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卷之五十六

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敕修 乾隆二年。丁巳。十一月。甲寅朔。 ○乙卯。冬至。祀天於圜丘。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詣皇太后宮問安。 ○停次日朝賀。 ○丙辰。諭曰。今年近京地方。有被水之處。收成歉薄。以致京師米價。日漸昂貴。朕心軫念。多方籌畫。內而八旗。外而五城。皆設廠平糶官米。以濟民食。乃近來米價仍未平減。朕再四思維。向來定例。每逢歲閏。但增給兵丁一月餉銀。不給米石。是以逢閏之年。往往米價稍昂。而今歲尤甚者。則以畿輔歉收之故。夫漕糧關係天庾。出入皆有常制。固難格外施恩。輕為賞賚。然於歲歉米貴之時。又當酌量變通。俾兵丁不致有貴价糶米之累。用是特頒諭旨。將八旗兵丁。借給一月米石。其應於何時支領存。將來作何坐扣還項之處。該部速行詳悉定議具奏。尋議、定例八旗甲米。每年春秋冬三季關支。所有戊午年頭季甲米。已於今年十月內支放。現敷兵丁食用。惟歲底春初之時。距來年三月關米。為期尚遠。未免需米接濟。請將借給米石。於十二月初一日放起。歲內放完。以濟兵食。至坐扣還項。應勻作四季分扣。但每歲春間。青黃不接。市價易昂。須至秋收。蓋藏充裕。價值平減。此項坐扣米石。請於戊午巳未兩年秋冬二季檔內勻扣。從之。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疏稱。祁縣水沖沙壓地十一畝三分。請免本色糧一升零。折色糧二斗一升零。共折色銀三錢一分零。聞喜縣水沖沙壓地一百六十八頃六十一畝一分零。請免折色糧四百七十四石二斗九升。共折色銀六百二十二兩五錢一分。應如所請。准其豁免。從之。 ○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議覆河東總河白鐘山、條奏河務各款。得旨。白鐘山奏請巡漕御史協查挑河事宜一款。據王大臣等議覆。該御史於水勢之情形。一時未必熟悉。辦事恐致掣肘等語。朕思御史雖未諳練河務。然於挑浚之淺深。豈有不能查勘之理。若令其協同河臣。督率稽查。不無裨益。著照白鐘山所請行。 ○蠲賑安徽壽州霍邱縣。被旱災民。 ○蠲免陝西靖邊、定邊、安定、葭州、神木、府谷、米脂、吳堡等。八州縣。本年水災額賦。緩徵長安、咸寧、臨潼、盩厔、鄠縣、渭南、涇陽、耀州、高陵、醴泉、咸陽、三原、興平、富平、大荔、朝邑、華州、蒲城、華陰、潼關、扶風、岐山、汧陽郿縣、長武、三水、淳化、乾州、武功、永壽等、三十州縣。應元糶借糧石。 ○丁巳。禮部以朝鮮國王李昑。請封世子李愃。年未及歲。與例不符。應否准其冊封。得旨。該王既稱遲暮之年。伊子李愃。知識漸長。輿情所在。願名位早定。情詞懇切。著照所請行。其進獻禮物。不必收受。若仍令其帶回。未免徒滋往返。著暫留收貯。准作來年正貢。以示朕柔遠之意。 ○賑恤奉天錦縣、寧遠州、被水災民。分別蠲緩額賦。 ○以故喀爾喀扎薩克貝子阿努里子多爾濟旺楚克、襲爵。 ○戊午。諭總理事務王大臣。朕恭閱皇考朱批諭旨內。屢有訓飭各省督撫。稽察匪類。以正人心。以厚風俗之聖諭。而彼時督撫。敬謹遵奉。亦時有以查獲匪類上聞者。蓋以此等不法奸民。實為國家之蠹。不時稽察懲治。所以為防微杜漸之計者。