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卷之七十七

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敕修 乾隆三年。戊午。九月。乙丑。諭八旗大臣等。聞得護軍披甲旗人內。有不肖之徒。入班唱戲者。亦有不入戲班。自行演唱者。既系旗人。自當勤習騎射清話武藝。安得入此等卑污之習。罔顧身名。朕昨校獵南苑。見兵丁於行圍之道。馬上甚屬生疏。此皆由平日不勤習武藝。沈於戲玩之所致也。八旗大臣、前鋒統領、護軍統領等、均有教育旗人之責。乃平日並不將該管人等、留心稽察約束。以致如此放蕩。著交各該管大臣等、嗣後將此等之人。務必嚴加管束。倘仍不留心。致使旗人流入此等卑習。或經朕訪聞。或被參劾。朕惟該管大臣等是問。著步軍統領、亦嚴加查拏。 ○又諭、刑部尚書尹繼善、因伊父患病。在家侍奉湯藥。未能到部辦事。孫嘉淦、又差往天津審理案件。伊審事未回之際。刑部事務。著大學士徐本暫行管理。 ○調廣東高雷廉羅總兵官任懷德、為狹西興漢鎮總兵官。狹西興漢鎮總兵官王邦寧、為廣東高雷廉羅總兵官。 ○禮部議准、直隸總督李衛奏、承德州、自設義學。居民奮志讀書。應照奉天新設州縣之例。歲科試額進文童六名。歲試額進武童四名。設學正一員。鑄給鈐記。並將就近之八溝四旗丞倅、所轄童生。准其一體考錄。從之。 ○丙寅。上御勤政殿聽政。 ○諭、今年畿輔地方。收成有歉薄之處。而口外年穀順成。頗稱豐稔。昨已降旨。准商人出口往來販運。以資接濟。今思京城米價。現在不能平減。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恐益加騰貴。著派出戶部司員赫赫、那爾善、內務府官員王常保、王慎德、於張家口、古北口、二處。每處各二員。攜帶內庫帑銀前往。會同地方官、將米豆雜糧等項。照時價採買。運送來京。交八旗米局平糶。使都門兵民。得資外來之米。以供饔飱。而口外有餘之糧。亦不致耗費於燒鍋等項無用之地。實屬兩有裨益。其應齎銀兩若干。並作何挽運之法。著該部速行詳悉議具奏。 ○又諭、據將軍博第等奏稱、從前兩次交與齊齊哈爾兵丁、及打牲索倫等、牧放孳生馬匹。並無孳生。而原額轉致虧缺。今若將馬匹交與呼倫貝爾地方五佐領下巴爾虎兵丁牧放。事屬無益。仰請停設牧廠等語。夫設立牧廠。孳生馬匹。乃善政也。從前詢問各處將軍。皆奏稱無應設牧廠之處。惟額爾圖奏稱。呼倫貝爾地方駐劄之五佐領下巴爾虎官兵。俱擇水草遊牧為生。請免伊等別項差役。交給馬匹。令其牧放孳生等語。今博第等、又奏稱不可設立牧廠。彼處如果不可設立牧廠。從前額爾圖又何故以可設牧廠具奏。大概將軍大臣等之意。惟恐地方多增一事。辦理繁難耳。況齊齊哈爾將軍大臣官兵索倫等。豈不乘馬。伊等馬匹。皆如何牧養。將此行文詢問博第等。著另行詳議具奏。如果有不便之處。務須將緣由聲明具奏。 ○準噶爾部人巴顏、烏勒木濟、敦多克、固木扎卜等、四人來降。命賞給安插如例。 ○以國子監祭酒國璉、為光祿寺卿。 ○鑄給淮南監簽泰壩官關防。從兩江總督那蘇圖請也。 ○旌表守正捐軀之四川酆都縣民江文漪、妻郎氏。 ○丁卯。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后安。 ○諭、奉天所屬、旗民交涉案件。查向例由地方旗民官、略具案情。申送刑部審擬。但奉屬地方。遠近不一。應質人犯、多屬牽連。