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卷之六十六
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敕修
乾隆三年。戊午。夏四月。癸未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戶部奏、京城自設廠平糶以來。市價漸減。請每廠再各添稄米三千石接濟。俟八旗米局平糶時停止。得旨。此奏是。依議即行。此米糶賣完時。如八旗米局。可以接濟。將此廠奏聞停止。如尚不能。該部再行請旨。
○又議直隸河道總督朱藻咨稱、直隸千里長堤。在霸、保、文、大、四邑之境者。工程最為險要。所需帑銀。俟估題覆准後。再行請領。誠恐稽遲時日。請先赴部領銀五萬兩。及時修築。應如所請。得旨。知道了。此系上年敕令修築之堤。何以至今尚未估題。著李衛、顧琮、明白回奏。尋據奏覆、實屬估冊繁多。屢次駁查。一時既難核定。興工又未便久懸。現已於天津道庫內。借銀二萬八百兩。清河道庫內。借銀八千兩。發各州縣。及時趕辦。實未等候戶部發銀到日。始行辦料。下部議行。
○甲申。上御乾清門聽政。詣暢春園、問皇太后安。
○幸圓明園。諭大學士九卿等。邇來雨澤愆期。朕心憂惕。本欲在宮中虔誠齋戒。祈天降賜甘霖。昨奉皇太后諭旨。念朕心屢月焦勞。朕顏清減於昔。甚為懸注。命朕前往圓明園駐蹕。朕思竭誠祈禱。在內與在外無異。用是仰遵懿旨。以慰慈懷。但自上年以來。雨暘未能時若。今春各省雨澤。俱頗沾足。惟京城附近地方。一二百里之內。尚未得雨。我君臣所當夙夜思維。恐懼修省者。凡朕用人行政之間。豈能一一悉當。如有缺失。即當據實指陳。不但政事之形於外者。即朕躬朕心。偶有幾微過誤。俱當直陳無隱。至爾九卿等。事務繁多。辦理之際。豈能一無差忒。各宜細加檢點。朕近閱刑名案件。尚無大錯。但民命至重。凡有交議之事。皆當悉心商酌。務求平允。至於散賑、平糶、截漕、等項。俱宜預為籌畫。務期有備無患。議者每謂天庾至重。宜積貯豐裕。以備不時之需。朕思倉儲之設。原以為民。現今米價騰貴。百姓嗷嗷待哺。此即所謂不時之需矣。若坐視民食之艱。而不為通融接濟。則積米在倉。將欲何所用之。易曰。損上益下之謂益。此不易之至理。爾等皆當留心民瘼。凡有可以裨益民生之處。或公同奏請。或各抒己見。不必瞻顧吝惜。務使閭閻均沾實惠。至於朕令科道條陳事件。原許伊等各陳所見。以裨政治。雖所陳奏不能盡合機宜。且往往有揣摩朕意。有心迎合者。此等固不足采。但伊等職司言路。條陳既多。其中豈無可行之事。朕敕交九卿會議。爾等自宜虛公斟酌。不可稍有偏執。至九卿身為大僚。俱系皇考簡用之人。皆當公爾忘私。國爾忘家。同心一德。以佐朕躬。近閱諸臣中、亦尚無擅權專恣之人。但恐竟見各有不同。或於滿漢之間。稍存分別。致有各立門戶之意。此即將來朋黨之漸。其為國家之患甚大。此等時雖未顯有形跡。但不可不豫為防維。所謂焰焰不滅。炎炎若何。涓涓不壅。將成江河也。爾等清夜捫心。撫躬自問。屏絕依附之私。共勵公忠之念。斯則朕之所厚望於諸臣者也。總之格天之道。惟在君臣之間、共竭誠心。不專在章奏之羙言敷陳。政事之補偏救弊已也。朕惟有夙夜警惕。深思已過。爾諸臣亦當洗心滌慮。省疚思愆。庶足以感召天和。乂安兆庶。我君臣其共勉之。
