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仲景全書金匱要略注 · 卷一

《傷寒論》論傷寒,《金匱要略》論雜病,乃仲景全書。《傷寒論》得成無己創注,續者五十餘家,故得昌明宇內:《金匱要略》人罕言之,雖有趙良、徐彬等注釋,但其文義古奧,系千載殘編錯簡,頗多疑義,闕文亦復不少,承訛襲謬,隨文蔓衍,宜後人視為迂遠,束諸高閣。今於其失次者序之,殘缺者補之,博採群書,詳加注釋,俾二書並行於世,庶後之業醫者,不為俗說所誤,知仲景能治傷寒,未嘗不能治雜證也。 卷一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夫人秉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千般 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人臟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以此詳之,病由都盡。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腑臟,即醫治之:四肢才覺重滯,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不遣形體有衰,病則無由人其腠理。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按】此篇乃一書之綱領,前人誤編為次篇,先後失序,今冠於首,以統大意。 【注】五常者,五行也。五行之氣──風、暑、濕、燥、寒也;五行之味──酸、苦、甘、辛、咸也。夫人稟此而有其形,則臟腑日與氣味相通。不曰五氣,而曰風氣者,該他氣而言也。蓋風貫四氣,猶仁貫四德,故曰:因風氣而生長也。然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者,蓋主氣正風,從其所居之鄉而來,主長養萬物者也;客氣邪風,從其沖後而來,主殺害萬物者也。人在氣交之中,其生其害,猶水能浮舟亦能覆舟也。天之五氣,人得之則為五臟真元之氣,若通暢相生,雖有客氣邪風,勿之能害,人自安和;如不通暢,則客氣邪風,乘隙而入,中人多死。然人致死之由,雖有千般難,大要不外三因:一者,中虛,經絡受邪,即入臟腑,此為內所因也;二者,中實,雖感於邪,臟腑不受,惟外病軀體,四肢九竅,血脈壅塞,此為外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非由中外虛實,感召其邪,是為不內外因也,以此三者詳之,千般 難,病由悉盡矣。若人能慎養形氣,不令客氣邪風乾忤經絡,即適中經絡,未傳臟腑,遂醫治之,自可愈也。四肢九竅,才覺重滯,尚未閉塞,即導引、吐納、針灸、按摩,亦可愈也。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五味各得其宜,不使形氣有衰,萬病 難無由而入其腠理矣。腠者,一身空隙,血氣往來之處,三焦通會真元之道路也。理者,皮膚臟腑,內外井然,不亂之條理也。 【按】正風者,從八方應時而來,相生和緩之主氣也;邪風者,從其沖後而來,相剋沖烈之客氣也。如時當東風而來西風也,所謂後者,以已過之時言也。 【集注】趙良曰:人在氣交中,秉地之剛柔,以成五臟百骸之形;秉天之陰陽,以成六經之氣。形氣合一,神機發用,駕行谷氣,出入內外,同乎天度,升降浮沉,應夫四時,主宰於身形之中,謂之元真。外感者,客氣也。《靈樞》曰:虛邪不能獨傷,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蓋天人之氣,各有正、不正,人氣正則不受邪,不正則邪乘之;天氣正則助其生長,不正則害之。人氣不正者,由七情動中,服食不節,房欲過度,金刃蟲獸,傷其氣血,盡足以受病也。天氣不正者,由四時不和,八風不常,盡足以傷萬物也。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余髒准此。 【注】此承上條受病三因,以明其治也。上工,良醫也。中工,常醫也。已病,已然之病也。未病,未然之病也,假如現下肝病,此已然之病也;肝病將來傳脾,此未然之病也。良醫知肝病傳脾,見人病肝,先審天時衰旺,次審脾土虛實,時旺脾實則知不受肝邪,不須補脾,直治已病之肝;若時衰脾虛,則知肝必傳脾,先補未病之脾,兼治已病之肝。彼常醫不曉四時所勝,五臟相傳之理,見肝之病,惟瀉已病之肝,不知補未病之脾也。 上工不但知肝實必傳脾虛之病,而且知肝虛不傳脾虛反受肺邪之病。故治肝虛、脾虛之病,則用酸入肝,以補已病之肝,用焦苦入心,以助不病之心,用甘入脾,以益不實之脾。使火生土,使土製水,水弱則火旺,火旺則制金,金被制則木不受邪,而肝病自愈矣。此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化生不病之理,隔二、隔三之治,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然肝虛則用此法,若肝實則不用此法也。中工不曉虛實,虛者瀉之,是為虛虛;實者補之,是為實實。非其義也。上工知其虛實,補其不足,損其有餘。是其義也。其餘四髒,皆準此法。傷字,作制字看。 【集注】徐彬曰:假如肝經之病,肝木勝脾土,知邪必傳脾經,治宜實脾為先,此脾未病而先實之,所謂治未病也。