至深遠也。朕即位以來。外省督撫。未見有留心查拏匪類之奏。如果人心丕變。風俗醇良。竟無此等作奸犯科之輩。乃朕所樂聞。豈不甚善。但恐地方大吏。苟且姑容。妄意朕崇尚寬大。於一切匪類等事。平時漫不經心。寬縱疎忽。而偶有發覺者。又復草率完結。希圖省事。不行奏報。夫稂莠不翦。無以植嘉禾。頑梗不除。無以安良善。似此姑息養奸。其罪實與科細煩擾者等。從來法久廢弛之說。乃為微末官吏、里巷編氓而言。彼其志慮卑庸。識見短淺。諭旨嚴切。則勉強奉行。稍閱歲時。仍復怠玩。在伊等固不足深責。若為封疆大臣者。膺朝廷股肱之重寄。豈可蹈法久廢弛之陋習。如果立法之初。稍有未當。即當據理直陳。不應存陽奉陰違之意。若系有裨官方。有益民生之事。則當永遠遵行。久而不替。方將期於世法世則。豈可以數年之間。即先後異轍乎。至於稽查匪類。乃地方要務。既不必苛意搜尋。滋擾累之端。亦不得有心隱諱。啟養癰之漸。可將此旨、傳諭各省督撫知之。 ○定邊副將軍額駙策凌。奏報鄂爾坤等處。秋成收糧。共五千四百四十五石有奇。下部知之。 ○己未。上御乾清門聽政。 ○詣皇太后宮問安。 ○撥通倉稄米六萬石。充近京東北州縣冬賑。從直隸總督李衛請也。 ○禮部先期疏請。皇太后聖壽節。應行慶賀禮。得旨是。照例行禮。奉皇太后懿旨今年停止筵宴。 ○轉戶部右侍郎呂耀曾。為戶部左侍郎。調刑部右侍郎王鈞。為戶部右侍郎。以詹事府詹事陳德華。為刑部右侍郎。 ○以廣東副將管左翼鎮總兵官黃錫申。為福建南澳鎮總兵官。 ○以陝西西鳳協副將王廷極。為延綏鎮總兵官。 ○庚申。戶部議覆、兩江總督署蘇州巡撫慶復疏稱。乾隆二年四月。恩詔內開。蘇鬆浮糧。前已蒙世宗憲皇帝。特降諭旨。裁免四十五萬兩。以紓民力。但江省糧額。尚有浮多之處。著再加恩免額徵銀二十萬兩。欽此。欽遵。相應均勻攤蠲。每兩應減銀一錢三分三厘。計蘇州府屬。減免銀八萬六千九百九兩一錢七分零。松江府屬。減免銀六萬九千五百一十兩四錢七分八厘。太倉州屬。減免銀四萬三千三百八十七兩二錢一分零。崇明縣歸通沙地。減免銀一百五十七兩四錢一分四厘零。昭文縣歸通沙地。減免銀三十五兩七錢二分一厘零。共符二十萬兩之數。應如所請。從之。 ○科爾沁輔國公噶爾畢病故。遣官致祭。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西定襄縣民蘭桂才妻、張氏。 ○辛酉。詹事府詹事陳德華。奏辭刑部侍郎任。得旨。不必辭。著赴部辦事。遇有餘暇。仍到阿哥書房行走。 ○安慶巡撫趙國麟。疏報鳳陽府屬臨淮、靈璧、二縣。開墾旱地四頃三畝七分一毫。潁州府屬阜陽縣。開墾縣衛旱地七頃九十八畝七厘。 ○壬戌。定京察優敘。諭總理事務王大臣、三載考績。大典攸關。在外則為大計。在內則為京察。所以昭黜陟而示勸懲也。但向來直省大計。經督撫薦舉卓異之員。俱送部引見。准其註冊者。例得升用。其有干八法等官。分別議處。至於京察各官。才守兼優者。列為一等。祇與二等三等人員。均以應留註冊。而無優敘之例。惟列在四等者。照八法例處分。未免有懲無勸。不足以示鼓勵。朕意京察列在一等人員。亦應酌量加恩。但京官與外省。職任不同。體制亦異。其應如何分別定例之處。著九卿詳悉定議具奏。 ○又諭、據提督鄂善。會同管理米局都統等。奏請裁汰八旗官米局。嚴行禁止鋪戶囤積米石。不得過五十石以上等語。著照所奏。嚴行禁止。不准囤積米石。至米局可否裁汰之處。著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提督鄂善、八旗都統等。