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殖民帝國 · 第5章 英屬印度殖民地

考爾德科特 《大英殖民帝國》
1600年年底,英格蘭效仿荷蘭,在印度半島海岸組建了商業機構,並授命某商貿公司在東印度群島開展貿易活動。該公司的貿易章程涉及律法、貿易壟斷和國際關係等,與漢弗萊·吉爾伯特的《紐芬蘭憲章》內容相近。各歐洲工廠紛紛簽約,試圖瓜分印度半島。然而,令所有人沒有想到的是,擁有三萬英鎊資產的英格蘭公司憑藉胡椒和香料生意,徹底打敗了長久統治果阿的葡萄牙和擁有眾多殖民地的荷蘭。英格蘭公司在威廉堡、喬治堡和孟買逐漸站穩了腳跟,最終獲得了印度半島的統治權。只有充分了解印度的地理環境、歷史和民族學,才能讀懂英格蘭征服印度的複雜故事。這一章將對一些重要歷史節點展開論述,希望為主修現代歷史的學生提供史實依據。 第1節 印度的起源 「印度」一詞既不是種族術語,也不是國家表征,而是起源於喜馬拉雅山脈到科摩林角的印度半島棲息地的地理名詞。印度人口約二億八千萬,民族眾多,各民族關係盤根錯節,其內部差異遠勝於普魯士人與英格蘭人、西班牙人與義大利人之間的差異。現在,印度人使用的語言仍然有一百多種,其中二十多種語言體系完善。印度人大致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原住民,生活在丘陵、林區及散居各地的印度賤民;第二類,眾多講泰米爾語、泰盧固語和同源語的非雅利安後裔;第三類,早期湧入恆河流域和印度河谷的雅利安人;第四類,後來遷入並信仰伊斯蘭教的雅利安人,其中包括波斯人和阿富汗人。臣服者往往會皈依征服者的宗教信仰,使用宗主國的語言,但宗教和語言都不是區分種族的唯一標準。數世紀以來,這些種族一脈相承,擁有兩億信眾的印度教或婆羅門教[1]盤踞要津。印度教滲透印度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指導他們思考。隨著時間的流逝,種族差異日趨模糊,各種族之間的關係也愈加親密。 威廉堡 喬治堡 第2節 英格蘭在印度的統治 第一階段,1612年至1746年,工廠建立階段,英格蘭與歐洲其他國家一樣,主要在印度半島進行貿易活動。 第二階段,1746年至1759年,與法蘭西王國爭奪位於印度東南部卡納蒂克地區的最高統治權。 在托馬斯·巴賓頓·麥考利描述羅伯特·克萊夫戰績的文章中,法蘭西王國征服印度的勃勃野心顯露無疑。維克托·迪呂伊描述的法蘭西史也體現了當代法蘭西人對這段歷史的反思。貝特朗-弗朗索瓦·馬埃·德·布爾多奈和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並肩作戰,為法蘭西王國贏得了印度半島的統治權。貝特朗-弗朗索瓦·馬埃·德·布爾多奈在南印度洋所向披靡,模里西斯島一度欣欣向榮,波旁王朝也曾顯赫一時。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在印度大力發展商貿,開疆拓土,勾勒出將英格蘭驅逐出印度半島的宏偉藍圖,但由於他與貝特朗-弗朗索瓦·馬埃·德·布爾多奈政見不一,最後兩敗俱傷。貝特朗-弗朗索瓦·馬埃·德·布爾多奈被召回國,鋃鐺入獄。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領導的軍隊因供給不足、軍心渙散[2],輸給了羅伯特·克萊夫的軍隊,他本人也慘死巴黎。英勇的愛爾蘭人托馬斯·亞瑟為法蘭西王國效力。