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晉江縣誌 · 卷之六十六 列女志【烈女】

元 王氏女 名珠娘,省元胃孫女。年及笄,值寇至執之。珠娘恐被辱,行至大溪,投水死。處士林周員吊以詩。 明 林氏 余汝麗未婚妻,名大娘。汝麗商於外,舅姑預迎以歸。夫亡於商,氏自縊死。嘉靖間旌表。 孫氏 吳廷桂未婚妻。細解經史。夫歿,徒步奔喪,以聘釵拜見舅姑,哭伏奠柩側自訂死期。有助舅資,使治美木。氏走視之,曰:「木以美逾吾夫,非禮矣。」以槥櫝來,乃許之。越二旬,取魂帛懸而縊。衣帶中書云:「男子勿近我身,女人勿啟我衣。」萬曆間旌表。 陳氏 蔡遵課未婚妻,誠要女。遵課旅歿,氏聞訃,匍跣迎柩號哭。預製殮身之具,謝舅姑曰:「吾不能養矣。」蔡氏人多勸止之,曰:「吾若不死,不入此門矣。」絕粒而斃。萬曆間旌表。 陳氏 姚楷未婚妻。楷病故,氏擗踴奔喪,朝夕撫柩慟哭,堅餓而死。何喬遠為作哀辭。萬曆間旌表。 陳氏 黃崇橚未婚妻。夫故,氏甫十六歲,奔訃自縊。萬曆間旌表。 以上烈女皆已經旌表。 蔡氏 魁喬女。未笄,正德間為廣賊所掠,驅之不行,怒罵,被殺於安平橋。 無名氏女 嘉靖間,倭入安海,大掠男女。氏手牽一女,背負一兒,被獲。賊迫之不從,嚇以刃,亦不動也。賊怒斬之,引頸受刀,罵不絕口。 林氏 陳廷策未婚妻,名端娘。夫歿,氏請曰:「無殮也,將往死之。」父曰:「而雖許,未幣也。」端娘曰:「幣與許奚擇?」父謹防之。氏曰:「女何往不得死?顧死陳韙耳。」父曰:「婿家貧,死孰周身?」曰:「身也乎哉!」父曰:「婿家貧,死孰標名?」曰:「名也乎哉?」遂奔喪哭哭奠,自訂死期。及期,理帛自縊柩旁,三拱而絕。陳故家青陽山下。山下人言,婦赴烈時山鳴三晝夜。 藍明娘 諸生黃祥獬未婚妻。黃卒,明娘聞訃即悲慟自經死。時有司設主入貞烈祠祀之。其家住南門橋,因名為藍橋。 郭氏 曾氏子聘妻。年十九,未嫁夫亡,遂於是夜自縊。數日陰霾不雨。里人立石葬於其夫之側,大雨乃降。 李氏 許適慶遠同知楊維清孫某,未字以烈殉夫。 施氏 莊姓未婚妻,名來娘,贈榮祿剛甫女。聞夫有惡疾,父母舅姑皆議改適。氏聞之自縊,夫叔際昌詩以吊之。 以上烈女皆未經旌表。 國朝 黃氏 陳士蘅未婚妻。歸有期,而士蘅病歿,氏遂自經。雍正二年旌表。 徐氏 永春黃成霖未婚妻,名懿娘,許配黃。黃客歿於泉。氏年二十,聞訃自經。兄元輔為殯殮合葬,自是累月不雨。知府劉侃致祭表廬乃雨。雍正五年旌表建坊崇祀。 胡氏 村家女。拾柴回家,途遇王路調戲,力拒脫歸。路晚又潛入其室,氏呼,路逃。氏忿自縊。雍正十三年旌表。 徐氏 黃汝觀未婚妻。夫死自經。雍正五年旌表祀節孝祠。以上俱府縣舊志。 董氏 龔志誠未婚妻。