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二
洪武二十七年三月庚子朔,上御奉天殿策試會試舉人。制策曰:「昔列聖之馭宇也,其立綱陳紀皆精思遠慮,至當無疵,著為典章,垂法萬世。夫何歷代創業之君於革命之際,必有損益,果前代立法有未善歟?抑時君樂於更張而有損益歟?爾諸文士當立志之秋,正宜講此,其悉陳之,朕將覽焉。」時廷對者百人,以張信為第一,賜信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辛丑,上謂侍臣曰:「人主之聰明不可使有壅蔽,一有壅蔽則耳目聾瞽,天下之事俱無所達矣。」翰林學士劉三吾對曰:「人君惟博採眾論,任用賢能,則視聽廣而聰明無所蔽,若信任憸邪,隔絕賢路,則視聽偏而聰明為所蔽矣。」上曰:「人主以天下之耳目為視聽,則是非無所隱而賢否自見。昔唐玄宗內惑於聲色,外蔽於權奸,以餋成安史之亂,及京師失守,倉皇出幸,雖田夫野老皆能為言其必有今日者,玄宗雖恍然悔悟,亦已晚矣。夫以田夫野老皆知而玄宗不知,其蔽於聰明甚矣!使其能廣視聽,任用賢能,不為邪佞所惑,則亂何從生哉?」
命魏國公徐輝祖、安陸侯吳傑往浙江訓練沿海軍士。時海上有倭寇之警,先命都督楊文節制沿海諸軍備之,至是,復命輝祖等往加訓練。
特賜新除署府、州、縣儒學教官季宗等百六十三人鈔,人十錠。
癸卯,升河南按察司僉事王平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曹銘為左副都御史。初,平在河南廉介明敏,為政有聲。至是,秩滿入覲,故有是命。
以太子賓客、兵部尚書致仕唐鐸為太子少保。
甲辰,詔武官子弟習騎射。上諭五軍都督府臣曰:「朕嘗令武官子弟演習武藝,今天下久安,彼年少者惟安享父兄俸祿,縱酒嗜、音樂、歌舞、遊戲,一旦襲職,使之挾弓矢上馬且不能,安能為國效力哉?近揚州衛指揮單壽襲其父職,率兵泰州捕寇,猝與寇遇,眾軍併力迎敵,壽懼而走,且麾眾使退,遂致敗事,此由其素不練習。故爾自今武官子弟宜於間暇時令習弓馬,當承襲者五軍閱試,其騎射閒習者方許,否則雖授職止給半俸,候三年複試之,不能者謫為軍。著為令。」
發山西軍士築東勝城,北平軍士築宣府城。
乙巳,賜琉球國使臣亞蘭匏、甚模結致等宴於會同館。
丙午,以進士及第張信為翰林院修撰。
山東寧陽縣民沈進詣闕訴水災。先是,寧陽縣汶河決,南連滋陽,西至汶上,水高出河丈余,濱河居民多漂流,田禾皆浸沒,惟高阜居民獲存,縣以災上聞。詔遣使省錄被災戶數,使者還言:「災不甚,民妄訴。」復遣使核之,亦詭符前使言,遂逮系其吏民。至是,進詣闕訴言:「民實被災者千七百餘戶,而使者所錄止百七十餘戶,有司督迫租賦,民愈困憊。」上命戶部覆核之,得實,杖使者,釋吏民,蠲其田租賦。
雲南臨安府僧鑒音等來朝,請開設僧綱司,從之,以鑒音為都綱。
丁未,命兵部:「凡武官子弟年幼襲職者,俟年二十以例比試。」