該部提解駁查。往返道路。耽延時日。拖累無辜。弊端種種。夫地方官身既親民。駐劄本境。平日習知人情。臨時自易體訪。若令會同就近旗民官、承審定擬。止將罪人犯。解部覆訊定案。其餘一切牽連對質之人。於審明之日。即行省釋。則人犯既免拖累。而案件亦得速結。但府州縣遠近不一。其地方旗民官、如何會同審理。可以定為成例。永遠遵行之處。著奉天將軍、刑部侍郎、府尹、會同詳查定議具奏。 ○戶部議覆、食禮部侍郎俸方苞奏稱、歉收省分。關口免收米稅。請聽商人運於貴處糶賣。不必執定某處。並免地方官鈐印。以省役吏需索。查地方豐歉不一。若不指定被災州縣。驗到鈐印。即概准免稅。恐奸商偷運他處。漫無稽查。所奏應毋庸議。得旨。此案著交與那蘇圖、許容、密行體貼民情。若果有如方苞所奏情弊。並將部議恐奸商偷運他處。漫無稽察處。一併詳議奏聞請旨。 ○又議准、署廣東巡撫王謩奏稱、粵東額設孤貧口糧。請照例按名勻給。除額編銀六千二百八十三兩外。應增銀一萬零五百七十五兩有奇。從之。 ○刑部郎中增壽保奏、外任官員。有迴避本省之例。在五百里以內者。雖鄰省仍令迴避。在京戶刑二部司官。亦迴避本省司官之缺。獨巡城御史缺出。順天大宛二縣人。竟不迴避。查巡城有刑名詞訟之責。如遇同鄉親友。恐或徇私廢法。請嗣後巡城缺出。將籍隸大興宛平之科道。概令迴避。得旨。如所請行。 ○免狹西咸寧縣、商州、本年雹災額賦有差。 ○戊辰。以江西驛鹽道沈起元、為河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己巳。上詣安佑宮行禮。 ○諭曰。大學士尹泰病故。伊子尹繼善、現在穿孝。刑部尚書事務。著來保暫行署理。 ○吏部議覆、工部郎中張鈞奏稱、盛京五部外郎、補用筆帖式一摺。查盛京五部外郎。六年期滿。第准考定州同、州判、縣丞、職銜。按班補用。非遲至二三十年。不能得缺。請嗣後外郎期滿。有願補筆帖式者。以盛京五部筆帖式補用。有願就外任者。仍准考職選用。並請將在京各旗外郎。亦照盛京之例。得旨。允行 ○又議准、河南巡撫尹會一奏稱、伏牛山、界連數邑。地方遼闊。惟魯山縣之趙家村、為適中之地。請設巡檢一員。弓兵三十名。彈壓巡防。大隗山、四川縣界址交錯。而禹州之白沙鎮街。密縣之平陌村。新鄭之孫家河。均系入山要路。各處應建墩台營房。並撥馬步兵丁防守。從之。 ○減湖北沔陽州、額設學田租賦。 ○庚午。上詣恩佑寺、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奉皇太后還宮。詣壽康宮、問皇太后安。 ○是日起。上以告祭太廟。齋戒三日。 ○辛未。戶部遵旨議奏、出口買米一事。商人范毓馪、請自行採買。回京領價。較官買更為便易。其派往張家口外之官員。應令攜帶庫銀六萬兩。前往古北口、喜峰口、熱河一帶地方。分頭採買。不拘何項米谷。按照市價購買。陸續運京。分給八旗米局平糶。至一切挽運之處。即令派往之員。酌量情形。會同地方官辦理。將來運送至京。再請派員接辦。以免交收遲滯。得旨。依議速行。 ○盛京刑部侍郎覺羅吳拜奏、獄囚宜量情罪輕重。設內外監房。分別監禁。女犯尤宜隔別。現今監獄只三間。請添蓋七間。以五間為內監。一間拘禁女犯。四間拘禁審結重犯。以五間為外監。拘禁審結軍流人犯。並未審結之一切罪犯。再蓋提牢廳三間。以便管獄各官。起坐稽查。得旨。如所請行。 ○鑄給新設涼州理事同知、莊浪理事通判、關防。從川陝總督查郎阿請也。 ○免湖北沔陽衛、乾隆元年未完屯餉銀兩。 ○壬申。上御懋勤殿。勾到雲南、貴州、四川、廣西、情實罪犯。停決雲南絞犯二人。貴州斬犯一人。絞犯二人。四川斬犯六人。廣西斬犯一人。餘四十人予勾。諭大學士等曰。凡此小民。陷於罪戾。大都由饑寒切膚。及教化未逮而然。我君臣皆任其責。豈能無愧。若不於萬無可貸之中。求一線之生路。朕心實有所不忍。所當原情察理。審度再三。固不可有姑息之心。尤不可無哀矜之念。必求生不得。然後置之於法。則死者毫無遺憾。而刑法得其平矣。 ○又諭、今日編修彭樹葵、奏進經史講義。引用魏徵十思疏內之語。以為人君之德。在於慎思。且衍十思之義。為箴十首。詞亦典雅。尚近古人箴規之意。與泛論經史者不同。甚屬可嘉。著賞內用緞二疋。筆墨二種。以示優獎。 ○戶部議准、安徽巡撫孫國璽奏稱、安省入夏以來。雨澤稀少。所有被旱稍重之六安等州縣。恐成偏災。其餘各屬被旱雖輕。收成亦不無歉薄。請給支司庫銀十萬兩。先赴產米之地採買。運至被旱各州縣。為將來賑糶之用。從之。 ○癸酉。上以太廟中殿工程告竣。本月二十五日。奉安列祖列後神主。先期告祭。親詣行禮。 ○甲戌。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曰。尹泰耆舊老成。宣力年久。皇考選拔於退休之後。屢加擢用。洊陟綸扉。寧靜和平。奉職維謹。去年伊子尹繼善、來京陛見。朕因尹泰年已衰邁。留尹繼善在京。授為刑部尚書。以便朝夕奉養。伊旋以老病乞休。朕慰留再三。始允所請。今夏舊病復作。特賞太醫診視。冀其痊可。今聞溘逝。深為軫悼。已命散秩大臣、率領侍衛、賜奠茶酒。著加太子太傅。於應得恤典外。加祭一次。以示優禮舊臣之至意。 ○定直省總督以下各衙門筆帖式、養廉有差。 ○賜朝鮮國使臣鄭泰賢等、宴賚如例。 ○乙亥。上御乾清門聽政。 ○上御懋勤殿。勾到廣東、福建、情實罪犯。停決廣東斬犯八人。絞犯一人。福建斬犯七人。餘五十二人予勾。 ○大學士總理浙江海塘管理總督事務嵇曾筠奏、秋汛安瀾。海塘鞏固。請祭告海神。用昭祀典。得旨。知道了。有旨諭部。此皆卿調度得宜所致也。茲因卿在外宣力年久。有旨令入閣辦事。且永定河工程。復有資卿就近經理之處。昨已降旨宣卿。並交部議敘。想此旨尚未見耳。相晤在即。曷勝欣悅。卿其知朕意焉。 ○諭、浙江海塘工程。為杭、嘉、湖、蘇、松、常、鎮、七郡、生民之保障。前因潮溜北徙。沖刷堪虞。朕即位之初。特簡大臣。殫心區畫。仰荷神明默佑。沙塗日廣。急溜潛移。工作易施。塘根堅固。朕心慰慶。萬姓歡呼。理應恭祭海神。以昭靈貺。所有應行祀典禮儀。著該部定議具奏。 ○吏部議准、湖廣總督宗室德沛奏請、酌定苗疆州縣善後事宜。查寶慶府屬之城步縣、距靖州甚近。請改隸靖州。縣屬之橫嶺巡檢、孤懸苗穴。應移駐寨頭地方。寶慶府理猺同知、原管綏寧、武岡、城步、新寧、等州縣。請將城步、綏寧、二縣。分令靖州州判管理。加理猺字樣。歸於辰永沅靖道管轄。其寶慶府理猺同知、止管武岡州、新寧縣、猺務。城步縣添設守備一員。兵九十四名。即歸駐劄武岡州之武岡營管轄。所有縣屬之毛田、應聲崖、興嵐界、老營盤、橫嶺、新寨、等汛。並添設外委把總二員。兵一百名。城步縣既改隸靖州。其武岡營、亦請歸靖州協管轄。駐劄黃桑坪之綏寧營、附近綏寧縣城。該營中軍守備、請就近移駐。添兵七十六名。管理苗猺事務。綏寧營、系游擊營制。添兵四十七名。並建築城垣。綏寧縣屬之牛路坡、筸子隘、赤板塘、平溪、黎子坳、大坳、涼山界、楓門嶺、等汛。添設外委把總一員。