年十八未歸夫家,夫歿,聞訃扃戶投繯殉夫。時嘉慶二十五年庚辰三月二十三日亥時也。道光元年請旌。 王氏 施國丁未婚妻。干隆庚寅八月十九日,夫以疾歿。氏聞訃,慟哭不食,於是日戌刻投繯殉夫,時年二十二。夫家迎其柩合葬焉。紳士贈以詩歌,名曰《獎烈吟》。道光五年請旌。以上俱縣案。 以上烈女皆已經旌表。 鄭氏 蘇獻巨未婚妻。夫歿,聞訃閉戶飲泣。夜沐浴更衣,私囑幼婢曰:「死必合葬於蘇。」遂自經死,顏色如生。 鄭氏 黃道扶未婚妻。道扶卒,訃至,氏即投繯。其母救蘇,延至數月,竟縊死。死之日,大風撼裡屋拔木。知府劉侃給匾旌之。南安黃永為之傳。 莊氏 林仰烈未婚妻,名完娘,許配林。仰烈歿,女聞訃,號哭不食,從容自縊。舅家迎柩合葬。知府劉侃給匾旌之。 卓氏 黃德觀未婚妻,名恬觀,奕紫女。夫歿,年十七,聞訃密服投繯卒。黃家迎其柩合葬。有司給匾旌之。 李氏 林安郎未婚妻,名香娘。安郎歿,氏聞訃,常絕粒。父母再為擇黃姓,納采時,氏擲彩花於地,曰:「兒為林鬼,不為黃人。」至婚期,遂自縊。距安郎死,甫七月。氏年十八。 陳氏 姚思懿未婚妻,名攀娘,以婿貧悔婚,氏死之。通判陳疇九作詩以旌。 許氏 楊綢觀未婚妻,名娥娘,恭觀女。綢觀往海外二十餘載,斷音耗。姑及父母遣嫁,皆不從。守貞至年四十一,綢觀終不歸,遂絕粒死。楊家義之,迎主祭祀,以綢觀侄為嗣。 王氏 林汝楚未婚妻,裕曾女,名梓娘。汝楚歿,絕粒,一日閉戶自經,年方十七。夫家迎柩合葬,擇宗支為之嗣。 王氏 諸生施嘉惠未婚妻,同安詮奇女。嘉惠鄉試,歿於福州,氏年十七。聞訃奔喪,接柩慟屢絕。孝事舅姑一年,至嘉惠小祥日,縊柩側。家人合葬之,以夫侄為之嗣。 吳氏 黃斌美未婚妻,名惜娘。夫卒,氏奔喪,乞夫侄為嗣。事舅姑孝,後嗣子長娶婦,紳士請匾於有司旌之。遂投繯卒。 二陳氏 林如、林良未婚妻。如、良從兄弟也。二陳皆台灣貢生雲從女。許如者,曰猶兒;許良者,曰準兒。雲從之妻嚴氏,不欲其女之涉海行也,促為書悔婚。遺其稿,二女見,駭之。未久,林報書至,如已別婚。猶兒謂準兒曰:「我不死,媒其來矣。」作將嫁裝,遂自縊。越明年,林書再至,良又別婚矣。準兒曰:「姊已先行,吾待此耳。」亦死如猶兒。猶兒死之日,林如在泉見之,癲。葬之日,有女嘲之,口眼歪斜,跪謝乃巳。雲從之室,二女輒現,徙宅而空之。林家人聞而義焉,設主以祭,負其骸歸。更葬之處,有老婦,夜見二女年可二十許,笑謂曰:「與若為鄰矣。」忽不見,明朝視之,冢邇其居。 蔣氏 蔡賓實未婚妻。年十九,賓實卒。氏聞訃,盡出裝資,分給親戚,絕粒七日不死,遂自縊。知縣黃給匾旌之。 吳氏 蔡元琮未婚妻。於夫忌日自縊以殉。 歐陽氏 謝宗源未婚妻。聞夫病亡,哀慟絕粒以殉。 以上俱見府縣舊志。 以上烈女皆未經旌表。 柯氏 名貯娘,儒士莊陟岡來婚妻。