不憂本髒之虛,而憂相傳不已,其病益深,故先以實脾為急務也。 程林曰:經云: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所謂因者,乘其機也。治未病者,謂治未病之臟腑,非治未病之人也。見肝之病,當先實脾,使土旺則能勝水,水不行則火盛而制金,金不能幹木,肝自愈矣。此治肝補脾,治未病之法也。 高世FS 曰:實脾專為制水,使火盛金衰,肝不受制,則肝自愈,其理甚精微,故曰: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問曰:病患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師曰: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一雲,腹中冷,苦痛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設微赤非時者,死。其目正圓者痙,不治。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注】氣色見於面部,而知病之死生者,以五氣入鼻,藏於五臟,其精外榮於面也。色者,青、赤、黃、白、黑也。氣者,五色之光華也。氣色相得者,有氣有色,平人之色也。即經云:青如翠羽,赤如雞冠,黃如蟹黃,白如豚膏,黑如烏羽者,生也。氣色相失者,色或淺深,氣或顯晦,病患之色也。即經云:浮澤為外,沉濁為內,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夭澤,以觀成敗,察其散搏,以知新故,視色上下,以知病處,色粗以明,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也。有色無氣者,色枯不澤,死人之色也。即經云:青如藍葉,黃如黃土,赤如 血,白如枯骨,黑如炱者,死也。鼻者,明堂也。明堂光澤,則無病矣。而曰見青色為腹中痛,鼻苦冷甚者死;黑色為水為勞,黃色為上寒下熱,小便難;面目鮮明,內有留飲;色白為亡血;色赤為熱為風,若見於冬,為非其時者,死。目直視,正圓不合,如魚眼者,痙,不治。此氣色主病之大略也,其詳皆載《內經》。 師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一作痛)。 【按】頭中病之「頭」字,當是「腹」字。經中從無頭中病之文,且文義不屬,必是傳寫之訛。 【注】病患語聲寂然,謂寂然不語也;若惡人語是心病也。喜驚呼者,謂不惡人語,且喜驚呼,是知其病不在心而在外也,故曰:骨節間病也。病患語聲喑喑然不徹者,謂聲不響亮而不了徹也,此有礙於息氣,故知為心膈間病也。病患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謂唧唧噥噥小而悠長也,因不敢使氣急促動中,故知腹中病也。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 【注】息者,一呼一吸也。搖肩,謂抬肩也。心中堅,謂胸中壅滿也。呼吸之息,動形抬肩,胸中壅氣上逆者,喘病也。呼吸引胸中之氣上逆,喉中作癢梗氣者,咳病也。呼吸張口。不能續息,似喘而不抬肩者,短氣病也。蓋肺氣壅滿,邪有餘之喘也,肺氣不續息,正不足之短氣也。然不足之喘,亦有不續息者;有餘之短氣,亦有胸中壅滿者,肺氣上逆者,必咳也。咳時唾痰,嗽也。若咳唾涎沫不已者,非咳病也,乃肺痿也。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按】吸促之「促」字,當是「遠」字;吸遠之「遠」字,當是「促」字,方合病義,必傳寫之訛。 【注】此承上文,言喘分三焦,有可治、不可治之辨也。喘,肺病也,肺主氣,司呼吸,故以呼吸氣促,謂之喘也,若呼吸氣均促,是病在呼吸,阻升降之氣也,故知喘在中焦也。呼之氣促,吸之氣長,病在呼,呼出心與肺,故知喘在上焦也;呼之氣長,吸之氣短,病在吸,吸入腎與肝,故知喘在下焦也。喘之實者,謂邪氣盛,則實也,中實,則必腹滿便硬,當下之,可治也。喘之虛者,謂正氣奪則虛也,中虛,則必腹軟便滋,不堪下,難治也。若喘而呼吸動搖,振振不能擎身者,則為形氣不相保,勿論虛實不治也。 曰吸而微數,數即促也,促即短也,遠即長也。吸不言呼,略辭也,猶言呼吸均短,呼短吸長,吸短呼長也。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旺色青。四時各隨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色脈,皆當病。 【注】寸口者,統言左右三部脈也。脈動法乎四時,命乎五臟,然必因其旺時而動,則為平脈也。假令肝旺於春,隨其時,色當青,脈當弦,此不病之色脈也,若色反白,脈反浮,此非其時,乃病之色脈也。四時准此。 【集注】尤怡曰:旺時,當時至而氣旺,乃脈乘之而動,其色亦應之。如肝旺於春,脈弦而色青,此其常也。推之四時,無不皆然。若色當青而反白,為非其時而有是色,不特肝病為然,即肺亦當病矣。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得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似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注】冬至之後,得甲子日夜半,少陽之氣始生,天漸溫和,氣之常也。