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七八稟光緒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一一二一二-七

皂、快總頭役倪源、許來,稟繳已革三皂頭役李益戳記,並稟報已點交公事及人犯 台下皂總頭役倪源、快總頭役許來叩首跪叩稟,為遵飭點著,據情稟復事。緣蒙單,仰立將已革三皂頭役李益承領諭戳,先行繳銷,並將該管保內應辦各公事,及看守人犯,克日如數點交接充三皂頭役蕭嘉接收看管,等因。奉此,遵即著繳諭戳,即據李益稱:前蒙給戳,並無給諭,惟繳出戳記一顆。其犯人亦即點交蕭嘉接收清楚。緣奉前因,理合將點交情形,並吊到戳記夾繳。伏乞大老爺電奪施行。沾叩。 計繳憲單一道戳記一顆。 正堂方批:據稟已悉,繳到戳記諭單,一併存銷。 私記 光緒十二年八月十六日叩 戳記 縣正堂方、給皂總頭役、倪源戳記 戳記 縣正堂方、給快總頭役、許來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