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注釋 · 第十九章

李西月 《道德經注釋》
第十九章 (河上公注本作還淳章,彭本作三絕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慾。】 絕:大也,又至也。至聖不用智,風盡敦龐,民多利益矣。至仁不用義,俗盡親睦,民歸孝慈矣。至巧不謀利,謀利者,皆機巧之徒。上無機巧,下無盜賊矣。聖不足於智,仁不足於義,巧不足於利。聖、仁、巧三者,若有質而無文也。渾渾噩噩,一道同風,故使民各有攸屬,亦從其質實而已。見素抱樸,少私寡慾,民之文亦不足也,然而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