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一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 洪武八年九月戊午朔,祭周天星辰。 己未,上遣使敕諭征虜左副將軍曹國公李文忠、左副副將軍濟寧侯顧時等曰:「孟秋,遣爾代潁川侯等還,以息風霜之勞。今三越月矣,曾得胡人消息否?可遣輕騎數十潛入其地,候其動靜,如獲其人,必得情實。古人用兵,務知彼知己。以朕料彼,今年得種,羊馬頗牧,豈不為苟延之計?設若驅其殘兵來寇邊境,爾等當督三軍,一鼓而俘之,彼若不來,亦當堅壘壁,謹斥候,以備不虞。」 辛酉,詔改建大內宮殿。上謂廷臣曰:「唐虞之時,宮室樸素,後世窮極侈麗,習尚華羙,去古遠矣。朕今所作,但求安固,不事華麗,凡雕飾奇巧,一切不用,惟樸素堅壯,可傳永久,使吾後世子孫守以為法。至於台榭苑囿之作,勞民費財,以事游觀之樂,朕決不為之。其飭所司,如朕之志。」 癸亥,陝西亡卒常德林等相聚為盜,西安衛指揮使濮英捕斬之。 甲子,民有入內庫理鈔者,誤攜鈔以入,門者執之以聞。上曰:「彼誤耳。」命釋之。 乙丑,汰漢中府鳳縣、西鄉縣丞、簿。 丙寅,置藍靛所於儀真、六合之地,設大使、副使、典吏各一人,督種青藍,以供染事,隸戶部。 戊辰,上命湖廣行省參政吳雲使雲南,謂之曰:「今天下混一,四夷賓服,獨雲南一隅未奉正朔,殺我使臣,朕欲以兵取之,恐勞師費財,以傷遠人。卿能為朕作陸賈乎?」雲對曰:「天命所在,誰能違之?第彼恃險遠,故阻聲教。臣奉陛下威德,往告以大義,曉以禍福,彼必附順。若冥頑不從,興師未晚。」遂遣雲行。時元梁王使其臣鐵知院等二十餘人使漠北,為大軍所獲,送京師,上釋之,命與雲偕行。至雲南之沙榶口,鐵知院等謀曰:「吾屬奉使不達,中道被執而還,罪必不免。」於是共說誘雲,令胡服辮髮,詐為元使,又逼令改易制書,共紿梁王。雲不從,以死自誓,鐵知院等知不可奪,遂殺之。梁王后知其事,遣人收雲骨,送蜀給孤寺殯之。雲,常州宜興人,仕元為端本堂司經,改翰林待制。洪武元年,王師克元都,以故官送赴京,授弘文館校書郎。歷渭南縣丞、刑部郎中、磨勘司令、刑部尚書,出為湖廣參政,坐事被逮。上素重其才,至則釋之,遂有是命。 己巳,革福建行省寶泉局,罷鑄錢。 甲戌,改光祿寺為光祿司卿,從三品;少卿,從四品;司丞,從六品;典簿,從七品;錄事,從八品。置所屬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從六品;丞一人,從七品;監事一人,從八品。孳牧所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丙子,故元將張致道合其黨萬人犯朔州不克,復犯鴈門、應州等地,殺掠人畜甚眾,大同衛發兵捕致道斬之。 己卯,靖海侯吳禎、都督僉事於顯率備倭舟師自海道還京。 癸未,日中有黑子。 山西理問所官坐出囚死罪,刑部奏參政顏希哲、王仲立等當連坐。上曰:「司刑獄者,理問也,持案牘者,吏也。參政綜理大綱,其過在於失覺察耳。」命停其半俸。 甲申,召中山侯湯和、吉安侯陸亨還京。先是,和承制往河南彰德督士卒屯田,亨往山西大同、蔚、朔諸州脩飭邊備。至是,俱召還。 升秦府紀善林溫為秦相府長史,翰林院編修朱右為晉相府長史,朱廉為楚相府長史,趙塤為靖江府長史。 丙戌,三佛齊國王僧伽烈宇蘭遣其臣談蒙馬哈麻等從招諭拂菻國朝使普剌等來朝,表貢方物。詔賜其王織金文綺紗羅二十四匹,使臣綺羅各二匹,譯使、從者人賜帛一匹。 冬十月丁亥朔,上謂中書省臣曰:「古人立賢無方。孟子曰:『有恆產者有恆心。』今郡縣富民多有素行端潔、通達時務者,其令有司審擇之,以名進。」既而又恐有司冒濫,舉不以實。命戶部第民租之上者,下其姓名於各道,俾按察司及分巡監察御史核其素行以聞。 召西安都指揮使濮英、王銘還京,以都督僉事葉昇、林濟峰代之。 命中書省:「凡工匠有死亡者,皆給以棺,送至其家,復其役三年。」 己丑,升京衛千戶茅羽等八十八人為金吾左等衛指揮僉事。 辛卯,享太廟。 定王府典儀所為正八品。 乙未,築鳳陽皇陵城。 丙申,遷鳳陽府治於臨濠新城。 丁酉,暹羅斛國遣其臣婆坤岡信奉表入貢,昭氊哆羅副之舟至占城遇風相失,昭氊哆羅以八月至京,先進所貢方物。至是,婆坤岡信至,上其所進金葉表文。詔賜其王及使者織金文綺、紗羅、繒彩、服物有差。 占城國王阿答阿者遣其臣寶圭賽西那八的表貢方物,詔賜其王及使者織金文綺、紗羅、服物有差。 辛丑,以刑部主事茹太素為中書左司郎中。 壬寅,曹國公李文忠奏徙永平府撫寧縣洋河海口巡檢司於兔耳山,界嶺口巡檢司於馬頭崖寨。