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二
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壬戌朔。
癸亥,皇第四十五孫盤烒生,寧王世子也。
夜,有星青白色,尾跡有光,起自紫微垣,日出閶闔門,東北行至玄戈旁沒。
乙丑,熒惑犯東咸。
丁卯,吏部尚書翟善以受賄當死,其父謙訴於朝,乞宥子死,從軍終身以贖命,宥之,降為南寧府宣化縣知縣。
遣使諭征南將軍左都督楊文等:「近聞奉議、兩江、溪洞等處林木陰翳,蛇虺遺毒草莽中,雨過毒流溪澗,飲之令人死。師入其地,凡行營駐劄,勿飲山溪水泉,恐餘毒傷人,宜鑿井以飲。爾等其慎察之。」
壬申,遣行人林英賞播州宣慰使司及興隆等衛所征進有功將士並土兵凡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一人鈔一十二萬三千四百四十一錠。
太白入角宿。
癸酉,征南將軍左都督楊文等自廣西進兵,發廣西都司並護衛官軍二萬人及調田州府泗城等州土兵三萬八千九百人,從征奉議等處。
以福建都指揮使司各衛所年深武職升授指揮、千百戶、鎮撫等官,凡六十四人。
己卯,湖廣沅州等衛指揮僉事李貞等率兵討沅州作耗苗賊,平之,斬首三千七十餘級,禽獲四千二十人。
庚辰,廣西慶遠府思恩縣都亮等洞蠻賊莫父練等一千五百餘人作耗,攻掠縣治,劫殺官民,取倉庫錢糧。詔廣西都指揮使司發兵討捕,尋剿平之。
免北平霸州文安縣夏稅。先是,文安縣言:「去歲雨澇,傷民田稼。」上命戶部遣官核實,免其稅。
辛巳,壘壁陣星疏,折復聚。
壬午,冊今上長子高熾為世子,冊兵馬指揮張麟女為世子高熾妃。
徙靖州會同縣蠻洞民常通猺賊者往戍大同,計男女一千二百五十二人,各賜衣三件。
丁亥,鎮遠鬼長箐等處苗蠻作亂。鎮遠衛指揮使司發兵討之,指揮萬繼、百戶吳彬等戰死,指揮許能聞之,即率兵會偏橋等衛官軍擊敗其眾,斬首七十三級,禽獲三十八人,餘眾散走。
戊子,賜京衛軍官命婦帛。
己丑,賜府軍等衛習技幼軍八百四十九人衣三件。
庚寅,詔更定親王歲賜祿米。先是,上謂戶部尚書郁新等曰:「朕今子孫眾盛,原定親王歲用祿米各五萬石。今天下官吏軍士亦多,俸給彌廣,其斟酌古制,量減各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至是,戶部議更定親王歲給祿米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一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二百石,公主及駙馬二千石,郡主及儀賓八百石,縣主及儀賓六百石,郡君及儀賓四百石,縣君及儀賓三百石,鄉君及儀賓二百石。皇太子、次嫡子並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合,然後歲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然後歲賜與;親王女已嫁者同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歲賜比始封郡王減半支給。上於是重定《祖訓錄》名為《皇明祖訓》,其目仍舊而更其箴戒章為祖訓首章。上以是編之作將垂之萬世,命大書揭於右順門內西南廊下,朝夕諦覽,斟酌損益,久而後定。既而遣使召諸王至京,諭以量減祿米之故,且以《皇明祖訓》賜之。
工部臣言:「各處續開爐冶,今已三年,而內庫見貯鐵凡三千七百四十三萬餘斤。」上以庫內儲鐵已多,詔罷各處鐵冶,令民得自采煉而歲輸課程,每三十分取其二。
辛卯,戶部尚書郁新言:「親王歲米既有定議,請令有司如數給之。」上曰:「晉、燕、楚、蜀、湘給與如數,代、肅、遼、慶、寧、谷遠在邊地,民少賦薄,歲且給五百石,齊府千石,嗣秦王幼,應用米有司月進,周府且未給,各府罷給及多寡不齊者,特出一時權制雲。」
是月,葬秦愍王。
雲南臨安府貢生員趙仁等入國子監。
冬十月辛卯朔,享太廟。
癸巳,上以子孫蕃眾,命名之際,慮有重複,乃於東宮諸王世系各擬二十字,每一字為一世,以某字為命名之首,其下一字則臨時取義,以為二名,編入玉牒,至二十世後,復擬續增。
命前軍都督府給安德、鳳台等門守門軍士七百餘人絹布。
甲午,賜天策等衛致仕指揮、千百戶、鎮撫三百餘人麥有差。
乙未,賜功臣、五府、六部官宴於華蓋殿。
己亥,賜錦衣等衛操練馬軍萬四百餘人布、絹各一匹。
庚子,國子生劉簡以父坐事當死,乃上書言:「臣祖父母俱年踰七十,止生臣父一人,無他兄弟侍養,父死則祖父母無所歸矣。」書奏,宥之。