詳悉妥議具奏。尋議。應如所奏。概行停止。 ○兵部議覆、大學士管川陝總督查郎阿疏稱。欽奉諭旨。各省營伍。離提鎮遼遠。不能親身稽查。著各省督撫。酌量地方營制。應如何令提鎮等。隔數年一次巡閱之處。妥協詳議具奏。查陝西提督所屬之延綏鎮。緣邊一路。巡查易周。仍照原議、每年出巡二次。其河州一鎮。前因改鎮伊始。尚未議定分巡。應於每年二三月間。由積石等二十四關。西曆口外之奇台、循化、保安、歸德、等營。九十月間。則自東北之臨洮、蘭州、紅城、苦水、至於東南之洮岷、階文、秦鞏、西固、岷州、舊洮、等營。分季巡查。甘肅提督所屬之肅州一鎮。應於每年或春或秋。出巡一次。其餘各鎮仍照原議、每年分季巡閱。又陝西興漢一鎮。除漢中城守等營。俱令鎮臣每年巡查一次。其漢鳳等五營。即令漢中城守副將、就近每年巡查一次。統俟三年之後。仍令鎮臣遍歷巡查。陝西提督所攝固原一鎮。仍照舊議、於西協副參游擊內。互相稽查。又稱提督為統轄通省之員。陝西提督、應五年普巡一次。甘肅提督、於二年之中。或秋或冬。巡查肅州、安西、二鎮。仍不時悉心訪察。均應如所請。從之。 ○準噶爾回民薩特奇。率親屬五人來降。命賞給安插如例。 ○先是、額駙策凌。令台吉額默根等。持答噶爾丹策零書一通、至准夷界。有達什、敦多卜等、接見。同至卓索圖和碩。見台吉德齊特。宰桑孟克博羅特。告以來意。德齊特等。即撥三十餘人。送往伊犁。額默根告以奉命只令致書。不便前往。會噶爾丹策零。已先期遣博巴來迎。遂於九月初七日。至伊犁。初九日。見噶爾丹策零致書。閏九月初四日。噶爾丹策零。告額默根雲。有奏大皇帝一書。又與車臣汗一書。我遣宰桑達什、博吉爾、二人為使。二十四人為從。與爾同行。遂於初五日起程。十月二十日。至布拉罕之察罕托輝。額默根馳驛先至軍營。額駙策凌以聞。且奏言、前者與噶爾丹策零書。原有如難於遣使。當為代奏。令爾使入京之語。觀此次遣大宰桑前來。定有求和之意。可否令夷使進京。又臣以年例當入覲。夷使到時。可否告以臣已奉旨赴京。即令使者來京。如蒙俞允。軍營印信。應暫令何人署理。得旨、著額駙策凌。率台吉額默根。馳驛來京。副將軍印務。暫令海蘭護理。夷使達什等。勿令窺伺軍營。及蒙古遊牧處。導彼從口外行走。並護送來京。 ○旌表守正被戕之山西高平縣民李海妻范氏。 ○癸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理藩院。厄魯特散秩大臣策零。於太僕寺總管任內。降一級調用。此散秩大臣之職。系因伊父格雷固正。歸附之功賞給者。今因伊總管任內降一級。若並將伊散秩大臣降調。殊屬可憫。特行加恩、策零仍留伊散秩大臣。其總管亦從寬留任。 ○賑恤貴州郎岱廳。及普定、安平、二縣。雹傷災民。緩徵本年額賦。 ○予故散秩大臣覺羅諾爾遜。湖廣襄陽鎮總兵官李椅。祭葬如例。 ○大學士管浙江總督嵇曾筠、疏報奉化、寧海、二縣。開墾額田、八千五十一畝。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商邱縣民許純妻、高氏。湖南衡陽縣民胡次孔妻、彭氏。 ○甲子。遣官祭先醫之神。 ○禮部議覆、四川學政陳象樞條奏。停止川省寄籍生員、改歸原籍之例。應如所請。從之。 ○賑貸陝西朝邑縣、被水災民。除水沖地畝額徵。 ○乙丑。命加山西驛站料草銀兩。諭曰。前侍讀學士世臣。從山西祭告回京。奏稱晉省驛站養馬銀兩。有不敷之處。未免賠累。