○停止督撫貢獻。諭曰。各省督撫。向來有進貢方物之例。朕御極之初。即降諭旨。令三年之內。停止進貢。俟即吉後。再行請旨。數月以來。雖各省督撫。尚未舉行。但朕思此事。甚屬無益。蓋進貢之意。不過曰藉此以聯上下之情耳。殊不知君臣之間。惟在誠意相孚。不以虛文相尚。如為督撫者、果能以國計民生為務。公爾忘私。國爾忘家。則一德一心。朕必加以獎賞。若不知務此。而徒以貢獻方物。為聯上下之情。則早已見輕於朕矣。且朕現在諭令督撫等。毋得收受屬員土儀。誠以督撫取之屬吏。屬吏未必不取之民間。目前所受雖微。久之必滋流弊。若進貢方物。雖雲督撫自行制辦。而輾轉購買。豈能無累閭閻。是所當行禁止者。惟織造、關差、鹽差、等官。進貢物件。向系動用公項制買。以備賞賜之用。與百姓無涉。不在禁例。其督撫等、有牧民之責者。概行停止貢獻。
○追予故一等海澄公黃方泰諡襄愍。允其子黃應纘請也。
○理藩院尚書僧格、年老休致。以刑部左侍郎納延泰、為理藩院尚書。
○以狹西花馬池副將韓應魁、為河南南陽鎮總兵官。
○乙酉。吏部議准、廣西布政使楊錫紱疏稱、州縣養廉有限。浮費不除。斷無不派累百姓之理。請嚴禁饋送上司土儀。違者與受同罪。從之。
○是日、四川松潘口南坪營地方地震。嗣據巡撫碩色、奏報查恤情形。得旨。知道了。竭力修省政事。撫恤之策。不可少有未盡。以副朕望。又據川狹總督查郎阿奏報。得旨。川狹遙遠。非比近省。賑恤之事。惟應以速為貴。使人沾實惠。若必待奏報、然後賑恤之。殊屬緩不及時也。
○閩浙總督專管福建事郝玉麟疏報、詔安場墾築鹽埕一十六丘有奇。
○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疏報、山西潞城、天鎮、稷山、寧朔、黎城、等縣衛。開懇旱地一十五頃七十畝有奇。
○丙戌。諭曰。大學士查郎阿參奏、沈青崖、黃文煒、張體議、楊肇熙等。私運侵帑一事。案情重大。必須質審明確。方可定擬。著左都御史馬爾泰前往。會同大學士查郎阿、甘肅巡撫元展成、逐一嚴審定擬具奏。劉於義著解任前往。聽候質審。
○戶部議奏、綏遠城建威將軍王常、咨請照例支領養廉銀兩。可否照歸化城都統塔爾馬善之例。給與三十名隨甲空糧。或照各省駐防將軍之例。酌給養廉。恭候欽定。得旨。著照塔爾馬善之例賞給。
○調廣西右江鎮總兵官潘紹周、為四川松潘鎮總兵官。松潘鎮總兵官馬義、為右江鎮總兵官。
○丁亥。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后安。
○戶部議准、狹西道御史常齡疏稱、八旗俸餉米石。逾期半月有餘。甫行開放。旗人不能計日支領。大半轉向鋪家、加利賒借。總由各旗造送領冊。多有舛錯。駁查動經旬日。請嗣後責成承辦旗員。並書算領催。不得舛錯。一經駁查。指名嚴參。從之。
○兵部議准、大學士仍管川狹總督查阿郎疏請、安西、河州、哈密、地方。前在軍台倒斃馬匹。無庸買補。從之。
○工部議准、青州將軍阿思海、疏請設青州城營房木柵。並挑浚城壕。從之。
○除狹西興平、盩厔、咸陽、渭南、等縣。元年河沖地畝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鹿邑縣民李彩妻杜氏。
