般發散開;他們朝西開了有半英里,然後掉頭朝東,再朝北開了半英里,又掉頭朝南……原本氣勢咄咄逼人的家族墓碑在落上雪後有了一種古怪的喜感:一位天使頭上的積雪向兩邊滑落到臉上,像是戴了一頂遮禿用的假髮;一位聖徒的唇上則覆上了重重的白色小鬍子;還有一座某位名叫沃爾夫岡·戈特曼的高級公務員的半身像,臥於其上的一位醉酒小天使被積雪戴上了一頂平頂筒狀軍帽。即便是這所公墓也被列強劃分了區域:俄國區以毫無品位的手拿武器的男人雕塑為標誌,法國區則豎著一排排沒有姓名的木頭十字架和一面耷拉著的破三色旗。這時馬丁斯想起來,萊姆是個天主教徒,不大可能葬在英國區,難怪他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於是他們重新驅車來到一片樹林的中心,這裡的墓像群狼般蹲伏在樹下,在常青樹的陰影中眨著白色的眼睛。從樹下一度冒出一小伙人來,他們有三個人,身上穿著十八世紀那種奇怪的黑色與銀色相間的制服,頭上戴著三角帽,合力推著一輛雙輪推車,他們在布滿墳墓的樹林中行過一小段後又不見了蹤影。 他們純粹是碰巧才及時發現了葬禮——巨大公園中一小片積雪被鏟到了一邊,周圍聚了一小撮人,顯然在專注於某項非常私人的事務。一位牧師已經說完了要說的話,他的話語悄悄滲入薄薄的、很能「沉得住氣」的雪中,一口棺材即將放入地下。兩個穿著普通西裝的男人站在墓穴邊。一個人手裡拿著花環,他顯然忘了將花環扔到棺材上去,直到他的同伴用胳膊肘捅了捅他才兀然醒覺,將花扔了下去。一個女孩子站在稍遠些的地方,雙手掩面。我站在二十碼外的另一個墳墓邊,悠悠然地看著萊姆在這世界上的最後一點動靜,小心留意都有誰在那兒——對於馬丁斯來說,我只是個普普通通的穿著雨衣的人而已。他走到我跟前問我:「能告訴我他們在下葬的是誰嗎?」 「一個叫萊姆的傢伙。」我回答道,然後很吃驚地看到淚水開始湧上這個陌生人的眼眶:他看上去不像是個會大哭的人,萊姆在我看來也不像是個會有人為其哀悼的人——我是指真流眼淚、真心哀悼的人。當然,那邊還有那個女孩子,不過對於這些泛泛之論,女人向來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馬丁斯站在那兒,一直到葬禮結束都離我很近。他後來告訴我,作為萊姆的老朋友,他不想打擾他那些比較新的朋友——萊姆的死是屬於他們的,且讓他們擁有吧。他當時腦子裡有那種不無傷感的幻覺,覺得萊姆的一生——至少其中的二十年——是屬於他的。這一切剛一結束(我不是個篤信宗教的人,因此總是對圍繞著死亡的那一套勞什子很不耐煩),馬丁斯就朝著出租車走回去,看他大長腿甩開的樣子真讓人擔心它們會纏到一起。他沒有要和任何人說話的意思,臉上的淚真的是在流淌,再怎麼說,我們之中到了這把年紀的,已經沒誰能擠出幾滴像樣的眼淚來了。 你們知道,一個人的檔案,是永遠也稱不上齊全的。一樁案件哪怕經過了一個世紀,所有當事人都死了,也從來不能真正稱得上完結。於是我跟上了馬丁斯——另外那三個我都認識,我想要認識一下這個新來的。我在他上車前追上他對他說:「我沒有任何交通工具,可以捎我進城嗎?」 「當然可以。」他答應了。我知道我的吉普車司機在我們出來的時候會看到我,然後會悄悄跟上我們的。出租車離開的時候,我注意到馬丁斯根本沒朝後面望上一望——如果是假惺惺的悼念者和假惺惺的情侶,幾乎總是要最後再看上一眼,或是待在月台上揮手作別,而不是像他這樣決絕地離開,不再回望。