年十九,夫歿。訃至,氏方澣濯衣搗砧,長嘆數聲,淚如雨下,誓以死殉,遂絕粒,水漿不入口。父母勸諭不聽,姑姊妹行再三寬解,輒以病辭。家人知志不可奪,防護甚謹。至夫歿一七之期,強起部署衣服簪珥,潔素端詳,謂其所親女伴曰:「吾得死所矣。」遂潛入室,闔戶端坐,瞑目而逝,顏色如生。使人告諸莊家,伯氏來視殮,如喪婦禮。卒哭,議嗣設主,舁櫬歸葬。里人進士知縣林聰、功伯孝廉柯廷璟、夫兄孝廉莊拔英並為之傅敘。闔邑及兩家紳士俱有詩章歌詞以紀其事。舉人莊可敬舉報。 顏氏 名變娘,洪廷俊未婚妻。年十八,夫歿,氏哀慟不已,誓與夫俱亡。父母勸以他適,不從。囑鄰媼再三勸之,又不從,曰:「吾生為洪家婦,死當為洪家鬼。」遂不食死,後夫家迎其柩與夫合葬焉。生員洪恩舉報。 王氏 名■〈礻粵〉娘,儒士黃培獻未婚妻。年二十,夫歿。氏聞訃欲往奔喪,矢志守節。父母憐其年少,力阻之。屢欲自盡,以家中嚴防,不得遂志。越年,父母將為擇配。氏偵知,晨起理妝,懸樑自縊,顏色如生。其夫兄以子為嗣。邑紳士義之,多為詩歌紀其事。生員王必昌報。 張氏 名引娘,吳柳觀未婚妻。年十六,夫歿。氏聞訃,吞聲飲泣,請於父母,欲往奔喪。即具素服,囑族嬸偕行。近夫鄉數里,山下有一深潭,氏紿族嬸先詣夫家傳知,行未數武,回顧,引娘已投水死。夫家義之,具衣棺殮葬於山麓。至今鄉人塑像以祀,頗著顯應。廩生吳翹樓報。 王氏 監生王振鐸女。夫盪檢無行,窮迫悔婚。氏聞之投繯以殉,時年二十七。舉人王文猷舉報。 黃氏 周廣良未婚妻。年近二十,夫外出,久無音問,父母議改配,氏聞知投繯縊死。舉人柯琮璜舉報。 郭氏 名戍娘,九都郭厝鄉人。十歲許吳門,年二十未婚而夫歿。有議婚者,父母欲許之。女不可,竟閉戶自縊死。進士王垣京傳之。 蕭氏 名□娘,十都瀟湘鄉人。五歲許王門,夫游粵多年,別娶生子。翁姑以其子不歸,欲聽氏父母改適他姓,求婚者踵至,女堅執不可,以死自誓。後竟赴水死,時年二十三。父母徧尋不得,翁姑至,屍自浮出。進士王垣京為詩紀其事。 洪氏 名湊娘,許尚論未婚妻。聞夫歿,屏去妝飾,身服縞素。有向氏父母議婚者,氏聞知,誓以死殉。遂自縊,時年十九。生員林清英舉報。 施氏 陳神貫未婚妻。年十七,夫歿,氏聞訃悲泣,絕粒數日。其祖父鍾愛于氏,勸慰多方。越十四日,竟自縊死。夫兄迎其柩歸葬,以四子嗣之。 以上烈女採訪事實皆未經旌表。 蘇氏 張園鄉蘇回春女。年十八,鄉里遭寇劫,親鄰咸逃走,女被執。紿賊曰:「藏有首飾器物在某處,請取以偕奔。」賊釋手,女投井死。茂才楊龍見作詩吊之,為紀其事。采節烈紀述編。 洪氏 施玉卿妻。林氏 陳維通妻。采恩學使《潛德幽光錄》。 以上俱未經請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