○戊子。諭戶部、山東運糧。以濟直隸民食一事。法敏請撥動倉儲。李衛意主委員收麥。所見各有不同。朕思直隸既經委員赴東。則勢難中止。即山東之谷。似亦仍當運送。所謂多多益善也。其應如何妥協辦理之處。著該部速行定擬具奏。先是。直隸總督李衛奏稱、河南撫臣尹會一、奏請撥麥十萬石。豫備直隸運用。現已知會到臣。臣亦委員赴東。收買麥石。乃山東撫臣法敏。欲停臣赴東委員。願將臨清、德州、存倉陳谷。撥給十萬石。但直屬賑糶過期。恐搬運不及應用。即將此谷存倉。而折耗紅朽。又復可慮。應否仍照原議。委員採辦。得旨。此議朕殊不明悉。既欲准河南之運麥。又不准山東之運谷。其意何耶。夫麥谷同可濟民。而此則與之。彼則拂之。殊有意見於其中。朕實不解。將此已諭部議矣。尋據部議、法敏意在協濟。李衛意在採買。各為地方籌畫。未為非是。但直屬委員。已赴山東。若必按數買足。則新麥未登。市價勢必昂貴。請將直隸委員已經購收者。即令運回。其未經採買者。即行停止。至德州、臨清、二倉存谷。現有三十九萬餘石。自應撥運。以濟直屬。惟新舊不一。紅朽可虞。應令法敏、遴選賢員。將潔淨好谷十萬石。交直屬委員運用。得旨。依議速行。
○禮部議准、浙江道御史霍備條奏、請正士子文體。毋得摭拾子書。炫奇幸獲。從之。
○直隸總督李衛奏、滄州、青縣、挑挖磚河等處河道。所占軍民田畝。請給還地價。其有地戶急公。已納錢糧者。亦按年照數發還。下部議行。
○汪西吉水縣白沙司巡檢。移駐富田鎮。從兩江總督那蘇圖請也。
○旌表守正被戕之山西汾陽縣民張元吉妻董氏。
○己丑。戶部議准、蘇州巡撫楊永斌疏稱、監禁盜犯。不許家屬探視。故官給口糧。著為定例。至於斬絞重辟。軍流小竊。未經審結。有家屬者則否。但其中實有赤貧無力送飯者。請一體給與錢米。從之。
○調刑部尚書孫嘉淦、為吏部尚書。以安徽巡撫趙國麟、為刑部尚書。兵部侍郎孫國璽、為安徽巡撫。
○免安徽被旱之壽州本年應徵漕項銀糧。
○山東巡撫法敏疏報、肥城縣開墾旱地一十八頃八十畝有奇。
○庚寅。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后安。
○辛卯。諭內閣、新授安徽巡撫孫國璽、現在患病調理。俟伊赴任後。趙國麟交代清楚。再行來京。趙國麟未到任以前。刑部事務、仍著孫嘉淦兼理。其刑部滿侍郎員缺。即將鍾保調補。
○戶部議准、廣西巡撫楊超曾疏請、貼防古州官兵。照防守丙妹兵丁之例。加賞行裝銀兩。從之。
○戶部議准、貴州總督張廣泗疏稱、古州台拱等處。添設衛千總六員。請照專城俸薪之例支給。從之。
○兵部議准、貴州總督張廣泗疏稱、提鎮巡察營伍。請照滇省之例。乘便隨時考校。不必豫為定期。從之。
○鎮守涼州等處將軍烏和圖奏、涼州莊浪兵丁。照各省駐防之例。賞給滋生銀兩。為紅白之資。下部知之。
○添設綏遠城鳥槍兵、九百六十名。從建威將軍王常請也。
○準噶爾部人巴雅爾起塔特伯勒克來降。命賞給安插如例。
○壬辰。諭、八旗設立米局。原以惠濟旗人。從前請裁米局者。系八旗大臣。現在議覆米局者。亦系八旗大臣。從來朝廷立政。有治人。無治法。必須辦理得宜。方為有利無弊。若米局既設。而奉行不善。有失初設之羙意。則雖屬良法。終何益之有。著傳諭八旗管理米局之大臣。務期悉心籌畫。隨時調劑。毋得稍有疎忽。致生弊端。現今管米局之大臣。有止派副都統者。該都統亦當留心查察。不可謂身無責成。膜視公事。
○又諭、直隸總督。事件繁多。難以兼顧河務。李衛不必管理。其一切河工事宜。應交總河專辦。俾事權歸一。方有裨益。顧琮仍著前往、會同朱藻、一體悉心辦理。毋得稍有遲誤。