在與印度王公交戰時,他的士兵因補給缺乏、軍餉拖欠而拒絕從馬德拉斯突圍,於是,他率七百多人堅守在本地治里,與兩萬兩千名英軍對峙九個月,終因寡不敵眾慘敗。英軍攻克本地治里後,將那裡夷為平地。法蘭西王國在印度的殖民統治遭到重創,已經無力回天。路易·勃朗曾質疑法蘭西王國在印度的慘敗,他想知道是法蘭西人不戰自敗,還是貝特朗-弗朗索瓦·馬埃·德·布爾多奈和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之間的內訌葬送了法屬殖民地。在思考專制君主應該如何選才任賢的同時,也應該關注一下法蘭西的悲慘殖民史。兩位偉人為法蘭西王國殫精竭慮,希望法蘭西的殖民事業可以生生不息,但最後卻蒙羞慘死。一百年後,無論法蘭西王室成員還是平民,都未曾對當年的印度征服者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心懷感激。 托馬斯·巴賓頓·麥考利(1800—1859) 路易·勃朗(1811—1882) 第三階段,1751年至1767年,羅伯特·克萊夫時代,英國在卡納蒂克建立公司並征服了孟加拉。 第四階段,1772年至1785年,沃倫·黑斯廷斯時代,印度首任總督通過建立子公司增強了英屬殖民地的實力。 第五階段,1786年至1798年,查爾斯·康沃利斯勳爵改革時期,英國對印度內務採取不干涉政策。 第六階段,1798年至1828年,亨利·韋爾茲利勳爵和沃倫·黑斯廷斯時代,英國恢復了印度的子公司,擴大了勢力範圍。 第七階段,1828年至1848年,威廉·本廷克勳爵時代,英國推行社會經濟改革。 第八階段,1848年至1857年,達爾豪西侯爵詹姆斯·布龍-拉姆齊時代,英國進行擴張兼併與產業革新。 第九階段,殖民地叛亂時期。統治印度的實體機構東印度公司發端於遠航貿易公司,享有英格蘭王室憲章賦予的各種貿易特權。1642年,東印度公司可以採用民法和軍事手段管制僱工;1664年,該公司向非基督教國家發起戰爭,並自建軍隊與法院,軍隊長官由英格蘭國王任命;1784年,威廉·皮特提出《印度法案》,並建立了管理委員會,在政務及領土方面協助英王掌控東印度公司。管理委員會主席必須由內閣成員擔任,1857年,東印度公司被取締。1858年,英國全權授命國務大臣負責管理印度殖民地,管理委員會被廢除。 第十階段,1858年至1886年之後,英國明確劃分了印度半島的西北疆界,併吞並了東部的緬甸聯邦。 第十一階段,1886年,英國將重心轉移到了產業發展與社會發展方面。 約翰·羅伯特·西利教授根據《東印度公司規章》的修訂日期,清晰地將英國殖民史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1773年,設立總督和最高法院;1793年,建立孟加拉殖民地,宣布印度不得英國化或基督化;1813年,印度逐漸開放,貿易壟斷式微;1833年,托馬斯·巴賓頓·麥考利在印度殖民地政府任職,制定了勞工法,貿易壟斷土崩瓦解;1853年,推行公務員法案;1857年,暴亂終結了動盪不安的時代。 羅伯特·克萊夫(1725—1774) 沃倫·黑斯廷斯(1732—1818) 查爾斯·康沃利斯(1738—1805) 威廉·本廷克(1768—1854) 人類思想是推動世界發展的重要力量。英國單槍匹馬,以寡敵眾,最終「征服」了印度,堪比亨利·馬丁[3]經歷的十八個月的磨難。英國打敗法蘭西和美國,拓建了殖民地,成為全球製造業的貿易強國。馬哈茂德統治的伽色尼王國毗鄰印度,埃米爾·帖木兒的野心也僅限於統轄其龐大的部落。但歐洲文明不論在地理位置還是人口數量上都更具優勢。