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六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六 洪武三十一年春正月己酉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 雲南沅江府、四川東川府並諸州宣慰司土官來朝,貢馬。 甲寅,享太廟。 乙卯,暹羅斛國蘇門邦王昭祿群膺遣使貢方物,賀正旦,賜其使人鈔有差。 湖廣茶陵衛廣安千戶所韃軍脫火赤等詣闕言:「千戶蔡青怨朝廷,削其祿俸,椎牛置酒,宴集韃靼總旗闍闍不花等,相與飲金屑酒設誓,言期旦夕為亂。」上謂兵部臣曰:「亂不靖則起,取亂何如靖亂?朕無負彼,彼將何為?今以茶陵衛韃靼官軍分隸長沙、寶慶、衡州諸衛,與舊軍參伍錯居,彼雖欲為亂,不可得也。」乃賞脫火赤銀十二兩、鈔二十錠,遣還。 丙辰,琉球國山北王攀安知遣其臣進表,貢馬。 壬戌,大祀天地於南郊。 上諭戶部尚書郁新曰:「大寧、開平二衛鹽糧若儲偫已多,則令商人輸粟於東勝、西河,以備軍餉。」新言:「大寧儲粟六十二萬餘石,開平止二萬五千八百石,甘肅亦不過一十五萬二千石,其商人所入,未宜改輸。」上曰:「大寧姑罷,若開平儲至四十萬,亦宜止之,俱令轉輸東勝,其價與大寧同,西河之儲姑俟甘肅積五十萬石,然後再議。」 甲子,工部尚書嚴正直言:「貴州新置都指揮使司而未有治所,今暫寓貴州衛治署事,衛衙歲久蠹朽,宜加修葺,緣比奉聖諭,謂彼處軍士艱苦,土木之功,未可遽興。今貴州奏言材料已具,失今弗理,恐歲久益加朽壞。請及今脩葺,則易為力。」詔俟冬月農隙修之。 乙丑,上以山東、河南民多惰於農事,以致衣食不給,乃命戶部遣人材分詣各縣,督其耕種,仍令籍其丁男所種田地與所收榖菽之數來聞。 以普定衛頂營長官司寨長阿祿為長官。初,阿祿從潁國公傅友德征雲南,累有勞績。至是,詣闕進馬,因自陳前功,故有是命。 丁卯,廣西都指揮同知姜旺平義寧縣抵巢叛獠,以所獲俘馘並招降之數及兵器來獻。 庚午,以左通政王謙為吏部左侍郎。 辛未,置陝西連雲棧遞運所:曰長橋,曰鎮山,曰白石,曰寧溪,曰關山,曰榆林,曰紫關,曰留壩,皆屬鳳縣;曰清水,曰魚潭,曰馬道,曰麻平,曰開山,皆屬褒城縣;曰沙河,曰順政,曰漢江,曰金堆,曰寬川,曰大樹,曰柏林,曰高關,皆屬沔縣;凡二十一所。 壬申,給賜陝西、北平、山西、遼東等七都司所屬衛所及諸王府護衛等軍校冬衣布花各有差。 癸酉,四川長河西安撫等司土官僧吉藏卜等來朝,賜宴於東角門。 乙亥,太白犯外屏。 丙子,有星大如雞子,起自大陵,西南行至天大將軍沒。 工部臣言:「各處鐵冶久已住罷,今內庫所貯鐵有限而營造所費甚多,恐歲用不敷。」上令暫開爐冶一年,仍復住罷。 是月,長河西軍民安撫司土官千戶油籠思卜等來朝,賜文綺、襲衣、鈔錠。 二月戊寅朔,定吏員出身事例,皆以九年考滿出身。凡在京三考、或在京兩考在外一考、或在京一考在外兩考,一品、二品衙門提控、都吏從七品出身,掾史、令史、典吏並內府門吏正八品出身,三品衙門令史從八品出身,典吏及四品衙門司吏正九品出身,四品衙門典吏五品衙門司吏、典吏、書吏俱從九品出身,六品至九品並雜職衙門吏典、都察院各道吏典俱除雜職。 曹國公李景隆還自西蕃。先是,命景隆齎金符往西番,以茶易馬。凡用茶五十餘萬斤,得馬一萬三千五百一十八匹。至是還,命分給京衛騎士操養。 庚辰,命吏部設學於虎踞關,選儒士十人,教故武臣子弟之養於錦衣衛者,儒士人給米月二石。 乙酉,倭夷寇山東寧海州,由白沙海口登岸,劫掠居人,殺鎮撫盧智。寧海衛指揮陶鏎及其弟鉞出兵擊之,斬首三十餘級,賊敗去,鉞為流矢所中,傷其右臂。