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三九四保結狀同治十年十二月一二二一二--三

總理、隘首、莊耆、鋪佃戶等,保結銅鑼灣等處聯莊約首李逢年 具保結狀人(注)總理彭繼生、徐佳福、隘首金樹福,暨莊耆、鋪佃戶等,今當大老爺台前,保結得生員李逢年一名,公事諳練,為人誠實,兼有家室,堪以當為銅鑼灣等處聯莊約首,辦理公務。生等不敢扶同冒保。合具保結狀是實。 同治拾年拾貳月日具保結狀人 私記 戳記三顆如次: (1)加府銜分府富、給竹南二保貓里等莊、總理徐佳福戳記 (2)淡水分府富、給銅鑼灣等莊、隘首金樹福戳記 (3)淡水分府富、給二保雞籠內外莊、總理彭繼生戳記 其它鋪戶圖記二十顆,從略。 (注)此為一二二一二--一(即第三九二號)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