回顧歷史,英國在印度的權威統治史無前例。 埃米爾·帖木兒(1336—1405) 第3節 統治基礎 英國對印度的影響意義非凡。主修歷史以及政治的學生不應該使用教條主義的方法理解其意義,而是要明確解決問題的方向。 一、英國在印度享有什麼特權? 英國在印度並不享有什麼特權。印度並非一個人煙稀少的蠻荒之地,若非權力驅使,英國早已開始爭奪印度的管轄權,對其進行文明教化。在英國的統治下,紐西蘭人口由七萬五千人發展至六十萬人,人民安居樂業。如果不是為了本國人民,英國沒有理由殖民印度。印度雖然被所謂的「文明」統治,但依然具備自我管理能力,文明程度遠勝紐西蘭。現在,占總人數八分之一的六十萬印度人能夠自給自足,安居樂業。因此,「英國侵占印度」的說法並不正確。印度是英國的「屬地」[4],更確切地說是附屬國。與以色列攻克迦南、諾曼人侵襲英格蘭截然不同的是,印度的城市、鄉村以及土地所有權並沒有因英格蘭人的入侵發生變化。英國的公司和個人通過購買獲得印度土地,如阿薩姆邦和錫蘭。當然,孟加拉殖民地的拓殖活動並不成功。一百年前,殖民地政府向富足的吠舍和稅務官員徵稅,但稅款本該由土地所有者承擔。孟加拉殖民地的一千二百萬佃農每年向吠舍繳納一千三百萬英鎊租金,殖民地政府從中獲益五百六十萬英鎊。這種做法合情合理。印度舊制下的殖民地政府、吠舍和佃農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 需要重申的是,作為征服者的英國從未在印度享有任何特權。與西班牙占領墨西哥不同的是,英國從未以征服者的姿態統轄印度,印度人也從未繳納貢品俯首稱臣。英國並沒有唯利是圖或強人所難,而是以公平正義的名義擔負起了統治世界的責任,是印度史無前例的統治者[5]。世界對這段歷史做出了公正評判。英國對自己的評價絕不是一己之見,而是有例為證。上任奧地利駐巴黎和羅馬大使約瑟夫·亞歷山大·胡布納伯爵曾在1886年的著作《穿越大英帝國》中總結了英國對印度的影響,具體如下: 約瑟夫·亞歷山大·胡布納(1811—1892) 不可否認,英屬印度在歷史長河中創造了獨一無二的奇蹟,包括合理的稅收政策、繁榮的經濟、良好的治安、安定的社會環境,以及蔚然成風的道德風尚和漸入人心的法律意識等。產生奇蹟的原因,有雄才大略的政治家高瞻遠矚、訓練有素的軍隊英勇善戰,以及才智無雙的行政官員的赤膽忠心。 傑出的德意志國際法學家弗里德里希·亨利希·格夫肯在1889年出版的《英國》一書中指出: 如果英國放棄對印度的統治,印度無疑將再次陷入無政府的混亂狀態。 英國對印度的高效治理亘古未有,而且非常成功。 雖然羅伯特·克萊夫和沃倫·黑斯廷斯的做法不可原諒,但19世紀伊始,英國對印度有效的管理就連印度人也始料未及。 前文已經提到,印度並沒有向英國納貢稱臣。然而,仍然有一些人持有異議,並以達達拜·瑙羅吉在1887年的《散文·演說·演講》中的觀點為論據,但這都不足以說明英國從印度殖民地獲得了利益。英國曾天真甚至愚蠢地以為,英印雙方互惠互利,毫無利益糾葛。如果英國巧取豪奪,就會付出應有的代價。英國政府從未向印度各省徵稅,即使徵稅也是受了蒙蔽。誠然,英屬殖民地年收入可觀,但印度也從中獲益良多。印度的英國軍人與政府官員的薪資大多用於國內的家庭開支,如孩子的教育費用等。在熱帶國家服役的英國軍人退役後,可以享有退休金,但印度的現役軍人只享有高額僱傭金,退休金非常微薄。英國在印度建設鐵路和公共設施的利潤被資本家剝奪,在曾經的崢嶸歲月里斬獲的也只是「戰利品」,而不是「掠奪物」。現在,印度殖民地的第一要務是發展經濟,主要形式有借貸收益、服務薪金和貿易利潤。