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三一二紅稟光緒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一

考棚經理林汝梅等,稟送新竹縣考棚修葺工料銀估價單 具稟考棚經理、紳董林汝梅、鄭如蘭、李聯萼、陳浚芝、高廷琛、陳朝龍等,為考棚損壞,召匠議估,稟請撥款修葺事。切本邑考棚,近遭風雨損壞,若不預為修葺,誠恐風雨又來,更復崩塌,工費尤為浩大。且轉瞬明春,歲試在即,若非趕速興修,尤恐臨時周章。當經紳等,面請憲示,召匠估修。茲據該匠估定,包修工料價銀貳百柒拾伍元,開具清單前來,經紳等細核,所估工料各價,甚屬公平。應請撥款發給,以便興修。理合將召匠估定工料清單,稟請公祖大老爺電察施行。切稟。 計粘送清單壹紙。 正堂范批: 候勘明籌款,詳請憲示,給發興修。清單附。 光緒貳拾年拾月廿八日具稟紳董高廷琛(畫押)李聯萼(畫押)林汝梅(畫押)鄭如蘭(畫押)陳浚芝(畫押)陳朝龍(畫押) 公記 辦理新竹考棚公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