兵二百名。新寧縣亦系苗疆重地。添兵五十三名。至沅州、保靖、兩處。從前安置兵丁。現已定議永遠增設。應於夯沙汛、添設千總一員。排大方、格若寨、各設把總一員。夯已汛、添設外委把總一員。沅州府屬之晃州、為沅州協之藩籬。添設守備、千總、把總、各一員。兵一百五十名。增建土城。駐劄防守。其永定營、原額兵丁。陸續裁撥。巡防不敷。請添兵六十名。所有增設兵丁。除將鎮筸、永順、兩處應徹兵丁撥補外。余另行募補分設。從之。 ○戶部議准、廣西巡撫楊超曾奏稱、粵西各屬孤貧口糧。請照例按名勻給。所有額編之布衣板木銀兩。亦分別定數勻支。從之。 ○禮部議准、山東巡撫法敏奏稱。東省貢院號舍。原止一萬間。近科應試人多。請添設號舍四百二十五間。從之。 ○停徵甘肅碾伯縣、本年蟲災、並口外靖逆衛屬之大東渠、紅柳灣、花海子、及頭二三溝、風災額賦。兼賑饑民。 ○以右通政歸宣光、為通政使司通政使。 ○丙子。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諭、都察院議處考功司司官一本。朕已照議降旨。但一司之中。降調多員。恐更易之人。一時未能熟練。且所降各員內。或有平日才具可用。實心辦事者。爾等可分別出具考語。帶領引見。候朕降旨。酌留數員。令其帶所降之級。在任辦事。以觀後效。 ○戶部議准、盛京戶部侍郎雙喜奏稱、奉天寧古塔、黑龍江、等處。官兵俸餉。向系盛京戶部、委員雇覓車輛。由戶部支領。今查有通融車輛。將車價余剩肥己情弊。請嗣後領取俸餉之時。令五城會同委員。酌定每車裝銀若干。需車若干。照照價雇覓。至解送俸餉。例由兵部撥給官兵。又另派將軍衙門官兵。跟隨遞解。每互相推諉。請停止將軍衙門護送之例。專派兵部官兵解送。從之。 ○丁丑。諭、山東、河南、二省。今歲收成頗豐。目今秋雨沾濡。麥又廣種。可為慶幸。所有各屬應補之倉谷。自應乘時購買。以為儲積之計。但聞去年官倉出糶之價。原屬平減以便民。今年時價。較從前糶價。稍覺昂貴。以致有司採買補項。逡巡觀望。時日稽延。著該撫酌量本地情形。籌畫如何買補之法。督率有司。務令倉儲不缺。官民無賠墊之苦。斯為盡善。至於小民。識見短淺。既遇有秋。又獲善價。必至爭相售賣。以圖一時之利。無所留余。又或婚喪嫁娶之間。衣食宴會之際。不知檢束。任意奢靡。聖人食時用禮之訓。無在不然。尤當致謹於豐稔之歲。著該撫率同地方官、多方勸諭。俾知年穀順成。未可常恃。儲蓄之道。實為吾民養命之源。人人撙節愛惜。共勵儉勤。留目前之有餘。以補將來之不足。則豐年有樂利之休。而歉歲無艱食之患矣。 ○免江蘇上元、江寧、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長洲、吳縣、常熟、武進、陽湖、無錫、金匱、江陰、宜興、荊溪、靖江、丹徒、丹陽、金壇、溧陽、山陽、阜寧、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州、泰州、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宿遷、海州、沭陽、贛榆、通州、等四十州縣、蘇州、鎮江、淮安、大河、揚州、儀徵、等六衛、本年旱災、銅山、豐縣、沛縣、蕭縣、碭山、等五縣、徐州衛、本年水災額賦。並緩徵雍正十三年、乾隆元二年、舊欠錢糧。及元二年緩漕米石。兼賑饑民。 ○緩徵甘肅平番縣、本年蟲災額賦。兼賑饑民。 ○以翰林院侍讀嵩壽、為詹事府詹事。 ○是日起。上以孟冬享太廟。齋戒三日。 ○戊寅。孝敬憲皇后忌辰。遣官祭泰陵。 ○諭軍機大臣。巴陵阿所奏。著密交與大學士查郎阿確查。速行辦理。朕思若因兵丁匿名紙帖。遂將該管將弁。加以處分。則長小人告訐之風。大有未便。若仍留該處。又恐弁兵不能相安。仍應見盧度瑾、調補別任地方。而嚴查兵丁造作謗語之人。加以重懲。以儆刁風。至於盧度瑾、若果有管兵不妥協之處。亦當變通。以示體恤。大學士等可速行密寄字與大學士查郎阿。 ○直隸總督李衛奏、直隸駐防兵米。定例每石折銀一兩。上年因直屬被水。原價不敷採買。每石請增給銀三錢。現在雨水過多。窪地被淹之處。米價甚昂。請將各處駐防兵米。照上年之例。增給價銀。再查保定駐防兵米。向系採買本色支給。但一時採買。恐因此長價。有礙民食。請就近將清苑縣、運到備糶截漕米石。撥動搭放。得旨。如所請行。 ○頒賜安南國王黎維褘、緞疋。及使臣黎有鐈等、賞賚有差。筵宴二次。 ○己卯。戶部議覆、兵部侍郎吳應棻奏稱、上江被旱各屬。存貯米谷。不敷賑糶之用。查閩省撥運江楚倉谷三十萬石。不過為彌補倉儲。非被災急需者可比。請於三十萬石內。將十萬石仍運閩省備用。改撥二十萬石。截留兩江賑濟。應如所請。得旨。依議速行。 ○又議准、江西按察使凌燽奏稱、江右今歲豐收。米價平減。自夏秋之間。兩江閩浙。委員採辦賑濟谷石。會集來江。一時未能應付。米價因之日昂。實覺彼此未便。請將委員所齎谷價。留於江省。量其價值。先於附近水次各府縣。酌撥常平倉谷。令委員自行領運。所留銀價。即分發撥穀之府縣。陸續買補還倉。得旨。依議速行。 ○又議覆、奉天副都統哲庫諾議奏、奉天等處徵收各項商稅。所有民間賣馬牛騾、落地稅銀。系照定額徵收。並無科派。請仍照舊收納。惟牛馬監督、徵收飯鋪票錢。並倒斃馬騾稅錢。請行禁革。應如所請。至豬稅一項。有一豬四稅之弊。官吏指名巧取。事所不免。應令酌定規條。不得多立名色。得旨允行。 ○又議准、雲南巡撫張允隨奏稱、滇省越州衛、前經裁歸曲靖府管轄。一切事件。俱系曲靖府知府管理。但府屬之南寧縣、為附郭首邑。請將曲靖府知府經徵民賦。並附徵越州衛屯賦。與夫戶口、田地、錢糧、漁課、租谷、倉廒、等項。以及承審、承緝、承追、案件。並歸南寧縣知縣徵收管理。從之。 ○兵部議准、署蘇州巡撫許容奏稱、蘇撫標營、原設兵丁一千名。按照馬一步二守七之數。後陸續裁汰抽調。現存兵五百四十五名。內馬兵八十三名。步兵三十八名。守兵四百二十四名。步兵過少。則守兵未免進身無階。請於守糧內、酌改六十四名。准作步戰。合之原額共足一百二名。從之。 ○兵部等部議准、江西學政于振奏稱、考武監射副參游等官。由督撫出派。請俱撥別省籍貫之員。凡籍隸本省者。無得差委。從之。 ○江西巡撫岳浚疏報、南昌、新建、豐城、進賢、奉新、萬載、萬安、崇仁、玉山、廣豐、鉛山、弋陽、鄱陽、樂平、萬年、彭澤、上猶、會昌、龍南、安遠、長寧、等二十一縣、首墾乾隆元年分田地六十頃六十四畝有奇。又鉛山、弋陽、星子、贛縣、雩都、等五縣、首墾鉛山所、並九江、贛州、二衛、田地三十三頃十七畝有奇。 ○是月、議政大臣兵部尚書訥親等奏、直隸總河朱藻、貪劣各款。現已逐一查審。俟犯證齊全。即行定擬具題。得旨。所奏俱悉。卿等自能秉公辦理也。然朱藻之器小易盈。負恩背義處。已可見大半矣。 ○盛京刑部侍郎覺羅吳拜奏、刑名事務。必須整肅關防。查部內筆帖式、外郎、俱系本地旗人。而書辦亦皆本地民人充補。串通作弊。在所不免。請於署內增修檔房。