約翰·布賴特曾提議:「英國應基於『分一杯羹』的原則統治印度。」 二、用武力奪取並維持其政權是否合理? 約翰·羅伯特·西利教授頗具真知灼見,認為英國是一個尚德而非尚武的國家。印度人和歐洲人曾在阿爾果德保衛戰、普拉西戰役和勒克瑙戰役中一起保家衛國。因此,並不是英軍征服了印度,而是英國管理著印度。印度兵加入英軍效力,印度的王公貴族聯手英國抵禦當權者,從中可以看出印度內部並不團結。沃蒂根[6]召集海盜對抗同胞的叛國行為遭到了萬民唾棄。撒克遜人和諾曼人利用海盜相互制衡,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但如果撒克遜人召集撒拉遜人,諾曼人聯合韃靼人,這種做法就相當於入侵。同理,印度貴族依仗英法勢力為虎作倀,受到千夫所指。在動盪時期,錫克教徒高喊「德里是被莫臥兒人詛咒的城市」,但伊斯蘭教徒不以為然。印度統治者淪為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羅伯特·克萊夫和沃倫·黑斯廷斯的政治棋子,絲毫沒有愧疚之情。英國巧妙地利用利益聯盟對印度進行管理。 在羅伯特·克萊夫時代,英國駐印人數約一萬人,現在已經達到二十萬人。1884年,印度兵人數達到十二萬六千人,比歐洲兵多出一倍。歐洲軍官領導十四萬四千名印度警察完成了警衛與防衛任務。一旦英國和印度開戰,即便還有備用軍,英國也會出現兵力不足的情況。 約翰·羅伯特·西利教授對此解釋到,英國無需通過演練展示兵力,因為敵方並不強大。如果印度與其鄰國齊心抵禦外辱,英國就不可能在印度獲得至高無上的霸權。羊群南遷時,如果受到驚嚇,可能會競相北上,牧羊人對此也無能為力。印度民族並非眾志成城,但英國的商業公司卻領導有方、躊躇滿志。以強勝弱不僅關係到軍事力量抗衡,還存在道德與精神層面的較量,但如果雙方都受益,就無可指摘。 普拉西中的印度炮兵 米爾·賈法爾為羅伯特·克萊夫效力 勒克瑙戰役中的英軍指揮官與殖民地軍隊 三、並不是所有政府都能實現自治,但無能的本地政府遠勝於高效的外國統治嗎? 拜倫曾在詩中描繪了希臘在土耳其的統治如何日落西山: 倒滿一杯薩摩斯美酒! 最好別再想這些問題! 阿克那裡翁的妙曲清謳 也曾藉助醇酒的神力, 侍奉霸君波利克拉特斯; 那時的君主還是希臘人。[7] 英國不願與波斯、蘇格蘭和西班牙為伍,非常同情馬拉松的希臘人、班諾克本的羅伯特·布魯斯、荷蘭的威廉一世。如果需要重申立場,英國人一定會將珍愛的詩歌束之高閣,重讀史書。 首先,需要對「從屬」和「教化」加以區分。如前所述,英國統治印度的目的在於文明教化,但目前的情況卻與這一目的大相徑庭。波斯為了一己私利征服了希臘,西班牙永久鉗制荷蘭。波斯和西班牙是否具備教化希臘人和荷蘭人的能力,值得英國深思。 其次,印度一直是一個群雄逐鹿的地方。征服者絡繹不絕,各民族混居在一起,自治政府從未發揮過作用。政權的更迭、王朝的興衰都令普通民眾叫苦不迭。但英國並沒有盤剝印度民眾或實施暴政,只是推翻了無能的印度政府,最終迎來了印度殖民地的長盛不衰。 統治時間的長短只是一個相對概念。一千年對中國歷史學家來說不算太久,但對印度來說,實行一千年暴政就需要另當別論。當暴政成為強弩之末、民族獨立條件成熟時,印度人民重獲自由,新的民族也應運而生。英國最終贏得了在印度的轄制權,並且沒有依靠劍與盾或槍與炮,而是依賴人類的思想與智慧。在印度民族的發展史中,每當印度面臨新的衝突,英國都會義無反顧地擔負起教化重任,教導印度人維護自身、反對暴政。 荷蘭的威廉一世(1772—1843) 再次,英國曾嘗試將印度民族納入國民範圍。