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四三二票光緒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

新竹縣正堂徐,票仰三頭役購線拿解匪首林盛 欽加同知銜、調授新竹縣正堂徐為特飭購拿解究事。本年十月十七日,准彰化縣正堂朱移開:「敝縣訪聞:匪徒林盛聚黨結會滋事,當經稟蒙臬道憲委員,會同查辦。該犯林盛畏罪潛逃,黨與解散;購線訪查,該犯潛匿新竹鯉魚潭地方。移請會營,遴派兵役,嚴諭該處總理、頭人,協同敝縣兵役,毋分畛域,嚴密購拿該逃犯林盛,務獲解究」等因。准此,除會營派兵協拿外,合飭購拿。為此票,仰三班頭役,迅往該處,協同弁兵、總保、頭人,立即購拿逃犯林盛一名正身務獲;限三日內,鎖解赴縣,以憑訊明解究。去役毋稍違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票差三班頭役 私記 光緒捌年拾月廿六日承刑總 印 新竹縣印 正堂徐行 私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