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一四八移光緒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

新竹知縣方,對北右營游府翁,移知訊問站兵吳瑞啟之情形 欽加五品銜、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縣正堂方為移覆事。案准貴府移開:「本年四月初四日,據城泛把總鄭飛熊稟稱:(云云照移敘至)須至移者」等由(注一),計移送兵丁吳瑞啟一名到縣。准此,當經飭差,協同總保、查追去後;一面提訊該兵丁吳瑞啟供稱:(云云照前稿敘至)稍有區別(注二)。除將該兵丁吳瑞啟看管,一面飭差查緝王傳訊辦,並具文申報郵政總局憲察核外,合就備移。為此移詣貴府,請煩查照辦理,望切,望切。須至移者。 一、移 北右營游府翁 光緒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兵承呂祥 印 新竹縣印 私記 正堂方行 (注一)參閱一一三二三—一(第一四四號)。 (注二)參閱一一三二三—四(第一四七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