雖然印度人無法享有最高治理權,但印度仍然是大英國協最主要的成員,而且隨著政權的鞏固,印度註定會走向自治,實現民族獨立。印度人、毛利人和英國約克郡人同氣連枝,這種觀點需要不斷強化。 四、憲法的推進屬於內部事務,而不是外交手段。因此,雖然印度沒有憲法,但民眾具備自治能力,各項規定也代表了人民的心聲。英國作為立憲政府的先驅和楷模,是否與之一拍即合或為此驕傲? 無論如何,雖然印度還沒有制定憲法、建立議會與代表大會,但印度民眾的自由從未被剝奪。這一切也不能歸咎於英國,因為印度的現實情況並不理想,能夠籌建的機構也只有鄉委會。即使是約翰·洛克,也無法斷言為英屬殖民地南卡羅來納奉獻一生的人是誰。法蘭西革命理論家對憲法改良束手無策,但英國憲法已經經歷了數次修正,逐漸完善,惠及社會各個階層。那些盲目樂觀的教條主義者試圖將英國憲法生搬硬套至印度。約翰·斯圖亞特·米爾的《代議制政府》客觀描述了政治家如何維持英國在印度的統治,並警告他國不得尋釁滋事。雖然印度沒有立憲,但由於英國治理有方,印度的政府組織也顯得井然有序。東方暴君是否會為大眾謀福祉尚不可知,其專制統治與印度總督查爾斯·康沃利斯勳爵、亨利·韋爾茲利勳爵、旁遮普的達爾豪西侯爵詹姆斯·布龍-拉姆齊,以及亨利·勞倫斯的管理方式截然不同。與武斷專橫、心胸狹隘的統治者相比,達爾豪西侯爵詹姆斯·布龍-拉姆齊公正開明。他反對皇權,並聯絡印度諸邦,奪取了亨利·勞倫斯在旁遮普的統治權。他建立的機構運行良好,許多組織都無法取而代之。雖然無法在印度建立民主政府,但暴君可以被感化為體恤民情的君主。傑出的農學家詹姆斯·凱爾德呼籲各省進行自治,招募農場主、管理人員以建立相關機構[8]。最終,荷蘭採用了這種管理方式,並對其殖民地進行有效管理。 約翰·洛克(1632—1704) 約翰·斯圖亞特·米爾(1806—1873)與賣蘋果的婦女 五、歐洲統治亞洲難道不算入侵?存在了數世紀的種族差異會使真心實意變成虛情假意,甚至兩敗俱傷。 種族差異終將被消解,因為種族融合是大勢所趨。通過對種族差異的分析,學者們發現人類的天性是適應教育,教育是其賴以生存的根基。學校是培養人才的教育機構,應該因材施教,而不是將學生一概而論。亞洲人更容易教化,但許多文明國家,如葡萄牙、荷蘭、法蘭西王國和英國的冒險家與商人顯得冥頑不化。各種族雖然千差萬別,但本質上一樣,只有依靠教育才能為其提供深根固柢。長久以來,印度人精神萎靡,體能下降,逐漸變得不堪一擊。因此,現在只能放任其自治,然後留待後世評判。 暴政使獨裁者與人民兩敗俱傷,並遭到民眾的唾棄。顯然,英國對印度並沒有進行獨裁統治。在詩人眼中,暴君才是真正值得同情的一方。統治者往往得益於良好的自我教育,治理有方。約翰·斯圖亞特·米爾的文章、弗里德里希·馬克斯·穆勒的演講和亨利·梅因的著作,都回答了究竟應該對印度進行獨裁還是實施教化這一問題,並詳述了英國對印度的影響。英國人應該卸下重任,喚醒良知,博得其他民族的同情,為歐亞各民族的統一未雨綢繆。 六、印度人難道沒有覺察到外界的偏見?這種偏見是否合理?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約翰·斯圖亞特·米爾的《代議制政府》極力倡導自由主義。一個信仰伊斯蘭教的印度學生對書中言辭激烈或存在疑問的地方做了點評:「那又怎麼樣呢?」「為什麼不將其推廣到印度呢?」從中可以看出英國人在印度並不受歡迎,反對的聲音主要來自被驅逐的印度王室,而不是普通民眾。印度政府不太重視的拜火教徒也屬於殖民階層,其政治地位低於薩福克勞工和愛爾蘭農夫。孟加拉農民在政府中沒有話語權,他們似乎恐懼權力。