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佚名 · 學術雜記
中國歷史上最後一部封建法典。清朝初入關時,沿用明律,至順治三年(1646)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後經康熙、雍正兩代屢次增訂,乾隆時重修,對原有律令逐條考證,於乾隆五年(1740)編成《大清律例》。該法典從開始修律到最終完成歷時近百年,是清朝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篇目分為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7篇,47卷,包括律436條,律後附有例140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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