上謂侍臣曰:「毀譽之言,不可不辨也。人固有卓然自立不同於俗而得毀者,亦有謟媚狎眤同乎污俗而得譽者,夫毀者未必真不賢,而譽之者未必真賢也,第所遇有幸、不幸爾。人主能知其毀者果然為賢,則誣謗之言可息而人亦不至於受抑矣,知其譽者果然不肖,則偏陂之私可絕而人亦不至於幸進矣。問君子於小人,小人未必能知君子,鮮有不為所毀;問小人於小人,其朋黨阿私,則所譽者必多矣。惟君子則處心公正,然後能得毀譽之正,故取人為難,而知言為尤難也。」
戊申,升行人司正為正七品,左右司副為從七品,行人為正八品,凡設官四十員,咸以進士為之。先是,所任行人多孝廉人材,上以其將命四方,往往不稱使指。至是,始命以進士為之。凡齎捧詔赦、奉使外夷、諭勞、賞賜、祭祀、徵聘賢才、賑濟軍務、整點軍馬等事,則遣之,余非奉旨,諸司不得擅差而行人之任重矣。
旌表嚴州府分水縣民陳光叔妻胡氏貞節。
己酉,命授琉球國王相亞蘭匏秩正五品。時亞蘭匏以朝貢至京,其國中山王察度為請於朝,以亞蘭匏掌國重事,乞升授品秩,給賜冠帶,又乞升授通事葉希尹等二人充千戶。詔皆從其請,俾其王相秩同中國王府長史,稱王相如故,仍賜亞蘭匏公服一襲,副使、傔從以下鈔有差。
庚戌,命天下種桑、棗。上謂工部臣曰:「人之常情,安於所忽,飽即忘飢,暖即忘寒,不思為備,一旦卒遇凶荒,則茫然無措。朕深知民艱,百計以勸督之,俾其鹹得飽暖。比年以來,時歲頗豊,民庶給足,田裡皆安,若可以無憂也。然預防之計不可一日而忘,爾工部其諭民間,但有隙地,皆令種植桑、棗,或遇凶歉,可為衣食之助。」於是工部移文天下有司,督民種植桑、棗,且授以種植之法,又令益種綿花,率蠲其稅,歲終具數以聞。
癸丑,降山西按察司僉事宋禮、呂震為戶部主事。時禮等考滿至京,不進功績文冊,吏部奏之,遂降用焉。
甲寅,命韓王松、沈王模往省秦王、晉王、今上、周王、齊王。上以二王年幼,欲其游觀諸王國都,以敦友悌之情,故有是命。二王之行,從官各十一人:翰林編修、王府紀善各一員,掌侍從、講說經史、撰述文字;禮部郎中一員,掌祭祀所過名山大川及祀典神祗;序班二員,掌贊相禮儀;良醫二員,掌調治藥餌;典膳二員,掌王飲饌;百戶二員,率校尉二百人扈從。二王同日啟行,至宿州分道,韓王由周曆秦、晉抵燕、齊,沈王自齊歷燕、晉抵秦、周,皆至秋八月而還。
廣西鎮安府知府岑添保上言:「往者,征虜前將軍傅友德令郡民歲輸米三千石,運餉雲南普安衛。本府僻處溪洞,南接交阯,孤立一方,且無所屬州縣,人民寡少,舟車不通,陸行二十五日始至普安,道遠而險,一夫負米僅可三斗,給食之餘,所存無幾,往往以耕牛及他物至其地易米輸納,而普安荒遠,米不易得,民甚病之,去年米才輸七百石,尚逋二千二百餘石。又本府歲輸本衛米四百石,尤困極艱難,舊以白金一兩折納一石。今民願依前例輸白金,如准臣所言,恕寬民病。」書奏,從之。
夜,天鳴。
癸亥,上謂禮部臣曰:「先王之治天下,彝倫為本,至於胡元,昧於教化,九十三年之間,彝倫不敘,至有子納父妾而弟妻兄妻、兄據弟婦者,此古今大變,中國之不幸也。朕膺天命,君主華夷,復先王之教,以敘彝倫,務使各得其序,既定於律,又著之大誥,以明示天下。比聞民間尚有頑不率教者,仍蹈襲胡俗,甚乖治體,宜申禁之,違者論如律。」
