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一五五札光緒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三

福建台灣巡撫劉,飭新竹縣即將站兵正法 頭品頂戴、兵部侍郎、福建台灣巡撫部院、兼管海關、學政、一等男劉為札飭事。照得新竹營兵吳瑞啟跑遞公文,竟敢僱人順帶,遺失多件,例應正法,以肅軍政。據該營游擊翁曦面稟:奉文後,該營兵丁膽敢聚眾玩抗,不遵法令,駭人聽聞。除立派中軍周起鳳,會同翁游擊,帶勇前往查辦外,為此札飭。札到該縣,俟周中軍到後,務將犯兵吳瑞啟即行正法,並嚴拏滋事為首兵丁,並千把不能隨同彈壓情形,詳細查明,交周中軍解回台北,分別訊辦,以儆凶玩而肅營規。毋稍徇縱,致干並究。切切。特札。 右札仰新竹縣,准此。 光緒十四年四月十七日 關防 福建台灣巡撫關防(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