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卷之三百八十二

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敕修 乾隆十六年。辛未。二月己巳朔。諭、朕問俗觀風。南巡江浙。清蹕所至。廣沛恩膏。更念三吳兩浙。為人文所萃。皇祖聖祖仁皇帝。屢經巡幸。嘉惠膠庠。試額頻加。覃敷教澤。朕法祖省方。鑾輿斯蒞。式循茂典。用示渥恩。所有江蘇、安徽、浙江、三省。本年歲試文童。府學及州縣大學。著增取五名。中學增取四名。小學增取三名。舉行一次。該部傳諭各該學政。慎加搜擇。拔取真才。副朕育才造士至意。 ○諭軍機大臣等、前據潘思榘、新柱、等覆奏。武生王奠洲主謀、鬧堂塞署一案。已經批發。隨令軍機大臣等、詰問王廷諍。並將原摺。令其閱看。據稱並不敢偏執己見。但王奠洲買犯改供。現有承審四縣。及總督那蘇圖印批可。據等語。隨將原稟進呈。披閱之下。其賄囑改供。眾證確鑿。該督批詞。及承審各官印信。又豈可以捏造者。是王廷諍、當日辦理此案。自非無因。周學健既欲翻案。所有一切原案。自必盡行徹銷改換。潘思榘等覆查。但據現存審卷為憑耳。此案久經完結。王奠洲又已病故。王廷諍已加處分。此番錄用。系出自朕起廢特恩。與此事原不相涉。因既有所聞。欲知其實在情由。著將王廷諍呈出印稟。一併密交潘思榘、新柱、等。令其再行確查。據實具奏。 ○軍機大臣等、議准原任湖廣總督永興奏稱、武昌關廠稅羨盈餘。向因湖北公費養廉。每年藩庫徵貯銀、不敷支放。議將此銀統入充公項下今查節年以來。藩庫積存充公耗羨等銀、至三十九萬餘兩。遇水旱之年。亦敷支放。此項盈餘。請自乾隆十五年始。於起解正稅時。一併解部。從之。 ○是日、駐蹕黃梅崖大營。 ○庚午。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 ○福建布政使陶士僙、患病解任。以福建按察使顧濟美、為福建布政使。安西兵備道明德。為福建按察使。 ○以山東登州鎮總兵什格、馬蘭鎮總兵顧春、對調。 ○是日、駐蹕王家莊大營。 ○辛未。諭、上年東省雖獲有秋。而蘭山等七州縣。偶被偏災。加恩賑恤。民食固不至缺乏。但農事方興。麥秋尚早。清蹕所經。見蘭山、郯城、二縣。民氣似遜他處。深為軫念。著將蘭山、郯城、二縣。極次貧民。俱加賑一月。其未經過之嶧縣、平度州、膠州、高密、昌邑、五處。被災稍輕。著將極貧之民。加賑一月。令該撫准泰、查明辦理。務使均沾實惠。該部遵諭速行。 ○諭軍機大臣等、山東登州鎮總兵缺。甚屬緊要。朕已將顧春調補。若俟部文到日。顧春始赴新任。未免太遲。著傳諭總督方觀承。令顧春即日起程赴任。其馬蘭鎮總兵印務。該督於副將中。遴選一員署理。 ○是日、駐蹕五里舖大營。 ○壬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 ○遣官祭金龍四大王廟。河瀆、淮瀆、之神。並故河道總督靳輔、齊蘇勒。大學士嵇曾筠、等祠。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江南大小官員等食。 ○鑲紅旗蒙古都統宏明奏、遵旨查明該旗另記檔案人員。得旨。朕前降旨、查其記檔案者。並非祗查蒙古旗分。滿洲、蒙古、漢軍、二十四旗俱有。理合將該旗所查、會同合一繕摺具奏。倘如此各旗單奏。則辦理甚煩。伊等所奏之事。