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精義 · 第二十四章 跂者不立

黃元吉 《道德經精義》
第二十四章 跂者不立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前雲希言自然,非若世之蚩蚩蠢蠢,頑空以為無為,放曠以為自然者比。其殆本大中至正之道,准天理人情,循聖功王道,操存省察,返本還原,以上合乎天命,故無為而無不為,自然而無不然也。《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殆其人歟?過則病,不及亦病。《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是也。即如人之立也,原有常不易。跂者,兩足支也。《詩》曰「跂予望之」,以之望人,則可高瞻遠矚,若欲久立,其可得乎?跨者兩足張也,以之跨馬,則可居於鞍背,若欲步行,又焉能乎:明者不自是,自是則不明。彰者不自見,自見則不彰。自伐者往往無功,有功者物莫能掩,何用伐為?自矜者往往無長,有長者人自敬服,奚用矜為?若不信無為自然之道,不知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致,致為皆聽諸天,何等自在!行乎不得不行,止乎不得不止,行止渾於無心,何等安然!倘不知虛而無朕,即是大而能容,或加一意,參一見,若食者之過飽,行者之過勞,非徒無益而又害之。學者須順天德之無違,循物理之自得,不惟人不可參雜作為於其間,即物亦當聽其安閒。調其飲食,苟稍不得其宜,越乎常度,或多食之,或苦行之——如犬之過飽則傷,牛之過勞則困——是亦不安於內而有惡於己焉。故曰:「物或惡之。」彼矯揉造作,以期能立能行,昭明表彰,功堪動人,長可邁眾者,斷斷乎其難之也。有道之君子,深為鄙之,不屑處己。 此希言自然,不外一個清淨。何謂清,一念不起時也。何謂淨?纖塵不染候也。總要此心如明鏡無塵,如止水無波,只一片空洞了靈之神,即清淨矣。倘若世之 庸 夫 俗子,昏昏罔罔,終日無一事為,即非清淨。惟清中有光,淨中有景,不啻澄潭明月,一片光華,乃得清淨之實。若有一毫自見自是,自伐自矜之意,便是障礙。所以學道人務使心懷浩蕩,無一事一物擾我心頭、據我靈府,久久涵養,一點靈光普照,恍如日月之在天,無微不入焉。只怕一念之明,復一念之肆,則明者不常明矣。昔孟子之所長,在於養氣,氣不動則神自靈,神靈則心自泰,故不曰養心而曰養氣,誠以志一則動氣,氣一則動志也。苟不求養氣而徒曰養心,無惑乎終身不得其心之寧者多矣。心果清淨,真陽自生。一切升降運行,順其自然為要。如跂者必使之立,跨者必使之行,餘食過飽,贅行過勞,皆未得其當,物猶惡之,而況人乎?是以有道之君子,不忍出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