若未得甲子,天即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氣未應至而先至者,是來氣有餘也。已得甲子,陽氣漸盛,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也,氣應至而不至者,是來氣不足也。若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氣應去而不去者,是去氣太過也。若天過溫如盛夏時,此為至而太過也。氣應至而甚者,是至氣太過也。太過者,其氣淫,則薄其所不勝,乘其所勝也;不及者,其氣迫,則所勝妄行,所生者受病,所不勝薄之也。此《內經》所謂謹候其時,氣可與期。余皆仿此。 師曰:病患脈,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後,其病在里。腰痛背強不能行,必短氣而極也。 【注】脈浮,虛風之候也。關前之寸脈浮者,病在表也;關後之尺脈浮者,病在里也。 虛風在表,故主腰痛背強不能行也;虛風在里,故主短氣而極也。 問曰:經云:厥陽獨行。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注】陰陽偕行,順也;陰陽獨行,逆也。厥,逆也。逆陽獨行,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也。 【集注】李 曰:厥陽即陽厥也。《內經》云: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此厥陽獨行,有陽無陰之大概也。 高世FS 曰:按此為有陽無陰,是為厥陽也。經曰: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岐伯曰: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於四肢也。乃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此所以為有陽無陰,而為厥陽獨行也。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血氣入髒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髒,即死;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 【按】「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之十八字,文理不順,衍文也。血氣入髒之「血」字,當是「厥」字,始與卒厥相合,必傳寫之訛也。 【注】此詳申陽厥、陰厥生死之義也。厥氣者,逆氣也,即逆陽逆陰之氣也。氣逆則亂於胸中,故忽然眩仆,名曰卒厥。若唇口青,身冷,是陰進陽退,則為入髒,即死也;若身溫汗自出,是陰消陽長,則為入腑,即愈也。 【集注】沈明宗曰:邪氣入髒,神明昏憒,卒倒無知,謂之卒厥。若唇口青,身冷,神機不能出入,髒氣垂絕,所以主死。經曰:血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暴厥是也。若身和汗出,乃邪氣入腑,不得出入,一時卒倒,非髒絕之比,頃時陽機外達,邪氣隨之外泄,故知入腑即愈。 問曰:脈脫入髒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注】此詳申入髒即死、入腑即愈之義也。 卒厥之病,多脈脫而不見,脈脫不見而死者,是正氣不反也;脈脫不見而生者,是邪氣閉而復通也。非為厥氣一病,百病入髒入腑皆然也。譬如浸淫、癘風等瘡,從口起流向四肢,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也。蓋以病向外者,可治;病入里者,難醫,亦此義也。 【集注】趙良曰:脫者去也,經脈乃臟腑之隧道。為邪氣所逼,故絕氣脫去其脈而入於內。五臟陰也,六腑陽也,陰主死而陽主生,所以入髒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臟腑之陰陽然也,凡內外陰陽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徐彬曰:凡病邪能出陽為淺,故生;閉陰不出為深,故死。非止一病,百病皆然。復以浸淫瘡喻之:若從口起而流向四肢者,是邪從內發於外,泄而不進,故可治;若從四肢起,流入口者,是邪由外入於內,進而不泄,此髒氣傷敗,故不可治。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五臟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按】字典無「 」字,當是「 」字。 音傾,側水也。後之積聚門, 氣之「 」字亦誤。 【注】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醫書之文,今不可考,難以強釋。五勞七傷等說,亦詳在《千金》,故不復注也。