○又諭、朕前降諭旨。滿洲現任職員。通曉繙譯者。准其在禮部報名考試。今思八旗武職人員內。平時講習繙譯。亦不乏人。如有情願赴考者。准其報名該部。一體考試。
○吏部議覆、鎮海將軍伯王釴奏稱、京口八旗。各設官學一處。請照廣州之例。設外郎一名。即選現今熟諳清文者充。令其教訓兵壯人等。八年期滿。照例以縣丞補用。如止能滿文。弓馬可觀者。亦照例以領催補放。但查廣州之例。系由閒散挑選外郎。今京口能清語人內。現有領催馬步兵丁。如此中擇其善者、兼充外郎。期滿時。在馬步兵。仍照閒散挑選之例。若由領催挑選。宜加優異。其兼知漢文者。仍以縣丞用。不能漢文者。請照記名領催、以驍騎校題補。應如所請。從之。
○免長蘆被水成災之蘆台、富國、興國、豐財、越支、等場。衡水、南皮、滄州、海豐、慶雲、青縣、鹽山、寧河、東光、靜海、等州縣。灶地額賦有差。
○兵部議准、兩廣總督鄂彌達疏請、右江鎮將清出伙糧。募補步戰兵八名。守兵八名。從之。
○以太常寺少卿穆和倫、為太常寺卿。
○予故喀爾喀扎薩克親王副將軍丹津多爾濟、素尼特輔國公噶爾瑪遜多布、祭葬如例。
○癸巳。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后安。
○大學士鄂爾泰等遵旨議奏、察哈爾八旗總管興德、蘇魯克總管覺和托、博泰、等會奏、商都達布遜諾爾、地方。請添設駝馬一疏。牧廠添設馬匹。原為滋生藩庶起見。若添騸馬八千匹。於牧事無益。應減去二千匹。改添騍馬二千匹。仍足八千匹之數。此外更添騸駝五百隻。庶於牧事有濟。再查扎薩克五處、盟會所存騸馬二萬六千餘。騍馬一萬二千餘。駝一千八百餘。不無倒斃。而扎薩克蒙古管理官畜。亦屬艱辛。今馬廠議添駝馬。與其派員另行採買。不若就伊現存馬匹內領取牧放。更為兩便。應令扎薩克挑取騸馬六千匹。騍馬八千匹。騸駝五百隻。遴員於今秋送交覺和托、博泰、等收牧。如一時不能全交。俟明歲草盛時再行補送。又商都原屬牧廠。今既稱達布遜諾爾地方狹隘。應如所請。即於商都添設新廠。仍令覺和托等、查明舊廠基址設立。不得藉此侵占他人遊牧。至舊廠人員。不能兼顧。請於舊設翼長一員外。更添設一員。牧長、牧夫、俱循例增補。亦應如所請。從之。
○禮部議准、湖南學政張仕遇疏請、將慈利縣學額設廩生二十名內。撥出空廩六名。歸於新設之永定縣學。從之。
○命理藩院尚書納延泰、在議政處行走。
○引見翰林院編修王峻等三十員。得旨。王峻、王興吾、吳履泰、孫灝、柏謙、包祚永、張湄、朱續晫、楊二酉、陳仁、粱文山、程鍾彥、記名以御史用。商盤、以知州用。
○甲午。戶部議覆、直隸總督李衛疏稱、張家口、及熱河等處地糧。馱載艱難。請仍徵折色。以從民便。至關外積貯。亦可照內地買購。應如所請。從之。
○禮部議准、大學士仍管川狹總督查郎阿疏請、將西路死事官員兵丁。入昭忠祠致祭。桌子山、棋子山、二處官兵。亦請一體入祀。從之。