有儒士初授知縣,陛辭。上問之曰:「試言蒞民之道何先?」對曰:「教化為先。」曰:「教化何施?」對曰:「獎勸之。」上曰:「治民固以教化為本,而身又為教化之本,長一邑則擊一邑之望,民率視己以為則,己身不正,民將何法?雖多為獎勸,彼不見信。故曰:『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爾其識之。」
甲子,命工部藏軍器。上以四方底寧,師旅弗用,命工部取甲兵裹而藏之。
陝西有士人上《仁政書》。上覽之,謂侍臣曰:「既言仁政,則必當愛民,何故所言皆勞民傷財之事,自相悖戾?彼山林儒生,不深究事體,然亦肯言,有可嘉也,不必指擿瑕玼,以杜言路。」
乙丑夜,歲星犯熒惑於奎宿。
是月,詔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孫彥複姓謝。彥字子起,本姓謝,世為鳳陽於皇里人。父母早逝,育於外家孫氏。辛丑,渡江歸附。數從征討有功,累授應天衛指揮僉事,移鎮朔州。洪武二十年,升前軍都督僉事。至是,上命復其姓。
夏四月庚午朔,享太廟。
壬申,福建泉州府地震。
癸酉,詔兵部凡以罪謫充軍者,名為「恩軍」。
戊寅,罷司牧局。
庚辰,詔陝西乾州立唐忠臣渾瑊祠。先是,乾州同知史孟通上言:「渾瑊在唐德宗時,涇原兵變,乘輿在奉天,逆臣朱泚據長安,引兵圍奉天,眾心洶洶,泚晝夜攻城經月,城中資糧俱盡,瑊獨引兵苦戰,百計禦敵,卒能保乘輿,全城郭,功載唐史,章章可考。今其祠廟尚在,而祀事有缺,甚非報功勸忠之義,宜令有司每歲春秋致祭。」廷議是之,故有是命。
更定蕃國朝貢儀。是時,四夷朝貢,東有朝鮮、日本,南有暹羅、琉球、占城、真臘、安南、爪哇、西洋、瑣里、三佛濟、渤泥、百花、覽邦、彭亨、淡巴、須文達那,凡十七國。其西南夷隸四川者:軍民府凡六:烏蒙、烏撒、芒部、卭部、普安、東川;安撫司一,曰金築,宣撫司一,曰酉陽;宣慰司三,曰貴州、播州、石柱;招討司三,曰天全、六番、長河西;長官司凡三十:盧山、慕役、西堡、大華、寧谷、寨頂營、十二營、平茶、程番、康佐、木爪、方番、阿昔亦簇、占藏先結簇、巾□各匝簇、北定簇、祁命簇、阿昔洞簇、勒都簇、班班簇、者多簇、麥匝簇、泥溪、雷坡、沐川、平夷、蠻夷、岳希蓬、隴木頭、靜州;府四,德昌、馬湖、建昌、會川;州十九,安順、龍、永寧、鎮寧、建安、禮、柏興、黎、里、闊、武安、永昌、隆、姜、黎溪、會理、威龍、昌、普濟;衛一曰建昌;縣三,中、碧舍、麻龍。其隸廣西者:府三,田州、思明、鎮安;州二十五,龍英、江、龍、養利、上下凍、思陵、萬承、安平、太平、都結、思城、結倫、鎮遠、左、茗盈、南丹、紀、安、思同、東蘭、那地、全茗、利、泗城、奉議;縣四,陀陵、羅陽、崇善、永康。隸雲南者:軍民府一,曰姚安;府八,元江、麗江、景東、楚雄、鶴慶、尋甸、大理、臨安;宣慰使司三,平緬、車裡、八百;州二,姚、鄧;土官三,海東賓居小雲南;縣二,廣通、習峨。