誠然,說泰米爾語的印度人任勞任怨。雖然斯圖亞特王室和波旁王朝背叛了盟約,最後一敗塗地,但依然無法阻止伊斯蘭貴族武力奪權的步伐。英國統治印度的初衷是實現社會經濟繁榮和人們生活幸福,政權更迭有違英國的本意。來自加爾各答、馬德拉斯、孟買、拉合爾和阿拉哈巴德的政府官員殫精竭慮,竭力推行政務改革,但並未將其付諸言語或文字。弗里德里希·亨利希·格夫肯曾說:「印度人對英國的公正律法深信不疑、亦步亦趨。」如果將印度元素納入現行的政治司法體系,雖然無損於英國,但會令印度的管理者為難。 弗里德里希·馬克斯·穆勒(1823—1900) 亨利·梅因(1822—1888) 七、英國的殖民史難道沒有污點? 毋庸置疑,許多寡廉鮮恥、瞞心昧己的行為已經印刻在了印度殖民史中。歷史學家們紛紛譴責羅伯特·克萊夫和沃倫·黑斯廷斯時代的殖民行徑,這不僅源於其他民族對英國的嫉妒,也源於人們對這段殖民史的鄙夷不屑。殖民者在英國當局的支持下,打著東印度公司的旗號鯨吞蠶食,其略地侵城的行為被記錄了下來。譬如,達爾豪西侯爵詹姆斯·布龍-拉姆齊不允許印度統治者在沒有直接繼承人的情況下,建立半獨立政權,也不允許統治者以印度教的方式收養繼承人。因此,他只是依計劃行事,絲毫不考慮印度人的想法,也不關心計劃是否公平或結果是否達到了預期。東印度公司的董事長曾描述道:「毫無疑問,1843年,托沙公司的兼併是一次痛苦的經歷。」印度原住民遭到英裔印度人無情的剝削和打壓,莫名的人際疏離阻礙了英印親密關係的建立。1883年年底,詹姆斯·凱爾德指出:「雖然歷經了六百年的殖民統治,但英國與印度之間仍然互不信任,形同陌路。」客觀來說,出現這種現象有兩方面原因。第一,擁有五十年歷史的東印度公司賦予了英國的殖民統治商業氣息,印度殖民地的管理者往往唯利是圖,東印度公司股份的減少阻擋了其財路。第二,英國採取同化方式解決東方人的問題,但由於與印度原住民之間的來往過於密切,其管理效率降低了。蒸汽機和電報的問世促使殖民地政府與當地政府進行了有效溝通,而且殖民地議會的設立、選民的產生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都遵循英國原則。約翰·斯圖亞特·米爾認為,東印度公司的取締無疑會促進英印關係的良性發展,雖然印度史上的許多英國政治家聲名狼藉,但威廉·本廷克、芒斯圖亞特·埃爾芬斯通、托馬斯·巴賓頓·麥考利、亨利·勞倫斯、羅伯特·霍巴特和理察·伯克等品德高尚的偉人仍令英國人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 馬德拉斯一隅 第4節 成果概述 反思19世紀末英國統治下的印度,社會各方面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共安全。英國強權對印度的影響與古典時期羅馬對環地中海地區的影響相同。印度西北地區[9]的王朝更迭以及葡萄牙、荷蘭和法蘭西等國的海上入侵戛然而止,只有建立新的政權才能使其他虎視眈眈的入侵者偃旗息鼓。對俄國的恐懼成為戰爭的導火索。印度殖民地對外和平共處,對內維持穩定。 理察·伯克(1777—1855) 二、人身自由與生命保障。除了中國和日本,東方人從未聽說過這些權力。社會個體根據國家習俗與家族傳統懋遷有無,積功興業。 三、財產安全。社會個體可以根據日常習俗、季節交替等依靠商業運作收穫勞動成果。 公共安全、財產安全、人身自由和生命保障為印度社會注入了新的活力,就像建築師添磚加瓦重建教堂一樣。 四、依靠英國的資金和科技興建產業、發展貿易。