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注釋 · 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二章
(河上公注本為愛己章,彭本作畏威章)
【民不畏威,威至矣。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惟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威具肅殺之氣,民不畏威,天將大其肅殺也。然天本好生不好殺也,皆人之自其殺耳。故當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狹:窄也。居:神舍也。厭:絕也。生:氣機也。言當寬其舍以安其神,續其機以引其氣也。夫惟不絕其氣,是以養氣不絕也。惟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自知則幽獨自慎,而不敢炫耀於人。自愛則保養為重,而不敢矜尚於人。故去其自見、自貴之心,而取其自知、自愛之心。凡皆以切身為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