先是,倭夷嘗入寇,百戶何福戰死。事聞,上命登、萊二衛發兵追捕。至是,鐸等擊敗之,詔賜鈔帛,恤福家。 丙戌,有星大如杯,赤色,尾跡有光,起自北河東北雲中,西北行至雲中沒。 丁亥,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戊子,祭大社、大稷。 己丑,旌表饒州府浮梁縣民黃奉亨妻張氏貞節。 再試寄監下第舉人中式者四百一十五人,次其等第,除教授、教諭、訓導,不中者八十七人為州吏目。 降浙江按察使龍鐔為知縣,以不任職,為人所劾故也。 壬辰,遣官享先農。 癸巳,命監察御史國用署浙江按察使,聞良、輔林崧署山東按察司副使,裴承祖、陳敘署浙江按察司僉事,監生孟桓、濮銘、艾麟署山東布政使司左、右參議。 乙未,裁減永州府道州江華縣丞主簿,以其人民不及十里也。 丁酉,浙江都指揮使陳禮言:「近者,倭賊二千餘人、船三十餘艘入寇海澳寨,楚門千戶王斌、鎮撫袁潤等御之,賊勢暴悍,斌等力不能勝,皆戰死。」詔發兵出海追捕,賜鈔帛恤斌、潤家。 戊戌,升蘇州衛指揮同知蔡本為湖廣都指揮使,金吾前衛指揮僉事何清為湖廣都指揮僉事,劉誠為廣東都指揮僉事。 袁州衛指揮使石玉卒。其母張氏詣闕言:「玉男偉例應襲父職,但偉尚幼,未能任事,玉弟斌年已二十餘,乞以斌暫襲玉職,俟偉長成,還其職。」上許之。 庚子,西平侯沐春奏:「麓川刀干孟請入貢,且言刀干孟叛逐其酋長思倫發,恐朝廷聲罪致討,故來歸款,而思倫發所部忽都亦據守騰衝。怒江及景東、迤外威遠等處俱已向化歸朝,刀干孟懼為所攻,故欲假朝廷之威,以拒忽都。其言入貢,恐未可遽信,今姑勒兵俟之。」上遣人諭春曰:「遠夷詭詐誠有之,然姑從所請,以伺其變。其忽都所守諸路,爾可從宜撫諭,若刀干孟之虛詐,當審度其宜而處之,毋自失事機。」 水西阿曠畢所部土酋麼不率化犵、阿由那與西堡、滄浪等寨長必莫者等燒劫屯堡,聚眾作亂,征南將軍都督僉事顧成發兵討平之。已而西堡賊阿革傍等復紏合阿黎寨三千餘人為寇,成遣安莊衛指揮使陸秉、普安衛指揮顧統等分道擊敗之,其地悉平,成還京師。 辛丑,總兵官左軍都督楊文等奏:「克平古州林寬餘黨並俘獲三十岡等處洞蠻二千九百七人,惟潰入山谷者未盡剿絕。近軍士多病,乞分往近地辰溪等處就糧操練,以俟秋成進取余寇。」上以余寇多脅從,不必窮追,遂詔文等還京師。 漢中府通判陳敏言:「戶部移文令本府民夫運糧二萬七千石往寧羗衛輸納,緣所屬金州及南鄭諸縣屢應徭役,人民疲睏,況平利縣離寧羗一千三百餘里,道路險隘,舟車不通,每夫所負僅三四斗,往復艱辛,有妨農務。本府去寧羗衛止三百餘里,宜令本衛余丁按月赴府倉關給,庶使軍民兩便,勞逸得均。」上命右軍都督府與戶部會議行之。 甲辰,都督僉事徐凱等平卜木瓦寨,執叛酋賈哈剌送京師誅之。賈哈剌,麽貲土豪也。初,王師克建昌,授以指揮,俾領其部落,後與月魯帖木兒叛,走據卜木瓦寨。其地峻險,三面斗絕,下臨大江,江流悍急,不可行舟,惟一道僅可通人行。官軍至,輙自上投石,遂為所扼,不得進。及是,凱等至,斷其汲道以困之,寇不得水,日就窮促。凱乃督將士直抵其寨,力攻之,寇不能支,遂就擒。 丙午,冊曹國公李景隆女為平陽王濟熿妃。 上諭左軍都督府左都督徐增壽曰:「曩因碉門拒河西口,道路險隘,以致往來跋涉艱難,市馬數少。今聞有路自碉門出枯木、任場徑抵長河西口,通雜道長官司,道路平坦,往來徑直。爾即檄所司開拓,以便往來。」 三月戊申朔,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遣其臣亞蘭匏、押撒都結致、每步結致、撒都奴侍貢馬及琉黃、胡椒等物,其世子武寧貢亦如之。先是,其國遣女官生姑魯妹在京讀書。至是,謝恩來貢。 命太常寺左少卿廖昇署吏部左侍郎事。 