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 第三八稟光緒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八
一皂頭役陳有,稟舉挑夫首(公號梁惠祥)
台下一皂頭役陳有等叩首叩稟,為經蒙准充,妥議公號,取具認充、保結,稟繳備查事。緣因役等舉充李梁、林惠、陳祥三人,輪流充辦挑夫首;蒙批:照議出示,給發諭戳,准充等因。茲據李梁、林惠、陳祥三人妥議,舉出公號梁惠祥,以為輪流合辦當差,專責無誤。茲役合再取具認充、保結,據情稟懇大老爺,恩准給發諭戳當差,俾免懸誤,實為德便。沾叩。
計繳認保各結二紙。
〔批〕准充輪流當差,保結附。 私記
光緒六年三月十一日稟十一 戳記 縣正堂李、給一皂班頭役、陳有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