約翰·布賴特和亨利·福西特非常同情印度,竭盡全力為其奔走。英國對印度的援助比比皆是。印度年工業產量僅為英國的二十分之一,但印度人卻不愁溫飽。在英國的資金支持下,印度人大力修建鐵路,發展農業灌溉。政府貸款和個人儲蓄都有助於印度工業的發展。英國官員、神職人員和商人的遺孀都會得到分紅,但他們沒有意識到這與孟加拉和馬德拉斯的農民有關。英國人在印度的投資超過兩億英鎊。只要英國股東按照規定納稅,印度人就會獲得巨大利潤。此外,印度還建立了完善的產業機制[10]。威廉·亨特撰文表示:「印度繁榮的商貿革命已經到來。印度擁有戰時總督和治理總督,但現在需要商業總督處理一系列經濟問題。」[11]印度的出口量大幅增加,從1879年的約六千九百萬盧比增至1888年的約九千八百萬盧比。與此同時,印度的進口總額也大幅增長,從1879年的五千一百萬盧比增至1888年的八千萬盧比[12]。印度進行了農業和製造業改革,試圖滿足人口眾多的城市需求。英國機器生產的貨物流通到印度,致使本地產品一文不值。新興鐵路系統將糧食和原材料運出港,致使本地物價上漲,農產品一本萬利。後來,印度的各城鎮也開始使用機器進行生產,並通過鐵路運輸物美價廉的產品,獲得了巨額利潤。機器生產代替了手工製品,印度商品的藝術價值一落千丈。但對印度來說,這只是冰山一角,商業發展仍然大有前途。 亨利·福西特(1833—1884)與米利森特 五、歐洲的科學、文學和宗教。殖民初期,歐洲文明在印度經歷了一段沉寂期。印度官員和英裔印度商人竭力使印度文明免受歐洲文明的侵擾。但這並不是出於商業目的,而是他們堅信任何改變都需要擇機而行。世紀交迭之際,由於英國官員與商人缺乏宗教熱情,加上印度的部分窮苦階層胸無點墨,教育和教化也就無從談起。但也有部分英國人對印度哲學、詩歌和宗教非常感興趣,掀起了研究印度文學的熱潮。「梵學描繪的新世界神秘莫測。作為婆羅門教徒,第一代英裔印度人被印度深奧的哲學和神奇的歷史吸引,但西方基督徒從未涉獵這個充滿魔力的東方世界。」[13] 1813年,東印度公司章程的修訂為廢奴運動提供了契機。福音派教徒熱情高漲,欲將積累的成功經驗應用到東方。威廉·威爾伯福斯曾在寫給朋友的信中說:「我一直期待東印度公司修訂憲章,祈求上帝幫助基督徒實現願望,即廢除奴隸貿易,清洗英國的污點,並消除東印度群島原住民的苦難,啟迪、改造他們,不要讓他們在最黑暗、最腐敗的迷信體系中迷失自我。」這些話表達了人們堅定的信念。英裔印度人研究印度哲學與詩歌的同時,威廉·威爾伯福斯正在踐行改革。殖民地下議院曾提議在憲章中增補「允許傳教士在印度自由出入」的條款,正如威廉·威爾伯福斯說的那樣:「後來聽說,許多善良的人曾為此祈禱。」這一條款最終成為法律條文,基督教的傳教士自此可以自由出入印度。 作為福音派的教徒,托馬斯·巴賓頓·麥考利堅持用英語在印度普及教育,最後留名青史。英國政府資助部分學者在印度傳播知識,由此展開文化滲透。1854年年初,印度的大眾教育開始普及,殖民地政府主要「向普通民眾推廣完善的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需要人們支付費用。英國在印度實施的教育政策與國內基本一致。 傳教士從未放棄任何傳教機會。基督教長老會在印度成果斐然。有官方報道稱:「任何數據都不足以體現傳教士的貢獻。不信仰基督教的人也認同傳教士宣講的道德價值觀。這些教義體系不僅是純粹的宗教問題,還在區分善惡、服從律法方面,對人們的生活進行了指導。六百位傳教士兢兢業業、嘔心瀝血,促進了印度社會的蓬勃發展。」