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病皆在外,故為陽病也;咳、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病皆在內,故為陰病也。清邪居上,謂霧邪本乎天也;濁邪居下,謂濕邪本乎地也。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傷外,故曰中表也;七情人邪,故名小邪,七情傷內,故曰中里也。 者,飲食也。飲食之邪,從口而入,食傷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也。五邪,謂風、寒、濕、霧、飲食也。夫五邪之中人,莫不各以類而相從。前者早也,風中於早,從陽類也。寒中於暮,從陰類也。霧邪清輕,故傷皮膚。濕邪濁重,故流關節。飲食失節,故傷脾胃。極寒之食傷經,以經屬陰也;極熱之食傷絡,以絡屬陽也。 問曰:病有急當救里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注】詳見《傷寒論·太陰篇》內,不復釋。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注】痼疾,舊病也。卒病,新疾也。當以舊病為本、為緩,新疾為標、為急,急則治標,緩則治本,故先治卒病,後治痼疾也。 【集注】趙良曰:痼疾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謂卒然而來,新感之病,可取效於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氣素虛,邪尤易傳,設多瞻顧,致令兩邪相合,為患不淺,故仲景立言於此,使後學人知所先後也。 沈明宗曰:此有舊疾,復感新邪,當分先後治也。痼者,邪氣堅固難拔;卒者,邪氣驟來而易去也。若病者素有痼疾,而忽加卒病,務當先治卒病,不使邪氣相併,轉增舊疾。但久病乃非朝夕可除,須當緩圖,所以後乃治其痼疾也。 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 【注】此明五臟各有所得而愈,言以情志相勝也,即如怒傷肝,得悲而愈,此悲勝怒也。亦有得之時日而愈者,經曰:病在肝,愈於夏,是喜得子氣,制其勝我者也;夏不愈,勝於秋,是惡其勝我者,得旺氣也;秋不死,持於冬,是我喜得母氣以生我也;起於春,是喜自得其位而氣旺也,余髒仿此。病者云云,謂平素不愛食之物,及當病之時,而反暴思食,是病邪髒氣之變,故雖思食,而食之必發熱也。 【集注】程林曰:《內經》云: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黃,宜食酸;腎色黑,宜食辛。此五臟得飲食而愈者。肝病癒於丙丁,起於甲乙;心病癒於戊己,起於丙丁;脾病癒於庚辛,起於戊己;肺病癒於壬癸,起於庚辛;腎病癒於甲乙,起於壬癸。此五臟自得其位而愈者。五臟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各隨其所惡而不喜者為病也。若病患素不食而暴食之,則入於陰,長氣於陽,必發熱也。 夫諸病在髒,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余皆仿此。 【按】如渴者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必傳寫之遺也。 【注】髒者里也。凡諸病在里有可攻之證,雖欲攻之,當隨其所得之輕重而攻之,不可卒意而攻之也。如渴者、小便不利,先與豬苓湯利其小便,俟小便利乃可攻也。余皆仿此,謂他證或有未可遽攻者,皆仿此也。 卷一 痙濕病脈證並治第二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搏,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按】諸家以剛、柔二痙,列為首條,今以此為第一條者,蓋剛,柔之辨,俱從此條分出。痙病之最備者,宜冠諸首。再痙病也之下,「若發其汗……」六句,與上文義不屬,與後之十一條中「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句,文義相屬,宜分於彼。 【注】病患身熱惡寒,太陽證也;頸項強急,面赤目赤,陽明證也。頭熱,陽郁於上也;足寒,陰凝於下也。太陽之脈循背上頭,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客於二經,則有頭搖口噤,反張拘強之證矣。此皆痙病之形證,故首揭之,以為要領。 【集注】李 曰:手三陽之筋,結入於頷頰。足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乘虛,入其筋則攣,故牙關急而口噤。 夫痙脈,按之緊如弦,直上下行。 【注】痙之為病,其狀勁急強直,故其脈亦勁急強直。按之緊,勁急之象也,如弦直行之象也。 《脈經》云:痙家,其脈伏堅,直上下。 【注】痙家其脈緊弦,直上下者,以痙病屬太陽表也。《脈經》所云其脈伏堅,直上下者,以痙病屬陽明里也。蓋痙家原屬二經,故有太陽葛根湯汗之,陽明大承氣湯下之之治也。伏堅,沉實也;直上下,弦直也,即沉實弦直之脈也。