征南將軍左都督楊文等師至奉議州,蠻寇聞官軍至,悉竄入山林,據險自固。文督諸將分兵捕之,復調參將劉真等領兵分道攻南丹叛酋。
命北平都指揮使盛熙為中軍都督府都督同知。
壬寅,遣鎮撫顧忠賞畢節、普定二衛征進獲功將士二千二百人鈔一萬一千六百七錠。
禮部臣言:「百官朝參賜食,實出厚恩,緣職事眾多,供億為難,請罷賜。」從之。先是,每旦視朝奏事畢,賜百官食。上御奉天門或華蓋、武英等殿,公侯、一品官侍坐於門內,二品至四品及翰林院等官坐於門外,其餘五品以下官于丹墀內,文東武西,重行列位,贊禮讚拜叩頭,然後就坐,光祿司進膳案後,以次設饌,食罷,百官仍拜,叩頭而退,率以為常。至是,始罷之。
癸卯,冊光祿少卿馬全女為皇太孫允炆妃。
先是,兵征龍州趙宗壽,以安南與龍州接壤,遣前刑部尚書楊靖往諭安南輸糧八萬石至龍州,助軍餉。至是,靖奏言:「臣至安南諭旨,其國相黎一元等咸言本國地狹民稀,田賦僅可自給,願輸米一萬石,余以金千兩、銀二萬兩代輸,且言:『昔歲輸米臨安,臨安可通舟楫,止運五千石,猶不易致。今龍州陸道艱險,乞止運至憑祥洞。』臣諭令出米二萬石運至沲海江,次沲海江去龍州程才半日,因詢及沲海村實龍州所屬,江闊四十丈,舟棹可達,丘溫兩岸地勢崎險,非可儲糧,已令龍州造浮橋運輸。其王年幼,語言不通,政事皆為國相黎一元與其子澄所專,狙詐百出,頗聞趙宗壽已蒙恩宥,是以觀望如此。」時宗壽已服罪謝過,大軍移征向武等諸蠻。上乃遣行人諭靖令運所輸米二萬石,餉給奉議、向武軍,其代輸金銀則還之。
平奉議州蠻寇。初,征南將軍左都督楊文等駐師奉議州之東南,分兵追捕賊黨,且遣人招降其脅從者,賊皆焚廬舍,入山谷,憑險阻,立柵自守。文督將士屢攻破之,賊眾潰散,左副將軍韓觀等遂分兵追討都康、向武、富勞、上林諸州縣,破其更吾、蓮花、大藤峽等寨,斬賊首黃世鐵並其黨一萬八千三百六十餘人、賊屬八千二百八十七人,焚死男女四百三十四人,招降蠻民復業者六百四十八戶,徙置象州武仙縣,蠻寇遂平。時兵部尚書致仕唐鐸參議軍事,以朝廷嘗命征進畢日置衛守之,乃會諸將相度山川形勢,置奉議等衛並向武、河池、懷集、武仙、賀縣等處守御千戶所,設官軍鎮之。事聞,詔從其言。
夜,太陰犯昴宿。
丙午,湖廣衡州衛指揮使司指揮僉事張大有以罪誅,以千戶朱真為指揮僉事。先是,洞蠻盤滿仔等叛,大有率兵捕之,遣千戶康寧略白水洞,仍分兵三道搜捕,寧領軍至小塘,遇賊戰死,官軍死者二十餘人,大有按兵不救,真等由別道分擊敗之,俘獲七十餘人,並降鄰境流民男女一百五十餘口。賊平奏功,乃下大有獄,以失律伏誅,遂以真為指揮僉事,領衛事。
夜,太陰犯井宿。
戊申,詔總兵官左都督楊文置龍州軍民指揮使司,調馴象衛官軍築城守御。
夜,太白犯東咸。
辛亥,上謂兵部臣曰:「江淮養馬之民,遇有馬死,有司令其買補,乃去家離業,購於遠方,至有歷年不返、斃於道路者,朕甚憫之。其令太僕寺:凡缺馬者免其償。」
乙卯,應天府溧陽縣知縣盧何生言:「本縣荒熟田計一萬三千二百七十四頃,丁男七萬四千六百餘,若量力均種,則官不缺租,民有恆產。」上敕戶部議行之,戶部言:「若附近田地,令其量力均種,如僻遠不便於民者,宜候生齒蕃息,以漸開耕。」從之。
丙辰,置淮安府支家河至安東海州贛榆縣瀕河水驛五、遞運所三,罷山陽縣淮北下闕至贛榆盧家莊陸路遞運所六。先是,山陽縣民夏圯言:「本縣至贛榆瀕河水路四百餘里,已通舟楫,如罷車站,改造舟船,置遞運所,庶客使便於往來。」於是遣使驗其道里遠近,置水驛五、遞運所三,仍以淮北下關六遞運所民夫充役,舊役夫一千五百六十人,至是,五驛三所減其夫之半,人稱便焉。
丁巳,以李讓為宗人府儀賓,尚皇孫女永平郡主,今上第二女。讓,指揮僉事達之子也。
己未,禮部言:「今天下僧道數多,皆不務本教,宜令赴京考試,不通經典者黜之。」詔從其言,年六十以上者免試。
是月,給北平、山西二都司軍士一十二萬九千一百餘人絹布共五十二萬三千九百匹、綿花一十九萬三千六百斤。
緬國王卜剌浪遣使桑乞剌查貢方物,因言百夷思倫發屢出兵侵奪其境土之故。上謂廷臣曰:「遠夷相爭,蓋其常事。然中國撫馭四夷,必使之無事,當遣使諭解之。」
雲南都指揮同知王俊城廣南,土官儂貞佑叛,禽之。時俊領雲南後衛官軍至廣南筑城建衛,貞佑疑不自安,因結群蠻,據山寨拒守。俊遣人招之,負固不服,輒伏蠻兵草莽中劫掠,覘視官軍進退。俊乃與將佐謀曰:「貞佑小丑,如螻蟻耳。然敢拒命者,與諸寨群蠻互為聲援故也。今彼大寨據險峻固守,故各寨恃之,皆有易心,以為官軍不敢近。兵法曰:『善攻者敵不知所守。』宜出其不意亟取之,彼各自救不暇,貞佑必禽矣。」乃遣指揮同知歐慶等分兵攻各寨,自將取貞佑,又以兵扼間道,絕其救援。於是諸寨悉破,賊眾潰散,貞佑窮蹙就禽,械送京師,因命慶署衛事,鎮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