傳教士亞倫·羅伯特·施瓦茲、威廉·凱里、亨利·馬丁、雷金納德·希伯、亞歷山大·達夫和信徒詹姆斯·烏特勒姆、喬納森·愛德華茲、亨利·哈夫洛克成為基督教的不朽豐碑,也成為印度婆羅門和伊斯蘭教徒的力量源泉。 威廉·凱里(1761—1834) 雷金納德·希伯(1783—1826) 亞歷山大·達夫(1806—1878) 亨利·哈夫洛克(1795—1857) 由此可見,英國統治下的印度已基本實現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描繪的願景。英屬印度擁有以下幾個特徵:第一,大公無私、才高智深的英國管理階層;第二,附屬機構包括訓練有素的英印部隊和組織有序的行政部門,此外,材優幹濟的法官與業務嫻熟的文職官員達濟天下;第三,普通民眾有條不紊地從事產業活動;第四,將以上三點結合,柏拉圖所謂的「正義與和諧」就可以實現。但即便如此,印度社會依然根基薄弱、貪腐成風。然而,人們依然可以樂觀地認為,印度已經做好團結與進步的準備。 * * * [1]印度各地在禮儀、風俗、情感及好惡等方面的差別並不是很大。如果想親眼證實這種現象,可以去貝拿勒斯、喜馬拉雅山附近的赫爾德瓦爾及最南端的拉梅斯法蘭,這些地方體現了印度教強大的生命力。來自尼泊爾的廓爾喀人、旁遮普的酋長、南部講泰盧固語和泰米爾語的部落都信奉同樣的宗教,擁有同樣的情感。(一封來自劍橋的婆羅門學生的書信,1891年4月)——原注 [2]約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萊曾抱怨這些士兵是「卑鄙的賤民」。——原注 [3]亨利·馬丁(Henry Martyn,1781—1812),英國著名的國教牧師,曾前往印度、波斯傳教。——譯者注 [4]撤銷東印度公司表明英印關係的轉變。1813年,英國人威廉·威爾伯福斯指出:「印度人不僅是我們的同胞,還是我們的『僱工』。」顯然,只有通過東印度公司,英國才能擁有印度。——原注 [5]印度土著人也認為,由於氣候等原因,英國人不能像諾曼人入侵英格蘭那樣,徹底統治印度,並認為英國的「統治」完全是出於對「財富」的考量。——原注 [6]沃蒂根(Vortigern)是活躍在5世紀的梟雄,曾統治英格蘭南部及威爾斯地區。——譯者注 [7]節選自拜倫的《哀希臘》。——譯者注 [8]1883年,詹姆斯·凱爾德為印度子民做了《印度:國土與人民》的報告。——原注 [9]目前存在的分歧是:何為前哨?前哨最初指以山脈為屏障的保護壁壘,但這種說法尚待考證。前哨的作用非常重要,如奎達和坎達哈爾地區,可以保護很多地方。即使因害怕俄國而向印度殖民政府每年多撥三百萬英鎊,但此事也不值得誇大。弗里德里希·亨利希·格夫肯博士強烈建議繼續沿用前哨。——原注 [10]印度評論家稱,英國人在印度產業中統籌資金、占據要職、掌控僱傭機會、坐享利潤。這種反對的聲音與英國國內提倡勞工權益的觀點不謀而合。事實上,只有工黨獲得雄厚的資金支持,並擁有卓越的政治領袖,勞動者才能獲得生產總值中的淨回報。——原注 [11]《皇家殖民地學會會刊》卷19。——原注 [12]盧比的價值有所浮動:如從1879年到1889年,羊毛布匹的進口量從七百萬碼增至一千一百萬碼;煤油的進口量從六百萬加侖增長到三千八百萬加侖;茶葉的出口量從三千八百萬磅增加到了九千九百萬磅;小麥的出口量從二百萬英擔增長到了一千七百萬英擔;黃麻織物的出口量從五百萬碼增長到了一千五百萬碼。——原注 [13]約翰·羅伯特·西利《英國的擴張》,第251頁。——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