既交部查辦。應交滿洲、蒙古、漢軍、二十四旗。將各旗另記檔案人員。查明會齊。由當月旗匯題、交部查辦。 ○豁除福建邵武、光澤、二縣。水沖沙壓民屯寺田地、共二十七頃二十四畝有奇。 ○是日駐蹕葉家莊大營。 ○癸酉。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 ○諭、朕車駕南巡。乘時布澤。蠲除積欠。疊沛恩施。更念江蘇之宿遷等州縣。上年被水稍重。雖經格外加賑。可以接至麥秋。該督撫等自督率地方官。按期散給。災黎均沾實惠。而清蹕所經。倍深軫恤。著再加恩將經過之宿遷、清河、桃源、三縣被災貧民。上年借出耔種銀兩。悉行免其徵還。以紓民力。該部遵諭速行。 ○又諭、朕愛養黎元。惟恐一夫不獲。時巡所至。疊沛恩膏。前已降旨、將江省民賦積欠。悉行豁免。更念兩淮灶戶。僻處海隅。專以煎曬鹽觔為業。其生計更窘於農民。殊深軫切。所有乾隆二年、至十四年。因災停緩帶徵。各未完折價。共銀四萬二千餘兩。著加恩照民戶例。一體豁免。俾斥鹵編氓。咸沾惠澤。該部遵諭速行。 ○又諭、此次巡幸。看來沿途、頗有倒斃疲乏駝馬。蓋緣去歲自河南抵京。餧養之日無幾。膘未養足所致。此項倒斃駝馬。若令照例賠補。情稍可憫。著交兵部、將起程以來。倒斃官駝官馬。查明數目。施恩概行免其賠補。此次從寬辦理。系朕特恩。現在約計回程之期。尚有兩月。其間餧養駝馬。自應膘足。伊等若謂此次未令賠補。因不加意餧養。仍致沿途倒斃。務令賠償。著通諭扈從各該處知之。 ○諭軍機大臣等、據西藏糧務通判常明等報軍機處文。內稱阿里克地方。與準噶爾接壤。其原管轄之清特古斯。與珠爾默特那木扎勒、同日被誅。所遺之缺。公班第達、選得集都鼐前往。賞給卓里克圖台吉名號等語。觀班第達、派人往阿里克接管事務。即賞給台吉名號。是儼然以藏王自居。今令以公爵管理噶隆事。又命多立數人以分其勢。彼已大失所望。恐因此生心。亦未可定。著傳諭策楞等。到藏時留心觀看。料伊此時。斷未必敢顯有違抗。但其心稍不快足。將來又恐積疑成釁。外番詭譎多疑。竟須明切開導。以從前珠爾默特那木扎勒。因有藏王稱號。是以擁勢太重。釀成嫌隙。今之多立噶隆者。正可保全終始。令彼渙然疑釋。庶可永寧。亦不必豫設成見。遽事猜防。致伊又成一珠爾默特那木扎勒、轉於事理無益也。尋奏、班第達、恭順可信。所有賞給集都鼐台吉名號。系達賴喇嘛、因阿里克地方緊要。派往之人。必須重其名號。權宜賞給。臣等遵旨曉諭。班第達感激涕零。竭誠自矢。報聞。 ○是日駐蹕順河集大營。 ○甲戌。遣官祭先醫之神。 ○是日駐蹕王家莊大營。 ○乙亥。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 ○諭、此次隨朕南巡人等。雖各有幫銀路費俸餉官馬。但內地不比邊外。諸物昂貴。著總理行營大臣等、將此次隨從大臣、侍衛、官員、拜唐阿、及留在順河集等處人員。如何加恩賞給之處。分別定議具奏。其賞銀、於兩淮鹽政庫貯內動用。尋奏隨從頭品以下、三品以上、文武大臣等。賞半年俸銀。四品堂官、侍衛、鑾儀衛、章京等。賞銀四十兩。五品堂官、監察御史、包衣、護軍統領等官、三十兩。六品以上文武官、二十兩。七品以下、及巡捕營守備、十五兩。前鋒、親軍校、藍翎長、驍騎校、巡捕營千總、把總、庫使、六兩。前鋒、親軍、護軍、五兩。領催食四兩錢糧等長、拜唐阿等、四兩。食二兩三兩錢糧等長、拜唐阿等、三兩。各項匠人二兩。總管太監、二十兩。