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九九單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五日一一三○四-八

淡水分府陳,飭三快頭役李祿,傳醫生潘春蔭,診視病犯溫天送 賞戴花翎、特授台灣北路淡水分府陳,單仰李祿,立傳醫生潘春蔭,前往外室,診視犯人溫天送一名病症,小心用藥調治,務痊,稟復赴轅,以憑察核。該差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單仰 私記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承端書溫程 關防 北路淡水捕盜同知關防 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