不知這是否是因為那些人非常愛自己,總想著要將他們自己留在別人的視線中——哪怕是死者的。 我開口自我介紹道:「我叫卡洛韋。」 「馬丁斯。」他應道。 「你是萊姆的朋友?」 「是的。」在過去這個星期里,大多數人在如此痛快地承認之前都會要猶豫一番。 「來了很久了嗎?」 「今天下午才從英國來的,哈利要我來跟他一起過一陣子。事先一點都沒聽說。」 「有點兒震驚吧?」 「聽著,我非常想喝一杯,可身上一點現錢都沒有——除了五個正宗的英鎊。你要是能請我喝一杯,我會感激不盡的。」 這回輪到我說「當然可以」了。我稍微想了想,報給了司機位於克恩滕大街上一家小酒館的名字。我覺得他不會想在一家生意繁忙的、滿是過境軍官和軍官太太的酒館裡被人看見。這家酒吧——也許因為價格高得有點離譜——每次去店裡時能看到的人鮮少會超過一對自顧不暇的情侶。不過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那裡真的只有一樣喝的東西——一種烈性巧克力甜酒,被侍者賣到了干邑白蘭地的價錢。不過據我的判斷,馬丁斯無論喝什麼都沒問題,只要這酒能給現在和過去蒙上一層薄紗就行。酒吧的門上貼著一張常見的告示,說營業時間從六點到十點,不過人們一般都徑自推門進去,穿過前面的那些房間。我們要了一個單獨的小包間,除我們之外唯一的那一對兒在我們隔壁。侍者認識我,所以給了我們一些魚子醬三明治就不來打擾了。很幸運的是,他和我都知道我有一個可以自由支出的賬戶。 馬丁斯在急匆匆喝第二輪酒的時候開口說道:「我很抱歉,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忍不住接口道:「這聽著真像是一本廉價小說。」這不僅因為我知道我所掌握的信息,也因為我很想讓他惱火,這樣可以打探出很多東西來。 他幾乎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就是寫廉價小說的。」 不過我還是打探到了一些東西。直到他喝下第三杯的時候,我對他的印象還依然停留在他不是一個很願意說話的人,但我相當肯定他是那種喝下第四杯後會冒出火氣來的人。 我說:「跟我說說你自己吧——還有萊姆。」 「聽著,」他說,「我很想再喝一杯,但我不好意思再跟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討酒喝了。你能幫我把一兩英鎊給兌換成奧地利錢嗎?」 「你就別操心這個了,」我說著把侍者叫了過來,「等我什麼時候放假去倫敦的時候你再請我吧。願意跟我說說你跟萊姆是怎麼認識的嗎?」 那杯巧克力烈酒也許會成為一塊水晶,從他看著它的樣子或者受其影響的樣子來看是這樣。他說:「那可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覺得沒有誰是像我那樣跟萊姆認識的。」這話讓我想起了我辦公室里那厚厚一疊特工們的報告,每一份上說的都一樣。我相信自己手下的特工,他們全都是我仔細篩選過的。 「有多久?」 「有二十年了吧,或者還要久些。我上學後的第一個學期就認識他了。我至今還記得那地方。我仿佛還能看到那塊告示板,見到板上的內容。學校的鈴聲仿佛就在我耳畔。他比我大一歲,知道學校里的各種規矩。好些東西都是他教會我的。」他用手迅捷地拂過自己面前的酒,然後又恢復到瞭望著水晶的神情,仿佛是為了能把從中看到的東西看得更清楚些,「說來好笑,我從來也沒把自己跟任何一個女人的相遇記得這麼清楚。」 