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按】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痙病之條自知當惡寒也。 【注】痙病既屬太陽,當以太陽虛實例之,故曰: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為實邪,名曰剛痙者,強而有力也。發熱汗出、不惡寒為虛邪,名曰柔痙者,強而無力也。 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沖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葛根湯主之。 【注】此申明剛痙在表,以明其治也。太陽病,為頭項強痛、發熱等證也。無汗,謂傷寒也。太陽傷寒,小便不當少,今反少者,是寒氣盛而收引也。不當氣上沖胸,今氣上沖胸,是寒氣盛而上逆也。不當口噤不得語,今口噤不得語,是寒氣盛,牙關緊急而甚也。 以太陽傷寒,而有此衝擊勁急之象,是欲作剛痙之病也。麻黃湯能治太陽,而不能治陽明,故以葛很湯兼太陽、陽明兩經之治,為剛痙無汗之正法也。 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必 齒,可與大承氣湯。 【注】此申痙病入里,以明其治也。痙病而更胸滿,里氣壅也;臥不著席,反張甚也;腳攣急,勁急甚也;必 齒,牙緊甚也。此皆陽明熱盛灼筋,筋急而甚之象,故以大承氣湯直攻其熱,非攻陽明之實也。其曰可與,非盡言其可與,有慎重之意。 大承氣湯方 大黃(酒洗,四兩) 濃朴(炙,去皮,半斤) 枳實(炙,五枚)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溫再服,得下止服。 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萎桂枝湯主之。 【注】太陽病,其證備,謂頭痛、項強、發熱、惡風寒具見也。而更身體強,有几几然俯仰不能自如之象,痙病也。但脈反見沉遲太陰之脈,非太陽浮緊無汗剛痙者比,故不與葛根湯,而與栝簍桂枝湯,和太陽之表,清太陰之里也。 栝蔞桂枝湯方 栝萎根(二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頃,啜熱粥發之。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為難治。 【注】發熱,太陽病也。脈沉細,少陰脈也。而名曰痙者,必有或剛或柔之證見也。以太陽痙證,而見少陰之脈,表里兼病也。夫太陽之邪郁於外,故病發熱;少陰之邪凝於內,故脈沉細。然痙病而見弦緊之脈,是為本脈,即或沉遲,尚為可治。今沉而細,邪入少陰,陽氣已衰,豈易治乎?故曰難也。 夫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必拘急。 【注】以上論痙,皆外感風、寒。濕而為病也。亦有因風邪為病,不應下而下之傷液,不應汗而汗之傷津,以致津液枯燥,筋失所養而病痙者,故曰: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必拘急。此不可以外感痙病治之,當以專養津液為務也。 太陽病,發汗大多,因致痙。 【注】此承上文,詳申發汗過多成痙之義也。太陽病當發汗,若發汗太過,腠理大開,表氣不固,邪風乘虛而入,因成痙者,乃內虛所召入也,宜以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固表溫經也。由此推之,凡病出汗過多,新產、金瘡破傷出血過多,而變生此證者,皆其類也。 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 【按】本門首條痙病也之下「若發其汗……」六句,當移於此條之首,文義始屬。此條「暴腹脹大者」句,衍文也,當刪之。 【注】不但風病,發汗過多則痙,即寒濕相摶之病,發汗過多亦痙也。發汗過多,其表益虛,表虛則必即惡寒甚也。發寒濕汗後,其脈不直緊,如蛇之曲緩,則為邪退,不成痙病,為欲解也。若脈仍直緊不緩,或不直緊反伏堅弦急者,為邪不退,成痙病矣。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注】瘡家初起,毒熱未成,法當汗散。已經潰後,血氣被傷,雖有身痛表證,亦不可發汗,恐汗出血液愈竭,筋失所養,因而成痙,或邪風乘之,亦令痙也。 痙病有灸瘡,難治。 【注】痙病宜灸,如有灸瘡,若不發膿,則為營衛已絕,故曰難治。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也。 【注】濕家,謂病濕之人。濕之為病,或因外受濕氣,則一身盡痛;或因內生濕病,則發熱身黃。若內外同病,則一身盡痛,發熱,身色如熏黃也。濕家之身痛發黃,不似傷寒之身痛發黃者,以無六經之形證也。 【集注】徐彬曰:此言全乎濕而久郁為熱者。若濕挾風者,風走空竅,故痛只在關節;今單濕為病,則浸淫遍體,一身盡痛,不止關節矣。然濕久而郁,郁則熱,故發熱。熱久而氣蒸於皮毛,故疼之所至,即濕之所至,濕之所至,即熱之所至。而色如熏黃者,熏火氣也。