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十二
洪武十年五月戊寅朔,上謂侍臣曰:「賞罰者,國之大權,人君操賞罰之權,以御天下,一主於至公,故有功者雖所憎,必賞,有罪者雖所愛,必罰,賞以當功。上不為德,罰以當罪,下不敢怨,不以小嫌而妨大政,不以私意而害至公,庶有以服天下之心。」
以河南、四川等布政司所屬州縣戶糧多不及數,凡州改為縣者十二,縣並者六十。河南衛輝府胙城縣併入汲縣,獲嘉縣入新鄉縣;改懷慶府之孟州為孟縣,以溫、濟源二縣隸懷慶;改汝寧府信陽州為信陽縣,並確山縣入汝陽縣;又並南陽府之鎮平縣入南陽縣,開封府之考城縣入歸德州,柘城縣入寧陵縣,改睢州為睢縣,以儀封縣隸南陽。四川成都府並新繁縣入成都縣,雙流縣入華陽縣,金堂縣入新都縣,崇寧縣入灌縣,復並德陽縣入漢州,井研縣入仁壽縣,資陽縣入簡縣,什邡縣入綿竹縣,改綿州為綿縣,以彰明縣併入之,改彭州為彭縣,以蒙陽縣併入之;順慶府並雲山、儀隴二縣入蓬州,西充縣入南充縣,渠江縣入廣安州;敘州府並慶符縣入宜賓縣,筠連、珙二縣入高縣;保寧府並昭化縣入廣元州,蒼溪、南部二縣入閬中縣,江油縣入梓潼縣,復並青神縣入嘉定州,威遠縣入榮縣,大邑縣入卭縣,彭山、丹稜二縣入眉縣,中江縣入潼川州,蓬溪縣入遂寧縣,射洪縣入鹽亭縣,名山縣入雅州;重慶府並武際縣入彭水縣,隸涪州,新寧縣入梁山縣,隸忠州,酆都縣入涪州,南川縣入綦江縣,夔州直隸布政司。湖廣並黃州府之隨縣入應山縣,應城縣入雲夢縣,孝感縣入德安州;襄陽府光化縣併入榖城縣,棗陽縣入宜城縣,上津縣入鄖縣,改房州為房縣,以竹山縣併入之;復並荊州府之枝江縣入松滋縣,當陽縣入荊門縣;常德府之沅江縣入龍陽縣,通道縣入靖州;長沙府之善化縣入長沙縣,新城縣入衡陽縣。山東並濟寧之定陶縣入城武縣,萊州府以即墨縣隸膠州,改濰州為濰縣,以昌邑縣併入之。北平以河間府交河縣併入獻縣,復以靜海縣隸河間,保定府滿城縣併入慶都縣,大名府開州析東明縣二鄉入長垣縣,並大名縣入魏縣。廣西改潯州府賀州為縣,復以富川縣隸潯州,改柳州府融州為縣,以羅城縣及象州來賓縣隸本府,梧州府改容州為容縣,復以陸川、北流二縣屬鬱林州,改藤州為藤縣,以岑溪縣及平樂府懷集縣隸梧州府,改潯州府橫州為橫縣,以永淳縣併入之,改隸南寧府。
戶部奏:「蘇、松、嘉、湖四府及浙江、江西所屬府、州、縣糧長所轄民租有萬石以上者,非一人能辦,宜增副糧長一人。」從之。
甲申夏至,祭皇地祇於方丘。
置宿州守御千戶所,以鳳陽衛官軍往實之。
乙酉,擢蘇州府知府王興宗為河南布政使。興宗,江寧人,歲辛丑,隸帳前為親軍,以材授金華知縣,歷南昌通判、嵩州知州、懷慶知府,改蘇州,至是升今官。
降河南布政使徐賁為懷慶府知府,江西參政李浚文為刑部主事。
丙戌,高麗世子王禑遣其禮儀判書周誼等貢馬六十疋及方物,卻不受。
丁亥,命靖海侯吳禎督浙江諸衛舟師運糧,往給遼東軍士。
增置河南等處遞運所,所置車三十輛、牛百五十頭,設大使、副使二人掌之。
山西行都司言:「所轄邊民請自備兵械,團結防虜寇掠。」從之。
戊子,以戶部尚書周斌為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呂本為兩浙都轉運鹽使,工部尚書李敏為福建都轉運鹽使,降刑部尚書秦中、商暠為本部郎中,侍郎高萬傑為員外郎,員外郎李希文及福建布政使鄭思先為主事,升刑部主事茹太素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監察御史韓真為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戶部員外郎蘇鵬翼為揚州府知府,刑部主事王莊為南昌府知府,張漢為真定府知府。