「他在學校里聰明嗎?」 「不是老師們想要的那種。但他可真會動腦子!策划起東西來簡直棒極了。要論功課,我在歷史和語文上都比哈利要好得多,可每到執行起他的計劃來,我就成了無可救藥的傻瓜。」他笑了,在酒和聊天的作用下,他已經開始從死亡帶給他的震驚中慢慢走出來。他說:「每次都是我被逮到。」 「這對萊姆來說很容易辦到。」 「你到底什麼意思?」他問道。在酒精的攛掇下他的火氣開始一點點上來了。 「哦,難道不是嗎?」 「是我自己的錯,不關他的事。他要是真當回事,其實能找到比我更聰明的,但他喜歡我。」當然是啦,我在心中忖道,人都是可以從小看到大的,因為我也發現了萊姆特別有耐心。 「你最後一次見他是什麼時候?」 「哦,六個月前他來倫敦開一個醫療大會。你知道的,儘管他從來也沒做過醫生,但他有醫師執業資格。哈利在這種事上是特別的,他就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某件事,然後就沒興趣了。不過他曾經說過,醫師資格往往會派上用場。」這說的也是實話。有一點很奇怪,那就是他所知道的萊姆和我所知道的萊姆居然如此相像:唯一不同的僅僅在於他是從不同於我的角度來看的。「我喜歡哈利的一點是他的幽默。」他露齒一笑,令他看上去頓時年輕了五歲,「我是個小丑,我會的只是出乖耍寶,哈利的幽默里可是有真智慧。知道吧,他要是好好乾的話,完全有可能成為一個一流的輕歌劇作曲家。」 他用口哨吹了個調子——說也奇怪,我聽著居然感到有點耳熟。他說:「我一直都記著呢,我親眼看著他寫的,寫在一個信封的背面,只花了兩三分鐘時間。他腦子裡想著什麼東西的時候總是會吹這個,那是和他簽名一樣的調子。」他把這個調子又吹了一遍,這時我聽出來是誰寫的了——當然不會是哈利。我差點就要告訴他了,但這又有什麼意思呢?曲調搖曳著漸漸消失了。他的目光重又落回杯子上,將剩下的一點一飲而盡,然後說:「一想到他居然是這麼個死法就替他感到不值。」 「這是在他身上發生過的最好的事情了。」我說。 他沒有馬上弄明白我的意思,酒精讓他有點糊塗了:「最好的事情?」 「對。」 「你是說沒有任何痛苦?」 「而且這麼個死法也死得很走運。」 最終引起他注意的是我的聲調,而非我的措辭。他柔和而又帶著危險地問我——我能看見他的右手已經攥緊了:「你這話是有所指吧?」 在任何場合都一逞匹夫之勇是毫無意義的:我把椅子朝後讓開,讓出了他的拳頭能夠到的範圍。我說:「我的意思是,我已經在警察總部里給他的案子結了案了。他原本是要服長期徒刑的——很長的長期——要不是出了這麼樁車禍的話。」 「什麼罪?」 「他是這座城市裡最壞的黑市交易者,掙的全都是贓錢。」 看得出來,他在測算著我倆之間的距離,最終認定從他坐的地方打不到我。羅洛會想到揮拳擊出,可馬丁斯卻穩重、謹慎。我開始意識到,在他身上,馬丁斯是危險的那個。我不禁想,我是不是犯了一個徹頭徹尾的錯誤:我絲毫看不出來馬丁斯有羅洛所裝出來的那麼傻。「你是警察?」他問。 「是的。」 「我一直都討厭警察。警察總是要麼貪贓枉法,要麼奇蠢無比。」 「你寫的就是那種書?」 我能看見他在把椅子朝旁邊挪動,以擋住我的出路。我跟侍者對了對眼神,他知道我的意思——總是在同一間酒吧約人見面就是有這點好處。 馬丁斯擠出一層淺淺的笑容,聲調平和地說道:「我也只能管他們叫警長。」 「在美國待過?」這種談話真是愚蠢。 「沒有。這算是審問嗎?」 「只是有點興趣。」 