從之。 丁未,改河南彰德千戶所為彰德衛指揮使司,隸河南都衛。 中書省臣言:「開封府祥符、杞、陳留、封丘、睢州、商水、西華、蘭陽等八州縣以六月積雨,黃河水溢,傷麥禾。淮安府鹽城縣自四月至五月雨潦,浸沒下田。」詔並免今年田租,凡一萬四千六百餘石。 中書省右丞丁玉自北平還京。 庚戌,五色雲見。 壬子,上命皇太子、秦王、晉王、楚王、靖江王出遊中都,以講武事。詔太子贊善大夫宋濂、秦府長史林溫、晉府長史朱右、楚府長史朱廉、靖江王長史趙塤等從。既行,上閱《輿地書》得《濠梁古蹟》一卷,命內臣馳驛以賜東宮,且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皇太子至池河驛,得上所賜書,大喜,以示濂,濂因啟曰:「臨濠古蹟,惟塗、荊二山最著,塗山在昔鍾離縣西九十五里,荊山亦在縣西八十三里,二山本相聯屬,而淮水繞荊山之陰,神禹鑿之,水始流二山間,民獲免阻修之艱,禹之功也。」 十一月壬申,皇太子既過中都,乃往游焉,命濂撰文記之。其他古蹟,濂歷歷舉之,因事進說,甚有規益。事畢,遂還京師。 癸丑,以在外各處所設都衛並改為都指揮使司。燕山都衛為北平都指揮使司,北平衛為燕山前衛指揮使司,西安都衛為陝西都指揮使司,西安行都衛為陝西行都指揮使司,太原都衛為山西都指揮使司,置太原前衛指揮使司,大同都衛為山西行都指揮使司,杭州都衛為浙江都指揮使司,錢塘衛為杭州左衛指揮使司,仁和衛為杭州右衛指揮使司,江西都衛為江西都指揮使司,置南昌左衛指揮使司,青州都衛為山東都指揮使司,置青州左、右二衛指揮使司,成都都衛為四川都指揮使司,置成都中衛指揮使司,福州都衛為福建都指揮使司,置福州左、右二衛指揮使司,建寧都衛為福建行都指揮使司,置建寧左、右二衛指揮使司,武昌都衛為湖廣都指揮使司,置武昌左、右二衛指揮使司,廣東都衛為廣東都指揮使司,置廣州左、右二衛指揮使司,廣西都衛為廣西都指揮使司,置桂林左、右二衛指揮使司,定遼都衛為遼東都指揮使司,置定遼前衛指揮使司,以遼東衛為定遼後衛指揮使司,河南都衛為河南都指揮使司,在京留守都衛為留守衛指揮使司,原轄天策、豹韜、飛熊、鷹揚、江陰、廣洋、橫海、龍江八衛俱為親軍指揮使司,水軍左、右二衛為指揮使司,俱隸大都督府。 甲寅,雷電。 乙卯,詔翰林院臣考議陵寢朔望、節序祭祀禮。翰林學士樂韶鳳等奏:「謹按漢諸廟寢園,各有寢,有便殿,日祭於寢,月祭於廟,時祭於便殿;後漢都洛陽,以關西諸陵久遠,但四時用特牲祀,每帝西幸,即親詣洛陽陵,每正月祀郊廟畢,以次上陵。唐園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臘、社各一祭,皇考陵朔、望及節、祭日進食,又薦新於諸陵。高宗永徽二年,有司言:『獻陵三年之後,每朔、望上食,其冬、夏二至、伏、臘、清明、社等節亦上食。』顯慶五年,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近代始以朔、望、諸節日祭於陵,唯漢時議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等陵旁立廟園,各有寢,有便殿,故日祭於寢,月祭於便殿。』唐元宗開元二十三年四月,敕獻、昭、乾、定、橋、恭六陵朔、望上食,冬至、寒食日各設一祭,如節、祭與朔、望相值,依節祭禮。宋每歲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朝拜祖宗諸陵。欽惟我朝祭祀皇陵舊儀,每歲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至日俱用大牢,遣官致祭;白塔二處則用少牢,中官行禮。今擬每歲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夏二至日用大牢,其伏、臘、社、每月朔、望日則用特羊祠祭,署官行禮,如節與朔、望、伏、臘、社同日,則用節禮。」從之。 丙辰,上御奉天門,與侍臣語及用人之道。上曰:「金石之有聲,擊之而後鳴;舟航之能運,操之而後動;賢者之有才,用之而後見。然人之才智,或有長於彼而短於此者,若因其短而並棄其長,則天下之才難矣。今令天下求才,其長於一藝者,皆在選列,俟至而觀之,其廉讓也可以知其仁,其善謀也可以知其智,其果斷也可以知其勇。若唯見其人之小節,未睹其大端,而輙置之,乃有天下無賢之嘆,雖有稷契之才,亦難見矣。」 浚涇陽縣洪渠堰。涇陽屬西安府,其堰歲久,下流壅塞,不通灌溉。遂命長興侯耿炳文督工浚之,由是涇陽、高陵等五縣之田大獲其利。