朕發交廷議。旋據議稱、直省驛站工料。向因浮冒裁減。今若再議加增。恐復開浮冒之端。應無庸議。今朕查得各省料草銀兩。每馬一匹。河南、湖南、俱系五分。浙江、江南、俱系六分。山西則四分五分不等。晉省地狹民稠。人多服賈。不若江浙等省之舟楫往來。到處可通商販。是以糧草價值。平時昂貴。而又當秦蜀之沖。差使絡繹。所有額支銀兩。除去鞍屜各項雜用外。每馬一匹。實支銀不過二三四分不等。以致各州縣。俱藉口價值不足。派民採辦。甚或從中漁利。弊竇叢生。閭閻受其擾累。所當酌量變通者。著將晉省驛站料草銀兩。比照浙江江南之例。每馬加足六分。至鞍屜各費。仍照常例。毋庸議加。巡撫石麟。布政使許容。可悉心辦理。嗣後養馬料草。悉照時價採買。如有絲毫派累小民者。嚴參治罪。朕因晉省情形如此。特降諭旨。他省不得援以為例。 ○兵部議、違例不候部覆。即隨本進京之寧夏、天津、軍政卓異官。請暫留守候。俟核題後引見。得旨、著遇便即行帶領引見。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疏報。絳州所屬河津縣。被水侵坍沙鹵地、二百八十七頃八十四畝六分零。應免本色谷、一十二石一斗零。折色糧、八百七十二石六斗一升零。折銀並租銀、共一千五十九兩六錢五分零。應如所請准其豁免。從之。 ○丙寅。聖祖仁皇帝忌辰。遣官祭景陵。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諭理藩院。乾清門行走科爾沁四等台吉袞齊扎卜。效力年久。軍前亦著有勞績。今聞溘逝。甚為憫惻。加恩追封為二等台吉。賞銀二百兩。 ○準噶爾部人策零、回民古爾巴勒、來降。命賞給安插如例。 ○蠲賑安徽太平、合肥、舒城、廬江、巢縣、和州、含山、石埭、懷遠、六安、新安、十一州縣衛、被水災民。 ○丁卯。上御乾清門聽政。 ○詣皇太后宮問安。 ○總理事務王大臣議。公法爾善奏。守護陵寢兵丁。請照張家口等處、添設驍騎校之例於每馬甲四十名。添設驍騎校一員。應如所請辦理。從之。 ○戶部等衙門議覆、雲南巡撫張允隨條奏。內稱、州縣牧令。熟諳農功者少。請定十則規條。一曰、筋力勤健。二曰、婦子協力。三曰、耕牛肥壯。四曰、農器充銳。五曰、籽種精良。六曰、相土植宜。七曰、灌溉深透。八曰、耘耨以時。九曰、糞壅寬裕。十曰、場圃潔治。以十得八九者為上農。即於上農內。選老成謹厚之人。專司教導。又稱、獎賞老農之例。於每歲秋成後。州縣查所管鄉村。如果地辟民勤。谷豐物阜。觴以酒醴。給以花紅。導以鼓樂。以示獎勸。又稱、播種時。或有籽粒缺乏。工本艱難。請於常平倉谷、存七數內。酌借籽種。應如所奏。通行直省。從之。 ○兵部議覆、閩浙總督銜、專管福建事務郝玉麟疏稱。福建永春。改縣為州。將提標左營游擊。移駐州治。原防把總一員。仍留州汛。再撥外委一員協防。提標左營額兵內。抽調兵丁一百五十六名。同原兵一百名。以二百名駐防州治。其餘分防各塘汛。大田縣於延平協右營內。抽調管隊兵丁五名。同原兵五名。防禦龍背嶺。德化縣屬、提標後營分防。大田縣屬、延協右營分防。並聽左營游擊調遣。其新設屏南縣。於福協左軍內。選拔經制把總一員。另增經制外委二員。於內地陸師三十七營內。抽撥兵丁一百六十名。以把總帶兵九十二名。駐劄縣治。將四名為隨丁。五名為公糧。以外委二員。帶兵六十六名。分駐嶺頭、甘棠、二塘。仍於隴村等十七塘。各安兵巡防。其屏南縣東北之下山口塘。系建安等三縣公汛。按季撥兵三十名輪防。