濕為火氣所熏,故發色黃帶黑而不亮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腥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注】此申上條,詳其義,出其脈,別其治也。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此內生外受之濕病也。外宜羌活勝濕湯;內宜茵陳五苓散;喘甚,大陷胸丸。若更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證類傷寒,但其人里和能食,知非傷寒,不可發汗,乃頭中寒濕之邪,故頭痛鼻塞,惟宜納藥鼻中,取黃水從涕出,而寒濕以泄,病可愈也。所納之藥,如栝蒂散之類。 【集注】魏荔彤曰;頭中為諸陽之首,非寒濕能犯之地。今頭中有寒濕,則熱氣挾之上炎,非寒濕外邪自能然也,有濕熱則內為之主持也。熱引濕邪,上乾清分,鼻必為塞。 故用納鼻藥,宣通清氣而病癒矣。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術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注】濕家外證,身痛甚者,羌活勝濕湯;內證發黃甚者,茵陳五苓散。若惟身煩痛而不發黃者,則為外感寒濕,與麻黃加術湯發其汗,寒濕兩解也。慎不可以火攻之者,謂不可以火劫大發其汗,必致變也。 【集注】趙良曰:濕與寒合,令人身疼。大法,表實成熱,則可發汗。無熱是陽氣尚微,汗之恐虛其表。是證雖不雲熱而煩,以生煩由熱也,所以服藥不敢大發其汗。且濕亦非暴汗可散,用麻黃湯治寒,加術去濕,使其微汗耳。不可火攻,火攻則增其熱,必有他變,所以戒人慎之。 喻昌曰:麻黃加術,則雖發汗不至多汗,而術得麻黃,並可以行表里之濕。不可以火攻者,反增發熱也。 麻黃加術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 桂枝(去皮,二兩) 甘草(炙,二兩)杏仁(去皮、尖,七十個) 白朮(四兩)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按】桂枝氣味辛甘,全在於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何有解肌發汗之功?宜刪此二字,後仿此。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注】此承上條互詳其義,謂濕家身痛不可發汗,當有利小便之法也。太陽病,一身關節煩疼,若脈浮細者,濕在外也,當汗之;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脈沉細者,濕在內也,當利之。今濕氣淫於內外,故關節煩疼,著而不行,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此名濕痹。雖有身痛,其脈不浮細,故不可發汗。設脈沉細,故但當利小便。若小便利,濡瀉止,痹不愈,身仍疼痛,汗之可也。 【集注】趙良曰:痹,痛也。因其關節煩疼,脈沉而細,則名曰濕痹也。經云:濕勝則濡瀉。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是濕氣內勝也,但當先利小便,以瀉腹中濕氣,故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設小便利已,而關節之痹不去,又必自表治之。 李 曰:太陽經行身之表,外邪皆得傷之,故亦受濕氣也。關節疼痛者,濕留關節也。濕氣鬱蒸而生熱,故煩也。經云:沉潛水蓄,沉細為內濕脈。痹者,閉塞不通之謂,即《內經》濕氣勝者為著痹之意。今小便不利,是濕盛於內也,即《內經》「濕勝則濡泄」也。利小便則濕去,而瀉煩止矣。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注】濕家頭汗出者,乃上濕下熱,蒸而使然,非陽明內實之熱,蒸而上越之汗也,背強者,乃濕邪重著之強,非風濕拘急之強也。欲覆被向火者,乃一時濕盛生寒,非傷寒之惡寒也。若誤以陽明內濕之熱,上越之頭汗而遂下之,則濕從寒化,即乘虛入於上,則肺氣逆而胸滿;入於中,則胃不和而為噦;入於下,則膀胱氣化不行,為小便不利,舌上白滑如苔者,蓋以誤下熱陷,丹田有熱也。寒聚於上,胸中有寒也,所以渴欲得水,而不能飲。由下有熱而生口燥煩,由上有寒而不化生津液,雖口燥舌干,而不能多飲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 【注】此承上條互詳誤下,以明濕家頭汗之死證也。夫誤下,額汗微喘,若小便不利,是濕家額汗之喘,未可言死也。今小便反利,則知非濕氣上溢,乃上脫額汗之喘,故曰死。 若下利不止,亦知非濕去之利,乃中脫直下之利,故曰亦死。 【集注】趙良曰:此妄下之,因而致逆,逆則陽自上越,陰自下脫。其額上汗出、微喘者,陽之越;小便利與下利不止者,陰之脫也。陰陽離決,必死之兆也。自此而推之,下之雖額上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陰氣不脫,而陽之根猶在也;下之雖大小便利,設額上無汗與喘,是陽氣不越,而陰之根猶在也,則非離決,可以隨其證而治之。 李瑋西曰:前雲濕家當利小便,以濕氣內瘀,小便原自不利,宜用藥利之。此下后里虛,小便自利,液脫而死,不可一例概也。