○工部議准、江南河道總督高斌疏稱、運口天妃正越二閘之下。添建正越石閘四座。勘明清口以下。黃河兩岸縷堤。惠濟祠後堤。寬止數丈。外黃內河。與運道僅隔一線。形勢最為險要。應將新添閘座。建於運河南堤之南。接天妃閘以下。取直另開新河一千餘丈。比舊河較近六十餘丈。則舊河中段。惠濟祠後。逼近黃河窄狹之處。即可離開遠隔。中建正閘二座。迤南旁開越河閘二座。即將舊運河之南堤。作為北堤。以挑新河之土。另築南堤。則地基寬展。與建閘相宜。所有應築應建各工。共需銀二十萬三千七百六十兩有奇。又前明河臣潘季馴、河防一覽書。載運口內、原有通濟、福興、清江、等閘。今天妃閘。原名惠濟閘。其新建正二閘。應仍名通濟。正三閘。仍名福興。迤下清江浦之龍旺閘。仍名清江。其新建通濟、福興、二閘。應各添設閘官一員。舊設之廣濟閘。既經淤閉。另築草壩。其原設閘官一員徹回。改為通濟閘閘官。至福興新設閘官員缺。照例於在工效力人員內揀補。從之。
○貴州總督張廣泗疏請、以其子張極蔭生。與親弟張廣汶承蔭。允之。
○撥河南省乾隆二年分地丁余銀。六萬九千兩有奇。為甘肅莊涼滿兵餉銀。從大學士仍管川狹總督查郎阿請也。
○引見翰林院編修趙青藜等二十三員。得旨。編修趙青藜、潘安禮、檢討邱玖華、胡定、張蘭清、傅為詝、趙瓚、劉藻、范咸、廖必琦、陳其嵩、記名以御史用。
○乙未。戶部議覆、直隸總督李衛疏稱、雍正九年。奉旨將山東邱縣五營村地方。寄莊地畝。二百四十八頃五十畝有奇。改歸直隸廣平縣管轄。所有應徵漕米。直隸並無額運漕糧。請照磁州改歸折徵之例。歸入地糧項下徵解。應如所請。從之。
○又議准、山東巡撫法敏疏言、東省文武鄉試。應需銀兩。向於香稅內動支。今此項已經蠲免。請於本年解司地丁項下動用。從之。
○引見翰林院編修張麟錫等、二十一員。得旨、編修張麟錫、張孝□□呈、楊黼時、李清芳、鄧時敏、倪師孟、檢討仲永檀、熊郢宣、沈廷芳、張漢、起居注主事馬燝、記名以御史用。
○丙申。引見內閣侍讀岱圖等、六員。得旨。岱圖、定長、羅慶、丹柱爾、柴潮生、中書科中書陳大玠、記名以御史用。
○以直隸馬蘭峪總兵永常為古北口堤督。
○丁酉上御勤政殿聽政。
○賜盧溝橋龍王廟。御書扁曰永佑安瀾。
○減安徽軍田歲賦。諭、朕思惠養斯民之道。以輕徭薄賦為先。凡各省田糧。偶有些微偏重之處。悉已陸續查明豁免。以紓民力。今查得安徽所屬懷遠衛、軍田十三頃。每畝徵銀八分八厘零。又田二頃。每畝徵銀六分二厘零。較之民田。未免稍重。著照蒙城縣民田之例。每畝徵銀二分一厘零。共免銀九十八兩八錢七分。又武平衛軍田。五千二百九十一頃。每畝加徵銀七厘三毫零。除現在請禁衛田之私典等事案內。每畝應留贍運銀一厘七毫外。每畝著減去加徵銀五厘五毫零。共免銀二千九百六十二兩六錢五分。該部即遵諭行文該督撫。從乾隆三年為始。永著為例。
○戶部議覆、江蘇巡撫楊永斌疏請、將昭文縣薛家河地。劃歸通州管轄。其應徵漕糧。請留充兵餉。應如所請。從之。
○又議覆、大學士管川狹總督查郎阿、條奏常平倉平糶六事。一、設廠必於四鄉分方。始免往返守候之患。一、新糶糧石。於本年秋收後買足。其二年以前出糶者。照所缺之數。分限買補。一、鄰封購買糧石。最易滋弊。莫如各州縣查有糧石富餘之家。至市集不能即售者。即於市集未散之時。無人糴買之後。俱照時價收買。一、平糶概用米石。米少之州縣。官為舂碾出糶。其價值亦應隨時消長。一、出借倉糧。例應秋後徵還谷石。但狹省夏禾種麥者多。秋禾種粟谷者少。其願於夏禾收成時、以一麥抵二谷者聽。否則仍於秋後徵還谷石。一、賑濟貴無遺濫。應於編查保甲時、確查極貧、次貧、註明戶口冊籍。臨期查對支放。均應如所請。從之。
○又翰林院侍讀吳應枚、為奉天府府尹。
卷之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