辛卯,遣使命鄧愈發涼州等衛軍士分戍碾北、河州等處。
敕四川都指揮使司繕治武備。
命曹國公李文忠往鳳陽視師。
上念鑄銅之工有以罪罰役者日久,衣食蔽竭,命工部限日遣還鄉里,俾如期復來,仍命量地遠近給道里費。
壬辰,太原府陽曲縣地震。
平涼府華亭縣雨雹。
減秦州茶馬司令、丞各一人。
遣監察御史王淵等六人分巡各布政使司。
乙未,革綏德州,以其地益延安府。
登州衛奏充拓新城,請令民築之。上諭工部臣曰:「凡興作不違農時,則民得盡力于田畝。今耕種甫畢,正當耘耔,遽令操版築之役,得無妨農乎?且築城本以衛民,若反以病民,非為政之道也,其令俟農隙為之。」
丁酉,以戶部尚書偰斯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升侍郎沈立本為本部尚書。
己亥,初置東宮通事司令一人,從八品,丞一人,正九品,以贊讀榮鉉為司令,鄭肅為司丞。
庚子,命太師韓國公李善長、曹國公李文忠共議軍國重事。凡中書省、都督府、御史台悉總之,議事允當,然後奏聞行之。
辛丑,以刑部郎中文輻為衢州府知府。
癸卯,復命戶部賑濟黃州、常德、武昌三府並岳州、沔陽二州去歲被水災戶六千二百五十,戶給鈔一錠。
征西將軍鄧愈兵至吐蕃,攻敗川藏之眾,追至崑崙山,斬首甚眾,獲馬、牛、羊十餘萬,遂遣涼州等衛將士分戍碾北等處而還。
甲辰,命給內外軍士食鹽月二斤。
丙午,命各布政使司復設寶泉局,鑄小錢,與鈔兼行。
誅戶部主事趙乾。敕中書省臣曰:「向荊、蘄等處水災,朕寢食不安,亟命趙乾往賑之,豈意乾不念民艱,坐視遷延,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五六月之交,方施賑濟,民飢死者多矣。夫民飢而上不恤,其咎在上,吏受命不能宣上之意,視民死而不救,罪不勝誅,其斬之,以戒不恤吾民者。」
是月,臨淄縣丞王基言乞發山海之藏以通寶路及禁在職言事者,其言皆繆戾不中理。上召而詰之曰:「汝雲發山海之藏,以通寶路,須人力乎?自發乎?況發之未必得而勞人莫甚焉。昔唐太宗罪權萬紀,為其言利而不進善也。汝之言果導人君以善乎?汝又雲不宜在職言事,必須面陳。漢宋昌有言:『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汝必欲面陳,何也?今汝既見朕,又未聞正論,則是汝罔朝廷也。」基無以對,遂黜之。
有內侍以久事內廷,從容言及政事。上即日斥遣還鄉里,命終身不齒,遂諭群臣曰:「自古賢明之君,凡有謀為,必與公卿大夫謀諸朝廷而斷之於己,未聞近習嬖倖之人得與謀者。況閽寺之人,朝夕在人君左右,出入起居之際,聲音笑貌日接乎耳目,其小善小信皆足以固結君心,而便辟專忍其本態也,苟一為所惑而不之省,將必假威福,竊權勢,以干與政事,及其久也,遂至於不可抑,由是而階亂者多矣。朕嘗以是為監戒,故立法:『寺人不過侍奉灑掃,不許干與政事。』今此宦者雖事朕日久,不可姑息,決然去之,所以懲將來也。」群臣頓首稱善。
河間府旱。
永州大水。
番酋也速脫火亦等寇涼州,指揮鄭遇春率兵擊卻之,獲人千餘、馬、牛三百。
人有誣山西之民從故元四大王為寇者,捕獲至京。法司以聞,上曰:「刑罰所以威惡,施之必當其罪,則刑不濫而人心服。彼四大王以元之遺孽,竄匿山谷,聚逋逃以為民患,山西之民邊其巢穴者,往往被其驅掠、迫脅為盜,皆不得已,豈真為盜者?古人云:『得其情則哀矜勿喜。』此之類也。今民相捕獲,將延蔓不已,是助之立黨而激之為亂也。其釋之。」各給道里費,遣還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