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注】病者,謂一身盡痛之病患也。濕家一身盡痛,風濕亦一身盡痛,然濕家痛,則重著不能轉側;風濕痛,則輕掣不可屈伸。此痛之有別者也。濕家發熱,早暮不分微甚;風濕之熱,日晡所必劇,蓋以濕元來去,而風有休作,故名風濕。原其由來,或為汗出當風,或為久傷取冷,相合而致,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發散風濕,可與也明矣。 【集注】程林曰:一身盡疼發熱,風濕在表也。日晡,申時也。陽明王於申酉戌,土惡濕,今為風濕所干,當其旺時,邪正相搏,則反劇也。汗亦濕類,或汗出當風而成風濕者,或勞傷汗出而入冷水者,皆成風濕之病也。 魏荔彤曰:痙家非風不成,雖有寒,亦附於風;濕痹無寒不作,雖有風,亦附於寒。 此一定之理也。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 麻黃(去節,湯泡,半兩) 甘草(炙,一兩) 薏苡仁(半兩) 杏仁(去皮尖,炒,十枚) 上銼麻豆大,每服四錢,水盞半,煮八分,去滓,溫服,有微汗,避風。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 湯主之。 【注】脈浮風也,身重濕也,寒濕則脈沉,風濕則脈浮。若浮而汗不出惡風者,為實邪,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汗之。浮而汗出惡風者,為虛邪,故以防己、白朮以去濕,黃 、甘草以固表,生薑、大棗以和營衛也。 【集注】趙良曰:此證風濕皆從表受之,其病在外,故脈浮汗出。凡身重,有肌肉痿而重者,有骨痿而重者。此之身重,乃風濕在皮毛之表,故不作疼。虛其衛氣,而濕著為身重,故以黃 實衛,甘草佐之;防己去濕,白朮佐之。然則風濕二邪,獨無散風之藥何耶?蓋汗多,知其風已不留,以表虛而風出入乎其間,因之惡風爾。惟實其衛,正氣壯則風自退,此不治而治者也。 尤怡曰:風濕在表,法當從汗而解,乃汗不得發而自出,表尚未解而已虛,汗解之法,不可守矣。故不用麻黃,出之皮毛之表,而用防己,驅之肌膚之里。服後如蟲行皮中及腰下如冰,皆濕下行之徵也。然非 、術、甘草,焉能使衛陽復振,而驅濕下行哉。 防己黃 湯方 防己(一兩) 甘草(半兩) 白朮(七錢半) 黃 (去蘆,一兩一分) 上銼麻豆大,每抄五錢匕,生薑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良久再服。 喘者,加麻黃半兩。胃中不和者,加芍藥三分。氣上沖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 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瘥。 風濕相摶,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注】風濕相摶,一身盡痛,法當從汗而解,而汗亦不可失其宜也。值雨淫濕盛之時,若發其汗使大出,亦不能愈,以風氣去,濕氣在,故不愈。然治風濕者,必俟其天氣晴明發其汗,使微微似欲汗出者,則風濕皆去,病斯愈矣。 【集注】徐彬曰:此言風濕當汗解,而不可過也。謂風濕相摶疼痛,原當汗解,值天陰雨,則濕更甚,可汗無疑。而不愈何故?蓋風性急可驟驅,濕性滯當漸解,汗大出則驟,風去而濕不去,故不愈。若發之微,則出之緩,緩則風濕俱去矣。然則濕在人身,粘滯難去,驟汗且不可,而況驟下乎?故前章曰下之死,此但云不愈,見用法不當,而非誤下比也。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摶,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注】此承上條詳申脈證,以明其治也。謂此風濕之病,雖得之傷寒八九日,而不嘔不渴,是無傷寒里病之證也。脈浮虛澀,是無傷寒表病之脈也。脈浮虛,表虛風也。澀者,濕也。身體煩疼,風也。不能轉側,濕也。乃風濕相摶之身體疼痛,非傷寒骨節疼痛也。與桂枝附子湯溫散其風濕,從表而解也。若脈浮實者,則又當以麻黃加術湯,大發其風濕也,如其人有是證,雖大便硬,小便自利,而不議下者,以其非邪熱入里之硬,乃風燥濕去之硬,故仍以桂枝附子湯。去桂枝者,以大便堅,小便自利,不欲其發汗,再奪津液也。加白朮者,以身重著濕在肌分,用以佐附子逐水氣於皮中也。 【集注】程林曰:風淫所勝,則身煩疼;濕淫所勝,則身體難轉側。風濕相摶於營衛之間,不干於里,故不嘔不渴也。脈浮為風。澀為濕,以其脈近於虛,故用桂枝附子湯溫經以散風濕。小便利者,大便必硬,桂枝近於解肌,恐大汗故去之;白朮能去肌濕,不妨乎內,故加之。凡方後有如蟲、如醉、如冒等狀者,皆藥勢將行使然。 周揚俊曰:傷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傳經,復不入腑者,因風濕持之也。所現外證煩疼者風也,不能轉側者濕也,不嘔不渴者無里證也,其脈浮虛而澀,正與相應。然後知風濕之邪,在肌肉而不在筋節,故以桂枝表之。不發熱為陽氣素虛,故以附子逐濕。 兩相綰合,自不能留矣。 