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注
二卷。元林志堅撰。此書原題:「玄門開真弘毅大真人廣陵仁齋林志堅注」。其書前有注序稱此書撰於元至正甲午年 (1354)。歷代注釋 《道德經》者,或依漢河上公本,或依魏王弼注本,此書篇章次第及章名,均依河上公本。此書先輯部分經文作為經序。其經序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道之尊,德之貴;第二部分:天之道,利而不害;第三部分:聖人之道,為而不爭;第四部分:蓋聞善攝生者;第五部分:治大國若烹小鮮。並闡述分列的原因,實不免牽強附會。此書以經解經,以正經注於正經下,較為直捷。如: 「道可道非常道」,注為: 「道法自然」;「名可名非常名」,注為:「道隱無名,無名天地之始」等等。然而,某些注釋取捨不當,又有晦澀曲意之處,是其不足。後世學者認為此書以經解經實為首創。敘述直接,無零亂繁瑣之嫌,一改自河上公、王弼以來注釋紛雜之弊,「使人熟讀玩味,自然解悟正經之玄妙」 (見 《道德真經注》序)。如果再參照 《莊子》、《韓非子》、《淮南子》諸書加以注釋,再少作分裂經文之舉,則此書將更為完善。現存明 《道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