首領太監、有頂帶太監等、十五兩。太監四兩。留在順河集等處人員。減半賞給。得旨。傳恆著賞銀六百兩。扎拉豐阿、色布騰巴勒珠爾、著賞銀四百兩。旺扎勒、哈達哈、舒赫德、班第、努三、汪由敦著賞給一年俸銀。留任順河集等處人員。亦照隨從人等。賞給整分。余依議。 ○諭軍機大臣等、據班第奏公班弟達告稱。有拉達克汗書來。稱近日準噶爾人、從葉爾羌城、至伊處貿易。詢問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安否。並及廣興黃教之事等語。近日準噶爾每遣使奏懇差人進藏。朕俱不允。前聞準噶爾進藏。道路艱難。若不往迎。斷不能到。今觀準噶爾常差人赴拉達克貿易。則彼處自有通藏之路。朕雖不准其進藏。而伊倘田葉爾羌城差人進藏。則所關甚要。將此事寄知總督策楞等、詢問達賴喇嘛、與班第達。凡準噶爾通藏道路。應行防範之處。詳議具奏。尋奏、詢稱準噶爾由葉爾羌城、至阿里克地方。中隔大山。水草甚少。難少行走。每年貿易人赴拉達克。皆有定數。若大眾前來。拉達克汗、亦不許過。即使前至阿里克地方。自阿里克至藏。尚有兩月路程。亦不難備御。又葉爾羌城、有路可通魯都克地方亦須經戈壁行走月余。現在魯都克地方。常設卡座至冬不徹各處卡座。嚴密連絡自咱拉山以外。至拉卜賽那穆自阿哈雅克以外至順圖古爾等處亦通準噶爾。今請將卡座再行展放。嚴加防範仍派諳練扎薩克台吉、前往巡查報聞。 ○命親王德沁扎布、為喀爾喀副將軍公策布登扎布、為喀爾喀參贊大臣。 ○是日、駐蹕徐家渡大營。 ○丙子。上詣皇太后御舟問安。渡黃河。至天妃閘、閱下埽。 ○諭軍機大臣等、蔣溥因湖南龍陽一縣。未報升科之地。至三萬餘畝。計直省似此者。諒亦不少。請飭各督撫、將未報升科之地。概准業戶自首。以一年為限等語。亦屬清厘糧賦應行之事。俟各省督撫奏事之便將蔣溥原摺抄寄。令其查辦。 ○又諭曰。梅珏成密奏二摺。著交總理事務王大臣。應如何辦理。即行秉公查辦完結具奏。梅珏成職任總憲。果有重大關係事件。自應密封入告。如無可論劾。不必舉細故、而飾以張大之詞。今其所奏、不過番役賭博。及地方生事之人。有司即可隨常辦理。遇便奏聞。何必列款特參。且搬取木榻。亦何至人人髮指。於輕重之間。殊未得體。王大臣等、將此傳諭梅珏成知之。 ○戶部議准、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大興、通州、等州縣。自京至馬蘭峪。修築御道。占用民地、共三頃七十四畝有奇。應照修築泰陵御道例。分上中下給價。銀糧開除。又通州、三河、薊州、等三州縣。占用各旗人地、共十五頃有奇。應接數撥補。薊州、占用大糧莊頭差地、共四十五畝有奇。內官圈地三畝有奇。照例補給。私置民地四十一畝有奇。給價除賦。從之。 ○思賞革職內閣學士劉師恕、侍讀學士銜。 ○以右贊善羅暹春、檢討王太岳、充日講起居注官。 ○加賑長蘆西由場、水災灶戶。 ○是日御舟駐蹕直隸廠。翼日如之。 ○丁丑。上詣皇太后御舟問安。 ○祭清河神威顯王廟。 ○閱高家堰堤。 ○諭、朕稽古時巡。省方問俗。直隸屢經臨幸。地方供頓辦理。夙有章程。山左、山右、曾准商捐。於閭閻並無擾累。茲當巡幸江南。地方官初次承辦大差。距皇祖南巡。已四十餘年。舊章難於稽考。深慮其辦理拮据。或至有累民力。今兩淮商人。踴躍急公。捐輸報效。地方官一應公務。俱於此取給。可信其無絲毫擾累閭閻。而辦理工程貧民。更得資其利賴。於生計轉有裨益。甚屬可嘉。