「因為如果哈利是做黑市生意的,那我肯定也是一路貨。我們幹什麼都在一起。」 「我敢說他是想讓你入伙兒的——就把你安排在組織的某個環節。要是他準備把個嬰兒塞到你手裡,我絲毫都不會感到意外。那就是他在學校里做事的套路——你告訴我的,不是嗎?你看,校長慢慢也是會看出點門道來的。」 「你們還是那套老把戲吧?我猜的確有那麼個關於汽油的小騙局,你找不到能頂罪的人,所以就挑中一個死人。這正是警察的做法。我猜你是貨真價實的警察吧?」 「對,蘇格蘭場的,但輪到我執勤的時候他們會讓我穿上校軍服。」 他現在擋在了我從門口出去的路上,我要想開溜就必然會被他逮到。打架不是我的強項,他畢竟比我高了六英寸。我說:「不是汽油。」 「輪胎、糖精——你們警察為什麼不去抓幾個殺人犯換換口味呢?」 「可以說謀殺也是他那黑市生意的一部分。」 這時,只見馬丁斯用一隻手一把掀翻了桌子,另一隻手迅即朝我撲來,然而喝下去的酒令他的計算出現了偏差。還沒等他來得及發出第二擊,我的司機已經反鉗住了他的雙臂。「對他稍微客氣點,」我說,「他只是個喝多了的作家。」 「消停點,行不,長官?」我的司機對於軍官階層有著非常誇張的敬畏,說不定連萊姆他都會叫上一聲「長官」。 「聽好了,卡拉漢,或者隨便你叫的什麼鬼名字……」 「卡洛韋。我是英國人,不是愛爾蘭人。」 「我要讓別人看到你就覺得你是維也納該死的超級大傻瓜。這世上還有沒有哪個死人是你不想把沒破的案子栽贓給他的?」 「明白了。這麼說你準備替我找到真兇咯?這聽著倒有點像你寫的那種小說。」 「你可以放開我了,卡拉漢,比起送你個黑眼圈,我現在更想讓人覺得你其實有多傻。黑眼圈只能讓你在床上躺個幾天。可等我跟你算清賬以後,我會讓你在維也納待不下去的。」 我拿出價值兩三英鎊的軍用代幣券塞進他胸前的口袋。「這些夠你度過今晚了。」我說,「我會讓他們在明天去倫敦的飛機上給你留個座。」 「你不能趕我走,我的文件全都合乎程序。」 「說得沒錯兒,但這兒就跟其他城市一樣:你得有錢才行。要是你到黑市上去換錢,我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就逮到你。鬆開他吧。」 被鬆開後,羅洛·馬丁斯撣了撣身上的衣服說:「謝謝你請我喝酒。」 「不客氣。」 「很高興我不用覺得欠你人情。我猜這些都能報銷吧?」 「對。」 「等過一兩個星期我有了消息會再來見你的。」我知道他很生氣,因此當時只覺得他在說氣話。我想他是在虛張聲勢,好為自己挽回點面子。 「我明天可以來送你。」 「可不敢浪費您的時間,我不會去那兒的。」 「這位佩恩會帶你去薩克旅館,你在那兒會有床睡,有飯吃。我會搞定的。」 他朝邊上一讓,看似是給侍者讓路,忽然揮起一拳朝我打來。我堪堪躲過他的拳頭,卻被桌子給絆了一下。沒等他再次出拳,佩恩已經一拳打在了他嘴上。他嘭的一聲倒在了桌子間的過道里,嘴唇裂了道口子,流出血來。我說:「你不是答應過不打了嗎?」 他用袖子擦了一把嘴上的血說:「沒有,我說的是更想讓你成為一個傻瓜。我可沒說不想送你黑眼圈了。」 我度過了漫長的一天,已經有點煩羅洛·馬丁斯了。我對佩恩說:「把他安全送到薩克旅館。他要是乖,就不用再揍他了。」說罷我就把他們撇在身後朝酒吧內間走去(我該再喝一杯),這時只聽得佩恩對剛剛還被他打倒在地的人恭恭敬敬地說道:「這邊,長官,過了拐角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