靖江王世子贊儀遍省諸王,還京師。 命兵部:「凡故武官襲職子弟當優給者,令其讀書,俟十五歲方許承襲。若在外衛所來者十歲以上,即令襲職,還原衛所,仍俾讀書及習閒弓馬,以俟比試。」 己酉,上諭吏部臣曰:「用人之道,在於隨材任使,則天下無棄人矣。」又曰:「觀人之法有數等,材德俱優者上也,材德不及者其次也,材有餘而德不足又其次也,苟二者俱無,此不足論矣。若逐勢變移,好作威福,言是而行非,此小人,不可用也。」 辛亥,修涇陽縣洪渠堰。時涇陽縣耆民詣闕言:「堰東西堤岸圯壞,乞修治之。」上命長興侯耿炳文、工部主事丁富、陝西布政使司參政劉季箎督兵民修築之。凡五月堰成,又浚堰渠一十萬三千六百六十八丈,民皆利焉。 甲寅,賜琉球國使臣亞蘭匏等鈔有差。 丙辰,上以天下學官多避貫除授,有北平、山西籍而選在兩廣,兩廣籍而選在山東、北平者,語言不通,難於講授。命吏部悉召至,改授旁近郡縣。 己未,晉王 薨。王,上第三子,孝慈皇后所生,年十三歲受封,又七年而之國。聰明英銳,受學於翰林學士宋濂,學書於錄事杜還,眉目脩聳,美須髯,顧盻有威容,多智數。至是,以疾薨。上哀慟,輟朝三日。賜諡冊曰:「朕惟先王之典,生有名,歿有諡,所以彰其德,表其行也。曩者,封建諸子,王爾於晉,為國藩屏,於茲有年。邇者,因疾永逝,特遵古典,賜諡曰恭。嗚呼!諡法者,古今之公議,不可廢也。爾其有知,服斯寵命。」冊寶俱如秦王制度。晉世子濟熺將葬恭王,欲得民地千一百餘畝為寢園,遣使入奏。上命以八百畝為限,而以附近官地償民,仍量地多寡,給鈔加賜之。 庚申,命戶部諭商人於銅鼓、五開、靖州納米,以湘鄉澧州鹽給之,不足則給以淮浙鹽。戶部定議:「輸米靖州三石、銅鼓二石五斗、五開二石皆予湘鄉澧州鹽一引,輸米一石則與淮浙鹽,並不拘次支給。」從之。 癸亥,太陰犯氐宿。 上諭五軍都督府臣曰:「近聞守邊將帥多不究心,如五開守御指揮、千百戶私役軍人,受賄弄法,以致軍伍缺少,城寨不脩,蠻獠竊發,攻劫屯戍,男女死者八百餘人,皆將帥怠弛之故也。自今如一衛五千六百人,指揮五員,則以左、右、前、後四所分四指揮管領,中所則掌印官管之。凡修繕城池,五千戶均分其工,敵至且守且戰,四千戶各守四門,掌印指揮提調中所,總四指揮而一其部伍。如城壁不高,壕塹不深,屯種不勤,則坐本管指揮、千百戶之罪;軍容不整,器械不精,操練不熟,則罪分管之官。其遣人往諭各衛,一循前後處分,慢令者究治之。」 賜琉球國中山王察度冠帶。先是,察度遣使來朝,請中國冠帶。上曰:「彼外夷能慕我中國禮義,誠可嘉尚。禮部其圖冠帶之制往示之。」至是,遣其臣亞蘭匏等來貢,謝恩,復以冠帶為請,命如制賜之,並賜其臣下冠服。 甲戌,免鳳陽懷遠縣去年田租。先是,耆民胡官一等詣闕言:「歲旱,稼穡不收,租稅無所出,願以銀鈔布帛代輸。」戶部尚書郁新以為:「對撥官軍俸糧已定,難聽折收。」上曰:「民者,國之本也。彼既飢餒,而又責其賦稅,將困踣流亡,豈為人上之道哉?」命悉免之。 旌表青州府安丘縣甯氏女貞節。初,甯氏幼時,許嫁同里劉真兒,未婚,真兒死,甯氏年方十六,聞訃甚哀。既而,謂父母曰:「古云:『烈女不更二夫。』今雖未與之醮,然聘禮既行,父母之命已定矣。夫不幸而死,其父母老無他子女,女寧能忍恥再事他姓,使人老父母無所依乎?請往事舅姑。」父母初未之許,請至三而許之。甯氏至真兒家,為服衰麻,哭臨祭奠無違禮,在舅姑側恭,執婦道,晝夜勤女工,以供奉養。舅姑歿,盡賣其衿珥以葬。歸劉氏凡五十二年,年六十八,節行完羙,鄉里稱之。至是聞,詔旌表之。 丙子,有星大如杯,青赤色,尾跡有光,起自翼宿,西南行至近濁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