著加恩各按其本身職銜。加頂帶一級。以示朕恤商為民至意。 ○恩賞革職太僕寺卿熊學鵬、原銜。左副都御史葉一棟、署江蘇巡撫戶部左侍郎王璣。河南按察使繆孔昭、鴻臚寺卿銜。 ○戊寅。賜扈從王公大臣、並江南大小官員等食。 ○諭、上下兩江。上年有被災稍重之處。曾經加恩、將極重之宿州、靈璧、虹縣、五河、宿遷、邳州、睢寧、海州、沐陽、等處。次重之鳳陽、臨淮、懷遠、鳳台、壽州、霍邱、清河、桃源、安東、等處。分別加賑。朕車駕南巡。所有經過之宿遷、桃源、清河、三縣。見其民氣遠遜他處。並將所借耔種銀兩。全行豁免。今聞該地方官、展賑之事。尚未開期。朕省方問俗。念切民依。若地方官借辦差之名。致窮黎嗷嗷待哺。殊非仰體朕痌瘝在已之意。著布政使永寧、星速親往。督率該府州縣等。即日按戶開賑。並傳諭黃廷桂。飭令該州縣正印官。不必辦差。即回本任。專心辦理散賑。務俾均沾實惠。朕迴鑾時。或尚有不能妥協之處。惟永寧是問。 ○又諭、朕巡幸江浙。經過地方。各營汛兵丁。有派令辦差者。俱加恩賞給兩月錢糧。今念河兵、有挽纖諸務。更屬勤勞。著再加賞一月錢糧。以示優恤。 ○又諭曰。熊學鵬前任太僕寺卿時。因清派堂官。飾詞取巧。經部議革職。今朕已加恩賞給原銜。更念該員年力尚強。其從前議處之案。尚非劣跡重大者比。著該部調取赴京。仍以太僕寺卿等官補用。 ○是日御舟駐蹕平橋。 ○己卯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陵。 ○諭、據刑部將紀山、由西寧拏解前來嚴行監禁等因具奏。著交在京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該部審訊。從前朕因紀山。原系駐藏辦事之人。令伊前往。於事有益。是以多方訓飭發往。紀山到藏時。一切事宜。並不據實陳奏辦理。轉將朕訓飭之言。洩漏於珠爾默特那木扎勒。且以珠爾默特那木扎勒、聽信伊言。感恩奮勉等因具奏。不知紀山如何向伊盟誓。致珠爾默特那木扎勒、如此生事。此等緣由。逐一研訊。至紀山所稱、伊駐藏時。珠爾默特那木扎勒、曾饋送伊銀一千兩。伊若不受。反恐珠爾默特那木扎勒生疑。是以權宜存貯。而伊回京時、此項銀兩作何辦理之處。並未言及。俱著審明定議具奏。 ○是日御舟駐蹕劉家鋪。 ○庚辰。遣官祭江瀆之神。並吳季札祠。宋臣宗澤祠。故大學士張玉書、尚書趙申喬、等詞。賜季札祠扁、曰清徽繩武。宗澤祠扁、曰丹忱貫日。 ○是日御舟駐蹕十八里舖。 ○辛巳。上詣皇太后御舟問安。 ○諭曰。高斌、張師載、管理挽纖河兵。一路隨從。諸事實心辦理。所屬河工人員。亦俱能黽勉出力。甚屬可嘉。高斌著加一級。張師載著加頂帶一級。作為從一品。其河工辦差人員。俱著各加一級。 ○工部議准、江南河道總督高斌等疏稱、高堰汛內大壩、里壩、等處石工。上年春夏之交。連日風雨。共倒卸四段。長七十三丈五尺。請動項興修。從之。 ○緩徵長蘆慶雲、青縣、衡水、興國、富國、豐財、蘆台、嚴鎮、等場水災灶戶額賦。並分別賑恤饑民。 ○免山東嶧縣、蘭山、郯城、平度、昌邑、膠州、高密、等七州縣水災額賦有差。 ○是日御舟駐蹕小五台。 ○壬午。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江南大小官員等食。 ○諭、朕經過淮安。見城北一帶。內外皆水。雖有土堤為之防。而人煙湊集之區。設經異漲。其何以堪。甚覺怵然。亟應改建石工。以資保障。