即將梨坪等塘之原兵十九名徹還。以十二名、添於古汛之教場門等四塘。以七名、添於古汛之水口七塘。均應如所請。從之。 ○又議准正紅旗滿洲都統、奉恩輔國公奇通阿。疏請、無大員管轄之城守尉、防守尉、等官。遇父母之喪。令申報兵部。給假百日。回旗治喪。從之。 ○刑部議覆、內閣學士陳時夏條奏。內稱、假命案內。果系威逼有據。該州縣照律斷給埋葬。詳請分別治罪。不得抑勒苦主。概行息結。又稱、枷責人犯。原系情罪稍輕。例應枷號期滿責釋。請將違例先責後枷。釋放之日。又復責懲。以致重傷斃命。嚴飭禁止。應如所奏。通行直省遵行。從之。 ○免福建長樂等縣。未完租谷一千三十石九斗八升有奇。 ○以詹事府詹事吳拜。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實授黃有才為浙江定海鎮總兵官。 ○予故陝西寧夏鎮總兵官楊名揚。祭葬如例。 ○予陣亡雲騎尉查蘭泰等。祭葬如例。 ○戊辰上啟鑾。謁泰陵。 ○詣大高殿行禮。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據樊廷奏稱。本年十月二十五日夜子時。據巡城兵丁稟稱。望見北面有紅光。隨經細看。初起東北漸移於西。橫望北方一面。天色如火。高與南山齊。中含黑氣。又豎有白氣四道。至三更後。其四道白氣。變為數十道。而黑氣則漸漸退去。至四更後。俱化無存。惟有紅光。至五更後。漸覺色淡。直至日出。全消不見等語。朕思山嵐之氣。變態無常。乃時有之事。不足為怪。或者、賊夷狡詐。因已遣人前來議和。故在西路燒草放荒。以試探我軍。或乘此際。復為盜竊之舉。皆未可定。在營將弁。但當鎮靜以待。不可張皇。以致驚擾。且賊夷縱來侵犯。料亦不過數百人。我軍但堅壁固守。使之一無所獲。疲勞而歸。方為得計。近經北路報奏。於本年十月內。準噶爾已遣宰桑達什、卜濟爾、二人。帶領二十四人。齎捧奏。章前來。朕已降旨。令額駙策凌來京。俟其使人到時。講議和好之事。今西路之兵。若因其稍有窺伺之意。遂爾出師迎擊。不但勝之不足為武。轉使彼得以有辭矣。可將朕旨。傳諭查郎阿、樊廷、知之。 ○又諭、前據兩江總督慶復奏稱。兩淮鹽義倉米谷。揚州倉存十二萬石。泰州倉存六萬石。其餘三十六萬石。分派上下江、通融撥補。此項谷石。因今冬挑浚運河。民食維艱。仍運赴淮揚平糶。將糶出價銀。分撥上下兩江等語。朕已降旨允行。今據兩淮巡鹽御史三保奏稱。淮商連名具呈。復懇請減價。並將額存揚倉之十二萬石。一併發糶。儻此十二萬石之內。將來買補不敷。該商等、情願公捐補足等語。朕思義倉積貯。原以惠濟貧民。今大工興舉。河道不通。時值隆冬。小民生計艱難。傭工夫役。沾體塗足。俱堪憫惜。現今平糶之米。每升制錢七文。較之市價。已為平減。今再格外施恩。每升減錢二文。以五文一升計算。每石僅糶銀六錢有零。於小民實有裨益。俟糶完之後。將糶出價銀。分解上下兩江。如此項谷石。不敷糶賣。即將揚倉之十二萬石。一併平糶。此十二萬石之內。將來買補缺額。眾商既稱情願捐補。伊等從桑梓起見。補實倉庾。以濟民食。著照所請行。但不必過於急遽。其應如何徐徐辦理之處。著那蘇圖、三保、議奏。至於平糶之事。在揚城者。著三保會同知府辦理。其山陽、高、寶、江、甘、等州縣。著該地方官辦理。仍著總督那蘇圖。巡撫楊永斌。不時查察。務使小民均沾實惠。 ○是日、駐蹕常陽店。卷之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