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四五○保結狀光緒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三

郊戶金致和,保結陳清溪充當後壟街莊總理 具保結狀,郊戶金致和,今當大老爺台前,保結得陳清溪充當後壟街等莊總理,為人誠實,公事諳練,不敢妄為情事、作奸、犯科。如有此情,和願甘坐罪。合具保結狀是實。 〔批〕附卷 私記 私記 光緒拾貳年肆月初三日具保結狀郊戶金致和 公記 後壟街金致和公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