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注釋 ·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河上公注本作象元章,彭本作混成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混成,未破也,又無名也。鴻蒙始氣,混混無名。無名者,先天地而生者也。寂:清也。寥:虛也。獨立乎清虛之境,而不改變其真常,無非此混成而已。一物周流,全乎萬物而不危殆,是可為天下母也。道祖自開闢以來,已知混沌之前,有此母氣。生天、生地、生人、生物,皆於母氣胎之。有問其名者,不知其名,先以道字字之。道從首、辶,先天地而行生者也。因字強名,又得一大。大從一、人,先庶物而首出者也。由此以及萬世,皆稱為大道焉。大則無所不行,上乾下坤,逝將去汝。逝則無所不到,北坎西兌,遠亦致之。是道也,窮極必返。或可出乎震,齊乎巽,見乎離,成乎艮乎。大哉!道與天、地、王同為域中四大哉。無道不知天,天大也。無天不覆地,地大也。無地不載王,王亦大也。王居其一,一人首眾人也。王為人主,不離乎人。人在地上,故法地。地在天下,故法天。天在道內,故法道。道莫妙於自然,故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