桂枝附子湯方 桂枝(去皮,四兩)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三枚) 甘草(炙,二兩)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白朮附子湯方 白朮(二兩) 附子(炮,去皮,一枚半) 甘草(炙,一兩) 生薑(切,一兩半) 大棗(擘,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風濕相摶,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注】風濕相摶,身體煩疼重著,不能轉側者,濕勝風也。今掣痛不可屈伸,風勝濕也。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皆風邪壅盛也。小便不利,濕內蓄也。身微腫者,濕外摶也。以甘草附子湯微汗之,祛風為主,除濕次之也。此上二條,皆詳風濕之義,以明風濕之治也。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炙,二兩) 附子(炮,去皮,二枚) 白朮(二兩) 桂枝(去皮,四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方解】甘草附子湯,即桂枝附子湯去姜、棗加白朮也。去姜、棗者,畏過散也。加白朮者,燥中濕也。日三服,初服一升,不得汗,則仍服一升,若得微汗則解,解則能食,解已徹也,可止再服,若汗出而復煩者,是解未徹,仍當服也,但不可服一升,恐已經汗出而過汗也,服五合可也。如不解,再服六七合為妙。似此服法,總是示人不可盡劑之意,學人宜詳求之。 太陽中熱者, 是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注】中暑熱病,亦由太陽而入,故曰太陽中熱者, 是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頗似太陽溫熱之病,但溫熱無惡寒,以熱從里生,故雖汗出而不惡寒也。中 暑邪,由表而入,故汗出惡寒也。究之於脈,溫熱之浮,浮而實,中 之浮,浮而虛,以暑熱傷氣也。 究之於渴,溫熱之渴,初病不過欲飲,中 之渴,初病即大引飲也。溫熱則傳經,變病不一;中 則不傳,不愈即死也。雖同為太陽經中之病,而虛實施治,自有不同。用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者,蓋以益氣為主,清暑熱次之也。 【集注】李 曰:熱傷氣,氣泄則汗出,氣虛則惡寒,熱蒸肌腠則身熱,熱傷津液則作渴,此惡寒身熱,與傷寒相類。然所異者,傷寒初起無汗不渴,中 初起即汗出而渴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 知母(六兩) 石膏(碎,一斤) 甘草(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太陽中 ,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注】此承上文互詳證脈,不可妄行汗、下也,中 本有汗,若發熱無汗,身重疼痛者,雖證似傷寒,然見弦細芤遲虛脈,則非傷寒也。且有小便己,灑洒然惡寒毛聳之狀,皆太陽膀胱表氣,為暑所傷而畏也;手足逆冷者,暑傷氣,氣不能達四肢則寒也;小有勞,身即發熱,口開,前板齒燥者,勞則動熱,暑熱益烈,傷陰液也。此皆中 危證。若以發熱無汗,惡寒身痛,誤為傷寒之表,妄行發汗,則表氣愈虛,惡寒更甚也。若以手足逆冷,誤為陽虛,妄加溫針,則暑邪愈盛,發熱更熾也。若以壯熱齒干,誤為胃火,而數下之,則水源竭澀,尿淋窘甚也。凡此之證,皆中 ,妄行汗,下、溫針致變,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或人參湯調辰砂六一散亦可也。 【集注】程林曰:《內經》云: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又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以其太陽受病與傷寒相似,亦令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也。經曰:寒傷形,暑傷氣。氣傷則氣消而脈虛弱,所以弦細芤遲也。小便已毛聳者,陽氣內陷,不能衛外,手足亦逆冷也。勞動則擾乎陽,故熱甚,則口開,口開則前板齒燥也。發汗虛其陽,則惡寒甚。溫針動火邪,則發熱甚。下之亡津液,則淋甚也。 太陽中 ,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湯主之。 【注】太陽中 之證,身熱而倦者,暑也;身熱疼重者,濕也;脈微弱者,暑傷氣也。以此證脈揆之,乃因夏月中暑之人,暴貪風涼,過飲冷水,水氣雖輸行於皮中,不得汗瀉所致也。此時即以香薷飲、大順散汗之,可立愈矣。若稍緩,水氣既不得外瀉,勢必內攻於中而作喘腫脹矣。喘則以葶藶大棗湯,腫脹則以瓜蒂一物湯下之可也。 【集注】周揚俊曰:無形之熱傷其肺金,則用白虎加人參湯;有形之水傷其肺金,則用瓜蒂湯,各有所主也。 李 曰:中 邪在表,故身熱。傷冷水,故身疼。中暑傷氣,氣虛故脈微弱也。瓜蒂治身面四肢浮腫,散皮膚中水氣,苦以泄之也。 一物瓜蒂湯方 瓜蒂(二十個) 上銼,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