收貯檔案。並添蓋科房。以為書辦住宿之所。不許擅出。得旨。汝能如是整理。甚佳。但恐系一時高興。為紙上之空談耳。勉力行之。以觀汝效也。 ○署蘇州巡撫許容奏、江省賑恤事宜。已次第辦理。民情俱各安穩。得旨。所奏俱悉。料理一切。必誠必敬。庶幾默回天心。少救災黎耳。 ○安徽巡撫孫國璽奏、安省現得透雨。秋麥布種。得旨。雖得透雨。亦何濟耶。賑恤之事。勉力行之。 ○巡視台灣御史諾穆布等奏。台屬被旱城災。現飭地方官加意賑恤。得旨。知道了。賑恤之事。雖地方之責。汝等不可不用心查察。使災黎有不受實惠之嘆也。 ○湖廣總督宗室德沛奏、江南今年歉收。採買楚省谷石甚多。兼以閩浙等省。亦陸續來楚採買。以致米價騰貴。請將附近水次之各州縣、常平倉谷。支給江省採買各員。令其交價領運。俟秋收全畢。再行買補還倉。得旨。如此辦理甚是。 ○又奏、湖南各屬豐稔。米價甚平。請動帑採買。以為通省加貯倉谷。如蘇省採買人員。艱於購買。即可酌量碾兌。得旨。覽奏、具見卿等留心民瘼。體貼地方情形。辦理得宜之處。甚屬可嘉。著照所請行。 ○又奏、永綏夯尚汛苗人。傷斃弁兵。查系該汛等、因苗人屢次偷竊。設法誘擒所致。應將該營汛各員、分別議處。得旨。知道了。但恐汝有諱搶姑息之念。則苗益無忌憚。而弭事反以滋事矣。常記朕訓毋忽。 ○山東巡撫法敏奏、護理兗鎮印務游擊陳魁、以鎮標營守備葉廷芳、侵蝕兵餉。咨請題參。但巡撫兼理軍務。未便竟行參奏。請交與新授鎮臣高鈺查辦。得旨。此系汝應辦之事。何委高鈺也。若如是贍顧。封疆大吏之謂何。即當具本嚴參。將鎮臣尚未到任處。於本內聲明可也。 ○又奏、東省米麥時價、現在增減之數。得旨。據奏東省收成頗好。何米價增者多而減者少耶。 ○山西按察使薩哈諒奏、晉省民人。秉性剛勁。率多尚氣輕生。而又視利太重。至以骨肉之親。互相爭奪。現在明示規條。愷切勸導。以期漸成禮讓之風。得旨。知道了。此等事不慮汝不能辦。但還朕一實字可耳。 ○兩廣總督鄂彌達議覆、署廣東巡撫王謩、請改正撫標兩營兵餉一摺。查東省各鎮協營額餉。向有不分馬步戰守。均勻支給之處。未足以昭勸賞。現在陸續更改。惟撫標二營。尚仍其舊。應照通省之例辦理。得旨。既系通省如此。緩緩更正可耳。 ○廣西巡撫楊超曾奏、粵西各屬題估城工。一時難以並舉。現將緊要之處。次第修築。余請分緩急為先後。籌經費以程功。得旨。所云分緩急。籌經費。甚是。但既已興工之處。不得聽其任意遲延也。 ○雲南總督慶復奏、滇省嵩明、晉寧、昆陽、等州縣、向行黑井鹽。聽民自銷。嗣因鋪販居奇專利。改行官銷。各州縣奉行不善。滋弊無窮。轉致民食維艱。現在仍歸民銷。甚為便利。得旨。此事汝等並未奏明然後辦理也。今既有種種不便。若再存姑息之念。則將來滇省吏治不可問矣。 ○貴州總督張廣泗奏、新疆苗漢雜居。官弁兵役。不無騷擾苗人之累。現已立定章程。嚴行禁革。至安屯絕田。有應撥與苗人者。量為撥賞。其乏食苗民。並開倉糶借。以資接濟。得旨。所奏俱悉。如能始終如是悉心料理。庶苗疆可保少事矣。 ○又奏、黔省產米無多。重山復嶺。外來挽運尤艱。查自鎮遠府以上。如都勻、銅仁、等處河道。雖陸續開修。而河身窄狹。僅容小舟運載。陸路尤為險阻。從前竭力修治。稍覺平坦。亦未便車馬通行。蓋實限於地勢。非人力所能施。得旨。所奏俱悉。勉力為之。黔省舟車之路。雖限於地勢。然萬一可以盡人力者。須當留心補治也。 卷之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