隸湖廣者:宣慰使司四,施南、思南、永順、保靖;安撫司一,忠建;長官司三,臻部、六洞、黃坡等處;軍民府一,曲靖。西域之部也,西天泥八剌國、朵甘、沙州、烏思藏、撒立畏兀兒、撒來、撒馬兒罕。上以舊儀頗煩,故復命更定之。凡蕃國王來朝,先遣禮部官勞於會同館。明日,各服其國服,如嘗賜朝服者則服朝服,於奉天殿朝見,行八拜禮畢,即詣文華殿朝皇太子,行四拜禮,見親王亦如之,親王立受後,答二拜,其從官隨蕃王班後行禮。凡遇宴會,蕃王班次居侯伯之下,其蕃國使臣及土官朝貢,皆如常朝儀。
辛巳,旌表太平府當塗縣民劉恆妻王氏、朱華妻關氏、趙福妻魯氏、通州瞿彬妻王氏、麗水縣葉仲余妻林氏、山陰縣民姚彥良妻俞氏貞節。禮部言:「俞氏子體原嘗為禮部員外郎,坐法死,宜停其旌表。」上曰:「豈可以子不肖而沒其母之賢?其亦旌之。」
壬午,命民間高年老人理其鄉之詞訟。先是,州郡小民多因小忿,輙興獄訟,越訴於京,及逮問,多不實。上於是嚴越訴之禁,命有司擇民間耆民、公正可任事者,俾聽其鄉訴訟。若戶婚、田宅、鬥毆者,則會裡胥決之,事涉重者始白於官,且給教民榜,使守而行之。
癸未,以尚寶司丞楊能為都指揮使、洮州衛指揮使陳暉、宋國公馮勝子克讓為都指揮同知,俱署陝西行都指揮使司事。能,左軍都督文之弟也。
上謂太子少保唐鐸曰:「帝王之於天下,體天道、順人心以為治,則國家基業自然久安。朕每思前代亂亡之故,未有不由於違天道、逆人心之所致也。天之愛民,故立之君以治之,君能妥安生民,則可以保茲天眷。卿與朕共事者久,夙夜左右,資弼良多,凡朕之事天子民有弗至者,卿即以為言,使知有所警。苟謂已安,不以為意,治亂系焉。」鐸頓首曰:「陛下敬天恤民之心,拳拳如此。臣雖老悖,敢不盡心。」
丙戌,詔徵儒臣定正宋儒《蔡氏書傳》。上觀《蔡氏書傳》,日月五星運行與《朱子詩傳》不同,及其他注說與番陽鄒李友所論間有未安者,遂詔徵天下儒臣定正之。於是太子少保唐鐸等舉翰林院編修致仕張美和、國子監博士致仕錢宰、助教致仕靳權、教授高讓、學正王子謙、教諭張士諤、俞友仁、何原銘、傅子裕、周惟善、訓導唐棐、周寬、趙信、洪初、萬鈞、王賓、謝子方、吳子恭、儒士解震生、熊釗、揭軌、蕭尚仁、蕭子尚、王允昇、張文翰、張師哲、宋麟,並遣行人馳傳徵之。
己丑,禮部言:「兗州府曲阜縣歲貢儒學生員考不中式,請以『貢舉非其人』坐知縣孔希文罪。」上曰:「孔希文,聖人之後,勿問。」
庚寅,爪哇國遣使貢蘇木、香藥等物。
丙申,賜國子監琉球生夏衣。
戊戌,給山西所屬軍校七萬三千餘人布絹二十九萬六千餘匹、棉花十萬九千餘斤。
署北平按察司事監察御史陳德文奏言嫁母劉氏卒,乞奔喪,許之。德文四歲喪其父,家貧,隨母嫁陳氏,後年長歸宗。至是,其母卒,時已除奔喪之制。德文獨懇請甚至,上特憐而許之。
是月,置寧川守御千戶所於吳川縣。
酉陽宣撫冉興邦以襲職來朝,貢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