著總河高斌等、會同總督黃廷桂、確勘詳估。及時建築毋忽。 ○總督倉場侍郎鶴年等奏、京城內外各倉放米。年分參差不一。緣倉廒多寡既殊。復以南新、舊太、海運、富新、興平、北新、六倉。輪貯山東、河南、運京黑豆。舊太、海運、二倉。廒尚九十餘座。余皆八十餘座以下。每年運豆二十萬石。隨劄隨放。廒易騰空。非米石久貯者比。而貯米倉廒。如儲濟、萬安、等倉。多至百餘座、九十餘座不等。貯米多寡不齊。故放米新陳互異。請自本年始。將廒座最多之儲濟、萬安、舊太、海運、四倉派貯豆。余勻貯米。從之。 ○是日駐蹕高旻寺行宮。翼日如之。 ○癸未。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江南大小官員等食。 ○諭、京師米價。較上年漸覺昂貴。向來八旗米廠。原為平減市價而設。但照舊發糶。恐尚不足以資調劑。從前曾因米貴。添設廠局。派乾清門侍衛等分局監糶。今雖不至如甚貴之年。但米價既昂。應酌量添設米局。自於民食有益。著在京總理事務王大臣。速行定議。一面辦理。一面奏聞。尋奏、京師現在米價。老米、每石一兩六錢五分。稄米、倉米、每石一兩五錢五分。老米尚不甚貴。且買食者少。稄米、倉米、買食者多。時價稍貴。請照乾隆十三年例。酌減定價。每石。老米一兩四錢。稄米、倉米、一兩二錢。銀錢兼收。收錢易銀解部。再查京外各鄉。並東南一帶。接壤上年被水州縣之處。米價騰貴。民多赴京買食。致京師米價日昂。請照乾隆九年例。於四路同知駐劄處。分設四廠。各發米二千石。令通永、霸昌、二道。督率各該同知。就近平糶。並派科道四員。部司八員。督察協辦。得旨。甚好。知道了。 ○又諭、歸班進士。現在挨次選用。並無雍滯。無庸輕議更張。朱若東、乃奏請年五十以上者。令以知縣即用。不思朝廷用人。從無限年之例。且知縣員缺。只有此數。若五十以上之人。越次即用。轉於應選人員有礙。況歸班時未及五十。而候選已過五十。又將何以處之。朱若東此奏。殊未知大體。或伊意中有年老未選之人。挾私冒昧陳奏。著嚴行申飭。 ○又諭曰。革職提督揚凱、前來接駕。朕觀其年力未衰。從前參案。尚無實在劣跡。且曾經歷練戎行。著加恩以總兵官補用。 ○又諭曰。進治河方略之生員俞堉。著賞緞一疋。貂皮二張。大荷包一對。進詩賦之吳楷、顧於觀、姜掄元、王世球、於堯臣、著各賞緞一疋。大荷包一對。其餘王新銘等十五人。著各賞大荷包一對。 ○刑部奏、審明革職拏問之雲南巡撫圖爾炳阿。於已故永善縣知縣楊茂、虧空銀米。不即參追。轉令布政使宮爾勸、驛鹽道郭振儀、設法彌補。應照明知侵盜錢糧故縱律擬流。得旨。朕以圖爾炳阿。身任巡撫。兼署總督。其於通省吏治。全不留心整飭。一任屬員恣意侵貪。如宮爾勸、郭振儀、等司道大員。侵蝕累累。皆毫無覺察。深負朕恩。是以革職拏交刑部治罪。其罪即在此。該部乃祇就楊茂一案。草率問擬。以流罪完結。避重就輕。甚屬錯謬。豈謂朕省方遠出。駐蹕之次。於事機偶未經意。該部遂爾疎略從事耶。著傳旨嚴行申飭。尋奏、圖爾炳阿。身任封疆。瞻徇欺隱。於屬縣虧空不參。敢代彌補。且句道大員。近在同城。侵蝕累累。毫無覺察。應比照監守自盜錢糧、銀一千兩以上律、擬斬監候。其侵虧銀兩。俟宮爾勸、郭振儀、等各案審結後著追。得旨。圖爾炳阿。依擬應斬。著監候秋後處決。余依議。 ○恩賞革職內閣學士許王猷、侍讀學士銜。 卷之三百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